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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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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上了御道,只一盏茶的功夫刘邦就看到了朱雀大门。

    皇宫里很清静,除了一些值班站岗的侍卫,再就一些负责扫地的太监,宫仆,太后出去的时候带走了很多宫女。

    不用说,这也是仪式的一项要求。

    马车停在养心殿门口,姜义拱手道:“陛下,臣还有公务在身,先行告退。”说着就要离开。

    刘邦道:“姜卿何必如此生分,随朕进殿喝口茶吧。”

    姜义犹豫了一下恭敬道:“谢陛下恩典。”

    领着卫青,姜义两人进了养心殿,刘邦吩咐仆役去端茶,刘邦端坐在御榻上看着眼前两名魁梧的武将道:“坐吧,二位将军不必客气。”

    二人道谢跪坐在地上。

    王忠端来茶水,刘邦接过抿了一口道:“这茶。。。二位将军感觉如何呀?”

    姜义饮了一口道:“陛下,臣是个粗人不懂茶。”

    刘邦点点头问道:“卫卿以为呢?”

    卫青将茶杯凑到鼻前,嗅了嗅,然后轻轻抿了一口,良久他拱手道:“谢陛下馈赠,这茶醇厚鲜爽,应是今年的新茶,茶味苦涩,细品却觉香甜,如果臣猜的不错,应该是上等的普洱。”

    “卫将军果然是个妙人,不懂精通军阵兵法,没想到在茶道一途也是知之甚多啊。”刘邦哈哈大笑,拍着手赞道。

    卫青脸色淡然,没有一丝倨傲之色“家父痴迷此道,臣从小耳濡目染,学了一点皮毛,不值得一提。”

    刘邦摇晃着手中的茶杯笑道:“茶是雅物,好茶道之人品性想必也差不到哪去,世间大才不敢说,贤良忠义应该还算当得。”

    “家父闲云野鹤,素来不问朝堂之事,三年前就已经病逝了。”

    “哦。。。”

    刘邦面无表情,又喝了一口茶“其实,我不是很喜欢普洱,太苦了,朕听说在江南,有一种山茶,虽是野生但冲泡之后,水质清澈,丝毫没有苦味,卿知道这种茶吗?”

    卫青道:“恕臣寡闻,未曾听过如此仙茶?”

    “这样吗?那二位再品品。。。”

    三人坐了许久,盏中茶见底,刘邦抬起头忽然问道:“卫卿守卫金陵,兢兢业业,日夜操劳,是朝廷的功臣,太后没有赏赐你一点吗?”

    卫青脸色一变,抬头看着刘邦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又把头低下,姜义的脸色也有些异样,他性格耿直,但不是傻子,怎么会听不出其中的意思。

    卫青起身跪倒在地“臣不明陛下何意,还请陛下告知”

    刘邦走下御榻,朝王忠使了一个颜色,王忠会意,和左右服侍的太监都退了出去。

    他走到姜义跟前对他说道:“卿之剑可借朕一观?”

    姜义一愣,随即解下自己的佩剑双手捧给刘邦。

    大殿内死寂一片,只能听到两人厚重的呼吸声,刘邦缓缓抽出长剑,雪白的剑身让人有些晃眼。

    这是一把百炼钢打造的好剑,剑刃上的缺口清楚地告诉了观剑之人,这还是一把饮过人血的剑。

    刘邦眼中寒光一闪,一把将剑全抽出来,剑鞘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令人心悸的声音。

    “那种山茶其实是存在的,那其实也不是茶,而是一种药材,名为冰虫草,冬天为虫,夏天为草,有养气补血之功效,朕甚是喜爱。”

    说着他提着剑走到卫青正前方,剑尖斜指,明亮的地板上,剑尖的倒影清晰可见,大殿内的温度瞬间下降了好几度。

    刘邦的声音很轻,似乎是在呢喃自语,姜义听着却不由打了个寒颤。

    “你说的不错,江南的确没有这种东西,冰虫草只有地势极高的苦寒之地才有,采之甚难,数量稀少,与黄金等价,能够用得起这东西的人,无一不是大富大贵之家,卫卿。。。太后,赵王,亦或者其他人就没送你一些吗?”

    卫青的额头渗出豆子一般大的汗珠,滴答滴答落在地面上,他张了张嘴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臣。。。有罪。”

    刘邦将剑拖在地上,慢步转向他的身后,金属与地板摩擦发出的声音甚是恐怖。

    姜义瞪大了眼睛,他看着卫青身旁放着的剑,下意识地动了一下身体,他坐直身躯,脸色严肃,目光一直停留在卫青身上,确切地说,是停在他身边的那柄长剑上。

    “古语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乃大渝天子,坐拥三州两郡之地,治下百姓皆是朕的子民,王侯将相俱是朕的臣子,然。。。无人送朕冰雪草,卫卿。。。你告诉朕,这是为何?”

    卫青沉默了,刘邦又走了两步,地板上,剑尖缓缓提起,气氛一下子就凝固住了。

    “乱臣贼子作祟尔。。。”

    直到刘邦手中的长剑聚过头顶时,卫青才说出这句话,刘邦笑了,姜义也缓缓松了口气,随即,他看向刘邦,目光炯炯有神,漆黑的瞳孔中仿佛有一道闪电划过。

    刘邦拔出配在腰间的天子剑,又看了看姜义的剑,左右手挥动,只听得一声兵器碰撞的声音,随即,一把断剑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反观天子剑,剑刃如初,没有丝毫损坏的痕迹,刘邦满意地点点头,将天子剑插入剑鞘。

    他对姜义说:“将军之剑虽利,但用的时间太久,剑上蒙尘,剑魂已亡,卿可愿换一柄?一柄真正的杀人剑。”

    剑上蒙尘?

    姜义很清楚,自己每天擦拭,从不假手于人,又怎会让它沾上尘埃呢,不过。。。它已经很久没有饮过人血了,心软了,尘埃可不就落下了。

    他单膝跪倒在刘邦面前,重重地磕了一下头,在地板上发出‘砰’的一声“臣,愿为陛下效死。”

    刘邦点点头,转向卫青“卫卿如何?”

    卫青抬头,惨白的脸上全是汗水,他和姜义一样重重地磕了头,随后抽出剑在自己的胳膊上划了一道,鲜血流出,他将血抹在自己的脸上“臣,愿为陛下效死。”

    以血为誓,这是大渝最隆重,也是最神圣的誓言。

    刘邦将手里的断剑放在书桌上,拍拍手,王忠走进来,刘邦道:“去把朕的御剑拿来。”

    王忠跺着碎步,低头进了内堂,不一会儿就捧着两把剑走出来,刘邦拿起其中一把,长剑出鞘,寒光立起。

    这两把剑的来历很大。

    《大渝纪略…高祖本纪》有记载:高祖平生痴于良兵,尤好剑,元德五年,有山人于铜首原下掘出千年陨铁万余斤,献于高祖,帝悦,遂召天下名匠,以地火融之,以幽泉淬之,以猛士之血祭之,三年,成五剑。

    开锋时,有金鸣玉崩之声,天生异象,帝甚爱,收于寝宫,不曾与外人赏之,曾言,此五剑乃朕之御剑,为尚方宝剑,得之者,可行先斩后奏之权。

    刘邦几天前在搜寻字帖的时候,在一个密格里发现了这传说中的‘高祖五御剑’,不能不说,实在是侥幸至极,唯一可惜的是,五把御剑,如今却只剩下了两把。

    其余三把,不知道赐给了谁,没有任何记载。

    与剑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封信,上面只写着‘非有才之人不得赐,非死忠于皇室者不可赐,非生死之地不可赐。’

    能看得出来,这是重宝亦是重恩!

    这是高祖皇帝为了后代巩固皇权,所留下的最后一道保障,得到这把剑的人,不管是谁,都会死死地和皇帝站在一起,永不背叛。

    如此重宝,真是笼络人心最好的东西。

    刘邦叹了口气,将剑入鞘,一把递给姜义,一把递给卫青。

    “此两柄剑,一曰随候,一曰棠溪,是高祖皇帝定鼎天下时,以天外陨铁铸造的五御剑中的两把,也是仅剩下的两把了,卿可知其中蕴含的分量?”

    姜义卫青二人没有推辞,双手接剑,然后又是重重地磕头行礼“愿为陛下效死。”

    没有过多的话,亦没有感天动地的誓言,他们脸上的血已经说明了一切,刘邦抽出天子剑,卷起袖管,剑锋在自己的左臂上划过,白嫩的手臂上顿时流出鲜血。

    刘邦蘸着血在姜义,卫青二人的额头上各抹了一下。

    “从今日起,朕与二卿生死一体。”

    两人浑身颤抖,眼圈发红,刘邦挥了挥手“两位回去吧,此事决不能向外人透露半点,保持常态,等待朕的召唤。”

    诺!

    两人抱拳行礼,然后接过王忠手里的毛巾,擦干了脸上的血渍,转身走出大殿。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刘邦长舒了口气,一瞬间,仿佛抽干了全部的力气,他软软地瘫坐在御榻上。

    恩威并施,这是上位者常用的手段,但他用的实在是不算高明,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今天春祭太后出行,是最好的时机。

    “能做的都做了,成不成。。。只能看老天了啊。”

    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他朝着王忠摆摆手,示意让他出去,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昏睡了过去。

    。。。

    姜义,卫青二人走出养心殿。

    轻风飒飒,春日高悬,照在人身上暖暖的,但两人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卫青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一脸的庆幸,好像刚从地狱中走出一样,姜义虽然没有他这般姿态,但也好不了多少。

    刚才那一幕实在是太吓人了。

    没有人怀疑,卫青只要不说出那句话,下一刻就是首级分离,鲜血四溅。

    姜义压低了声音问卫青“你刚才想没想过。。。”还没等他说完,卫青就点点头,他声音有些嘶哑“的确想过。。。”

    “我明白,那是人在遭遇生死时,本能的反应,不过。。。好在你的手没有动半分,否则。。。我会立刻杀了你。”

    卫青苦笑一声“我也知道,所有人都错看了陛下啊。。。”他感慨了一下,又转头看着姜义“姜兄。。。”

    姜义拱了拱手“卫兄。。。”

    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出了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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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9章 桃夭灼华() 
刘邦一直以为自己早已经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即便他被绑架到了火星,他也只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顶多假惺惺地说一句“再见了,我挚爱的土地。”然后就在火星乐呵呵地生活下去,可能的话,他还会娶一个小绿人当老婆,然后生下一个四不像叫自己爸爸。

    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

    孤独的人不会哭泣,也不会怨天尤人,真正的孤独是即便孑然一身,一无所有亦会开怀大笑,无比洒脱。

    所以,刘邦经常有出家的念头,但考虑到自己一旦当了和尚,不知会有多少高僧会因为羞愧而自尽,他才没有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忘记的。

    刘邦自以为没有牵挂,没有执念,但他错了。

    他睡觉的时候,会梦到高楼大厦,吃饭的时候会想起肯德基,看书的时候会想起手机电脑,寂寞的时候会想起苍老师。

    就是上厕所的时候,他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卫生纸。

    任何事物都有保质期,记忆也不例外。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个多月了,按理说,不适期早就过了,那些前世的记忆会慢慢淡化才对。

    殊不知,穿越综合症竟有加重的兆头。

    他做梦的时候开始流泪,吃饭的时候,嘴角总会抽搐,蹲坑的时候莫名其妙发呆。

    前世的记忆越来越深刻了。

    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癌变,刘邦觉得,到那时,自己有可能会变成一个神经病。

    人们常用‘恍如隔世’这个成语来形容记忆之遥远。但已隔两世的刘邦却觉得,记忆是如此接近,近到比前世还要逼真。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宛若昨日远比恍如隔世更加让人觉得悲伤。

    。。。

    这些天,一直忙着学习权谋诡计的他,闭上眼睛,梦到的竟然不是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场景,而是一个性感的女人。

    虽然看不清她的相貌,但自己与她缠绵时,那种犹如烈火烹身的感觉却无比真实。

    没错,他做春梦了。

    王忠看着一脸淫笑,口水横流的主子,神情有些急躁,现在已经是申时,太后派人来催了好几遍。

    马上就要去参加朝会了,宴请群臣不说,今日还是他大婚的日子,新娘早就已进宫等候多时,如此重要的事情,皇帝是万万不能迟到的啊。

    可见到刘邦睡觉的模样,他就知道,自己的主子一定在做美梦。

    这些天的忙碌,他都看在眼里,好不容易睡个好觉,如果贸然叫醒,他实在是有些不太忍心。

    “陛下。。。”他咬咬牙,还是决定叫醒刘邦。

    “该起了,陛下,娘娘催促好几遍了。”

    美梦正处高潮,刘邦就听见耳边仿佛有一只讨厌的蚊子,在嗡嗡叫唤,他翻了个身,那声音更大了。

    美人不见了,眼前是王忠那张粉白的脸。

    刘邦无名火起,一下子翻坐起来,“啪”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脸上,王忠哭丧着脸“陛下,该去参加朝会了。”

    朝会?对啊,今天是老子成亲的日子。

    刘邦这才清醒过来,他擦了擦口水骂道:“怎么不早点叫我?”王忠捂着脸,显得很委屈“陛下,奴婢看您睡得香,所以没忍心打扰。。。”

    看着他脸上那几道清晰可见的红印,刘邦有些不好意思,他掀开被子,站起来,刚起身就觉得裤裆里凉飕飕的。

    刘邦脸色一红,立刻又把被子捂上了。

    奶奶个腿,遗精了,真丢人。

    以王忠的精明,看到这副情景哪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捂着嘴嗤嗤只笑,口里还念着“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梦会神女,巫山云雨,这是祥瑞啊。”

    梦会神女?

    老子就是做了春梦而已,刘邦颇有些无奈,他瞪着王忠“少废话,还不赶紧给朕找件衣服?”

    “陛下,都准备好了,您赶紧沐浴更衣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这都什么事啊,刘邦暗骂一声,赶紧脱了衣服,跳到浴桶里,草草洗了洗,在王忠的伺候下,穿好衣物。

    和今天早上穿的黑袍不同,这次是皇帝大婚,宴请宾客,以及会见外国使臣时要穿的礼服。

    大红色的袍子精致而又合身,手感柔滑,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做春梦的缘故,他觉得很像女人的身体。

    这种感觉实在是令人愉悦。

    穿好靴子,带上承天冠,镜子中的少年,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端的是英俊潇洒,贵气逼人。

    当然,这是刘邦自恋地吹嘘。

    豪华大马车早就备好了,卫青亲自前来迎驾,刘邦笑道:“辛苦诸位了,咱们这就走吧。”

    “是,陛下。”

    很快,一群人浩浩荡荡出了养心殿,直奔燕回宫。

    天空好像一条大鲤鱼。

    云层很薄但很密集,在夕阳的余晖下如同鱼鳞,泛着红光,那轮已不再灼热的太阳就是鱼眼睛。

    刘邦这样想着,他感觉很有趣。

    大渝新皇宫依山而建,连绵数十里,整齐而又雄伟,黄昏下的宫宇楼阁,飞檐红瓦都被镀上了一层红纱。

    风吹过,挂在檐角下的银铃轻轻作响,由远及近再从近到远,婉转而又神秘,恰巧此时,金陵城敲响了净街鼓,仿佛在迎合这美妙的旋律一般。

    铃声清脆,鼓声悠扬,两种声音交织在肃穆的宫城当中,无比的和谐。

    好一曲太平之音。

    美美的睡了一觉,所有的疲倦一扫而空,坐在舒适的马车里,聆听这古朴的音乐,刘邦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出了天雍门,就能看到整个燕回宫。

    这本是故燕皇宫的主殿,是燕国皇帝办公议政的地方。

    刘跃修建新皇宫时,把这片宫殿圈了进来,并改名为燕回宫,专门作为宫里举办盛大宴会的地点。

    燕回者,春燕回归之意也,代表新生。

    新皇宫地势高,站在天雍门几乎可以俯瞰整个燕回宫阙,道路盘旋往下,一阵风吹过,天上下起了桃花雨。

    刘邦伸出手,夹起一片落在车窗上的花瓣,放在鼻间嗅了嗅,清香怡人。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皇室奢华豪贵的生活简直让人无法想象。

    一切都很美。

    酒足饭饱后,欣赏这样的美景定是一种享受,只是现在。。。“哎。。。”刘邦摸着咕咕叫的肚子不由有些沮丧。

    他将桃花放到口里,嚼一嚼就吞进腹中。

    早上没有进食,连一口水都没喝,折腾了一上午,中午只吃了一些点心,俗话说的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消化快,吃那么一点这不是要人命吗?

    他掀开窗帘问跟在车外的王忠“还有多久才能到?”

    “回万岁爷,穿过太明湖就到了。”

    “你。。。有吃的吗?朕饿了。”

    王忠看看左右,神情有些为难,他小声说道:“陛下,出行时不能吃东西的。。。”刘邦大怒:“废什么话,到底有没有?”

    王忠摇头。

    刘邦在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还敢撒谎?我前天还看见你偷点心,今天没有,怀里那是什么东西?”

    自己的小把戏被人识破,王忠不由涨红了脸,他正打算死不认罪,却看见刘邦那绿油油的眼睛,不由打了个哆嗦,只好把话又吞了回去。

    “万岁爷,奴婢可就这点了,晚宴上,太监是不让进食的。”王忠极不情愿地从怀中掏出一小包东西。

    见有吃的,刘邦哪里还顾得上他说什么,刚抢到手里,忽的寒风起,卫青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王忠身后,手里的钢刀明晃晃的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你这奴才好大的胆子,难道不知道宫里的规矩吗?”

    王忠的脸唰一下就白了,他浑身打着摆子求饶道:“陛下,救我啊。”

    刘邦看了看卫青,又看了看手里的点心笑道:“卫卿不必担心,他不会害朕的。”说着取出一块梨花酥塞进王忠嘴里“让他先吃,这样总可以吧。”

    王忠呜咽着,几乎是将整块梨花酥吞了进去,一把鼻涕一把泪,看着很是可怜。

    “没毒,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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