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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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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点没把刘邦的胃给酸出来。

    刘邦别扭的厉害,就赶紧让他去备驾,给太后请安,要不然。。。这眼泪一直能流到明天。

    坐在马车里,刘邦心里揣摩着太后的心思。

    昨天,在虎眺泉发生的事让他到现在还心有余悸,虽说只是一次试探,但已经充分证明,太后开始忌惮他了。

    刘邦如今之所以还能好端端地坐在皇位上,就是因为自己好控制,对于她继续操持权柄有利。

    一旦让她发现,刘邦的存在已经开始威胁到她,以太后如今的实力,更换皇帝并非难事。

    君不见,武则天为了当皇帝,杀掉两个儿子眼睛都不眨一下?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权力这种东西不仅男人喜欢,女人也同样喜欢,甚至有时候比男人还要疯狂,不然前世也就没那么多宫斗剧了。

    “还是得夹尾巴做人啊。”

    刘邦心中苦涩,甩头将杂念抛出脑外,继续思考。

    既然送饭,说明她的心情应该还不错,看样子,那位吴大人并没有将自己演戏的事告诉太后。

    “那今天这关应该不算难过。。。”他不由对那位礼部尚书点了个赞。

    做人,做官,清醒容易,难得糊涂,能爬到这个位置的人,没有一个是傻子,心头庆幸之余,他由不免担心。

    太后被蒙蔽而不自知,有一天他们会不会也这样对自己?

    都说皇帝多疑,如今看来,不多疑不行啊,不多长几个心眼,迟早得被人玩死。

    不过,那也是以后的事了,如今的刘邦,连朝中大臣的面都见不到,谁又有空来骗他呢?

    即便太后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心思,以后像这样的试探怕也是免不了的,往后说话办事可得注意。

    一边庆幸,一边惆怅。

    刘邦心情复杂,丝毫没有关注雨后初晴的皇宫美景,等他回过神时,马车已经到了承乾宫。

    。。。

    乾者,天也。

    二十年前,刘跃大兴土木,耗了无数人力财力,终于建成了这雄壮巍峨的大渝新皇宫。

    宫殿建成之后,刘跃很满意,有一天他四处闲逛,在路过东南一殿时,惊奇地发现这里地势比周边高出一截。

    不仅采光极佳,而且地处皇城中央,交通方便不说,还十分的安静,就连这里的树木,都比别的地方长得更茂盛。

    他越看越喜,当即就从暖宫搬了过来,并取名为,承乾宫,取上承天阙,下达九州之意。

    几年后,惠嫔进宫,受到刘跃的宠幸。

    刘跃不顾大臣反对,将她接到了这里,和他一同生活。

    后来,惠嫔成了皇后。

    刘跃驾崩,皇后摇身一变为太后。

    多年的媳妇终于熬成了婆婆,新皇年幼,她名义上是太后,实则行的是君权。

    按照礼制,她应该迁至坤宁宫住,但架不住手中有权,朝中上下,竟无一人敢多言。

    本为皇帝居所的承乾宫就这样成了太后的代名词。

    刘邦不知道这些,也没人和他提起,事实上,他到现在都没搞清这里究竟多少座宫殿。

    当然,这也不是他该操心的事。

    。。。

    太后今天没有处理奏折,此时正和一群宫女在花园里修建花草,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远远望去,她一身锦衣华袍,形体优雅,雍容华贵。

    在朝阳的映衬下,那道美丽高贵的身影,令人不敢逼视,就连满地怒放的花朵都被比了下去。

    闭月羞花,不外乎如此。

    刘邦猜过她的年纪,但从王忠口中得知,她才三十二岁时,他还是被吓了一大跳。

    这个年纪放在前世,正是一个女子最美的时候。

    怪不得她的身材没有丝毫变形的痕迹,即便穿着宽大的袍子,也能看到几近完美的曲线。

    要是穿上前世的衣服,又该会是怎样一番令人脸红心跳的情景?

    刘邦心中暗暗鄙视便宜老爹,据王忠说,太后在十年前就已经是皇后了,算上她当嫔,当贵妃的时间。

    进宫时,顶多也就十三四岁。

    十三四岁,放在前世就是一个正上中学的小女生,难道。。。老爹是个萝莉控?

    哎,你一命呜呼了不要紧,只可惜。。。这么一个漂亮的女人就得为你守活寡,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正是需求旺盛的时候,却只能空守在这冰冷的皇宫中。

    平常人家的女子或能改嫁,继续相夫教子。

    但堂堂皇后,一国之母怎么改嫁,又有谁敢娶?

    刘邦突然知道,她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权力了,当一个人的热情无法正常宣泄的时候,就会转移到另外一件事上。

    还有什么能比追求权力更能发泄心中的渴望呢?

    刘邦突然有些同情她,但转念一动,这可是亲娘啊,自己怎么能这样想?

    他一边暗骂自己龌龊,一边走到花园边上恭敬道:“孩儿给母后请安。”

    太后见刘邦来了,就将手里的东西交给婢女微笑道:“是季儿来了啊,快,让母后看看,你今天气色怎么样?”

    刘邦走到她跟前,看她额头上渗出了点点汗珠,就用衣袖去擦“母后,孩儿很好,您累了吗?”

    太后脸露感动之色。

    拉着刘邦的手一起走到一旁的亭子里坐下,“季儿长大了,母后很欣慰,嗯。。。今天脸色红润,比之前好多了。”刘邦道:“多谢母后挂怀,孩儿已经无恙,这些事,您交给下人去做就好了,何必亲自动手呢?”

    “你们都下去吧。”太后斥退左右,叹气道:“朝中事务众多,那些大臣啊,个个七嘴八舌的,吵闹的很。

    今早刚下完雨,空气清新,我见花园里的桃花开的正灿烂,心中欢喜,就多忙了一会,没什么大碍。”

    刘邦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的脸“母后操劳国事,只可惜孩儿年幼,想为母后分忧,却又怕坏了事,孩儿不孝。”

    “季儿,你是皇帝,忧心国事这是好事,近日,我时常头痛的睡不着觉,无力的很,要不。。。季儿你也学着开始处理一些事吧?既能为我减轻一下负担,又能锻炼自己?”

    好啊,好啊。

    刘邦差点就脱口答应了,太后虽然伪装地很好,但他还是看到了,那双散发着笑意的眸子背后,是幽幽地窥探。

    他全身一凉,这又是试探!

    奶奶个腿,说的可真叫一个情真意切,感人肺腑,要不是老子机灵,差点掉进去,刘邦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表情似愿意但实际上极不情愿,就像是小孩被逼着写作业一样,“母后。。。既然母后说了。。。那孩儿就做吧。”

    语气委屈,神态扭捏,手指还不停地打转。

    这一系列动作,简直完美的无懈可击,将刘邦想要表达的情绪表现地无比真实。

    谎言永远都是谎言,代替不了真相。

    但高超的谎言却能掩盖真相,再加上许多情理之中的因素,就能让人误以为这就是真相。

    经过昨天的事情,刘邦明白,拒绝的太快,太坚决反而会令人生疑,倒不如半推半就,表现自己的不情愿来的真实,更令人信服。

    太后见状果然心满意足,她轻轻一笑“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刘邦假装很无奈地说道:“母后吩咐的,孩儿自然愿意。。。只是。。。只是。。。”说了好几个只是,便没有下文了。

    “好了,看你这样子,心里肯定是不愿意,母后也不勉强你,你还年幼,倒是母后太心急了。”

    闻言,刘邦做出一副十分高兴的样子“既然这样就太好了。”

    太后笑着摇头。

    见她心情大好,满心欢喜,刘邦说出了今天来的目的“母后,孩儿今日还有一事相求,希望母后答应。”

    “哦,什么事啊?”

    刘邦道:“半月后就是春祭大典,孩儿想。。。这不马上就要娶林家之女了,到时又得举办典礼,不如放在一起办了,省的麻烦,母后你也知道,孩儿最怕参加什么仪典了。”

    听王忠说,自己登基时的场景十分壮观,在文武百官的注视下,太后硬是拉着哭的死去活来的自己坐上了龙椅。

    虽然不清楚小皇帝的童年,但刘邦猜想也肯定不会很幸福,否则也不会那般怕生,恋母。

    以怕举办典礼为由,将大婚与春祭合办,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借口。

    太后果然没有怀疑,她闻言点点头,没做太多考虑便一口答应了,刘邦装出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谢道:“孩儿多谢母后。。。”

    目的达到了。

    太后放心了,刘邦也满意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刘邦便请辞出了承乾宫,走出大殿,一阵轻风吹来,刘邦不由打了个冷战。

    不知什么时候,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昨天的事,你没提半个字,言语间尽是试探,我真的是你儿子吗?”

    刘邦转头看着身后这座气势非凡的宫殿,他的眸子里尽是冰冷。

    就在刚才,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他心中仅存的一点温情也彻底破灭了。

    说到底,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亲情这种东西很珍贵,刘邦不想轻易放弃,可是太后如今的做法,却让他心里松口气的同时,也不由悲从中来。

    “也好,既然没有了感情掣肘。以后做起事来就方便多了,只是,老子心里为何这么难过呢?”

    刘邦没有坐马车,也不要任何人跟着。

    一干人等就跟在刘邦身后往回走,王忠知道,自己的主子心情不好,他的心情也变得失落起来。

    他只是一个小太监。

    为了活命才不得已净身进宫,这些年来,他无时不刻都绷紧着神经,小心翼翼。

    太后让他监视皇帝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不敢不从。

    在这宫中,他和其他太监一样,连草都不如。

    有太多的太监,陆陆续续从自己身边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

    为了活命,他也一直按照太后的吩咐去做。

    但自从万岁爷受伤苏醒后,他发现一切都变了。

    原本木讷的主子变得活波开朗,就像开窍了一样,眼睛里多了几分莫名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万岁爷终于像皇帝了。

    然而,这些太后并不知道。

    主子知道自己是太后安插过来的奸细,不仅没杀他,还时常和他说笑,更将自己吃的东西分给他。

    金丝雀。

    天下间,除了万岁爷,也就只有他吃过了,就连那些王公诸侯都没有这个口福,更别提万金难求的仙人酥,万岁爷看都不看就赏给了自己。

    这是何等的恩宠?

    他虽然身份低微,胆子又小,却也知道谁对他好。

    看着刘邦落寞的身影,王忠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后只忠于主子一人,主子让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

    谁要是敢让主子难过,他就是拼了这条性命也要替主子出了那一口恶气。

    (本章完)

第14章 书与字() 
“王忠,准备笔墨,朕要练字。”

    “啊?”

    王忠神情不解,他不明白,刘邦怎么会突然想起练字,明明之前还心情失落,无比惆怅的,一下子就转变过来,让他有点跟不上节奏。

    刘邦看他一脸懵逼奇怪道:“朕没说明白吗?”王忠忙道不是,他偷偷看了刘邦一眼道:“陛下,不去虎眺泉了吗?”

    “去虎眺泉干什么?”刘邦更迷惑了,心道王忠这是怎么了,尽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练字怎么就和泡温泉扯上关系了。

    “陛下心情不好,去虎眺泉泡一泡温泉,解解乏。。。”

    原来是这样,刘邦哦了一声,心中顿时了然。

    想必是自己刚才的情绪让他不安了,这也难怪,察言观色,揣测上意这是太监必备的素质。

    尤其是服侍皇上,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免不了有一天会被杀头问斩。

    刘邦冷冷一笑,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王忠,你真是越来越长进了啊,朕现在心情好了,快去准备纸笔,再磨蹭。。。你今天就别吃饭了。”

    “哎,奴婢这就去。”

    被踹了一脚,王忠经脉通了,气也顺了,就像吃了伟哥一样,高高兴兴地去干活了。

    拿来纸笔,摆好镇纸。

    刘邦凭着仅在孤儿院学过半年的经验,捉好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刘’字。

    王忠在一旁拍手叫好道:“好字啊,陛下,这一个‘则’字笔锋犀利,犹如蛟龙如水一般,当真是大气非凡。”

    嗯?

    刘邦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有些抽搐。

    老子明明写的是个刘字,怎么就成‘则’了?虽说不好看,但也不至于被人认错吧。

    他心中郁闷说道:“这个字果真好吗?”

    王忠重重点头“当然了,当今能写出如此美观的字,怕也就王释之一人了,不,就是书圣王释之,相比陛下也是远远不如。”

    刘邦嘴角扬起,王忠还道是自己拍马屁起了效果,更加眉飞色舞起来,“住嘴,朕写的明明是‘刘’字,怎么就成‘则’了?”

    他再也忍无可忍。

    屁股上被重重踹了一脚,王忠知道自己拍到马蹄了,立刻请罪道:“奴婢有罪。。。”

    “行了,起来吧,朕也没怪你。”

    刘邦叹了口气,他知道,练字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还是得从小培养。

    想起在孤儿院照着字帖练字的日子,刘邦问道:“大渝字写的最好的人都有哪些啊?”

    “回禀陛下,若论书法,当首推王释之,三岁练字,七岁小成,未加冠便已成名。

    三十岁时,他在琅琊溪边顿悟,创出行书一流,深受世人追捧,一卷琅琊提序轰动天下,就连老太师也自愧不如,自此便成了举世无双的书法大家。

    古云,坐地成圣,王释之以书悟道,故而有了书圣的美名。

    朝中百官,天下士子皆欲求一卷书圣真迹而不可得,若谁有幸能得到只字半语,那也是像当传家宝一样,锁在密阁里,不向外人透露半句,深怕有哪个不轨之徒,半夜偷了去。”

    嗯?这么受欢迎?

    看来这个王释之就和前世那些明星一样,是人人崇拜的偶像,粉丝众多,想着,他便随口问道:“他果真这么有名?”

    “那是自然,王释之不仅书法出众,还做得一手好文章,更重要的是,他气质高洁,前年,拓跋珪派来使者,带着重金去请他。

    说他若肯来北秦,不仅赐豪宅田地,还以太师之职供奉,可谁知却碰了一鼻子灰。”

    哦?刘邦来了兴趣。

    王忠继续道:“王释之非但没收礼,甚至连门都没让北秦使者进,他说,吾既生于大渝,便是大渝之臣,岂能因荣华富贵而改投别国。

    说罢便大手一挥写了‘蛮夷之徒焉能学上国之粹’几个字,交给北秦使者,让他们带回国交给北秦的皇帝,据说,拓跋珪气的好几天都没吃饭。”

    嗯,有才华,还忠于国家,是个人才。

    刘邦对他好感大增,不知怎么的,自从刘邦适应了皇帝这一身份后,不管是啥,人也好,东西也罢,他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占有欲。

    总觉得这些都是自己的,别人觊觎,他就很不舒服,是自己本身就潜藏着这种变态的心理,还是说。。。他已经被万恶的封建王朝同化了?

    看王忠一脸兴奋,满眼桃花的样子,刘邦知道,王忠一定也是王释之的粉丝,还是特别铁的那种,怎么说来着,对,脑残粉。

    这种大能放着不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刘邦下定决心,日后有机会定要拜会一番,最好能招揽到宫中。

    万民偶像为自己效力,那滋味,一定很比吃老坛酸菜还爽。

    心中YY了一阵,刘邦回过神来,见王忠还是一脸的敬仰便给了他一个脑镚,清清嗓子道:“除了王释之,在书法上造诣高的还有谁啊?”

    王忠自知失态,整了整神情恭敬道:“回陛下,相柳居士柳慕白,青田先生欧阳奇,还有朝中的户部尚书,林清徐林大人,这三位也都是当世有名的书法大家。”

    前面两个人的名字,刘邦从未听过,但。。。林清徐竟然也是书法家?

    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转念一想,却也正常。

    要想在大渝王朝做官,只有两个途径,要么世袭,也就是爹是官,儿子也能做官,再就是被人举荐。

    被举荐的人写一篇文章,呈交给皇上,皇帝若是觉得满意,就会有人下旨封官。

    一文定乾坤。

    文章的好坏决定前途命运,自然无人敢怠慢,能否写一手好字,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东西。

    朝中官员大多都是被举荐而上位的。

    所以这些人几乎都有很厚的书法底子,其中出现几个书法造诣高的人,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只可惜。。。林清徐那个老乌龟就要出京当郡尉了,不然,让他教自己写字,定是事半功倍。”

    暗道遗憾,刘邦问王忠“宫里面有收藏这些人的字帖吗?朕想描摹一下。”王忠道:“自然是有的,王释之得以成名的‘琅琊提序’,‘秦宫赋’,还有陛下登基时送来的‘云州散记’都在陛下的寝宫里。”

    啊?

    就在这里?刘邦大喜过望道:“不早说,朕怎么从来都不知道?”王忠吞吞吐吐地说道:“陛下不喜字画,所以奴婢。。。”

    这样的事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刘邦心里亮的跟明镜似地,不由暗骂小皇帝白痴,放着真正的宝贝不要,偏偏喜欢腻歪的甜品。

    他不想多说话,叫王忠赶紧搬来。

    很快,王忠就从内殿捧着一摞画卷走了出来,好家伙,这么多?刘邦眼中放光,将那些画卷摆在御桌上一一展开。

    顿时,墨香扑鼻。

    纸质很好,墨迹紧凝,崭新如初,没有丝毫散开滩涂的痕迹。

    “这便是‘琅琊提序’。。。”王忠展开一张字卷,果然,字体飘逸,就连一向不懂书法,敬而远之的刘邦见了,也感觉很舒坦,感觉很美。

    踵武七年,岁在甲子。。。

    刘邦识不全字,只盯着字卷连声道好。

    “这是‘秦宫赋’,‘云州散记’还有柳慕白老先生的‘石潭记’,‘青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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