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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门阀-第3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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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会有金发碧眼的异域商人,随着人流抵达这里。

    甚至有些时候,在太原的市面上,还能出现来自遥远未知异域国度的钱币一些以黄金或者白银铸造的货币,正面和背面,都雕刻着人像。

    虽然,汉人大都不太清楚,这些蛮子搞这种花样有什么意义?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接受这些金币。

    反正,都是黄金,对吧?

    但在今天,太原城来了一支陌生的使团。

    这些人,生着与中国完全迥异的容貌。

    大多数,都是黑发褐目高鼻梁,穿着狼裘皮衣,戴着一顶尖毡帽,这种毡帽很大,呈三角形,几乎能完全覆盖佩戴者的头部,并延伸到两侧,将耳朵完全盖住。

    他们腰间一般系着一把近战用的青铜小刀。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柄青铜短矛。

    在西域和匈奴,这种武器被称为‘铤’,主要用途就和字面意思理解的那样,遇敌之时,将它拔出来,然后用力投掷出去,使用的好的话,常常能产生奇效。

    毕竟,当代骑兵,主要的作战方式,无非是马上白刃对冲,或者下马步射。

    在白刃对冲时,这种短距离的远程投掷武器,确实可以帮助骑兵获得一定的优势。

    不过,现在的匈奴骑兵,已经普遍不再携带这种兵器了。

    他们转而使用一种更小的尖刀。

    这是因为,在于汉军的交战中,匈奴人的青铜铤从来没有发挥过作用!

    大量装备于汉军精锐的脚踏弩,分分钟就打消了匈奴人临敌掷矛的想法与其那样,还不如硬着头皮冲呢!

    “这就是太原了……”

    “汉朝在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

    在使团的中心,一辆标准的官车之内,一个穿着狐裘的贵族男子,对着端坐在马车正中的年轻贵族轻声说道:“如您所见,这座城市,据说有十万常住人口,周围的数百里内,还有数十万的人民为汉朝耕作……”

    “十万?”年轻人闻言,略微惊讶:“赤谷城加上奴隶,也才十万人啊!”

    “您说得对!”狐裘贵族感慨道:“但这还只是汉朝的一个郡城!”

    “据说,汉朝有一百多个郡……”

    “真是大啊!”年轻人叹道:“难怪汉朝能够击败匈奴!”

    狐裘贵族听着,微微恭身,但没有接话。

    但他蓝色的眼眸里,却闪过一丝笑容。

    “昆莫让我来汉朝,只是想告诉我汉朝很强大吗?”年轻人却是端起一杯酒,然后看着酒杯里黄色的酒液,笑着道:“我现在已经知道汉朝很强大了……”

    “不用来汉朝,我也知道这一点!”

    汉的强大,不是用语言或者文字描述的。

    而是累累尸骨铸就的赫赫威名!

    从二十余年前,西域诸国,第一次接触到这个强大的从东方冒出来的帝国时,他们便已经尝过了汉朝骑兵的味道。

    赵破奴八百骑灭亡楼兰,直接姑师。

    震撼了整个世界,无数人从那一刻起就知道,世界迎来了一个新主人。

    而大宛战争,更是告诉了所有人只要汉朝愿意,他们的马蹄,可以无视物理距离的限制。

    而且,汉朝人的决心,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大!

    以至于,尽管大宛战争已经结束十余年,但大宛王国依然臣服汉朝,并且按时派出使团,将朝贡的贡品,送到长城之内。

    哪怕匈奴阻隔了道路,他们也会将贡品送到乌孙,并将一封措辞谦卑,近乎奴颜婢膝的国书,交给在乌孙的汉公主。

    五年前,大宛国王延留病逝,宛人就不敢私自立新王,马上派人从汉长安迎回了延留的侄子禅封,然后又将禅封的一个弟弟,送到长安。

    故而,对西域列国来说,汉朝就是一个虽然远在天边,但随时都可能从天而降,带着雷霆和怒火的巨人。

    所有人都清楚,贸然得罪汉朝,等于找死!

    可是……

    “正是因为这样,乌孙才应该亲匈奴,难道不是吗?”年轻人低声呢喃着:“先昆莫猎骄靡曾经说过:离太阳太近,会被烧死的!”

    “所以,先昆莫决定脱离与匈奴的盟约,转而与汉交好,就是要保持乌孙的独立性!”

    “现在,亦然如此!”

    “汉是太阳,而且比匈奴大多了!”

    “比匈奴人强多了!”

    “和这样的太阳太过接近,乌孙还能独立吗?”

    说道这里的时候,年轻人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厉色。

    对于乌孙来说,其实自身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

    别看乌孙,现在是汉匈两国都争相交好的大国,更是控弦八九万,独立于西域,控制着广袤的草场,在整个地区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

    但是……

    乌孙的根基太浅薄了!

    甚至,连乌孙部的这个概念,都是建立在浮萍之上,就像戈壁里的杨柳,随时都可能被沙漠掩埋!

    毕竟,说到底,乌孙王国只是一个被强权虚构出来的王国。

    真正的乌孙,在一百余年就已经彻底湮灭了。

    现在的乌孙,不过是一个乌孙部族的遗民,在强权支持下,将来自各方的人民,拼凑到一起的臃肿巨人!

    这从乌孙的人口结构上就能看出来。

    在乌孙王国的三十万男丁之中,有月氏血统的占了四分之一,有塞人血统的占了四份之一,剩下的一半人口,则为匈奴、东胡、月氏、塞人的混血。

    就连他这个继承人,也流着一半的匈奴血统!

    故而,在乌孙国内,认同感这个东西,真的是很稀薄!

    月氏翕候和塞人翕候,常常不鸟赤谷城是常态。

    各部之间,彼此龌龊,打出狗脑子来,更是日常!

    哪怕当初,开国君王,被乌孙各部共同拥戴的先昆莫,也都没能拥有绝对的权力。

    而对于这样的一个王国来说,要想生存下去,首要的目标,其实就是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不能被外来的强权,干涉过深。

    就像当初,乌孙就被匈奴压迫的,近乎窒息!

    错非汉朝的出现,现在乌孙恐怕已经被匈奴人吞并了!

    只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

    与匈奴相比,汉朝人在这个年轻人眼里更可怕!

    也更恐怖!

    匈奴人,最多只能用武力来胁迫乌孙。

    只要各部保持团结,匈奴人就没有机会!

    但汉朝不一样,非常不一样!

    这个国家的马蹄凶猛,但文化更凶猛!

    他的叔叔翁归靡,是乌孙有名的勇士和智者,自幼就非常聪明、勇敢,连匈奴人也畏惧不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勇士,却已经被汉朝的女人和文化,迷得神魂颠倒。

    整天张口就是子曰,闭口就是孟子……

    更抛弃了乌孙人的传统,改而命人建造了汉朝的宫室,住到了舒服的石屋之内。

    短短十年的时间,这个当初的勇士,体重就暴增了两倍,胖到都有些走不动路了。

    国内贵族,称其为‘肥王’。

    简直是耻辱!

    这还不要紧!

    要紧的是,因为昆莫带头,赤谷城里的贵族,纷纷跟进。

    现在,赤谷城里,人人博冠宽袍,喜以丝绸为衣,食必粱肉。

    他们甚至还学着汉朝人,在赤谷城外开垦田地,种植作物,营建庄园,过起了定居生活,而将乌孙的传统抛之脑后。

    他们这么玩,再过些年,乌孙国内,恐怕人人都会学习汉朝的文化,穿汉朝的衣物,过汉朝人的生活。

    那样的话,乌孙王国,还能保持自我吗?

    只是想着这些事情,再看着车外的繁华城塞,年轻人的神色,就更加凝重了起来。

    “汉朝,必将为患我国!”年轻人低声道:“它越强大,我就会越忌惮,越疏远它!”

    “阿妈说的对!”他低下头,摸着自己腰间的那枚青铜铤:“乌孙亲近汉朝,死路一条!”

    “如今,这使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王叔的政策,不可取!”他抬起头,看着那个贵族斩钉截铁的道:“到我为昆莫,必定要亲近匈奴,远离汉朝!”

    狐裘贵族听着,深深的低头,鞠躬道:“您的意志,伟大的昆莫!”

    年轻人却只是笑了笑。

    他也清楚,这其实只是嘴上说的好听罢了。

    远离汉朝,亲近匈奴?

    这谈何容易啊!

    汉朝人为了拉拢赤谷城,可是下了血本的。

    不止优惠的向乌孙提供了大量的丝绸,还将大宛以西的地区的监管权,交给乌孙。

    旁的不说,单单是令大宛在必要时刻,朝贡乌孙,就让乌孙国内的很多贵族,觉得汉朝人真的是慷慨。

    但……

    年轻人却知道,那不是慷慨。

    只是包裹着蜜糖的毒药!

    汉与乌孙越亲近,将来吞并乌孙时就越容易。

    若乌孙人都讲汉话,穿汉衣,住汉屋。

    那么,汉吞并乌孙,甚至可能不会流血!

    道理很简单,这就像当初匈奴和东胡与月氏战争的结果。

    匈奴战胜东胡后,轻轻松松的就吞并了东胡的大部分部族,将他们变成匈奴人。

    而月氏则不然,战败后远走异域。

    为什么匈奴可以吞并东胡,而不能吞并月氏?

    答案是,匈奴和东胡东风俗、共语言。

    对大部分东胡人来说,他们一点也不觉得臣服匈奴人有什么不对。

    草原上,强者为尊,匈奴单于证明自己比东胡王更强,那大家就一起当匈奴人,跟着单于一起去抢钱、抢粮、抢女人吧!

    而月氏人,无论是肤色、习俗还是宗教信仰,都和匈奴人截然不同。

    所以,战败后,残余的月氏部族,就开始西迁。

    他们宁愿迁徙万里,也不愿在异族手下为奴。

    就连留下来的月氏残部,也没有放弃反抗。

    正是有鉴于此,年轻人非常担忧自己国内日益兴盛的汉化风潮。

    若乌孙的传统和习俗,都消失了。

    那乌孙也就不存在了。

    先单于猎骄靡和乃父军须靡,奋斗百年,才有的乌孙王国,他不希望断绝于自己之手。

    只是,知道归知道,但怎么去做,他却没有底。

    特别是来到了汉朝后,他才发现,这个帝国到底有多么强大!

    他曾去过匈奴,匈奴也很大,从大漠一直延绵到北海,浩浩荡荡,根本不知道边境在那里。

    然而,匈奴没人!

    常常跋涉数十里,上百里,眼前也只有一片黄沙与荒漠。

    连续三天三夜,也找不到水源是常有之事。

    但这个汉朝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从玉门关入塞,一路经居延、九原、朔方、云中,一直到这个太原城。

    越向南,人口越多!

    密密麻麻的村庄、河流,整齐的道路,还有那有意无意,从他眼前整队而过的骑兵,都无不在用着无声的语言,向他诉说着这个南方帝国的可怕与恐怖之处。

    仅仅是这个叫太原的城市,就有十万人口!

    而在乌孙,哪怕算上奴隶和妇孺,总人口加起来恐怕也不超过一百万!

    更别提,那巍峨延绵无数里的长城了!

    年轻人闭上眼睛,回忆起那可怕的长城防御系统。

    那是他永世不敢忘记的回忆。

    可怕的障塞,一座接一座,延绵到数千里之外。

    若要对抗这样一个强大的帝国,乌孙人,要付出多少代价?

    而且,若是得罪了汉朝人,让他们像当年攻击大宛一样,发动大军远征,乌孙能否抵挡得住?

    想着这两个问题,年轻人的心里,就陷入了绝望一般的死寂。

    他知道从国力上来看,汉对所有国家、势力,都是碾压!

    乌孙全国人口,其实不过汉之一郡。

    而汉有一百多个郡!

    只是想着这可怕的力量对比,年轻人就不寒而栗。

    唯一的好消息,或许是现在这条东方的猛龙被匈奴人绊住了手脚。

    祂无暇西顾,也没有表现出对乌孙的恶意。

    “或许,乌孙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给匈奴输血了……”年轻人在心里想着。

    可惜,现在赤谷城里发号施令的是他的叔叔,号称肥王的翁归靡!

    而他,充其量只是一个继承人,一个乌孙一半势力的领袖。

    另一半的部族,根本不听他的。

    甚至,对他没有半分尊敬!

    一念及此,年轻人的心就更死寂了。

    乌孙未来,何去何从?

    他现在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甚至宁愿自己没有来汉朝!

    因为不来汉朝,就不会明白汉朝有多么强大,就不会知道这些可怕的事实,更不会看到这些繁华的城市、拥挤的人口和富饶的土地、勇敢的人民。

    那他和他的国家,还可以活在梦中!

第六百七十四节 恐怖的汉朝(2)() 
    越过太原,就进入了真正的诸夏民族精华地区。

    巍峨的太行山,延绵向前,铺就了中国的脊梁。

    一座座城市,拔地而起,星罗密布的布满了山峦两侧。

    提着宝剑的士大夫们,结伴出游,他们高唱着古老的诗歌,走在道路上。

    来往的商人,驱赶着牛马,将大批物资,运往远方。

    运输军粮的民夫,在道路上挥汗如雨。

    而所有人身上,都带着武器!

    从精良的弓弩,到锋利的宝剑。

    甚至,就连村亭外嬉戏的孩子,也是拿着小弓,在树下争相比试着箭术。

    使团一行,越看越心惊。

    年轻人更是已经沉默了好几天了。

    这个陌生的国度,太大了,也太强了!

    他也总算明白了,为何当初,第一批乌孙来汉的使团,回国后就立刻鼓吹与汉交好,甚至可以说服先昆莫,迎娶汉朝公主!

    这样的超级强国,只能接触!

    不然,一旦被认为是威胁,就可能亡国灭种!

    西域的轮台、扶乐等国,就是贸然招惹了这个巨人,而被从地图上抹去。

    “使者,萧关已到,还请下车……”一个声音,从车帘外传来。

    年轻人掀开车帘,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汉朝博冠宽袍的官员,持着一卷文书,在车外躬立。

    “萧关?”年轻人眼皮子微微一跳。

    这个名字,他早有耳闻。

    据说,只有进入萧关才算进入汉朝真正的精华富庶之地。

    “回禀使者前方正是萧关,天子已命钦使在萧关做好了迎接贵使的准备……”那官员轻声用着匈奴语道:“还请使者下车……”

    “天子?”年轻人玩味着这个尊称,微微一笑。

    当今之世,列强的君王,其实都是以天子自称的。

    譬如匈奴单于,正式的称谓应当是撑犁孤涂单于。

    在匈奴语境之中,撑犁是天,孤涂是子,所以其全称的真实意思就是天神之子,所有引弓之民的王。

    至于乌孙,也是如此。

    与匈奴人信奉萨满教,以为万物有灵,万事皆可以为神不同。

    在乌孙的传统之中,狼与乌鸦,才是神灵的化身。

    一般来说,乌孙人以为,狼是守护天神,而乌鸦是养育万物的大地母神。

    故而,狼为天神,乌鸦为大地母神。

    故而,乌孙君王,名曰昆莫,又曰昆弥,意思就是狼神之子,所有乌孙人的守护者,也可以翻译为‘天神之子,所有乌孙人的保护者’。

    故而,乌孙王族的男性成员,都会在成年后,在自己的胸口,文一个狼头纹身,以此作为自己身份的证明与骄傲!

    低下头,看着那个被隐藏在狐裘之中,胸口上的狼头纹身,年轻人终于有了些气概,也恢复了傲气。

    “无论如何,我都是伟大的猎骄靡的子孙,乌孙的昆莫继承人!”

    “不管怎样,乌孙都是已知世界的三强之一,是可与匈奴、汉朝,相提并论的强大国家!”

    在心中念着这些话,年轻人就提起自己身边的一把小刀,走下马车。

    所有使团成员,见到他下车,纷纷翻身下马,匍匐上前。

    甚至有贵族,趴到他脚下,亲吻他的靴子:“伟大的昆莫,愿狼永远徘徊在您的周围,愿乌鸦落在您的肩上!”

    年轻人坦然接受着臣属们的膜拜。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是猎骄靡的子孙,军须靡的嫡子。

    传说中狼神与乌鸦之神的后代,所有乌孙人的下一代君王泥靡!

    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他的高贵!

    泥,是水和土的混合。

    是大地母神的杰作,是乌鸦垂青的男人。

    可惜,泥靡的骄傲,没能持续太久。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奇观。

    一个恐怖的景象!

    远方的城塞下,宽敞的道路中,一支骑兵悄然列队,沉默的排成四个纵队,分列于道路两侧。

    他们的数量并不多,每一纵队,最多不过五十人。

    但是,他们的装备,让泥靡根本挪不开眼睛。

    这些骑兵,身上穿着铁甲。

    整齐的铁甲,被打磨的非常光滑,以至于,在冬日的太阳下,形成了一个个反射源。

    虽然反射的阳光不多,也不是很刺眼,但泥靡依然感觉眼睛有些疼!

    更恐怖的是,这些骑兵手里,持有的那些巨大的兵器!

    长长刀刃、锋利的枪头,无不寒光闪烁,让人看的毛骨悚然,心惊肉跳。

    “这是……下马威吗?”泥靡轻声呢喃一声,整个人的内心,都被重锤击中,瞬间四分五裂,内心刚刚燃起来的傲气,不知不觉就又沉寂了下来。

    自汉朝出现在西域诸国视线之中后,整个世界秩序就已经被这个超级强权的出现而彻底改写!

    首先引发的影响就是列国不得不争相进行军备竞赛。

    但,现在要维持一支军队的费用,比从前贵了不知道多少。

    主要原因,就是汉朝军队大规模使用铁制甚至是钢制兵器!

    在汉军的铁刀、铁剑面前,曾经旧有的一切武器,瞬间淘汰。

    而可惜的是,西域列国,大部分连青铜铸造技术,也未能掌握。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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