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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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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李兄。”

李寻欢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找我来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象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包袱?”

查猛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身上?”

查猛道:“李兄这是说笑,有李兄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点心意,给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忽然格格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霎眼间已全都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噜嗦麻烦。”

阿飞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李寻欢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何那赵老二外

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躲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讯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齐,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好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着接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道:“你现在要我走?”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了我,还是已不愿和我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自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这少年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

他立刻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象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了。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象石像般站在一边,既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入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象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象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象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象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第三章 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即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即拔出了剑,连一丝多馀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彩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日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早称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都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彷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的走入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帐算的不太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的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人?”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口气,手里的剑也‘当’的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待,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不但紧紧的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乾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话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乾的舌头舐着嘴唇,嗄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的张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困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乾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口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陪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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