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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隋-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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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去送死的尖兵。

    看起来小安子实在够倒霉,可压根就没人同情他,更没人帮他说话给他换个地方。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小安子名叫安寿,曾用名杨寿,是这支军队的主人、如今端坐在东都城里意气风发的跟各大士族门阀顶牛斗气的混事王杨霖的前书童,而且涉嫌叛主私逃。

第一百九十九章逃奴(中)() 
(安寿这个人物为啥隔了一百多章突然又蹦出来了?要说我把这个人物给忘了行不好像就是这个理由)

    话说安寿当初也是跟着杨霖一路被官府从关中通缉追杀到河东,没少吃苦遭罪,更没少担惊受怕。虽说这货除了溜须拍马没起到什么正面作用,但是怎么说也算是跟着杨霖这个主子不离不弃,甘苦与共过,怎么就叛主私逃了呢?这事不但杨霖不明白,连安寿自己也说不清楚。

    在磨坪山上这家伙还好好的,还狐假虎威的当了回教官帮着杨霖练兵。刚下山那阵子也挺正常,可是等到杨霖拉起旗号号召天下英雄共同北上抗击突厥之后,这货就逃了,而且一路往南跑。结果没跑出多远,刚到平遥就被官府抓到了。

    那阵子河东乱糟糟的,悍匪甄翟儿和毋端儿刚被干掉,一个更悍的匪杨霖又起来闹事,加上突厥大举犯境,河东的百姓算是遭了殃,为了躲避战祸纷纷离乡逃亡,遍地都是流民。这么多的流民,光是一座平遥县城里边就有数千之多,安寿脸上又没贴着匪首杨霖之书童的记号,为啥官府偏偏就把这货给逮了起来?

    其实原因很简单:安寿是杨霖的书童,这就说明了他的身份可不是普通的老百姓,而是一名在籍的奴婢。

    后世有五种社会形态之说,普遍将先秦之前的社会形态定义为奴隶社会,其后直至清末民初定义为封建社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暂且不论,但是起码奴隶这一特殊的社会阶层就并非夏商周这三个朝代所专有。大规模的蓄奴役奴在历朝历代都未绝迹,比如所有的皇家,比如唐前的士族以及唐后的士大夫,甚至在一些中小地主和商贾家中,卖身为奴的现象都很普遍。这一方面是这些人上人享受奢华生活的现实需要,但更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华夏王朝上千年历史上始终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土地兼并问题。土地的高度兼并,必然导致大量的失地农民没有了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卖身为奴几乎别无选择。

    魏晋以来士族门阀的兴起,更是导致了社会财富、尤其是土地的高度集中,大量的蓄养奴婢由此成为了士族门阀普遍的行为,更是成为财力的象征。像是以“七宗五姓”为首的顶级门阀蓄养的奴婢常常数以十万计,这些被纳为士族私有财产的奴婢,一无户籍二不纳税三不服兵役徭役,成了不在官府账册之内的黑户、隐户,所有的产出除了那点仅够裹腹的口粮以外几乎都被他们的主人占有,就连他们的命都由不得自己,主人可以随意的转卖、虐待甚至杀戮而绝对不会有人干涉,甚至在他们的主人与人发生冲突和受到威胁时,他们还要被充作私兵为主人家卖命。整个大隋将近一半的良田、近千万人口成了士族门阀的私产,皇帝连一枚铜板的税钱都收不到,怪不得杨坚杨广父子拼了性命也要跟士族死磕到底。

    奴婢作为重要的私产,数量又如此众多,管理就是一个大问题,尤其是数不胜数的逃奴事件。所以作为奴婢的主人,最常用的管理手段就是在奴婢身体的显著位置烙上记号,通常都是家族的族徽(好莱坞电影看多了,好像觉得人家欧美贵族都有族徽,其实中国的贵族也有,尤其是隋唐之前,而且也不乏看上去很漂亮的,有兴趣的可以问度娘——作者注)。而像管家、亲随、书童这种贴身仆役因为需要经常随主人出入高雅场合,在脸上烙个大疤既不雅观又显得粗鲁,毫无大族风范,所以一般都烙在身体的不太显眼的地方,比如手臂、小腿等部位。

    安寿作为杨霖书童,早年卖身安家庄的时候自然也免不了这一烙之厄,不过老安家那枚长着三瓣桃花的铜钱形状的族徽是烙在了他的右后肩胛上的,按说正常情况下被衣服遮盖着不容易被发现。可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偏偏让一帮专门以追捕逃奴为业的专业人士盯上了。

    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其实就是遍布各大城镇的捕役和快手,合称就是大名鼎鼎的捕快了。捕快这个职业堪称是中国古代的警察,在执法权限和业务范围上远大于后世的警察,但是在身份待遇上又没法跟警察比:起码在宋朝之前,捕快是不在官府编制之列的,根本就没有官方身份,只是属于为官府服役的性质,负责官府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押解等事务。因为是服役性质,所以捕快自然就没有工资可拿,官府只负责他们微薄的衣食补贴,为了养家糊口,捕快们只好自己想办法赚钱,于是对百姓敲诈勒索、横征暴敛是免不了的了。不过捕快们大都是本乡本土的,乡里乡亲的下手太狠了很容易遭报应,所以缉捕就成了他们最重要的敛财手段。

    缉捕分公私两种。官府下达的案件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限的,叫“比限”。通常五天为一比限,大案三日一比,到期不能破案捕快就得被打屁股,最重要的是就算破了案缉拿到了罪犯也没有赏钱,不过是免了顿揍罢了。如果仅是如此的话,捕快简直是堪称天下最苦的差事了。

    幸亏还有私捕。所谓私捕,其实就是缉捕逃奴了。逃奴这种事情在这年头可算是数不胜数,越是大族豪门蓄养的奴婢就越多,逃奴也就越多。前边说过,土地和人口算是士族门阀最重要的财产和资本,而且奴婢的价格也不便宜,再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么个逃法。所以大族豪门对待逃奴的态度是必须抓回来,而且死活不论,宁可承受损失也要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至于怎么抓就有区别了,靠自己抓成本太高效率太低,所以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而这种活计就最受各地的捕快们欢迎了。一来人家的专业就是干的缉捕拿人的买卖,二来他们怎么说也算有个半官方的身份,行事也比其他人方便,最重要的是这个买卖赚钱呀!按照这个行当的规矩,将逃奴押还主家,主家要按照逃奴身价的二成作为赏金,这年头逃奴那么多,只要干了几票大买卖足够几年吃喝,所以捕快们只要遇到私捕的生意没有不眼红的,别的什么事都得往后排,宁可误了比限屁股开花也决不罢休。

    而且身为专业人士,捕快们的眼睛堪称毒辣,他们能够很轻易的就通过人的神态、行态、语态等方面的细微差异分辨出哪个是普通的百姓,哪个是依照主人的命令单独外出办事的奴婢,而哪个又是真正的逃奴。像安寿这样把记号藏在衣服底下就以为万事无忧的在他们眼里更是无处遁形,而且他们更喜欢抓安寿这样的逃奴,毕竟是主家的贴身高级奴婢,身价高,他们分的赏金也高啊!

    所以安寿毫不意外的被平遥的捕快逮了个正着,然后捕快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难住了。为啥?一枚铜钱上长着三瓣桃花,这是谁家的族徽?捕快们见多识广,整个河东地面上凡是有点家底的家族几乎没他们不认识的,可谁也没见过这么个怪模怪样的族徽。难道是外地逃过来的?这可难办了,难道还千里迢迢的把这小子送过去领赏?谁知道他家有钱没钱,弄不好赏钱还勾不上路费呢。

    捕快们没了主意,只得先把安寿关在县牢里,可倒霉的是偏偏让新上任的李县尉撞见了。这位李县尉可是有来头的,唐国公李渊上任河东,一心一意把这块地盘当自家后院经营。可是当时河东并非李家一家独大,北边的王仁恭,南边的宋老生还有身边的王威、高君雅把他看得死死的,所以李渊只能偷偷的把自家的一些远房亲戚安排在河东各郡县一些不起眼的职位上,作为日后起家的根本。

    这位李县尉就被安排在了西河郡的平遥,而且在上任之前他就住在京师,对这枚长着三瓣桃花的铜钱简直是再熟悉不过了——杨玄感叛乱失败之后,大隋官府开始大规模的反攻倒算,华阴安家作为杨逆重要的同党被抄家夷族,画着这枚著名的族徽的告示在关中大大小小的城镇里边贴的到处都是,李县尉岂能不识?不过安家与李家素有渊源这件事李县尉虽不知内情,却也有所耳闻,所以他不敢造次,连忙把安寿送到晋阳那位他二大爷的三表兄、也就是唐国公李渊的手里。

    那会儿工夫李渊正千方百计的买好他那位便宜女婿,自然转手又把安寿这位逃奴还给了杨霖。杨霖此时正为北击突厥的事忙得天昏地暗,一时也顾不上收拾他,顺手就把他交给了恰巧路过的段志玄处理,之后就把这事忘了一个干净。

    这年头对于逃奴的处理,要么处死要么施以酷刑,最次也要服苦役。段志玄与安寿也算相熟,所以处死和胖揍就免了,只是剥夺了他随主而来的杨姓,然后就直接打发他去了探子队当尖兵,也算是服苦役了。杨霖待下一向宽和,段志玄觉得他也就是想小惩安寿一下而已,过段日子就能把他召回身边伺候,所以就没在意,而且很快也把这事忘到了脑后。

    于是,本是作为小惩被发配到探子队当尖兵的安寿,在被连续遗忘之后,就这么成了探子队当尖兵的钉子户。

第二百章逃奴(下)() 
从全无人烟、遍地草木沟坎的山涧河谷间生生劈出一条路,还要牵着马跋涉五十里,换成一般人早就累瘫了,可是对于把这种工作重复了上百遍的安寿来说,除了累一些以外,只是他日常生活中一件平常的事情。当年那个瘦弱、奸猾、好吃懒做的惫懒少年,如今已经成了一个肤色黝黑、孔武有力而且有着丰富野外生存、作战能力的老兵、老探子,除了面目仍旧有些稚嫩生涩以外,谁也无法再将这个沉默寡言的老兵跟一年多前那个细皮嫩肉又油嘴滑舌的书童联系起来。

    安寿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他逃亡的原因,只是对他为何会被这么快就被捉回来很感兴趣。探子队在这年头的军队中是个很特别的存在,因为干的都是苦活累活脏活而且超高的阵亡率,所以这里充斥着罪犯、土匪、逃奴等本就该死的命贱之人和那些想在军队中迅速出人头地的急功近利者,所以安寿很容易就从这帮老油条嘴里套出了答案。当他得知一名奴婢从逃亡开始到被捕捉通常不超过半年,而且被捉到后通常又活不过半年这一事实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也彻底断绝了再次逃亡的念头。

    身后的同伴一个个的走完了自己该走的路,可以惬意的躺在草窝子里睡个安稳觉,只有安寿依旧机械的挥动着那把刃口早就残破不堪的横刀继续开路。五十里路,要是在平原上,哪怕是同样没有现成道路的野地里,策马徐行也不过是一两个时辰的事,可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倒霉地方,他从天不亮出发,到了如今夕阳西挂,他还是没走到他该走到的地头。所以他不能停下,因为军令如山军法如炉,哪怕他只是少走了一寸路,也逃不过行军长史的一顿板子,要是赶上上官心情不好,一刀把他脑袋剁下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当一直跟在身后的那个死胖子跟只死狗似的将沉重的身躯拍在草窝子里不再动弹之后,安寿终于暗自长出了一口气——只剩下最后的五里路了,说实话他也快撑不住了。虽说像劈山开路这样的活计对他来说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可是像唐子山这样又是跋山又是涉水、几十里地不让人消停的倒霉地方他遇见的也不多。现在他满心思的都是赶紧走完这最后的五里路,然后架堆火把背囊里那几块已经馊了的杂粮饼子烤烤,美美的饱餐一顿,再美美的睡上一觉。其他的事情他并不担心,这遍地是猴子的鬼地方别说活人了,真的连只活鬼都碰不见一只,哪来的敌情?至于说大部队,虽然这次作战没有粮秣辎重这个大累赘随行,但是就这破路他们没个两天的工夫根本就赶不到。

    安寿满脑子都是热乎乎的美味的馊饼子的诱惑,这才支撑着他抗着浓重的疲惫和困意继续前行。也不知道又走了多久,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的一个类似女子呼喊的声音——不!是人声!在这个杳无人烟的鬼地方,只要有人就有问题!

    安寿满身的疲惫和困意几乎在一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迅速的找了棵碗口粗细的歪脖子树把马拴上——在这种树高草深的山地,马匹就是个累赘,四条腿还没有两条腿跑得快。然后他又将那把刃口都快磨平了的破横刀插进马侧的刀鞘中,背好弓箭,手里攥着一把不到两尺长的锋利短刀,便蹑手蹑脚的向前方人声传来的方向潜去。

    不用开路,不用标记,更重要的是没有了累赘的战马,早已非昔日那个瘦弱书童的安寿行进的速度变得飞快,很快拐过一道山脊,钻进了一座小小的山谷,隐隐约约的人声终于变得清晰可辨,而这个人声的源头、同样也是血腥的一幕便映入了他的眼帘。

    山谷中一条蜿蜒的小溪旁,一个三十余岁、布衣葛衫的精壮汉子怀中紧抱着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倒在地上,一道巨大的、横贯二人胸腹要害的伤口还在偶尔的冒着几个血泡,却显然已经夺走了二人的性命。就在这显然是父子关系的两具尸首不远处,三个衣衫褴褛、其中一个肩膀上还裹着伤的男子正在狞笑着疯狂的撕扯着一个妇人身上所存不多的衣衫,妇人对三个施暴男子的所作所为似乎无动于衷,只是拼命的哭叫、嘶喊着,徒劳的想要靠近那对父子的尸首。

    这可能是人世间最凄惨的一幕,最心爱的丈夫和最疼爱的孩子死在眼前,即将被蹂躏摧残的妻子和母亲唯一的念头只是就算死也要和自己的家人死在一起。可是这对在一年前连看人杀鸡都会心惊肉跳的安寿来说,却早已再难在他的心中激起一点的波澜。乱世中人命贱如野草,他早已看惯了杀戮,也习惯了自己去制造杀戮,这命运悲惨的一家三口的遭遇对他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这一年多来死在他刀下的女人和孩子恐怕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前边说过,探子就是干苦活累活脏活的,杀人就是他的工作,哪怕是杀掉无辜的人。

    探子执行任务通常有“白活”和“黑活”之分。如果某次作战行动是堂堂正正的攻防战,无需隐藏作战意图和军队行止,那么探子的工作就比较简单干净,无非是探路、侦察,发现敌情放支响箭而已,对于沿途路经的村镇百姓、行旅商贾等无须理会,这就是所谓的“白活”。可若是某次作战主将打算偷袭、埋伏或者迂回敌后,那么探子的活计就比较麻烦了,除了要肩负上述常规任务之外,还得负责剪除小股敌兵和一路上遇到的除了猴子以外的任何两条腿的生物,也就是说沿途的老百姓和商旅统统倒了血霉,基本都会被探子干掉(既然是偷袭,自然会避开城镇和主要的道路,所以倒霉的基本都是僻居山野的零散村民或为了避税走野路的商旅——作者注)。有人会认为这种做法太过残酷和血腥,但其实这是古代军队作战的常规手段而已,探子通常需要快速的获取情报,而且队伍的规模通常比较小,没有能力和时间一一分辨这些人哪个是真正的百姓哪个又是伪装的敌方同行,也没有能力将其扣留押解,就算有这些条件也不能保证不出错漏,所以简单的将其干掉是保守军事行动机密性最有效的手段。就像段志玄这次舂陵之战,完全是一次无后勤的偷袭行动,一旦消息走漏萧铣有了防备,对于段志玄的龙骧军可能就意味着全军覆没的灭顶之灾。所以这种事情无需主将吩咐,探子们就知道该怎么做,这就是他们的“黑活”。

    安寿面无表情的眯着眼睛看着男人在施暴、女人在挣扎,心里却在紧张地盘算着下一步行动的要点。这几个人必须被灭口,那个女人可以忽略不计,三个还算精壮的男人中就算有一个是伤号,可要正常情况下他也没把握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将其统统干掉。可是偷袭就不一样了,安寿把短刀咬在嘴里,从箭囊里抽出三支箭,然后徐徐的拉开了手中的那把短弓。

    一年前,安寿的射术虽说不至于像他的前主人那样不靠谱,不过也是属于十射九不中的货色。不过战争是最好的老师,那些笨蛋学生甚至是平庸的都早就被这位老师残酷无情的淘汰掉并化身黄土与草木同朽了。如今的安寿凭着手中这把一石短弓,有十足的把握在十几丈的距离外要了那三个男人的性命。

    第一支箭被他稳稳的搭在了弦上,然后是稳稳的拉弓、瞄准,只要他右手的拇、食两指一松,顷刻间便会有一条性命葬身在他的利箭之下。

    这一套一气呵成本该连贯无比的动作却突然间停顿了下来,安寿平淡无波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惊异的表情,紧接着他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轻轻的放下短弓,伏下身子侧起耳朵,努力的倾听着十余丈外那撕扯成一团的三男一女发出的任何动静。

    作为一名合格的探子,胆大身灵武强弓马娴熟尚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心细,能发现被普通人忽视掉的蛛丝马迹,而安寿显然就是个合格的探子。舂陵这个地方地僻民瘠,堪称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此行之前他所在探子队的百夫长还特意找来当地人让他们熟悉当地口音,所以安寿首先发现的就是这几个人的口音不对,绝对不是舂陵本地人。

    更重要的发现是三个男人间的对话。此时那个妇人身上得最后一丝布条已经被撕扯干净,一个粗壮的汉子急不可耐的扑在那具白皙的躯体上开始了疯狂的蠕动,而那个肩上裹着伤的汉子显然身份地位比较高,对于没有抢到头啖汤非常不满,一边用力推搡着那个粗壮的汉子一边嘟嘟囔囔的咒骂。而安寿便是从他那满嘴晦涩难懂的方言中听到了一个词——义阳军。

    萧铣在起事之后一直穷兵黩武的四处扩张,他的军队一向是不分良莠、不论装备、不管给养,凑够人数就成军。所以他虽然号称拥兵数十万,战斗力却就是个渣,连以擅败擅逃的杜伏威都赶不上,只靠人海战术撑场面。而且老萧对于治军一窍不通,所占的地盘上都是聚民成军以自守,所以义阳军就是义阳郡的守军,本该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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