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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3年第1期-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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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发已经褪成了橘红色,指甲上留有银色的残痕。他告诉我他叫琦琦。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坐在这里的人的头发都是五颜六色的。 
  菜上齐了,开始吃,有人进进出出,上厕所,打电话,坐在我左边的青岛人留一头长发,戴一副宽边茶色眼镜,经常被人说成像汪峰,我倒觉得像以前的校园诗人。他根本不碰海鲜,据他解释是从小吃得太多了,再吃就要吐了,我则拼命地吃呀吃。琦琦问我平常喜欢什么乐队。中国的我喜欢超级市场。平时看什么书?我说只要带字的就都喜欢看。有一个日本人叫太宰治的,我也喜欢看王尔德的童话故事。我更想生活在童话里。我漫不经心地说。无所谓,我知道对方是一个陌生人。他听得懂听不懂没有关系。 
  我也想生活在童话里。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人和我一样想生活在童话里。他盯着我的眼神眷恋诚恳。 
  这有点儿意思。我想。我觉得真是没劲。 
  你喜欢运动吗?你喜欢做爱吗?他轻松随意地问道,似乎并没有在等待什么答案。 
  我笑了一下,看了一眼四周,他们都在抽烟、喝酒,并没有人在关注我们的谈话。我想当时我也许还嘟囔了一句:太牛逼了!而我有着足够的定力和心机来操纵这一切。这一切令我乐此不疲,这正是年轻的好处和快感。 
  “嘿嘿。” 
  “去我那儿吧。” 
  “……” 
  我叫春树,就是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春树,当然我也看过村上春树的东西,但没有太大兴趣,最喜欢他的一部小说是《挪威的森林》,但我更喜欢The Beatles的《挪威的森林》和伍佰的《挪威的森林》。我今年十六岁,高二,这半学期没上学,因为太烦。我是一名记者。我想当一个作家。这么年轻,多好啊。现在我天天在家呆着,睡觉,幻想,听歌,没有男朋友。 
  All right;我已经做好准备跟琦琦回他的住所。从饭店出来,我的肚子有点疼,刚才吃得有点太多了,这并不太妙,恐怕我的睡梦又要不踏实了。但别的一切都好极了,夜色温柔,梧桐树叶从北京市的黄色街灯斑斑点点漏下来,想来会在我脸上形成金色的小斑点。这种感觉是如此地难以形容,就像在用千金去买令人销魂的一瞬间一样,无法把握啊。她正在为一个粗俗的笑话在笑,有点快乐有点敷衍得像捧场。她就像一个“Groupie”但她的双眼又分明有着别的东西。当她静静地对切说改天再做采访今晚另有事时,他分明看到切眼里射出充满嫉妒及意味深长的复杂目光。 
  我是一名台湾富商的私生子(我知道这多少有点像一出三流港台剧)。我的父亲不要我的母亲了,所以我从小跟着养父养母长大,一直认为自己很幸福,直到十五岁秘密被揭穿的那一天。我恨我的爸爸妈妈,我也恨我的养父养母…… 
  是的;他们不该把这个故事告诉你。不该把承担这个后果的责任抛给你。你只是一个孩子。很脆弱。但是不知道事实你是否会更好受一些?这样是真正的好吗? 
  他回头看着她,她绿色的短发乱糟糟地披在肩上,还戴着一副眼镜,一个卡通化的小孩儿,带着卡通化的神经质。 
  我是一支摇滚乐队的贝司手。我们的乐队在摇滚圈里反响还不错,这多少让我有些安慰。但我其实有着深厚的音乐功底,我六岁就开始弹钢琴,在那支乐队里并不能体现我全部的思想。自从我知道我的父母的事就陷入了沮丧的深渊,他妈的这真像一出三流的港台剧情节。但倒霉的是这居然还是真的,更糟糕的是还发生在我身上。我从来不告诉别人关于我身世的事情。我是水瓶星座。相书里乐观的理性的星座,而且朋友很多,但我反而有点儿多愁善感。我喜欢银蓝色,那是动画片的颜色。仿佛一切都会发生。就像今天一样。我希望生活在童话里。 
  他们一齐回到他的住处,他拿着一瓶大的可乐而她拎着一支棒糖。两个无辜的儿童宝贝。那是他们乐队的居所。是套三居室,看上去还满不错的,客厅有电视,墙上挂着他们画的抽象黑暗的画。他们来到他的房间,点上两根蜡烛。他在水瓶里倒满可乐,拿出烟问:“抽吗?”我点上一支烟,走到窗前。风有些凉,但没有关系,凉一点儿好,正好可以吹拂我内心翻涌的热浪。月亮很白,很大,但我更喜欢上弦月,我把窗帘拉上一点,但还能看到月亮。 
  “你抽大麻吗?”他问我。 
  “NO,我不想碰那些东西。”我说,“关键是我不想让一些无所谓的东西控制我。” 
  和衣躺下,双方都没有脱衣服的迹象,他居然有些紧张,哦,他居然有些紧张。 
  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哦,她居然有些紧张。上帝,她居然有些紧张。 
  他们在一起聊了两个小时,忽然像一对伙伴而不像别的了。他的脑海中忽然升腾起许多互不相干的词:蓝色,火车,轰鸣,田野,迷离,花朵,摇滚乐,比红色更鲜艳,比黑色更黑暗,她是黑夜的女儿,她是诅咒的女儿,她是混合白昼和黑夜的精灵。最终他们陷入了蓝色的海洋,于是他带着绝望的喜悦口吻问道:“你爱我吗?我爱你。”没想到她说:“我爱你。”但她的回答是那么漫不经心,她的小嘴抿得紧紧的。他真的不敢相信她会爱自己,就又问道:“真的吗?”“我爱你。爱是简单的。在这一刻我是爱你的。” 
  他们躺在床上,他盯着她。她无言地抽着烟。 
  “你看过拉斯维加斯的月亮吗?” 
  “没有。” 
  “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我大概八九岁,有一次去了拉斯维加斯,抬起头看到一轮圆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美的月亮,很美。” 
  这个夜晚我一直不困。真的。琦琦困了。他躺着睡了。我拿出书包里的《叶赛宁诗集》给他读诗。我听到他在半睡半醒中喃喃自语:“你在读诗。你在读诗。你这么漂亮,而你在读诗。真可爱。以前没有你这样的人,以后也绝不会再有了。我以后绝不会再遇到一个像你这样的人了。” 
  清晨我一个人吃掉了那支棒糖,原来那是樱桃味的。里面还有泡泡糖。我吹了几个很大的泡泡。琦琦要送我回家,我拒绝了他,一个人回到家,开始睡觉。我恢复了一种平静感。 
   
  故乡 
   
  我回老家了。还有我爸我妈我弟。我吐了一路。 
  我一直在思念我的故乡。无数次。本想写下来。但太多的东西是只能意会的,写下来怕也亵渎了她。 
  这里到处都是山野和小小的、连绵起伏的丘陵,有山,有水,清澈、波光粼粼。我坐在车的后面,敞开的视野。汽车在平坦、干净却曲折的山路上行驶时,速度几乎达到极限。 
  比在高速公路上快多了。我看到瞬间飞过的麦田、玉米地、大豆田,看到不远处绵延的青山,还有树。槐树,还有质朴、温和、严肃而不乏脉脉含情的白杨树。山风吹到脸上竟有一种半边脸麻了的感觉。我情不自禁唱起来:“每一个人都曾渴望成为飞翔的鸟……”“阳光下蜻蜒飞过来,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水彩蜡笔和万花筒,画不出天边那一道彩虹……” 
  我先到我妹妹的村里住了几天。当时我回去时她还没放假,天天清早5点就起床做饭上学。晚上我们就早早上了床聊天。我心里有许多烦心的事。我想为什么妹妹在旁边我还觉得忧愁呢。后来我就跟她说一些我的烦恼,说了七八件,大事还没说呢。比如以后怎样上学、生活等等。我发现和妹妹相比,她要比我单纯多了。后来我们睡着了,我做了好多梦,还有一个梦是关于西X中学的,我记得很清楚,那些梦五颜六色,而且像蛋糕一样有种甜甜的不真实感。反正醒了之后,我既没有难过也没有欣喜。 
  早上我醒了时,妹妹已经上学走了。 
  这次回来我没带什么衣服,在北京的衣服裤子都只能单穿。带了两套英汉、汉英词典,以及几本小说。还有十几盒磁带。我准备天天在炕上呆着,炕上还比较暖和,这里屋里和外面温度差不多,现在屋外又飘起了雪花。 
  几天后我到我姥姥家住。我奶奶也来找我,我在她家吃了饭。她家的电视是原来我们家看剩下给他们的,21英寸彩电。墙上还贴着被烟熏黑了的主席的画像。从我小时候就天天看着的,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摘下来。我都说吃不下了,她还非逼着我多吃点儿。我记得她的院子里种了两株粉红色的杜鹃花,还有开放着橙色的花朵的百合花,每年夏天就会开放,还有那不起眼的太阳花,那五瓣粉红色的花瓣灿烂极了!我记得小时候我特别不喜欢我奶奶,因为那时她和我妈的关系很不好,所以我从小就讨厌她。现在我和她也不怎么说话。她的确是个精细的人,只是对我们小一辈的孩子挺好的,但我从不买她的账。她是一个个子矮小、皮肤很白的小老太太,和我黑瘦、身体不好的爷爷相依为命。 
  我三姑家的院子里还种着一棵石榴树,每年都会开放鲜红色的石榴花,我记得小时候我老到我三姑家找我哥玩,我总是在夏天掐下一大把石榴花染红指甲。我和我哥还老拿面洗了作面胶粘知了,一被我三姑看见就骂我们作践粮食。那真是我小时候最快乐的事了。 
  天是黑乎乎的,星星特别多,简直是灿烂夺目,还能看到银河。这样的夜空在我看来竟然有点恐怖。晚上我住在三姑家,她把我哥的屋腾出来让我睡,被褥之类的全换了。睡得真甜,做了好多栩栩如生的梦,梦中坐火车,似乎去一个海边,但途中看到连绵起伏的高山,山上点点白雪,美极了,宏伟极了! 
  白天里和村里一个朋友到田野里散步,白雪覆盖着小路,麦苗绿油油的,前面是长满青松的南山,回头望是柴草垛,是山村。我们慢慢地走着,看着结了冰的小河。 
  我想起我写过的一段文字:三月,村边的小河融冰了,河边的草地萌绿了,燕子开始飞回来筑巢,几乎每一家早上醒来都会发现自家的屋檐下有几只小燕子在忙忙碌碌的身影。家家户户都激动着,沉醉在这明媚的春光里。 
  我什么都没有想,脑海里空空的。傍晚时分,夕阳是冷清到极点的样子,仁慈地露出五分钟的霞光。我看着光秃秃的树杈和上面的积雪,或许什么都没有想。或许什么都想过了。 
  我和妹妹在舅舅家看从集上花五块钱买回来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不错,居然还能看。马小军笑起来真很70年代。总之现在不会有人有那样的笑容。连相貌都是时间性的,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的容颜。只是常常会出现“不合时宜的人”。白衬衫,小平头,绿军装,真是帅得不得了。 
  市里的电视台新开了一个点歌频道,十块钱一次。很多人点张信哲,有大约百分之二十的人点伍佰和Beyond。还有个别同志点王菲和许美静。最好玩的是等别人选歌的时候,盯着屏幕喊自己喜欢的歌名,比如:“《海阔天空》!《旧日足迹》!《挪威的森林》!《闷》!《雪人》!《谢谢你的爱》!……”运气好的时候真的会成我喜欢的,但运气不好的时候,听到的就是《懂你》和《咱当兵的人了》。就在那段时间我听了许多流行歌。 
  大年初一初二,家家户户放鞭炮,7点多我就给震醒了,别人早就起床了,但我实在太困。三姑、我奶奶、我姥姥都一遍遍地叫我,我的小伙伴也来叫我。三十晚上我是在一个小时候的玩伴家里过的,一共来了十来个人,都是十七八,十八九大小,围着打牌、下棋,吃瓜子,看电视。炕上特别热,简直烫人,我们盖着被,喝着茶水。他们对我简直是体贴得不能再体贴了,我想吃苹果就给我削了皮递到我手里,我想吃瓜子就给我剥瓜子仁。还一块块地给我剥糖,我来者不拒,全都笑着吃掉,早忘了吃糖太多的种种坏处。每次玩完伟波都主动给我送回到我三姑家门口然后看着我进门。在我哥没当兵前他和我哥是好朋友。说实在的这两天我一直是归心似箭,但只要我和他们在一起,总很快乐。想到春节过了就得很快要离开这儿,又挺怀念。那一望无际的田野,冷冷的风和冲天的白杨,都是那么吸引我。这里的冬天,天很蓝很高,阳光变幻莫测,红砖瓦房和路边的野草无不显示出一种坚硬的力度。就像北京的冬天被怀念者怀念一样,这里的冬天也让我在沉默中呼吸。没有什么比田野中清鲜的空气更让我舒服高兴的了。 
  白雪上覆盖着红色的碎纸屑子,家家门口贴着龙飞凤舞的对联。我在几乎每一个童年时的玩伴的家里都看到了挂着的我们在幼儿园时和同班小朋友的合影,我们穿着幼儿园的校服,男孩蓝色,女孩粉色,排成两队站在春天的桃树底下,我被晒得红里发黑的脸,目光执著地望向某个不知名的远方。 
  “嘉芙,你是多大去北京的?”我在邻居海波家串门时他问我。他现在在城里一所中学上高二。听说学习现在挺上进的。 
  “大概九岁的时候吧。”我说。 
  “你是看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才走的吗?”雪红问我。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部在大陆大赚眼泪的港台剧,当时很有名。 
  “她那时还没有。”海波接口说道。 
  我的脸腾地热起来,像发了烧一样辣得燎人。 
  “不,她看了。” 
  “我看了才走的。” 
  “你哭了吗?”雪红问。 
  “哭了。”我说。 
  我记得那时我大概六岁,村里说在大礼堂看电影,我们就一直向那儿赶。走到村头遇到几个人,她们问我们有没有带手绢,因为那时那部影片的广告词是“想看这部电影吗?别忘了带上你的手绢”。我想我肯定得哭。于是我们又回到家里取手绢。到达电影院时已经开场半天了,我好长时间都没有看懂,只记得片中有一个小男孩和那位年轻温柔的女子,可是后来我还是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看这种片子,对我来说,不哭,是不可能的。 
  我出生在山东省的一个农村。我爸爸是一个军人,我九岁来到北京,那时我上小学三年级。 
  我觉得我是最后一代对老家还有感情的。我弟比我小六岁,他每回也挺热衷回老家的,但是我们的目的完全不一样。他俨然一副衣锦还乡的感觉,和我的缅怀童年之类有天壤之别。大大的不一样。他对我们的故乡没有一个直观的感受,他还没懂事就来到北京上幼儿园和小学了,而我在老家呆到小学三年级。我想我还能算得上是一个幸福的人。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有“寄托”的。 
  这次回来我听到的最大的消息就是雪红跟人订婚了。雪红家就住在原来我们家的西头。 
  她还有一个弟弟,特别顽皮,每回一不听话就会叫他爸拎到村口吊着打屁股。小男孩就会发出杀猪般的声音。在我印象里雪红姐姐好像只比我大了那么四五岁,怎么一转眼已经订婚了?我知道和她订婚的那个人就住在邻村李家村,只是个普通的男青年,她原来的老同学。我在她家的坑上问她喜欢那个人吗。 
  我觉得自己问得有点像废话。简直就是废话。雪红姐是那种长得挺好看人又懂事的姑娘。 
  我不喜欢他。我有时候觉得他特傻。雪红微笑着说。 
  然后她又安静地微笑着补充了一句:我谁也不喜欢。 
  她的面容真的是平静且美丽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那张面容是幸福的。 
  她向来这样,从来就没有什么烦心的事。开开心心地活着,顺其自然一步一个脚印。根本不会“红颜多薄命”。 
  也许是我们多操心了。村里的人叹息地说雪红的心气不太高。她们也许认为她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人选,以她的相貌和宜人的性格。可她就是这么心满意足地订婚了,一年或半年后就会嫁给那个她的老同学。 
  这让我想起我的小姨。很简单很俗的故事。一个天生丽质风华正茂的姑娘大学毕业后本来前途无限却嫁给一个不相配的男人。后来又有了孩子。以前读大学时的理想不知去了哪儿。我想无数个白天和夜晚都是我替我的小姨痛心惋惜的。是我小姨带我长大的,在我爸在北京我妈还没有随军的时候是我小姨陪我妈住在一起,给我读故事书给我唱歌给我讲题。那时她上大学,暑假回来用录音机大声放最新的流行歌:“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好像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窗外是她洗好晾着的白床单,院子里是白色的蔷薇花,小姨的头发亮晶晶的,那样飘洒着的美好的青春。 
   
  春树,出版有长篇小说《北京娃娃》,现居北京。 


早熟的苹果好卖
蒋方舟 
  乞丐的养女 
   
  我和胡婷走在放学的路上,总感觉到背后有一股炽热的目光朝我们射来。女性的第六感告诉我:射这束目光的东西一定是个人,而不是其他什么生物。 
  回头一看,却令我眼前一黑:一个三十多岁的乞丐! 
  我发现这个乞丐不一般,穿一身在同业中数一数二干净的牛仔服,有型有款的刺猬头,开朗的笑容,明明是丐帮帮主嘛!我刚准备向这位乞丐叔叔学习“降龙十八掌”,忽然胡婷把我拽住,对着我的耳朵悄声说:“这个乞丐我认识!”我一惊:“你曾经跟他是同事?” 
  胡婷的回答被乞丐的呼喊声盖住:“婷婷!婷婷!” 
  回眸一看,那乞丐捧着一个泡沫饭盒,脸蛋笑成了一朵黑牡丹,向我们追了过来,我以为那饭盒是他讨饭的用具,正准备搜一搜口袋里幸存的瓜子,却看见饭盒里面装着黑黑的、骚骚的不知名的小吃。乞丐叔叔拦住我们,把托在手中的“食物”(称为食物,是抬举这坨东西),往胡婷的脸前不停地拱:“吃吧,吃吧,我刚从垃圾堆里找来的,没被狗啃过,是干净的!”有的路人把骑车的速度放慢,有的干脆停下来,跨在车子上,不走也不动,等着看这场“喂饭秀”,在盛情和压力之下,胡婷只好把手伸向这坨东西,用指甲在边缘掐了一小块。我失职啊,没有尽到朋友的责任,没能拦住胡婷的好奇心。胡婷只吃了一小口,就拉了三天的肚子,临死的时候还在为那坨东西到底是糯米坨还是臭豆腐伤脑筋——不过这是八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胡婷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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