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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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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李郎家居何处,如此着急返回!”郑丽琬并没有放过有点出神的他,接着问道。

    “在下家居永乐坊”李志成快哭了,这真把自己当晚辈查户口怎么的,你的高冷女神范儿呢,咋就变成好奇宝宝了呢。

    “那应该入朝为官了吧!”

    “在下才疏学浅,并没有入仕的打算”李志成算是明白了,她的确是高冷型美女,一看就不会跟年轻男子聊天,虽然声音挺好听的,语气态度也不错,但是提的问题也太硬梆梆的,她这些问题要是改编成街头大妈版本就是,吆,已经这么大了,上大学了没?呀,已经毕业了,真有出息,再哪里高就啊,啊,没上班啊……看这感觉,这表情多到位,接下来该问有对象了没!

    “李郎应已成家了吧?”真是被自己给猜对了。

    “我已成家,妻子是京兆杜家,暂时还没孩子,我大体情况是这些,不知郑娘子还想知道啥,在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直接把她接下来可能要问的,一股脑的全说了出来,感觉就这么一问一答气氛总是怪怪的。

    “好像没有了”郑丽琬不禁莞尔,本来双方间陌生人般的疏离感,被他这么一打岔,好像陡然间拉近了不少。

    (本章完)

第22章 命运() 
“峨眉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样就对了,出来赏花灯的,郑娘子就该开开心的,何必成为失落的那一个。”李志成劝慰道,要知道节假日该多难得,以前一到节假日出去旅游,那个坑啊,只看人头来,不见风光色,但是人们总是热情不减,一年坑一遍,我犹热情如初恋。

    所谓旅游,不是看风景的,而是释放心情的,俗话说的好,见别人比自己倒霉就会心情莫名的好,如果看到黑压压的倒霉蛋,那个叠加的好心情直接爆棚了,每年节假日总是跑景区就是看倒霉鬼的,人越多那个心情就越好,虽然有点变态,但是这真的能保持良好的心态。

    就如李志成自己所说的,别人在看风景,我把看风景的人作为风景,这位大姐出来散心而已,搞的自己还惆怅百转了的,让自己独独成为那个失意的人又何必呢。

    “谢谢李郎的开导,丽琬在此拜谢了,不过刚刚那首诗好特别,虽然没有工整格律,但给人一种意境深远之感,不过好像只有下阙的抒情,少了上阙的写景吧,不知李朗是否把他续上”

    “诗只是小道尔,只是行酒寻乐之用罢了”世家子弟就是这么牛,这是词,自己只是随口拿来劝慰于她,可没想跟她开始讨论什么诗起来了,自己东拼西凑两句还成,但是说多了准露馅不可。

    “李郎好像对诗文很不屑?”出口就有锦绣文章的家伙,看不上一般的所谓诗文才子那也情有可原,此时李志成在她心中地位忽然拔高了不少,真有一副才高八斗的气度,不过接下来的话让她差点一口气喘不过来。

    “我虽不太善长诗文,但是也没有看不起之意”李志成好不在意的说道。

    这话说的,郑丽琬都满脸冒黑线了,诗为文之首,所有文人士子无不善长诗文墨画,就凭你刚刚随便的几句劝慰之话,还有谁有资格说你不行?当然了,她也只当是李志成的谦逊之言,并不当真,就是诗仙当面,也会说我其实不怎么会些诗,只是随便写写,哪想到你们这么的看的起,这就是装逼式谦虚。

    看她依然不信,李志成真诚的道:“我是说真的,一个人的精力有限,致力于骈文丽句专研的人,还有多少精力去关注其他”这道真是肺腑之言,那些有名的诗人,说白了都不是人生的赢家,他们只是学者型的文人,做官不行,为人自傲,这类人除了在自己诗文上有所成就,其他事情上都不咋的,甚至是搞的一塌糊涂,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丽琬受教了,原来李郎心中有大抱负,不愿在诗文一途上浪费精力”

    总觉得她误会了什么,跟聪明人说话就这一点不好,容易跳行,过度解读你话中之意,“郑娘子误会了,志成只是一凡人,只想在这梦世大唐游历一番就不枉此生了,还真没什么大的抱负,让你见笑了,时辰不早了,在此别过了”

    走下阁楼的李志成浑然一震,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道:“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过一天,把自己活的快快乐乐比什么都重要。”

    说完此话,李志成告辞离开,不得不走啊,才女再追问下去自己就要穷于应付了,走下阁楼,接过下人递过来的自己坐骑缰绳,翻身上马,现在自己骑术不错了,自然不会再出现啥低级失误,轻抖缰绳……让它慢慢的走着,驰马狂奔这当然是不可能,自己的驾驶技术不过关,二来容易超速,被抓就不好了。

    坐在马背上的李志成还在想着刚刚见到的那位女子,他总算想起来她到底是谁,李二的“情人”,当然这是后世人强加给她的头衔,那些编剧根据她的故事杜撰的一则爱情故事而已。

    真实的情况是她是否见过李二都难说,这事还要从贞观二年说起,李二看上了郑士女,聘为充华。

    人家郑家说了,我家女儿许配给了陆家,不能入宫,根据古代风俗,有了婚约就相当于嫁人了,你皇帝总不能抢别人老婆吧,这事情就有点复杂了,全体大臣都说竟然已经册封礼已成,礼不废,应该迎娶她入宫,不过魏徵和李二的一番奏对让此时作罢。

    史书这玩意是可信可不信的东西,毕竟是人写的,带上个人感情观感很正常,这段也是如此,赞扬帝王正大伟光,没什么意思的。

    不过李志成以前对这些就保持怀疑的,现在来到了大唐,清晰的感受到大唐的政治气候,就笃定这事情背后有大隐情。

    那时的郑丽琬只是个小萝莉,地球人都知道李二是爱人妻,对于萝莉是无爱的,则天大帝那种有才有貌小萝莉放在眼前十多年都不得宠充分说明问题了。

    所以说李二看上她才华容貌这一说有点不成立,漂亮女人都收入后宫这是皇帝的专利,还能马马虎虎是个理由,但皇家册封这么严肃的大事都是祖宗十八代都查的清清楚楚,这事怎么会搞出乌龙来的,这是很不合情理的。

    那么问题很可能出在郑家身上,他们不愿把女儿嫁给皇家,紧急炮制出一个未婚夫出来,五大世家不愿把女儿嫁给皇族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二百年后的郑覃为了不让自己孙女成为大唐太子妃,直接把孙女许给一个九品小官,这就说明了世家对李氏皇族的态度了。

    要知道,贞观二年是什么时候,在内,干掉自己亲兄弟,逼老爹退了位……李二败人品的事情全都干全套了,威望降到了最低点,在外,突厥扣边,边关告急。所以他急需要支持,所以他想娶郑丽琬的目的也应该在此了,和世家门阀联姻,得到世家门阀士族集团的支持,这也是朝廷所有人一直叫好的原因。

    可是郑家很反感这种事情,强娶了只会引起世家门阀士族集团更加的反感,这不是李二想看到了,所以魏徵在朝廷上下一片叫好声中出马了,大声的反对此时,给了李二下台阶的理由,这两人就是个唱双簧的。

    大世家门阀就是这么牛,找个理由就可以抗圣旨不遵,虽然没提郑家家势,只说郑丽琬的父亲是隋的一名小官。不过当时给她入后宫的职务充分说明郑家的权势,一上来就是二品,则天大帝那个国公之女的身份,刚入宫只给五品才人。

    入宫女子一开始评定等级,主要还是看娘家的地位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郑丽琬身后的家势不一般了。

    这就是家族政治,强大的家族对抗皇权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吃醋轶事不就是对抗李二皇权圣旨的嘛。

    喝醋在李志成看来,就是李二又一次找下台阶而已,醋这个时代贵族之家很常见,是厨房常见的调味品,你丫的拿个醋骗的了谁,实际意思是你把这醋假装毒药给喝了,我也有面子了,给你收回成命。

    来到这个世界李志成找到一件乐趣,那就是能验证史书写的太假太搞笑地方,毕竟像司马迁那种完全实事求是的史学家还是很罕见的,所以这个世界也只有一本《史记》。

    郑丽琬虽然逃过了入宫的命运,但是嫁入陆家是无法避免的,再不嫁就是欺君之罪了,那位陆爽就更倒霉了,上蹿下跳死不承认自己和郑家有婚约,可惜小人物叫的再大声也没人听。

    平白天上掉一个女神给他,还必须得接住,不接住就是欺君之罪,死啦死啦地,丫的,接住了就是抢皇帝女人大帽子戴头上了,这生活还真是每天都处在水生火热之中煎熬啊,看郑丽琬一脸深闺怨妇样儿,可想而知这日子过得还真不咋的。

    他们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不过不知道怎么的,李志成一想到那个天资聪慧,犹如仙女一样人儿的遭遇,莫名的……想笑,好吧,这只是自己小人物的阴暗心理在作怪,看着高高在上的女神跌落凡尘的样儿,就有莫名的喜感,此时她想赋诗一首啊。

    丽琬拒临宫,雪花帝王城。

    才女初啼鸣,失落入闺梦。

    志成落凡尘,梦世大唐游。

    少年噎无声,豪情潜无踪。

    李志成笑了,笑的眼泪都流了下来,自己真的是困在这个该死的年代,要默默的过完这一生,那些远在后世某个时空中的亲人们,并不知自己还活着。

    郑丽琬之所以找他聊天,大概发现了他们两人是同一类人,他们并不想处在自己现在这样的位置,但是命运生生的改变了他们本该有的轨迹,不得不接受目前的生活。

    PS:终于有封面了,不过和本书有点不符,切凑合吧,有总比没有强,没收藏,没推荐,没点击,咱这快成三无之书,动力不足啊,需要大家支持啊。

    (本章完)

第23章 子女问题() 
当李志成赶到家的时候,一进入内宅的大门小七就提着灯笼迎了上来,这让他心中暖暖的。

    “你怎么待在这里,外边天这么冷,冻着了怎么办”他嘴上虽然说着斥责的话,但是手上却不慢,连忙接过她手中灯笼,一手拉着她冻的有点冰凉的小手。

    “夫君你哭了,眼睛红红的”小七不愧是熟悉的他的人,自己的任何变化都讨不她的火眼金睛啊。

    “为夫怎么会哭呢,是外边天冷,骑马风吹眼中不舒服才这样的,对,是冻的”李志成不容质疑的道。

    牵着她冰凉的小手,李志成的心中暖洋洋的,在这个陌生的封建时代中,自己有个安乐的所在,有人为你留一扇门,点燃一盏灯笼等待你的归来,这是莫大的幸福,管他李二抄谁的家,抢谁的老婆,自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足够,那些大人物事情关自己屁事,李志成不由的握紧了小七的手,就如同溺水的人握着了最后一根稻草般,不愿意放手……

    天色刚有一丝发白,李志成就起来了,不是她有多么的勤快,而是被屋子里的碳气给熏的无法入睡。炭盆烧了半宿,没给屋子带来多少热气,却给房中带来了不少煤气,头都有点昏昏沉沉的。

    昨天晚上他是留宿在小七的房间里的,一是回来的有点晚,不愿打扰了如玉的休息,二嘛,算是对小七的奖赏了,听听,和女人同房是睡觉是奖赏,这他娘的日子过得还真是腐败啊。当然了为了遵守诺言,她们之间没有发生点什么。

    讲真,小七已经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虽然还有点青涩,但是也有女人的样儿了,抱着她睡觉这才是男人该干的事儿,抱着如玉那样的小萝莉,总让人心里觉得怪怪的。

    现在才有点理解李二为啥有熟女的爱好了,一大叔抱着小萝莉,总有点抱着女儿的感觉,能有屁的兴致,要知道这个时代的所谓熟女,实际上基本都是二十多岁左右而已。

    自己起身吵醒她,她也想起身,不过被她按了回去,让她多睡一会儿,她这年纪,正是长身体嗜睡的年龄,该多睡会儿。

    他沿着花园慢跑了几圈,打了一会拳,热了热身,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这个时代更是病不起,虽然后世同样病不起,但是只要不是绝症,病了最多要了自己的积蓄,而这个时代病了可是要命的。大概是心情好的原因,一套拳练的毫无生涩之感,流畅自然,浑然天成,收拳定式,轻舒了一口浊气。

    “阿郎拳法虎虎生风,大开大合,威势绝伦,小的在一旁被压的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一旁伺候的佣人三子连忙上前阿谀奉承道。

    “滚你的,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谁他娘能把太极拳练的虎虎生风,大开大合那才是真的人才。

    三子也算是跟着自己的“老人”,这才敢半真半假的调笑,三子这名字顾名思义就是行三的意思,这个时代名字挺有意思的,大多数都是按照排序来的,全都是一二三四这样的,最多贵族之家和有钱人还知道给孩子再取个大名,平时亲近的叫的时候加个郎。一般人家这样的名字就是终生制的了。要是跑大街喊出广播体操的口令来,回头率绝对是百分百,大家都以为是在喊自己呢。

    三子作为主人近身的奴仆,自然姓李的,他的全名是李三,能跟主家姓的仆人自然是家族的核心,他们的来源主要是世代服侍家住的后人和家族有血缘关系的后人。

    而三子就是后者,他实际上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远房同族兄弟,这就是封建时代的森严等级制度,有人注定成为主人,有人只能成为奴仆。

    这是一种很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却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任何的不适,这就是所谓的嫡庶之别。

    庶子没有继承家族的权力,如果有点能力的话,靠着老子的关系人脉还有机会独立出去,靠自己的能力打出一片天地,成为一个平民小家族,要不然的话,随着血缘传承,关系越来越远,只能成为大家族的附庸,沦落为家仆一类的存在,这就是家族世家的政治生态。

    以前看那些穿越者小说,那种处处留情的种马,那个畅快,羡慕多少人,一想到他们后人的遭遇,为奴为娼啊,这乐子真够讽刺的,这不以个人意志转移,是社会体制决定的,除非他能推翻整个封建制度,实现共和,要不他就登基为皇,把自己家族变为皇族才能改变自己后人的悲催命运,要不还是老老实实的少生几个,超生是要不得的。

    要是做不到这些,还是老老实实的别坑后人了,所以来到这个世界,李志成就在告诫自己,一定要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的下半身。

    说真话,在这点上,还真有点对不起小七的,自己要是和小七有了后人,真是操碎了心了,现在他总算理解了为父母的不容易了,自己现在还没后代呢,就开始操起心来。

    不过幸好自己老婆少了点,家族影响力还在,呃,少生几个还能照顾得过来了,要不然等将来自己挂了,后代真的要跟李二似的,只有干掉自己兄弟才有出路。

    至于女儿嘛,靠着自己五姓女的名头,就算是庶女那也能分分光光的嫁给低级官宦之家不成问题。现在李志成知道为什么状元为啥那么吃香了,娘的,那就是低级官员中最大的优质股。

    李志成胡思乱想一通,有点好笑的自己都跟七老八十似的,再说了,母凭子贵,子凭母贵,小七可是自己法定的媵妾,是有诰命在身的,子女虽然还是庶出,但不是没一点身份地位,只要他们不是太挫,还是能混出点人样来的,自己在这纯粹是瞎担心。

    陪着娇妻美妾吃一顿气氛有点诡异的早饭,如玉跟狐狸似的一直偷瞄着李志成和小七,想要发现点什么似的。

    “你啊,就别瞎琢磨了,说是一年就一年,我们什么事都没做,我只是在她房中休息了一晚。”李志成没好气的道,“快点吃你的饭吧,再不吃饭都凉了,当心点,别把饭赛鼻孔里去了”

    自己造的什么孽啊,干嘛规定什么一年之期啊,要是说三个月多好,这还要不要家庭的安定团结了。

    (本章完)

第24章 访客() 
这个早饭是不用吃了,李志成忽然觉得古人男女夫妻分开吃饭的重要性了,自己这才两老婆,要是那些禽兽有个二三十妻妾那一起吃饭斗气的场景,估计跟猪抢食的场景也好不到那里去,光想想再好的心情的会变差的吃不下饭来。

    送礼要趁早,一大清早程处弼就拉着一车礼物来到了自己家门口,总感觉程家对送礼要趁早这句话理解的有点谬误啊,现在都正月十四了啊。

    这一大早上的,请人喝茶好像有点不太讲究,幸好自己问一下,知道他连早饭还没吃,他是个军人,不是什么讲究人,直接就上菜。程家人都是肉食性动物,直接上大菜。

    看他大口吃菜喝酒的样儿,李志成开始直抽抽,这都什么人啊,一大清早就这样吃法,程家还真不愧是武将之家。

    “志成兄,我家大人说你家饭食是一绝,酒更是世间佳酿,可惜你家上次送来的礼品大人不让我们沾边,这次好不容易争下了这份差事,处亮兄长气的只跺脚呢,我是赶着饭点过来的,哈哈哈!”

    这都什么人嘛,老程家这些人都跟老程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不过你赶饭点是否早了点啊,人家赶饭点不是应该赶中午吗?

    还有自己家就真的成了香饽饽了,至于吗,要知道你二哥可是驸马都尉,有那么的不堪,看着吃的满嘴流油的家伙,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李志成有点同情起这个时代的人了。

    虽然说中华美色堪称一绝,但是以他这个几个月来的了解,唐朝的食物真的不咋的,而且唐朝身处西北,受到胡人影响甚大,饭食根本没中原地区那么精致,一个字就是糙,自己家的美食能有这样的效果好像并不奇怪。

    看着他一脸希望之色,菜到盘空,老程家就没有不能消化的东西,到最后李志成是实在看不下去,最后吩咐下去,熬点小米粥给他稍微打点底,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这倒不是他心疼那点饭菜,而是怕这么一个未来国公被撑死了就未免可惜了。

    别看老程家一个个都跟如狼似虎强盗般,那是他们的模板没选好,都是以老程为蓝本才搞成这样,实际老程家的教育质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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