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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四个山贼倒地后,由于裤子没有依托,就敞开了来,露出里面的中裤。我别扭地移开眼,暗自诅咒着陆彩儿,斜瞪她一眼,扔掉手中的大刀。
“怎么不让我多玩会?”对于我解决掉山贼,陆彩儿还有蛮多的意见。
我终于动怒,转身恶狠狠地看着她,“我不是来玩得,如果你想玩,就不要跟着我。”
大踏步的走到马车旁边,用力地踹了踹马车轮子,“山贼已经昏倒,快出来赶车。”
身为车夫,而且身为男人,遇事竟然只顾自保躲入车底下,实在让人无法对他客客气气。光从这一点来看,还是死书呆子要好得多。
转头看了看,那个死书呆子仍旧别扭地坐在那里不愿意动弹,“死书呆子,快点上车。”
“我…我…我…”,死书呆子我了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冷眼看着他,“那你就呆在这里,等那几个山贼醒来,押你回土匪窝做压寨夫人。”
死书呆子惊恐地抬眼看了看那几个山贼,突然尖叫一声蹦了起来,风一般从我身边跑过,留下一地的骚味。
我捏了捏鼻子,重新踏入马车车厢内,只见里面的人,一个个都离书呆子远远地,甚至时不时地拿鄙视的眼神看着他。
书呆子满脸通红,扭捏着坐在那里,脸色潮红,羞愤欲死。
我挣扎一番,迈脚走入里面。
“生气了?”陆彩儿随即跟着走了上来,满脸讨好地看着我。“难得出来一次,大家都玩玩而已,不要那么较真嘛”
“李墨白的事情,你知道吗?”我寒了声音,冷脸看着她。
李墨白如今双腿受伤,容颜被毁,又跟着不熟悉的人去了那遍地是危险的京城,我如何能不担心?又哪里会有心思游玩?
“知道。”陆彩儿点点头,又抢在我面前开口,“事情已经发生,再怎么自责都无用。他已经受了百般折磨,你何苦还要惩罚自己呢?”
“我没有惩罚自己。”我一时激动,就忍不住站了起来,顿时吸引了整个车厢的视线。我顿时讪讪地笑,重新坐下来。
“那你为什么要去京城?”陆彩儿镇定地分析起来,一本正经地看上去与慕容宫晨有些相像,该说不愧是夫妻吗?
“我心里不安。”抿了抿嘴,我实话实说道。
在李墨白满身都是伤痕,武功去了大半的时候,让他独自去到那充满危险的地方,我怎么可能安心。
唯有亲眼看到他平安,才能彻底心安,在经历过一次失去,承受过一次痛苦之后,我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而且,我如何能让李墨白在为我死过一次之后,再一次因我而死?
“他掉下地缝的时候所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记得千万不要回去京城
他失去性命之前所说的话,我如何可能会忘记?
“即便如此,你还是要去?”陆彩儿重复。
“我一定要去。”我坚定地开口,认真地看着陆彩儿,“现在,他已经活过来,而且去了京城,我不会丢下他一个人。也不会,让他丢下我一个人。”
“但愿你不会后悔。”陆彩儿露出舒心的笑容,往后一躺,靠在车厢壁上,惬意地眯了眯眼睛。
“你们要去京城?”我们说话的声音并不小,书呆子听得很清楚,见我们谈话结束,赶紧开口询问。
陆彩儿像是没有听到一般,完全不予搭理。
我偏头看了看他,语气不善,“你想干嘛?”
书呆子被我一凶,缩了缩肩膀,却仍旧硬着喉咙开口,“我也要去京城。”
“干我屁事”我顿时冷下脸,语气益发不善地开口。该不会,这个书呆子也想跟着我一起去京城吧?我可不是慈善中心的人,该不会一个个都想让我出路费吧?
书呆子的脸上白了又青,青了又红,说不出一个字来。最终,却下定决心一般,扑通一声跪在我的面前,“请姑娘收我为徒。”
啥?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拜我为师?“我不收徒弟。”
果断地拒绝,做人家师父可不是一件易事,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李墨白那么轻松,而且我也没有能教他的东西。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国之栋梁,希望有朝一日,自己可以造福天下百姓,让他们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书呆子满脸的意气风发,与方才羞愧欲死的人有天差地别,让人无法想象,方才他还尿了裤子。
只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是王公贵族,也不是达官贵人,只需管好自己的温饱就好。天下苍生这么大的重责,自然有别人去拯救。所以,我只是淡然地看了书呆子一眼,‘哦’了一声了事。
书呆子却完全不顾及我的脸色,依然自顾自的叙说着,似乎害怕自己停下就会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一般,“可是我的胆子太小,空有满腹才华,即使有朝一日身居朝廷要位,恐怕也无法胜任。”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这胆子小的人,又如何在老虎身边存活下去?迟早会吓破胆。
只是,这满腹才华,身居朝廷要位,我还真没在书呆子身上看出一点迹象出来。能有如此自信,这个书呆子是不是太会自欺欺人?
“我看姑娘方才身形如闪电,出手利落干脆,必是那会武功之人,恳请姑娘收我为徒,教我武功。”书呆子信誓旦旦的看着我,满脸的认真。
只是,从他身上传来的那股骚味,实在是让人快要无法忍受。不然,我还真会将他一脚踹飞。
我微微憋气,第一次认真的将书呆子打量一番。他很是书生气的脸倒是长得方方正正,一股正气自然而然从那双坚定无畏的眼眸里流露出来,刚毅的嘴唇紧闭,看上去倒不是那邪恶之人。
只是,教他武功,我实在没有那个闲工夫。“你今年多大?”
“弱冠之年。”
弱冠呀,我沉思,也就是刚好二十岁。都二十岁,还想学武?很多人自小习武,都不见得能有多大的成就,他已经二十岁,起步就比别人慢了好大一截。
尽管我自己资质也并不是太好,可是要想做我的徒弟,哪怕是百年一遇的练武奇才,我都不会想教。
想到此,我拿眼狠狠地将书呆子一瞪,“习武不是一朝可成,如今你都二十,还学什么学?”
我心里实在有些窝火,看着这个呆子的脑袋越来越像榆木疙瘩,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想我五岁就开始习武,早起晚睡苦练十年,在李墨白耐心的引导之下,才有今日的成就。这个书呆子已经二十,既没有天赋,身体的骨骼脉络皆已经有了形状,现在习武,恐怕比徒步登天还要难。
而且,我也不是个好老师,没有办法教会他。
“只要能学会一招半式,让我的心里不会那么恐惧就好。”书呆子依然恳求着,眼带祈求的光芒,定定地看着我。“姑娘你既心地善良又通情达理,而且深知进退,看在我这么诚心的份上,就收了我吧”
书呆子竟然开始给我戴高帽,可惜他所说的话,尽管实在夸我,我却一点都不能认同。心肠不够狠是我最大的弱点,通情达理是为了维持表面上的微笑,而深知进退……如果我深知进退的话,就不会出现在去北洲的马车之上。
“求求姑娘。”书呆子见我撇嘴,狠狠心,干脆直接跪在我的面前,五体投地行了个大礼。
这一下,马车里面的视线,再次聚集在我的身上。
本来,为了不惹起众人的注意,从而不让杨少临追踪到我的踪迹,我打算低调行事。可是一个陆彩儿,加上一个死书呆子,我已经成为众所注目的焦点。
“你起来。”我恼怒起来,低声喝道。
“不,你不收我为徒,我不起来。”书呆子很倔强,我真想一巴掌将他打昏,再将他抛尸荒野让野兽吃掉他。
“信不信我杀了你”索性破罐子破摔,直接威胁他。
“方才的那做尽恶事的山贼你都没有杀,可见你的心肠不坏,肯定不会杀我”书呆子很肯定地说道。
额头滴下冷汗来,原来我这么容易被看透,竟然连初识我的人都敢断定我不会杀人。
“你知大她多少岁吗?”一直在一旁装作不知的陆彩儿突然插入一句话来。
书呆子愣了愣,疑惑地盯着我看了看,摇了摇头才说道,“这位姑娘,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
陆彩儿冲我抛了个媚眼,得意的扬起嘴角,然后才看向书呆子,“你二十,她才二十七八,你觉得你们之间的年龄,适合有师徒关系吗?”
我知道陆彩儿其实是在说,我真正的年龄,不过十六岁,岂能做已经是弱冠之年的人的师父呢?
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是在这风气落后的封建社会,能有几个人愿意拜比自己小的人为师?
要是知道我的实际年龄,死书呆子八成就会放弃。当即对着死书呆子开口,“等到北洲,你还愿意拜我为师的话,我可以考虑做你的师父。”
“真的吗?”死书呆子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犹如两颗灯泡。
如果知道我的真实年龄只有十六岁,却依然敢拜我为师,光凭书呆子的这份气量,与他方才舍命救人的表现,倒也不是不能与他结交。
只是,让他看到自己的真实面目,实在是有些冒险。
还是先试他一试为好。毕竟,我对他可算是一无所知,不可能随便交心。
“你去京城,所谓何事?”还是先将他的身世与去京城的目的打听清楚先。
“自然是为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提到这个,死书呆子脸上的光芒瞬间大绽,满脸的自豪之色,“别看我不怎么起眼,好歹我也参加过院试、乡试,然后取得第一名成为举人。这眼下去京城,乃是为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只要通过会试,就可以成为正途出身的官员,为天下百姓谋生路。”
我对于这种方面不是很理解,所以用怀疑地目光将书呆子打量一番,有些不相信。就算成为举人又如何,想那范进也算是学富五车,只可惜几十年屡试不第,到最后彻底地疯疯癫癫。可见,这中举会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到最后,只为中举而参加会试,又会多么的可悲?
只是,见书呆子满脸的自信,我也不好打击他。读书人最好面子,如果我羞辱他,只怕他这个性格,会在我眼前上吊自杀。
这样也好,要是他知道我的年龄,怎么可能还会来拜我为师?
只是,现在才刚刚进入进入夏天,现在就准备去京城参加明年春天的考试,会不会太早?而且,既然要去京城,为何要去北洲?想着,我将心里的疑问问出来。
书呆子脸上出现窘迫的神色,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不瞒姑娘,实是家里贫穷,无法凑足让我北上京城的路费,我只好出此下策。这去北洲,是因为家里凑出来的路费只够我去北洲,我本来打算去北洲之后,帮人代笔写信赚取些银子,凑足路费再去京城。”
一家人,只能够凑齐去北洲的路费?这书呆子家到底有多穷?
我将他身上的汗衫打量一番,原本青色的眼色已经泛白,的确相当的老旧。对于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从来不曾缺过银子的我来说,还真是无法去想像,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不过,这种心酸我还是能感觉的到。
看这书呆子的脸上有些凄苦的神色,我能断定他不是在撒谎。
罢了,我并不缺这点路费,待到分道扬镳的时候,为他付个去京城的路费,就完全不是难事。剩下的事情,就只能靠他自己。
却不曾想到,此时简单的相遇,竟然会在以后帮上我那么多。
第两百二十六节 初入北洲
第两百二十六节 初入北洲
北洲,号称为幽明国第一大洲,其经济贸易的繁荣程度,仅仅次于被誉为海上明珠的烈城。
不过,仅以一洲的实力,就可与一城相提并论,其富饶程度可见一斑。
马车进入北洲之后,由于人流的拥挤程度,行驶变得缓慢。
坐在龟速的马车里面实在让人不爽,我干脆拉着陆彩儿下了马车,直接步行。
书呆子苗祁一边扭扭捏捏地提着裤子,一边羞红着脸紧随在我们的身后,同时还左顾右盼,生怕自己引起他人的注意。
殊不知他越是这样,越发引起他人的注意。
他身上那股尿臊味仍旧残留着,让接近他身边的人,都迅速地远离。
此时的天色,逐渐黯淡下来,提醒着现在,已是黄昏时分。
“去找家客栈投宿吧”陆彩儿淡淡地瞥了死书呆子一眼,嘴角突然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书呆子,你怎么像是娘们一样扭扭捏捏呀?莫非是有那方面的癖好?”
“没有。”苗祁憋红了脸,想要大声反驳,却害怕引起他人的注意,所以低声反驳一句,就迅速地低下头去。
“你看你这个样子,谁信呀?”陆彩儿提高声音,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
无数好奇的视线,落到苗祁身上。
苗祁的脸红了白,白了青,最后干脆提起袖子,遮在脸前面,躲避着他人的视线。
“真没用。”居然像是姑娘一般,提袖遮面,这个书呆子到底胆小到何种地步?这样子的人,如果想要做我的徒弟,还真得帮他锻炼一下胆量。
书呆子听到我的讽刺,身体僵了僵,然后似乎怒了,猛然将手甩了下来。只是那神色,分明就是做贼后分外心虚的模样。
“就这家吧”我抬头看了看前面那家三层楼的客栈,轻声说道,然后也不待他们回答,抬脚直接走了进去。反正住宿费一定是我出,根本就不需要去问他们的意见。
“姑娘,住店还是吃饭?”有小二殷勤的迎了上来。
“住店,三间上房。”我边说边从钱袋里面掏出一锭小小的碎银子出来,递到小二手上后指着书呆子,“顺便去给他买身像样点的衣服。”
死书呆子身上没有包裹,显然就只有身上所穿的这一件衣裳,可是这衣裳既然被弄脏,就不得不换。想来,死书呆子也是没有钱买衣服的。
“像样点的衣服?”小二将我与陆彩儿身上过于平凡的衣服打量了一番,又看了看我手中过分精致的荷包,有些犹豫,“姑娘,一身衣裳不需要这么多银子,只要十几个铜板就好了。”
从城主府出来的时候,我只是偷偷地将杨少临的荷包顺了出来,堂堂城主身上,又哪里会有铜板?即使是有,这铜板又重又不值钱,我哪会拿着往身上塞?
“剩下的钱,就抵住宿费好了。”陆彩儿不耐地开口说道。
“好咧。”店小二笑了一下,就跑到掌柜那里去登记了。不一会,却满脸为难地走了回来,“姑娘,上房只剩下两间。”
“我睡下房就好。”书呆子苗祁忙开口。
我再次暗恨起来,虽说住宿费不贵,可是被人这么光明正大的吃白食,心里还是有些不爽。尤其,吃白食的人,有两个。
这人的脸皮一旦厚起来,还真是无法想象。
虽然,我手中的这钱并不是我的,杨少临却也不是外人不是。
我汗颜的摸了下额头的冷汗,拒绝承认自己也在吃白食。
小二却也摸了摸额头的虚汗,为难地开口,“下房也没有了。”
“那就让他睡马房。”陆彩儿果断地开口,一锤定音。
死书呆子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不过想来也知道自己没有钱付房租,所以并没有开口反对。
“等会换了衣服,就来我房里。”我淡淡地看了死书呆子一眼,也不理会他错愕的神情,跟着店小二拾阶而上。
“你想要干嘛?”陆彩儿跟在我的身后,走进我的房间里面。
“你的房间在对面。”我好心的提醒。
“可是我更加想知道,你让他来你房间做什么,莫非……”陆彩儿的笑容,变得暧昧起来。“如此,我还真不好打扰。”
说完,就要飘出去。我忙伸手将她拉住,暗自咬牙,“你要是再出言败坏我的名声,我跟你没完。”
“没完?”陆彩儿惊愕,然后迅速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前,“你难道对我也感兴趣?”
我浑身一阵恶寒,抓起手边的一个茶杯就往她丢去。陆彩儿轻松地接下,坐到桌边,将茶杯拿在手中把玩起来,“你想收他为徒?”
“是。”如果说之前,我是想拒绝他。但是当我知道,他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举人,而且即将进京参加会试之后,我就改变了这样想法。
曾经,有数个人对我说过,我迟早,会回去京城。如果我真是迟早都得回去京城,多结交一个朋友,会比多一个敌人,要好太多。
“想要利用他?”陆彩儿了然。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的话,我还真不想通过利用他人,为自己谋取什么。不过,如果这是与东方云奇对抗的唯一方法,我绝对不能犹豫。
既然东方云奇是我不能相信,且不得不防的人,我就必须得为自己做点什么准备。
不过,事先得要知道,书呆子有没有做我徒弟的资格。
“帮我把易容卸了,我想知道,他有没有魄力,拜比自己年纪要小的人为师。”
“想要用美人计吗?”陆彩儿抿着嘴笑得好不得意。
“这是最快、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法。”要让他心甘情愿地臣服,并且死心塌地不会有二心,可不是那么容易。而且,既然要做师徒,也就没有必要连真实面目都隐瞒。 命店小二送来热水,陆彩儿从自己的包袱里面拿出一个小瓶子,倒了一些粉末进去。“用这个洗脸就好。”
我依然照办,洗净脸上多余的东西后,又从自己的包袱里面拿住自己的红裙出来换上。拿起梳妆台上的铜镜看了看,已经变回本来的我,红裙如火,貌美如花。
陆彩儿眯了眯眼睛,“为什么你也喜欢穿红色的衣裳?”
“因为这个是李墨白喜欢穿的颜色。”自从李墨白掉下地缝以后,我就只穿红色的衣服,算是自己对他的一种怀念。
只是,再遇之后,他却从来都没有穿过红色的衣服,这也是当初我为什么没有能立刻认出他来的原因之一。
与李墨白相识十年,我就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穿红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