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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这个时候,任是什么想法都不得不暂时收敛下来。
李永仲自然不知道身后的军官们里头有人对他怀抱着恶意,但即便他知道了,也只会轻蔑一笑,毫不在意。他扯开喉咙,不管不顾地大声嘶吼:“明日之战,若想活的,跟我来!”他死死盯着已经有些不知所措的兵士,肃容沉声喝道:“你们,想不想活!”
有几个站在前面,稍稍胆大些的兵士在他的逼视下嘴唇嗫嚅几下,最后哭丧着脸干巴巴地挤出一句:“想,想活”
李永仲挑挑眉,两步走到那已经微微发抖的兵士面前,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又问了一遍:“想不想活?”
“想,想”
“想不想?!”
“想!”
“想不想!”
“想!”兵士绝望地闭上眼睛,从胸膛当中将声音挤出来:“我想活!”
年轻人猛地扬声喝道:“你们呢!”
先是一两个,再是七八个,最后所有的兵士——无论是浑浑噩噩的,平素奸猾的,还是敢战朴实的,或者是贪生怕死的,所有人都拼命张大了嘴巴,将那股恐惧,愤怒,渴望,挣扎经由胸膛,震动声带,最后冲出喉咙:“想活!想活!想活!”
崔州平在百户官的身后,悄悄地攥紧了拳头。然后他轻轻一笑,独自走开——哀兵气势已成,明日的胜败已定。中军文案忽然对这个陌生的年轻人起了几分兴趣,虽然现在他不会做什么——崔州平一笑,慢悠悠地朝几个文官所在的地方走去。
兵士们散去休息,李永仲将所有的百户与总旗叫到一处,开始为第二天的战斗做准备——他另外也叫来了曹金亮,刘小七与另外几个伍长,而陈明江则沉默地把着刀柄站在李永仲边上——他不知道陈显达是怎么和自己的义子说的,但自从千户官再次昏迷之后,陈明江也就一步不离地跟在了李永仲身后三步之处。
“闲话少说。”李永仲简单明了地开口,同时示意陈明江拉开地图,“咱们现下在所谓平山坝的所在,你们也见着了,这河滩外是一股浅水,这是清水河,下通响水。所以,咱们若想回去,就必须回到大路上!”
他将视线移到郑国才身上,沉声道:“郑百户!”
郑国才毫不犹豫地抱拳躬身应道:“在!”
“明日,你率本部并周百户麾下,为前锋!”
“是!”
“冯宝群!”
“在!”
“你率本部为后队,保护伤兵与辎重,备好药材绷带,战斗开始之后,随时准备接收伤员!”
冯宝群听得一愣,先下意识地应了一个“是”,再望向李永仲,有些迟疑地开口问道:“这仲官儿收罗伤兵往日里头都是打完了仗再做的。”
李永仲摇头,不止是为冯宝群,也是向其他人解释道:“明日咱们突围,本就是有进无退,兵士们在前头奋战,总是会死会伤,若弃之不顾,让活着的人看了作何想法?咱们将伤兵先行收罗下去,一则是安了兵士的心,二则也是稳定军心。”
见众人一脸恍然大悟,李永仲心内苦笑,不仅是明末,直到几百年之后的清末,战场救护依旧得不到重视,直到近代军制建立之后,才模仿着西方有了医护队,培养了通晓战地救护的医生和护士。而明末别说中国,就是欧洲军队也没有像样的医疗,战争当中死亡率极高,而很多时候,明明只需要一些简单的措施,许多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从建立护卫队开始,李永仲就强行将其中最为聪明沉稳的年轻人送去医馆学了简单的医术,又百般谋划,想办法搞到了川东一带最好的外伤金疮药,又在护卫当中推行基本的卫生习惯,如此种种,几年辛苦下来,如今他这支小小队伍当中,可说拥有全世界最为完善的战地救护技术和理念。
当年洒下的种子,如今终于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
见冯宝群再无异议,他又依次点名:“曹金亮,刘小七,田文天等,明日与郑百户一起为前锋!”说到自己人,他口气陡然严厉许多,“明日,凡李家兵士,皆要冲锋在前!不得命令,不许后退!今晚俱要向兵士们解说分明,每个人都必要牢记各人职责为何!”
护卫军官,以曹金亮为首的几人面色沉静,待李永仲说完,齐齐躬身抱拳,大声回应道:“领命!”
军官们都不曾想过李永仲竟然要让自己的护卫担当前锋冲阵,像郑国才之前便对他颇具信心的人先不论,就是那些心有疑虑不安的军官们,虽然暗地里嘀咕腹诽这不过是收买人心之举,但也不得不说,确实因为这个命令,而对这个年轻的盐商有了些信心。
李永仲的安排在继续:“陈升,汪成,刘百胜,陈明江,明日随我在中军!你等务必时刻紧醒,你们不仅是前锋的援军,更是生力军!前锋若陷入苦战,便只有中军能救他们!若前锋进攻顺利,也只有中军跟上能扩大战果!若说前锋是锋刃,中军便是刀身!”他说话时视线一直压在那几个被留在中军的百户身上,眉眼里全是锐气,直压得他们冷汗泠泠,不敢抬头!
又安排几句诸如杂事一类,李永仲终于松口让军官散去,陈明江默默无语地陪在他身边,待人走得差不多了,李永仲忽地扭头冲陈明江笑笑,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只听得骨节吱呀一阵,他呻。吟。一声,道:“明江兄,现在总算暂时无事,咱们聊聊如何?”
“仲官儿若有此兴,明江当然奉陪。”陈明江平淡地开口,问他:“只是不知仲官儿想要聊什么。”
李永仲失笑。其实他说想要聊天,不过是刚才一眼瞥见陈明江之后忽起的念头。这个一贯沉默寡言的青年哪怕是在行伍当中也是极没有存在感,他似乎非常满足站在某个人身后的生活。但想到陈明江不久之前还给了他一句朱升谏太祖的计策,李永仲又觉得,此人绝不像看起来这般简单。
想至此处,年轻人干脆捡了块青石坐了下来,陈明江却不肯坐,依旧站在他身旁一侧。李永仲隐约意识到或许陈明江正在用这种方式向他表明主仆上下之别。就好像他之前对着李永仲能毫不客气地想说便说,原因不过是因为当时李永仲和官军无有关系,陈明江是陈显达的义子和亲卫头子,却同李永仲没什么相干。
“我其实很奇怪。”李永仲默了一阵,短促地低笑两声,“你一向在岳父身边,现在岳父伤重,你却在我这里——我看有些个人,看你那眼神可是不善得紧。”
“旁人的事,同我没有相干。”陈显达显然没想到李永仲竟然会同他说起这个,不过他自认坦荡,没什么不能说的,因此平静地道:“义父令我定要寸步不离仲官儿你身边——战阵凶险,若有万一”他摇摇头,“总之既然义父有名,明江听从就是。”
星斗在深黛的夜空幕布上温柔的闪烁,群山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不知从哪里传来隐约的野兽长嚎,夜风泠泠,搅动那些立在荒滩上的各色旗帜,篝火在风中被扯出奇形怪状,除了巡逻守夜的兵士,大多数人在一天的疲惫之后枕着兵器沉沉入睡,在这深夜的群山绵延之中,人类的活动被压缩到了极点。
“若是岳父的吩咐,那自当遵从。”李永仲站起来,朝陈明江笑笑,“我这身上实在是不成了,又是血又是汗,这会儿都凝成干壳”他低声嘀咕抱怨道:“除了行盐,还没有这么脏过”
陈明江忍不住轻笑,这会儿他看李永仲,又觉得有些长不大的少年气了。忍不住开口道:“这行军打仗不就如此?这还算好,以前我同义父在辽东时,那血垢染到指甲缝里头,如何洗都不成,最后还是寻来跟木签一一挑过,方才干净。”
李永仲自嘲地一笑:“和明江你和岳父比起来,我这才到哪里?”他说至此处,在水边蹲下,往脸上掬了捧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待得神清气爽,才舒服地叹了口气,也不知是同他自己,还是同陈明江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若真要死,还是死得干净些好。”(。)
第九十七章 破围(6)()
李永仲醒来时,心情并不太好。
空气沉闷,连水声都带了一丝无精打采。一丝风也没有,和昨晚睡前完全不同。天还未亮,但隐隐有一丝光亮在头顶的云层中游走。兵士们已经起身,却没有太多的动静。虽然之前撤退时丢掉不少货物,但商队还是将剩下的粮食卸下,干脆生起火来做饭,粮食和肉类的香味隐隐传进人们的鼻腔里,激得口中唾水横流。
他今日没穿自己的衣裳,而是换上了一件缀甲叶的罩甲——这是昨晚睡前陈明江为他拿来的,只说是陈显达平常备用的,叫李永仲千万穿上——戴上一顶明军的八瓣帽儿盔,然后刘小七服侍着他将腰带一类零碎挂好,一向寡言的少年难得拍了一回马屁:“仲官儿这身实在好看。”
“是么?”李永仲笑了笑,仰头把系带紧紧绑在下颌。刘小七要为他挂上腰刀,他却摆摆手,只说:“把我的枪拿来。”
天色渐明。沉闷溽热的天气里,过分湿润的空气沉甸甸地压下来,只需片刻,汗水就止也止不住。哨长什长等基层军官呵斥着兵士快些收拾,伤兵被全部转移到了后队,场面一片忙碌,没人敢于偷懒——和往日相比,军官们无疑焦躁许多,手脚稍慢,就是劈头盖脸一通骂,只是没动手而已。
李永仲收拾停当,眯着眼睛不知想了一阵什么,扭头同刘小七讲:“咱们回去看看。”他昨晚住在陈显达隔壁,这也是他自从开始行盐之后,第一次在远离富顺之外的地方,没有和自家的护卫们住在一起。
刘小七脸上立刻显出快活来。他现在算是李永仲的亲兵,就是连晚间睡觉,也睡在离李永仲三尺远的地方,明军虽然毛病多不胜数,但到底是正经的官军,虽则之前败了一场,但总归没有溃败,各种规矩还在,整顿起来,也算刁斗森严。刘小七面上看着是沉稳低调,但心底实在有几分心虚。
陈明江早早就在旁边等着。听李永仲说要回商队看看,也不出声,只后来低声提醒了一句:“仲官儿,许多人看着。”
“无妨。”简短地回了一句,李永仲看也不看他,当先朝商队的方向走去。一路行来,不少已经扎束起来的明军兵士正在准备军械——有人就着葫芦里的水在青石上头打磨箭头腰刀一类,也有人互相整理着衣甲,看这个陌生的上官过来,有些不知所措的互相对视,不晓得该不该起来行礼。
郑国才老远就看见他,蹬蹬蹬几步过去,半点折扣不打地行了个军礼,硬邦邦地开口道:“仲官儿!”
李永仲同他还礼——他现在算是郑国才的指挥,却不算他的上官——然后问了一句:“准备得如何了?”
“儿郎们吃饱了肚子,整束停当。”他顿了顿,问对面的年轻人:“仲官儿这是去哪里?”
“我到处看看。”李永仲笑笑,“顺便过去同我家护卫们说说话。”然后不待郑国才说话,就又说:“郑百户,再将兄弟们的甲胄军械检查一遍,现在不怕麻烦,到时若有什么,心里也有底气。”
非常自然地说完,又在兵士里头转了两圈,看着大致无错了,他抬脚就走,倒让郑国才没有反应过来。他身边一个总旗啧啧称奇,道:“这真是天授的将种,听说是个商户出身?也是怪,却像个老军务的模样。”
郑国才瞪他一眼:“你又晓得了?刚才人家说的没听见!?还不快去再验看一回!一会儿我亲自去检查,若出纰漏,仔细军棍!”
不仅仅是郑国才,路上凡是遇到的军官,李永仲都问了几句,他虽然不见每个人都能叫上名字,但大致上是无错的,便是一时没想起来,陪在旁边的陈明江亦会暗地提醒。等他走到商队的位置,明军里头不论军官兵士,对他的看法又好了一层——原以为是个小少爷,没想行事却老辣,待人也和气。
因钱川一事,后来护卫们的营地又向外移了移,同明军明显隔开,虽然为着第二天的战斗不敢多多加派值夜人手,但却多点篝火,又硬是冒着走火的危险将弹药上膛,护卫们把刀枪抱在怀里,几乎是一夜枕戈不眠。
天亮以后,不仅明军在准备,他们也早早起身,洗漱用餐之后,将伤员抬上架子车送往明军后队,曹金亮见天色不好,阴得厉害,虽然暗自咒骂贼老天不长眼,面上却还是同往日一样,吆喝着让护卫们尽量多披挂上几层:“仲官儿信得过咱们,叫咱们打头上去!这可是正经的打仗,不是平日里头那些三脚猫似的毛贼!不过也别贪心,一会儿身上太重,几下就没了气力,枪都使不动了,就是等人割脖子!”
李永仲站住脚听了一阵,忍不住失笑着摇摇头,同刘小七道:“曹金亮便是没个正形。”
不想曹金亮却生了一双极灵的耳朵,离着八丈远就把李永仲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他嘿嘿一笑,冷不防过去一把将他拉了进来,李永仲险些被他拉得一个踉跄,他也不管,只顾朝着护卫们哈哈大笑道:“你们看!这是谁来了!”
“仲官儿!”不知谁激动地喊了一声,立刻护卫们呼啦啦地就围了上来个个神色激动兴奋——这些人几乎都是李永仲从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里提拔出来的,又亲自调教了几年,论起对李永仲的忠心,可说无人能够胜过——几十个人将李永仲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地问:“仲官儿昨晚睡得可安稳?”“官军哪里有咱们自己人信得过?”“仲官儿,今日咱们冲锋在前,绝不给你丢脸!”
吵吵嚷嚷好一阵,人们的心情才稍稍平复下来。李永仲怎么也压不下弯起的嘴角,待渐渐安静,他索性跳上旁边的一块大石,放开嗓子对着底下数十个满脸笑意的护卫喊道:“昨晚,兄弟们不在身边,我是睡得有几分不安宁,少了你们的打鼾磨牙,不习惯!”
护卫们哄堂大笑。
陈明江眼角一跳,正想着去提醒李永仲说话注意些,就听他继续道:“不过睡在官军中间,我也安稳。”他笑道:“说是官军,其实官皮一脱,同咱们没甚分别,都是一样的好汉子!”
护卫们也是一笑,看官军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我晓得,先前有些误会,兄弟们心里头有气。正常!”他拍拍胸口,动作间甲叶哗啦啦一阵响,“但是,咱们现在的大事毕竟不是这个!男子汉,肚量大些!其他的我也不多说,”李永仲的脸色郑重起来——许是被他的情绪感染,护卫们亦是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我是盐贩子,你们是挑水工,下力工,先前我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们会上战场——”
“有人问我怕不怕?我说实话,怕!”李永仲吼道:“我怕死!我怕无法带兄弟们活着回家!不拼肯定死,拼了,或者还有一线生机,战场刀枪无眼,我不想死!我想活!你们呢!想不想活!!”
瞬间的寂静过后,护卫中间爆发出一声怒号:“想活!”
“信不信我带你们回家!”
“信!”人人血脉偾张,吼声震天:“我们信!”
“好!”李永仲亦是激动得险些不能自抑,他深呼吸几次,将那股燥热强自压回胸膛,目光在每一张热诚的脸上滑过。然后他点点头,最后说道:“大家好生准备,一会儿便要出发!你们记着!若是死了,我李家管他家人,若是残了,我李家管他一辈子,若是能活着回去,李家与你分田!我李永仲给你们敬酒!”
没有哪一次的欢呼有这一次大。李永仲相信,就是只要他一声令下,护卫——不,士兵们就能用手中长枪,将天也捅个窟窿!
陈明江挤开人群,默默过来,同李永仲抱拳道:“仲官儿,时辰差不多了。”
李永仲冲他点点头,又叫来曹金亮,万分认真地道:“金亮,我将兄弟们全部托付给你,这是我身家性命!一会儿我要坐镇中军,前头就托付给你,咱们今天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兄弟们能不能冲出去!今天这一仗,一定要打痛蛮子!不然前头的路定然不会清净!”
曹金亮折身抱拳,沉声道:“将主放心,我等定为全军锋锐,前锋所指,寸草不留!”
李永仲最后看他一眼,再没说什么,倏地转身离开,护卫们在他走过时纷纷躬身行礼——李家不兴跪礼,尤其是护卫队中,最高即是揖礼。他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指甲在手心里头掐出整整齐齐的一串深刻的刻印。
再过一炷香不到的时辰,伤兵和辎重被全部送到了后队,担任前军的郑国才所部与护卫们列队站好。所有的弓兵被集合起来编列在中军内;每个兵士,尤其是前军,都尽可能地披挂了甲胄。
军队已经准备好。刀枪出鞘,盔明甲亮,杀意沸腾。
李永仲深吸口气,把所有的杂念抛到了脑后,他喊出平生最为响亮的一句出发,而他在以后的时光,将会更多的同这两个字为伴。
天空中,传来了第一声闷雷。(。)
第九十八章 杀(1)()
如果有人能从天空中向下俯视,他一定会惊叹贵州地形的多变。
连绵不绝的丘陵山峰是黔省的主要地形。田地或者散落在几座山峰之间,或者是层层叠叠鳞次栉比的梯田,平原几乎不存在。道路和城市都是依山而建,也因此,如果脱离了道路,不但意味着前路艰苦,更意味着有更多的危险。
就像曹金亮所说的那样,苗人就埋伏在临近道路的一个山头上,不但扼守道路——从这里向下俯视,甚至能看到明军在河滩上的营地,有冲动的人提议一鼓作气,趁机杀过去,但却被名叫二哥的年轻人否决了。
“狗官军现下已经站住了脚!这会儿子去,只能给他们送首级罢了!”他在几个头领的会议上愤恨不已地道:“先前我叫你们追,你们却推三阻四,非得等狗官军缓过这一阵!”
头戴深靛缠头包帕的几个苗人头领被年轻人说得脸上发热——当时二哥的确是跺着脚喊叫说哪怕要死伤些人,也一定要坚持追下去,但谁能想到从前一触即溃的官军现在如此难缠?而且,缴获就那么多,手快有,手慢无,这伙苗人本就是几个寨子合在一起的队伍,打仗的时候倒好,但平素向来互不相服,叫他们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