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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世圣手-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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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万年拔出滴血的钢刀,随手扔在地上,转过身来,目光阴狠地望着跪在周围的众人。

    “传本王的命令:将那贱人的头颅砍下,悬于关门之外的旗杆上示众。胆敢对抗我大楚王师者,依同此例!我大军取消休整,明日即整队出关,不踏平马家军余孽,誓不还朝!”。

    说完,他抬头望着远远跪伏在地,两股战战的那员关城守将,酒糟鼻刘将军。

    早已吓得半死的刘将军猛一抬头,发现平南王爷正望向自己,不禁心惊肉跳。

    此刻,他的两挂清亮的鼻涕都快流到下巴上了,也完全顾不上擦拭,手脚并用,手忙脚乱地向前跪爬几步,同时“咚咚咚”不断叩着响头,口中言道:“王爷恕罪!末将失察,致使刺客混迹其中,险些害了王爷性命,小的罪该万死!”。

    唐万年鼻中冷哼一声说道:“哼,你的脑袋先寄存在那里,待本王爷哪天心情不好随时来取便罢!当下交给你一个任务:将今晚参加酒宴的这些来路不明的女子统统绑了,拉出去一并斩首。谁知道其中还有没有混杂着马家军的残渣余孽,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跑一个!”。

    此令一出,厅中活着的那些妙龄女子顿时惊恐地大呼小叫,哭声响成一片。

    草原深处的一所毡房里,汗王巴尔斯赤 裸着上身,愁眉不展。

    一旁的王妃其其格正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地为他腹部的伤口处敷药,更换绷带。

    不久前与楚军的那一场生死大战,令草原汗王巴尔斯彻底寒了心。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草原联军损伤过半,自己也险些命丧阵前。当然,骁勇的草原勇士也让大楚的军队付出了相对惨痛的代价。但无论如何,草原汗王马踏中原,一统天下的美梦被迫从此中断。

    “哎呦,你倒是轻着点啊!”巴尔斯不满地嘀咕了一句,钻心的疼痛令他出了一身冷汗。

    其其格赶忙停下手脚,抬头望了他一眼,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十分小心了,是因为你的伤口太深了!”。

    巴尔斯抬手抚摸着唇边那一缕金黄的髭须,愁眉不展地望向帐外,仿佛喃喃自语道:“旭日干还没有消息吗?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总得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

    闻言其其格双肩微微一抖,表情痛苦地缓缓低下头去,眼圈里泛起泪花。

    汗王巴尔斯俯首瞄了她一眼,连忙出言劝慰道:“爱妃无需忧心,也许是因为我们转移的太过频繁,他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这里。本王会再多加派几路人马,一定能找到他!”。

    忽然帐帘一挑,一名侍卫匆匆入内,跪地施礼。然后抬起头来禀报道:“报汗王,大楚军营信使来访,说是要求见尊贵的汗王。”

    闻言巴尔斯脸色大变,瞪圆了双眼,顾不上腹部的伤痛一跃而起,顺手抄起了一旁一把明晃晃的弯刀。

    由于牵动了伤口,巴尔斯顿感一阵眩晕,连忙脸色苍白地微闭双眼,深深吸了口气。

    片刻之后,他才猛然睁开双眼,瞪着跪在地上的侍卫急急问道:“楚军信使?他们怎么会找到了这里?究竟来了多少人马?速速传令下去,集结我军所有兵马,准备背水拼死一战!”。

番外之脑洞大开() 
行文至飞贼关羽首次与如烟姑娘在画舫相遇独处,写不下去了。

    咨询了两个小女孩一个男生穿越到古代遇到一个天涯歌女给她唱首什么歌才能震撼她?得到了两个惊人答案,用画面表现如下:

    画面一:如烟姑娘纤纤玉手轻轻地捧起玲珑茶盏,忽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奇道:“你也会唱歌?还要为我唱首歌?”

    关羽郑重地点了点头,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了两块鲜艳的红手帕,突然一跃而起,边扭着秧歌边唱道:

    “我的家在东北

    松花江上啊

    那里有满山遍野 大豆高粱

    在那青山绿水旁

    门前两棵大白杨

    齐整整的篱笆院

    一间小草房啊

    哎 ”

    如烟姑娘狂喷一口茶水,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画面二:如烟姑娘双手捧腮,忽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奇怪地问道:“你要为我单独表演才艺?你会什么呀?”

    关羽表情严肃地缓缓站起,一条腿嚣张地踏在条凳上,声音低沉地答道:“不错!这是特意为你量身定做的。”边说边将右手探入怀中,猛地抽出一副快板,高声道:

    “竹板这么一打,哎,别的咱不夸。

    我夸一夸,这个传统美食狗不理包子。

    这个狗不理包子,它究竟好在哪?

    它是薄皮儿、大馅儿、十八个折,就像一朵花。”

    如烟姑娘两眼发直,瞬间仰面朝天晕了过去。

    东北二人转?天津快板?关羽究竟利用何种秘密武器?

    哈哈哈,卖个关子,敬请期待。

两个疯子的聊天记录() 
两个疯子的聊天记录白蛇后传原创

    男:你好

    女:好呀

    男:可以聊会么?

    女:闲着也是闲着;聊呗!

    男:请问美女贵姓;仙乡何处?

    女:小女子家住杭州;姓白

    男:哇  莫不是白娘子?我是许仙呀!

    女:许仙是谁呀?不认识!卖汽车的?

    男:数百年来我们的故事感天地泣鬼神;你怎么忘了?!

    女: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男:过奈何桥的时候你喝了孟婆汤?早告诉你别喝呀!

    女:我怎么知道?我还以为是可口可乐呢;还免费;白喝谁不喝?!

    男:娘子;小便宜不可占!这下好了;水漫金山你也忘了!共续前缘你

    也抛之脑后了!难怪一位高人说;你我相会还得500年后!

    女:我可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我等烦了;嫁谁不是嫁呀?!有车有房就行!

    男:娘子;你你太让我失望了!罢了;我贿赂牛头马面来到人世;看来

    一切又要付之东流了!

    女:我88年来到人世的;你等了多久?

    男:我比你早到整整一十八载!算错时间了;55555!

    女:嗷;没关系;别瞎等了;想开点

    男:都是法海那个老儿害的!

    女:法海哥哥?我喜欢他;帅哥呢

    男:你怎么他是我们共同的仇人啊!

    女:仇人?那是萨达母和布什!法海哥哥人挺好

    男:你;你太让我失望了;我找小青去!

    女:切!你们男人都这样;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小青也不一定理你。她去坐台了!

    男:什么?天!我受不了了!来生再见吧!

    女:别太激动;现实一点好!

    男:。。。。。。。。。。话外音:许仙已吻颈自尽;来电请转秘书台。

择妻四项基本原则() 
择妻四项基本原则(未婚男士之达摩易筋经,女士勿入)

    翻腾旧东西,翻出一本发黄的日记,上面赫然写着自己的择妻四项基本原则。掐指一算,竟是结婚前两年半。真应了那句古话:饥饿的狗总是比同类提前谋划抢一块更大的骨头!

    四项原则第一条:拿得出手。短短四字,寓意深远。老婆不光是你自己的,还要拉出来见人!远房亲戚可以老死不相往来,可街坊邻居那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假如你那亲爱的另一半使邻居家的小孩一见就哭,或者你们两口走上街头,辛苦的司机师傅们总是魂飞天外,屡屡引发交通事故,那么你们未来的日子离幸福这俩字恐怕要在千里之外!再说了,谁谈恋爱不都图个两情相悦,花好月圆么,似乎谈婚论嫁与扶贫和慈善事业挨不上,所以一定要牢记国外一位伟大哲学家的话:找自己喜欢的美女,让恐龙灭绝去吧! 

    拿得出手的第二层意思是要适可而止。说的粗俗点,见女朋友之前,先撒泡尿照照自己:美若天仙,家财万贯,才华横溢的奇女子凭什么就要嫁给你这个灰头土脸,穷的叮当,不学无术的武大郎?!就算鲜花插在牛粪上,那也得是一堆天天发酵,营养丰富的新鲜牛粪!!!所以说中人以上之姿是好妻子的最佳选择。除非你天赋异禀,气量超人,可以娶个天仙妹妹,否则一般人是很难忍受每天戴一摞绿帽子的! 

    第二条:举的起手。这一点很重要,好多人没意识到。人类社会经过母系,父系,进化到如今的糊涂面系,男人和女人的地位发生了很多微妙的变化。你未来的妻子必须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经济意识(这与女权运动无关),如果你的太太将来无论在家还是社会,说的话还没蚊子放的屁管用,那么这个男人就累了,进而就废了! 

    第三条:握得住手。自己的孩子别人的老婆,自古以来人们都这样说。老跟着别的男人跑的女人不是好女人,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住的男人那简直不能叫爷们。但是,生活是流动的,你不可能象狗崽队一样天天盯着她;生活又是发展的,比你更加出类拔翠的成功男士如雨后的萝卜!(春笋已不能形容其数量之巨大)生活又是五彩缤纷,充满诱惑的,因此,未来爱人的品德就相当重要,天生潘金莲,呵呵,自认倒霉吧!握得住手,更多的不是用手,而是用心! 

    第四条:放得开手。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万事都讲一个缘,如果情尽缘散,要敢于果断地放手,给彼此一个自由的空间。只要一旦拥有,何必天长地久!太过美丽辉煌的东西往往转瞬即逝,彼此深深的祝福,不但是一种风度,更是一种慈悲! 

    另一层含义:夫妻总愿常相厮守,白头偕老,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为了生活也罢,为了理想也好,当短暂的分别不可避免时,你能不担心她红杏出墙,老人和孩子交给她都很放心,还可以吃的下睡的香,那就叫幸福。甚至当你过早地离开人间,你可以安心地闭上双眼,人们会听到天堂传来你的笑声: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其实,这几条原则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拿不出手,鬼才会在乎是否握得住;举不起手,缺乏独当一面的勇气和能力,天知道放手以后的结果! 

第二十五章 礼尚往来() 
那名跪倒在地的侍卫微微仰起头,大张着嘴,望着高举弯刀,气喘吁吁、手舞足蹈的汗王目瞪口呆。

    他使劲咽了两口吐沫,低声说道:“启禀大汗,楚军派来的信使只有两个人”。

    巴尔斯闻言一愣,低头看了一眼同样用奇怪的眼神仰头看着他的王妃其其格,这才感觉到自己刚才似乎过份失态了!

    他连忙稳了稳心神,挺起胸膛缓缓坐了下来。将手中弯刀轻轻放在一旁,对那名侍卫蹙眉挥手道:“你先行退下,让那楚军信使耐心等着,本王召见时自会传唤他们。”

    扭回头来他又对王妃其其格言道:“爱妃,速速给本王包扎,包的严实点,不要渗出一丝血迹,最好看上去毫发无损,不能让楚营使者看出本王伤重。”

    低头思索片刻,他又冲帐外高喊道:“来人,传令本王的卫队,全副武装在帐前列队,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要让大楚的使者看到我草原勇士的威武不屈,来之能战!”。

    楚军的两位信使被晾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等到了草原大汗的传唤。

    二人穿过刀枪林立的军阵来到了汗王的帐前。这次巴尔斯并未让他二人久等,随即召唤他们入内觐见。

    两名信使中一位用围巾遮住半边脸颊,另一个手中托举着一个木盒。

    那位遮住半边脸颊的信使微微行礼之后,便挺直了腰杆,不卑不亢地高声言道:“奉大楚定北王关将军之命,我二人前来拜会草原联军大汗,同时要给您献上一份礼物。”

    闻听此言巴尔斯忍不住好奇地抬起头来,紧盯着开口说话的那名使者。他很好奇:楚军大营之中怎么会有说猛语如此流利之人?

    待看清来人的半张脸,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此人相貌明显非中土人士,乃是大猛族中的一员!

    叛徒?败类!巴尔斯胸中窝火,抬手抚弄了一下自己唇边那缕金黄的髭须,咬牙问道:“那大楚的贼寇给了你多少好处,才令你数典忘祖,认贼作父?!”。

    那名使者唇边泛起一丝冷笑,回道:“汗王何出此言?没错,我祖祖辈辈也生活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但当我的亲人被斩杀殆尽,诺大草原再无我立锥之地,自己还被四处追杀之时,我便立誓弃暗投明,归附大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为我含冤死去的亲朋族人们报仇雪恨!算起来,这一切还是大汗您的功劳!”。

    巴尔斯闻言微微一愣,他在自己的脑海中努力搜索了片刻,却并未理出头绪。只得轻轻叹了口气,垂下眼帘说道:“你不是说大楚贼首还送了本王一份礼物吗?呈上来!”。

    宋玉转头向他身旁的那位手捧木盒的壮汉使了个眼色,那人轻轻颔首之后,便迈开双腿,大踏步走上前去,将手中木盒放在巴尔斯眼前的案几之上,又一声不吭地倒退着走了回来。

    巴尔斯瞪大双眼,盯着眼前那个黑灰色的木盒,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他抬手拿起一把匕首,轻轻挑开了木盒的盖子。

    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赫然在目,死者突起无神的双眼正直愣愣地望着他。一惊之下,巴尔斯丢掉了匕首,不由自主地起身躲开,无意中牵动了腹部的伤口,顿时痛的大汗淋漓。

    木盒之中盛放的,正是其其格王妃的亲兄弟,他手下猛将旭日干的头颅!

    巴尔斯紧咬牙关,一面在努力忍受腹部传来的剧痛,一面拼命压制胸中翻滚的震惊与怒火。

    此刻宋玉开口高声道:“我家大楚定北王关大将军说了:当初飞虹关前曾收到巴尔斯大汗的见面礼。中土有句话叫做:来而不往非礼也!那日两军阵前,大将军一心只想生擒活捉,未能一枪将阁下挑于马下,致使你侥幸逃出生天,甚为遗憾!关将军让我转告阁下,别再东躲西藏,四处乱窜了,搞的双方都挺累。是爷们就约好时间地点,真刀实枪地再干一场!要么就纳降书,递顺表,承诺从此永不犯我大楚边境,请大汗给个准信。”

    巴尔斯猛然抬起通红的双眼,高声喝道:“狂妄放肆!你一个小小信使,猛族的败类竟敢在本王面前大放厥词,满口胡言,当真是不知死活!上次决战,我草原勇士虽小有挫败,但大楚贼军也伤亡惨重,已是强弩之末,你当本王不知吗?!”。

    宋玉昂首挺胸,哈哈笑道:“尊敬的大汗,何必自欺欺人呢?草原联军的几员大将之中,察干铁木尔早已身首异处,你眼皮底下的旭日干死不瞑目,想来我家定北王关将军刺你那一枪也没少让你吃苦头吧?你还有多少家底你我都心中有数!至于在下,敢来联军大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你奈我何?!草原联军真如你所言只是小有挫败,你又何必带着他们东躲西藏呢?”。

    巴尔斯手握弯刀,站起身来,脸上本不显眼的那道伤疤突突乱跳,他大喝道:“来人!”。

    闻声呼啦啦冲进来十几个手提弯刀的侍卫,将大楚的两名信使团团围住,只等着大汗一声令下,将他二人剁成肉泥。

    巴尔斯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吐了出来。他忽然放下手中弯刀,唇边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双眼死死盯着宋玉缓缓说道:“本王今日完全有理由将你二人碎尸万段!但,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何况本汗王还要劳烦你们二位给大楚贼军的首脑带句话:他的这个激将之法对汗王我没用!想要速战速决,全身而退?我决不会轻易上当!”。

    言罢,他扭过头去,再也不看宋玉他们一眼,冲身旁的侍卫们摆手道:“将此二人乱棍轰出军营!记住,留他们两条狗命。”

    当其他人都离开营帐之后,大汗巴尔斯这才抬手擦了一把额头细密的汗水,忧心忡忡地往木盒中望了一眼,轻轻合起了盖子,无力地瘫软在地,紧皱双眉,微微闭上了双眼。

    马家军军营之中。

    一身戎装的马茹霜猛地转过身子,眼眶中含着泪水,不满地对“毛大虫”说道:“毛叔叔,我先前就一直坚决反对让穆姑娘前去只身犯险。如今果然事败,还害的她白白枉送了性命!”。

    “毛大虫”低着头,搓了搓满是老茧的一双大手,红着脸轻叹道:“我当初也只是个提议。当年我马家军与平南王的人马并肩作战,共抗暴齐之时,我知道那平南王每每开战之前,有在当地找些粉头饮酒作乐的嗜好。据说此一来可鼓舞士气,二来图个吉利,这才出此下策。”

    马承恩抬手打断道:“算了,毛将军也是为了我马家军。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倘若穆姑娘能一击得手,会省我们不少力气。何况是大家最终商议的结果,穆姑娘自己也有那份胆魄和勇气!只是有些可惜了”。

    一旁的高明拱手抱拳道:“少主,大小姐,毛将军,事已至此,大家都不必过分自责了。如今楚贼来势汹汹,人马数量是我方的一倍有余,我方想要以少胜多,需仔细斟酌作战之方略!”。

    几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面色变得凝重起来。

    一层厚厚的浓雾笼罩着这片古老的大地,京城大都的皇宫之中,也是浓雾重重。

    “吱呀”一声门响,一位面容枯槁的老太监弯腰缩脖,手里提着一盏灯笼,领着一个道士打扮的中年人鬼鬼祟祟地行走在后宫阴冷狭长的甬道中。

    “多谢公公带路。”那位中年道士一面附在老太监的耳旁低语,一面将手中白花花的银两不由分说地塞入老太监的袄袖中。

    老太监掂了掂袖中之物的分量,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绵密的皱褶逐渐消散开来,小声说道:“快进去吧,别让贵妃娘娘久等。”一手轻轻推开了一所偏殿厚重的木门。

    那位中年道士抬手整了整衣冠,抬脚迈过高高的门槛,悄无声息地迈步入内。

    入门之后,中年道士低头紧走了几步,随即跪倒在地,冲着前方叩首道:“贫道奉娘娘口谕,前来参拜贵妃娘娘,娘娘千岁千千岁!”。

    座中的金贵妃摆了摆手,令殿中的宫娥、太监们一律退下,这才缓缓开口道:“久闻道长大名,好不容易才把你找了来。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吧?且抬起头来回话。”

    中年道士连连叩首道:“娘娘对贫道有知遇之恩,贫道万死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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