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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萝绕竹马-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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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远远地望着。中间的人穿来又过去,搬运相机和架子的声音不停地响起,而他们却视若罔闻,如同这一切的纷扰并不存在,有的只是他们。

    林萝身边的人早就看见了常言,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老板们的爱恨情仇,不是他们可以插手的。一时间,本该热闹吵闹的发布会门口却安静的没有一丝杂音,除了匆匆的步子声和相机的“咔嚓”声再也听不见其他的。

    大厅内人声鼎沸,大家都在焦急的等待着发布会的开始。坐在后排的一个小记者,无意中一回头,却看到了门口这样的一幅场景,赶紧的端起了相机……隔着大门中间一条半开不开的缝隙,远处一个高挑的男人正看着近处那仅见一个纤细背影的姑娘。

    林萝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也不知道她还要站在这儿多久,只知道自己的脚似乎是再也不听自己的使唤,一步都挪不动了。

    不一会儿,一阵淡淡的木质香水的味道萦到鼻尖,而后自己僵硬的身体依上了一个虚揽着的臂弯。

    王逸辰抬手拿过跟在林萝身旁的小姑娘手中的羊毛披肩,给她披在肩上,小心的整理了几下。又把她冰凉的手放在自己的手臂上,“走吧,都等着我们呢!”

    林萝看着他笑的温暖的脸,点点头。

    她又不觉得看了一眼前面,那个站在电梯口的人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只看得到电梯上方那不断闪动着数字。

    大门被重重的推开到最大,王逸辰和林萝携手而入,后面跟着一众工作室的帅哥和昕锐的姑娘们。

    这大概是近期最受瞩目的发布会了,本来打着看热闹挖八卦的心来参加的记者们,却在这次发布会上得到了很多重要的新闻。

    不仅是王逸辰的个人工作室的亚洲的新闻宣传全部给了昕锐,整个王氏家族的所有的亚洲的公司的新闻业务也全部外包给了林萝。这不仅是昕锐自己的成功,更是开启了国内一个经济与时尚娱乐高度结合的新时代。

第六十九章() 
按这样的势头,第二天的新闻按理说,是不是该是王逸辰和林萝大篇幅的八卦?

    不不不,这次事情的发展却大跌了大家的眼镜。

    在发布会的最后,有记者提问王逸辰,“这次不仅把个人业务给了林萝,甚至整个家族的亚洲宣传都放心的交给了她,是不是因为两个人好事将近了。”

    王逸辰看向林萝,神色专注又深情。台下的记者尖叫着起着哄,就等着他给一个肯定的答复。

    他笑了笑,朝林萝点点头。

    “好事将至……恩……我多年住在国外,有些很深的意思我理解不了。不过,我觉得我们的合作的确是件好事。毕竟,在我心里cecilia是比我的亲妹妹更值得信任的妹妹。”

    台下的记者惊讶的看着他,站在旁边的李诗和工作人员也一个个张大了嘴巴。

    王逸辰笑着说,“怎么了?原来在国内单纯的男女友谊很奇怪吗?”

    一句话堵住了所有人的嘴,也让喜欢王逸辰的迷妹们瞬间又打了鸡血!!!!看到报道的姑娘们,纷纷高呼,这是还单身,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也有人觉得,这些名人的世界他们是越发的不懂了。

    前段时间常言和林萝刚刚公布在一起时也是甜蜜了一段时间的。不仅时不时地会看见常言给林萝点赞,连天润和昕锐的官方微博的互动也非常频繁。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两边就都冷了下来。接着林萝高调帮王逸辰办发布会的事就又传了出来,大家都在猜测这是故事的男主角又换了的时候,人家却自己出来解释了。这叫什么事儿。

    有人欢喜,也有人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漆黑的房间里,只有客厅里的电视机闪烁着光亮。

    娱乐记者正说的神采激昂,“今天著名的旅英设计师王逸辰在B市举办了盛大的展览,可谓是星光熠熠啊。当然,最引起大家关注的还是他和昕锐的主编林萝的一段纠结的爱恨情仇……”

    常言,“啪”的一声按上了电视。

    他半躺在沙发上,看着对面依旧没有一点光亮的窗子。就像已经过去的每一天一样。。

    从林萝在国外开始付款预定这个楼盘开始,他便时常坐在这里看。从没有装修的毛坯房,到住满住户的精致小区。他就这么等着,等着有一天那边的灯亮起来。

    有多少天了?久的自己都快记不得了……

    他真的有些累了。

    安静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一阵轻快的声音,常言用双手遮住耳朵,把自己整个人蜷缩在沙发上。

    铃声像是知道他的心思一样,没一会儿就停了。

    他猛地站起身来,使劲的摇了摇头,拿起桌子上的手机。

    他看着手机上的未接电话,久久没有再动。

    突然,手机却再次响了起来。他叹了口气……

    “爸。”

    电话里传来常庆低沉的声音,“为什么不接电话?”

    常言半晌没有说话,脸上像个孩子一般失措。

    “你知道我要问你什么吗?”

    “我知道。”

    常庆是一个话很少的人,常言从小到大都是个让父母十分省心的孩子。他也很少教育常言,也很少夸奖他。但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对这个儿子非常满意。他们平时的对话,不非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这是常庆第一次为了私生活的事,特意打电话给常言。

    “爸爸”,常言站在窗前,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手腕上的袖扣。“爸爸,如果我说,我可能不会结婚了。你怎么想?”

    常庆坐在书房,手上正在签着一些文件。听到常言这样的一句,笔下的字不禁变了形状。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是,我知道。”

    常言这次却答的很快。

    常庆从抽屉的最里面拿了一盒烟出来,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

    “我知道了。。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不用顾虑我和你妈妈。”

    常言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心里一阵酸楚,手重重的拍上面前的玻璃。

    “嘭”,玻璃动了动,却没有碎。

    常言看了看自己完好无损的右手,苦笑一下。是啊,当时为了安全,陈晨特意给他装了加强了硬度的玻璃。

    自己应该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却会希望,这玻璃的质量能差一点。

    说不定,手伤了,心也就好了。

第七十章() 
时间像是知道知道人们的心一般,又或是人的心情不同,对时间的感觉也不一样吧。

    至少林萝觉得,今年的时间似乎过得格外的慢,秋天格外的长。

    树枝上的叶子还没有掉完,这地上的落叶早已铺的满满的了。每年的这个时候,B市的这条街上人都特别多。有穿着单薄的衣服凹着造型的街拍的姑娘,也有举着旧版的相机记录这座千年古都的沧海桑田的老人。

    林萝从地上捡了一片略有些红色的叶子给李诗看,“上次在巴黎,也是有这样满地的落叶。我还以为我们回来已经很久了,刚刚一算也不过一个多月。”

    李诗跨上林萝的胳膊,像是她们还在学校时的那样。

    “你大概是太忙了,才会觉得这时间过得慢。我还觉得春宵苦短呢。”

    “真不害臊,春宵苦短,是这么用的吗?”

    两个人“咔嗤咔嗤”的踩着脚下的落叶……

    当我们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连上厕所都要叫着小伙伴一起,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出我们友谊的深厚。可长大后的我们,却有越来越多的秘密。很多时候,不是友情不再了,而是“成长”两个字教会了我们太多。

    李诗盯着林萝看了许久,直到林萝都有些不自在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怎么了这是?我脸上有什么?”

    李诗突然坏笑一下,用冰凉的手一下伸到了林萝的后勃颈,冷的她一下打了个哆嗦。

    “哈哈哈,蠢哭了。”

    李诗怕林萝打她,赶紧的逃跑。

    林萝气的不行,把本来淑女的拎在手上的皮包斜跨在肩膀上,也不管脚上还穿着恨天高的鞋子,就朝李诗冲了过去。

    不算宽的巷子里,很快就传遍了两个姑娘的打闹声。

    满地的金黄,一个穿着酒红色大衣的女孩正在捧着一把叶子往前面穿黑色皮衣的女孩身上丢。风吹乱了她们的头发,却吹不乱她们的笑脸。这样惬意的时光,连路过的行人都不免勾起了嘴角。

    什么是好朋友呢?我想,好朋友,不仅是能陪你哭,陪你笑。还能在你自己默默吞下伤心和心痛时,不揭穿不强迫,就这么陪着你闹,陪着你慢慢变好。

    “成长”教会了我们太多,也带走了太多,但我始终相信,真心总能换得真心。

    ……

    在这条小巷的尽头就是B市最繁华的区域了,天色渐晚,而路的那头的年轻人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常升已经在房间里等了很久了。今天的他,竟然难得的有了些紧张。

    这是他第一次以李诗男朋友的身份出现在林萝面前。都说这个闺蜜要是上开眼药了,这小情侣离分手也就不远了。他坐在那儿回想了一下自己曾经做过得事情又免不了的一阵烦躁。他和林萝可是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招猫逗狗,早恋打架,还有什么破事儿是她不知道的呢。

    推开门的是李诗,林萝跟在她身后,脸上带着挪揄的笑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常升“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走到她们身边。

    “哎呀,小萝啊。来来来,坐。”

    说完,他又伸手去拉李诗的手。没想到,她竟是理都不理自己,直接就坐到了林萝的身边。

    他尴尬的笑了两声,摸了摸耳朵,“咳,那什么。我自作主张的先点了菜,你们要是有什么喜欢的再点。”

    李诗看着满桌的菜已然是忍不住了,手不自觉的摸上了筷子。但是看身边的林萝一脸的严肃,手始终是没有敢抬起了。

    林萝眼睛扫了一下桌子上菜——烤鸭,酥炸排骨,酸辣汤……都是李诗爱吃的。

    她像是刚反应过来一般,看了看李诗和常升,“怎么了这是,吃啊。又都不是认识一天了,是不是啊,常升哥哥。”

    她那声“哥哥”叫的格外的甜,听在常升的耳朵里却是格外的刺耳。这林萝虽然比不上林寒黑心眼儿,但是她也是在林寒和常言的身边长大,怎么也不得是个小狐狸。他只当是今天点的菜不合林萝的心意了,赶紧的叫了服务员上来,又加了几个菜。

    林萝也没有和他客气,只等他点完了,才慢悠悠地说。

    “这菜啊,只要我们诗诗喜欢,我爱不爱吃的倒是不打紧。”

    李诗一听她提到了自己,抬起头,把嘴里的半口烤鸭咽了下去。

    “我喜欢吃啊,都是我喜欢吃的。”

    常升瞬间觉得还是自己的媳妇好啊,虽然没林萝精明但是这傻傻的多可爱,多好养活啊。这成精的还是得常言这种道行的收,不然还不得让她拿话怼死。

第七十一章() 
林萝瞥了李诗一眼,真是怒其不争啊……

    她悠悠的吃了几口,脸就又耷拉了下来。看的常升不免又紧张了起来。

    “小萝怎么了啊?有哪个是不喜欢的吗?”

    林萝拿纸巾擦了擦嘴角,朝常升投了个埋怨的眼神。

    “常升哥哥什么时候这样小气了,请我吃饭连瓶酒都不上。”

    倒不是林萝真的喜欢喝酒,也不是真心想难为常升。只是对他太了解了,所以更加的对李诗和他的事十分的不放心。他们这些人,刚刚成年的时候,玩儿的欢的大有人在,常升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本来每个人过什么样子的生活,都是各人的选择,可关系到李诗,她就不得不多操心一些了。

    林萝又转头看了看李诗,只见她满眼的都是桌上的吃的,不免又叹了口气。这感情的事,她始终是外人,插不上手。但是,至少让常升知道自己对李诗的在乎吧,也算是能给她点依靠了。

    常升印象中林萝是不爱喝酒的,所以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上面去。但是她都这么说了,那今天是肯定要喝点了。

    “小萝想喝什么?”

    林萝笑着接过酒单子,“这喝一种多无聊啊。”说完就噼里啪啦的点了一堆,什么红酒,白酒,洋酒,什么都有。

    李诗倒是也不担心,林萝的酒量可是在米兰喝趴过一桌的意大利小哥。至于常升。。听说他是当过特种兵的,应该酒量差不了吧……

    这说起喝酒,她突然的想到上次他俩一起喝酒,脸不免的热了起来。

    花花绿绿的酒摆了一排,常升先拿起了一杯,站了起来。

    “我先干为敬,谢谢你这么多年对我们诗诗的照顾。”

    林萝愣愣的慢了五秒钟才站起来,受了他这一敬。

    “常升哥哥说哪儿话,倒是我该谢谢你,以后的日子,我们李诗就麻烦你了。”

    两人一来一往,三言两语的几杯酒就下了肚了。李诗听着听着就不乐意了,什么意思?这两个人,这是把她当累赘了吗?

    “干吗干吗?你们喝你们的,说我干什么?”

    常升莫名的受了李诗一记眼刀,也不生气,还连连点头应和着她。只是放下酒杯的时候,朝林萝投去了个“你懂得”的表情。

    房间内时不时地传来酒杯的抨击声,还有倒酒的流水声。门外的服务员看着单子上不断增加的酒,紧张的不行。老板早就说了今天这房间有贵客,可没说这贵客是来拼酒的啊。这常队长在这儿放的酒已经喝完了,还又开了几瓶。照这个喝法,还不得打120?

    坐在椅子上的林萝和常升却像是没事一般,脸都没有见红,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喝的是水呢。

    林萝看着从烤鸭吃到饭后冰激凌的李诗,嫌弃的不得了。她突然站了起来,朝对面的常升招了招手。

    “常升哥哥,我有个项目,是林寒做的。有没有兴趣入股啊?”

    林寒的项目,那就是铁定赚钱的项目。常升思索了一下,虽然自己弟弟正和林寒掐的火热,但是这只要还有林萝在,他们和好也是迟早的事。这赚钱可是不等人的,自己不能跟钱过不去。

    “成啊,难得你有这种好事还想着我。”

    林萝拍了拍李诗的肩膀,“你在这儿吃着,我跟你家小升升谈点正事,十分钟就回来。”

    李诗可不管他们,这花生绵绵冰也太好吃了。她举了举爪子,示意他们随意随意。

    常升只觉得自己今天可是被这个小吃货无视了一晚上了。林萝先走了出去,他就赶紧的走到李诗的身边。啥都没说,捧起她的脸就吻了上去。

    “干嘛你?”

    李诗嘟着嘴瞪着他。

    常升挑了挑眉眼,“恩,挺甜的。”

    李诗对着他的背影比了个鬼脸。哼!当然甜了,我可是刚吃了冰激凌。

    等他出来,林萝早就坐在了二楼休闲区的一个角落了等他了。

    常升一下坐了下来,看了看对面虽浑身散发着酒气,但却眼神清明的女人。

    “说说吧,什么项目。”

    林萝亦是看着他,像是扫X光一样,直要把他看出个洞来一般。

    “李诗”

    她慢慢的吐出了这两个字。

    常升也不意外,抬头看了看悬挂在房顶的水晶灯。

    好像每个大的酒店都要有这么一盏水晶灯,造型百态,但都皆玲珑华丽,闪闪发光。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好的酒店的门面,也是客人进门后第一个看见的东西。

    他伸手摸了摸口袋,想掏一支烟出来,又看到了旁边“禁止吸烟”的牌子,又悻悻然的抽出了手。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自己进过多少家酒店。它们都有精致的装修,不素的菜式,和相对应的高价格。

    以前他也喜欢华丽的装修,甚至在自己的家里也放了一盏不小的水晶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喜欢美有什么不对。就像,他从前也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美人也没有什么错一样。

    他不用自己找,只要他释放出乐见其成的态度,自然有的是自己凑过来,或是别人“热心”的送过来的女人。就像这头顶的水晶灯,一个个包装的精细漂亮。

    说起来,他要她们的年轻漂亮的脸蛋,她们要他的银行卡和人脉。各取所需,不是也很好吗?

    可是这水晶灯再美,看久了眼睛总是会疼的。这美人再美,看多了就知道她们内心的丑了。

第七十二章() 
常升看着林萝,目光灼灼,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是真心的想和诗诗好好过日子,如果我只是想玩,何苦的找她呢?又笨,脾气又大,又不解风情,我还得天天伺候祖宗似得伺候她。”

    林萝身子又往沙发的靠背上缩了缩,语气轻柔,但说出来的话却让常升一惊。

    “我这些年,我自己在外面,身边没有家人,也没有你们这些发小和朋友。有的,只有李诗和逸辰,他们对我来说情同亲人。她和你以前有过的女人不一样,她既然答应了你,那肯定就是打算好了心甘情愿一心一意的跟你在一起一辈子了。”

    她说到一半,撑着椅背坐直了身子,看着常升。

    “你说的对,她很笨,很天真。所以她认准了一个人就会拼了命的对他好。比如我,或是日后的你。”

    常升笑了笑,心里对林萝的感激又重了一些。她说只有诗诗陪着她,那对诗诗来说又何尝不是呢。他从小见惯了身边的尔虞我诈,亲兄弟尚且能反目成仇,更何况是朋友。能有林萝这样的朋友,也是诗诗一生之幸了。

    他亦坐直了身子,探了身子到林萝眼前。

    “我们几乎是从小就认识了,我虽不及林寒和常言,但是自认也非敏于众人。以后的日子里,若是我让诗诗过了苦日子,若我有什么对不起诗诗的地方,你大可以来找我。”

    林萝用手不停地揉着自己的额头,两道眉紧紧地皱在一起,却不说话,也不再看他。

    常升只当是她还对自己有什么不满,小心的在那儿候着,等着她。谁知道,这等了老半天是半个字的回话都没有。

    他把手放在嘴边,轻声的咳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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