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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太凶猛-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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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留京天经地义,晋王留京是因为掌着军权,制衡北部瓦剌,经常要出征的。而楚王则是陈贵妃的儿子,母妃受宠,所以留京,至于七皇子宁王,则是因为太小了。

时间转回来。

于晴一路上是强忍着,到了家中,见到母亲,情绪瞬间崩溃,委屈不能自抑,扑到于氏怀里痛哭。

太过分了,太目中无人了!

陈淑添妆礼,居然请了黄家,却没有请她。

是看不起她吗?

于晴呜呜地哭,刘元话里的意思太明显了,添妆礼上都是极为亲近之人,只有林氏这个外人。

这还能是因为什么,不就是明摆着,陈家相中了黄莺。

于晴哭得上下不接下气,她实在是太委屈了,许给陈蔡,她本来就心气难平,结果人家还看不上她。

她都已经这么委屈了,还要受此屈辱。

她可是永平侯的女儿啊,他们算什么,不过就是乡下举人土包子。

以前在京城时,多少进士官员,达官贵人,见到她们都恭敬有加。

他们算个屁!

“别哭了,别哭了。”于氏温柔地轻哄,“出了什么事,跟娘亲说,晴晴不哭啊。”

在母亲轻柔的哄声中,于晴的情绪逐渐平静,将事情原原本本讲了出来。

于氏有些疑惑,“只请了黄家一个吗?”

于晴微怔,“阿元没说。”

闻言,于氏笑了,“陈家不可能只请黄家一个外人的,这样太明显,还不如直接定下,肯定还有其他小娘子。”于氏声音温柔,说话有条不紊,令人信服,“而且过了这么多日,陈家仍旧没有消息,这说明,她们心有顾虑,未必一定看得上黄家。”

说到这,于氏摇了摇头,无奈地点了点于晴的额头,“你呀,乱吃醋,若是搞错了对象,这一场岂不是白哭了。”

于晴被母亲说得一愣一愣的,而后委屈道:“娘亲是没见到黄莺,她生得可好看了,陈公子说不得就动了心。”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其是陈家这种书香门第,单单动心是没用的。”于氏语气颇冷,“说不得,陈家老爷夫人,还会觉得黄娘子轻浮,勾、引他家公子。”

“嗯?”于晴被说懵了。

于氏摇摇头,叹息,“你还小,不懂父母对儿女的心思。”为人父母,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最好,冷不丁跳出一个人,勾了儿子的心思,这还不是狐狸精吗?

陈家那般人家,娶妇肯定端庄为要。

顿了顿,于氏接着道:“若是黄娘子真的很好,陈家大夫人即便真的相中了她,陈老爷那边也过不去。”

这些读书人,最是迂腐清高,何况黄家还不及陈家。陈家又没有求到黄家的事,何必自降身段,娶商家女呢,又不是找不到媳妇。

于晴听得云里雾里的,根本不明白母亲在说什么,唯一肯定的就是,陈蔡和黄莺根本没事。

她完全是误会了,这一场算是白哭了。

“呜呜。”她好伤心,哭得眼睛这么痛,竟然是白伤心一场。

哼,都怪刘元,无缘无故提什么黄莺林氏的。

于氏不像于晴那般单纯,她心思深,性机敏。若不是有两分手段,岂能勾住永平侯那么长时间,又顺顺利利生下他唯一的子嗣。

于氏想得要更深一些,刘元那话看似无意,实则心思恶毒。若她真是天真爽朗,不拘小节之人,于氏根本不会想太多。

但是和刘元接触时间久了,于氏清楚的知道,刘元面上和善,看似大方爽朗,实则心思细腻,行事谨慎。

永年县这么多小娘子,各种出身,不同性格,就没有她不交好的,也没有一个说她不好的。

这样一个八面玲珑,百伶百俐的小娘子,怎么可能会这般粗心,在晴晴面前说错话。

于晴性格天真,心思浅,心思都摆在脸上,她对陈蔡有意,刘元肯定知道。

可她为何这么做,为何想要挑起晴晴对黄娘子的不满?

于氏稍稍一想,就明白了她的心思。

呵呵,果真是俊秀少年,人人争抢啊!

刘大人那人,最是溜须拍马,知她对陈蔡有意,肯定不会抢这门亲事。

刘元若是相中陈蔡,从父母这边无从下手,那就只有铲除对手了。

只要于晴和黄莺闹起来,到时事大,两人肯定都进不了陈家的门。而且陈家也会尽快定下亲事,若她再表现好点,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刘大人虽然不会主动和她争,但是送上门的便宜,是不会不要的。

想到这,于氏叹了口气,这刘娘子小小年纪,心思竟然这般深,而且还不露痕迹。

看来,是不能再让晴儿和她在一块了,说不定哪天就被她利用了。

白日里闹了一天,晚上自家人又聚在一块给老太太祝寿,黄莺难得多喝了几杯。本以为果酒度数低,没什么劲,但是五六杯下肚,脸就红了起来,艳艳的,像是雪地里的红梅。

闹了一天,老太太早就乏了,早早就把众人赶走,说是头沉得很,想早点睡。

大家都很累,闻言,就都退了出去。

黄莺姐妹几个结伴一块往园子走,黄豆趁着是老太太寿辰,白氏不好严管,喝得酒比黄莺还多。

此时像个小醉汉般,咋咋呼呼,还要唱曲子,被绿珠和嬷嬷半扶半抱给带走了。黄鹂黄雀也早早地回去了院子,路上只剩黄莺和绿意。

此刻,黄莺只觉身轻头重,脚下能飞,直想把脑袋割下,羽化登仙。

走了几步,绿意突然停住脚步,低低唤了声主子,就低头退下了。

黄莺猛然落入一个温和柔软的怀抱,还以为坠到云彩里,直接大叫:“嗨,云彩是冰块啊,怎么会这般软,难道是雾霾?”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璋皱眉,将怀里不老实的人儿抱紧。足尖轻点,飞身而起,向静心居奔去。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看我萌萌的小眼神

为了娶到莺姐姐,小变态真的是好努力,好努力

☆、第53章 醉酒(二)

“呀;飞了!”

黄莺迷迷糊糊感觉身轻如燕;脚下地面飞速略过;更妙的是她还没使劲;这可不就是飞了。

她咯咯咯笑了起来,笑声轻灵;宛如蜻蜓点过湖水,在沈璋心里荡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自打上次看过萤火虫之后,沈璋就敏锐的发现;黄莺在躲着她。

这个发现令沈璋很是郁卒,本来以为两人的关系有所进展;没想到她还在躲着他。

沈璋寻了好几次机会,都被她轻巧躲过。这次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趁着她酒醉将人抱走;待她清醒时,灵巧得堪比小猫,根本逮不住。

黄莺喝醉了酒,脑袋迷迷糊糊的,意识还在,反应却慢了好几拍。缺席了平日里的算计考虑,全剩下娇憨本能。

“老实点。”沈璋皱眉,在黄莺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在怀里动来动去,掉下去怎么办?

呜呜,被打了,醉意里一分疼痛也放大成五分。黄莺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瞪着沈璋,与其说瞪,倒不如说撒娇控诉。

那样一双笼雾含情的眼眸,因为醉意,眼尾发红,眸中仿佛拢了一汪醇酒。沈璋喉结滚动,醇酒诱人,比最最醇香的女儿红还要吸引她。

偏偏怀里的人儿还不自知,醉酒的人儿展露本心,娇气得厉害。

这样瞪着沈璋半天,都不见他来哄人,黄莺越发的娇气委屈了。

心里面委屈,想让人哄,偏偏还不说。

她咬着手指瞪人,沈璋一眼望过去,入眼的就是红的唇,白的指,樱桃滴露,嫩笋勾人。看得让人恨不得将她连皮带骨都吃进去,这样还不过瘾,要细细品尝,每一寸每一分深深探入,都吞入腹中。

真是要命!沈璋恨恨地瞪了她一眼。

又被瞪了,呜呜呜,黄莺越发地委屈了,手指从口中拿出来,还带着香甜津液,直接掐住沈璋的双颊。

那湿柔软糯的指腹一碰到脸颊,沈璋心头顿时燥热起来,下腹紧绷。只要一想到那手指是从她口中拿出,沈璋就恨不得将手指吞下去。

吞下去,吞下去,都吞下去。

反应慢了好几拍的人儿哪里知晓抱着她的沈璋即将狼变,她心里还委屈着呢。

手指用力拧他脸颊,可沈璋刀削般的面容哪里有肉,*地根本拧不动。

她双手上去,与其说是掐,还不如说是捧。

黄莺还气哼哼,“说,为何打我,还瞪人!”说着她伸出手指去戳他眼睛,看样子是想抠出来。

沈璋吓了一跳,瞬间后仰躲避,同时双手掐着她的腰往前挪。

黄莺够不着了,呜呜呜,她的琉璃珠没了。

“不许躲。”她生气了。声音还含着怒,不过可惜,因为醉酒,声音里非但没有一丝凌厉之气,反倒浸满了蜜,甜滋滋勾人。

这声音,对沈璋而言无异于顶级春、药。

他反复运转心法,才勉强压体内火焰,一路跌跌撞撞,勉强将黄莺带进卧房。

黄莺平日里修习养身功夫,一举一动都充满着女子最原始天然的娇憨妩媚,再加上她这张鬼斧神工的美颜,明明做出最纯真的动作,也勾人心魄。

清醒时,她知道克制,平日行事,务必端庄大气。

可这醉酒时,就现本性了,黏人缠人,又娇气,又妩媚。

随随便便的一个动作,都是美人们孜孜以求的至美仪态。

动静皆好,一颦一笑,动人至极。

她身上明明有着女子身上最原始的诱惑,最美丽的姿态,偏偏还要压抑。

沈璋傻呆呆地看着在床上扭成麻花的黄莺。

这般情态痴缠,两世一来,他还是第一次有幸目睹。

前世她恨他怨他,见面不是冷脸就是默然,而今生,她只知躲着他。

两人明明是最亲密的人儿,做了一世夫妻,他竟不知她还有这样一面。

醉酒的黄莺感观出奇敏锐,有一种小动物最本真的直觉。

她感觉到他似乎喜欢她这样,那样。

嘿嘿嘿,她在心里偷笑,有办法拿到琉璃珠了。

她扬起精致的小脸蛋看他,双臂这撑着后面的床,身体托起,“睿睿。”她叫,“你来。”她又伸出小舌尖。

感觉他突然急促的呼吸,黄莺咯咯咯又笑了开来。

眼前的黄莺像是勾魂的女妖,几乎将要他的魂给吸了去。

在她面前,他就如手无寸铁的孩童,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这是她逼他的!

沈璋红了眼,覆了上去,一把将黄莺的手高举压住,俯、身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下。

黄莺眼睁睁看着琉璃珠贴上来凑近,然后又往上去了,急得快哭了,忙忙伸出粉嫩的小舌尖,“这里,这里,亲这里。”这样她才能看见琉璃珠。

这般香、艳的邀请,沈璋哪有不受之理。顺着她额头,到眼睫,到鼻尖,再到粉唇,然后一下勾住她的香舌,探进去,如狂风暴雨一般扫荡。

黄莺刚开始有些懵,后来发现他用力缠着她的舌,心里气,不甘示弱地回缠。

沈璋身体僵了一下,然后就是愈加席卷,含着舌尖,不放过她口中每一处。

黄莺醉了酒,本来就热,还被他压得死死的。于是不耐烦的踢了踢,伸手扯自己的衣襟。

沈璋目光不经意地下移,顿时傻了眼。夏衫轻、薄,黄莺又用了力,衣襟全被扯开了,露出修长脖颈,以及一大片白嫩的胸膛,紫色的兜衣包裹着高高鼓起的弧度。

沈璋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扯下碍事的兜衣,低头覆了上去——

一夜旖旎。

天光刚刚放亮,黄莺就醒了过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神智还有些僵。

结果目光一转,就对上一双布满血丝的双眼,身上仿佛被泼了冷水,又过电似的咝咝直颤,她这算是彻底清醒了。

“你——”她发出一个声音,就感觉身上不对。

似乎……好像……没穿衣服!!!

她掀开被子要看,却被沈璋一把按住。正当她发懵的时候,沈璋突然起身,从下面掀起了被子,捉住她一只脚放到腿上。

这是要干什么?

黄莺眨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人,沈璋面色发黑,瞪了她一眼之后,脑袋就趴了下去。

黄莺正要起身看他在干什么,紧接着脚上一痛。

呜呜呜——她被咬了。

这会黄莺还有些控制不住情绪,眼睫湿润,泪水顺着眼尾就淌了下来,“你咬我!”她控诉。

居然还敢倒打一耙,沈璋恨极,都有些不敢回忆,昨晚若不是他躲得快,命根子就要被她废了!

本来一切进行地顺利,娇弱的小人顺心顺意,怎么摆弄怎么是。结果关键时刻,他正要入巷,她不知怎么,突然反了性,一脚踹过去,狠狠一脚!

在沈璋越来越寒的目光中,黄莺打了个哆嗦,不知怎么,突然就想起昨夜发生的一切。

“嘻嘻嘻。”她捂着嘴笑,“你咬了我的脚。”

瞧瞧,这话多坏啊!我踹完你命根子,然后,你又咬了脚。

沈璋一怔,而后目光冷了起来,捉住她的小脚在手中把玩,“不是这只!”

黄莺的脚十分小巧,沈璋握在掌心,竟不及他手掌大。十根晶莹玉润的脚指修长白皙,冰肌玉骨般,仿佛沾露的白玉兰,让人心醉,又忍不住凌、虐。

黄莺见沈璋望着自己的脚丫发呆,不知怎么脑袋一抽,突然抬起脚,啪地一声踹在他脸上。

白玉般的小脚丫衬着青黑的脸色,竟是异常好看。

脑抽了一会,黄莺很快恢复正常,赶忙裹着被子坐起来安慰他。

摸摸头发,拍拍脸蛋,然后歪着头眨巴着水漾的大眼睛卖萌,“你生气了吗?”

呵呵!

装,真会装啊!

沈璋心里一波又一波地冷笑,将黄莺的低劣手段鄙视到尘埃,但……他还是上当了!

他瞥过头,微微嘟起嘴角似乎带着一丝委屈。

黄莺不动声色,悄悄抬了屁股,感觉身体没有什么疼痛感,顿时在心底松了口气。

很好,还是完整的一只人儿!

至于脱光光,便宜被占,黄莺已经没什么反应了。这种事习惯就好了,反正她也没什么损失。

暗自检查完自身,黄莺视线又回到沈璋身上,结果发现他还有心情委屈,顿时就放心了。

没生气,没变态就好,至于委屈……那就委屈去吧。

黄莺推了推沈璋,“你出去,我要穿衣服,得赶紧回去,被人看见就糟了。”晚上的事,她记忆有些断片,并不记得是怎么跟沈璋搞到一块的。

但她不是傻子,心里隐隐约约有数,绿意大概可能是沈璋的人。

现在追究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反正她被算计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了。

沈璋神色一紧,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他不明白,为了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她仍旧不肯承认两人的关系。

沈璋努力压下胸腔的恶气,不住安慰自己,这样也好,等父皇的旨意下来再向她提亲,省得毁了她的清誉。

他沉下眉眼,态度平复下来,大手探到被子里。

正坐着的黄莺身体突然一僵,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太过分了!我们还没成亲呢。”

沈璋垂下眼帘,淡淡好,“那好,我立刻就去提亲。”

“别——”

嘿嘿嘿,黄莺露出讨好的笑,嫩滑的脸蛋往他脸上贴,“我知道睿睿最守信了,你不会食言而肥对不对?”

沈璋不说话。

黄莺心上忐忑,对他是各种讨好,直到沈璋满意了,便宜占够了,收回濡湿的手指。目光在她潮红的脸蛋上流连半晌,才点了他那颗矜贵的头颅。

“当然,我不会失信莺姐姐的。”

说完,他将濡湿的手指放入了口中。

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中国好作者,有木有!

亲们的留言就是我的鸡血,来吧!

☆、第54章 八殿下

寿宴当天;县老家的两位公子一回来;就遭到了厉氏地盘问,“怎么样?怎么样;可见到了那位祝公子?”

大公子老老实实回答:“他没出现。”

厉氏皱了皱眉,目光凌厉地扫过大公子,语气疑惑:“没出现?”

“嗯。”二公子也说话了;“姨娘;大哥没说谎;祝公子确实没出现。”

“怎么可能?”厉氏皱了皱眉;“你们先下去吧。”她烦躁地挥了挥手。

等晚上刘大人回来;厉氏第一时间将他拉到房中,“那个祝公子居然没去祝老太太的寿筵。”

刘大人揉了揉鼓胀的太阳穴,不在意道:“这有什么,可能他私下里早就拜过寿了。”

“也对。”厉氏点了点头,而后又道,“我跟你说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

“再等等。”刘大人摇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祝明睿父母不在再跟前,他的亲事黄家未必做得了主。”

厉氏不开心地掐了他一下,“还是你没上心,你不会去问问,若是黄家有意,肯定会给祝家送信的。他一个末等商户公子,有什么好挑的,惠莲能许给他,简直是他祖上积德,祖坟冒青烟。”

厉氏口中的惠莲是她娘家兄弟的女儿,生得很有几分姿色。厉氏这人精得很,勾上刘大人,进门做了妾侍后,将刘大人把得密不透风,连原配都要退后。

府中两个嫡子嫡女,全是她手中一盘菜,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厉氏进了刘府之后,就将娘家兄弟也给接到了县城,置办上几十亩地,坐上了小地主。

厉家没什么身份,就是农户出身,而她虽说将刘父把得密不透风,但理法上就是个妾。

娘家侄女根本进不去官宦人家的门,小商户,她还看不上眼。而且惠莲因为小有姿色,心高气傲得很,总想奔高。未来的夫婿,不仅要求家世好,人品好,还要长得好。

若不是陈蔡够不上,还真轮不到沈璋。

刘大人吱吱唔唔,厉氏气急,直接掐他的腰,“你去说,你去说,明天就遣了媒人上门。能娶到咱家惠莲是他祖上积德,祝家小子绝对乐不得的。”

刘大人装熊。

厉氏差点没气哭了,狠狠捶了他一下,“我这还不是为了咱家好,你以为你当那小县令威风呐!拿那么点俸禄,若不是我会经营,你就领着全家喝西北风去吧。”

“哼。”厉氏背过身,“眼瞅着就要考绩了,咱家连点像样的‘孝敬’都拿不出来。你以为我愿意让大娘子许给那傻公子啊,还不是为你!那祝小公子又不是祝家嫡系,你怕什么,不过就是最末等的商贾而已,娶咱家惠莲都是高攀了。”

见厉氏真生气了,刘大人叹气,灰溜溜过来给她捏肩捶背,“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好,这世上就你对我最好了,可那是祝家啊!人家虽是商贾,可生意遍布大周,平日接触的官员比我官大多了。”

厉氏冷笑,恨铁不成钢地瞪他,“你就是胆小,咱是结亲又不是结仇,他祝家认识的官员多,有什么用,还能把你怎么滴啊!何况,祝家再富贵,也不过商贾而已,咋滴,看不上惠莲,他还想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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