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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似不过是对鬼狐故事感到兴趣,听到别人讲述,就记录下来,积得多了,
便成了一部书,所以,他在开始从事“闻则命笔”的工作时,未必意识到自
己是在著书,从而康熙十年所写的“途穷书未著”的诗句也就不足以证明他
① 此诗在《聊斋诗集》中编入康熙十年辛亥。该书在编年上虽偶有讹误,此诗的编年却无可疑。因蒲松龄
曾于康熙九年秋天至宝应,十年三月至高邮,秋间返乡;松龄之南游,生平仅此一次。(皆见路大荒先生
《蒲柳泉先生年谱》)诗云:“倦鸟吟晴日,归鸿没远天。途穷书未著,愁盛酒无权。暮笛惊残梦,深窗
坐小年,游人离思发,长是在花前。”从诗中景色来看,当在春日。此时的鸿雁,系由南而北。蒲松龄以
此来寄托其离思,自系身在南方而怀念其北边的家乡,当即作于此次南游期间。又因其于康熙九年春夏间
尚未南来,必作于十年春可知。
在当时尚未开始写《志异》。
但是,《自志》的结尾处说得很清楚:“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
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
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
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这明明是一部在艰苦环境中坚持写作、
抒发孤愤、寄托理想的书,其写作态度何等认真,作者对它又何等重视!这
样的一部书,蒲松龄在开始写它时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著书,这显然是
不可能的。因此,所谓“闻则命笔”,不应该把它理解为仅仅是把别人所讲
的故事客观地记录下来,而应该是结合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对其所听到的故
事进行再创作(何况《志异》中的许多篇,恐怕都并非从别人处听来,而完
全是作者自己的创造)。换言之,这正是在有意识地从事著书工作。至其出
发点,显然也不仅仅是由于对鬼狐故事感到兴趣或好奇,而是由于悲愤郁结,
欲借此宣泄。——仅仅兴趣或好奇,是不可能支持他在“灯昏欲蕊”、“案
冷疑冰”的情况下坚持写作的,更不可能使他发出“抱树无温”、“偎阑自
热”之类的慨叹。其实,“闻则命笔”前的“情类黄州”两句,就清楚地透
露了其中消息。苏轼在贬斥黄州时之所以喜人谈鬼,也正是由于悲愤郁结。
可能提出的第二个疑问是:路大荒先生《蒲柳泉先生年谱》康熙九年庚
戌谱有云:“在沂州阻雨,休于旅舍。有刘生子敬出同社王子章所撰桑生(名
晓字子明)传,约万余言,得卒读,遂作《志异·莲香》一篇。”据此,是
康熙九年已写成《志异》中《莲香》篇,何得云康熙十年尚未开始写作《志
异》?
按,《蒲柳泉先生年谱》此条的依据是《莲香》篇末数语:“余庚戌南
游,至沂阻雨,休于旅舍。有刘生子敬,其(指篇中男主人公桑晓)中表亲,
出同社王子章所撰《桑生传》,约万余言,得卒读。此其崖略耳。”蒲松龄
自己只说他在康熙九年读到《桑生传》,并未说《莲香》篇亦为该年所撰。
所以,《年谱》定《莲香》为庚戌之作,证据并不充分。也许路先生认为蒲
松龄既然“闻则命笔”,读到《桑生传》后自当“命笔”而写《莲香》。不
过,蒲松龄虽确曾于康熙九年南游,而根据今天的科学知识,《莲香》篇所
述鬼狐故事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完全出于虚构。那么,此一虚构故事的男
主人公桑晓是否实有其人呢?篇中谓晓“举于乡”,若确有其人,中乡举事
当不虚,因这牵涉到一个人的政治地位,对当时的实有人物不能随便乱说,
《志异》在这方面确也从不任意增饰(如《元少先生》篇述当时实有人物韩
菼为鬼师事,其事虽虚,而云菼“中会、状”则不诬)。桑晓既为举人,自
当见于该地志乘的选举部门。但志乘不载,其人出于虚构可知。然则世界上
又哪有桑晓的“中表亲”可以给蒲松龄在沂州旅舍遇到?
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志异》篇末所交代的故事来源,有些是真的,
有些却是虚构出来的。如《江城》就是后一种情况。该篇述高蕃及其妻江城
的故事。故事中有一人物,为高蕃“同窗”王子雅,与蕃过从甚密。篇末则
云:“此事浙中王子雅言之甚详。”(据铸雪斋本)由此看来,蒲松龄跟故
事中人物王子雅是认识的,并听他叙述过这一故事。但《江城》一开头就说:
“临江高蕃。”王子雅既是高蕃同窗,同住一县,自也当为临江人。——蒲
松龄后来以同一题材写《禳妒咒》,也以子雅为临江秀才;盖从故事本身来
看,子雅实非为临江人不可。所以,故事中的王子雅若确有其人,不可能为
浙中人;蒲松龄若确与王子雅认识,并听他述说过这一故事,自不至误以子
雅为浙人。然则王子雅之在《江城》篇末忽然成了浙中人,当因其人实系子
虚乌有,有的籍贯是由蒲松龄自己设计的,而松龄在设计时,偶然疏忽,忘
了与篇首“临江高蕃”语相呼应,留下了一个漏洞。至于蒲松龄之所以要在
篇末加这样一句,则显然是为了要使读者认为此故事并非他所虚构。(按,
青柯亭本《志异》此篇末句作:“余于浙邸得晤王子雅,言之竟夜,甚详。”
不足据。因为:第一,以铸雪斋本、青柯亭本与残存的半部手稿本互校,可
知青柯亭本常以意改动原文,远不如铸雪斋本的忠实于原稿,三会本的校记
在这方面提供了无数例证,此不赘述;现在手稿本中收有此篇的一册既已亡
佚,自当以铸雪斋本为正。第二,据现有资料,蒲松龄并未去过浙江,自不
可能“于浙邸得晤王子雅”。此当是后人——也许就是青柯亭本的刊行人—
—感觉到了王子雅不应该是浙江人,遂臆改原文,而不悟其与松龄生平不
合。)
总之,由于《志异》篇末所交代的故事来源,有的本来是作者虚构出来
以吸引读者的,而《莲香》篇的主人公桑晓又并非实有人物,则篇末所言康
熙庚戌晤桑晓中表亲、得读《桑生传》云云,自亦出于虚构,决不能就此认
为《莲香》篇的写作必在庚戌。——因为,即使该篇写于康熙五十年,也毫
不妨碍蒲松龄在篇末虚构出这样一个故事来源。它并不能否定《志异》第一
册开始写作于康熙十一二年或稍后的推断。
《志异》手稿本第一册的写成,则当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秋天。因
为该册的倒数第二篇《祝翁》有“康熙二十一年,翁弟妇佣于毕刺史之家,
言之甚悉”语,其写成不可能早于康熙二十一年;而第二册开头的《鸦头》
等篇,又为康熙二十一年之作(说见后),第一册的完工自不会反迟于此,
必在该年无疑。那么,同是康熙二十一年的作品,为什么《祝翁》等收入第
一册,而《鸦头》等收入第二册呢?考手稿本第一册唐梦赉《序》:“留仙
蒲子,。。凡所见闻,辄为笔记,大要多鬼狐怪异之事。向得其一卷,辄为
同人取去。今再得其一卷,阅之,凡为余所习知者,十之三四。”所云“向
得其一卷”,自当指康熙十八年所编定者。因《聊斋自志》及高珩为《志异》
所作《序》(见铸雪斋本)皆署康熙十八年春日,可知《志异》的第一次编
定当即在该年春天。至唐梦赉“今”(据唐《序》所署年月,“令”系康熙
二十一年八月)所“再得”的“一卷”,则当已将康熙十八年春天后的作品
增入,此可由《序》中“凡为余所习知者,十之三四”语知之。所谓“习知
者”,当即已见于唐梦赉“向得”的康熙十八年编定本中、为他所熟悉的作
品(唐《序》所说“辄为同人取去”,犹言常被同人拿去看,以显示该书之
深受欢迎,并非说那“一卷”他自己还没有看就被人拿走了)。这类作品在
其“再得”的“一卷”中既只有“十之三四”,可见该卷已有大量新作增入。
故蒲松龄当于康熙二十一年秋天将其前后所作重新汇为“一卷”,并请唐梦
赉为之作《序》。而手稿本第一册实即当时所重编的这“一卷”。因为:(1)
此“一卷”所收,自只能以康熙二十一年秋天为限,而不可能收入该年所写
的全部作品;而手稿本第一册也确实只收了康熙二十一年写的部分作品(《祝
翁》等),并未将该年所作全部收入(《鸦头》等皆编入第二册)。这是两
者相同的第一个证据。(2)唐《序》言:此“一卷”中“凡为余所习知者,
十之三四。”手稿第一册的情况同样如此。该册《新郎》篇有“江南梅孝廉
耦长”语,耦长名庚,康熙二十年举人,见《清史稿·文苑传》。此称“孝
廉”,必作于康熙二十年秋天耦长中举之后。第一册共收六十四篇,《新郎》
为第三十四篇,就篇数言,自《新郎》至末一篇约占全册的十分之五弱,但
因《新郎》前的作品篇幅较短的多,故就字数言,自《新郎》至末一篇已超
过全册的十分之五。而自康熙十八年春天至二十年秋天之间,也不至一无所
作。所以,康熙十八年春天以前的作品在全册中只占“十之三四”,殆无可
疑。这是两者相同的第二个证据。
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志异》是在康熙十一二年(或稍后一些)就开
始写作的,为什么到康熙十八年春天还只写了这么一些?当然,刚开始时可
能写得比较慢,但若康熙十八年春天还只有第一册的十之三四,不过二十几
篇,蒲松龄为什么要郑重其事地给这样一个极薄的小册子写那么一篇感慨甚
深的《自志》,而且还特地拿去请高珩写《序》呢?颇疑康熙十八年春所编
定者,较现存手稿第一册的“十之三四”要多不少,而在康熙二十一年重编
时,认为其中若干篇写得还不够好,把它们删去了。至于这些删去的篇章,
是就此抛弃,还是后来经过改写、编入其后的各册中去了,目前尚无可资推
论的资料。
(二)
手稿本第二册开始写作的时间,《狐梦》篇提供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线索。
该篇末云:“康熙二十一年腊月十九日,毕子与余抵足绰然堂,细述其异,
余曰:‘有狐若此,则聊斋之笔墨有光荣矣。’遂志之。”详其语气,显然
是腊月十九日听到毕子的叙述后就命笔的,其写作当在康熙二十一年年底,
至迟在康熙二十二年年初。而第二册在《狐梦》之前,尚有长篇《鸦头》、
《封三娘》,短篇《酒虫》等,它们都当在《狐梦》之前已经写成。所以,
即使《狐梦》延至康熙二十二年初才命笔,而《鸦头》等篇的写作则必不至
迟于康熙二十一年。又因第一册倒数第二篇《祝翁》已提及康熙二十一年事,
其写作不能早于该年,收于第二册的《鸦头》等篇自不当反较第一册的作品
写得更早,故必为康熙二十一年之作。第一册所收作品既至该年秋天为止,
则第二册中列于《狐梦》之前的《鸦头》、《酒虫》、《木雕美人》、《封
三娘》皆为该年秋、冬二季的作品。
对此,读者也许会感到怀疑:《狐梦》所叙的故事是跟《莲香》一样地
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为什么其篇末所交代的故事来源又可以信为事实而作为
推定写作时间的依据呢?这是因为:篇末所说的“绰然堂”,是确实有的,
为蒲松龄同邑名人毕际有家中之堂。际有曾任南通州知州,故蒲松龄称为“刺
史”,如《聊斋诗集》卷二的《次韵毕刺史归田》、《毕刺史效樊堂落成》
等篇,“毕刺史”皆指际有。《狐梦》篇一开头就说:“余友毕怡庵,。。
尝以故至叔刺史公之别业”。再联系篇末“抵足绰然堂”之语,此“刺史公”
显指毕际有。当时毕际有还活着,毕氏又系当地大族,毕怡庵若不是确有其
人,蒲松龄决不敢任意给毕际有捏造出一个侄子;因为在封建宗法观念的支
配下,这会引起毕际有及毕氏宗族的公愤,闹出乱子来。毕怡庵既实有其人,
他若没有把自己与狐狸的恋爱故事告诉过蒲松龄,蒲松龄对此也决不敢任意
虚构与捏造。所以,篇末所交代的故事来源当是事实。至于故事自然是虚构
出来的,但虚构者应该是毕怡庵自己而不是蒲松龄。盖怡庵“倜傥不群,豪
纵自喜”(《狐梦》),虚构出一个以自己为主角的恋爱故事,并请蒲松龄
写入《志异》中,此亦正其“倜傥”、“豪纵”之一端。
手稿第二册完成于何时,以及第三、四册的具体写作时间,都难于精确
推定,但这三册大致写于康熙二十一年至三十年间。因为第四册最后两篇为
《宫梦弼》及《鸲鹆》,《鸲鹆》篇末云:“毕载积先生记。”是该篇实毕
载积所作。载积即际有,与蒲松龄关系甚密,故以自己的作品送给松龄,让
他收入《志异》中。第六册《五羖大夫》篇末亦云:“毕载积先生志。”“志”
即“记”之意。该篇次于《李司鉴》篇之后。同是毕载积的作品,而分列两
处,当是松龄收到际有所送《鸲鹆》,系在《宫梦弼》脱稿之后,故即与之
相次;收到际有所送《五羖大夫》则在《李司鉴》脱稿之后,故该篇即与《李
司鉴》相次。际有卒于康熙三十二年,松龄收到其所送的这两篇作品,自都
不至在那之后。是以《志异》中列于此两篇之前者,皆为康熙三十二年际有
去世以前所作。但第五册《何仙》篇述康熙辛未岁(三十年)乐陵李忭岁试
得四等事,末云:“次岁果列前名。”是该篇至早作于康熙三十一年。而在
第五册中,自第一篇至《何仙》篇约占五分之一册强,余下的五分之四册及
第六册《五羖大夫》前诸篇(共十一篇)皆需在康熙三十二年际有卒前写成,
则《何仙》篇之作实亦不得迟于康熙三十一年。又,关于际有去世的具体时
间,我在为古籍出版社重印三会本《志异》写《序》时,因《聊斋诗集》卷
三《哭毕刺史》第八首有“年年花发子云居,今日登临泪满裾”之语,知其
作于春日,又因该诗在《聊斋诗集》中列于癸酉年,路大荒先生《蒲柳泉先
生年谱》康熙三十二年癸酉谱亦有“毕际有卒,先生为诗挽之,并作征挽诗
序启。(聊斋文集、诗集及毕氏家谱)”的记载,遂误以为该诗即作于毕际
有去世的康熙三十二年,进而误定际有卒于该年春日。按,路先生定际有卒
于康熙三十二年的资料依据中,列有《毕氏家谱》,际有卒年当无讹误。然
《聊斋诗集》的编次则间有疏失,不尽可据。如卷一辛亥年有《怀郢社诸游
好》诗,壬子年又有《夜坐有怀郢社兄弟》,二诗实即一诗,其编年至少必
有一误。考《征挽毕载积先生诗序启》(此篇在《聊斋文集》中本未注明作
年)云:“盖宇庙难堪之事,惟宿草之盈坟;况国家可惜之人,见蓬颗之蔽
冢!。。惟愿青箱才子,同歌九变之章;白雪词人,共赋《七哀》之什。”
是该文实作于际有既卒之明年,故有“宿草”语。而《哭毕刺史》第一首亦
云:“宿莽笼笼暗夜台,百年事业一蒿莱。。。老成谢后芳型远,尚有良朋
赋《七哀》。(原注:时李希梅作哀诗。)”此“宿莽”亦指“宿草”,与
《志异·小梅》“迨宿莽既滋,妻子陵夷,则车中人望望然去之矣”语中所
云“宿莽”相同,而非《离骚》“夕揽洲之宿莽”句所指的卷葹。诗的末句
“赋《七哀》”云云亦可与《征挽毕载绩先生诗序启》的“共赋《七哀》之
什”句相印证。是此诗此文皆撰于康熙三十三年,二者为先后之作。路大荒
先生谓撰于康熙三十二年,盖偶然失检;《诗集》以之编入三十二年,亦误。
该诗第二首又云:“君卧病时我亦病,我来君已弃尘寰。”第六首亦云:“临
别清谈还竟夕,谁知永诀已千秋!”此皆际有卒后第一次来吊唁的口气。故
际有当卒于康熙三十二年冬日。盖若卒于夏秋间,则松龄其时虽亦卧病,但
既非致命,卧床自不致太久,以松龄与际有关系之密,俟病稍愈,自当即来
吊唁,决不容迟至第二年“花发”之时。我前谓其卒于春日,其错误更属显
然。而因为《志异》第五册《何仙》写于康熙三十一年,自该篇至册末尚有
约五分之四册,以分量言,第五册的写成恐当至康熙三十二年秋天。又因《何
仙》以前诸篇,在第五册中约只占五分之一,故第五册的写作可能开始于康
熙三十年。换言之,第二册至第四册当写于康熙二十一年至三十年间,松龄
收到际有的《鸲欲》,大约亦在康熙三十年。
在第二、三、四册中的作品,就目前所知,大致可以分为两段。第三册
第一篇《大人》,有“长山李孝廉质君”语。质君名斯义,康熙二十七年进
士,此称“孝廉”,当作于康熙二十七年春斯义成进士之前。同册《刘姓》
篇,亦至迟为康熙二十六七年之作,此可从篇中所述李翠石事知之。翠石实
有其人,《淄川县志》有《传》。《传》尝谓“邑侯张公嵋书‘名高月旦’
四字,以表其门。”张嵋任淄川知县始于康熙二十五年,亦见《县志》。是
翠石至少于康熙二十五年尚在世,否则张嵋就只能表其墓而来不及“表其门”
了。又,《聊斋文集》卷二《龙泉桥碑》:“范村李君翠石,其为人,敦笃
乐善,一乡称长者,忽发慈悲,锐任之(按,指修龙泉桥),捐其产,泻其
囊,数年始竣。费金几盈千,而将伯之助予,盖十而三之。。。壬戌,工既
九仞,唐太史为作《记》,未遑寿山,而翠石先朝露,。。”龙泉桥系跨崖
而建,“寿山”谓以唐梦赉所作《记》刻于山崖上。桥尚未最后建成,李翠
石已乞唐梦赉为之作《记》,其欲借此扬名的心情何等迫切!则桥一落成,
自必即刻刊石,不当迁延。故“未遑寿山”云云,其实也就意味着桥尚未最
后建成而翠石已卒。但翠石至少活到康熙二十五年,何以未能亲见该桥的竣
工?此当是壬戌之后,建桥的工程曾一度停顿,原因恐在于翠石财力不继(蒲
文先云翠石“忽发慈悲,锐任之”,显然是欲独力修桥;而下文又云“将伯
之助予,盖十而三之”,是其后由于财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