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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森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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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破碎,植物的根须接触到暴烈的阳光,杀手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拥有一盆看上去渺小又脆弱的植物,事实上她已经在我心里生长出葱茏的树荫,让我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对植物而言是对环境的态度,对人而言其实就是对生活的态度。我不能说热爱一盆植物就等于热爱生活。但如果你连一盆植物也不喜欢的话,也许你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内心究竟需要些什么。    
    都市里的蜻蜓    
    我问坐在我前面的同事,蜻蜓通常在几月份才可以看到,他想了想,头也没回地告诉我,大概是油菜花开的时候吧。油菜花开又是什么时候呢?这得需要我花一点时间来思考。离开家乡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曾经很清晰的记忆也已渐渐模糊。故乡有过大片大片盛开的油菜花吗?我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有一次我穿过故乡田野的垡垄,身边满是黄灿灿的花朵(姑且认为那是油菜花吧),在干净的阳光下面,一只只飞舞的蜻蜓,透明的翅膀几乎可以看得见一丝丝血红的脉络,它们离我或远或近,我只顾走路了,那些可以把一个人淹没的花海也只是简单地引起我心底的一两声惊叹,几只蜻蜓,又如何让我深刻地记忆它们呢?     
    忘了,是真的忘了蜻蜓的样子了。我在我的电脑图库里翻了半天,找出来一张关于蜻蜓的图片,放大了耐心地去看,发现这是一头有着豹子花纹的蜻蜓,尾巴尖尖的,通体金黄,间插着一道道黑色的斑纹,翅膀轻盈地舞动着,长满了小刺的长腿紧紧地抓在一截枯木上。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它的头颅并不那么美丽,圆乎乎地镶嵌着两粒难看的眼睛。我一点点地看着,验证着内心里关于蜻蜓的影像,还好,图片中的这只蜻蜓和心里那只模糊了影子的蜻蜓的形象基本吻合,只是在刹那间,心里像被蜻蜓那只毛茸茸的爪子抓了一下,有些纷乱和难过涌生了出来。     
    我抓捕过很多只蜻蜓。当然那是小时候,地点是在小学校门口那片宽阔的敞亮地带,为了追逐一只漂亮的蜻蜓,我会跑到供销社的门前,时间大多是在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大概是六、七月份,麦子熟或未熟,空气里有点甜丝丝的香气,几百、几千只蜻蜓聚集在低空中,孩子们手里握着大大的扫帚,高高地举着,遇到蜻蜓密集的地方,用力地扑下去,然后用脚踏住扫帚把,用手在扫帚的枝叶间扒拉着去寻找那些可怜的蜻蜓。一扫帚大概可以捕到五、六只蜻蜓,运气好的话可以捕到十多只。抓住的蜻蜓都用食指和大拇指捏着翅膀,挑选一些好看的放到大玻璃瓶子里,其余的放掉,或者残忍地把翅膀揪掉,向天空撒去,也不去管它的死活。瓶子里的蜻蜓绝望地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有的就撞死了,有的被热得奄奄一息,忽然心生怜悯的时候,会打开瓶子把他们放掉,但是,一个孩子的怜悯之心有多少呢?他们正擅长从毁坏中寻找乐趣。我应该为那些死在我手里的蜻蜓忏悔了。     
    我离开曾经生活的农村二十多年了。如今在城市里,夏天的黄昏,偶尔还可以看到几只蜻蜓,在洒水车经过的湿漉漉的街道上闲散地飞着,看了也只是一动心,再也没有去抓它们的兴趣,只是有些微微幸福地想着:现在居然还有蜻蜓可以看,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我上班的这个城市非常庞大,高楼大厦林立,从窗户望下去,到处是层层叠叠的高架桥和虽然宽阔却永远拥挤的道路,写到这里,我突然悲观地想,这些道路的上空,会不会有一只蜻蜓呢?会不会有一只蜻蜓在游戏着和下面的那些飞驰的汽车比赛速度呢?不会的,不会有的。我每天在这里浪费掉八个小时时间的办公楼里是不会出现蜻蜓的,我每天走过的那些标志了密密匝匝的红绿灯的水泥马路是不会出现蜻蜓的,那间隐藏了我无数杂乱无章的梦境的狭窄的房子周围,更是不会出现蜻蜓的。这些地方只会随黎明出现一天的忙碌与喧嚣,怎么会出现蜻蜓——这样一种喜欢宽广空间和清新空气的动物呢?     
    办公室里空调制造出的冷气丝丝在身边环绕着,同事的音箱里在放着郑均的歌曲,我没好意思再打搅他,虽然我很想问他一句:你在这个都市里看到过蜻蜓吗?这是个无聊的问题。    
    秋天的况味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写过一篇关于秋天的文字。那时我还在一个小县城里生活着,早晨骑了自行车去上班,晚上,暮色渐浓的时候再骑了自行车回家。     
    记不清那篇文字为何而写,写的是什么内容。一个在电台工作的朋友拿去了,说会在某一天播出来。那天像往常一样回家,城里的有线广播喇叭如时的响了起来,是一首关于秋天的钢琴曲,播的是我那篇关于秋天的文字,我停下来,脚踩在路边的路沿石上,伫立在悬着一个音箱的那棵树下,昂着头,看着那只黑色的音箱,静静地听着。     
    声音在流淌着,调频把钢琴的音符诠释的清晰而清脆,一颗颗像是在树枝间跳跃着,在树叶上穿行着。马路刚被洒水车洒过,于是那音符又像一粒粒亮亮的水珠,从高处向凹处不慌不忙地散着步,再被自行车的轮胎溅起来,仿若琴声的婉转……     
    深秋,就这样不可抗拒地慢慢透过脚底的土地,莲叶一样浮了上来,至心,至肺,至我被暮色迷茫的双眼,再至我那被蓦然打开的脑海——秋天正四处弥漫着,像拿掉锅盖的一口大锅,淡淡的烟和轻轻的雾,迫不及待地涌了出来,遭到风的拦截,再一下子向八方散去……我的想象扑朔迷离,一股悲凉的感觉就如一柄孤单的落叶那样,在我视线所能到达的天空里,旋转着,飞舞着……     
    季节能如此轻易地改变一个人的心境。某一个季节在你内心深处载植的情感灌木一样生长着,只等着那个季节的再次到来时,才像遭遇了春风的花朵,“扑啦啦”地绽放开来。我钟情的季节是秋天,不!应该说,我一直殷殷期盼,像守侯一段激情、一段灵感到来那样,苦苦地等待着秋天的到来,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只能用想象在脑海里描绘、刻画秋天的轮廓和图案。     
    每年酷暑过后,我焦躁的心就会安稳、平静一些,在做着手头的一些事情的时候,偶尔会停下来,在心里告诉自己,秋天来了,秋天就要来了……不是喜悦,绝对不是的,秋天带给我的不是喜悦,我期待的是秋天带给我的那种悲凉,或者是苍凉,生命里值得喜悦的东西太少太少了,只有那悲凉或苍凉的感觉,才会让我感觉到生命的厚重——在秋天,我呆滞的思想开始转动、思考,是的,我开始闭上眼睛思考,再睁开眼睛的时候,那里面常常蓄满泪水……     
    有一年,我在一所学校进行短暂的学习。考试的那天,是10月,天气阴沉沉的,空气沉闷得让人透不过气来。我盯着窗户外面,用力地抵着手中握着的那只铅笔。外面有些树,是高大的,叶子大部分已经枯黄,但还勉强的挂着……下午的时候,教室的门突然涌进来一阵风,那阵风是掩着地面而来,有淡淡的泥土的腥味,吹到我的面前,顺着我的裤腿爬了上来,经过胸口的时候,我感到了凉——秋天来了,秋天就这样一个招呼也没打,说来就来了。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外面的风突然大了起来,那些树被撼动着,落叶这时才像真正熟透了,在几秒钟之内像是被谁用力地撒了一把,刹那间遍布了所有的天空。那些冰凉的雨也来了,没头没脸的打在玻璃上,带着一点点尘土的污浊……我把试卷翻了过来,端端正正地写下一个题目《写给秋天的第一首诗》: 关于秋天,我能说些什么/坐在秋天的田埂上,风照样掀起/我的衣裳/关于秋天/我能说些什么,旷野里我独自一人/即使是嘲笑,也没有人关注/我和草根一样微不足道的忧伤/去年的稻草人/还站在老地方/而孤独的秋天啊/我再也不能重蹈过去的覆辙了……     
    我是深爱秋天的。因为,我的忧伤与生俱来。秋天是一个忧伤的季节,秋天的况味,其实就是那一点点的、却永远挥之不去的忧伤。很多时候,我一个人在秋天的田野里漫步,任疾缓无常的秋风撕扯着我的衣领。坐在秋天的田埂上,前面一望无垠,只能看见滚动的绒草,或者是自己折断下来的枯树枝,这些细小的事物是秋天唯一的动感,让人心生怜悯;秋天的深夜,很静,可以听见树叶的喘息,一只过路的老鼠,蹬踏了脸盆,整个院子,“哐当”地响了一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想起凉绳上未收的衣服。电视早就关掉了,风扇被室风吹得微微转动着。拉过被角,我的梦不知道停留在何处。懒散的想着:哦,是不是到了立秋的时候了,明天是不是要加一件薄毛衣了,这样猜测的时候,秋天穿过门缝,蓦地铺满了一地的凉意……     
    我再也想不出来描绘秋天的场景和词语。在秋天面前,一切的描述,都是那么的苍白。在几年后,在一个离我家乡很遥远的城市里,我依然早出晚归,但直到今天,才突然想起,秋天已经过去,只看得到它那博大的身影,在遥远的天空那边,隐隐若现……     
    怀念秋天……    
    


第一辑 事关心灵天空中的鸟群

    冬天的黄昏,空气中弥漫大雪降临之前的清冷与宁静。一群鸟在三层高的楼顶“扑喇喇”地飞过,转瞬既逝。天空依然单薄而灰暗,看不见星星或流云,更看不见所谓鸟群飞过留下的翅膀的痕迹。    
    这个时候我刚离开办公室,走到寂寥而宽阔的街道边上。这时空气里传来一群鸟飞过的声音,短暂而清脆地击打在我的耳膜上。我站直身——一群鸟在楼顶一掠而过。天色是暗的,但暗中似乎又带着一点亮色,像一个隐喻。我站在原地凝望着鸟群飞过的那一小块天空,如今,那里只有轻薄的冷风在疾速流动着……    
    我倒退着步子,把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仰着头,一步一步地走着,步履缓慢,不知心中所想,像是与某人某事某物告别。鸟群是路过这个城市的,它们由北的方向飞来,它们在高空有节奏地扇动着翅膀,保持着整齐划一的阵行,“扑喇喇”地飞着。有那么一点点的时间,它们鸟瞰这个庞大的城市,这个比冬天还要阴冷、灰暗的水泥丛林,星星点点的灯火和在烧满暖气的屋子里喝着咖啡的人们。它们说不准也会看到我,就像我不经意看到它们那样……    
    天空中的鸟群,它们有它们的方向。我甚至以为,像这样的长途迁徙、万里跋涉应该是幸福的。它们不会疲惫,永远不会休息,它们的眼睛即使在飞翔的时候,也透漏出梦一样的光辉,烁烁发光。它们彼此并不对望、凝视或者交流,它们不需要彼此拥抱、取暖,只是一味地惜时如金、呕心沥血、昼夜兼程……在这一点上,人类要比鸟群脆弱得多。    
    我常常趴在我家的阳台上寻找鸟群,但很少有机会看到,天空中偶尔只有一、两只麻雀,划了一道弧线,就径直落到草地里寻草仔去了。不过倒是有另一种“鸟”每隔几分钟就会飞过——那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飞机,它们向我背后的飞机场驰去,速度缓慢、无精打采,里面装着一群神态各异的人们。    
    鸟群沿着都市的边缘飞过,它们是过客,城市对它们而言,毫无吸引力。而我们呢?我们像一只只落单的鸟,在这个水泥丛林间,找不到可以相互同行、取暖的伙伴——在春夏秋冬、日升日落间,只剩下对无情时光的谓叹,早没有了起飞的勇气。只能在独自发呆的时候,看一看一秒也不肯停下来的鸟群,它们飞翔的姿态,多像我们曾经有过的青春……    
    让这一刻暂停    
    站在海边,耳边只有涛声和风声,穿过波涛汹涌的海浪,我的灵魂却到达了海的另一个世界,那是一千尺以下的海底。我看见从一万公里外游来的鱼,看见彩色的珊瑚和轻轻舞动的水藻,我还看见两粒沙,两粒在深海相遇的沙,在亿万万粒的沙群里,有了轻轻的百分之一秒的拥抱,便转瞬消逝。亲爱的,你是我的那粒沙吗?    
    想起了多年前的那场恋爱。一场由毛衣、围巾、手套与泪水编织的恋爱,单纯而又温暖。现在奔波万里都不觉得有什么,而那时,仅仅是一座城与另一座城的相隔,就足以让两个人分开。最后一次送那个温婉的女孩回家,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天色暗了,我们坐在最后一排,额头抵着额头,双手轻握。亲爱的,我们这是分别吗?我们分明是在和飞快流逝的时间和如流沙般不可把握的爱情赛跑。我们躲得过时间与距离的宿命吗?    
    如同现在,窗外寒风呼啸,我关闭了所有的窗子,阳光穿透阳台的玻璃,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发出轻微的“丝丝”的声响,我只穿一件衬衣坐在靠背椅上,读着一本旧书。电视机兀自一直开着。我们的儿子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奔跑玩耍。书桌上那盆吊兰翠绿挺拔。我的心脏有一点微微的疼痛。我知道我正在被所谓幸福的感觉击中,亲爱的,是否此刻你也能了解我的心境,并且与我一样,感激这瞬间的幸福吗?    
    我多想让这一刻暂停。在沙与沙拥抱的那一刻,我多么希望海水静止。在黑暗的高速公路上,我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刻,多想,不让未来的烦忧扰乱我此刻平和、宁静、快乐而略感幸福的心——它们是多么地容易稍纵既逝呀!    
    让这一刻暂停,让这一刻暂停。让我成为那粒再也不愿离开的沙。    
    跟老崔一起慢慢变老    
    前不久和一位搞摇滚的朋友聊到崔键,这哥们儿说,老崔除了会“咄咄咄,啾啾啾”没别的什么,说到这我们一起会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这笑没有一点讥讽的意味,在脑海里过一下老崔各个时期作品的旋律,的确大多是这个调调。老崔这短促有力的声音,此刻正越过已成过往的青春迷墙,一路穿山越水,击中我老而弥弱的心脏。    
    与众多1970年代人一样,当我憋着嗓子、用尽全身力气高喊出一声跑音走调的“我曾经问个不休……”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个叫崔键的家伙正在北京乃至国际舞台上,身着一身军装扮酷。那时候应该是1988年,在某个夜晚上完自习课回家的路上,每当身边有骑自行车擦肩而过的女同学或穿过那片荒草萋萋的野坟地时,我的身体里总像有股膨胀到欲爆炸的力量——伪愤青通常称之为愤怒,可惜当年我并不知愤怒是个啥形状,只知道在一声怒吼之后,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时,所有的力量都化作夜色里一抹消失的微风,徒留下那个时代所有少年都具备的哀伤。    
    1991之后我与老崔一别经年。青春短暂的像兔子尾巴,我拼尽力气在生活这条翻滚浮沉的污浊的河流中寻找可以呼吸的空气,那个年代,我不关心崔键,不关心文艺,甚至不关心这世界。我只关心自己。直到2002,这年夏天,我在北京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一位同事不厌其烦地、一天数次地、持续数月地用Winamp播放一首歌,“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奇怪的是,我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厌烦,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居然不知道这首歌是崔键的作品。    
    今年春天的某一个下午,我在一个即将拆迁的音像店里,花五元钱买到了一张崔键的现场演唱会影碟。晚饭过后,我打开电脑,扭开音箱的开关,听崔键。我的藤椅恰巧在那天坏了,我房顶的灯恰好在那天也坏了,在阴暗的光线里,盗版影碟播出来的影像灰蒙蒙的,崔键唱现场的声音也有些模糊、温吞,我还是,慢慢地,热泪盈眶……    
    近些年,老崔都快成了嘉宾专业户,四处给那些腕和非腕们暖场或捧场。嘉宾,是一个多么暧昧含糊的词。我们又是谁的嘉宾?我们不知何时会站到场中,却知道何时会被逼到场边。不知什么时候该上场,却知什么时候该退场。想起那晚,坐在“吱呀”作响的破藤椅上,30岁的我满脸沧桑,心如刀割。崔键老了。我呢?    
    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去无回    
    如果三年前那段以梦为马夜夜对酒当歌的日子,是距离我最近的青春回忆的话,那么现在坐在电脑前,带着一张午睡过后疲惫表情的我,又怎么能够不承认自己已恍然中年?经常在文字里以中年男人的称谓自嘲,只不过是想用沧桑的语言来掩饰那颗仍然不时泛起青涩的心。青春,如同错过的一场重大球赛,比分已经遥挂在散场后的电子屏上。端坐在酒桌前或牵着儿子的手漫步在小区的草坪上,心中徒留怅惘……    
    独自生活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去看球赛。换乘几路公交车,在开场前两个小时就坐在了球场里,屁股底下垫着一张当日的晚报,关掉了手机,切断了与外界的惟一联系。比赛通常在黄昏时分开始,不知何时坐满了场地的球迷和不知何时全部亮起来的整排整排的射灯,常会给我带来一种奢华、壮阔和激越的感觉,这种感觉在观看《指环王》、《特洛伊》这样的电影时也会出现。在看球的时候,我常常走神,在整齐划一高喊着口号的人群中间,我的思绪常会飞到场上的高空中,那里遥远、空旷,可以容纳每一颗孤独、狂躁的心。    
    我有不少朋友喜爱足球,但我们从来没有在球场观看台上聚到一起,也很少谈论这个话题。经常与一个哥们儿聊天,用一句句粗话拿生活取乐,偶尔也严肃地聊聊情感话题。他讲起他的一位朋友,因为种种不顺心,一次酒后扑到朋友的怀里痛哭失声。还讲起一位同在一个城市数月却不得谋面的朋友,因为他每晚下班都在12点之后,总是没有机会聚到一起喝酒。有些聚会,是只适合于男人之间、只属于两三个朋友之间的。夜晚12点之后的聚会始终没能成行,我们各自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一个朋友说,我们苦闷,但我们还有足球,有的人比我们还苦闷。我不知道,他说的有的人指的是谁,但却隐约感觉到,他的话包藏着深深的涵义。如同一位足球主持人所说,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足球不应该是一种娱乐行为,它事实上没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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