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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成一边和他吃着饭,好吧,李志成看着他吃饭,一边聊着天,总算了解老程和他们李家亲近的原因。
老程的夫人出自清河崔家,严格来说,她还是自己祖母的远房堂侄女,当然就这点还不够老程亲近他们李家,要知道,现在的贵族联婚严重,要按照这种拐弯的亲戚关系算的话,全朝廷的三品以上官员全都可以串联起来认作是姻亲。
这也是李二特讨厌士族集团的原因之一,你们全是亲戚,抱成了一团,还让自己这个皇帝怎么搞。
老程亲近李家还是因为老程这么多年受了崔家不少奚落,虽说老程也算是出身书香门第,但是他是武刀弄棒的,真看不出那点有书香门第的样子。
就算老程贵为当朝国公,崔家也不会对他另眼相看,国公算什么,崔家一品大员出的多了,光念名字都能念半天。
老程虽然横了点,混了点,但是作为女婿,过的跟上门女婿似的,只能忍着。忽然听说一个家伙向崔家求亲不成,转头就娶了一个比崔家相差甚远的家族的女子为妻,这个脸打的,老程暗暗在心中点了赞。听说还有那么点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他就直接跑来顶自己了。也算是帮他出了口恶气吧。
听了这话,李志成不由好笑,也只有老程这样的人才能做出这种无厘头的事情来,还真不愧是混世魔王,总有一种死不吃亏的滚刀肉的气质。
把程处弼招待好了,主要是吃好,最终又准备一大推菜肴和点心作为回礼,这是程处弼专门要求的,老程没酒和下酒菜了。
他这送个礼连吃带拿的,直接保本了,程家人真是死不吃亏,感觉把自家饭店了,完全是来订餐的。
这都正月十四了,竟然还是访客络绎不绝了,刚把程处弼给送走,就又有拜帖送了过来,幸好这是送给如玉的,自己总算可以轮岗休息一下了。
不过当他扫到落款的是时候,竟然感觉到一股冷飕飕之感,只是错觉,一定是错觉,陆郑氏,丽琬。
大姐啊,咱昨天才见过面,您第二天就把把的往咱家跑,不知道的人真以为咱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呢,咱能矜持点吗。
老程家是李志成愿意来往的,毕竟程家算是一直活跃在唐朝政治舞台上的家族,比那些关陇世家好多了,李二虽然在打压山(无字)东士族集团,把五大世家搞的挺狼狈,实际压制效果甚微,就连李唐皇族都以自己身为五门七望之一为荣。
可见真正的豪门士族集团的底蕴多么的惊人,而一直被李唐扶持的关陇士族集团就不咋的,在武周时期被女皇大人三两下就一锅给烩了,所以现在跳的欢的,将来要拉金丹的。
老程家的教育制度就好的多了,能保证每代都能出人才,所以和老程家交好并没什么坏处,而郑丽琬这个女人就不同了。
她被打上了皇帝女人的标签,也许李二连她面都没见过,她最终也没有入宫,而是嫁入了陆家。
也许李二只是把她当成了政治道具,根本就不会在乎她这么一个人,现在时局以定,内外安定,政策也已经从拉拢世家变为打压,就更不会在乎她了。
可是这种事情谁又能说的清楚呢,男人对自己有过交集的女人,不论是否有感情存在都会变得很复杂。
从历史上来看,李二不是个心胸狭隘之人,可这事情就难说,再大度的人,在男女之事上也许会变得很小气,所以和郑丽琬交往甚密可谓祸福难料啊,自己做人的原则是哪里有危险,就往相反方向走,躲的远远的。
所以郑丽琬的来访总给他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好像要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本章完)
第25章 下乡()
“娘子,你和郑娘子都谈了些什么了”郑丽琬的全程拜访,都没和李志成打一个照面,这点礼仪还是要的,毕竟男女有别,不像夜深人静没其他人时候,好吧,李志成觉得那种见面方式更加的不正常,不论怎么说,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郑丽琬一走,他就立马向如玉追问他们会面时候的情况。
“你那是什么眼神?”大概自己表现的心急了点,好像太不正常了,女人的第六感开始发挥功效,一脸狐疑的望着他。
“能聊些什么,无非一些女儿的事情罢了,倒是夫君你好像很关心郑家娘子啊。”如玉一脸狡黠道。
“我和她能有什么,你想多了吧”李志成有点不自然的道。
“是夫君想多了吧,妾身并没说什么啊!这也难怪,郑家娘子那种天仙般的人儿,男人对她动心也不奇怪。”如玉有点哀怨的低头看了看自己青苹果般的身材,别说和郑家娘子比了,就是和小七那个狐媚子比都要逊色不少,这让她愁上心头。
“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论调”女人啊,都是随时随地吃醋的主,自己男人随便瞄两眼漂亮女人都能打翻醋坛子,自己只是问的急切了点,估计她现在脑海中就开始自动滚屏播放许多奇怪的画面了。
“你啊,就别胡思乱想了,我只是觉得她差点入了宫,要是当今圣人对她还有什么想法的话,咱们家和她交往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可是掉脑袋的事情”李志成有点无奈的解释道。
“怎么可能,这都是陈年旧事了,再说了圣人怎么会为这点小事就追究呢”如玉很不以为然的道。
切,谁规定皇帝就一定是高大上的,涉及男女之事,圣人都可能瞬间变小人,这种事情谁又能说的清楚。
“不过说起来,郑娘子还是有点可怜的,这么年轻就当了寡妇。”刚刚她还有点吃味敌视,现在又开始同情起别人来了,女人的心情还真是来去如风,捉摸不定啊。
“寡妇?”这事情李志成还不清楚,不过想想也不奇怪,论谁娶了她都得担惊受怕吧,没病也要吓出病来,整天都处在惊吓中,能活得长那才奇了怪了,她只是来自己家一趟,就把自己吓的不轻,可想而知她丈夫的压力该有多恐怖了。
“咱不谈这些丧气事儿了,娘子,要不咱们回庄子里住一段时间吧”作为典型的地主阶级,李家自然是有庄园和地产的,家族产业都在那里,就连油坊和酒坊都建在那里,前一阶段李志成为了建酒坊和油坊,常往庄子里跑。最近忙着过年和上元节的事情,已经快一个多月没出城了。
现在的李志成真的不想待在城中,自己又不在朝中为官,不用为上朝方便,还不如出城去呢,这里不是后世,城市生活并没什么便捷的,甚至还很不方便。
那些达官贵人,甚至皇家都喜欢去避暑,避寒啥的,李志成主要不是为了避寒,而是真的不想待在长安城里,不但访客多,还容易卷进麻烦中去。
今天那个程处弼说他家老爷子很欣赏他,说他很有大唐男儿豪气之风,想把他招入麾下,这话说的,老程说者不觉得什么,自己这个听者却觉得亏心的很啦。
要知道老程看人的眼光是非常准的,当年他一眼就看好李二,也紧紧的跟随李二陛下的步伐,坚决的拥护李二陛下为核心的建国路线,甚至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当然了,流的是太子建成的血。
难道自己真是个天生将才?不过这也只是意淫一下而已,要知道就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的,连武器都拿不动,弓都拉不开,屁的将才,废材都不是啊。
要知道老程的作战任务不是和吐蕃人对砍就是去找高丽棒子的麻烦,这年头可没什么抗寒服,以自己的体格,绝对挨不过冬天,这哪里是欣赏啊,这简直是要命好不。
所以还是离老程远点,万一哪天他一高兴,封他一个官做做那他就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哪里有危险,李志成最先想到就是赶紧的躲。
“现在不行,等过了上元节咱们就去庄子上”如玉并不知道李志成的打算,不过她也赞成去庄上避寒。
作为新妇,他还真没有去过庄子,小七最近倒是常去,那些庄子里的人还以为小七才是女主人呢,这怎么成,所以她也要去刷刷存在感,告诉所有人谁才是真正的女主人一号。
两人打着各自的算盘,倒是不谋而合,达成了上元节后出城避寒的事宜,过了一个热热闹闹的上元节,正月十六全家开始准备起来,连祖母都被自己劝动准备回乡下了。
待在长安太不自由了,一到晚上就要宵禁,不准出入,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万一头疼脑热了,就医都麻烦,呃,当然李家这种大户是自备大夫的,这只是个比喻,渲染长安城严格的治安制度而已,实际上宵禁只对主干道而已,坊这种小区内还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下人们正在忙碌的时候,程处弼趁着早饭点过来了,李志成就有点奇怪了,他好像是金吾卫的军官,另外一种说话是御林军,怎么感觉他整天闲的蛋疼啊,幸好现在的大唐没有同一重量级的敌人,要不国都和皇帝陛下交给他们这些公子哥来守卫,总感觉很不靠谱啊。
“也不知道年上还有没有其他事情,如要有闲暇的话,彦道兄不凡前去小聚几日?”李志成出于礼貌客气的邀请道。
听了这话,程处弼大喜道,“没事,该忙的都忙完了,我也好久没出城了,这次多谢志成的邀约了。”
“啊……”这下子李志成彻底的傻眼了,程家人还真不知道啥叫客气啊,自己随便礼貌一下尼玛的竟然答应了,“彦道兄,你金吾卫不需要点卯?”
“噢,没事,我只是挂给个名而已,不碍事的。”程处弼很大气的道。
李志成总算明白了,这他娘就是挂职混资历的意思,权贵子弟升官还真是容易啊,不论那个年代都是拼爹啊。哦当然这个时代也要拼娘,只有正妻生的嫡子才有这样的待遇。
程处弼的大哥轻松的继承他老爹的爵位,二哥娶了公主,更是吃穿不愁,荣华一声,至于他吗,就靠混也不会太差,至于其他庶子,那就什么都没,从基层做起,能有何成就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家族给他们的支持就有限的很了。
(本章完)
第26章 没脸见人()
程处弼这家伙还真被李志成说对了,他就是闲的蛋疼,吃穿不愁,未来的道路有人给他铺好了,家族重任由他的兄长们顶着。所以他就处在混吃等死状态了。
这类公子哥在优越的生活中最容易失去人生方向,特别是少年时期,意志力薄弱的,更容易产生醉生梦死的心态。
要不是自己经历过后世那种优越的生活,就连李志成这种思想成熟的成年人都不敢保证就一定能抵挡得住。
所以那些大世家严格要求子弟,轻物质享受的教育不是没有道理,而且他们本来就生活优越,被奢华迷花眼的几率低的多。而那些寒门子弟没受过这方面的教育,由简朴陡然间转为奢华,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这个世间的士子没多少能像魏徵那样,整天的粗茶淡饭过的跟苦行僧似的。
李志成不由的摇了摇头,自己可是广大的无产阶级出身,现在却在为贵族阶层唱起赞歌,真是屁/股决定思想啊。
程处弼倒还没到蛀虫的地步,只是处于少年人的叛逆期,所谓富不过三代,他这才第二代,还在保质期内,要腐化变质也轮不到他,任何一个朝代初期的权贵官员都比较清廉自律,变质腐朽的土壤还是没有滋生,所以对家族子弟教育还是较严格,二世祖这类恶少还是很少见的,严格的家庭教育,把这孩子都逼的整天想翘家了。
“小弟这就回去收拾行李,咱们在官道上会合。”说罢,程处弼呼啸而去。
一行数十人,装了好几大车行李,出城后就见到程处弼站在道上,正在练拳呢,练的脸上都开始冒热气了。这家伙来的够早的,幸亏不远处守城卫兵站那了,要不会被人当成劫道的了。
李志成真是无法理解,那位程老爷子怎么放心这小子跟着自己的,难道他是真的看好自己不成,难道老程有火眼金睛,仅见过自己一面就能分辨自己是啥样的人,这未免太扯了点吧。
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用想了,李家在封地上的宅院更加的巨大,毕竟长安城内地方有限,官员宅邸是按照品级划给宅基地的,只有皇帝宠臣才有机会被直接赏赐宅院,自己爷爷那一代最高职务也就正五品罢了,建的宅院在权贵官员中只能属于普通大小了。
而封地的庄园就不一样了,地方够宽敞,一下子有了两套房产啊,而且都是豪宅别墅户型的,这让曾经只能住出租房为首付奋斗的李志成情何以堪,总觉得特别的不真实,穿越真是发家致富的好方法啊。
“志成兄,你这里也太暖和了,跟春天似的”走进偏厅的程处弼顺手就把毛大氅给脱了。
“那是当然,这是我精心设计的壁炉,可以使得室内温暖如春,而且没多少碳气烟味儿”李志成笑着道。
“哦,我还纳闷呢,你为何把小弟拉到偏厅来,原来有如此妙的所在!”程处弼不好意思的哈哈笑着道,“不过小弟为何没在永乐坊见这个……这个壁炉”
“兄弟也想在长安的宅邸里装啊,可我不想自己的家被你们金吾卫的武侯铺(唐朝消防部队)给水淹了”李志成好笑的道。
古代全是木头建筑,防火是一件马虎不得的大工程,在这没空调,没暖气的年代,壁炉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古代全都是木头建筑,直接开在墙上是行不通的,万一着火了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只能支一个单独放置的壁炉样式。四周和木头建筑完全隔离开来。
不过这玩意自然不能在长安城使用,那些巡防的武侯见你家屋子一直冒烟,还不直接喷水把你家给淹了不可,在这里使用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顾虑了。
壁炉一共也只打造了四件,安放在自己祖母和妻妾的卧房,还有就是这个偏厅里。不是李志成不想多打造几件,而是这个时代的铁也是贵重物品,虽然打造壁炉不需要上好的精铁,李家还是付得起那点钱。
可是用铁量过多,被官府认为自己家有什么不轨行为就麻烦了,这个时代可不需要什么明确的证据,只需要囤积铸造大量铁器这一条事实就可以按照谋反罪给砍了。
就算自己有不少改进军器知识,李志成一直都在告诫自己,千万不能泄露出来,怀璧其罪,自己有些后世知识在这个世界就相当于核科技。这种技术皇家绝对不愿意落在别人的手中,如果还有别人知道怎么办,很简单,直接杀了灭口,要是担心灭口还不够,那就灭族。
别想拿什么宝贝都能换高官厚禄,那是一种很傻缺的行为,涉及到统治利益的事情,只有一个下场,杀无赦,天大的功劳也不顶用。
李志成觉得自己真他娘的是个可怜的穿越者,活的战战兢兢地,总是这也怕,那也担心,连用点铁都小心翼翼的,害怕犯忌讳。
以前看那些小说都是白瞎了,人家里边的主角都可以横着走,随便拿点科技发明出来就可以加官进爵,尼玛的,到自己这,要是自己也这么干的话,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封建社会忌讳太多,啥都不懂的愣头青瞎整,不是靠着主角光环的话,绝对活不过十章,就算是在明君手下,能多活个三四章就顶天了。
李志成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天选的主角,自己只是个偷渡客,苟活于世而已,从来没有什么主角光环,刚刚只是一个考虑不周,就差点把程处弼这个家伙给得罪了。
自己认为偏厅暖和,就直接把他往这里带,实际上是很犯忌讳的,有点侮辱人的意思在里边了。
会客一般在正厅,想进一步促膝详谈啥的才去偏厅,这个流程是不能省的,不在正堂待客会被人认为你瞧不起他的。幸亏程处弼是豪爽之人,不是正统的文人,本来就不太在乎这些繁文缛节,也知道自己直接带他来这的好意。
要是一个正统文人,比如魏徵那一类的人,估计就会和自己绝交了,一辈子也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娘的,这个社会到处是坑,用自己以前的那一套行为准则,有时结了死仇连自己都还是莫名其妙呢,哎,这世界还真是不好混啦,这也是他一直当宅男,不愿出去见人的原因,多做就容易多错,自己还在逐渐适应生活,因为这样而稀里糊涂结下仇家就太冤枉了。
(本章完)
第27章 二傻子()
唐朝的大堂正厅是没门的,只有三面有墙,大冬天的基本和室外差不多,把客人往哪里带李志成觉得很扯淡,但是大家都这么干,你不这么做就是失礼,这就是道理,至于是否冻着客人了,这就不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情了,竟然冬天还出来活动的家伙,应该都是皮糙肉厚不怕挨冻的吧。
为了表示歉意,李志成盛情款待了程处弼,其实款待他也挺容易的,饭菜好酒足量就成。
程处弼在这待了三天,不得不离开,他的金吾卫虽然只是挂职混资历的,但是偶然也需要露个面,在城外去点卯啥的毕竟还是不方便。
望着他一脸依依不舍的样儿,李志成只说了半句话,“保重”,后边“常来”没敢说出口,他怕自己这么说的话,这家伙真的会直接赖在自己家不走了,自己家倒不少他一副碗筷,呃,他至少要算三人份,不过万一他长时间不归家老程拎着斧头上门要人事情就大发了。
送一步三回头的程处弼离开何庄,李志成真想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他的离别意主要还是针对自己家的美食,再说这里离长安也就数十里路,真心算不上天涯,快马加鞭一个时辰差不多就到了,所以还是别穷酸了。
见他慢悠悠的骑马走着,李志成那个恨啦,挥动的手都快僵了,站在寒风中送别真不是人干的活,那丫的不快点从自己视线前消失自己就快变成冰雕了。
还是后世好啊,直接送上车或者送到高速路口就成,这个时代要送到不见人影,要是能拐个街道就看不到人影那也成,可这个时代一望无垠,没个三五里别指望他能从自己眼前消失。
所以李志成现在被冻的鼻涕眼泪都下来,不知情的人认为他这送别之情比送杜少府的感情还要深,直至看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