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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皇帝-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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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子没有回来,而是向北走了,他想灭了乌古部,很好,有志气!

    赵二秉性阴沉,心黑手狠,就让为师看看,你能折腾出多大的动静来!

    “这个就给你了!”

    叶华把貔貅赐给了桑七,又让人给了他一件绣着猛兽的锦袍,还有一柄长刀这是绣衣使者的标志装扮。

    桑七不由得浑身振奋,血液沸腾。

    他纵马在前面带路,经过两天的跋涉,在一个傍晚,他们终于来到了一条河流的旁边。从远处跑来一支人马。

    为首的梁宏才抱着汗血宝马的脖子,跑在最前面,从后面出现了一群嗷嗷怪叫的契丹兵,他们对这些宝马已经垂涎三尺了。

    叶华立在马背上,俯视着远处的契丹兵,微微冷笑!

    “骠骑卫!杀!”

    随着一声令下,骠骑卫出动了。

    一年前,他们随着王景老将军冲阵,杀败铁林军,冲散皮室军,铁骑雄风,所向睥睨!一年之后,骠骑卫更加成熟犀利,他们穿着皮甲,手持长枪,潮水一般冲下来。

    梁宏才看在眼里,泪水不争气地涌出来。

    “是侯爷!侯爷来救我们了!”

    梁宏才兴奋大吼,他用力抓着马儿的鬃毛,让它停下来,也让后面的人马停下来。只要侯爷到了,他们就没什么可怕的。

    “马儿,瞧着吧,那帮人死定了!”梁宏才魔怔似的,跟战马说话。还真别说,这匹金色的宝马还挺有灵性,伸长了脖子,遥望着不远处的战场。

    骠骑卫和乌古部的人马撞在一起。

    骑枪刺出,冲在前面的契丹兵纷纷落马,骠骑卫没有停顿,踏着他们的尸体,继续向前,长刀挥动,寒光闪闪,契丹人发出绝望的怒吼,他们手里的狼牙棒,铁叉,长矛,根本抵挡不住锋利的马刀。

    一刀扫过,兵器断裂,二刀劈下,人马立碎!

    骠骑卫就像是收割生命的死神,没有半分犹豫和客气。

    他们快速冲杀,势如猛虎,不可阻挡。

    桑七伸长了脖子巴望,目睹着骠骑卫酣畅淋漓的冲杀,很快泪水充满了眼眶。

    这就是王师,这就是中原铁骑!

    契丹人夸口的骑射无双,在汉家儿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那些凶狠嗜血的契丹人,面对骠骑卫,竟然是如此不堪一击,瞧瞧吧,他们根本伤不到骠骑卫,反而被冲得摔下战马,整个队伍就像是破布一般,被肆意蹂躏着。

    瞧啊,有人跑了!

    他们惊恐万状,狼狈逃窜,骠骑卫兜着屁股追杀,毫不客气真是太威风了,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整整十五年!

    哪怕是契丹的小孩子,也能骑着自己的脖子撒尿。

    在他们的眼里,桑七和牲畜一样,如果没有一点手艺,早就被杀死了。

    只怕他们永远不会想到,当汉家儿郎露出狰狞的时候,是何等凶猛残暴!

    我也是汉家子孙,对了,我还是绣衣使者,我有战马,我有宝刀!我,我杀!

    桑七疯狂怒吼,冲向了契丹人。

    他的眼睛是红的,迎面的风几乎让他窒息,桑七喘不上气,脸憋得和脖子一样粗,这是一段漫长的距离,终于,桑七冲到了契丹人的面前。

    “死!”

    他把手里的刀挥舞出去,对方是个壮硕如山的汉子,他用左臂上的圆盾去格挡桑七的刀,然后转身,右臂挥动狼牙棒,去砸桑七的脑袋,如果被砸中,只有死路一条。

    这是契丹勇士惯用的手法,只是这一次他失算了,桑七的刀锋利无比,劈开了圆盾,切断了大汉的前臂,鲜血狂喷,变成了一片血雾大汉承受不了疼痛,发出凄厉的嚎叫,他仓皇后退。

    桑七也不清楚哪来的勇气,突然一声爆喝,长刀刺出,正好穿透了大汉的心口!

    热血溅了桑七满脸,大汉绝望惊恐地盯着他。

    桑七想起来了,这家伙是乌古部的有名勇士,曾经亲手打死过黑熊!

    哈哈哈!

    他死在了我的手里!

    死在了一个卑微的奴隶手里!

    勇敢有什么用?你们这些蛮夷,岂能明白汉家儿郎的智慧!

    桑七觉得心中的惶恐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三千多人,不到一个时辰,变成了满地的尸体。

    这就是骠骑卫之威!

    “启禀侯爷,赵老将军还在前面苦战!”

    叶华举起手里的长刀,面无表情道:“给我冲!”骠骑卫调转方向,立刻扑向了下一个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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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灭一部() 
叶华派遣赵弘殷出击中京,不过是不想被动挨打而已。

    他有修长城的打算,但是必须在“却匈奴七百余里”之后,没有足够威风霸气,想靠着一线城墙就能高枕无忧,那是痴人说梦。

    主动攻击,才是大周应该有的风格。

    只是叶华想不到,赵弘殷的出击,居然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中京大定府被烧了,萧思温苦心弄来的汗血宝马落到了大周的手里。不得不说,老赵家人都顶着主角光环,赵大的运气素来就好,连他爹都是这么逆天,真让人无语了。

    当看着这些修长神骏的马儿之时,叶华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他喜欢的动物不多,小猫小狗很难引起叶华的兴趣,萌兽熊猫是他的最爱,这些汗血马至少能排在第二位,甚至可以和熊猫相提并论。

    有了这些马儿,小心繁衍,在若干年后,大周也能组织起几十万的骑兵,到了那时候,别说统一中原,就算横扫天下也不是什么难事越是喜欢这些战马,就越是难以容忍任何人染指!

    “阿辛收了大周的礼物,却反咬一口,我不想在看到乌古部的人!”

    叶华的声音很冷,唐牛知道,这是侯爷的死命令。

    他率领着骠骑卫,冲向了阿辛的人马。

    阿辛咬着牙,他派出了五千勇士,去迎战大周。双方的人马差不多,他有把握,即便打不赢,但至少不会输!

    萧思温已经许诺,只要把周兵干掉,南院大王就是阿辛的。

    到时候他就能和萧思温对掌契丹大权,至于小皇帝耶律贤,根本没有放在他的眼睛里。

    阿辛的世界其实很简单,只要给他的好处足够,就可以替任何人卖命。乌古部有这么个现实的头人,是他们的幸运,也是最大的不幸!

    “杀!”

    “冲!”

    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吼声,双方撞在了一起。

    阿辛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骠骑卫的长枪轻松穿透契丹勇士的胸膛,甚至一条枪能戳穿两个人,就像是青蛙一样,可怜而无助。

    那些都是他的族人,他的勇士!

    此刻却瞬间丢了性命,阿辛觉得那些枪似乎插在了他的心头一样。

    “杀,杀光南蛮子!杀,杀死他们!”

    阿辛红赤着眼睛,疯狂嚎叫。

    他手下的人卖力冲锋,只是面对着训练有素的骠骑卫,光是这点勇气还是不够看的。骑枪断裂,士兵立刻抽出马刀,奋力劈砍。

    一颗颗脑袋被砍掉,鲜血迸溅,宛如到了地狱。

    越来越多的勇士死掉了,可对大周的伤害却微乎其微。

    阿辛怒了,他下令弓箭手立刻射击,铺天盖地的箭雨落到了骠骑卫的身上。

    唐牛只想冷笑三声,区区狼牙制成的箭,也想穿透骠骑卫的板甲,简直做梦一样!

    “杀!”

    他不顾一切,横冲直撞。

    契丹的军阵被撕开,五千人向四周抱头鼠窜。

    阿辛已经从愤怒变成惶恐,他招呼着自己的亲随,一共五百名最勇敢的士兵冲了上去,希望他们能够扭转战局

    “挡住,只要能挡住,赏千,赏万金!万金啊!”阿辛疯狂叫嚣,增加筹码,这五百人堪称乌古部的精锐,他们从小就一心训练,磨砺武技。

    骑射无双,悍勇绝伦。

    这是阿辛最后的撒手锏!

    他们的确不一样,唐牛的刀劈向对方,而对面的家伙居然将手里的长枪刺出,快如闪电,狠如毒蛇。

    唐牛的兵器不及对方长,不得不扭动腰部,枪头贴着软肋划过,冒出一溜儿火星,唐牛觉得肋骨剧痛,似乎要断了一般。

    他发了狠,猛地挥刀,看中了对方的脖子,鲜血狂喷。对面的家伙居然没有倒下去,而是探出手,死死揪住唐牛的刀。

    这时候又一条枪刺了过来,对面的家伙脸上全都是疯狂之色,他要看着唐牛去死!

    只不过虽然他们很勇猛,骠骑卫却有他们没有的纪律和配合。

    四名士兵跟在唐牛的后面,一人用盾牌挡住了刺来的长枪,一人挥刀,将抓着马刀的手臂斩断。另外两人挥动兵器,将契丹人戳在马下。

    唐牛死里逃生,他越发愤怒,可也清楚,这些契丹人不能等闲视之。

    “扔!”

    火药在人群当中炸开,契丹兵纷纷落马。

    尽管不是第一次使用,但是契丹人依旧对火药有着发自骨髓的恐惧。显然,他们开始节节后退,他们退得越快,骠骑卫的火器就越从容不迫。

    阿辛拼命吆喝着,疯狂增加赏赐,试图稳住军心。

    而就在这时候,原本被围困的赵弘殷老将军已经带着人马冲了出来。老将军浑身浴血,长须飘飘,怒目圆睁。

    过去的几天里,他先是杀败了追击而来的部落士兵,接着又挫败了萧思温的皮室军。可连番战斗,大周士兵已经疲惫不堪。

    就在这时候,卑劣的阿辛率领着乌古部的人马杀来了。

    他们像是一群饿狼,看到了猎物就扑了上来。

    阿辛指挥着人马,分成批次,不断袭扰,不给士兵休息,也不让他们吃饭,甚至还会向水里投毒穷尽一切手段,当有大周的士兵因为疲惫、中毒、或者受伤,落到了后面,阿辛就会露出最狰狞的一面,用尽手段拷问。

    他喜欢周兵锋利的武器,坚固的铠甲,也喜欢舒服的丝绸衬衣,他就像是恶鬼,抢走一切东西,还逼着俘虏,告诉他火药的秘密。

    因为阿辛发现,赵二给的秘方根本做不出火药来。

    当大周的士兵拒绝的时候,他就下令,用削尖的木头,把四肢钉在地上。

    鲜血吸引来草原的狼群,士兵不会立刻死去,只能在绝望中,眼睁睁被一群狼吞噬,天空中盘旋着贪图腐肉的鸟儿。

    等野兽吃完,它们就会落下来,享受大餐。

    “你们会死的,整个部落,没有一个人能逃得掉!”

    这是一个俘虏对着阿辛说的话,这也是大周士兵的诅咒!

    阿辛根本不信,可是才几天的光景,似乎报应就已经来了赵弘殷带着人马冲破了重重阻挠,向着他杀来。每一个饱受摧残的大周士兵都怒不可遏,他们迫切要报仇!

    另一面,骠骑卫是生力军,战力爆表。

    滔天的怒火,谁也阻挡不住。

    两面夹攻之下,阿辛的五百精锐损失殆尽,全部被骠骑卫灭杀,他们战死的地方,一片暗红色,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留下。

    阿辛害怕了,他在亲信的保护之下,仓皇逃跑,他恨大周,更恨萧思温。老东西许诺南院大王,许诺那么多的好处,他才会不顾一切,前来阻拦大周的归路。

    早知道周兵如此厉害,就不该和他们撕破脸皮。

    阿辛气喘吁吁,狼狈不堪,仓皇逃走。

    “侯爷,要不要追击?”

    叶华沉着脸,看了看老将军赵弘殷。

    赵老将军胸膛剧烈起伏,大口喘气。

    “追,放过谁,也不能放了他!”

    赵弘殷的眼睛都红了,他发誓,要把阿辛钉在草原上,让所有的野兽把他给活吞了!

    “听见了吗,还不去追!”叶华沉声道,他立刻让唐牛带领着两千人,去追杀阿辛。而他亲自保护着赵弘殷,还有那些汗血宝马,徐徐向大周境内退去。

    赵弘殷因为年纪大了,连日征战,疲惫不堪,他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却骑不得战马,只能让人抬着。

    “侯爷,犬子去,去联络阿辛,现在乌古部翻脸,他,他去哪了?”赵弘殷想起了儿子。

    叶华顿了顿道:“他是有机会回大周的。”

    “那就是没回了?”赵弘殷惊得坐起来,险些从担架上摔下去。

    “侯爷,匡义不会有危险吧?”老将军焦急问道,当爹的就没有不担心儿子的。

    叶华笑了笑,不无得意道:“我相信令郎的本事,他可是我的徒弟啊!”

    “是啊,他是侯爷的弟子”赵弘殷缓缓躺下,不似之前那么激动,但是这一颗心,还是悬在了嗓子眼。

    “我的儿,你要让为父担心到什么时候啊,你快点回来吧!”

    赵弘殷在心底呼唤着而此刻的赵二,正带领着十几个部落的勇士,向着乌古部的牧场杀来。

    他站在了一个山丘上,用马鞭指着前方。

    “杀光他们,牧场就是你们的!除了牧场,还有刀剑兵器,粮食茶叶,想要什么有什么,知道吗?”

    “知,知道!”几个头人一起点头,其中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站出来,迟疑道:“使者大人,草原的规矩,历来只杀高过车轮的男丁。老弱妇孺,是不杀的,也不能杀”

    “那是你们的规矩,不是大周的规矩!”赵二狠狠啐了一口,“乌古部就不该存在世上,连渣都不能留!杀,杀光所有人,你们全都能得到一千副铠甲,一千柄宝刀!”

    说着,赵二将自己手里的刀扔给了老头人。

    老头人颤颤哆嗦,将刀抽出来,放在面前,冰冷的刀身,放着寒光。他的模样清清楚楚出现在刀背上,花白的胡须,深邃的皱纹,宛如菊花的老脸老头人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真是宝刀啊!”

    为了神兵利器,这些部族全都愿意更改规矩他们怪叫着冲向了乌古部,而此时的阿辛刚刚逃回来,他身边的青壮已经不足五千人,更没有勇气战斗,面对潮水一般的人群,阿辛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大周士兵的诅咒成真了

    

第389章 父子三杰() 
一个半月之前,老将军赵弘毅从古北口出击,深入大漠……十天之前,冠军侯叶华率领骠骑卫,沿着同样的道路,进入了草原。

    如今侯爷回来了,老将军也回来了,随着他们还有几十匹汗血宝马,以及上千匹母马……这一刻,百姓军民,扶老携幼,一起涌到了路边。

    他们要目睹冠军侯的风采,更要看看那些传说中的天马龙驹……李煜的身子骨太弱了,他没有被选中,不用承受远征的折磨是一件好事,可李煜的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似乎有那么一点遗憾。

    当发现自己想法的时候,李煜抓狂了。

    他是南唐的皇子,虽然因为大哥的原因,有家不能回,但是他也从来没想过老老实实,去当大周的奴隶,他这是怎么了?给大周卖命吗?简直不可原谅!

    李煜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脑子里不再是诗词歌赋,也不是佛经典籍,现在剩下的全是怎么养马,怎么在草原上生存,遇到了敌袭要如何应付……

    假如有人让他写诗填词,李煜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个本事了,还能写,却也只是味同嚼蜡。琐碎无聊的生活,将词人的才华折磨得所剩无几。

    正因为如此,李煜才跟着所有人一样,加入到了欢迎凯旋的行列。

    叶华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他很谦逊,让赵老将军,还有其他的有功将士走在前面。是他们不辞劳苦,火焚中京,又不顾安危,保护汗血宝马回归,真正的功劳都是他们的,自己不过是最后关头帮了点忙而已,怎么好抢别人的风头。

    只是越不想抢,就越挡不住。

    百姓们都说冠军侯不但所向睥睨,更谦逊懂礼,实在是完美的将领。不管男女老少,都翘首巴望。

    李煜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崇拜着叶华!

    年轻人想和侯爷一样,纵横沙场,威风赫赫,上了年纪的盼着子孙能像侯爷那样出息,振兴家业,至于最疯狂的,永远都是那些年轻的女人。

    听说侯爷还没有成亲,年少英俊,身居高位,功劳比天高……能嫁给这样的人物,哪怕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

    她们在叶华经过的路边,摆上了鲜花,燃起熏香,如痴如醉,泪眼朦胧,当叶华经过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盯着他,随着他离开,这些目光也都紧紧盯着,直到消失不见,所有女人怅然若失,仿佛心都被带走了……

    李煜很理解眼前的场景,因为他也享受过类似的待遇!

    大唐皇子,才华横溢,又相貌奇诡,仿佛生下来就站在所有人的头上,俯视着苍生……每逢皇家大宴,他都能又快又好地拿出词作。

    窈窕的江南女子,歌喉婉转,琴声悠扬,唱着他的词作,如痴如醉,无人不赞叹,无人不服气!

    万众瞩目,恨不得立刻拜倒……原来那样的日子李煜也享受过,虽然不及叶华的规模宏大,却也差不了许多……

    只可惜那一切都不是自己能掌握的,当大哥夺取皇位,把自己派到大周出使,接着叶华把自己当成奴隶,曾经那些五体投地的人烟消云散了,留给自己的只剩下凄凉孤苦,还有像狗一样的卑微……真不知道叶华有多大的本事,能延续这样的辉煌,或者也会像自己一样,突然从高高在上,变得一钱不值……

    叶华应该比自己要厉害吧?

    李煜扪心自问,他除了老天爷给的才华,其余一无是处。而叶华不一样,他的功劳是打出来的,他的威名是自己创的,是无数尸山血海堆出来的!

    就像自己的大哥,同为皇子,他能打仗,手下有兵,他就能抢夺皇位,决定其他人的生死……叶华比大哥还要厉害几倍,他有什么好担心的。

    该努力的人是自己才对,李煜苦笑着摇头,跑回了马棚,拿起了属于自己的刀,一遍又一遍挥出,早晚有一天,拿惯了毛笔的手,也能轻松杀人,或许到了那时候,就能握住一丝的命运吧!

    李煜不知道,叶华也遇到了很糟心的事情,主要是他曾经笃信的科学彻底动摇了……带着天大功劳回来,柴荣亲自出迎,给足了将士们的面子。

    当柴荣看到了那些神骏的汗血宝马之时,他觉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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