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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魔教少主-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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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撇了撇嘴道:“老的小的都一个样,想着去沙场送死,难怪母后那么早死,就是被你们父子俩给气死的。”

    老人难得一次的气急败坏道:“你……你这丫头怎么能这么说你母后呢?”

    女子故作摊手状,学着老人先前的动作,扁嘴道:“我这人从小到大就这样,有娘生没娘养,性子就是直了些,脾气就是暴了些,可这有什么办法呢?没办法啊,谁让我从小到大就没娘呢,何况就连算是半个娘的大姐也都……”

    女子的言语突然就戛然而止。

    不仅是她,就连坐在对面的布衣老人也都在女子说起自家大姐的时候,他的神情出现了片刻的恍惚。

    老人依稀记得,自己见那位女子最后一眼时,是她一袭白裙,静静而又安详地躺在棺材里。

    即便是死,可她的脸上神情还是如生前那般的恬静、美丽。

    在当时,老人甚至还能从她的脸上看出那么一丝微末的笑意,就好像她在临死前守护住了对自己来说极为重要的存在。

    老人知道女子用命保护住的存在其实是个人。

    那个人是她的儿子。

    更是他自己的外孙。

    没来由的,被迫回忆起悲伤往事的布衣老人,伸手拍了拍女子不知何时放在桌面上的纤手手背,他轻声道:“你放心,我待会儿就写一封信送到汉之那里,我尽量说服他返回京城。”

    女子点点头,没有说话。

    须臾,老人出声道:“这些年辛苦你了,有你在汉之的身边,即便我深居于此不再过问庙堂事,可我心里边还是放心的。你们两个的为人处事风格与各自的脾性大致相同,汉之这小子脾性随和,在大事方面总是犹豫不决,太过于计较得失,为此还总是常常感到怀疑自我。至于你这丫头,在为人处事方面不太讲人情,丝毫不与人留下一丁点的香火情,做事雷厉风行,在大事面前当断则断,利益得失你总会选择后补。这些年,你们两个各自互补,这才让大唐王朝没有这么快便走下坡路,实在我们李家之幸。”

    女子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更没有接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

    少顷,老人微微抬头,面朝夜空,好似追思道:“玉婵啊,你可知道自己的封号来历?”

    正是王朝公主的宫裙女子,摇了摇头。

    老人作答道:“在你刚出生那会,钦天监的那些奇人方士便察觉到大唐王朝有十分之三的气运都移驾到了你的体内。

    你要知道,一个王朝的气运兴衰,多半是与民间的百姓息息相关。

    民心若定,王朝气运便定。

    若民昌,则王朝昌。

    这也正是为何,从古至今流传下来一句‘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原因。

    民,是一个王朝的根。

    若是连根都断了,那这王朝还有命可活?

    自然而然,历史上的所有王朝,几乎的气运都是在民间的百姓身上。可以说,民间的百姓平摊了一个王朝的所有气运。

    可你一个公主,能得到王朝的十分之三气运,也就是说你一个人便足以抵上原本三成已上的百姓。

    正因为如此,钦天监的方士才泄露了一丝天机。他们说你将来迟早有一天会一手操持这座王朝。

    我当初还以为你有可能会是继前唐那位女皇帝之后的第二位女皇。

    其实,我对你和汉之两人,谁能继承皇位,成为君临天下的一国之主,都无所谓。我觉得你们两个都可以胜任,只是一国只有一位君王,况且,我还怕你们两个手足相残。

    在史上记载,帝皇一家,手足相残的事还真不少。就拿先唐的那位女皇来说,她就曾亲口下令,杀死了自己许多名亲生的儿子。

    我给你取名太平,是希望你能平平安安,是希望你所在的国家能够百年太平。而后来追封的镇国二字,是希望你能在王朝最需要你的时候出面,说的好听点是守护好这个国家,说的难听点就是需要你来找回场子。”

    老人连绵不绝地说了很多。

    可女子却是一字不漏地全记下了。

    以她的聪明才智,其实早就猜测到了一些。不过她长这么大还真不知道大唐王朝有将近三成的气运在她的身上。

    “累了、累了,你就先回去吧。”这位曾经是大唐王朝普天之下万人之上的第一人,朝着宫裙女子挥了挥手,竟然开始赶人了。

    女子也不恼,朝老人施了一个万福,之后便离开了这片花圃。

    在女子走后,老人也离开了石亭。他走在花圃小径上,左拐右拐,来到了一间竹楼内,竹子里的一切都是竹子做的,是老人平时住宿休息的场所。

    进了竹楼,老人坐在了一张竹凳上,他屁股还没坐热乎呢,他便拿起了竹桌上的笔和纸,开始书写。

    没过多久,信便写完了。

    字数不多,也就七个字“望吾儿凯旋归来”,若是算上信封上的字,那就还要多加上“吾儿亲启”四个字。

    事实上,信封上写这样四个字的人很多,只不过能把信送出去的人,更少。

    除非赶道送信之人是自己人。

    第二天天还没完全亮,老人便起床了,他穿好衣物之后,就又开始对花圃里的茶花浇花。

    今天,花圃丛中又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脸上有道疤,虽说同样也穿了布衣和布裤,可他却是没有穿草鞋,反而是一双好看的靴子。况且,这名脸上有道疤的老人,在粗布腰间悬挂了一把佩剑。

    按理说,除非是大内侍卫或是禁军金吾卫之流,否则任何人都不许带武器进皇宫。可在这规矩下还有一人,是能够光明正大地佩戴武器进入皇宫的。

    这个人,便是从老唐王李芝高农民起义时,便一直孝忠李芝高的兵圣——

    贾文龙!

    贾文龙早年在某次战役中,被人给一刀劈在了脸上,就差一点不是在他的脸上留疤,而是直接把贾文龙的脑袋给割了下来。

    佩剑老人来到了花圃之后,也没说什么,只是背靠在石亭的柱子上,就那么静静地看着那位不问朝堂事的老人在花圃里一边浇水,一边自言自语。

    贾文龙年事已高,算起来与老唐王李芝高的年纪相仿。

    可即便如此,这位昔年被冠以“兵圣”的老人,可还是如年轻时一般,精气神具在,一点也不显老。

    可反观那位昔年的老唐王,虽说他的身上没有一丁点的颓败迹象,可真的像极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迟暮老人,每天就是浇浇花,晒晒太阳,日子过得悠闲的很。

    贾文龙一直在花圃里待到傍晚才离开,在此期间,他与老唐王李芝高大吃大喝了一顿。两人边喝酒边聊天,不管是喝的还是聊的,都还算尽兴。

    只是每当他们两个老家伙说到一位名字中有“茶花”的女子时,这两位曾经是多么意气风发的两个老家伙,一个是泣不成声,一个却是默默的喝酒。

    不管是从前也好,如今也罢,贾文龙始终是默默喝酒的那个人。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心里的难受不比李芝高这个老家伙少,可他顶多就是眼眶发红,那种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受,不比泣不成声的李芝高差多少。

    他也和那个老家伙一样,喜欢那名叫做“茶花”的女子。

    他们一直从女孩喜欢到了女子。

    可贾文龙的那种喜欢,只是单纯的友谊之间的喜欢。

    可他知道,李芝高对她的喜欢,就像如今对这座花圃里的茶花一样的喜欢。

    李芝高的喜欢,是那种小心呵护、哪怕她受到一丁点伤害的喜欢。

    可即便如此,那朵茶花还是凋谢了。

    有时候,真的,这人说死就死,这花说凋谢就凋谢,无比的脆弱。

    如果可以,贾文龙希望自己也能放肆的大哭一场。

    每当他见到这座花圃里的满满一片山茶花时,他总能回忆起当年那位女子曾亲口问他能不能娶她。

    即便过了这么多年,贾文龙还犹记得自己当时摇了摇头。

    那女子就问他,是不是嫌弃她是残花败柳。

    当时女子哭的很伤心。

    贾文龙看在眼里。

    可他还是点了头。

    那天他记得很清楚。

    那天是李芝高与皇后大婚。

    他一直认为李芝高喜欢茶花。

    也从小就认为,那位从小就喜欢蹲在李芝高身边的小女孩,也喜欢李芝高。

    他只是觉着,女子是伤心了,因为李芝高没娶她。

    所以,他觉得自己只不过是李芝高的替代品。

    可在她临死那天。

    贾文龙听到了她的道歉。

    他依稀记得,女子满目含泪地说她不想死。

    她还说了对不起。

    她说:“我骗了你这么久。其实,我常常待在李芝高的身边,只是为了能更容易的接近你。”

    她说她不想死。

    可她还是死了。

    即便当年的三个人,一人已经成了一国之君,一人也成为了大将军。

    可他们说到底还是凡夫俗子。

    其实,在她死得那一刻,贾文龙就后悔了。

    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答应她。

    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相信她。

    其实妓也有心,只是将军不信。

    那一晚,宁愿在沙场上流尽身上最后一滴血的大将军,老泪纵横。

第271章 行走在黄昏中的人() 
黄昏时分,一场持续了将近一天之久的战斗终于落下了帷幕。

    逶迤的官道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三百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马的。

    至于那些个运起好些的,没有被自己的主人给殃及池鱼的枣红马,则是一匹匹上百来骑的站立在原地,或用马蹄在地上刨土,或低头以马鼻在地上嗅了嗅,若是官道边上有杂草,这些个一天未进食的红马还会咀嚼着野草充饥。

    肖汉、章河卿、时含风等六名麾从,各自瘫坐在一旁,在斗笠死士们的最后一波冲杀中,他们六人强撑着一口武夫真气,将百余号死士全部杀尽。

    到得后来,除了白华衣一个人拿布条将刀缠在手上,继续杀敌,其余人等皆是杀人杀得手软,时含风与章河卿两人到最后竟是右手连剑都握不稳,最后还是改成了双手持剑,摈弃了原有的出剑套路和招式,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稚子学剑一般,毫无剑招章法,完全是乱砍一通,见人不是劈砍就是刺杀,仅凭着自己脑海里的那点执念在杀人。

    至于枪者瞿九易,他的长枪被人拦腰砍断,不过没了长枪长的优势,被料事斎万老爷子点评为“活枪”的瞿九易,则索性将带有枪头的那一截换在了右手,当短枪使。而没了枪头的那一截则换在了左手,当短棍使。即便如此,此时此刻手里依旧握着半截长枪与枪杆的瞿九易,双手仍是抖如筛糠。

    再看牛亦与肖汉二人,身段出挑妖娆的牛亦,此时此刻正四肢张开,仰躺在地面上,摆出了一个“大”字,她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傲人的胸脯起起伏伏,高峰颤巍不止,尤为壮观。在她杀敌期间,其中就有三次差点被人一刀给夺去了头颅,更是高达七次双臂被迫脱臼,后来还是她自己硬撑着一口气给接回去的。

    而肖汉呢,他则是低着头,伸着腿,耸拉着肩膀,坐在一边,手边放着那柄双刃皆有缺口的双刃巨斧。他闭着双眼,偶尔打起几个呼噜,想来是睡着了。

    在坐的六个人,每个人的身上都鲜血淋淋,手上的武器更是缺口不断。

    六个人,硬是杀光了两百多人。

    他们现在大口大口地近乎放肆与疯狂地呼吸着天地间的空气,仿佛要将先前那口强撑着的其实早就濒临溃散的真气所欠下的给全部弥补回来。

    事实上,在这条官道上,除了这六个人,还有两个活人。

    一个是站在马车车板上,独自一人天人交战了不知几炷香,到如今还在犹豫如何下马车的白衣少女。

    还有一个是一身黑衫,早已被刀刃给割裂的破烂不堪,肌肤上更是留下多处刀伤的年轻男子。

    这名男子披头散发地躺倒在尸堆与血泊中,桃花眼睁开着,望着天色渐暗的苍穹,眼神有些迷离。

    血液不断从他的身体上流淌至地面。

    有的是他自己的。

    有的是地上那五十八具死尸的。

    即便荆州神偷门的看家身法地龙游灵活异常,可敌人还是太多,在被人围殴时,他已经尽了自己的所能能避则避,实在避不了了就索性结实的挨上一刀,然后两拳捶出,能杀一个是一个,多杀一个就是赚。

    他这种不惜自损一百,也要杀敌两百的路子,是之前从日月壶小镇赶往扬州城时与那些拦路的山贼匪徒厮杀时悟出来的野路子。不管怎么样,他就是不能让自己吃亏。

    小亏吃多了就是大亏。

    这句话适用于他,自然也就适用于敌人。

    他宁愿以自己的小亏,从敌人那边多赚回一成小亏,即便如此,累积下来他还是赚。

    他从白天一直厮杀到黄昏,五十八骑中,绝大多数是被他的剑气所杀,还有一少部分是与他近身搏杀时,被他的半步崩拳与罗汉冲拳所杀。

    身上的刀伤,其实在他的感觉中并不如何的疼痛。比起早些时候在角鹰山上,被孙希平以劲力打个半死要来得好受多。

    不过对于这时候的孙骆涯来说,最让他感到难以接受的不是刀伤带来的疼痛,而是那种杀人杀到手筋发软,每当他一想到自己一抬手就会有人惨死的时候,他的内心深处好像就会轻微的抗拒。

    到了只剩下十余名斗笠死士的时候,孙骆涯几乎每一次抬手,他都要做一番天人交战,心里想着不能继续再杀了,可当他见到那十余名不畏死的冲杀而来的斗笠死士时,他的双手还是不自觉地抬了起来,脚步也不自觉的动了起来,身子更是在躲避攻击之余,做出了最激烈的反应。

    杀!

    杀!

    杀!!

    全部都给杀光。

    一个也不留。

    杀!

    当孙骆涯的眼前再也没有人站着的时候,他自己也就浑身脱力的躺倒在了血泊中。

    越杀到后面,斗笠死士的境界就越高。

    到了最后的十余名时,几乎都是三境武夫,其中一位都已经半只脚踏入了四境的门槛。他对气机的感知也是颇为的敏锐,每次当孙骆涯想要偷偷换气时,总有他出来打断。有一次孙骆涯实在是到了必须要换气的时候,就硬抗了那家伙的一脚,然后就直接被踹飞出去一百多米,更是给踹吐出了一口鲜血。

    事到如今,三百多号斗笠死士全部杀尽。

    他们几个人的性命也都保住了,勉强算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马车那边,一袭白衣的闾丘若琳在马车上急的直跺脚。

    她见孙骆涯自从躺倒在地上后就没有动弹,心怕他死了,就着急得很。可她将马车里特地购置的小板凳丢在了地上的时候,没能丢好,小板凳翻到了,而她自己又不敢靠近车板的边沿,所以也只能急的在车板上干瞪眼。

    不过好在官道上的斗笠死士已经被他们七个人给全部杀光了,这倒不用担心他们七个人正在脱力的时候,被坏人给有机可乘了。

    可这个人间,偏偏就是万事不如人意的。

    就在闾丘若琳的心中刚刚这般想着没有事的时候,就在她马车后方的官道上,缓缓走来了四个人。

    四人之中,女子一名,男子三名。

    黄昏中,她们四人皆从绿松镇而来。

    女子,体态丰腴,年纪大约在三十左右。一身粗布麻衣,肩上挑着担子,担子上有竹箱,有锅,有煤炉,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就连能够折叠的小板凳也有。

    至于另外三人,分别是一位肩抗稻草人儿、身形矮小的黝黑汉子,这名汉子肩上扛着的稻草人上,还插满了一根根娇艳欲滴的糖葫芦。

    另一位是个弯腰驼背,笑眯着眼的老倌,看其年龄应该在七十多岁左右。这名老倌而双手负在腰后,慢吞吞的走着,身边空空,也没见他带点东西。

    而在驼背老倌的身边,则同样是慢吞吞的走着一位身形消瘦的男子。这名男子倒是与那位丰腴的妇人一样,肩上挑着担子,在担子的前后两端都装满了东西。

    即便还隔着大老远,耳力不弱的白衣少女,便听那位身材消瘦的男子抱怨说:“早知道他们已经出行了五十里,那我索性就与贺老头一样,干脆摊子都不收了,那样子还轻松些,总好比现在挑着那么多东西累死累活的赶他个五十里路。”

    一旁的丰腴妇人听了,立即呵呵笑道:“你嘴上这般叨叨叨的,可真要你撂下摊子直接走,你舍得吗?”

    女子眉眼一弯,又道:“再者说了,你就算现在把东西放在了这里,也没人会来拿,等咱们杀了魔教少主和他的那些麾从后,你再回来取回摊子不就行了?”

    女子故意遥遥的看了一眼,然后看向身边的消瘦男子,道:“如今看来也就只剩下十里路的路程,怎么,你还是舍不得?”

    消瘦男子摇摇头,道:“都已经走了四十里路,那就不差这十里路了。”

    女子一笑置之。

    至于那位弯腰驼背的老倌儿,则是无奈地摇摇头,道:“包逸啊包逸,你这人除了小气就是抠门,还有就是缺心眼。”

    “老头儿,你咋骂人呢?”肩挑担子的消瘦男子没好气道:“吃亏者多福。我不与你这老头一般见识。”

    老倌儿依旧摇头晃脑道:“小气抠门的人,总有千般理由来解释。”

    名叫包逸的消瘦男子也不反驳。

    倒是先前那位被老人叫做是阎远玉的中年妇人,开口替消瘦男子辩解道:“老爷子这话说的也不尽然,昨夜在绿松镇的时候,包逸可是请了那些个小家伙一人一串糖人。”

    驼背老人呵呵笑道:“阎婆娘,你可不能以偏概全啊,包逸这小子的抠门劲儿可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或许昨夜只是他的良心发现,又或者说,今早的时候包逸这小子就已经从那些个小屁孩那里讨要回了利息。越是小气的人,做生意就越不会亏本。我贺齐山活了六七十年,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一些的。”

    阎远玉挑着略微沉重的担子,额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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