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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大滑头-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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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劳还发行股票对冲货币,革命者却没有任何对冲手段。其实,革命者的指券政策真的很蠢,发行超量货币,受损失的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他们赖以依靠的资产阶级,只有他们的货币存量最多,而领主的土地通常情况下是不怕通货膨胀的。

第252章 烂摊子() 
刘邦大概没有想到,他的土地政策奠定了此后两千年的社会结构:皇帝是社会最高层,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之下是三公九卿等封建官僚,拿皇帝的钱,逐级管理小农;最底层是万千小农,他们对帝国纳税,用自己的血汗钱养活帝王与封建官僚。

    年轻时刘邦混得相当不怎么样,经常去酒馆赊账,留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期的不良信用记录。至于后来这位皇帝有没有还钱,史书却没有记载。史书只告诉我们:在陈胜吴广的激励下,这位曾经赊酒账的“亭长”从事了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造反。

    造反的成绩很卓着,“楚汉之争”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

    胜利后的刘邦一定很郁闷,战乱极大地损耗了社会财富,史籍有记载的战争死亡人数就在百万以上,项羽在攻入咸阳的时候又一把火烧掉了阿房宫。刘邦登基的时候,堂堂皇帝居然连区区四匹白马都没凑齐,丞相、大将都要坐牛车上朝,社会经济之凋敝可见一斑。

    环顾汉帝国的版图,皇帝突然发现自己说话并不算数。当时全国四十五郡,有三十个郡在齐王韩信、淮南王英布、韩王彭越等十七个异姓王手中。表面上这些异姓王对刘邦也算尊敬,每年都向他缴纳供奉,只不过把铜钱的重量缩水90%。古人给这种钱起了个很形象的名字—“荚钱”,“荚”是一种豆科植物,与浮萍意思相近。

    看着国库里这些破烂的荚钱,刘邦或许意识到自己距离至高无上的皇权还很远,只要有异姓王存在,刘邦就不可能实现“大丈夫当如此”的理想。异姓王都是刀头舔血的暴徒,断然剪除必天下大乱,于是,刘邦想到了一个法子:重申秦帝国的铸币标准,要求帝国臣民使用重十二铢的秦半两。更重要的是,异姓王的三十个郡也必须向朝廷缴纳这种足值的秦半两。

    刘邦所铸秦半两很快就被诸侯回炉,再次铸成了荚钱,人们一旦拿到足值的秦半两也会藏在箱子底。这就是着名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如果良币和劣币同时流通,良币会逐步减少,市面上流通的将都是劣币。

    诸侯依旧向刘邦缴荚钱,货币流通还是一团糟,至于粮食价格,则一飞冲天。汉初,每石粮食从五千钱暴涨到一万五千钱,至于当时的奢侈品—马匹,则上涨到每匹百金以上。

    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实在撑不住了,宣布官方货币减重为三铢,实际上承认了荚钱的合法地位。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详细记载的大通胀,为争夺财富,皇帝和诸侯竞相对货币减重,谁的钱最破,谁在市场上就最有竞争力。

    货币减重无疑会危及帝国经济,但是重建货币信誉的基础是帝国有良好的实体经济。为重建帝国经济,在实行货币减重的同时,刘邦推出了自己的土地政策。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刘邦将秦朝王室公田、官田、池林分给自己的士兵:普通士兵每人大约能获得一百亩土地。

    自从铁器成为普通农具,中国人始终未曾真正有过自己的土地。战国七雄征战不休,嬴政把劳动力都弄去啃砖头,跟着就是楚汉争霸,是个男人都被拉出去当兵了。

    士兵是一柄双刃剑,既然可以与项羽作战,当然也可以吞噬刚刚建立的汉帝国。其实,没有谁天生就是暴力机器,只要有稳定的生活,谁也不愿意靠舞刀弄枪吃饭。

    绝大部分士兵都是普通人,他们只想平静地度过一生。这也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平静的一生需要稳定的收入;在农耕社会,稳定的收入需要一定数量的土地,即使刘邦这样的流氓也向往田园生活。

    赐予士兵土地,士兵也就实现了这个梦想—“百亩之田、五亩之宅”,这是皇帝颁给帝国士兵的最高奖赏。一旦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士兵就成为汉帝国最忠心的扞卫者:谁想打破我的铁饭碗,我是一定会和他拼命的。虽然刘邦弄出来一个大通胀,

    但荚钱毕竟是计重货币,到底值多少钱,大家可以用秤砣衡量货币,对农人的影响不是很大。

    此后,中国封建社会结构始终没有摆脱“皇权—封建官僚—小农”这个三位一体的窠臼。

    刘邦经营数年,在自己的十五个郡,国人再无战争之苦、秦朝酷刑,小农归于稼穑,俨然已经是四海升平。

    刘邦有了底气,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颁《盗铸钱令》,明文禁止诸侯再以荚钱忽悠他。所谓《盗铸钱令》,其实就一条:由皇帝统一全国铸币权,诸侯不得自行铸币。

    遗憾的是,诸侯并未执行刘邦的命令。

    在封国之内,诸侯拥有自己的军队、税收权和官吏任免权,毫无悬念,刘邦的《盗铸钱令》流产了,荚钱依旧风行各地,诸侯也照样拿荚钱忽悠他。

    世界原来远未清静。

    所有人都有可能觊觎帝位,尤其是手握重兵的异姓王。异姓王有独立的封国、独立的经济来源,不用拿薪水,当然也就不用听皇帝的话。楚汉争霸的时候,韩信就要挟刘邦封他为齐王,现在诸王又拿荚钱忽悠刘邦。

    一定要消灭异姓王!

    皇权之下没有任何竞争,也绝不允许有人挑战皇权,所有的规则只有一条:服从。

    达到这个目标的途径可能是经济掠夺,也可能是肉体征服。

    既然经济手段不能让你交出财富,那就从肉体上消灭你!

    战争永远是经济斗争的继续,韩信的命运把这个法则体现得淋漓尽致。

    楚汉争霸之时,谋士蒯通向韩信献计:“以您的贤能和手中的兵力,又拥有燕、齐两国的土地,而楚汉争霸消耗了刘邦、项羽各自的实力,您才是真正的天下之主。

    您要知道,天予弗取,反受其纠。”

    然而,韩信没有造反。果然,反受其纠。

    在刘邦的默许下,韩信在汉高祖十年(公元前197年)被吕雉(汉皇后)和萧何(汉丞相)谋杀。汉室史官为我们留下了审讯蒯通的记录,对蒯通劝韩信造反的建议,韩的回答却是—“大丈夫怎么能因利益而放弃信义!”

    韩信死后,刘邦又击杀了英布、彭越等异姓王,到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

    除长沙王吴臣外,异姓王被全部消灭。

    刘邦,这个出身流氓的皇帝,终于完成了中央集权的梦想。

    既然消灭了异姓王,正常思维应该是仿效秦始皇强化郡县制,但是这位平民皇帝选择了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分封自己的兄弟子侄为王,并与诸王约定,此后非我子孙称王,天下人都可以杀了他。刘邦亲眼目睹了秦帝国的分崩离析,危急时刻无人愿意支撑起破败的帝国。毕竟,官僚靠薪水吃饭,就算贪污的本事很大,也没有理由维护别人的一姓天下。

    如果没有血浓于水的同姓诸侯王,汉帝国将来同样无法应对真正的危机。事实证明,分封刘氏诸王是对的,如果没有刘邦留下来的同姓诸侯,恐怕汉朝早就得跟着皇后吕雉姓“吕”了。

    无论对与不对,一切都与刘邦无缘了。公元前195年,刘邦在平定南诏国叛乱的过程中死去,把这个烂摊子留给了自己的皇后吕雉。

第253章 不幸的女主() 
人们习惯于将刘邦的皇后吕雉称呼为“吕后”,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位临朝称制的太后。

    刘邦刚刚死去,吕雉就收到北部邻居匈奴的一封国书。在国书中,匈奴的单于冒顿轻佻地向吕后求婚:“我虽然是生长在牛马群中的粗人,也曾数次游历(抢劫)中国。

    听说你们的皇帝刚刚死去,你现在成了寡妇,恰好我也是单身,不如我们互通有无吧(嫁给我吧)。”

    面对这封带有羞辱意味的国书,吕雉这位汉帝国的实际统治者只能忍气吞声。她知道,帝国经济根本不能支撑对匈奴的战争。然而,从吕雉开始,仅仅不到一个世纪,破败的汉帝国就一跃变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直接把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匈奴骑兵赶到了西欧,让罗马帝国受尽了欺凌。吕后末年,西汉单个农业劳动力的原粮产量已经突破了三千四百斤,这不但是西欧一千五百年后的劳动生产率,也远高于1978年中国的劳动生产率(二千二百四十斤)。应该说,中西文明争霸就是从汉帝国驱赶匈奴开始的,在第一轮交锋中,西欧完败。西汉帝国究竟是如何一举由弱变强的呢?

    究竟是什么原因赋予了汉帝国击溃匈奴的能力?

    是什么原因让这片原本破败的土地创造了当时世界第一的劳动生产率?

    遗憾的是,我们的史书记述的是帝王将相,至于经济成因,尘封的故纸堆没有告诉我们答案。所幸,除了这些随着时间停滞的古文字,我们还有现代考古学。

    1983年12月,湖北省荆州市出土了一份汉代竹简《二年律令》,意思是吕后称制二年(公元前186年)颁布的法律。这些带着腐土气息的竹简穿越了两千多年的时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史书中从未记载的吕雉。

    吕雉继承发展了刘邦的土地政策,帝国中央政府把授田范围扩大到全体臣民。各级政府先统计刘邦时代得到田地的退役士兵,对未得到土地的人登记造册,长期没有土地的人排名在前。最后,县令根据名册给无地之人授予土地。

    全体国人被划分为六等,最高一级的“侯”可获得田地九十顷,最低级的“庶人”

    可以获得田地一顷,就连犯有轻罪的犯人也能在释放后获得半顷田。

    “侯”与“庶人”,90∶1,看起来贫富差距还是蛮大的。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侯”是战争时代的功臣,整个汉帝国只有一百一十三个“侯”,其他五等中最高级的“大夫”(高官)也只能获得二十五顷田。此后,任何一个王朝“大夫”级官员与普通人的贫富差距都远远超过了25∶1。

    连接官员与庶民的纽带,便是税收。

    吕雉坚决执行了一项前无古人(后有来者)的税收政策—“十五而税一”,换算一下,吕雉时代庶人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为6。6%,而且,没有累进税率。

    《二年律令》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轨迹,秦人以军功授田,刘邦以服兵役为代价授田,只有到了吕雉才真正实现了全国范围的“均田”。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土地私有制度,每一个最普通的庶人都获得了土地,整个社会实现了孟子的“百亩之田、五亩之宅”理想。这是无数先贤追求的大同世界梦想—“耕者有其田”,请注意,我没有说这是“耕者有其田”的雏形,而是实实在在的“耕者有其田”。

    后世,无数帝王都想模仿吕雉“均田”,却无一不铩羽而归。不是吕后比别人更聪明,更不是吕后有多么灵活的手腕,而是因为,汉初之时,从六国贵族到刘邦分封的异姓王都被剪除,旧有的既得利益者已经被消灭殆尽。刚刚建立起来的官僚体系还不成熟,任何官僚都不知道如果不按《二年律令》分配土地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对包括吕雉在内的所有人来说,未来都是一片模糊,所以大家只能按照相对公平的方法平均田地。这种混沌初开的情况在经济学上被称为“模糊面纱”,在“模糊面纱”

    条件下,利益集团不可能剥夺普通人的财富,一旦打破平衡,任何利益集团都可能被称为剥夺者。

    看到辖内的庶人,吕雉知道人民安居乐业才是大权一统的根本;但是每次看到刘邦留下来的同姓王,就如同刘邦看到当年的异姓王一样,这些人让吕雉距离至高无上的皇权同样很遥远。

    授田政策执行了十年后,帝国的财富开始增长,吕雉一定觉得自己可以下手了。

    和刘邦一样,她最初对付同姓王的法子也是改变币制。

    吕后二年(为汉惠帝去世后的第二年。),吕雉下令禁止民间铸荚钱,由朝廷统一铸“八铢钱”,八铢钱模仿秦半两,在货币史上被称为“本秦钱”。吕后规定,荚钱此后在帝国境内不得流通,最要紧的是,诸侯向朝廷纳贡时要缴纳八铢钱。政策的目标是禁止诸侯用荚钱忽悠自己,这样朝廷的收益比较实惠。

    想法是好的,结果是差的。

    废荚钱、缴八铢钱,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诸侯自然很不情愿。吕雉VS同姓王=八铢钱VS荚钱。

    但是很遗憾,关键时刻,匈奴再次拜访汉帝国边境。平时,匈奴只是隔三差五出来抢劫,吕后三年(公元前185年)却“零售改批发”,直接派兵占领了汉帝国的阿阳城。

    吕后可以隐忍匈奴单于对自己的侮辱,却不能坐视帝国领土被侵蚀。因为一旦获得一个稳固的根据地,匈奴骑兵便会一步步纵深进入中原腹地。是年,汉帝国出兵云中,后攻阿阳,一打就是一年,吕雉完全没有精力推行她的货币新政。

    拒匈奴于国门之外,必须有强盛的经济;建设强盛的经济,必须不能有大的战事,让国人能够休养生息。对吕雉来说,这完全是一个悖论。与我们在这里纸上谈兵不同,吕雉必须用实践解决这个悖论。

    吕雉给出的答案是:战争经费全部来源于货币减重。

    吕后三年末,官方铸币从“八铢”改为“五分”。所谓“五分”是“二铢四系”,相当于八铢钱的四分之一多一点,货币贬值接近75%。

    吕后五年(公元前183年),匈奴主力终于退回了大漠。吕雉喘了一口气,第二次动手收拾同姓王,是年,再次下令禁止“铸伪钱”。

    吕雉实在是一个很不幸的女主。

第254章 靠什么() 
吕后五年,帝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南部边境的象、桂林、南海三郡拥立一个叫赵佗的地方官为“南越武帝”。可怜北部边境尚未肃清,又要远征南越,那可是一个瘴气满山、气候暑湿的地方,比对付匈奴一点都不少花钱。

    吕后只好拿出老办法,继续让货币减重。据史书记载,吕后五年,吕雉将铜、锡合铸的“五分钱”改为铜、铅、铁合铸。铅和铁要比锡重很多,铸币含铜量急剧下滑。

    这个时期出土的文物则证明,实际情况比史书记载还要差很多,铸币的重量已经从“三铢钱”变为“一铢钱”,为官方铸币标准八铢钱的三十分之一。

    三年内货币贬值三十倍,如此铸币减重,钱还是钱吗?但是,汉帝国经济没有因为通胀而崩溃。

    因为,吕雉坚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边疆战事最紧张的时候,仍旧维持对小农“十五税一”的政策。所以,这位女强人才穷到不得不实行货币通胀。

    对民生来说,“高税收”、“高通胀”是两难选择,帝国出现危机的时候只能择其一。

    农耕时代,最主要的财富生产手段是种地,普通人对货币的需求量远低于诸侯和封建官僚。大通胀给帝国经济带来的伤害,更多是对工商业和封建统治阶级,对农人而言,如此低的税收才是最重要的。

    尽管中国第一位女主与民生息、轻徭薄赋,然而历史并没有给这位女强人以良机,甚至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刚刚得到土地的农民还未能生产足够的财富,建立一个强盛的帝国仍需要时间……

    盛世铸私钱

    皇帝在自己地盘上大搞各种“减税、劝农”运动,连刘恒自己都亲自跑到地里种庄稼,诸侯如果先落了下风,那皇帝干脆也不用“削藩”了。出于“削藩”的危机感,更出于获得优势经济的动机,诸侯对振兴封国经济的渴盼远甚于皇帝刘恒,很多成绩也是汉郡所无。

    公元前180年,吕雉薨,南诏国随即自去帝号。也是这一年,刘恒登基称帝,是为汉文帝。自此,中国开始了长达五十年的“文景之治”。

    现在,很多人如是说:汉文帝、汉景帝代表了封建中央集权,是地主阶级先进生产力的象征;同姓王搞独立王国,是落后生产力的代表,是腐朽落后势力;“文景之治”中,先进的汉景帝打倒了落后的同姓王吴王刘濞,是先进力量战胜落后势力,具有历史必然性。

    没有这种必然性。

    历史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先进”,也没有绝对的“落后”,所有的“先进”、“落后”都是从今人口中折射出来的。如果刘恒不是当了皇帝,那么他也是诸侯之一,怎么可能因为当了皇帝就突然变得“先进”?

    封建中央和地方封国也不是天然对立的,历代帝王之所以要消灭封国,只有一个原因:只有裂土封王的诸侯才有能力对抗封建帝王,其他,无论是地方封建官僚还是富甲一方的豪门巨室都没有这个能力。

    如果用经济学语言解释会更为明晰:任何一个市场,一旦缺乏竞争就必然缺乏效率;在市场中,无论买方还是卖方,一旦形成垄断,日子就会过得非常舒服。帝王与诸侯,就是垄断与竞争的关系,帝王要想“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就必须消灭所有竞争势力。

    皇帝一定要消灭诸侯,无论是同姓王还是异姓王。

    刘恒成为皇帝时,情况更不乐观,全国改设五十七个郡,四十二个郡在诸侯手中。

    和自己的父亲刘邦一样,他只有十五个郡;不同的是,刘恒这十五个郡的面积更小。

    要想让诸侯听从命令,必须先有强势的经济,有了强势的经济才有可能征服诸侯。

    结果,在经济建设上,汉文帝遇到了诸侯的强势挑战。

    刘恒登基后两年(公元前178年),帝国小农的租税从刘邦、吕后时代的“十五税一”降低到“三十税一”,即个人所得税降低为3。33%;十年之后,刘恒下令帝国十年之内免征“农业税”,“口赋”(人头税)也从一百二十钱降低到四十钱。有人估算,这个时代全体国人的整体税负降低到2%以下。在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低税收环境。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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