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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兢走上讲台,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一本正经地谈出他对生命的理解和感悟。妙语连珠又绝无炫耀之意,情辞动人又绝无煽情之嫌。我像不认识他似的盯着侃侃而谈的周兢:这小子原来这么深刻。
最后他说道:“我想用一首诗来作为结束。想找一首关于地震的诗没找到,既然这场地震发生在春天,就读一首题为《春天》的诗歌吧。”
你迎面走来
冰雪消融
你迎面走来
大地微微颤栗
大地微微颤栗
曾经饱经忧患
在整个节日里
你为什么更加惆怅
野花是一夜喜筵的酒杯
野花是一夜喜筵的新娘
野花是我包容新娘的
彩色屋顶
白雪抱你远去
全凭风声默默流逝
春天啊
春天是我的品质
读完后周兢说道:“今天我所说的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因为我热爱生命,所以我必须对我的内心诚实。”停顿片刻后,他接着说,“我要告诉你,袁娉婷,这首海子的《春天》特别送给你。好了,我说完了,谢谢大家。”
天哪!周兢是在向袁娉婷告白吗?他忘记了阿妖就在他旁边吗?他不知道有几十双眼睛看着他吗?他不害怕他会死得很难看吗?
这个春天啊。
5 春天傍晚的幻想
大学毕业后,我在深圳和上海摸爬滚打了一阵又回到西安,心平气和地做了高新区一家电子公司的职员。高考时报计算机系,我幻想着自己能够修炼成一个上天入地的hacker或cracker,可最后我只是成为一个还算熟练的Visual C++程序员。但我并未太过怨恨遗憾,我说过了,我是心平气和的。
越长大越发现人这辈子真的很短,能做成的事情很少很少。生命越往后越显潦倒越见荒
芜,倒是那些已成回忆的过往岁月,点点滴滴都成了一笔无可估价的财富,它们才是我真实活过的证据。生活太美好了,怎么过都是在浪费;也正是因为生活太美好了,随手打捞起的都是闪亮的珍珠。想到此,我便决定开开心心过好今天,为明天积累珍珠般的回忆。
天气不错的周末傍晚,我会绕到高中南门外那条街的小馆子里吃晚饭。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羊肉泡馍,一边看那些身穿总不合身的校服的孩子们来来往往、打打闹闹。忘了是谁说过的:青春是一种无法被证实的自负。在这些孩子们嚣张的脸孔上,我看到了曾经张狂的自己,看到了自己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丧失的骄傲,难免黯然神伤。转念一想,个体的生命是一个有始有终的抛物线,整个人类却是一个封闭的完整的圆,生生不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从来苍老,永远年轻。于是,我又豁然开朗。
袁娉婷从西外毕业后,去我们的高中做了英语教师,成了奥特里吃呢、窄版猴与阿妖的同事。摘掉牙套和眼镜的她现在是一个引得小男生暗恋的美女老师,用她迷人的声音朗读英语课文和训斥学生。她的学生们一定不知道,他们的老师曾在他们嬉戏的操场上投过标枪、在他们端坐的教室里读过《致橡树》。更不会知道,他们美丽的老师在还是一个丑小鸭的少女时代,曾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获得一首名为《春天》的献诗。
现在周兢在美国一所牛校读研,专业是植物学,有了一个挺可爱的台湾女友。他没有和袁娉婷在一起,事实上,除开那次班会,他再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表示。是的,他说过的是想和袁娉婷做邻居,而不是想和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还记得高三那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周兢望着窗外很诗意地对我说过一番话:校园里的花都开了。她们开得那么美,我却喊不出她们的名字。我真希望将来我能编纂一本植物志,悄悄将自己也编入其中,做那些花儿们的邻居。——忽然觉得,这是个浪漫得不得了的家伙。
高中同学里出国的还有马瑞。他在高三时转入文科,高考时超常发挥,考入南京大学中文系。后来去了日本,据说学的是古文字方面的东西,可我总疑心他是冲着日本漫画去的。一个为了漫画敢拿生命冒险的家伙,做得出这样的事情来。我在高中毕业后再也没见过马瑞,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永远停留在那个抓着栏杆往上挤的小胖子上。
香烟店现在的店主是川崎400。欧阳消失后半个月,卖火柴的小女人也消失了,那一玻璃橱的火柴也不翼而飞。没有人知道欧阳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可以确定那个漂亮女人是跟欧阳走了。关于欧阳最后的消息来自一则新闻。是我读大三那年,在报纸上读到迷笛音乐节的报道,我敢肯定其中一张图片上打鼓的男人正是欧阳。在那张图片上,我还隐约可以见到一个红色的身影。至于,红色身影是不是为欧阳点烟的红衣女人,我就无法肯定了。——我希望是她。嗯,一定是她。
高中的同学朋友们已各奔东西,高中生活也已远得像一则童话。可我从不曾真的感觉我在精神上与高中远离。我在高中三年里呼吸到了最新鲜最青春的空气,这三年生活是我记忆中的秘密花园。在这个美丽神奇的花园里,草木繁茂花朵永不凋零。永远是春天,永远阳光灿烂。
忽然长大
1 我们一起回来了
2005年6月的一天,陆希和高远回南中去玩。
一转眼,陆希和高远二十三岁了,尽管都还是读书人还是学生气的打扮,但已经与中学生们拉开了距离。在校外的小书店里,他俩被书店老板一眼觉出异样,老板问:“你们是大学生了吧?大几啊?”高远调皮地应答:“我们啊,明年博士毕业!”
老板被高远逗乐了,笑呵呵地说:“不会不会,这小姑娘我记得,几年前老上我这看书买书,顶多也就才从南中毕业三四年吧?”
陆希微笑,说:“老板好记性。是的,我俩就是2000年从南中毕业的,现在我们都在读研究生。”
离开书店,陆希有点怅然,她带几分伤感地问高远:“我们真的老了吗?再也不能冒充高中生了吗?”
高远轻轻刮了一下陆希的鼻子,笑着说:“真是傻瓜。我觉得,你一点没变,还是和高中一模一样的傻丫头。”
一句傻丫头喊得陆希又甜蜜又心酸,想想高中时的自己,确实很傻。傻得可爱,傻得可怕,傻得叫现在的自己心疼。
其实,高远觉得陆希就是变了。变漂亮了,变懂事了,变得有内容了,变得……有女人味了,不再是那个穿大校服、留简洁短发、脸蛋带点婴儿肥的女高中生了。高远也认为,发生这样的变化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七八年一点不变才不正常呢。
高远和陆希在变,南中的校园也在变。陆希当年住过的危房级别的宿舍楼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栋实验楼。卖很好吃的炒面和很难吃的炒菜的食堂已被拆除,原址上一片未竣工的楼房据说是教工宿舍。操场铺了塑胶跑道和人造草皮,鲜红鲜绿的看起来生机无限。比较失败的是主教学楼墙壁上贴了几个伸胳膊踢腿的傻乎乎的漫画人像,把好好的一所中学弄得疑似幼儿园。不变的是校园里高大挺拔的梧桐树,以及被梧桐树守护的孩子们。那些笑容明媚、眼神纯净的男孩子女孩子,永远都是十六七岁。
穿过花坛走到宣传栏前,陆希笑着对高远说:“记得吗?高一那年你获了物理竞赛一等奖,一张像通缉犯似的猥琐登记照就被贴在这里,大家都拿这事取笑你!呵呵!”
高远也笑了,说道:“真是丢脸啊!那时候我恨不得砸了玻璃把照片销毁才好!”
上课铃响了,学生们纷纷走回教室。陆希看到四周无人注意他们,就对高远说:“我要你亲我一下。”
高远看着陆希任性得有些邪气的笑容,俯身吻了一下她的嘴唇。他们迅速地叠在一起又迅速地分开,然后默契地相视一笑。
这个短暂的吻还是被一个爬楼梯的男生看见了。男生惊奇地瞪大眼,一边重重拍着楼梯扶手一边兴奋地喊道:“哇噻!”——高中和大学不同,恋爱是地下的,在学校里连敢牵手的都不多见。这小男生今天长见识了,居然有人大白天在校园里公然接吻!
陆希和高远看着受到惊吓的小学弟,一起仰头大笑起来。
高远捏了一下陆希的脸蛋,说:“你满意啦?”
陆希转着黑眼珠说:“不满意,我还想让班主任看见。”
2 这是上帝的旨意(1)
1997年夏天,刚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陆希进入南中,在高一八班很绝望地学着理科。
陆希其他课目都还不错,就是物理学得一塌糊涂。她实在缺少学物理的细胞,从来不擅长分析一个斜面上的物体的受力情况或者解答两辆相向火车的相遇问题。物理对她来说就如同没有入口的另一个世界,她怎么也搞不懂怎么也无法涉入。
高远也在八班,成绩很棒,尤其是物理,长期笑傲全年级。每次物理考出来,他的分数都是陆希的两倍还转个弯。陆希常常对着满卷的红叉叹气:唉,要是把高远的脑袋瓜借我使使就好了。这是不搭调的两个人,不同的朋友圈子,平时几乎都不讲话。也只有发物理卷子的时候,两个人可以隐秘地联系在一起,尽管只是陆希单方面地关注一下高远。
陆希印象中第一次和高远“打交道”是这样的:高中时实行的是流动组制,每周都要轮组。有一段时间,恰好陆希总是要坐上周高远坐过的位子。高远是那种很粗糙的男孩,总会在抽屉里留下一些垃圾。陆希义务清理了几周垃圾以后,实在忍无可忍,在一个周一的早上,她将两个高远遗落的空可乐瓶放到他面前,默不作声地走开了,留下哑口无言的高远被周围的人取笑。
到了下个星期一的早上,陆希在新座位上坐下一看,抽屉里还是有一堆垃圾,她无可奈何地扔掉垃圾,安慰自己说:“算了,科学家都是这样不拘小节的,你就当为科学事业垫块砖了。”过了一会儿,高远忽然冲到陆希的面前,双手抓住桌角很抱歉地说:“啊,不好意思,我又忘记了收拾垃圾!”陆希看着眼前的大男孩紧张兮兮的样子,心里感到好笑,她说:“不用啦,我已经收拾了。”高远颇觉尴尬,红着脸走开了,陆希低头窃笑:呵呵,想不到他还挺害羞的。
后来座位换开了,陆希和高远成了绝对的平行线状况,直到高一上学期期末的那场羽毛球比赛。
班里的羽毛球比赛为期一周,就在晚自习前的一个小时和不用上课的周六下午举行。高中的课业很重,有这么一个活动放松一下,大家心里都很高兴,不管打球水平如何都积极参与。
一天下午,陆希打完球回班里取钱包买水。一进空荡荡的教室,发现只有一个人依然留守,那便是高远,他正拿着圆珠笔专心致志地做一张卷子。陆希被投入做题的高远发出的小宇宙震慑了:大家都疯玩去了,这个男生还能这么沉得住气,不简单。陆希不再仅仅羡慕高远天生的聪明,而是由衷地佩服他后天的勤奋和自制,她也开始自我批判:你这种天天看漫画看小说不努力学习的人,活该物理不及格呢。
陆希轻手轻脚拿完钱包,在步出教室门之前回头看了高远一眼,他仍在全神贯注地做题。陆希忽然感到,人在认真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时候都是充满魅力的。
待到陆希买完水回到操场上看同学打球,高远也已下楼来参与到一场比赛之中。高远是左手持羽毛球拍的,发球路数怪异而扣球动作凌厉,他与班里另一高手的厮杀十分好看。两人不但手上过招,嘴上也在一刻不停地争斗,妙语不断互不相让,惹得围观的同学哈哈大笑。陆希发现,球场上这个挥汗如雨的高远和教室里那个稳如泰山的高远一动一静完全不同,一脉相承的则是那份认真和投入,这是个学起来专心、玩起来尽兴的家伙。
陆希对高远最初的好感,便来自他身上这种既能信马由缰又能收放自如的从容洒脱,这种难得的素质使高远显得与众不同。但这点好感仅仅只是一个眉目不清晰的起点,陆希真正的沦陷发生在后面。
这天,陆希和高远配合赢了一场双打,两人都很开心,坐在双杠上一边喝水一边随意交谈。谈谈学习,骂骂校规,侃侃八卦,开开玩笑,这平日不说话的两人倒是很快熟稔亲切起来。陆希惊奇地得知,高远竟是情人节那天生的。高远说:“似乎下学期是2月10号开学,到时我过生日,想请几个同学到我家玩,你有空的话也来吧。”陆希说:“好啊!我一定捧场!”——在陆希的记忆中,这场谈话是很自然很惬意的,这个寒意笼罩的冬日黄昏是暖红色的。
寒假总是短到像还没开始就结束了。2月14日到了,陆希留意到这个特殊的日子。高远没有邀请陆希参加他的生日派对,关于这点,陆希倒没有感到失落。她只是有点遗憾自己都没向高远说一声生日快乐。陆希当真很想在生日当天给高远一声祝福,无关爱情甚至也无关友谊,只是很单纯地想问候一下,算是没有辜负他们做拍档的缘分。可她没机会说,他们依旧是两个圈子的人,不怎么说话;也没勇气说,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是非常矜持的,满腔热情却不敢轻易表露出来。
还好,高中生活是繁忙紧凑的,那么多的作业那么重的学习任务,人不怎么容易胡思乱想,陆希心里的那一点遗憾便也随着流逝的时光渐渐淡却了。可是,十六岁,正是少女的多思年华,一旦心里装了什么事,便不由得你不去想了。所以,当高远说出那番道歉的话以后,陆希便云里雾里不能自拔了。
那一阵,班里流行下五子棋,高远爱玩,陆希也是,有时他俩也有机会交手。终于,五子连珠又将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不得不说,高远的智商太高反应太敏捷,陆希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但他可爱的一点是,即使把陆希杀得人仰马翻也并不得意,总是谦和地笑,从不嘲笑陆希也不“嫌弃”她水平低。后来陆希棋艺渐长,偶尔也能赢过高远了,这时候的交锋才有了点火药味也有了点趣味。
一日正下着棋,高远像想起什么似的忽然对陆希说道:“我过生日那天很想请你到我家去玩。但是你总和你那帮女同学在一起,我没机会和你说。而且你住校,回去晚了很难交代。真对不起啊。”
平平常常的一番话,说的语气也没一点暧昧,陆希却感受到了一种满含柔情的体恤。对高远的聪明与沉稳,陆希只是停留在浮光掠影的一般欣赏而已;可这次他说的话——这番平
淡而真诚的道歉——却是深深地打动了她,在她的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陆希愣住了,她看着高远;高远没有看她,而是盯着棋盘,不知道是不想看她还是不敢看她。陆希在那个时刻,却很想好好看看高远,看看这个为一件无须愧疚的事而特意向她温柔致歉的男孩。
很多年以后,陆希重新回想起爱情发生的最初,实在不明白当时的自己,怎么就像中蛊了一样被如此朴实无华的几句话给击中了灵魂。之后的岁月里,陆希领受过不少文笔流畅的情书、别出心裁的华丽告白,却没有哪一次有高远所说的这番话带给她的心灵震荡之大。不,应该说,比都没法比。为什么会这样?她只好这么对自己解释: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规定了,让陆希在她最单纯最懵懂的年龄里被一个同样单纯懵懂的少年所打动。
五子棋风潮很快过去,两人又回复到陌路的状态。但从那以后,高远从未走出过陆希的视线。他一直就住在陆希的睫毛下,住在她的心里。
3 我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地爱你(1)
陆希对高远的感觉就像对物理一样,可用四字成语来概括:无能为力。他们依旧是不搭调的两个人,他考他的第一,她拿她的不及格;他踢他的足球,她读她的小说。陆希觉得自己就像生长在阴暗墙角下的一块苔藓,叫高远的那缕阳光总也照不到上面去。
越关注高远,陆希就越自卑越绝望。在她的眼里,他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完美:聪明、坚韧、友善、健康、阳光。高远的身边总有女孩围绕,有的是真的在向他讨教,有的却是打
着请教的旗号找机会接近他。而他,总是保持着谦和而不谦卑的语气和态度,无论对谁都耐心地解答问题,礼貌之中却有种不怒而威的拒斥。陆希始终只能杳杳看山渺渺望水。她不敢像那些女孩们一样去问他题,她害怕。她怕暴露了自己的心思,也怕被高远用不带温度的礼貌对待,还怕发现自己仅仅是那一群女孩里的其中一个。
有一两回他们在路上遇见,高远主动打个招呼,两人一起走一段,陆希总是又幸福又紧张。平时伶牙俐齿的陆希会变得异常笨嘴拙舌,使劲想表现好点儿却总是做得很糟糕。每次一分手,她就开始后悔,懊恼自己刚才的迟钝、愚蠢和怯弱。然后,她只好不敢奢望又不肯死心地期盼下一次的偶遇。
陆希苦苦无告的暗恋就这样艰难地呼吸着。那时的陆希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丫头啊!在幸福面前,她习惯被动,习惯逃跑;她相信一切,却唯独不相信自己,尤其不相信自己能获得她喜欢的男孩的欣赏;她不明白,要想生活精彩,必须自己做主角,并赢得尽量多的戏份儿以主宰故事的发展。
即便是如此悄无声息的爱,也还是被旁人觉察到了。这个人便是陆希的好朋友费鸣飞。一天,费鸣飞很诡异地在陆希的橡皮上写下“志存高远”四个字,然后坏笑着走开了。陆希大惊失色,满脸通红,将橡皮紧紧握在手心,低头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一动不动。一向以狠狠打击陆希为最大乐趣的费鸣飞,看到她困窘成那个样子都不忍心了,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说:“放心,就我知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后来,陆希问费鸣飞怎么发现的,他说:“有一次你和高远走在前面,我看到你的手背在身后,手指一直在不停地、紧张地缠绕交叉。从你手上的这个小动作,我就觉出了不一般。再观察你一段,发现你老偷瞄高远,就确定了。而且,你知道吗,你在高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