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过渡时期-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依锶コ苑埂J裘挥邢蟊鹑思业奈蠢炊备灸茄皇钡轿蠢雌牌偶沂岸奘岸蓿毒跎烁小K院槊挡唤雒挥泻糜∠螅颐挥泻昧成:槊凳鞘舻耐В彩俏业耐А4蠹叶季醯檬舯群槊灯粒宕浚砂晌揖褪窍不逗槊担蛭蕖V钡浇裉煳叶越垦薜呐俗苁氢袢恍亩馐俏业闹旅醯恪F┤缢邓」芪液芊乘晌一故歉宰×恕K蛊苹盗宋液褪Ω档拿篮霉叵怠N腋斩允Ω涤械憔窬⒍透恋靡凰俊�

  班主任老师说我不理智,常把心思用歪。他指的是我上课看小说,高考前谈恋爱,而且恋爱又不恋石留,去恋洪玫。简直不可理喻。就该当头棒喝。他现在给我写信还是这样批评我,还叫我吸取教训。班主任老师对我用心良苦,他比我老爸还关心我,而且他年纪又老了,刚评了个特级教师就要病退,所以我不会和他较真。但如果说以前那叫犯错误,我就准备再犯错误。我是指处理师傅和双儿的关系。师傅是个可爱的女人,如果她愿意嫁给我我立马就跟她去办手续,尽管她比我大几岁,这可能会贻人口实。问题是师傅一直对我露出蒙娜丽莎的微笑,此前她的笑也不明朗,害得我惶惑、疲累,老做噩梦,梦里给汽车撞死。因为我老把汽车当做师傅来拥抱。我想就算假以时日,我也未必有机会亲到她的香腮。大概师傅这个年纪的女人都是这副德性,我真是又怕又爱。双儿就不同,她笑起来格格连声,你要亲她的香腮,她还会凑上雪白的脖颈。只要不把她的肚子弄大,你让她干什么都行。我毕竟处在提倡市场经济的时代,急功近利是人的缺点,也是人的特点。何况我还是个乡下佬,乡下佬就爱贪个小便宜。

  如今我的一点好心情也给我老爸弄坏了。好心情不能老保持着,就算人家不来搅和,你自己也会把它搅黄,老保持着就不是好心情,是平常心了。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我心情好的时候就请双儿吃饭,心情不好时就不请。如果她还来噪聒我,我就在电话里说,你得了吧。这样双儿就会在那头哭鼻子,还会说,你没良心。女人说男人没良心实际上就是说男人不道德。说这种话时男女关系至少发展到了床上。对此我也不想讳言。我就被她勾搭上了床。问题是双儿不是处女我还是处男,对此我不太在乎,双儿倒很来劲。她认为我生是她的人,死是她的鬼,不能占了便宜就卖乖,跟她玩沙扬娜拉。而且是不是处男又没法证实。对此侮辱我实在难以忍受。我们乡下人最老实,说话当真。但我也犯不着为这事较真,如今满世界找不到处女了,我还去求证处男,岂不贻笑天下。

  五

  我有时会请师傅吃饭。师傅心情好的时候就会答应我。我们在大排档吃。吃饭时师傅老爱问我跟双儿在一起干什么。这时我就觉得师傅是个普通的女人,她象其他女人一样,有点蠢。有些话不问比问了好,听了只会更难受。可女人偏要问,听过了心里不舒服,就跟你使性子,让你也跟着难受。我对师傅说,不干什么,就数马路。师傅说是吗,然后一个劲喝水。那几天师傅心情不好,她的第一个徒弟给海关清理了门户。就算不出这事,我也不会跟她讲跟双儿的事。那不是什么光彩的经历,可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所以我要把它记下来。那天是周末,我和双儿在酒店里吃饭,喝了点酒,双儿的两颊象涂了胭脂,我则晕晕乎乎的。我老爸滴酒不沾,所以我也没酒量,我喝两杯就把一张钱看成了两张,再喝两杯又把两张钱看成了一张。我们拉扯着在路上走,惹得好多路人斜视。一个巡警想过来干预,看到双儿穿着警服,我又不太象个流氓,就走开了。双儿扶着我进了她的房间,一进门我就哇地一声吐了一地。双儿说,讨厌的家伙。就在厅里脱我的衣服,把我剥得精光,然后把我拖到她的浴缸里,用滚水淋我。她一边用热水淋我一边拿手在我身上来回搓,就象我老爸给死猪褪毛。

  双儿把我搓得红彤彤的,然后她开始脱衣服,她把面衣扔在地上,把内衣扔在马桶盖上。接着她把头发挽到脑后,先拧成麻花,再打了个结。我感到头上热气蒸腾,喊着:着火了着火了。双儿说,别急,救火队来了。那天的情况就是这样。别说我不敢跟师傅讲,我自己想起来都面红耳赤。我长这么大,除了在我妈面前,还没在女人面前光过身子呢。

  小和尚后来肿得象个小水桶。双儿看着血肿的龟头,眼里充满鄙夷。她说,外面强奸妇女的都是些乡下的粗人,你这个乡巴佬连做爱都不会,是第一次吧?真是笑死人。我不觉得有什么好笑,也不觉得第一次很掉价,但因为不会做爱觉得汗颜。小和尚只会一往直前,把双儿顶得嗷嗷直叫,疼得她眼泪直流。双儿说,莽和尚,你想戮穿我吗?小和尚只好暂停深入,但绝无后退的意思。双儿说,抽动呀,抽动。于是我想起了审过的无数部三级以上的小说,那些性描写有很多种动作,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动作就是抽动,可我实在不知道抽动是如何动。双儿终于翻到我身上,然后她的下身开始剧烈的上下运动。我终于明白抽动的具体含义,但深入骨髓的已不是快乐,而是刺疼,因为龟头已经血肿,变成了龟头它爸。然后它就一泻千里。双儿刚有的一点快乐即刻消失。她说,讨厌。

  我后来就想,要是第一次是跟师傅,结果肯定不一样。我绝对不会对师傅那么鲁莽,师傅也会教我,因为她是师傅嘛。

  六

  师傅的首徒收了两千块钱,放了个邮包。收件人出了邮局就去政治部告状。这位同志七十年代就犯过类似的错误,收了人家两百块钱,结果给劳教三年。当年安排劳教人员的政策是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所以他又回到了海关。有人犯了错误,对单位来说就叫出事。如果这事具有轰动效应或者爆了光,就叫出了大事。领导是个文化人,也是个老实人,在他打理的这块旱地上也会出点带“水”的事让他脸上无光,尽管党组还算给面子,大会小会上都避免提及,领导的心情还是欠佳。还有一件烦人事,邮局落井下石,把饭堂给撤了,害得同志们没地方吃饭。为解决吃饭问题,领导带我去找邮局谈判,领导说全单位就我书读得多,还有同学在律师界,该派上用场。我对邮局领导说,你们有义务有责任给海关安排工作、生活和办公的场所,这是《海关法》明文规定的。邮局领导说,是吗?知道了。吃饭问题终于没有解决,我后来对谈判也失去了信心,领导再找我,我就去跟刘老太争茅坑。领导后来终于也放弃了,他说,没饭吃还是件小事,与邮局的关系搞不好才是大事。后来邮局搞了个特快专递,故名思义,特快专递就在于快,而快不快关键在海关,所以邮局主动起了个新饭堂,建了几个茅坑。当然这时我和领导早已不在邮局了,不提也罢。

  没饭堂的日子里,我和师傅就去吃大排档。吃完了大排档,我们就逛马路。有一天,我和师傅在逛马路,有个叫贾四等的人挡住了我的去路。这人穿了双破拖鞋,满头乱发。他是我大学同班同学,本来应该在海南省委宣传部当部长秘书的。我和师傅在大排档请他吃饭,他说海口那乡下地方真寒伧,白天停水,晚上停电,最难受的是没肉吃。他说,肉可是我的命哪。师傅说,那你就吃多点肉。说着拿了双公筷往他碗里夹菜。吃完饭,贾四等说一分钱路费也没有,要赞助。我口袋空空,他就把师傅身上的七百块钱搜走了。他走时说,你朋友不错,气质好,就是看起来显老。然后他就在我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了。后来有个词语叫杀熟,意思就是拿熟人开刀。我在南村的头几年,经常给人当“熟”杀,始作蛹者就是贾四等。


上篇:教学时期——《教学时期》
第三章

  一

  我叫江摄。我原来的名字叫江不二。我后来读金庸的武侠小说,知道有个人叫孙不二。这两个不二有什么关系,我一直想问我老爹,但一直没来得及问。我读初中时就把不二的名字改了,别人说爹娘给的名字不能改,改了会短寿。我不信这个,但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有人要我跟她一起改名。这个人叫洪玫。洪玫原来叫洪英。因为她出生在崇尚英雄的年代,她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希望女儿有个英雄的名字。我父母都是农民,父辈们给后代取名都是些很俗的字眼,譬如树呀华呀根呀一类。父亲给我取的名也不算太俗,我自己把它改俗了。之所以选了个摄字,是因为我到十八岁还不认识它,我一直把这个字读成“扯”,摄影在我的嘴里就是扯影。那时乡里也放些电影。放电影的时候,附近村里的孩子就结群搭伴地跑去看。大家都对电影里的故事感兴趣,就我对故事前面的字幕感兴趣。男主角是谁演的,女主角是谁演的,甚至匪兵甲是谁演的我都知道。头天晚上放了电影,次日我就会在班上炫耀,说导演是谁,摄影是谁。这时洪玫就在旁边笑我,她说,他说扯影啊,他说扯影。那时洪玫是个小茄脸,鼻子软塌塌的,一点也看不出她后来的性感,否则读小学时我就在她脸上留多点口水,免得后来老嫌啃她不够。

  我和洪玫住隔壁村。这并不表明我享受的生活待遇跟她很接近。我常常饿着肚子上学,老妈只让我吃半饱。洪玫有时也会在放学前喊肚饿,那是因为她不愿意吃饭,她是活该。我也是活该,因为家里穷。穷人挨饿也是活该。放学以后,我还要去砍柴或者拾粪。这两样活都是活命的,砍柴是收集燃料,煮饭要用,拾粪是挣工分,也就是挣口粮。我一天能挣到五个工分,相当于半个劳动力。粪的质量不同折算成工分的比率也不一样。最值工分的是人屎,其次是狗屎,再次是猪屎,最不值工分的是牛屎。究其原因,除了物以稀以贵,大概也跟臭的程度有关,越臭对农作物的生长越有利。当时尽管很穷,没什么东西吃,但人总归是比狗吃得好一点,狗又比猪吃得好一点。狗屎比猪屎臭也可能与狗抓耗子有关。那年头狗抓耗子的事特别多。人们说狗抓耗子是多管闲事,我想狗未必比人还无聊,说不定它偷偷把抓到的耗子吃了。那年头狗能吃的东西都给人吃了,狗无东西吃,只好逮着什么吃什么。

  我放学走在路上,两眼常常四处睃巡,看有没有人拉屎,或有没有人拉过屎,用句江湖话说,这叫踩场子。有一天我看到洪玫蹲在一条旱沟里拉屎,赶紧跑回家拿粪箕,来回二十多分钟,她还蹲在那儿拉。原来小丫头尽吃肉,不吃青菜,肠胃里缺纤维,尽是油,所以拉不出屎。最后她拉了粒屎团子,也给我拾到了粪箕里,我总不能白等呀。第二天她就跑去找校长告状,说我耍流氓。

  校长长了副驴脸,他的嘴就象只粪箕。他让我站在他面前交待问题,让洪玫去给他买蕃茄,也就是西红柿。洪玫买回来两个西红柿,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校长用作业纸擦了,大口吃。我那时还没吃过西红柿,那天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洋玩意儿。我看着校长吃,口水忍不住流到了下巴。校长说,恶心。顺手摔了我一耳光。

  第二年队里就开始种西红柿,也不知是天旱还是虫咬,总之是长不大,还没红,就给摘了下来,和其他菜一起放在稻场上给人分。我想起校长吃西红柿的事,就对分菜的叔公说,我要西红柿,别的菜不够分就不要了。结果我就捧着十来个鸡蛋大的西红柿回了家。晚上我就给老妈拿着棒槌追得满村子乱跑。她说,败家子,好好的青菜不要,瓜不要,要几个青头寡面的烂蕃茄,蕃茄能当饭吃吗?

  我当然知道蕃茄不能当饭吃,但蕃茄能解馋。我拿两只蕃茄解了馋,叔公就不给老妈换其他菜了,气得老妈哭了几天。

  二

  老妈对洪玫一向没有好感。她们第一次见面就闹对抗。那天我跟小伙伴们玩把戏,把心给玩到哪个深山野岭里了,回到家里烧火做饭,我还在想着外面的把戏,双手只知道往灶里送柴火,两眼盯着火光发怔。老妈收工回来,揭开锅盖的时候,锅里冒出一股黑烟,呛得老妈直咳嗽。我站起来一看,铁锅已经烧成红色,而且裂开了七八道痕。原来空锅烧了一个钟头。我知道有一顿好打,撒腿就往外跑。老妈拿着条帚追着我的屁股打。我一路瞎跑,跑到隔壁村,跑过了洪玫家门口。洪玫拦住了老妈,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老妈说,不准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老妈在火头上,不仅要打儿子,还要打这多事的小丫头。小丫头不怕事,她对老妈说,你敢打我,我叫我爸抓你,我爸是公安局长,我妈也能管你,我妈是妇女主任。老妈说,哎呀,好大的官呀,我怕,我怕。尽管老妈一脸嘲讽的表情,她心里还是怕的。老百姓就怕政府的人,我老妈在家里可以闹得天翻地覆,但政府的人一来,她就变得很乖。老妈扬了扬手里的条帚,冲着我喊,乖儿子,你跑吧,跑远一点,最好跑得回不了家。说完就拖着条帚往家走。我知道老妈喊反话,她是怕我跑迷了路。

  洪玫这小丫头一直比我有出息。她敢对我老妈说打人犯法,这个道理我一直不懂。她有个好爸好妈,从小就比我优越。譬如她每周都要进一次城,我直到上初中才由伯母带着去看姑妈,才算路过了县城;又譬如我上初中还得打赤脚,洪玫每天换一双鞋;再譬如洪玫每周都会有一本新书,我除了课本,没买过半本书。当然这最后一个譬如我比较喜欢,我可以从洪玫那儿借书看,而且迷上了书,也就是迷上了小说。大概是这类譬如太多的缘故,老妈觉得养不起这么高贵的媳妇,无论是高中还是初中,我带洪玫回家,老妈从不给她好脸色。我家算是穷人中的穷人,平时吃饭也就是青菜、萝卜,那时吃肉要凭票,豆腐又比肉还贵,所以连豆腐都难得吃到,家里来了客人也就打两个鸡蛋。洪玫来了,连青菜萝卜都没得吃,就臭咸菜。老妈是故意恶心她,让她知难而退。洪玫大鱼大肉吃惯了,在家都挑点青菜吃,她最馋的就是咸菜,咸菜就象她的命。她爸她妈是干部,懂点文化知识,知道咸菜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不让她吃。这就叫想吃的没得吃,不想吃的偏要你吃,据说上帝制定的游戏规则历来如此。

  与其说洪玫跟我回家是与我有早恋倾向,还不如说我家的臭咸菜更具吸引力。她咸菜就白饭要吃两大碗,吃得肚满肠圆,吃得我老爸老妈傻了眼。这种吃法只有在我走亲戚时才会出现,在亲戚家没人限制我的饭量,又都是好菜,我每每吃到两眼翻白还不想放碗。老妈老爸很迷惑,私下里嘀咕道:富人家的孩子也吃不饱?

  石留来家里老妈就特喜欢。石留第一次是跟洪玫一起来的。老妈一看到这女娃就欢喜,偷偷把她拉到一边,问家里有些什么人,都在干什么。石留说,有父母,在家里种田,有个弟弟,在读小学。老妈一听愈加欢喜,她特地叫人去集市买了豆腐,还称了半斤猪耳朵。席上不停给石留夹菜,对洪玫睬都不睬一下。这种鲜明对比让石留很不好意思,她脸红到了脖子。洪玫在桌上也手足无措,她一双筷子不知往哪儿伸。因为老妈只顾着石留,忽略了恶心洪玫的传统游戏,忘了上咸菜。洪玫就象丢了命,一双筷子东戳戳,西插插,最后就吃了两片猪耳朵,吃了半碗饭。临走老妈又温了两个熟鸡蛋,偷偷塞进石留的口袋里,并嘱咐她过几天再来家里吃饭,老妈还强调说,你自个儿来,不要带洪玫。石留又闹了个大红脸。

  三

  前面已经讲过,我上初中时还得打赤脚。并不是我没有鞋穿,我老妈每年都要给我做几双鞋,但大热天穿一双布鞋实在不是一件快乐的事,赤脚在路上走倒是件很开心的事。对于农家孩子来说,离开床就是两件事:干活和玩把戏,这两件事都是很要命的,穿双鞋子不仅浪费还很累赘。大家都习惯光着脚丫子在田头村里走来走去。如今我在大城市工作,每天都要衣着光鲜的上班,除了大热天在家里可以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其他时候要是光着脚丫子就会给人当成精神病。如今我想穿什么样的鞋就可以去买,就算我不买,单位也会给我发,每年都会发两双。但读初中的时候要穿一双买来的鞋可算是天方夜谭了。我长到十几岁还没穿过买来的鞋呢。

  有一天我在坡地上捡麦子,发现一双塑料凉鞋,捡起来一看,一只完好,一只底断了。我把这双鞋子捡回家,用钉子和车胎皮把断底连接上。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上出自工厂的鞋子。可穿上这双鞋子也就是穿上鞋子而已,实在并无什么乐趣可言。我还是习惯于光着脚丫子听课,所以下课时找不到断底的鞋子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我不可能穿一只鞋子离开教室,而另一只鞋子真的已经找不到了,我把满教室都找遍了。我只能光着脚走路了。我离开教室的时候,有个人把我堵在走廊里,他说,穷巴佬,你不是穿着拖鞋来的吗?这人是某个教师的儿子,他跟我同桌,曾用钢尺砍裂了我的大拇指。我当时真想对他大打出手,但我忍住了,我还忍住了剧烈的疼痛,不让眼泪流下来。我知道是这人在作弄我,他还想恶心我,我偏不给他机会。我用一种很鄙视的目光看着他,然后绕开他。

  我知道全学校就我打赤脚,这当然是件很不礼貌的事,但并不是件很可耻的事。这时我发现洪玫和石留站在台阶上,正看着我,她们脸上是一种很怪异的表情。那只断鞋正吊在她们头顶的电线上。我实在忍无可忍,但我还是忍住了。我知道旋转身一出拳就可以打他个狗血喷头,让他血污满面哭哭啼啼去找他老爹告状。这样做的后果并不好,有个同学就这样做过,结果是他老爸扛了一袋优质米去镇上卖了,买了几大包补品提着,低三下四去找某老师陪罪。我老爹苦拔苦挣供我读书,天天向些不相干的人低声下气,我不能让他在这种事上向人低头。我光着脚丫子从我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身边走过去。

  那天我在田野里走了很长时间,走到两只脚发软我才回家。到家门口就发现洪玫和石留坐在门口的竹床上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