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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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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飞颤抖了:原来是这样。

原来,宝刀中毒已深,必死无疑!医药罔效。唯一拯救的方法,就要让她起死回生。

这需要消耗上古时留下来的圣息,还要洪综正君位,然后用他自己的血打开圣门、放出圣息。

就算洪综能正君位。他这种人,怎么可能为宝刀牺牲自己的血?再说上古圣息多么珍贵,如果为了个宝刀就能用一次,那么这几千年里,它早就损耗完了,还轮得到宝刀?可见历代君主,对圣息一定都看得很紧、又严格保密。看来宝刀是完了。她绝对用不上圣息了!

除非——

除非有一个人,很不会计算、很蠢、很在乎宝刀、又很有能力。

这个人的名字,呼之欲出。

宝刀昏昏然睡在床上,听见有动静。慕飞眼红红的趴在她床沿看着她。宝刀取笑他:“哪儿来的小兔子!”

慕飞问:“这毒,怎么忽然变严重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宝刀道:“画城回来我就觉得不太对劲了……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你以为自己变兔子很好看吗?”

她努力开玩笑。慕飞咬牙不语,半晌,问:“如果这次,你能好起来。你会不会嫁我?”

人之将死,其言也坦诚。宝刀道:“我不知道。慕飞,我一直不喜欢你。我喜欢兼思。可能刚见他时我就喜欢跟他在一起了。但他也有很多事情让我生气,再说他又不在乎我。你呢,也有很多可爱的地方。所以,也许,是的。如果我好起来,也许跟你一起过日子也不错。”

这些话,宝刀讲讲、歇歇,当中甚至差点睡过去。花了好久才讲完。她的精力已经衰弱到这种程度了。

她终于全部讲完之后,慕飞握着她冰凉的手,道:“好。”

然后他就想了很多法子、编了很多谎言,比他一辈子的都多,终于把宝刀从洪综那里偷偷背了出来。

那时候,宝刀已经昏迷了。

她趴在慕飞的背上。慕飞对昏迷的她说:“兼思应该也很在乎你。我是男人,我知道。你活过来以后,一直都要记得有我在。我比他可爱!”

他终于把她背到洪缣面前,对洪缣说:“你要正君位!放出圣息来救宝刀!不然她就要死了!”

悟宁手持禅杖,望着那张柔软而苍白的脸蛋儿,似乎见菩萨低眉,雪白的花朵自苍凉的指尖蔓延盛开。

洪缣花了点时间,才能明白宝刀出了什么事。

他从来不知道宝刀中了他君父洪逸下的毒,不然他不会抛下宝刀。

是的,他当然在乎宝刀!比宝刀以为的更多,比他自己肯承认的更多。

他也完全感受得到宝刀对他的心意。就像深秋里,衣裳有点凉,一只柔软的小东西,悄悄向你膝盖蹭过来。蟋蟀在落叶下头歌唱。小东西以为自己动作很轻巧,其实每一爪子下都有黄灿灿的叶子咔啦啦作响。谁还会发现不了呢?

☆、第十七章 足以认父子

之所以装聋作哑,与宝刀分离也在所不惜,洪缣只是认为,他跟宝刀在一起,对宝刀没好处,会害了宝刀。

现在就不一样了。宝刀命在旦夕,只有他才能救。他要救!

其实就算宝刀不出现,外面也有成千上万的人,会因他决定而生、又或因他决定而死,全看他和洪综如何互动、谁能得势。

抽象的成千上万人,和具象的一个女孩子,还是不一样的!云裳逼洪缣做决定,洪缣仍然优柔寡断;宝刀到了洪缣的面前,洪缣便咬了牙:

拼了!

他跟洪综去竞争,会造成更多的什么伤亡也好,那些都只好走着再尽量去控制了!总之现在,要他看着宝刀死在面前,只因为也许他退让之后其他人就会少死一点。这种退让……他做不到了!

所谓“君子远疱厨”。君子也吃荦,但不忍心去厨房看宰杀。一件事情,是不是血淋淋逼到面前,那对人心理冲击是不一样的。

洪综不救宝刀。那只有洪缣去救!

流泉悠悠,清纹中映出悟宁修长的双眉,悟宁的眉眼中映出洪缣的脸。洪缣的脸向着宝刀。

宝刀若不是生死一线,洪缣与悟宁现在都已经是死人。

悟宁觉得佛的慈悲,真是无与伦比的奇妙。

当慕飞将宝刀背过来时,悟宁在这垂死女孩的脸上,就仿佛见到了佛祖的拈花笑。

阿星将花瓣慢慢的碾碎。

秋天的花,有许多都是香的。非常非常香。但这些香气,未必对酒的味道有益。

适合酿酒的水果有很多,花则很少。

但如果找到合适的花,它赋予酒的灵魂,却是任何水果、谷物都做不到的。

“我有时觉得。以后一直做个酿酒的,在花果之间度日,也不错得很。”阿星道。

这话是说给简竹听的。

简竹苦笑。如果说他在这世界上怕了哪个人类?阿星绝对居首。每次他来找阿星。都能听到几句夹枪带棒、或者真枪真棒的冷话。某些话,真的叫他难受。

但有些话。他知道,不是真的,只是故意说出来叫他难受而已。

譬如这句。

他觉得阿星是假的,所以索性顺着阿星:“这样啊?也不错!那个老头死活咱们就不要管他了!安城已经闹成这样了,那两兄弟怎么说都无法善了了。咱们的仇也算报了——”

“真的?你这样就算报了?”阿星瞪他。

“总不能真的把所有人都杀了吧?”简竹坦然回答,“那样一来,我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你想得到什么好处?”

“主人的好处就是我的好处。”简竹欠身。

阿星哼了一声:“等我心愿达成,你跟我之间的契约就结束了。你会不会觉得很轻松?”

“还好啦!如果主人的心愿是一生都在山野花果之间。寻找无法达到的最美的酒酿,我一生都要陪你在那里寻找,我也认了。”简竹似乎很所谓道,“洞里那老头啥时候死,咱们都别管了——话说他是快死了吧?”

真的,时间很紧迫了。阿星只好放弃兜圈子,承认自己失败:“我没辙了,你帮我!”

这话,放在人家嘴里是恳求,放在阿星的嘴里。只是恶狠狠的命令。

简竹行礼:“如您所愿。”

阿星以为接下去,他要拿出个符什么的。结果,他只是凑近阿星耳边。说了几句话。

阿星睁大了眼睛。

简竹说了一个故事。

一个他带着英英母子到画城,经历的故事。

简竹之所以在这节骨眼上去画城,当然不会光是带他们母子旅游这么简单。却也没人知道他的真意。英英以为他是去做生意,顺便带她孩子去见父亲。

那个男人……那个英英已经不想提他名字的男人,想必是死了。英英带孩子在孩子亡父的土地上叩个头,也算尽了情义,算是个与过去决别的手势,从此可以放眼于未来,心中无所亏欠了。

英英是这样想的。

归明远总觉得她跟前男人前情深厚。所以颇吃了些醋,这且不提。

总之那男人还真命大。跟宝刀的二娘一道,都没死。夫妻两个还是开着小店。又投靠上了新大佬。

简竹也真是神通广大,找出了他,让他们见上了一面。

二娘表示很吃醋、也很恐慌:二娘没孩子!英英有!还是儿子!而且有个大老板撑腰,这样都找得过来!怎么办?

二娘在男人面前,又是撒娇,又是发狠,想找根绳子把她男人绑起来,不让她男人见其他女人,变成其他女人的男人。

“你真是《式微》看多了。”该男人这样评价。

如果归明远在这儿听到,想必会拈须微笑。

向一个文人表扬他的作品、向一个母亲表扬她的孩子、向一个女人表扬她的魅力,都不用考虑前因后果与事实真相,只要开口表扬,绝对没错。

表扬文人还比讨好母亲、女人更容易。对付后两种人,你至少还要想几个好听的词汇。对付文人,只要路边有人说:哎你写的啥啥我看过——

瞧见没?只要看过!都不用说太多好话。文人已经挺高兴的了。

尤其对于归明远这种曾经饱尝冷落的文人来说。

二娘可是女人中的女人,没那么容易对付。她坐在男人的膝盖上,拧着腰,几乎把男人的骨头都拧散。

“我绝对不会认她们母子的!”男人只好举起双手保证,“真的,你怕什么?要认他们我早认了!都这么久了!实在——那孩子是不是我的我还不知道呢。谁能证明?”

这还真的不好证明。

英英看来只能抱着孩子回去了。她也不算太失望:真奇怪!这个男人是不是对得起她,她已经不是那么在乎了。

她有了新的男人。那才是她律法上的丈夫,也是她的白发偕老人。那丈夫是不是真能与她颠鸾倒凤?好像也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有那么一个人在,她就有了依靠与温暖。

这孩子,她生下来,并抱来给生父见过了,作为女人也算尽义务了。接下去,再抱回归明远面前,从此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多么好?

英英几乎要绽出微笑。

然后,这孩子尿脏了裤子。

英英忙着给孩子收拾。

那男人就瞄着而已。他是男人,才不会帮女人动手做这种脏活。如果有谁胆敢问他为什么不帮,他会吃惊的回答:我是男人,怎么能做这种!再说,我也做不好。

英英不得不想起,归明远是多么的不同啊!很多家里的活,归明远都做不好,但他都会去做。英英大着肚子腰身酸累时,归明远甚至会扶着她的腰,帮她捏一捏。

那捏的手法笨拙可怕,还不如不捏。可是……人生在世,有那么个笨拙的、好心的、肯陪一陪、捏一捏的人,总是好的。

“总是好的啊!”英英暗暗叹息着,忙着收拾脏布,没注意到宝宝把袜子也踢脱了。

那男人看到了,肥肥白白的小脚丫子,蹬脱了袜子,在空中一挥一挥,全是肉,好不可爱。他忍不住捏一捏。够软够嫩!

捏完,他就把手缩回来,并且准备走开了。

走开的过程中,他觉得鼻子有点痒,很无意识的抬起手来,用指尖挠了挠。

男人闻见自己的脚臭味。

——并不是所有香味都叫人愉快,也并不是所有臭味都叫人厌恶。

有的女人,上厕所时,喜欢悄悄闻一闻自己卫生巾的味道。有的小年轻,喜欢闻恋人的汗味。有的大叔,喜欢支起腿来抠脚,抠完了还要闻一闻。

男人闻见手指头上自己的脚臭味,并不觉得讨厌,反而觉得很喜欢。

可是为什么,他的手指头上会带着新鲜、热烘烘的脚臭味呢?男人之前明明没有碰过脚啊!他的脚好好的在鞋子里。

他的手,只是——捏了小婴儿肉乎乎、嫩润润的脚丫子。

英英再转过身来时,只见男人陶醉的把鼻子埋在了婴儿圆滚滚的脚趾间。

二娘再怎么哭、怎么闹,也都没有用了。

攻陷一个人的心,从嗅觉开始。嗅觉接受了,心里就不会讨厌了。嗅觉爱上了,就再也难以分离了。

很多人迷恋上某家店、某道菜的味道,倒不一定是舌苔上味蕾如此眷恋,而是闭上眼睛、陶醉的深吸一口气——哗!就是这个味儿!

瞧,是通过鼻子来判断的。

男人就从鼻子闻到的味儿,确认了这个小婴儿:“哗,原来真的是我儿子!”他立刻深深爱上了他的儿子,再也不愿分离。

二娘真不愧识时务者,她见事已至此,就不再瞎闹了,而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来硬的,她警告英英:如果敢赖下来,她有一百种法子,让英英生不如死、也让那小孩子遭殃!同时她也警告男人:别以为二娘是吃素的!这家店是两个人一起撑起来的!惹恼了二娘,把小店扯散,问男人还有法子囫囵捏回去不?别流落街头、把小孩子卖进包子铺吧!

男人和英英都被她吓得不轻。

这雌性要狠起来啊,真是谁都比不过。遇鬼杀鬼,遇神杀神!简竹觉得,他自己也还是避开一点比较好。

☆、第十八章 归明远成了真正男人

唬住了男人和英英之后,二娘又来软的。她对男人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同你是长长久久的。我生不出孩子,也知道对不住你。你有孩子,便是我的孩子,难道我不愿意养个儿子在膝下吗?只是你若要留那女人下来,我的位置在哪里?你总也不想跟我撕破罢?我们想个别的两全法子。”

她又对英英道:“都是女人,谁也别为难谁!这男人,只有一个,这家店,是我肩扛牙咬做下来的。你要从我手里劈走,那是要我的命!我生不出儿子,你这娃儿好不可爱,我肯养。你不如留他在这里。我给你钱,你回去好好过日子罢!真的,你这么年轻,还能生,又有了钱,比什么不好?”

其实英英跟着归明远的话,已经不能再生孩子了。但英英说不出口。那是归明远的*,她没办法对二娘泄露出来。

男人也劝英英把孩子留下来,举了各种理由。

其实各种理由都抵不过一项缺陷:画城!多乱的地方、多么丛林法则的地方!把小婴孩留在这里,就像留在丛林里一样!

可是英英也知道,天大的道理抵不过一个前提:这个男人,是小孩子的父亲。英英自己承认了这一点,男人也确信了这一点。

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猴子满山走。当年那男人若是带了英英去,英英还不是在画城生孩子、挣扎着过日子。那孩子还不是随他们在画城长大。

孩子跟着父母、女人跟着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归根拢底,男人为尊。

这男人不要英英,就要孩子,英英也没法儿跟孩子的父亲争吵。要在画城带孩子,说真的。二娘比英英能干、可靠得多。这样说起来……

英英一句辩驳的话都想不出来了。

她最多嗫嚅一句:“我吃了这么多苦……”

“有报酬的!”二娘利索的把准备好的谢礼塞到她手里,以及很多甜言蜜语。

很早很早以前二娘就发现,多说好话。可以省下很多钱。甚至有些事光靠钱难以办到,加上好话就容易得多。

二娘觉得。为人处事啊,就像乘着一驾马车,马车的核心当然是钱。钱之所至,完全是碾压式的。再加上一侧用狠话武装、另一侧用好话来装点,跑起来那就太顺畅了。

“我若不把这孩子当自己亲生的。天打雷劈!”二娘甚至这样下跪起誓。

男人感动极了。现在他对二娘感情更深了。

英英怎斗得过他们?不,应该说从她会抱着孩子远远来寻那男人开始,她就注定是个输家。

英英终于把孩子留给了孩子的生父与二娘,只身回到安城家里。

她以为那已经是她的家。没想到。仍然只不过是归明远的家。

英英一边殷勤请简竹进去坐坐、一边手按在篱笆上要开门。她却见到院里已经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归明远,另一个是洛月。

当她怀着孕、走投无路时,正是洛月臭骂了她一顿,把她救出来,找了归明远,作了她的归宿。

如今,也正是这个洛月,与归明远呆在一起。洛月手捻着线,把它绕到一个线轴上,归明远将她头发上粘着的一点絮绒摘掉。

两个人神情都很自然。动作本身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指尖和发丝一触即分,根本没有任何肌肤之亲。然而这自然而然小动作里透出来的亲密感。就像空气中饭熟了的香气一样叫人无可怀疑。

倘若两个人悄悄摸摸手、摸摸脚,一副烈火干柴的样子,这段关系尤可以破坏,努力点泼冷水就好。一旦两个人进行到刚才表现出来的这样自然亲密程度,才叫作生米熟饭,无可挽回了。

英英手指冰凉。

简竹很识相,早已悄悄溜走。

院里两个人抬起了头。

与其说英英发出什么响动,惊到了他们,不如说是气氛。英英像一只飞快死掉、而且变得冰凉的动物。身上散发出的凉意和死氛,惊扰了他们。

归明远顿时跳起来。手足无措:“呃,那个。我……”

洛月一开始也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把线头放回篮子里,拍拍衣襟,起身打开门:“妹子,回来了?快进来。”把英英的手拢到她的手里。她的手很暖和。

她让英英做,给英英倒热茶来。整个动作都很自如,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看起来她已经是这里的女主人了。

“对了。”英英苦涩的想,归明远的这处居所,本来就是洛月帮着布置的。

洛月款款的跟英英解释发生了什么事。其实也就一句话:

在英英离开的日子里,归明远忽然对洛月产生了感觉。他在洛月面前,可以做一个男人了。洛月呢,也觉得他不错。

这事儿要往细里深究,非常神奇,简直像高山化为平地、沧海变作桑田,这样大的变化发生在人心里,只是白驹过隙的刹那,却又丝丝缕缕有迹可循,深究起来可以写厚厚一本书。比归明远到现在为止写的全部书加在一起还要厚。

要简单呢,也只有一句话:

洛月够骚够劲!天阉在她面前都有希望。归明远这阵子生活好了、身体养得好了、事业也顺了、对人心所谓黑暗面挖掘多了搞得自己也有点蠢蠢欲动。天又冷下来了,两个人还是靠近点比较暖和。天阉也产生了靠近人的*。于是不知怎么一来……

但归明远发现自己对别人还是不太行。也就是对洛月还能搞搞。

看来他只有跟洛月过日子了。

“妹子,这事儿谁也料不到。就算计划都不能这么计划成功的。完全出乎意料,你说是不是?”洛月对英英道,“我们还以为你去了没这么快回来呢。你还顺吗?你的娃呢?”

英英出于一种出奇麻木而镇静的状态,回答了洛月的问题。

“啊,这可真是……”洛月同情理解之色更浓,“没事。也不要紧。他们说得也没错。你还年轻,还能生。他们又给了你钱。真是!画城人扫扫旮旯子都够我们过几年。你有了这笔钱傍身,又没了娃儿累身,月姑还能给你找条好出路,你放心吧!”

英英大笑起来。

人家帮她考虑得这么贴心、替她前途保证得这么辉煌,她只好笑了。

她的笑声这么大,吓得门外一个客人浑身一抖。

客人是沈夔石。

沈夔石的事业轨迹,跟归明远不太一样。当年,归明远在家里备受讥诮、走投无路、看来只有改拿锄头刨一碗饭吃的时候,沈夔石也怀才不遇,但至少有书商约他画春宫画。他不肯接受,那是另一回事儿。总之他的生存压力没有归明远那么大。

后来,两人都到了简竹麾下,很快沈夔石可以在赫蹄上画各种市井小画,深受民众欢迎,归明远却仍然打着小杂工,大作刊行遥遥无期,日夜担心简竹终有一天要把他踢出去。

如今,归明远大红大紫,成了洪综面前的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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