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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门前_与李真刑前对话实录-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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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一出在阳光下上演的招标黑戏开场了。
  1998年5月8日,×××市国家税务局向该市建委打了一份《关于对×××市国税局办公楼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的申请》: 
  “根据局领导研究决定,对我局办公楼进行邀请招标。由于我局新建办公楼地处裕华中路繁华路段,且场地狭小、技术含量高、工期紧,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决定邀请有丰富施工办公楼经验的、信誉好的、具有甲级资质的五支施工队伍参加投标。这五个单位是: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中建一局六公司、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河北省冶金建设工程公司、石家庄建工集团公司。”
  但如何让南京二建中标呢?
  对此,南京第二建筑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经理王某(已被判刑)是这样交代的:“×××市国税局一副局长通知我来一下市国税局。我到后给他打了电话,在市国税局办公楼外边,王某上了我的车,让我介绍一下公司的情况。我就简单地说了一下,并且说:“请多帮忙,有什么事及时碰头。”
  “过了半个月的时间,这位副局长又叫我们去他那里。在同一地点,他和我们谈了一下如何写好招投标文件的办法,把我公司的优势写进去。后来,他对我们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为了保证你们中标,你们在做标书时做个记号,这样我在评标时可给你们把分打高点。’”
  于是“公开”招标开始了。
  ×××市国税局分别向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中建一局六公司、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河北省冶金建设工程公司、石家庄建工集团公司五个竞标单位出具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这份文件包含综合说明、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内容、投标资格及条件、评标的原则及方法、开标、评标及定标等规定。
  其中,中标、评标的原则及办法中写着:“本次招标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三材用量、工期及质量等项目进行评议。采用两阶段评标方法即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评标中采用百分法,对施工单位进行打分,最后以分数最高者中标。当出现两个相同最高分时,以技术标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招标会议是“严肃”的:
  1998年6月1日8时30分,在×××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发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随后组织前往现场勘察;
  1998年6月3日8时30分,在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情况等有关问题进行答疑,由此形成答疑纪要;
  1998年6月9日、10日,投标书送到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1998年6月12日8时30分,在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而后评标、定标。
  开标后三日内下发了中标通知书。
  中标的自然是南京二建(南京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998年6月25日×××市国税局与南京二建签订了工程合同。
  1998年11月初,按照李真的指示,吴庆五向南京二建石家庄分公司经理王某索要工程中介费人民币40万元后,兑换成美金5万元,送给李真。李真于1999年初,将此款存入香港的一家银行。
  事后,×××市国税局那位主管工程的副局长在点评这场黑戏时是这样说的:“因为是李真交办的事(指让南京二建中标),我得努力去完成。”
  李真向下越权,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把本该属于下级的权力揽到自己的手中,从中受贿,不止这一件事。看来,要解决权力纵向腐败的问题,重在制约上级向下越权。因为,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尊权轻法,下级不敢依法抗命,并不是个别现象。
  
  
  乔:李真,你帮助那家企业协调出2500万元贷款是否费了很大力气?
  李:没有。那时我红得发紫。所以协调那个事,说穿了就是一句话的事。当时大概是1996年5月,阳阳(程慕阳)和那位经理请我出面为那家公司协调资金,我随后派人通知了省计委、省轻工厅、石家庄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到那家公司筹建处参加一个由我主持召开的会议。
  乔:你那时已不再是省委主要领导的秘书了,还能再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与秘书无关的会议?他们听你的?
  李:我虽然不再做秘书了,但秘书影子的作用仍然很大。到时间他们乖乖地都到了。
  乔:你在这个会议上是如何表态的?
  李:我先让那家公司汇报了项目的情况,随后就问在座的各位:“这个项目省委主要领导已经批示了,听说这个项目不错,省委主要领导也比较重视。今天请你们来看看如何支持他们把项目搞上去。”到会的人都代表各个单位表了一下态。
  会后,那位经理又多次请程慕阳找李真协调资金。程慕阳就把李真的电话号码、BP机号码告诉了那位经理。自此,那位经理就开始直接找李真联系开协调会以解决资金。
  乔:以后是怎么办的?
  李:在1996年八九月份的一天,阳阳从北京回来后叫我,并让我叫上石家庄市分管金融的常务副市长张二辰、河北省一家银行副行长和那位经理一起在一家大酒店吃饭。吃饭期间,我让张二辰从政府方面给协调一下解决一些资金,那位副行长从银行方面给协调一下解决一些资金。他们两个都表示同意。过了十几天,我又在那家公司开了个协调会。我是和张二辰坐一辆车去的。参加会的还有石家庄市两家银行的有关负责人。我跟他们说,在10月底以前两家银行各解决1500万元。
  李真的“指示”怎么落实呢?
  张二辰对石家庄市政府落实李真的指示做了这样的交代: 
  “我记得是1996年下半年,河北省目标考核办公室就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向全省发了一个通报。通报点了这个项目,并且被列为未开工的项目。省计委重点项目调度会上,也点了这个项目。基于以上原因,我1996年底主持召开了一次市长办公会,就那个牙膏厂项目的资金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最后决定由石家庄市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城市合作银行为这个项目贷款,并确定了最后资金的到位期限。
  “这次市长办公会后不久,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李真又叫上我和省银行的人,一块到牙膏厂召开协调会,当场责成两家银行负责人限期落实。
  “李真召开协调会后,我又组织召开了由银行、政府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长办公会。会议确定由工行、合行各解决1000万元贷款。随后又将市工行和合作银行的人员召集在一起开了一个会议。这个会议是李真召开协调会的延续,会上我要求资金尽快到位。这样,那家公司于1996年11月25日从石家庄市合作银行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1996年12月21日从石家庄市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
  那家公司的经理交代:“出于感谢,也是想请李真继续协调资金,1997年,我送给李真2700美元。”
  乔:你不是省领导,国税局又管不着银行、市政府、企业,那他们为什么如此认真地落实你的“指示”呢?
  李:主要是阳阳的积极促成,加上我和省委主要领导的特殊关系,我当秘书时形成的威力,后又走上国税局领导岗位,政治前景看好。还有就是,不管什么权力都有“横向效应”呀!
  乔:“横向效应”怎么讲?
  李:你想,在《西游记》里,孙悟空被压到五行山下以前,他杀败混世魔王夺了一把刀,向东海龙王要了根如意棒,按理说,神气的应是花果山上那些猴子们,但因畏于孙悟空的势力,花果山之外的妖精们不是照样也向孙悟空献媚助威吗?
  李真讲的不无道理。
  但李真比起孙悟空,应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孙悟空尽管“横向”结交了一些妖魔鬼怪,但并未与他们沆瀣一气。
  而李真却携同原河北省委某主要领导的儿子程慕阳、石家庄市原市长张二辰等,令权力腐败发挥出了“横向效应”。
  据专案组查证,多年来,李真通过协调、帮助他人贷款、借款,致使上亿元银行、国有企业的资金尚未归还。
 
  无论是权力腐败的“纵向效应”,还是“横向效应”,要腐败必然要逾越党纪、违犯法律。
  而李真呢?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审理表明,李真在担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接连通过办理河北省国税系统数据采集器项目,税务登记证制作项目,建设河北省国税局北戴河、衡水、石家庄、廊坊、邢台等市国税局培训中心工程,先后收受索要请托人的贿赂440万元、美元10.4万元。
  李真既无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又不会念咒变瞌睡虫,他是如何逾越党纪、违犯法律的呢?
  为探究这个问题,我对其中一个工程——李真顶风拍板建设的承德市国税局培训中心工程及其从中收受贿赂的始末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乔:你能不能把建设承德市国税局培训中心的决策过程谈一下?
  李:大约是1996年8月左右,我任省局(河北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时,去承德市国税局检查工作。承德市国税局一位局长反映:“承德每年接待任务都很重,想建一个规模大一点的培训中心和国税办公楼。”我表态说:“承德市国税局地处市中心,如果买地是相当贵的,投入十分大。不如把局招待所改造一下,变成办公楼,再找开发区(承德市开发区)要一块地,建一个培训中心,由省国税局出资。”
  与此同时,我把这个想法给承德市政府个别领导说后,他们也表示支持,并答应在有关方面提供优惠。随即我们就去承德开发区看了一下地皮。回到石家庄后,把有关情况向当时的局长做了汇报。
  几个月后,大约是1996年底,经(河北省国税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承德市国税局先在开发区购置土地20亩,等(河北省国税局)北戴河培训中心工程完工后,再研究此项目的具体建设事宜。
  乔:你在这个会上是怎样表态的?
  李:我记得我讲的是,投资培训中心是考虑实际需要,旅游城市需要个接待的地方……市里支持,我们发挥政治优势,正好总局在承德没有建点,省局也没有。这样总局、省局、市局三位一体。将来我们在培训中心给总局汇报工作就不一样了。考虑实际状况和当前优势还是建好……规模、设施仿照北戴河培训中心……
  乔:最终决定建设承德培训中心是谁拍的板,什么时间?
  李:大约是1997年下半年,我主持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
  乔:还记得你在拍板做出这个决定时违反了哪些规定吗?
  李:(李真闭上眼睛,陷入沉思。)那时好像是中央刚出台了严格禁止盖楼堂馆所的决定。
  针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奢侈浪费现象抬头,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乔:当你拍板要建承德培训中心时,没人提出反对?
  李:好像没有吧……噢……对,好像有人提出:“中央有规定不许再建楼堂馆所。”
  乔:你怎么说的?
  李:我记得我说的是,我跟上面说过了,如果当地政府同意,就可以建培训中心。况且我给承德市政府一说,他们也同意。
  乔:建承德培训中心,除去违反上面那个规定之外,还违背了中央的哪些精神?
  李:记不起来了。
  但不管他怎样解释,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李真竟主持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贫困的承德市要建设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承德职教培训中心。
  这是一个怎样规模的培训中心?
  不妨看看当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联合承德市国税局为征地向承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承交的《承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建设“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承德职教培训中心”需占用土地的申请》:“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税务工作在稳定国家财源,提高综合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加强我省国税系统的队伍建设,搞好干部教育培训,同时,也为我市旅游业的壮大发展,增添力量,经省国税局研究,拟在开发区西山坡霞子沟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承德职教培训中心。“该中心预计占地40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内设中西餐厅、歌舞厅、多功能厅、健身房、游泳池、保龄球室,大小会议室、客房等。省国税局计划投资3000万元。”
  
  乔:承德培训中心这个工程是哪个单位承建的?
  李:中央某部下属的一家公司。之前的省国税局的北戴河培训中心工程就是这个公司建的,我从中提取了中介费75万元。
  乔:这个工程又是怎么给这家公司的?
  李:1997年九十月份的一天,北京的一位朋友打电话给我:“某某(原在北戴河培训中心施工的项目经理)还想接着干承德培训中心这个工程,你看行不行?”我当时说:“那个工程队在北戴河培训中心做得不错,工程技术质量很好,造价也可以。不过,承德培训中心等一等再说吧。”这样,我当时就没有答应那位朋友。不久,我们省局又召开了第二次局长办公会,进一步研究承德培训中心工程的建设时间和施工方式。在这次会上,我提出建北戴河培训中心的那个公司做得不错,工程质量非常好,是不是还由这个公司的工程队继续承建承德培训中心工程。没有人反对,就这样定了。
  乔:一句话就可以把工程给那家公司,不违反当时建筑市场的规定?
  李:这个事做得是有点过头。按照当时建筑市场的要求,工程建设应走公开招投标程序。
  乔:当时承德有关部门也没有提反对意见?
  李:开始没有,后来提了。
  乔:具体谈谈?
  李:我在会上决定把这个工程给那家公司后,省局还为此成立了基建办。会后,我告诉了北京的朋友,并让他转告那个项目经理直接与省局基建办联系。接着,按着我的指示,承德市国家税务局向承德市政府打了报告。
  乔:理由是什么?
  李:肯定也很冠冕堂皇。时间太长了,想不起来了。
  下面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个报告: 
  “承德市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工程项目,已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经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正式批准立项,列入重点投资项目。该工程计划投资2200万元,全部由省国税局拨款,为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尽早投入使用,如采取公开招标将延误工期。加之我省国税局北戴河培训中心是由××公司承建,工期短,质量好,受到省局和当地政府的好评。故我们的意见,我局培训中心工程项目,采取议标方法,由××公司承建。”
  乔:这个报告得到批准了吗?
  李:承德市政府有个领导作了同意的批示。但这也引来了很大麻烦。承德市政府其他领导及主管部门的许多干部提出了异议甚至是反对,言辞相当激烈。
  乔:针对的是什么?
  李:针对这个工程发包。有的认为承德的基建项目应由承德市的建筑公司来建,不然就会扰乱承德建筑市场,有的就公开说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当时,我听了很不舒服,既怕有人拿这个工程做文章,又怕自己的面子受到伤害。想来想去,我决定还得硬着头皮把事办下去。
  乔:怎么办呢?
  李:我就亲自出面找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做工作、做解释。
  为了平息这件事,我再次让承德市国税局向上打了一个要求那家公司议标承建承德市培训中心的《请示》。
  乔:这个《请示》再打上去后,是否就一路亮起了绿灯?
  李:那是当然。随后就签了合同。签订合同时,我把负责合同条款协商起草的省局基建办的人叫到办公室说,合同套用北戴河培训中心使用的合同。就这样,我最后在合同上代表省局签了字。
  乔:工程是什么时间动工的?
  李:我记得好像是1998年八九月份。
  1998年八九月份?那是什么时间?长江告急!松花江告急!那是洪水滔滔,南北为患,大火熏炙着华夏儿女眉目和心房的时间。
  面对滔天的巨浪,党员干部冲上去了,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冲上去了,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也冲上去了……
  冲上去,冲上一线的还有中央及省部委的各级领导。自1998年8月13日至9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江泽民同志,踏着浊浪激拍的堤岸连续亲赴长江沿线的湖北、湖南、江西及嫩江、松花江流域的黑龙江等抗洪第一线看望、慰问、鼓励奋战在那里的广大军民,指导抗洪抢险斗争。
  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李真讲的那个投资3000万元,到后来又追加了一部分投资的豪华培训中心却开工了。
  
  工程开工了,中介费又该要了。
  对承德培训中心工程受贿这个问题,李真不承认。他说,他从这个工程中得的钱,是为中介人——北京的那个朋友代存的。
  但据专案组查证,在承德培训中心合同签订前,李真对中介人即北京的那个朋友讲,能不能按6%提取中介费。由于已有北戴河工程那个先例(中介费为工程造价的6%),那个朋友当时就答应了。李真说,那合同签订后还要补齐北戴河工程追加预算的那个点。那个朋友回到北京后,找到承揽这个项目的经理,当面同他讲了中介费的问题,这位经理表示只能给五个点(5%)。1998年5月18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同那家公司正式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3000万元。李真打电话给他北京的朋友说:“工程已给了那个公司了,你应该找他们要中介费了。”开工后不久,在李真的多次催要下,北京的朋友给了李真170多万元。
  从这项工程决策、立项、施工、受贿的过程中,李真除去违反前面所述的中央规定和精神外,还连续撞了几条党纪政纪“高压线”。
  乔:中央出台的这些规定和中央领导的讲话你知道不知道?
  李:知道。对其中的一些规定我还向下传达过。只是自己对党的规章制度理解不深、领会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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