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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后只剩离开-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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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和我说幸好别人没有看到,要不我得出名了,那整就是一个傻妞。

反正总是被他骂是傻妞后来也就习惯了,开始时还会和他议论,说我那傻了,他总会说,自己想。

后来也就倦了,不再讲了。其实只是他以为我倦了而已,我只是知道了,我是真傻了,才不再议论而已。只是那时我不知道他是这样想的而已,要不我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那天,他穿着件复古的衬衣,穿着背带裤,在典雅庄重的图书馆里有那么种中世纪绅士的感觉。当时,太阳刚好西下,从窗户中照射进来打在他的脸上。那一刻他的表情是庄重严肃的,好像他刚才在发表演说一样。

也是在那一刻,我才发现他其实长的很好,不同子博的青涩,他是成熟有魅力的,那一年,钱莫博士在读。

“呵呵,我知道我不该失眠的,放心以后不会了,我学到方法了。”说着举着手里的书晃了晃。自动把他最后两句话省略掉了。

而他也只是恢复了往常平和冷峻,好像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而已。

而那时的我也只是乐的这样而已,我是真不知道怎么面对那样的钱莫。平时他的话是很少的,哪有那么的长篇大论,更何况他那么直白的告白,我还真没想过,虽然他是以这种方式说出来的,但我还是接受不了。

后来才知道,他那样的人,要说出那么直白的“喜欢你”是多么的难得。而和他相处久了,才知道,对我,他的话一向很多,对于别人他可以人家讲了一晚上他就点个头,用个眼神示意一下。

现在我拿在手里的就是本最基础的经济学,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了。

从那以后,如果睡不着了,我就起来做别的事情,不去想我需要睡觉这回事,等我累了,自然就会想睡了。那以后其实我失眠就很少了,但枕边总会放本书,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枕边的书被换成了经济学。还是原版的。

刚到那的时候,我是跟不上课程的,和我从小接受的教育不一样,而已,语言也不是那么同,当时,我的英语虽然日常交流不成问题,但,上课就有问题,就像手里的这本经济学,太多专业术语,我根本就不认识,那时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时间全耗在字典里了,很来钱莫帮我系统复习了一下词汇,不懂得问他就对了,才慢慢好起来的。

如果没有钱莫我相信我还是可以熬过来的,但我适应的时间肯定是要更长些,肯定也会更吃力些的。

现在手上的这本书就有很多钱莫的笔记。

钱莫你到底在哪呢?

还没原谅我吗?






第11章 习惯使然  
早上还是在6点半就自然醒了,习惯还真不是个好东西。曾经的我那么喜欢睡懒觉。后来因为学习忙就养成6点半起的习惯,而后,因为钱莫有早起跑步的习惯,总是拉着我陪他运动,但我不喜欢,就选择了瑜伽。那么多年了。

在一点上,钱莫就不够好,他宠着我,爱着我,但我却不能忤逆他。在很多事情上,他是说一不二的。

或许就是因为这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才以为他不够爱我吧。

等我收拾好一切,已经9点了,因为昨天刚回来家里也没什么东西,所以决定出门吃早饭,顺便去店里看看。很久没去了,怕那窝小孩把我的店闹翻了。

下了电梯,出了大楼,看到门口停着辆车,好奇看了一眼,这个小区的户主都是要停车位的,在地下停车场。但偶尔还是有客人的车停在小区的路上。但这个小区大多上上班的白领,都是些中产阶级,很少会有人买这么张扬的车。这车主也不怕那个小孩把车划花了,如果是我那还不得心疼死。

这样想着,就出门了。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牌子出产的限量版车,一直都想要,但没有定到。

其实那只是借口,只是我现在开那车太招摇。为了避免招惹是非还是低调点好。

流言是有很大杀伤力的。这一点我比谁都明白。

越过车,正准备往前走,车门开了。

下来一个穿着件白衬衣,很时尚的款式,如果穿在别人身上可能会显得轻佻,但在他身上正好,又一个衣架子,我想。

比小娟她们最近迷上的那个韩国明星还要有型,还要迷人。如果不是这个人的话,我想我会很开心早上看到这么一副美男图的,只是看到他我实在是没那个心情。

“尔雅,早上好啊,这么巧,出门吃早餐也能遇到你。”美男笑的灿烂,无比自然地打招呼,全然没有昨天的尴尬。

我翻了个白眼。巧你个头,这是居民区,不是商业街,哪个吃早餐的吃到这来的,再说,现在已经9点了,哪个上班的人现在还没吃早餐。

没理他,接着往前走。

“尔雅,好了,我错了,我都等你好久了,7点就来了,还没吃早餐,你一直不下来这会肚子都叫过几次了,又不知道附近有什么好吃的。”边说还嘟着嘴,这死孩子还向我撒娇呢,他以为他是珏玦啊。

但我还就吃他这一套,走到另一边,他赶忙过去给我打开车门。

“卓文景你到底想干嘛?”上了车,系好安全带没好气地说,好吧,我承认,我现在有点怕就见到他,虽然这么说有点丢人,但我确实不知道怎么搞定他,我还是习惯把一切掌握在自己手里,不喜欢被动。

“不想干嘛啊,就想来见见你”说的理所当然的。

“我们不可能的,文景”我说到,虽然知道这样说对现在的文景而言没什么用,但我也只能说这个了。

“我也没说要有个结果啊,从今天起我开始追你,没有开始过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呢?”没再看我,开动车子。

“这车你应该会很喜欢吧,怎么样,还满意吗?”

知道他说的是车子,我已经不是小孩了,不会赌气不回答的,那样有种撒娇闹别扭的感觉,不应该是我和文景见的气氛。

而且,他知道我会喜欢这个车子一点都不奇怪。他肯定是知道我喜欢耀眼的急速跑车的,而这款车满足我所有的要求甚至超出我的要求,如果满分是100分的话,那么我得给这辆车打120分,最好把120给打来。

“恩”我实话实说。都已经这样了,我就陪他玩下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珏玦又不在身边。

“如果莫金有什么事的话?你知道的”我说着,我还没忘记他还帮我掌管着莫金。

但我又不能说你现在是上班时间,因为在他还小的时候,我就教过他“效率”二字。现在如果我让他按时上下班的话就是给我自己打耳光了。

“莫金,你放心”男人回。

文景是知道莫金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的。而他是我教出来的,是我最信任的一个人。到了昨天,我才知道,那个小男孩早就长大了,所有人都知道了,除了我,那么他有多了解我,就可想而知了。

“出小区左拐,一直直走到底”告诉他目的地。就随他去了。本来就准备到这附近吃点,但既然有免费司机就没有不利用的道理。

反正他是自愿的。

如果说习惯是可怕的话,那么利用一个人成为习惯后的话,那么就没什么可怕的,反正利用一次和利用两次没有任何区别,更何况,从来这就不是利用,在我的价值观里。

已经过了上班高峰期了,人不是很多,所以,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但早餐店还是一样的人满为患,大多是附近的居民,爷爷奶奶级别的人居多,过去的两年里,经常带着珏玦来这儿吃早餐,豆浆很纯,手工磨的,而小笼包汤汁鲜美,油而不腻。很喜欢,一直都吃不腻,更何况,还有很多别的品种。

到了那,和洪大妈打了个招呼,就找了个位置自己坐了下来,洪大妈看了看我身边的文景没有多问什么就自己忙活去了,很快就给我们上了两碗豆腐脑和两笼包子,香菇和土豆陷的。

以前一个人过来时,总是在这两种间抉择不了,可能洪大妈看到有两个人就给我上了这两个。

也没怎么招呼他,自己开始吃了,要知道,我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更何况在他面前,我从来就没有什么形象,或许在他的意识里,我还是那个罩着他的大姐大。

在钱莫面前,我也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因为,多么难堪的情况他都见过了,也就不在乎更多一次了,而,对文景,在我的潜意识里,他还是那个小男孩,虽然说出来谁都不信。

从小父母对我就没有太多的要求到是很小的时候奶奶狠狠地对我强调过礼仪,奶奶是旧时的大家闺秀,任何时候都是高贵典雅的,在我的印象里,她总是笑的,很少生气,但我却很怕她。

而文景的奶奶和我奶奶是好友,闺蜜,从小一起长大,后来嫁给了同样是好兄弟宁忠义和卓显国,本家本来是要定娃娃亲的,但两家生的都是男孩,也就罢了,而后,卓家就文景一根独苗,又比我小,也就没再怎么在乎娃娃亲了,只是两家人都劲宠着文景。

想到我就真的头痛,文景就是父母的心头肉,虽然妈妈让我管管莫金,说,文景毕竟是外人,但我哪敢当文景是外人,如果文景真有什么闪失,到时,我还能不能姓宁,我自己都不知道。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敢让母亲知道我利用文景的原因,如果让他们知道了,文景喜欢我,结果只有两个,一个就是他们很开心,催着我们结婚,好了了他们两代人都不能结为亲家的遗憾,还有一个就是他们大发雷霆,觉得是我错了,不该给文景希望,现在的我是配不起他的,他正是花样年华,还是砖石王老五,而我已经是下堂妇,还带着个拖油瓶,在父母心中,到现在也没有几个配的起我的人,但,卓文景确是我少数配不起中的一个。反正不管怎么着,错的都只会是我,责任都得我来承担。

万一两家闹翻了,我是负担不起的。

“待会你要去哪?要去店里吗?”看到我停了筷子,文景问我,他吃东西看着不快,甚至在这乱哄哄的地还能尽显优雅,但事实却是他吃的比我多,看来他对于这里的吃食很满意,刚坐下时,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怀疑,怀疑这地的东西能吃不,怀疑花那么长时间开车过来值得不?但现在,他眼里是满意的。

对此我也很满意。虽然我从来就没怀疑过洪大妈的东西,但看到有人怀疑我还是不开心的。

“恩,现在走吧”说着我就已经往外走了,文景付了钱赶紧更上。

“早餐还行吧?”等他发动车子,我说。

“恩,很不错,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地道的早餐了,只是你会来这里,让我和意外。”


“很意外吗?接受不了了吗?就像你接受不了我住在景度小区吗?”

我早就不是以前的宁尔雅了。

以前的宁尔雅,是张扬的,重物质的。

以前的宁尔雅,是什么样的,我甚至都不太记得了,只记得以前的宁尔雅,最爱名车,以前的宁尔雅,敢爱敢恨,敢作敢为。以前的宁尔雅,有梦想有追求。

而现在的宁尔雅呢?

你能说她堕落吗?

不能。

因为她有好好生活。

但她生活的很好吗?我想那个圈子里的人是理解不了我了。

她越过了那个小圈子,投向了,社会普通百姓这个大圈子,但她又不完全属于这个大圈子。

“现在的宁尔雅会和很多的人挤公交,会和别人一样排队买自己喜欢的早餐,会和很多家庭主妇一样,逛超级市场,买很多的日用品。”

“这样的宁尔雅和你想象中的她又有多大的差别呢?这样的宁尔雅还是你想要的宁尔雅吗?”

说完,也到了,打开车门,然后下车,看到驾驶座上的男人还在沉思,有一股被遗忘的哀伤,但我告诉自己那是我看错了。

说到底他还太年轻了,他的成熟稳重对于别人而言可能够了,但,对我而言还不够格,他是我教出来的,而我已经师从钱莫很多年了。

今天天气很好,我对自己说,无比的轻盈。下周应该就可以把珏玦接到身边来了。





第12章 机不可失
推开咖啡馆的门,小娟那死妮子鬼鬼祟祟地把我拉到员工休息室,告诉我那个帅锅又来了,已经坐了一早上了。

以前的时候,她就兴奋地和我说过,有个帅锅来我们店了,店里的几个小妹都兴奋了好久,连接来了,一周后,人家只是点一杯经典咖啡就再不要别的什么了,不管她们晃过多少次,人家都看不到。

她们不但没有泄气,反而激起了她们的斗志,话说一定要把那个帅锅拿下,但当所有的小妹使完所有的伎俩人家还是无动于衷后,她们想到了我,求我出马。

被我拒绝三次后她们也不敢再提了,因为我的性格她们是了解的,平时随便她们怎么折腾我都可以不管,但在某些原则问题上是没有任何折扣的。

好像后来那帅锅失踪了一段时间,没想到今天又出现了,说不好奇那是骗人的,只是我一直都知道好奇心能杀死猫。

决定去看看那位帅锅到底有多帅。

看到那个背影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停在那里不敢动。

还是小娟把我摇醒,顺便取笑了我一通。又把那帅锅夸了又夸。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的好小娟”我边说边把她推走。

走过去,想打招呼,但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正入神,连我走近都没有发现。

好似正看着窗外的行人,但他的眼睛是没有聚焦的,这事我在莫问干的多了。

应该是感觉到有人的注视,可能以为又是店里的员工,眉头微蹙,我知道那是他不开心的表现,但他是子瞿,就算不开心也只是眉头微蹙而已。

还没完全转过头,看到了他眼里的惊讶,继而是惊喜。

我看着好笑,怎么和珏玦看到我一样,决定逗逗他“怎么?不欢迎?”我说的煞有其事,还准备抬腿就走呢。

“没,没”他说着就要起来。有点慌了的感觉。子瞿何曾有过这种表情。

“我还以为你只会笑呢?害的我们家的小妹们都着迷了,都不好好工作了,你得赔偿我啊”我笑着说,看到子瞿让我本来就轻松的好心情变的更好了,已经好久没见到他了。

本来以为会失去这个好朋友,但上次在L市,发现子瞿还是那个子瞿,我就放心了。

“好,要我怎么赔偿呢?要不我给你当长工得了”子瞿也笑着说,温文尔雅,不张扬,也不压迫,带了一点点的温柔,应该是女孩子最爱的格调。

不像钱莫笑的人发冷,直怀疑自个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也不想文景笑的那么张扬,灿烂,好像百花齐放了。

“别,别介,请了你这尊大佛,我们其他人都得饿肚子了,对了,你怎么在这?”决定换个话题,再聊就不知道聊到哪去了。

“我现在就在对面那栋大楼工作。诺,你看,就在54楼。”说着指给我看。

对面那栋大楼我是知道了,这个城市的标准性建筑之一,那里是很多来这个城市的人奋斗的目标,就希望有一天能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

“工作怎么样?很忙吗?”

“还好,工作一般不多。”

没再多聊他的工作,他是高级翻译,掌握着很多的商业秘密。就又换了个话题。

“听说你经常来这里?”

“恩,开始上班那天开始没事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坐会,除了中间有几天出差了。”他回,话语里有点点的落寞,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不好问,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十年的两小无猜了。

“你不知道你没来那几天那些小妮子都闹翻天了。”

“呵呵,她们都很活泼”子瞿笑着回。

拐角处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不用猜就知道是小娟她们,很多时候我都是羡慕她们的年轻真好。

“就是活泼过头了,你不介意咱们换个地方吧?”

对面的子瞿摇了摇头,相信他也知道了小娟她们的偷听,对于那几个,相信他是深有体会的。

我们走出莫问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小娟愤愤不平的声音。

“这是你的店诶”

我们两相视一笑,走了出去。就这么漫步在街上。路上行人不多。 大多数人应该正坐着格子里对着电脑忙碌着。

我很享受这样的安闲,话不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也不会感觉到尴尬。

这就是朋友的好处。我的朋友一向不多,说的上话的就更少了。在s市的就顾岩一个了。

有时,我们会忽然同时开口,然后两个人很有默契的笑了,然后又一起让对方先说,当然最后先说的总是我,那么多年了,我们的默契居然还在。

拉着他进了一个冰激凌店。

点了两杯香草味的。

拉着他一起过来吃,这是我以前经常干的事。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很温馨。

子博拒绝吃冰激凌,每次都是我吃,而他看着我吃,后来我要吃冰激凌的时候就拉着子瞿去了,子瞿不太爱吃,但每次都会陪着我一起吃。这让我很开心。

因为我觉得子博不吃,但总是要他付钱,就好像我就是让他去付账的一样,但和子瞿去就不样,反正他也吃了,那么他买单就理所当然的了。

那时的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和子瞿一起去吃冰激凌,子博会怎么想,总觉得子博不会在意,直到有一次,我们两吵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就不拉子瞿去冰激凌店了,也不再嚷嚷着要吃冰激凌了,而换成了奶茶店,那里,子博每次都是只是喝柠檬水,但起码他有了选择不是吗?

“好久没有拉你陪我吃冰激凌了啦”我挖了一勺放入嘴里,模糊地说,我一向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

也没听他的回答,直接说“小娟经常说这家店的香草冰激凌很不错,但一直没有机会来,一个人来这种店太奇怪了,和她们几个来我好像有点太大了,今天刚好拿你当道具了”说完我呵呵的笑了。

看到他有一刻的闪神,我也没太在意。接着吃,甜到心里去了。

这家店的味道确实不错,很像加利福利亚那家店的味道。

在那里,那么讨厌吃甜食的钱莫每次都被我逼着吃进一大杯的冰激凌。想象他那想把吞了的表情就好笑。

仗着他的宠爱,我是肆无忌惮的。

如果从这个表现来看,爱子博,我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他一个不开心,就不要我了,那时的我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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