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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象要紧紧地抱住我,可是总也使不出力气。
不知怎么的,我就很怜惜她……
我抱着她,她说……
纯美问:她说什么?
我说:她说……真好!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28)
佛在我把十八颗念珠重新穿好之后又出现了。
佛说:从结束时开始。
我就拨动念珠,十八颗,十八颗,十八颗……
我又喝酒了。
在迷朦的醉眼中,我看到脚上的鸡眼渐渐扩散。
象一朵曼妙无比的莲花。
(29)
醒来之后,我头痛欲裂,搓了搓眼睛。我翻身下地。
我要找出散落的十八颗念珠。
然后我就可以看见一朵盛开的莲花。
这是我残存的梦迹告诉我的。
我摒住呼吸,生怕一张嘴,梦就象烟雾一样淡淡散去。
(30)
恍惚中,看见纯美坐在床上。
目光清澈。端坐如佛。
我一愣。纯美说:那个人是我吗?
我说:什么人?
纯美说:你说你梦见的那个人。
我说:我梦见的人?我梦见什么人了吗?我不知道。
纯美说:你说的,你梦见了一个女人,她的面容越来越模糊,她叫什么?
梦的记忆正象烟雾般缥缈淡去。
我说:她……她叫……莲花?
(31)
若干年后,我娶了一个叫莲花的女子。
可是我还是整天浑浑噩噩。
(32)
有一天,佛跟我说:你看,我说对了吧!奇迹最后出现!
我当时斜着醉眼,吐出一口烟雾。
我说:靠!你说了算哪?!
~~完~~
~后记~
故事草草就收尾了。
于是你发现我只是试图在描述一些梦境和一点禅意。
是的,对于双鱼座的人来说,梦远比现实要重要得多。
《飞速逃离》
(一)
你没准真见过我,在城市的地下通道里,光滑的仿大理石瓷砖上你能见到我低着头拨弄着手里的一把美声吉他。我的旁边放着一个十六开的展开的歌本,我就不停地弹唱上面的歌曲。每唱完一首我就翻过一页,并不抬头看围在我身边的人,我知道她们能边抹着眼泪边往我身边的旅行包里扔一点零钞。有的时候,在里面我能找到十块甚至五十块的大面额的钞票,我由衷地感谢那些被我歌声所打动的人,更感谢他们扔给我钞票。
我总是一首接一首地唱着那些关于爱情的美妙的歌曲,有的伤感,有的感伤,没有一个是欢快的,因为欢快的歌曲引不出人们的共鸣。
我是一名街头艺人,像我这种人自古就有的,在古代不就有公孙大娘舞剑吗,我和她的性质基本上相同。
话说有这么一天,大约23点左右,我卖唱完了之后,感到心力憔悴,扛起那把破吉他往回走。
我走在灯火辉煌的街道上,耳边是自己的脚步声:踢踏踢踏——
忽然,耳边的脚步声变得复杂起来。我猛地扭过头去,在我身后十米远的路灯下站着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朦胧凄迷的路灯下面犹如美丽的女鬼。我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小姑娘低着头,抬着眼睛望着我,唇角含着笑意。我吁了一口气,定了定神,转过身继续往回走。
当我又走了十几步回头看时,还是刚才的情景。有意思!这个小姑娘是不是爱上我了?要不深更半夜笑嘻嘻地跟着我干吗?我舔了舔嘴唇,嘿嘿笑了几声。
当回到寓所的时候,在门口转过身去,我再次看到了那个傻丫头。
我冲她招了招手,然后坐在寓所旁边的石阶上。女孩犹豫了一下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
我侧头细细打量身边美丽的女孩:这是一个什么怪物?半夜三更跟踪我!她的大脑里装的是无穷的智慧还是一堆大粪?!
这时候女孩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跟着你吗?”
这正是我想问她的,于是我说:“为什么?”
女孩说:“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到一家大型的夜总会去唱歌呢?”
我愣了一下,然后张大了嘴巴,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她:“你是说我吗?”
女孩笑了:“当然是说你,难道我在跟鬼说话吗?!说真的你的歌声真是好听极了。我都快感动得哭了。”
我得意地一笑:“嘿嘿,多谢夸奖!”
女孩说:“我认识一家挺大的夜总会,那里的歌手唱的比你差远了,你要是去那准行。比那个好多了!”
我的心怦然一动,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以前我怎么就没想过呢?!
女孩继续说:“我认识那里的老总,你如果愿意的话,我跟他说一说,你就可以到那里去唱歌了。”
我说:“我不是在做梦吧!你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呀?”
女孩说:“你不是在做梦,我也没有阴谋,这——是——真——的!”
我打量了女孩半天问:“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二)
城市在夜里五颜六色,灯火辉煌。葡萄夜总会坐落在这座城市的繁华地带,是城市里面上流人物在夜里经常出没的地方。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有一个身穿一套笔挺的保安服装的小伙子拦住了我,他撇着嘴,斜着眼睛瞅着我说:“你干吗的你!”
我开始结巴起来,边说话边从兜里掏那张女孩给我的名片。我说:“我是——来——来——来找——找——那个——总经理的,有一个朋友介绍我来的。”
我说完之后终于从牛仔裤的后屁股兜里找到了那张被我揣了好几天以至于面目全非的名片。
我把名片递给门卫,他看完之后表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像对待客人一样低头哈要把我请了进去。
进门后,我见到金碧辉煌的象宫殿般的大厅,心里不禁直打鼓。
在办公区,我抬着头,瞅着门框上面的标牌,一路走过去。在走廊的尽头,我看到总经理的牌子比别人的大一号。
我敲门。“进来!”声音悦耳且熟悉。
我推开门,看见了那天晚上一直跟踪我的小姑娘。
(三)
我现在是葡萄夜总会的歌手。每天晚上我都来这里唱歌。我的月薪是八千元。我的领导就是那个小姑娘,也就是这家夜总会的总经理。
她的名字叫梁晶。
那天,我推开门之后,见到梁晶翘着二郎腿坐在办公桌的后面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见是她,心里一放松,坐在沙发上,四周看了看,问她:“你怎么在这儿?!那个总经理不在吗?”
梁晶说:“我不就是吗?!”
我笑说:“那我就是董事长喽!”
梁晶说:“董事长轮不到你,另有其人。”
“噢。”我说,“那我当什么呢?”
梁晶说:“不是说好让你来我这唱歌的吗?”
“真的假的?!”我问。这时候我发现梁晶的脸上还真有点那么个意思,挺严肃,像那么回事。
“我一个月给你八千元的工资,你看合不合适?梁晶问。
“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是少了点。这样吧,三个月之内,是八千元,三个月后,给你涨到一万。”
我说:“不是,是你给的太多了!”
梁晶笑:“我以为我的这座小庙屈才了呢!”
我说:“好啦!大老板,以后我就是你的部下了,你就别拿我开心了。”
梁晶的神色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有一抹绯红在她的脸上一闪而逝。
(四)
“走进城市,空空荡荡,我就这样离开我的村庄。
没有鲜花,天气太凉,疼痛短促如死道路太漫长。
每天晚上,寂寞难当,本想借酒消愁却更显凄凉。
有点怀念,乡村路上,无忧无虑扯开脖子放声唱。
哎呀,哎呀,哎呀,哎呀~~~~”
我坐在大厅的钢琴旁边的木凳上,怀里抱着那把吉他,哼唱着自己编写的歌曲。歌曲的旋律简单且忧伤,充满了一股乡间民谣的味道。
这时候我是属于自己的,我沉溺在自己杜撰的天空里独自忧伤。我知道只有忧伤才是属于我的,并且是永恒的,因为快乐是那么的短暂。
大厅里坐满了衣冠楚楚的先生或者眉目如画的淑女,这时候他们像是被点了穴道,保持着不变的姿势,听着我在这里抒发自己的心声。
我的目光偶尔越过人群落在大厅角落里的一束红玫瑰上,它们在那里肆无忌惮地盛开着。我的心里面也偶尔地掠过一点温柔的涟漪,然后演绎成为波涛汹涌的柔情融化在我的歌里面,就像是在吃火锅的时候在里面放一点大烟花的道理一样。
葡萄夜总会还有一名歌手叫小豆,这当然是艺名。我也有艺名,叫高粱。
自从我来了以后,小豆渐渐变得沉默了。或许是我锋芒太露?
有一天,小豆约我喝酒,酒到半酣时,小豆忽然说:“我真佩服你,连梁晶你都能搞定!我服你!”
我说:“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小豆嘿嘿一笑:“你别装了,你。还藏着掖着的怎么!跟哥们也不说心里话!”
我说:“骗你干吗!我还没那本事!”
小豆端详了我半天,乐了一下说:“就当我没说,来,喝酒!”
小豆喝的已经差不多了,端着酒杯举在眼前,透过玻璃杯看我,酒杯里的酒不断泛起微小的泡沫,他的眼睛就像鱼缸里的一条鱼。
(五)
“你过来!”我用食指冲梁晶勾了勾。她四处望了望,以为是说别人。“说你呢,到这儿来!”我拍拍身边的椅子。
天还没黑,城市里过夜生活的人还没有苏醒,整个葡萄夜总会的大厅就我和梁晶两个人。
梁晶笑了一下,从容地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问:“有什么事儿?”
我说:“你看着我的眼睛~~~~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梁晶扑哧乐了:“去你的吧!没正经!”
我板起面孔说:“说真的,你是不是喜欢我?”
梁晶的脸红了:“你脸皮真厚你!”
我说:“别端着了,打从头一天晚上见到我,你的眼里就冒着爱情的火花!”
梁晶站起来说:“不跟你说了,没一句正经的,我走了!”
我也站了起来,就势搂住梁晶的头,没头没脸地亲了起来。
梁晶起初还挣扎了几下,后来就像一头温顺的羊般,和我蜜糖一样地亲吻起来。
刚刚渐入佳境,梁晶推开我说:“这不行,不行~~~~”然后转身跑掉了。
我望着她的背影,咂了咂嘴,还挺甜的!
(六)
玫瑰花在大厅的角落里燃烧的千回百转。
我抱着吉他在钢琴的旁边唱歌,歌曲里面凭添了不少爱情的甜蜜。我可能也爱上那个丫头了。也罢,活了二十多年了,也该燃烧一把了。
怎么不是烧,就烧这丫头了。
我心里美滋滋的,象泡在蜜里一样。
在座的客人也被我的歌声所感染了,男女相望时都是含情脉脉的样子。
“自从见到你,就知道无法逃避。
就像许多年以前我们就相识。
自从遇见你,就知道你是我的唯一,
就象是那梦境的再次回忆。
为了你,我愿意,
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只要能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抬起头的时候,见到梁晶从我的视线里一闪而过。
她知道这首歌是唱给谁听的吧?
(七)
小豆约我喝酒。
现在我俩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同类嘛!
基本上休息的时候我俩就聚到一起喝酒,聊天,谈音乐。
这一次,小豆没有跟我谈音乐,而是谈了一个老头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小豆跟我说的时候表情很沉痛。
从前,有一个老头,很有钱。他有好几家夜总会,其中有一家夜总会就让他的小老婆看管着~~~~
“你胡说!”我拎起酒瓶子摔在地上。
啤酒在地上泛起泡沫并且迅速消失了。
我端起一杯酒一饮而进。
(八)
我醉了。
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我都快睡着了。我唱着催眠曲般的歌。
客人们也都被我唱得昏昏欲睡,不少人都把酒灌进了鼻子里。哈哈。
蓦然,我的眼前一亮。我抬起头来,看见一身白衣的梁晶站在我的眼前。我冲她笑了笑,又低下头。
然后我又抬起头,看到她的胳膊挎在一个老爷爷的臂弯里。
老头指着我对梁晶说:“这就是你说的音乐天才?”
老头转过头来对我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我晃晃悠悠站了起来,把吉他轻轻放在椅子上,发现小豆正在很阴险地笑。
我什么都没说,抬起脚就走,和老头擦肩而过的时候说:“再见老爷爷!”
自始至终,我都没看梁晶一眼。
我歪歪扭扭地走出了葡萄夜总会。我向前走了几十步之后站住了,在我的身后就是我的爱情滋长的地方。
可惜的是它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我从兜里掏出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抬起头。
我看见天上有亮晶晶的星星,像是谁的斑斑泪点。
路的前方是一片漆黑,我不知道它通向哪儿。
“你好!孤独的浪子!”背后有人戏谑地称呼我。
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陌生人。
一个常到夜总会听我唱歌的陌生人。
所有的人都是陌生人,包括小豆,梁晶,还有眼前的这个人,当然还有我自己。
陌生人说:“我注意你很久了!我是OW唱片公司的,OW的意思就是ourworld——我们的世界!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加盟我们?!”
我看了陌生人半天说:“无所谓。”
我只是想赶快逃离这里,逃离这熟悉的一切。我害怕他们,他们能把我一口一口地吞到肚子里面Qī。shū。ωǎng。,一块骨头都不会吐出来。
“走吧!”我说,“走吧。”
(后记)
一年之后,OW唱片公司发行了我的第一张个人专辑,炒作的很火,你也许听说过专辑的名字——《不爱我就赶紧滚蛋!》。
在第一次歌友会上我唱了很久以前的一支歌:
“走进城市,空空荡荡,就这样离开了我的村庄~~~~”
歌友会之后,我独自溜了。
在通往回家的路上,街灯通明,照出我长长的影子。
我走到哪儿影子就跟到哪儿。
《林克的故事》
(一)
我想写一部关于林克的小说,为此我收集了林克的很多材料,这些材料摞在一起,有三个长篇那么厚,所以我对这件事情充满了信心。
(二)
不过后来我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林克的故事看起来错综复杂,细一琢磨,其实很简单,象一张白纸。
(三)
所以说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去做。直到有一天,林克找上门来,我才恍然大悟,如果不把林克的故事纪录下来,将是我的一大损失。
(四)
林克来找我是因为他心里头闷“想找个人喝酒!”林克说完就开始闷头抽烟。
我说:“十分荣幸,你来找我。”
“我准备陪你一醉方休!”我说。
(五)
我的床底下有几瓶塑料瓶装的50度的尖庄白酒,还有若干火腿肠和花生米。
我们有充足的酒和下酒菜。
我十分高兴这个下午以及夜晚能和林克这么度过。
(六)
林克说:“老孙!来!——”
我说:“老林!来——”
我俩喝酒的时候说话很少,喝两口之后,嚼点火腿肠,吃粒儿花生米,然后想各自的事情。
我喜欢林克这个酒友,他也喜欢我。
我们在一起喝酒是为了让自己不寂寞。
(七)
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
林克也是。
而且我不喜欢结交朋友,基本上我没有什么朋友,林克算一个。
我喜欢结交异性朋友,可是没有什么机会。
(八)
林克的生活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和我在一起的,另一部分是他自己的。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通常在喝酒,就像今天晚上。
(九)
林克告诉我,我要消失啦!
“我不知道想去哪儿,可是我必须离开这个该死的城市,我讨厌这里,讨厌这里的人,甚至空气。”
那么我能说些什么呢!
祝你一路顺风吧!
林克忧郁地盯着手里的酒杯说,也许我们永远不能再见了。
一瞬间,我的眼眶红了。
(十)
既然林克消失了,那么我的故事也就完整了,所以我准备林克走了之后就开始整理他的材料,开始写林克的故事。
我把这件事告诉林克,他很激动。
林克什么也没说,把杯里的近二两酒一仰脖干了,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我也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50度的尖庄象刀子一样在胃里乱捅一气,然后化作火焰开始燃烧。
(十一)
林克开始和我讲述周月的事,这是高度酒引起的必然结果。
林克说,我对不起她……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走后,你能照顾她。
我说,你这么做不觉得对周月太残忍了吗?
林克说,我怕,我怕她的爱,也害怕自己的感情,我承担不了这么多。
“你是一个懦夫!”
“是的。”林克惭愧地低下了头。
(十二)
有的时候,我希望林克能在我的生活中消失,那么,我的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纯净了。
可是谁也不能生活在真空里吧?
你得和你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打交道,有的时候我喜欢他们——他们活的很真实,也很幸福;有的时候我讨厌他们,觉得他们虚伪,无聊,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就是这么一个世界,我们生存的世界。
(十三)
林克说,这是一个告别的聚会,在他离开之前,他想搞点仪式,来纪念从前的死亡和今后的开始,他选择了我。
我想,他也没有别的选择。
林克在这个夜里告诉我,他选择了要离开这座城市,选择了要离开周月,选择了同我搞一次告别性的聚会。
林克说,自从毕业之后,他发现社会上和学校里没什么两样,到处都是选择题:A?B?C?D?
他妈的!林克最后说。
(十四)
林克说,我他妈的是个失败者,我选择了逃避。我讨厌这个城市是因为我不适应在这里发展,是因为我无能。
我说,你是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
林克说,是的。
(十五)
这次聚会在最后达到了高潮,我和林克开始语无伦次地讲这讲那,离生活越来越远。
林克说,我们再出去喝点啤酒吧,盖个帽儿,那才舒服。
我俩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一走出房子,我们就和自然和社会融在了一起。
虽然我俩和社会是那么格格不入。
就像漂亮脸蛋儿上的两个黑色斑点。
(十六)
离我住处走五分钟远的地方,有一个老乐酒吧。我和林克是往那里去的。在路上,我俩一人叼着一支烟,烟雾从嘴角呼呼地冒出来,融入夜色。
我对林克说,夜色真美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