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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秦琼在一旁说和道。
“中。”罗士信痛快的答应了。
“诸位,你们似乎没问过我的意见吧?”王小麦表示自己还活着。
“你?”三人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又讨论起这桩交易来了。
“咳咳咳……”王小麦表示抗议。
“小麦哥,你咋啦?是不是病了?”富贵在一旁关切地问。
“没你的事,一边呆着去!”王小麦恨铁不成钢的说。
“哦!”富贵低下头,又抓起一块肉撕咬。
“富贵还小,当兵的事是不是缓两年再说。”没办法,王小麦只能硬着头皮打断他们的商谈了。
“不小了,这个年纪娶亲生娃的也少数,罗士信十四岁不也上战场杀敌了?”程咬金大大咧咧地说。
“富贵是跟我出来的,家里只有一个寡居的老娘,这让我如何和他老娘交代呀?”
“交代?这个年头,当兵吃粮,杀敌报勋,天经地义的事。富贵是个好苗子,天生当兵的料,俺老程绝不亏待他。以后即便当不了总管,做个将军还是绰绰有余的。你让他老老实实在家种一辈子地,拿什么孝敬老娘?”
“唉……”王小麦长叹了一声,“既然咬金兄如此赏识是富贵,富贵也有心从军,那我就中间做这个恶人了。不过我有一个条件,还希望咬金兄答应。”
“啥条件?只要俺老程能做到,一定照办。”程咬金涨红着脸,一只手把胸脯拍得啪啪响。
“虽说战阵之上死生难料,可毕竟富贵的年龄还小,又没有历经沙场的经验,我想让咬金兄把他收作亲兵,等过两年,富贵再大一些,再把他派上战场。”王小麦盯着程咬金,只要他说一个不字,豁上自己当众翻脸不能让富贵当兵。
“收他做亲兵,自然是轻而易举。”程咬金想了想说,“不过战鼓声响,军令一下,就是俺这个骠骑将军,也得提枪上马。富贵这战场肯定是要上的,不过俺可以对你保证,绝不让富贵轻易地以身涉险。”
“如此,那就有劳咬金兄费心了。”王小麦只能无奈说。的,、、,,、、
第九章 革命家李密()
富贵从军的事就这么敲定了,随着酒力的上涌,几人也熟络起来,就连一直不怎么开口的罗士信,偶尔也会抢白几句。程咬金搂着富贵吹牛,罗士信大着舌头回答着王小麦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秦琼偶尔也插几句。都说齐人善饮,这话一点都不假,喝到最后,众人的酒坛都见了底。
“那个谁……呃……”程咬金打了一个酒嗝,唤过来自己的亲随,“你再去城中买几坛酒来。”
不过马上被秦琼阻止了:“咬金,如今虽然不是战时,但你我皆在军营之中,今天还是到此为止吧。”
程咬金不满的嘟囔了几句,不过还是依了秦琼的话。
“小麦哥……”
“睡觉。”王小麦生硬的吐出两个字,吹灭了油灯。闭上眼刚要睡着,就听帐里有响动的声音,睁开眼,一双黑眼珠举着油灯滴溜溜看着自己。
“吓……”王小麦吓了一跳,“大晚上不睡觉干什么?会吓死人的。”
“小麦哥,你别生俺气了。”富贵站在在床边巴巴的说。
“你先把油灯放下,一回再走了水。”好家伙,这个季节举着火瞎晃荡,一个不慎再把营帐都点着了,估计自己还没见到李密,就被军法从事了。
“唉。”富贵答应了一声,赶忙把油灯放下,“小麦哥,你别生俺气了好不好。”
“我怎么敢生你富贵将军的气,你以后都是将军了,说不定哪天做了侯爷封了王,我这个田舍汉怎么高攀得起啊。”王小麦阴阳怪气的挖苦道。
“小麦哥,要不你揍俺吧,俺娘生气的时候就老揍俺,揍了俺气就消了。”富贵说完就拿起地上的鞋子递到王小麦手上。
王小麦被气笑了,从床上爬起来指着富贵的鼻子:“你这厮真是鬼迷心窍了,你以为将军真是这么好当的,会死人的,你死了,你那老娘怎么办?拜托你好好动脑子想一下好不好。”
富贵低着头,半天不言语,良久,他才抬起头:“小麦哥,俺知道你不让俺从军时是为俺好。可是俺觉得程将军的话说的有道理,俺爹种了一辈子地最后死在了战场上,俺娘种了一辈子地,这些年好不容易才把俺拉扯大。俺想孝敬俺娘,可是每年下地干活,俺累的和一头牲口似的,却没有一年吃饱过肚子。俺又不像你这么有学问,只靠一膀子力气除了当兵能出人头地能干点啥呢?小麦哥,你有啥吃的都留给俺一半,你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俺娘之外,对俺最好的人,这些俺都知道。你说想了个主意,能让咱俩都吃上肉,俺信你。可是俺想凭自己的本事孝敬俺娘庄里人知道,王寡妇家的傻儿子能有大出息。”
“行了,这么大个子了还哭,也不怕别人笑话。”王小麦起身帮富贵擦着眼泪。
“小麦哥……你不生俺气了不?”富贵抽泣着说。
“不气了,赶紧自己拿着擦擦。”王小麦把手中的抹布丢给他。
“唉!”富贵利落的接过麻布,胡乱地抹着脸。
“不过有一点你得千万记住了。”王小麦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啥?”
“下面我说的每一个字你都给我记清楚,”看到富贵点头,王小麦才接下去,一字一顿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打仗的时候你都必须紧跟着程将军,不能离开一步。记下了吗?”
富贵小鸡啄米般的点着头:“那俺想拉屎撒尿呢?”
“也得在程将军面前。”
“哦。”
“好了,天色不早了,赶紧睡觉!”
富贵还要说话,却被王小麦直接堵了回去:“你不用管为啥,需要牢牢的记住这句话。”
再一次熄了灯,王小麦枕着手臂仰在床上,却没有了困意。瓦岗军到底是什么时候失败的?好像就在洛阳城这,时间应该不远了,不过李密好像是投降了唐朝,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反唐被杀了。程咬金和秦琼他们最终还是投靠了王世充富贵跟着程咬金,不出意什么意外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愿这个傻小子能牢牢记住自己的话……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王小麦就被帐外的动静吵醒了。穿好衣衫走出帐外,就看到秦琼正在就着一盆清水洗漱,旁边一个军士牵着马候在一旁,似乎要出军营的样子。
“叔宝兄,这么早啊。”王小麦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正好,你也赶紧洗漱,随我一同进城。”秦琼边说话边让旁边的军士帮他披上甲胄,“魏公急召我等进府。”
“哦?”李密这么早就叫诸将进城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王小麦心里想。可是究竟发生了什么呢?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李密现在和洛阳城里的这个皇帝与其说是臣子,倒不如说是政治上的盟友。在政治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两个月前,两军还打得你死我活,只因为宇文化及率领叛军北上,两方才联起手来对付宇文化及。如今宇文化及十万大军已经烟消云散,那么促使两军联合的因素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这就翻脸了?王小麦揣测道。
有军士给他端来一盆清水,王小麦看着水中自己的影子才发现,昨天坠马时摔伤的脸经过一夜的休养不仅没有消肿,现在反而更严重了,水中的这张脸明显有种不对称感。虽然没有伤口,但是手一碰却是火辣辣的疼。
王小麦洗完了脸,秦琼也披好了甲胄,他也明显发现了王小麦左脸的异常:“回头叫人给你拿些消肿去痛的药物,富贵你不用担心,一会咬金会派人来接他过去。”
两人上了马,跑了不到两刻钟,又来到了昨日的那栋宅院前。把马交给门口的卫士,一进门才发现,院里面已经站了不少人,程咬金罗士信皆在其中。几人打了招呼,秦琼便趁着人还没到齐的功夫带着王小麦去见魏公。
这栋宅子很大,原本是隋军镇守金墉城的将领所住的地方,瓦岗军攻下此处后,便作了李密处理政事的场所。俩人穿过前院来到后院,来到一处有兵士把守的房间外。俩人与兵士见过礼,秦琼便让那军士前去通报魏公。兵士进了屋没大一会儿,就又出来说魏公同意他的觐见。秦琼让王小麦先在屋外等候,独自一人进了房内。
王小麦垂手站在屋檐下,正四处打量着这座院子的布置,一个人影却急匆匆的从前院走了进来。那人约四十来岁,肤色有些黑,上唇角和下巴上留着寸长的短须,由于走的太急,胡须被带起的风都吹歪了。这人走到门口也不停留,径直的就要往里闯,却被门口的军士拦下了,被告之为魏公正在接见秦琼。那人忙叫军士进去通报,两只脚不停的走来走去,一副很焦急的样子。转过身,这才注意到同样伫立在屋檐下的王小麦,王小麦向他拱手施了一礼,那人看了一眼王小麦的短发,还了一礼。
王小麦正待开口说话,那军士就从屋内出来,说魏公让两人都进去。
俩人一起进了屋,王小麦就看见屋内的桌案后着坐一个身影,正在案前站立的秦琼说着话。
“草民王继开属下魏征参见魏公。”王小麦和那人一起向李密躬身施礼。
魏征?王小麦听到这人的名字顿时吃了一惊,卧槽,劳资竟然和一代人镜站在一起。这家伙可厉害了,以后要当宰相的,还经常给太宗皇帝李二甩脸子看,动不动就以死相谏,搞的李世民好多次都下不来台,不过官却越做越大。君臣二人的关系活像一对虐恋情侣,不管魏征再如何的讽刺挖苦,李世民都是一忍再忍,直到李世民晚年,好像出了个什么事牵扯到了已故的魏征,大概是想起自己多年的感情付出挺傻的,李二头脑一热,亲手把魏征的墓碑砸了个稀巴烂,不过后来又想起了魏征的好处,重新给他立了一块。牛人啊,这得好好结识一下,不能得罪,要不然单凭一张嘴就能把你骂死。
“属下昨夜听闻洛阳城中大变,今日特来为魏公献计。”刚施过礼,魏征便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哦?不知玄成有何良计?速速讲来。”书案后的李密说道。王小麦偷偷打量着书案后的李密,第一感觉是矮小,只有胸口以上的躯干露出了案几,肤色甚至比如身旁这位黑脸魏征还要深上几分。不过他的眼睛却是又大又亮,神态也是从容不迫,虽然穿着上比较朴素,但整个人坐在那里却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直面而来人心生赞叹。
来的路上,王小麦向秦琼打听了不少关于李密的事迹,看得出来,秦琼非常佩服这位出身公侯世家但却走上造反道路的魏国公。李密这个人可谓是专为造反而生的,早年就和杨玄感一起起兵反隋,是杨玄感最为倚重的谋士,失败后四处流亡,最终投了瓦岗军。后来在瓦岗军新晋将领的拥护下执掌了大权,杀掉了原来瓦岗的首领翟让。最后投降唐朝之后还不安分,意图东山再起,结果兵败被杀。当然,李密最后的结局现在只有王小麦知道。++你还在用网页版追吗?还在因为广告问题而烦恼吗?OUT了你使用的,、、,,、、
第十章 道友请留步()
“我军虽然连战连捷,但与宇文化及一战将士伤亡甚重,况且之前我军已围困洛阳多日,王世充困守孤城,誓不能久,必求速战。我军当深沟高垒,占据险要,与敌军相持,待敌军粮尽而退时,率军追击,此为取胜之道也。”魏征这番话说的当真是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好,玄成果然妙计。”书案后的李密拍案叫绝,“昨日我等本欲奉旨入东都辅政,行至半途,惊闻洛阳城中大变,王世充率军攻入城内,内史令元文都等一干文臣武将皆被王世充所杀,如今城内的大小一干事宜,皆为王世充所左右,皇帝变为他手中的一个傀儡。王世充此人,不甘久居人下,不动干戈的入主洛阳已是不可能。当时,裴将军就对我说,我军只需围困洛阳,绝其粮草,便可不战而胜。玄成的计策和裴将军的看法颇为一致,实乃上上之策。”
王小麦在旁边听着,这才明白王世充原来是靠兵变上的位。而魏征给李密提的这个建议虽然不是什么奇兵诡计,但却正好切中王世充军队缺粮的要害。
魏征见李密接纳了他的计策,心中大定,便要拱手告退。不想李密却挥手留下了他:“玄成且慢,正好今日我为你介绍一位同僚。前几日秦将军去历城押送军资,正好碰见你身边这位王先生。”
王小麦闻言又分别向李密和魏征拱了拱手。
“王先生不必多礼,听闻秦将军所言,王先生的算学造诣极高,实乃我军所需之大才,如今就暂且委屈先生做我府中的录事参军事,不知王先生意下如何。”李密一开口,便给王小麦封官了。这个录事参军事王小麦听说过,实际上就是主将手下的幕僚,权力可大可小,完全就在于你提的建议人家能不能听的进去;有时还做点起草文案、掌管记事的杂活。职责就一句话,全看领导给你安排什么任务。
“多谢魏公提拔,”王小麦再次躬身施礼,“只是在下对经史子集一窍不通,兵家战法也是知之甚少,实在难当大任。只不过对算学有一些涉猎罢了,而如今家中祖父祖母年事已高,我虽然不是他们的亲骨肉,但二老的恩情对我如同再造。希望魏公能怜悯我的孝心我回家侍奉二老终老之后,再出来效力。”王小麦本来打算先做上几个月官,和李密混熟之后再提出这个要求的,没想到却从刚才的魏征和李密的谈话中得知,一场大战似乎就近在眼前了。如果自己没有记错,这一仗李密会输得很惨,直接从势力最大的反王盟主变为丧家之犬。乱军之中,自己一个马都骑不好的人,拿什么来保命?因此便豁出去了,直接拒绝了李密的封赏,虽然这样做让大家都没面子,但没面子总比没命强吧。
屋子里的声音静的让人能听到自己的喘息声,王小麦的拒绝大大出乎了在场三人的意料,三道吃惊的眼光同时落在他身上。秦琼是因为王小麦的突然变卦,魏征则是震惊此人竟然如此视功名利禄如粪土,毕竟在他心里,现在的李密是最有可能最终收拾天下乱局的人。反倒是李密最先镇定了下来,他这一辈子经受的挫折很多,早年困顿之时,也曾人被人拒绝了无数次,只是他如今大权在握,最近两年已经少有人拒绝他的要求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布衣田舍汉竟然对他说不。
李密稍微思考了一下:“既然王先生不愿意于军前效力,那我也不再勉强。只是王先生刚才已经听闻了我军的秘闻,未免节外生事,还请王先生暂时接受录事参军事一职,一旦我军拿下洛阳,我便调任你回济州府任职,以便侍奉双亲。先生以为如何?”
王小麦的心中叫苦,李密这话说的很明白了,怕自己是奸细,所以暂时把自己扣在军营里,等过几个月拿下洛阳城之后再放了自己。可是这根本有违自己的初衷啊,你要是能拿下洛阳,劳资干嘛还要辞官啊?可是看现在李密看向自己的眼神,如果一旦不答应,就会被安上一个奸细的罪名,就是秦琼也救不了自己了。“多谢魏公成全。”想到这,王小麦只能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个差事。
“小麦兄弟,刚才为何你突然拒绝魏公封赏?”刚从李密那里出来,秦琼就迫不及待的开口问起王小麦原因。
王小麦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魏征,低声说道:“叔宝兄认为此战胜算如何?”
“此战?”秦琼疑惑的看着王小麦,“难道你认为我军会败?”
王小麦当然不能说“是”,他只好故弄玄虚的说道:“无论从天时地利还是人和,我军似乎都已稳操胜券。只是在下心中稍有些不安,秦将军熟读兵法,古今的战例想必也是了熟于胸。可是你想想,自古以来,似乎的战争认为自己必胜的那一方最终必败。比如淝水之战,苻坚动用百万兵力,自夸能够投鞭断流,结果一战败亡,传下风声鹤唳的笑谈。还有最近的例子,隋帝杨广动用百万兵力征伐高句丽,没有胜过一次。苻坚和杨广都是战功赫赫的君主,他们不能说是不通军事,但是为什么都失败了?自古以来都是骄兵必败,哀兵必胜,瓦刚全军上下都认为此战必胜,这便是骄兵;而王世充屡战屡败,如今又被围困于洛阳城下,朝不保夕,这是哀兵。叔宝兄觉得如何?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薄的见识,不足为外人道。”
秦琼摇了摇头:“无论从军事的角度出发,我都不能接受你的看法。”
“都说了,这只是在下一点浅薄的见识,况且我确实想回家乡侍奉二老。叔宝兄的一番美意,在下心领了。”王小麦告别秦琼,快步追上了前面的魏征。
秦琼叹了口气,这个王小麦,总有些与别人不一样的想法,也罢,看来自己强拉他入伙是强人所难了。
“玄成兄,玄成兄,等等我……”王小麦紧赶慢赶,总算追上了前方的魏征,听说魏征早年做过道士,他就差说一句道友请留步了。这家伙年纪也不小了,还是一副火急火燎的性子,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的。
魏征闻言停住脚:“不知王先生有何见教?”
“在下初来乍到,对府中的事物不甚熟悉,劳烦玄成兄给带个路。”王小麦恬着一张脸说。
魏征觉得眼前这个家伙一点也不懂礼数,一口一个“玄成兄”叫着,我和你很熟吗?不过他是个读书人,心里觉得拒绝别人不是一件美德,于是便给他指了指路。
“不知玄成兄现在官居何职?”听完魏征的指路,王小麦好奇的问道。
“文学参军事。”魏征不情愿的回答,他倒不是觉得自己的官职太小,而是耻于和眼前这家伙为伍。
“原来咱俩是同僚啊,失敬失敬。”王小麦自然不知道魏征心中所想,还是恬不知耻的往上凑,“那咱俩就是同路喽,玄成兄贵庚啊?婚否?唉唉唉……玄成兄,你慢点走……”
“对了,我叫王小麦,玄成兄不要一口一个王先生的叫我了,太见外了,直接叫我小麦好了。”一路上魏征已经快被旁边这只乌鸦吵死了,这家话各种白痴的问题层出不穷,甚至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