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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眉追击-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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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方两百米处,就在那个拐角上,”查韦斯低声答道。“共有五人,三个睡着了,两个没有睡,其中一个坐在火堆旁边,另一个端着冲锋枪在火堆周围走动。”
    即使在夏季,山区的夜间也有几分凉意。明月当空,远处传来丛林狼的吼叫,不时可听见鹿在树林中穿行的沙沙声。除了远处有飞机飞过外,一点与人有关的声音都没有。清彻的夜空能见度极好,虽然他们每人都配发了夜视镜,但根本用不着戴。山区空气稀薄,头顶上稀疏的星星毫不闪烁,但明亮得如同一盏盏固定的、分散的灯。要是平时,查韦斯一定会注意这美好的夜景,但今夜他们是在执行任务。
    拉米雷斯和班里的其他人都穿着比利时制的四色迷彩服,脸上用油彩(军队里不用化妆品这个词)涂得一块一块的,与周围的环境极为相配,就像威尔斯①笔下的隐身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适应了夜间行动,黑夜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人是白天活动的生物,在白天,人的感官、本能、聪明才智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而在夜间,它们的作用往往小得多,这是生物钟制约的结果。但是在这个班里,人人都经过严格的特殊训练,个个都是夜老虎。人们往往害怕黑夜,即使与大自然密切接触的印第安人也害怕黑夜,他们几乎从不在夜间作战。在夜间,他们的营地周围连岗哨都没有——这就使美国陆军发展了极其有用的作战原则——夜战。点燃篝火,一方面是为了取暖,一方面是为了有亮光好看见东西。但这一来视力范围就缩小到只有几英尺了。如果适应了黑暗环境,人的眼睛是可以看得相当远的。
    “就五个人?”
    “是的。我数过了,长官。”
    拉米雷斯点点头,然后打手势叫两个人前进。又悄悄下达了几道命令以后,他就和另外两个人一齐摸到右边去控制这个营地的制高点。查韦斯返身回去。他的任务是干掉哨兵和在火堆边打瞌睡的那个人。在黑暗中悄悄行动,要比进行观察困难得多。他知道,在黑暗中,人的眼睛比较容易发现移动的物体,而不是静止的物体。每移动一步,他都得十分小心,要防止脚下踩滑或踩断东西而发出响声——人的耳朵灵得很。要是在白天,他的动作看起来一定滑稽可笑。但是要想不被发现,就得付出代价。最难的是,他的移动速度太慢,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耐性都不够,他也不例外。为了克服自己的急躁情绪,他还专门练过呢。他简直是在蹲着往前挪。他端着枪,枪口朝上,随时准备应付不测。他越往前挪就越紧张,所有的感官全都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就像电流通过了全身。他慢慢地向左右两侧转头,目光从不停留在某一个地方。他知道,在夜间,如果老盯着一个东西看,几秒钟以后就看不见它了。
    突然,查韦斯感到有情况,可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他停下来,朝四周看了看,特别注意左侧有什么动静。三十秒钟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这才第一次想到使用夜视镜。算了,免了吧,也许是一只松鼠或是别的夜间觅食的小动物,一定不是人。黑暗中,谁的动作也不可能像轻步兵的这样轻。他暗暗笑了笑,继续往前挪。几分钟后,查韦斯进入一棵老松树后面的位置,呈跪姿隐蔽下来。他打开数字显示手表的表盖,注视着绿色表面上的数字在慢慢接近预定的时间。那个放哨的仍绕着火堆不紧不慢地走着,从不超出三十英尺。他尽量避开火光,以保护夜间的视力,但是来自岩石和松树的反光大大地影响了他的夜视力——他曾两次对着查韦斯的方向看过,但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时间到!
    查韦斯端起MP5,把一发子弹送进了目标的胸部。对方一个踉跄,捂住胸口,惊叫了一声,随即栽倒。查韦斯的枪只发出轻微的金属撞击声,就像一个滚动的小石头碰到另一块小石头时发出的响声,但在这寂静的山区之夜,那声音依然十分清晰。在火堆旁打瞌睡的那位听到了响声,不过没等他完全转过头,就被撂倒了。查韦斯瞄准一个睡着了的,正要开枪,胡利奥·维加的班用机枪的响声惊醒了他们。那三个人还未站起身,就“丧了命”。
    “你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那个“死了的”哨兵问。蜡制的子弹打中胸部本来就疼,加上这是突然袭击,他感到疼得厉害。他站起来时,拉米雷斯和全班其他人都已进入了营地。
    “小伙子,干得很好,”声音从查韦斯身后发出,接着,有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大吃一惊。那人走过他身边,走进营地并对他说了声:“来呀。”
    我的直觉告诉我用不着
    查韦斯的心怦怦直跳,他跟着那人走到篝火边,关上枪上的保险——虽说是蜡弹,打到脸上也会伤着的。
    “应该说这次行动很成功,”那人说,“干掉了五个,对方根本来不及还击。上尉,你的机枪手的警觉差了点。我要是摸过来,那就很容易得手。有一支自动枪声音太响。我本来想再走近点,不过——我想那块岩石你倒是可以利用的。好了,不谈这个了。是我的错。我们不可能老有机会选择地形。你们的接敌策略很不错,接敌动作也很出色。你的这个尖兵不简单,差一点就发现了我。”最后这句话在查韦斯听起来很有些赞赏他的味道。
    “你这家伙是干什么的?”查韦斯轻声问。
    “小伙子,你还在玩玩具枪的时候,我就干上这一行了。而且,我还会欺骗敌人。”他举了举手中的夜视镜。“我小心地择路而行,你一回头,我就静止不动。你听到的是我的呼吸声,你差点就赢了我。我当时想,这下完了,演习要被我搞砸了。哦,我叫克拉克。”他把手伸了过来。
    “我叫查韦斯。”中士握了握他的手。
    “你很棒啊,查韦斯。是我近来见到的最棒的。我特别欣赏你走路的动作,像你这样有耐性的不多。当初我们应该把你调到第三特种作战大队。”这是克拉克对别人的最高评价,他很少这样评价人。
    “那是个什么单位?”
    克拉克掩口一笑。“那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别操这份心了。”
    克拉克走过去看查韦斯“打死”的那两个人。他俩都在揉搓着防弹背心贴近心脏的部位。
    “你枪也打得很准。”
    “我们大家都能做得到。”
    克拉克转身看着查韦斯说:“记住,要是真干,情况就很不一样了。”
    查韦斯听出他话中有话。“那我该怎么办呢,长官?”
    “真干起来就不容易了。”克拉克看见其他人都在往火堆这边走来,就像老师指导高材生一样对他说:“第一,你得把它当成是训练;第二,你得记住不能出差错。你得记住该听哪个方向,因为每一分钟情况都在变化。你的直觉很好,小伙子,要相信自己的直觉,这能救你的命。如果感到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可能就是真的存在什么不对劲的情况了。不要把它与害怕混淆起来。”
    “哦?”
    “真打起来,你可能会有些害怕,查韦斯。我过去就常这样。多想想这是玩真的,慢慢儿你就会习惯的。这对你只会有利,不会有害。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不要以为承认真打起来自己会害怕是什么丢人的事。在印第安人当中,有一半问题都出在怕承认自己害怕。”
    “长官,我们的训练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我还不知道,这事不归我管。”克拉克总算没把自己的怨气流露出来。他们的训练目的一定不完全像他自己想象的那样。里特很可能有什么别的意图。对克拉克来说,最使人烦恼的莫过于顶头上司太精明。
    “不过,你会跟我们一起干的。”
    好精明的小伙子!克拉克想。当然,是他自己提出要到这里来的,但是他意识到,这个要求是里特鼓动他提出的。克拉克是局里干这种事最合适的人选。政府机构里像他这样经验丰富的人不多了,再说,其中大多数人和他一样,年龄都偏大了,不大适合干这种事了。还有什么原因?克拉克不知道。他知道里特干事情总是喜欢保密,特别是当他自认为是高招时。聪明反被聪明误,克拉克想,里特恐怕也不例外。
    “也许是吧,”他有些勉强地承认。他倒不是不愿意跟这些人一起干,而是担心以后可能会出现不得不跟他们一起干的情况。约翰哪约翰,你还能激流勇退吗?
    “结论呢?”雅各布斯局长问。比尔·肖也在场。
    “结论是,是他干的,千真万确,”默里说着伸手去端咖啡。“但是,把这个案子交付审判不妥。这家伙很聪明,而且他的手下都支持他。你只要看看他的档案,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这样说了。他是个好军官。那天我到基层,正好赶上他从一艘失火的渔船上救出船员,他的船帮子上还有烧焦的痕迹,这说明他靠得很近。当然了,与他们单独谈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想问出是谁干的又谈何容易。我看这事不值得劳师动众,更不值得在那位参议员监督下这样做。再说,当地的检察官也不会轻易相信我们的结论。这话我本来不想说,但还是说出来好。布赖特对这件事相当恼火,我把他稳住了。说起来,这个小伙子是很不错的。”
    “为那两个人的辩护怎么样?”雅各布斯问。
    “可能性很小。看来这个案子证据确凿。弹道与莫比尔警方从甲板上找到的子弹相符,是用船上发现的那支枪打的。枪上还留有他们两个人的指纹,这完全是运气。发现子弹的那个地方的血是AB型的,与那人妻子的血型相符。距它三英尺处的毯子上的血迹证实她正来着月经,从混有经血的那两块精斑看,显然是强奸。现在他们正在楼下对取自地毯上的精斑样品进行DNA鉴定。在座的哪一位敢打赌说不是他们的?我们有半打带血迹的指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他们干的。物证很多,足以定他们的罪。”默里的语气很肯定。“而且,化验室那边还有一大半物证没有化验。美国检察官准备强烈要求判处他们死刑,我相信他能够成功。现在就看我们是否同意他们用情报换取从轻发落了。但这又不全是我管的事。”默里说到这里,局长笑了起来。
    “那就把它当作你的事,”雅各布斯命令道。
    “再过个把星期,我们就能知道我们是否需要他们提供的东西。我的直觉告诉我用不着。我们应该能弄清这个受害者是在为谁干——而这个人就是下令杀他的人,不过我们还不清楚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看来这两个家伙也不知道。我认为这两个受指使的杀手是想借此做成一笔交易。我看他们在主子眼里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如果我的判断正确,那么,我们搞不清楚的东西,他俩也不会知道。我想不妨给他们个机会试试,不过我不主张从轻发落。四条人命啊,这还得了!我们有死刑法,依在下之见,可以送他们坐电椅。”
    让这两个杀人犯付出代价
    “你老糊涂了吧?”肖开玩笑说。这是他们内部人之间的一句玩笑话。比尔·肖是联邦调查局里最聪明的人物之一。他曾因破获一些国内恐怖组织而立功成名,而且在完成那项任务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了联邦调查局的情报的收集和分析程序。这位沉默寡言、老谋深算的瘦高个儿不仅是象棋高手,而且还干过实地情报收集工作。他是在进行冷静、合情合理的分析之后,才提出处以死刑的。警察方面几乎全部赞成他的主张。只要到现场看一看罪犯的残忍手段,谁都能理解为什么要处以死刑。
    “检察官已经同意了,丹,”雅各布斯局长对默里说,“再也不能让这两个毒贩去害人了。”
    好像是什么大事似的,默里心想。在他看来,应该要让这两个杀人犯付出代价。因为在游艇上发现藏有大量毒品,政府会援引有关法律条文,说明死刑适用于与毒品有关的谋杀。也许在本案中这样的关系有些牵强,但对这间房子内这三个人却无关紧要。谋杀——残酷而且是有预谋的谋杀——事实俱在,这就够了。但是,如果他们以及联邦亚拉巴马州南方地区检察官告诉电视记者这是一场反毒品斗争,那就成了富有讽刺意味的弥天大谎。
    三十年前,默里在波士顿学院受的是古典式的教育。现在他还能用拉丁语背诵维吉尔Virgil(前70—前19年),古罗马的伟大诗人,史诗《埃涅阿斯纪》是其代表作。《埃涅阿斯纪》的诗句以及西塞罗Cicero(前107—前43年),古罗马政治家,善雄辩。抨击喀提林Catiline(约前108—前62年),古罗马贵族。的文章的开头几段。在希腊文方面他只懂一点文字翻译——对默里来说,外国语言是一回事,不同的字母表又是另一回事——但是,他记得关于九头蛇的传说。那个神秘的怪物至少有七个头。你每砍掉它一个头,它就会长出两个头来。毒品交易就像九头蛇,只是涉及的金额太大,大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大得足够一个单身汉——他们大多数都是单身汉——购买所需的一切。一次交易就足够一个人挥霍一辈子。有许多人就是为了做这么一次买卖而甘愿去冒生命危险。他们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博——哪里还管什么别人的死活?于是,他们就把杀人当儿戏。他们杀死自己的竞争对手,为的是独揽生意。他们把竞争对手的全家斩草除根,为的是五年、十年、二十年后没有人找他们复仇,而且,也是为了威胁别人,这就像几个国家有了核武器之后,都在使用核威慑一样。即使是甘愿拿自己的生命当赌注的人,如果说要他拿自己子女的生命当赌注,他也会犹豫的。
    所以在这件案子上,他们会砍掉九头蛇的两个头。三个月之后,政府会将此案提交联邦地方法院。审理工作可能会需要一个星期。被告方会全力辩护,但只要联邦政府工作人员谨慎利用罪证,他们便会胜诉。被告方一定会千方百计地诋毁海岸警卫队,但是不难发现公诉人早就作出的认定:陪审团会把韦格纳艇长视为英雄,把被告视为社会渣滓。几乎可以肯定,被告方惟一可能采用的辩护策略只会起反作用。下一步,法官得作出恰当的裁决。但是,这是在南方,对联邦法官的要求也只是对司法拿出简单明了的意见。一旦被告被确定有罪,案子就会进入定罪阶段。但是,还因为这是在南方,人们都是读《圣经》的,因而陪审团会听信这种使人恼火的案情:对全家人的谋杀,强奸可能性很大,杀死儿童,以及进行毒品交易。这时,被告会提出反驳,指出船上有一百万美元,主要受害人参与了毒品交易。公诉人会一本正经地发问:有什么证据?难道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参与了吗?陪审团会静静地、冷静地、恭敬地听取法庭辩论,会从法官那里得到指示——而当初告诉他们如何判定被告有罪的正是这位法官。他们会花一段时间进行商议,认真地彻底地进行考虑,作出几天前已经作出的决定,然后向法庭报告:死刑。这时已成了罪犯的被告会被移交联邦监狱押候。该案自然会被上诉,但是由于证据确凿,只要法官在审判程序上无大错误,很可能维持原判。多次的上诉会花去数年时间。人们会从理性出发反对这一判决——默里虽不同意,但却尊重这些观点。最高法院迟早得作出裁决,但是被警察称为最高上司的人知道,尽管早先的判决不妥,然而宪法曾仔细探讨过死刑,而且通过国会所表达出的国民意愿,以及大多数人以明白无误的语言所反映的意见,都已直接授权他们对某些与毒品交易有关的案犯处以死刑。这样,大约经过五年时间,所有的上诉被听取和驳回之后,这两个罪犯就会被绑在椅子上处以电刑。
    对默里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他精明老练,富有经验,更重要的是,他是个警察。从联邦调查局学院毕业时他已成年。当时他认为他和他的同窗——大多数现已退休——能改变这个世界。统计数字显示他们在许多方面确实已经改变了这个世界。但是统计数字太枯燥、太遥远,也不通人情。在默里看来,打击犯罪是长期的、无穷无尽的小规模战斗。受害者遭抢劫、绑架、杀害时往往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被联邦调查局的武士兼牧师们救出的或报仇雪恨的往往也都是单个的人。在这一点上,他的世界观也受到了天主教价值观的熏陶,而且联邦调查局一直是信天主教的爱尔兰裔美国人的天下。也许他还没有能改变这个世界,但是,他已经使许多人免遭杀害,为许多已经死去的人申了冤,报了仇。新的罪犯总是不断产生,但他每次都打了胜仗,而且与以前有所不同,会朝好的方向转化。他不得不相信这一点,他像笃信上帝那样相信:每抓住一个罪犯,很可能就使某个地方的一条生命得救。
    在这个案件中,他又一次发挥了这样的作用。
    但是,这对整个毒品犯罪活动能起多大作用呢?他的新任职务使他不得不采取一种更长远的观点,这是普通特工们只有在下班后饮酒时才会去考虑的观点。默里知道,由于这两个家伙已不能继续行动,九头蛇又长出了两个或更多的头。他的错误在于未能顺藤摸瓜,而其他人却正在这么做。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是通过改变战术把九头蛇杀死的。记得这一事实的一个人就在这间办公室里。默里尚不理解的,在决策层,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也会逐渐改变。
    一个行家来组织秘密行动
    科尔特斯也喜欢这里的景色,尽管这幢建筑位于高山上,空气稍嫌稀薄。他新近投靠的老板知道怎样摆架子才能显出自己的地位。老板的办公桌背对那扇宽大的玻璃窗。这样,隔着这张大办公桌,面朝他的人就很难看清他的面部表情。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派头十足。他动作不多,语言平和。但是科尔特斯很清楚,此人心狠手辣,虽然受过教育,却并不像他自认为的那样经验丰富。然而,费利克斯·科尔特斯知道,这正是他雇他来的原因。所以,这位在莫斯科克格勃中心受过训练的前上校,把目光的焦点调整到窗外狭长山谷里的翠绿景色。他对埃斯科韦多搞的这种目力游戏毫不介意。在与他打交道的人当中,比眼前这位更阴险狡诈的他都见过。
    “嗯?”
    “我已经吸收了两个人,”科尔特斯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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