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个人的森林-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藏着深深的涵义。如同一位足球主持人所说,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足球不应该是一种娱乐行为,它事实上没有任何乐趣可言,它只是男人在情感上的某种寄托。是的,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为一场比赛的输赢,摔桌子砸板凳开口骂娘;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抛下抹着眼泪的姑娘振臂站在海啸般的球场看台上;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为散场后无法释怀的激情而虐待自己的胃,灌下10瓶啤酒……如今这些都幻化成为回忆时嘴角漾开的一抹微笑。我们的青春随足球去了。我们的青春就这样去了。    
    寂寥的白衬衣    
    天气热了,手指掠过衣橱那一排白衬衣,终于没有勇气找一件出来穿在身上,想起去年,为了了结自己多年来的“白衬衣情结”,一口气买了七、八件白色的衬衣,有的躺在柜子里,还未拆封,而我,却与过去的我就此别过了。    
    少年时,很没出息,在课堂里经常看言情小说,现在想来,喜欢白衬衣与此不无关系,因为,书里的男主角通常都是白衬衣加身。可惜,貌似的文质彬彬并没能掩饰我内心的狂野,在1990年那个小县城的街头,经常可以看见一群少年抽烟、打群架,而我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白色的衬衣和袜子,青色的裤子和布鞋,廉价的纯真年代,就连痛楚都是混沌的。那件撕裂的白衬衣和疼痛的青春被团成一团,抛掷在记忆最沉寂的角落中,连风都吹不起。    
    成年以后,很少再去碰触白色的物件,包括白色的衣服。在很久以前,我一度认为成人的世界是肮脏的,充满了权势、争斗、虚假与不公,就像一张愈收愈紧的网,而如今,虽然我没在这张网中自甘堕落,但也常发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伪善感叹。每当在街上看到那些踩着单车带着女朋友的白衬衣少年,总会生出一些仰羡的眼神,青春小鸟一样远去不回来,同样,那些白衬衣飘飘的年代也不会再回来了。    
    我对白色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完美期待。白色的衬衣对我而言无疑是一种隐喻,白色意味着洁净、高贵、不染纤尘,我深知这样的境界几乎不可能存在,也没有人能有这样的品质——除了孩子,而孩子通常是喜欢五颜六色的,在他们眼里,白,可能意味着一无所有、索然无味,当他们明白“白”的涵义的时候,他们的内心早已被这个急功近利的世界污染的如同城市的天空。    
    一年四季,我穿着灰色的衣物在城市中穿行,冬天的时候,还会用黑色的棉衣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白衬衣在我的身上永远呈缺席状态,因为我不能忍受一天下来领子上泛灰的印痕,也不堪挺直的白衬衣在洗衣机里经受自来水和洗衣粉的一番“摧残”之后,整体皱褶、泛黄……我常想,如果能有一段空闲的时间,不出门,也没有杂事烦扰,我会挑一个阳光很好、空气很清新的日子,穿上自己心仪的白衬衣,坐在沙发里,抽烟,思考——还是别讽刺我好了,我永远不会这么干的,因为,单单是这个想法,就让我觉得足够矫情了,我还远未小资到这个地步,想想,只是想想而已……    
    听说早在几年前,“穿西装,打领带”就被列为“四大怪”之一了,如果里面再穿件白衬衣,估计除此之外还要再添一个“四大傻”的称谓,所以,有几天早晨,我总会在卧室里掂量一番,然后冲到衣橱边,随便套了件T恤就走,那些被我冷落的白衬衣,估计还得几十年寂寥下去,直到我白发苍苍的那一天。    
    


第一辑 事关心灵三年不读书

    宋人黄庭坚曾说,“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小资鼻祖张爱玲好像也说过这句话,掐指算来,我已经有三年没好好读过一本书了。按这标准,恐怕我得学李敖在一封情书里形容过的那样,要脸背对着女孩走路,还要发出“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这样的感叹。我不信鬼,不信神,但偏偏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这类的鬼话,隔个十天半月不看书,心里总有些揣揣不安,倒不是担心自己本就不太周正的脸变成了阎王面,而是作为一个把写字当成终身爱好的人来说,不读书,还有啥资格作文?    
    不止一位朋友苦口婆心地劝告过我,读点书吧,读点书吧,聪明伶俐固然可爱,但写到文章里终归只能是博人一笑而已,想真正写几篇货真价实的文章,还得要有大量的阅读积累。对我寄予厚望的朋友多少有些恨铁不成钢,每次听到逆耳忠言我也总会作无限悔恨状。我真的很想读书,不信你到我家看看,朋友送的、书店买的书堆满了书架,从现在起啥也不干把脑袋埋书堆里把这些书看完,用不了十年也得八年。可是,我也是真的没时间读书啊!    
    我想,和我一样痛心疾首悲呼没时间读书的人不在少数。借口,纯粹是找借口,真要想读书,还怕没时间?在自诘的重大压力下,一本《叔本华人生哲学》在洗手间里,被我花一个月的时间解决掉了。如果这种精神不断发扬光大的话,那成果可是……于是,在黑暗隧道穿行的地铁里,在摇摇晃晃破旧不堪的公交车上,常可以看到俺埋头苦读的身影,一天四、五个小时的车程,这段时间不读书简直天理难容。有一年我在公交车上复习《三国演义》,读的太过投入导致坐过了好几站地,事后想,多希望自己能浑然不觉地一直“过”下去……遗憾的是,上苍不垂青,坐车看书会晕车的毛病打小就养下了,所以,这三年来,我在车上完完整整读过的书居然没有一本,往往是坚持看不到一半就仍掉了,之后再也提不起阅读的兴趣。    
    真正适合读书的环境在我的想像里应该是这样的:四周一片静谧,夜,窗户外面有一轮大月亮,微风,树叶偶尔“哗啦啦”地响一阵子,一杯咖啡(茶也行)在面前的小桌上,冒着袅袅的香气,一盏台灯,投下柔和的光线,一个松软的抱枕,抵在背后,最重要的,得有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如果还能红袖添香的话……对不起,对不起,您看我想哪去了这都。    
    物质对读书人的心理冲击还是次要的,读不下书归根结底还得从自身找原因。不少学者提倡读书人远离浮躁清心阅读,但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生活不稳保障不坚,有几个人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大部头的经典著作读起来耗时费神,字少图多的时尚读本嚼之无味,作家浮躁,出版社浮躁,读者也浮躁,这书,是没法读了。可是,不读书,又去哪里寻找我们的精神呢?读书的愉悦,何止是其他娱乐活动所能代替了的。    
    地铁摇晃    
    不经常坐地铁前,始终对地铁有一种神秘感,觉得这么一串庞大的交通工具,在地下老鼠似地窜来窜去,甚是吓人。几个月前,因为工作原因,每天上下班要有两个多小时流窜于地铁内,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下车该往那个出口走了,方对地铁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    
    港台人士管地铁叫“地下铁”,不晓得是强调必须在地下行走的列车才能叫地铁,还是别有用意。抒情男人几米有一本著名的绘图书名字就叫《地下铁》,前不久还被改变成了电影,不管是以图画还是以影像的形式出现,“地下铁”都比“地铁”两个字柔软、诗意多了。可能是受文艺作品的影响,我发现最近地铁里谈情说爱、认为制造浪漫邂逅的情景增多了不少,报章上选择到地铁自杀的人也增加了不少。爱情和死亡,难道这就是地铁冥冥当中注定的宿命?    
    曾经的青春玉女徐静蕾在出演《开往春天的地铁》时,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曾兴奋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地铁可是个最容易发生爱情的地方”,按照这种说法,我每天走过路过,起码一天也得见证几桩惊天动地的爱情,可能是因为我每天只顾埋头看报的原因,错过了。明天不看报了,睁大眼睛等爱情去,说不定哪天也能光顾我一下哩。琼瑶阿姨有一部言情小说叫《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个书名用来形容地铁里行走的人群非常合适,拥挤的车厢时而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到了站又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爱情难道就是在比肩而立的那几分钟内产生的?    
    我常揣想,地铁里这么多人,他们从哪里来,到哪一站下,出了地铁之后的第一个表情,会是什么样子。就像几米书里画的那样,在地铁时虽然拥挤,但大家仿佛都是一个表情,严肃、沉默、若有所思,虽然有列车行走的巨大声响,但在地铁里,这还是一个静谧的世界……人们常将工厂、校园、长途客车形容为一个小社会,那么地铁该是一个聚散最快的小社会了,同处在一个车厢的时候,大家呼吸着一样的空气,如同在黑暗中生长的蛹群,而一旦见到阳光,他们有的就成了蝴蝶,有的就成了飞蛾……    
    地铁内的空间和这个城市一样庞大,很难遇见一个你认识的人,前些天晚上我曾经意外地遇见多年前的一位同事,还好,他还记得我长的样子,叫出了我的名字,列车靠站,我们站起身飞快地聊了起来,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张名片,在他跨出门的时候叮嘱他有时间打电话。然后,地铁就呼啸而去。他会给我打电话吗。地铁有的时候也赶时间,开的飞快,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在慢慢地晃悠,尤其是刚开通的八通线,慢得像蜗牛爬,进出站的时候还摇晃的厉害,我每天晚上薄暮时乘着它回家,常被晃悠得昏昏欲睡。不巧对面坐了位漂亮美眉的话,还怪不好意思的。    
    喝茶    
    终归不是个雅人,一直没培养起喝茶的爱好。一般口渴时,逮着什么是什么,汽水、咖啡、啤酒都是上好解渴的饮料,酒后半夜醒了,冲进厨房对着自来水管一阵痛饮,抹一把嘴回去接着睡觉,畅快。     
    年轻时,为赋新诗强说愁,也写点类似“白水泡茶慢慢浓”的文字,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附庸风雅,有几次还真刷干净杯子,泡了茶叶想看出点人生境界来,可惜茶水热气眯眼,想品一下又灼口烫舌,才明白自己是真俗,遂断了品茶的心思。     
    前几天朋友老马搬了新家,请我去他家吃饭,老马是个大散文家,又编过几本赏茶品茶的雅书,果然不出我所料,撤掉饭桌后老马立刻换上茶桌,并且还把价值不菲的一套景德镇茶具拿了出来,欲与我饮茶谈心。看着满桌子的茶壶茶盅还有各样稀奇古怪的滤茶工具,我就知道,考验我耐心的时候到了,又不好拒绝,只得耐着性子听老马给我灌输喝茶的讲究。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大体知道一二,喝茶要先吹后撇再酌,要小口小口地喝,尽量别发出声音,更不能把茶当成漱口水,在口腔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响,而且要懂得适而可止,“一杯是品茶,两杯是喝茶,三杯就是饮驴了”。每每喝茶之前,我总要将此话在心中默念三遍,以免失态——不懂茶道没关系,可是起码的礼仪还是要注意的。可是老马家的茶杯只有拇指大小,再加上平日里比较熟悉,算不上外人,我也就没那么讲究,一口气消灭了四十多杯。     
    今天早晨,我在办公室抽屉里翻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半袋不知猴年马月放进去的茶叶,一时心血来潮,就去泡了一杯茶来,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第一道茶水倒进了水池里——这是老马告诉我的,第一泡名曰洗茶,是不能喝的。写完这篇小文,我杯子里的茶凉得可以入口了。渴了一上午,于是我将其一饮而尽,看着刚才还满满一杯清澈的茶水转眼间只剩下一层茶叶趴在杯底,我不禁懊恼起来,茶——怎么可以这么喝?一点品位也没有。可惜,我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享受下午时光    
    我喜欢的作家路遥有一部作品《早晨从中午开始》,说的是他经常熬夜写作,整个上午时间都在睡觉,那么,清新、鲜亮如水果般诱人的上午时间,在他的梦里该是无比美好的吧。我一直羡慕他的这种生活方式,我不喜欢白昼,白天要上班,要承受那么多的噪音,要接触那么多的琐事,尤其是紧张的上午,更是难捱。可是我要生活,不能像路遥先生写过的那样,把一半白天的时间归于黑夜。还好,我有我的下午时光。    
    下午,应该从几点算起呢?按照我的工作规律,应该是从一点开始吧。早晨前脚跟后脚的赶公交车,仿佛和行人赛跑,气喘吁吁到了办公室打上卡,坐到办公桌前来不及喝点水就要处理一堆的文件,接电话,开会,飞快地转动脑筋想着没完成的工作,午饭去哪里吃,先收哪个电子信箱里的邮件……这些都要在上午完成,也不是必须非要完成不可,我是想给自己把整段的下午时间节省出来,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是的,整段的下午时间。一年四季,下午,都是那么的漫长,漫长到长长睡醒一觉,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还只是三、四点钟。一杯茶反复冲了五、六次,味道都变得淡了,百叶窗外的阳光还在有节奏地晃来晃去。下午的时间,是那么的安静,电脑主机“嗡嗡”的声音是一成不变的,不远处同事有节奏敲打键盘的声音有疾有缓,听了有不同的效果,有时让人振奋,有时让人昏昏欲睡。与上午的忙碌相比,下午大家都悠闲了许多,有人在看着茶杯里绿茶发呆,有人在网上冲浪,有人躺在椅子上,居然,睡着了……    
    说来也许你不会相信,许多个下午时光我几乎都是在发呆,是的,和少年时一样,我没改变在下午发呆的习惯。上学时在课堂,每到下午时间我都会走神,老师在上面讲的什么根本不知道,脑海里只有窗外微薰的阳光和校墙外麦田里随风翻滚的草叶。我自己都不相信,到现在,每到下午,整个身心都安谧下来的时候,突然被电话铃声惊动,仔细回想的时候,发觉自己还时常停留在过去的时光里。一切都在改变,时间和距离,我相信人是有灵魂的,在相同的场景下,它常不自觉地在穿越时光隧道……而下午,是多么具备神秘色彩的时间段啊……    
    享受下午时光,除却那些给你带来暗暗的快乐和放松的揣想之外,下午的这段时间,你还可以做很多让自己愉悦的事情。如果是在家里,最好莫过于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晒着刚好合适的阳光,手里握着一本书,看与不看倒也不重要吧,我猜过不了一个小时,你的眼睛就会被烟薰一样的困倦起来——这个时候的小睡该是人生一大幸福之事,醒来看见散落脚边的书本和窗外涌起的暮色——这个时候的心情又该是怎样的?如果是在办公室,那么可做的事情就更多了,我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冲一杯咖啡放在面前,看热气在屏幕间萦绕回旋,思考一点事情,敲几段文字,甚至是闭目遐想一番,等到咖啡凉了,再一口一口地喝掉,多么简单的快乐!    
    说起都市人的生活,很多人都会说自己忙碌得连喘一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其实不是这样的,安排好所有的事情,忘掉一切的积虑,享受一下下午时光吧,要知道,疲惫的心灵是需要每天花费一点时间来休整的。    
    


第一辑 事关心灵幸福的拍手

    我看着我的手掌。在三月的黑夜里,在明亮的吊灯下,我松开十指。这也许是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自己的手,我看着自己的指纹,看着掌心那三道有不同含义的掌纹——我不知道怎么开始这篇文字,我选择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安静下来。我做到了。    
    穿过指间的缝隙,看到的时间和空间尽是苍茫。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就说自己历经沧桑可能有些矫情,但的的确确,我的心里有了沧桑的味道。每天晚上,我和儿子都要玩一个游戏:我的背靠在床头,用脚把他高高地挑起来,然后突然松开,让他掉到被子上,他大声地叫着“爸爸”,这是他最快乐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刻。这是我理想中的生活。我常常为拥有这种喜悦而叹气。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会偶尔突然走神,变得无比沉默、郁郁寡欢。我的儿子无辜地看着我,我拍拍他的脑袋,告诉他,儿子,这是和你无关的。    
    我常常陷在一种困顿中。莫名其妙,没有由来。其实,我并不象我文字中所表现的那样忧郁。回头看看这些写过的文字,我会觉得有一些羞耻,但毕竟那是在不同的年月、不同的心境下写出来的,我没有权利用此时的心情去改变彼时的心情。我写过一句话:“年少的爱情充满了表演的色彩。”岂止是这样?我写我的经历、写和我相关的故事,哪一篇又不是被刻意的描述所充斥呢?事实上,真的没有什么——刀子深深刻在石碑上的痕迹都能被风雨洗刷的渐渐模糊,此刻,一万种花蕾正在温暖的夜色里酝酿着绽放,我又为什么不能在这个时候面带微笑呢?    
    原谅自己。为许多自己说过但没能兑现的承诺,为那些原本可以很美好的事情却被自己搞得一团糟糕——我擅长为一些幼稚的行为找到一个理由。我的很多朋友说我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我常常默认并暗自得意——你看,我这样说的时候就不自觉地露出了马脚,由此证明我是一个矛盾的人,有时深沉得拒人千里之外,有时又肤浅得一无是处。我常常做出一些令人惊诧的事情出来,比如一个人夸张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比如故意唱几声变了调的歌,比如毫无理由地想在地板上躺一躺,比如……和两岁的儿子一本正经的吵架……这样的时候通常是在家里,在爱人的身边,我觉得很放松,觉得活得很幸福。    
    我上中学的时候开始写东西,写了很多年的诗,没有那个才华,就放弃了。1999年开始半职业化的写作,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写,但真正值得留下来的没有多少。我向来不看重自己的文字,有人称赞了几句,心里就会觉得揣揣不安,很惭愧。一直计划着多看一些书,哲学的、历史的……给自己写的东西增加一点深度和重量,但生存的压力一直让我没有这个时间。面对键盘一个字也敲不出来的时候,心里郁闷得要命——我需要一个安静的房间、充足的光线、半个小时以上的思考,但这对于一个身处喧嚣都市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奢侈。如果您在我的文字里读出了我思想的苍白和语言的重复无序,请您淡淡的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