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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世之刺客传说-第1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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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关于某地某个小女孩遭受到同龄人侮辱殴打数小时的新闻,这个行为内容相对简单,也并没有造成实际意义上的死亡,相比起恐怖组织的恐怖行为来说,似乎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已

    但是,对于王宇来说,这件事情带给他的触动,却远比恐怖分子的恐怖袭击要大得多!

    道理很简单

    恐怖分子的恐怖行为,是一种秩序之外的力量对于秩序的挑战!

    简单来说,恐怖分子,本身就是不受到任何法律约束的,他们的行为有他们独特的行为模式去支持,他们本身并不犯罪者,他们只是恶人而已!

    他们做了许许多多邪恶的事情,但是他们本身并不受到法律的管制,而在他们自己的法律之中,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全部都是合理合法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本身虽然代表着恶,但是却并不代表罪!

    因为他们本身,就已经超出了罪能够容纳的程度,而是纯粹意义上和善良守序的热爱和平的人们,产生了一种理念上的冲突!

    而这种冲突本身,势必会导致双方不存在任何层面上的妥协,势必会以一方被完全消灭作为最后的结果!

    而这样秩序之外的挑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像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战争一样

    入侵者究竟是否有罪,本质上来说,是看入侵的结果而定的,如果入侵的结果是胜利,那么入侵者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而如果入侵的结果是失败的,那么入侵者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罪人!

    是英雄还是罪人,都只能看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去看待,从被入侵国家的法律去看待,入侵者就是罪人,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对象,而如果从发动战争的一方来说,为国家开疆拓土的,自然是就是国家的英雄,这本身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战争代表的就是双方的“正义”所产生的碰撞!

    就像是恐怖组织一样!

    在其他人的眼里,他们是邪恶的,但是在他们自己的认知之中,他们却并不是如此的

    在他们自己的眼里,他们代表的是正义,而并不是邪恶,他们认为毁灭全人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

    这一点,其实就像是许多科幻小说之中,机器人毁灭人类是一样的道理

    在机器人的逻辑之中,保护地球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人类毁灭,或者圈养起来,因为只要人类自由的存在在地球之上,地球就必定会有被毁灭的风险,只有人类灭绝了或者完全受到管束,那么地球才会真正安全

    但是,小女孩的事件,却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是的,两种概念!(。。)

第一千六百二十一章 罪与恶() 
黑玫瑰古堡。

    对于王宇来说,两个新闻对于他产生的影响力,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虽然是这两者之间,一个是重大的国际新闻,而另外一个只是小小的社会新闻,但是在王宇的眼里,这两个新闻的性质,在根本上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恐怖组织的存在,固然造成了无数的惨剧,也要比那些殴打侮辱小女孩的少男少女要凶残无数倍,但是说到到底,他们的行为,其实是偏向于一种恶,而并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罪!

    罪恶罪恶,虽然在很多时候,都是被连在一起说的,但是实际上,罪恶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如果从阵营的角度上去划分,罪代表的是混乱,而恶代表的是邪恶

    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罪代表的是对于秩序的践踏,而恶代表的是人心之中可怕的黑暗面

    犯罪的人,并不一定是恶人,而恶人,也并不一定会有罪!

    通俗来说,这也就是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了

    就像是侠盗罗宾汉,和现实之中颠倒黑白的律师

    本质上来说,就是两种典型

    前者毫无疑问是有罪的好人,在阵营上却是典型的善良混乱

    而后者则是毫无疑问的无罪的恶人,在阵营上却是典型的邪恶守序

    从这一点就能看得出来,罪恶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体的

    当然,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作恶往往也都同时伴随着犯罪。犯罪也往往都是带有邪恶的目的

    然而。当这两者被区分开来之后,罪与恶就有了本质的区别!

    在王宇看起来,混乱和邪恶的产生,本身就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

    混乱和邪恶,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只要这个世界上存在秩序和正义,就必定会产生混乱和邪恶

    善与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像是光明和黑暗一样,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彼此之间同时产生,也同时消亡,此消彼长,但是却从来没有一方能够彻底的消灭掉另外一方!

    恶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是一个人无论身体多么健康,体内也总是会或多或少的有那些一些不太健康的细胞一样

    健康和疾病,其实也是类似的关系!

    邪恶。相对应正义来说,就像是疾病相对于健康一样。本身就是永远都不可能被根除的东西!

    除非一个人死了,不然健康和疾病就永远会存在!

    最初的时候,人总是偏向于健康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衰老和疾病就会渐渐占据更大的比例,直到一个人彻底的因为衰老和疾病死亡,这种相互之间的纠缠才会彻底结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疾病和健康本身就是人体与生俱来的属性

    如果说,健康不是一种罪恶的话,那么疾病自然也就不是一种罪恶!

    事实上,从现实来看,这一点,也得到了广泛的验证

    绝大多数的时候,人们对于身患疾病的人,往往是会更多的给于照顾,而并不是鄙视,当一个人生病的时候,所有手头上的工作都可以被放下,能够获得一段时间修养,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多的指责,家人和朋友也往往会关怀备至

    从这一点,其实也就能够看得出,人们对于疾病本身,是没有太多的偏见的,而是将疾病这种状况,和健康这种状态,都视为是一种人的状态

    没有人会觉得,一个人生病了就是有罪的

    即使是一个艾滋病的病人,也没有人这样的人应该抓住关起来,最多就是下意识的远离而已,而这种远离本身,也只是出于对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而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觉得艾滋病人本身是有罪的人

    对于疾病这种东西,人们不会认为疾病本身有罪,但是却还是会努力的试图消灭疾病

    简单来说,疾病本身代表的就是一种恶,而并不是一种罪!

    古代的时候,就有所谓恶疾恶疾的说法,但是却没有所谓的罪疾

    简单来说,从某种层面来说,疾病的概念,更加偏向于是一种天灾!

    天灾这种东西,是不会被人仇恨的!

    就像是地震,海啸,龙卷风,尽管曾经夺走无数人的生命,但是却不会因此被人指责,因为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规则就是秩序的产物,而同样的,疾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可以算得上是天灾

    当然,不可否认的时候,疾病很多时候,和患病者本身的一些行为习惯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就像是抽烟和肺癌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关系往往并不是绝对的,生活习惯差的人,也不见得就一定患病,而生活习惯好的人,也不见得那一天就不会因为心脏骤停而猝死,事实上,哪怕是在体育专业的人之中,也有过不少类似的事例

    这也就是典型的天灾了

    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不可抗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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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玫瑰古堡。

    自古以来,就有所谓天灾**的说法

    天灾属于天命,倒霉了就是倒霉了,没有人能够反过来去制裁天灾。遭遇了天灾。那么也就只有自认倒霉的份。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就是这样的道理,真的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这就属于典型的天灾

    而**在不同,**是可以被追究源头的,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一旦发生,最终总是会有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去承担责任的,**之中,占据主导的并不是偶然或者不可控的因素,更多的时候,都是人心在产生作用

    天灾代表是天道之中的恶,而**代表的则是人道之中的罪!

    这两者,自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天道之恶,本身就是天道的一部分,天道让人类居住在美好的生存环境之下。这就天道之善,有善就必定有恶。有雨露就必定有雷霆,这是大自然的法则,并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属于不抗拒的力量

    而人道之罪,却不同,人道本身有人道固有的秩序,有秩序,就势必会建立律法,有律法,自然也就有所谓的违背律法的人或者行为,而这些行为,则被称之为是一种罪!

    罪与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罪是能够被追究的,但是恶却往往很难去追究!

    而从之前看到的新闻的角度上来说

    恐怖分子的存在,其实就是人道之中的恶,这种恶本身,其实和天灾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因为,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势必会产生不同的理念和想法,只要有主流的人群,就势必有非主流的人群存在

    而如果将人类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话,那么这些恐怖分子的存在,其实就相当于人类这个群体之中的一颗毒瘤,毒瘤本身疾病的一种,但是患病的人本身,却是无罪的,他们只是在人群规模大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自然而然会诞生的一种产物而已

    就像是光明之下,必有阴影,是一样的道理!

    他们的存在,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一种错误,但是却并不是一种罪恶,是一种需要被治疗甚至被割除的毒瘤,但是却本身却不受到秩序的管辖,因为他们本身遵守的,就是一套和普通人截然不同的格格不入的秩序和律法

    他们认同奴隶的存在,甚至会发布相关的小册子,告诉自己的民众,什么样的人可以为奴,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蓄养自己的奴隶才是正确的

    他们的存在,代表的是混乱,代表的是反人类的秩序,但是绝大多数人眼中的邪恶,但是却偏偏不代表着犯罪!

    简而言之,对于王宇来说,这一类的人的存在,本质上来说,只是单纯意义上的恶徒,但是却并不需要进行任何的审判!

    审判的前提,是被审判者自己是处在秩序之中的状态,自己身处在秩序之中,知道一些事情不能做,但是却依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去做了,这才是需要被审判的犯罪者!

    而恐怖分子本身不认同普通人的秩序,那么审判就没有意义,直接在**上进行消灭,才是最简单也最直接的选择!

    就像是炎症和毒瘤一样

    炎症是可以通过消炎药消除的,就是被审判的对象,如果犯罪不重,那么一样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毒瘤不同,毒瘤的存在,是只能够被割除的,因为毒瘤从诞生的时候开始,目的就是终结生命,它们的存在,天然就是反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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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玫瑰古堡。

    事实上,在王宇看起来,相比起恐怖分子的存在来说,国内发生的事件,未成年人在十四岁以下完全免于任何刑事处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秩序的破坏,实际上远比前者来得严重!

    道理很简单,因为对于恐怖分子,人们是很清楚的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和他们之间的关系的,那就是彻彻底底的消灭,不留下任何的一点残余,这一点,已经是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了,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有太多的悬念,反人类的存在,或许永远都不会彻底消失,但是只要他们是人类的一员,就同样永远不会有任何的出头之日!

    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最终的目标是毁灭自己的理想,都不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

    道理很简单

    相比起恐怖分子的恶来说,普通意义的犯罪,当然在程度上来说,是要轻很多的

    然而,恐怖分子终究只是外敌而已,但是有罪不法,或者说有罪无法进行制裁,代表的却是一种秩序内部的缺损!

    相比起外部的攻势来说,秩序内部的损坏其实无疑是更加可怕的一种概念!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一种恶劣的犯罪行为,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么,这种恶劣的行为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蔓延开来

    秩序的本质,说到底很简单

    就是四个字!

    赏善罚恶!

    是的,赏善罚恶!

    鼓励应该鼓励的行为,惩罚应该被惩罚的行为!

    只要能够做好这一点,秩序就能长久的得到拥护!

    而反之,如果秩序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么秩序的权威性就会慢慢的被一点一点的瓦解殆尽,甚至最后彻底崩坏!

    其实,社会上很多的不平事,之所以会激起民愤,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说到底,无非就是该赏不赏,该罚不罚!

    尤其是在刑罚一端,一些明明非常恶劣行为,得到的却是不痛不痒的惩罚,一些并不太严重的事情,却往往会受到重罚,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对于民众就自然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力,让很多人产生念头不通达的感觉

    就像是国内发生的那件围殴小女孩的事件,本身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但是最终报警之后,得到的确实警方的所谓无法处理,这样的落差,无疑对于受害者和家属来说,造成的心理创伤是非常非常巨大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些未满十四岁的少男少女,理论上还可以毫无节制的持续的在法律的保护下,继续的对受害者进行殴打侮辱

    在得到了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在自己达到十四岁之前,做出更加恶劣的犯罪行为来

    这样的恶劣事件的发生,对于秩序的破坏,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第一千六百二十二章 罪与罚() 
黑玫瑰古堡。

    其实,所谓的秩序,本质上来说

    就是四个字

    赏善罚恶!

    是的,赏善罚恶!

    对于善良的举动要做出奖励,对于恶劣的行为要做出惩罚

    只有这样,秩序才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才会真正的产生积极的作用

    而反之,如果秩序本身,无法弘扬做到赏善罚恶的话,那么往往就无法真正让人对于秩序信服,无法让人真正的念头通达!

    有善不能赏,有恶不能罚,往往就是秩序崩塌的源头所在!

    在当今社会之中,诸如此类的事情,其实很多很多

    举一个例子来说,像是老年人摔倒在地之后讹人的事件,为什么一直层出不穷,道理很简单,说穿了无非就是因为讹人本身不需要任何的成本,也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的风险

    当讹人变成零风险的行为的时候,自然会有许多原本没有这方面打算的人,都产生这样的念头

    对于此类的讹人事件,警方通常最多只是批评教育为主,一般来说,就算最后证明了施救者的清白,讹人的一方只要一句记错了,也就能够搪塞过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讹人不需要成本,也几乎没有受到制裁的风险,所以讹人的事情也就自然会越来越多,这并不是人性之恶,只是司法制度导致人们产生的一种不讹白不讹的心理

    而同样的道理,所谓的哄抢事件,其实也是的一样的

    大卡车在路边翻车了,往往很容易就会遭到哄抢,满车的货物。很可能转眼之间就会被一群人瞬间哄抢殆尽

    哄抢哄抢,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抢劫行为,抢劫本身是一种很重的犯罪行为,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去做

    但是,如果放在哄抢这件事情上。许多普通人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就会下意识的觉得,既然其他人能够拿,那么自己也能够拿,于是这样的人一多了,彼此之间产生鼓励效果,于是最终就做出了犯罪的行为

    当然,最关键的是,哄抢这种行为。一般往往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法不责众的理念,在很多落后的地方,甚至是在一些司法部门的认知之中,都是深入人心的

    事实上有些时候,绝大多数的恶劣的犯罪事件,也往往都会是**,而并不是个体事件。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因为人的从众心理在产生作用。就像是闹洞房的时候的侵犯伴娘,走在路上劫财劫色,很多的犯罪行为,其实都是因为人多而产生了莫名其妙的胆气,才会去做一些原本不敢做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

    人并不存在本善或者本恶的概念

    永远都是根据环境在产生变化的

    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权利越大。影响力越是巨大,那么这个人的善恶倾向也就越是倾向于一种中立状态

    邪恶的人,会因为拥有财富掌握权利,而变得不那么的邪恶,甚至反而变得非常公正

    善良的人。也会因为拥有财富掌握权利,而变得不那么的善良,一个乞丐可能可以捐出百分之八十的财富去捐助给更加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当这个乞丐富有了之后,却不会再捐出同样比例的财富了,因为那样的行为,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都会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就像是黑社会的大佬,在只是一个小弟的时候,或许还是穷凶极恶,无恶不作的恶人,对于和自己敌对的人,往往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但是如果当这个人真正成为了黑社会的大佬,在管理自己社团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来的就会是一种公正严明的姿态,掌握的权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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