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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3年第1期-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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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医生说:“这个办法好。先派七八个人上去乱打,灭他威风;再上七八个人和他周旋,耗他体力;最后几个人其实才是我们这边最厉害的角色,一鼓作气就解决问题了。” 
  王老师重新兴奋起来,他说:“要得,就这样打。我觉得最后只要一条好汉就能一锤定音。关键是这个人必须严格挑选,才能站好最后一班岗。” 
  符麻子说:“好。我们来想一下,谁配做这个关键人物?把你们晓得的好汉说出来,我们称一下他们的重量,给他们排个座次。” 
   
  二 
   
  吴医生首先推出他的老邻居大馗。 
  我们也认为大馗算一条好汉。他篮球打得特别好。在中央台还没转播过NBA的岁月里,他就会扣篮了,我们当时也不晓得扣篮这个词,我们只说喂球。那时候,不时兴尖叫,爱慕他的女人们嘴唇发抖、全身出汗,还得假装若无其事。如果是现在,全场尖叫不止不说,肯定有女孩昏倒。想想看,他才十八岁,相貌英俊,多少老母牛想吃嫩草,多少少年人要和他争风吃醋啊。他身手矫健,打架也一流,一两句话顶上了,一伙人就骑上自行车,前呼后拥地到郊外打一架,他们身后还有两三百人奔走相告、跟去看热闹,场面壮观得很。在我们的印象中,大馗从来没输过,总是挑战者鼻青脸肿。他出发去参加省队集训时,我们全城的人都为他感到骄傲,可他不会走后门,不久就落选了,我们又为此愤愤不平。他的领队倒是爱才,说依大馗的实力打国家队都可以,就给他指了一条路,要他去巴结一个老女人,那女人关系多。大馗就提了两斤苹果去走后门,紧张得很,话都不会说。人家啥都不要,只要人,关了门就往他身上扑,乱摸。大馗夺门而逃。很多年后,他自己说:“那时年少无知,不晓得陪她睡觉也是走后门的方法。” 
  符麻子坚决反对:“不行。大馗年纪大了,又贪杯,早就不中用了。他不能把好最后一关。” 
   
  李光圈说:“他应该上。他步伐灵活,可以先上去和泰森周旋,耗他体力。” 
  吴医生不服气,就说:“你们又能推荐谁?” 
  李光圈就推荐了黄棒。 
  说起黄棒,我们眼里都闪出一条开手扶拖拉机的厚实身影。他身体太好了,不管多冷的天都只穿一件衬衣,不扣扣子,敞胸露腹。手扶拖拉机开得轰隆轰隆响,气势如虎,碰见急转弯,他飞身而下,双手握紧驾驶杆在路上跑,一溜烟似的就转过弯去不见了。要说黄棒的力气,的确了得,不说他倒拔垂杨柳,只说他玩卡车轮胎,一般人怎样把卡车轮胎弄上车厢里去?都得垫块木板,两三个人用钢钎往上移,气喘吁吁的,有时还滑下来砸断两条腿。黄棒不一样,他走过去,双手握紧钢框,平举起轮胎,稳稳地放上车厢,气都不喘,像端个痰盂。要和他打架,没几个敢说打得赢的。 
  吴医生干笑了两声,嗓子痒,找王老师要口茶喝,才说:“黄棒做正事不专心,想偏方却第一,让他演压轴戏,要演砸。不行不行。” 
  李光圈很生气,大声说:“鸡蛋里挑骨头,没得缺点硬要弄个缺点出来,找些龙门阵来摆。” 
  王老师就说:“莫护短,你的人选就没得缺点了?黄棒确实不行,我教过他,我最有发言权,他从小就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贪吃。” 
  我说:“他身体好,需求量大,贪吃是正常的,跟打泰森有屁关系。” 
  王老师说:“你们不晓得,他和泰森打,就会走神,心想泰森吃过啥好东西才壮得像头牛。冷不防挨一勾拳,下巴都打碎了,往后便倒,大事休矣。” 
  符麻子说:“快莫乱说了,牙齿都笑脱了。依我看,黄棒没长脑壳,只有毛力气,只配第一拨去送死,一阵乱打,灭泰森几分威风就完成任务了。” 
  李光圈说:“这还算个道理。你提个人选,我来挑他毛病。” 
  符麻子卖了几下关子,等我们催他,才慢慢说了个人名:“伯光。”我们都一拍脑门,后悔没先想起他。伯光从来不和人打架,他的声名是建立在一匹狼和一头三百斤的野猪身上的。 
  离城约二三里,有一条老盐贩子山道,如今很少有人走了。大前年夏天,伯光心血来潮,想抄近路回城,一个人走这条羊肠小道。走到百丈沟,天就黑了。百丈沟的路是从绝壁上凿出来的,窄,仅容一人过身。伯光刚走到半山腰,碰见一匹狼。人和狼对峙了一整夜。伯光带着一把铁尖布伞,正对着狼,狼欲往前扑时,他就撑开伞,狼就吓得后退几步。如此斗到天亮,狼退走了。伯光回家以后才喘了一口粗气。众邻居都晓得伯光勇猛,有人就说:“伯光啊,你该和狼打一架,你可以把它打死呀。”伯光恍然大悟,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不行,老子硬是要找到它,把它打死。”伯光就一个人进了山,在老路上等那匹狼。第二天下午,他回来了,狼没打着,扛回来一头三百斤重的野猪。伯光大宴宾客,有六十个邻居吃了他的野猪肉。席间有人说:“伯光,我看这头野猪的头都撞破了,你怎么让它撞死的呢?”伯光就说:“不是撞的,是我打的。”大家都不信,他就扬起右拳给大家看,手都打烂了,有两个指关节露出了骨头。伯光徒手打死三百斤重的野猪的消息立刻传遍全城。 
  吴医生连声感叹,大腿拍得噼叭响:“好汉,好汉,好汉。” 
  王老师也很得意,大声说:“伯光他爸是我们学校的伙食团团长,也是条好汉。” 
  我们都晓得伯光他爸,都喊他团长。团长老早就是这条街上侠骨飘香的人物,他成名于“文化大革命”,老校长被揪出来时,他只是食堂的一个杂工。那次批斗会从早上开到晚上,老校长跪在条凳上,被吐了一身口水。月亮升起来时,黑心的造反派朝他背心一脚,脑壳触动,立仆,昏死了。散会了都没人敢去关心他。只有团长最后站出来,把他背回家,又是灌姜汤又是卡人中,总算把他救活了。二十几个造反派喝了酒,打上门来,要灭团长。团长抄一根扁担和他们打,打赢了。“文革”后,老校长官复原职,伯光他爸就当了伙食团团长。团长刚上任,手脚不干净,食堂里的好肉好油都往自己家里搬。有个吴老师,为人正直,有点憨厚,看不惯,就找老校长反映情况,老校长指着他的鼻尖说:“你他妈的,还要不要工作?老子的救命恩人你也敢告密。”吴老师也是一条汉子,他跳上窗台,大声说:“老子命都不要了,还要工作有屁用啊?”那可是八层楼啊。老校长说:“你慢点慢点,等我回来,再跳也不迟。”说完就出门去把团长带回来了。团长给吴老师下跪,他才从窗台上下来,刚着地,腿一软也跪下了,倒不是他要道歉,是心虚了,想起跳楼就后怕。 
  王老师说:“这个故事很精彩,我一直都想写篇小说,题目就叫团长。” 
  李光圈说:“写。我支持你。你马上就可以当艺术家。要注意啊,一定要写得直接有力,少用形容词,多用动词。” 
  吴医生说:“莫扯远了,泰森还没搞定,又扯艺术。” 
  李光圈说:“扯艺术怎么啦?艺术也是个好话题嘛。” 
  符麻子说:“不准谈艺术,老子听不懂。” 
  王老师哼哼鼻孔说:“没文化。” 
  吴医生说:“最没文化的是泰森。要打赢他,还得依靠没文化的。” 
  符麻子伸出右手,指着李光圈,逼他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才说:“我提的伯光,你们还没下定论呢。” 
  我说:“伯光当然最后把关,没问题。” 
  吴医生说:“我们可以考虑让伯光第一个上,说不定他一人就把泰森打倒了。你们想啊,三百斤重的野猪都打得死,三百斤重的泰森又算个鸡巴鸟。” 
  符麻子一拍脑门,大声说:“还争论个屁,伯光一个人肯定打赢泰森,不用其他人。” 
  我们都笑了。 
   
  三 
   
  符麻子兴奋得使劲拍打双膝,然后跳了起来,两眼放光,大声宣布:“老子发了大财后,一定要摆个擂台,把泰森请过来,让他和伯光大战三百回合,分个高下。” 
  李光圈说:“这个主意好,可以挣很多钱。” 
  王老师说:“他两个打架,全世界都来看,很多洋妞也来捧场。就是摆在珠穆朗玛峰上,人们背着氧气瓶都要往上爬。” 
  这时,一个擦皮鞋的小伙子走过来,刷子敲着小板凳。符麻子就招呼他:“来,给我们擦鞋子,我请客。” 
  王老师:“总共才五块钱,也叫请客?” 
  符麻子说:“你莫冒酸,脚伸直,先给你擦。” 
  王老师就把脚伸直了,小伙子就在他面前坐下来,摆开工具开始干活。 
  李光圈说:“电视里转播的拳击赛,每个回合打完,都有个穿三点的性感女郎举个牌子绕场一圈。” 
  符麻子说:“这个点子好,伯光打泰森,也要选个美女来举牌子。” 
  李光圈鼓掌道:“让全世界见识一下我们街上的性感女郎。” 
  王老师说:“我们先搞一次选美,只有冠军才有资格在擂台赛亮相。” 
  符麻子说:“亮相时不能太保守,一定要她把大腿和肚皮全部亮出来。” 
  吴医生说:“这样就好看了。你们说,这条街上有几个美女呢?” 
  王老师说:“符麻子,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见过各种颜色的美女,心里有个比较,你最有发言权,你说哪个女子最美?” 
  符麻子说:“我没得文化,我看得起的美人,弄上床才实用,真要亮相就不中用了。还是李光圈最有发言权,你才懂美学。” 
  吴医生说:“对。李光圈先说,都说你经常关起门给女孩拍写真集,这街上的美人你心中有数,见过细节,当然是权威。” 
  李光圈破口大骂,然后才说:“造老子的谣,好像老子是个流氓。” 
  吴医生极委屈地轻声说:“都是别个乱说的。你当个选美的评委还是很够格的。” 
   
  李光圈说:“你在医学院混了五年,好歹也是个本科,懂解剖,看别人骨架就晓得肉是怎样的,还是你来选,你选的人才符合科学。” 
  吴医生说:“选美要用美学,科学不得要领。你不先说就让王老师先说。” 
  王老师使劲摇头否定了自己的审美能力。又把话题推给了符麻子。符麻子正伸直腿,朝上挽裤脚,免得擦皮鞋时弄脏裤子。他说:“哪个敢先说嘛?本来没得事,一说出来,你们就要拿老子当笑柄,好像我说的人是我的相好似的。惹一身骚。” 
  李光圈笑嘻嘻说:“说出来嘛,让我们帮你考虑周全一些,看她够不够格做你的二奶。” 
  符麻子说:“放屁。” 
  李光圈打开相机,给符麻子的脚和小伙子的手拍了张特写。边拍边说:“就凭你这双名牌皮鞋就可以迷住好多贪财的女人。” 
  符麻子说:“莫扯远了,你快点选美。” 
  李光圈收起相机,叹了口气说:“都不说,那我就说一个人。依我看,这街上只出过一个美人。”我们都看着他的嘴,他才说:“安娜。” 
  我小时候见过安娜,依稀记得她的倩影。就算“文革”时那么清贫和朴素,仍然挡不住她的光芒四射。特别是她的乳房,呈爆炸状,快要从衣服里滚出来了。年仅十五岁就是方圆五十里内的女王了。追求她的人太多了,小伙子们成年后都很有出息。比如说李光圈,他也是追求者之一,他老爸那架直筒子120照相机正好派上用场,安娜的各种姿势都被他摆布成了照片,连背影都不放过。安娜不喜欢背影,她说:“不准偷看我的屁股。”李光圈就当着她的面,把底片和照片都烧了,发誓不再传播她的屁股。李光圈最终成了这一带名气最大的摄影家。当然他不是糊涂蛋,他最先放弃了追求安娜。按他的说法是,有一天,他和蒋大毛请安娜到国营食堂吃面条。那时好穷啊,只凑够了一碗面条的钱,两人约定好,每人只吃一筷子,剩下的全让安娜吃,他们拿着筷子敲打出革命歌曲的调子,终于等到面条上桌了,好香的汤面,油水和肉沫都飘在表面上。他们直咽口水,还得在安娜面前假装斯文,女士优先嘛,安娜当然先吃。只见她放下筷子,双手捧起面碗,轻启樱桃小嘴,也不吹气,“呼噜”一声,就喝光了油水和肉沫,只剩一碗清汤寡面,让李光圈失望至极。符麻子说:“看她吃面条该是种享受才对,你怎么会想到放弃呢?”李光圈叹了口气才说:“老子顿悟了,安娜是个贪心妇人,不会替别人着想,老子养不起她。”事实上,安娜也看不起本地人,最终是个上海知青靠辛勤劳动占有了她。传说她如今在上海是个大富婆。 
  符麻子说:“说半天等于没说。就算安娜还在这里,让她去给擂台赛举牌子,一身皱纹就把泰森吓死了,还用伯光动手吗?” 
  李光圈说:“你选个美人,不管适不适合在擂台赛上亮相,我们都举双手赞成,不再另觅人选,如何?” 
  符麻子没接话头,而是对擦皮鞋的小伙子说:“兄弟,你帮我们提个人选。” 
  小伙子就说:“我不是选美的料,我给你提个建议,选美人举牌子不一定合适,万一她不大方,好戏就演砸了。还不如选个活蹦乱跳的骚货去出丑。” 
  符麻子说:“好好好,选个骚货。” 
  王老师和吴医生就说:“麻子,你说哪个最骚?” 
  符麻子毫不犹豫地说:“鲁花儿。” 
  小伙子说:“她其实不骚。” 
  符麻子哈哈大笑,指着小伙子说:“傻儿,你是个傻儿,连鲁花儿都不骚,那这世界上就没得骚货了。” 
  小伙子说:“她其实心眼很好。” 
  符麻子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脸上的麻点直抖。他说:“你和鲁花儿是不是有一腿?只有你才替她说好话。” 
  小伙子的脸色越变越难看,紧咬着嘴唇。 
  符麻子说:“脸都红了,肯定有一腿。鲁花儿就是个骚货。你是怎么搞上的?” 
  小伙子把刷子往地上一砸,捏紧了拳头,大声说:“她不是骚货。” 
  符麻子也拉下了脸,挑衅地说:“你他妈的,疯了。想和老子打架。老子偏要说鲁花儿是骚货,老子只要掏点钱就可以日得她长血流。” 
  小伙子大吼一声:“放你妈的屁。”随即从板凳下摸出一把尖刀来,把符麻子扑倒在地,拿尖刀顶住他的颈动脉。符麻子吓得不敢动弹了。王老师的脸,苍白,李光圈的脸,苍白,吴医生的脸,苍白,我的脸是不是苍白的,我不知道,我面前又没得一面镜子。 
  小伙子吼出了他的理由:“鲁花儿是我妹妹。” 
  要是小伙子真把符麻子杀了,我们都得出庭作证。同时可以作证的还有:五六个跑来看热闹的过路人;对面杂货铺的龙二哥和龙二嫂;小西天歌厅前拉客的两个小姐梅儿和玉儿,她俩一直都坐在灯笼下一边剥瓜子一边朝这边打望;二楼上的赵电工也可以作证,他当时正端了盆洗脚水准备朝街面上泼。 
  第二天,李光圈中午就来了,他对我说:“小伙子的刀架在符麻子脖子上时,很有力度,构图也很完美,我本来想抢拍一张照片的,可我没敢动。怕闪光灯一闪,小伙子就像听见信号枪一样,来不及反应,一刀就把人捅死了。哎,都是他妈的泰森惹的祸。” 



同居时代
小 雨 
  星期天下午,苏海上工地了,我一人呆在房子里,无事可做。平日还可以看看书、上上网什么的,今天隔壁的几个小孩吵吵嚷嚷,而其妈妈的叫骂声更是一浪盖一浪,真烦人。我差不多半年没上班了,本来对双休日没什么概念,倒是隔壁家几个小孩让我讨厌起双休日来。幸好这房子是租的,否则长期与儿女成群的潮州人做邻居,真他妈惨。干脆把音响打开,音量调大点儿,让王菲盖过他们。哎,还是来打扫打扫卫生吧,都几天没擦地板了。 
  刚进厨房取下擦布,电话响了,我又返回客厅兼作卧室的单间,拧小音量,拿起听筒。 
  “喂。” 
  “一个人在家?”表妹方园的声音传过来,好像还没睡醒。 
  “嗯,听你的声音好像有点不对头?” 
  “我和陈小锋要分手了。”表妹第一次这样直接地和我提男朋友的事。 
  “不会吧。” 
  “真的。” 
  “为什么?” 
  “出现第三者。” 
  “是你出了问题吧。”我听人说表妹公司的老板对她挺不错,她也因此在公司很傲气。 
  “怎么可能。是他,他跟别人好。”电话那头的声音哽住了。 
  沉默了两秒钟。我接着问:“他现在去哪儿了?” 
  “大清早就走了,说去公司加班,昨晚我们吵了整整一夜。” 
  “什么结果?” 
  “什么结果都没有。” 
  我说:“你——没事就过来呗。” 
  “好吧。”表妹似乎就等着我这句话。 
  挂掉电话,我边擦地板边想象表妹委屈的样子:坐在大巴上,紧锁眉头,盯着窗外,看不到未来。 
  表妹今年快二十四了,来深圳也快四年了。她和陈小锋是大学校友,读书期间两人就好上了,陈小锋比她大两岁,是她一帆风顺的初恋。她来深圳第二年,小锋也过来了,过着同居生活。两人性情相投,感情稳定,每年过年都要拜见对方父母,每次看到表妹不想事地和小锋一起,总容易让人想起无忧无虑的纯真年代。虽说我们同处一座城市,却不常见面,偶尔见一次也只是谈谈老家的亲戚以及最近发现什么好吃的什么漂亮的衣服之类。在我眼里,他们仍然是两个孩子。他们喜欢看凤凰卫视的《你猜你猜你猜猜猜》,喜欢逛商店看里面陈列的各式各样的牛仔,喜欢网上的对战游戏。凡属是下班时间,无论去哪里,两人总是形影不离,连手机也是两人共用一个号码,找到方园就可以找到小锋,找到小锋就可以找到方园。去年小锋回去考研那两个月,表妹倒是常到我这里玩,和小锋是一天一个热线,事无巨细,互相通报。年底她还告诉我,想结婚了。今年春节刚过,两人一同返回深圳,表妹买了个新手机,仍然在朋友的公司做秘书,小锋则重新找了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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