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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和赵四是同命鸟,比目鱼。本想跟她一块走,你偏偏扣住我不放;也罢,那就再活上几年,好抽空儿回东北那疙瘩会会老少爷们儿,可你又猴急猴急地忙着把我招呼来。总是‘瘸子屁股——两拧着’。”
一席话逗得上帝扑哧笑了,说:“你还不知足啊?得到的够多了:爱情、功业、寿命,要啥有啥,称得上‘英雄儿女各千秋’啊!”
“可是,”张学良大声吼叫起来,“我一辈子缺乏自由!”
很形象,又很概括。确确实实,爱情、功业、寿命集中他一个人身上,中外古今无人堪资媲美。当然,就失去自由这一终生憾恨来说,也是少有其匹的。这使人想起那个古老的故事《光荣的荆棘路》:一个叫做布鲁德的猎人,获得了无上的荣誉与尊严,可是,却长时期遭遇难堪的厄运与生命的危险。张学良一生的际遇,正是这个域外故事的中国版。
一般讲,传世、不朽要借助掀天事业或者道德、文章,即所谓立功、立德、立言。可张学良靠什么呢?后两方面,谈不到;而前者,他的政治生命很短,36岁就中止了,以后足足沉寂了65年。沉埋于岁月尘沙之中,完全被世人遗忘,当是情理中事。可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不独海峡两岸,包括世界范围内,张学良都是一个极具传奇色彩和人格魅力,有着无限的可言说性的当红角色。
《徐霞客游记》中有一段记述华山的文字:“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屹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有些人物就是这样,需要在足够远的距离、相当长的时段里去考究,方能窥其堂奥。张学良恐怕就属于这类典型。至于这种超越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的奇特现象是怎么形成的,简单几句话很难说清楚。
几十年来,人们都担心他会过早地摧折。剧烈的颠折,精神的磨难,压抑的环境,都像致命的强酸日夜蚀损着他的心灵,摧残着他的健康。可是,他却奇迹般地活了101岁,成了一部名副其实的、可圈可点的世纪大典。寿命长,阅历就丰富,在一个多世纪的生命历程中,他既有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峥嵘岁月,也苦挨过长达两万日夜的囹圄生涯,在神州大陆和孤岛台湾,光是囚禁地就换了十五六处。他虽然未曾把牢底坐穿,却目送了许许多多政治人物走进坟墓,其中也包括那个囚禁他的独裁者及其两代儿孙。
当然,对于政治人物来说,长寿并非都是幸事,套用一句习惯语:它既是一种机缘,也是严峻的挑战。历史上,许多人都没能过好这一关。一千多年前,白居易就写过这样的诗句:“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假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早年的汪精卫,头上也曾罩过“革命志士”的光环,如果他在刺杀摄政王载沣时,侥幸而死,也就没有后来成为“大汉奸”的那段历史,而遗臭万年了。当时他的《被逮口占》诗句:“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不是也曾倾倒过许多革命青年吗?
我们不妨设想——
如果26岁之前,张学良就溘然早逝,那他不过是一个“潇洒美少年”,纸醉金迷的纨绔子弟;可是,后来他拥有足够的时间,从而获得了多次建功立业的机会。
如果30岁之前,他不是顾全大局,坚持东北易帜,服从中央统一指挥;而是野心膨胀,迷恋名位,被日本人收买,甘当傀儡“东北王”,或者像他父亲所期待的,成为现代的“李世民”,那么,在红极一时的背后,正有一顶特大号的“汉奸”帽子等待着他。
如果40岁之前,他没有发动西安事变,而是甘当蒋介石剿共、“安内”的鹰犬,肯定不会有任何功业可言,即便侥幸得手,最终也难逃“烹狗”、“藏弓”的可悲下场。
如果50岁之前,他在羁押途中遭遇战乱风险,被特务、看守干掉;或者在台湾“二.二八”起义中,死于营救与劫持的“拉锯战”,国人自然不会忘记这位彪炳千秋的杨虎城一样的烈士,但却少了世纪老人那份绝古空今的眩目异彩和生命张力。
如果百岁之前,他在口述历史或者各类谈话中,幡然失悔,否定过去,那么,“金刚倒地一摊泥”,他的种种作为也就成了一场闹剧。事实上,出于各种心态与需求,正有不少“看客”静候在那里,等着“看戏”,看他在新的时空中邂逅自己的过去时,会以何种方式、何种态度、何种内涵作最后的交代。面对记者的问询,老将军一如既往,镇定而平静地回答:“如果再走一遍人生路,还会做西安事变之事。”英雄无悔,终始如一,从而进一步成就了张学良的伟大,使他为自己的壮丽一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伴着海两天风,太平洋的潮汐终古奔腾喧啸,斜晖朗照下,威基基海滩也照样人影幢幢,只是,那位世纪老人的身影却再也不见了,他已经走进了永恒的历史。作为既渡的行人,前尘回首,他早已习惯于不矜不躁,但也不会有任何愧赧,他的灵魂必定是坦荡而安然的。他曾以做个中国人感到无上荣光,并为之献出一切;他的祖国,也为拥有这个伟大的儿子而无比自豪。他的生命,如同西塞罗所说,将长存于生者的记忆中。
责任编辑 宗永平
陶醉
耿占春
陶醉给我一个望文生义的想象是,陶的破碎。陶醉是形式的失去,自我的暂时消失。就像人们追求理性认识一样,在另一方向上,无论是在情感、意识还是体验上,渴望陶醉成为一种强烈的欲望。人们甚至使用能够对精神状态发生作用的植物来改变意识和体验。由于当代文化的享乐特性,追求陶醉已经成为快感文化的基本特征和主导价值。如果说在古典时期文化的主要价值是对意识生活和理性建构的追求,那么追求陶醉和满足陶醉已经成为当代文化的炼丹士所制作的灵丹妙药。酒店,歌舞厅,游乐园和影院等等,以及一些其他灰色地带,是正当地出售“文化娱乐药片”的合法场所。当代文化把欲望和对欲望的满足形式置于首位。
在陶醉感的实践中,有一些相对安全与合法的方式,某些植物只是轻微地改变了日常生活的感觉经验,它改变了平淡的感觉带来轻微的兴奋,而不是全面地改写了感觉经验。这些植物的精神作用是“透明”和安全的。我们文化中的茶、烟草、咖啡,就是如此,它们对于意识的作用相当温和轻微,使用这些植物或植物制品的人,并不改变自身的时空坐标,也不强烈地改变自我意识,它们不妨碍日常生活和历行其职责,还会有助于它。然而另外一些强有力的植物的使用却完全改变了使用者的时空体验和自我意识,使他们灵魂出窍飘离了时空坐标和他们自身。而正是这一点构成了巨大的神秘诱惑:面临陶醉的危险深渊,自我意识的彻底丧失。
也有学者将意识的改变理解为一项基本的人类活动。诗人和艺术家是以特殊的形式创造影响人类意识和体验的人,他们以此为务,就像后期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诗人追求通灵,追求感觉器官的全面错轨,在这里,陶醉似乎是一种手段或者途径。这种现象甚至还发生在儿童自发的行为中,他们会旋转个不停,一直到晕头转向,当然现在儿童乐园里有了各种各样的设施以达到这样的极限体验。改变人类意识状态的方式还有许多,传统的冥想、修行(苦行)、辟谷、高唱圣歌和其他神秘的宗教体验,追求陶醉、满足陶醉感甚至可能是许多对宗教入迷的人们的隐秘动机之一。传统而世俗的方式如饮酒以及食用风味浓烈的食物也是满足陶醉的方式,现代的各种极限运动、观看恐怖片或感觉剥夺试验,它们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具有改变意识状态和情绪体验的功能。当然,强烈入迷的情感经验本身就具有这样的功能,只是它不能够由行为主体操控,也不能随意进行重复体验。因此人们只能在单调沉闷的日常生活中想念奇遇。
在所有这些追求陶醉的形式中,最有效也最具争议的是各种植物麻醉品的使用。植物麻醉品是人类快乐的正当性的一个隐喻焦点。一种可以直接改变人的感觉和意识的具有魔力的植物,既是快乐的天堂偶像,也是地狱里的恶魔,既是祝福又是诅咒,既是解放的力量也是禁忌。陶醉体验涉及毒品和文学、哲学、宗教共同具有的一些范畴与经验:它们涉及哲学和法律上的主体性,自由与依附,自然与文化,解放与压抑等许多问题,而陶醉是这些问题的一个隐喻焦点。
这些植物是一种精神工具。原始宗教和巫医学最早地使用了它。人类热烈崇拜这些麻醉性的植物(民族植物学家们把它们称为“神在其中”的植物),就像古代印度的苏摩教,据圣典《夜柔吠陀》称,苏摩是一种具有神的力量的能够作用于人的精神状态的植物,人们把它视为通向神的知道的一条神秘途径。陶醉既是一条通向神灵的道路,也几乎是人类的神性体验不可分割的要素。
许多麻醉性植物可以缓解人类的痛苦是它具有快感特征的一个例子,一些麻醉性植物可以使人释放压抑,激发欲望,缓解压力,解除禁忌,平息社会生活给人带来的负面感受。这里我们将很快遇到一个争论或隐喻的歧义。马克思著名的断言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尽管用其负面意义,他也无法把痛苦的安慰功能从毒品的修辞学中彻底消除)。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说烟馆和酒馆是穷人们的地上天堂。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尔库塞在感觉革命和非压抑社会的理想中无疑赞同了麻醉性植物释放压抑的解放功效,在这个意义上,马尔库塞不同意19世纪两位先知的预见,陶醉和解除压抑不仅是穷人的需要也是富人所需。某种陶醉感或着魔状态,是某种艺术家、赌徒、英雄、信徒、沉思冥想者、神秘主义者所共同具备的。甚至可以在极度痛苦和快乐的时刻的人、祈祷中的人身上看到这种陶醉性的品质。无论赞成还是批评,他们都在把麻醉性植物的使用视为一种精神工具。无奈这些植物身上凝结着过于复杂多义的隐喻。赞成或批评者在使用它的部分隐喻。
陶醉感涉及这些思想性的主题:自由与依附,快感与痛苦,自我与社会。“陶醉”这个词有着一个区域广阔的语义学光谱。它被不同的思想体系赋予了有时完全不同的色彩与含义。德里达在《毒品的修辞学》一文中说,毒品的概念有一个被赋予的和制度化的定义:“不管是清晰的还是概略的,它包含了一种历史,一种文化、习俗、价值观、规范,以及纠结一团的话语的整张网络,一种修辞法。”围绕着它所形成的不是科学的而是道德的和政治的价值判断,并且在这个基础上被赋予了意义。它本身是规范和禁忌,一种法令,也是一个玄妙的术语。在我们所能够意识到的关于毒品与吸毒的制度化的特性中,两种不同的“伦理——政治”公理进行着抗衡。它贯穿着两种不同的修辞与逻辑。站在“自然”一边反对“制度”,或者站在制度一边反对自然。然而,“自然主义并不比约定主义更自然”。因为制度保护的是法则总体的可能性:“通过禁止毒品,我们保障了有决断力的主体、公民及诸如此类的人们的正直和责任。没有意识明确、警醒和正常的法定主体,即他或她自己意念的和欲望的主人,就不可能有法律存在。”
然而与毒品相伴随的快感、欲望、幻想和逃离世界即使作为消极的自由,也作为重要的思想隐喻性的存在于文化现象之中。比如,它存在于宗教和文学之中。吸食毒品所造成的自我同世界的割裂,从现实中对自我的放逐,远离客观世界和真实而恼人的社会生活,进入一个幻影和虚构的世界,这些也是宗教和文学所允诺给人们的,也是文学在现代社会仍然迷人之处。在正常的情况之下,这些特性不会遭受人们的谴责,尤其是在文学的形式中。文学的虚构性是一目了然的,但文学和诗歌与致幻剂之间的幻想修辞仍然存在着区分,尽管它们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虚构的体验”。文学不会使人彻底丧失现实感,他甚至能够生产一种新的结构,用以使复杂的现实得到理解,而且他是一个生产者,他的产品至少被理解为真实的一个特殊的资源,尽管文学的真实来自于虚构的媒介。在文学中,虚构与虚构的体验的因为虚构主体所具有的生产性或创造性,因为这个创造虚构体验的主体所具有的更加复杂甚至可能是更加清醒的意识经验而重新获得了合法性,使他的活动产生了价值。即使如此,文学和诗歌所具有的快感与游戏特性,它的虚构性和幻想,在人类历史中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它的起诉。如果诗人的作品没有在起码的意义上承担哲学家的政治学,没有承担载道的道德功能,那么诗人就会被认为沉湎于无益的幻象世界被逐出公共领域和共和国。
文学家和诗人是虚构和虚构体验的主体,他是一个生产者,但读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虚构体验的消费者,因此读者更接近从中吸食快感的消费者,更容易陷入不能自拔的幻象之中,人们常说某人书读得太多了,那口气就如同说“你(酒)喝得太多了”一样。确实,即使在文学自身的历史中看,也有许多对沉湎于书本、陶醉于文字的幻象所伴随的批评,堂·吉诃德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失去了真实的自我意识和现实感,包法利夫人读了太多的浪漫主义爱情小说以至不能生活在真实中。在不同的程度上,文学作品成为毒品的一个修辞性的延伸,文学充当了制作美妙幻觉和致幻剂的功能。作为虚构、虚构的快感和幻象世界的体验与表达,可以说诗歌和文学的合法性一直受到某些限制。即使在文学的社会功能,娱乐、审美和道德教化等等功能之中,也一直存在着没有明言的虚构或文学的政治性问题表述的制度。某些作品被接受的程度,某个历史时期文学本身被接受的程度都涉及到虚构的政治权利,或文学的政治性表述的制度。即使文学被接受,文学也是在虚构的政治权利和表述制度本身的框架内的接受,这种制度区分出不同的领域,如私人空间和公共领域,娱乐和政治,叙事话语和论证话语,私人文本和权威文本等等之间的区别,允许虚构话语和虚构经验在不干预公共领域、论证话语逻辑和政治的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拥有它的有限合法性。就像宗教虚构叙述和启示性话语早已被合理化地驱逐出公共领域,而只能在它的信徒内部拥有至高无上的特权一样。在文学的虚构体验和幻象世界被社会作为惯例以制度化形式接受之外,仍然存在着被社会的某些核心部分秘密地、非公开地拒持在外的合法性。
人类想以某种形式从日常体验中超越出来的欲望,不仅在宗教中得到了表达,而且也在其他世俗化的努力中得到了表达,它们可能深深地受到了麻醉性植物的影响。迈克尔·波伦在《植物的欲望》中说,可能存在着一部与麻醉性植物有密切关系的人类“想象的自然史”,以及与麻醉性植物有关的“文学的自然史”、“宗教的自然史”或“哲学的自然史”。在这么一部历史的某处,应该有谈论罂粟和大麻在浪漫主义想象中的作用的一个章节。许多浪漫主义诗人试验了它。这些麻醉性植物在人们称为浪漫主义的“人类敏感性革命”中扮演着革命和启蒙的角色。有人在柯勒律治的言论中认出了罂粟和大麻的修辞学痕迹:想象是一种可以“消融、漫射、驱散”,以便来重新创造的精神能力,朝向偶然性、即兴和无意识领域。不仅浪漫主义诗歌,现代主义、超现实主义、立体派和爵士乐或者是摇滚乐,都得益于这种转换性想象的观念。这些植物的生化毒素是作为一种文化上的诱导有机体突变的物质来起作用,它们是一些具有改变精神结构力量的化学物质,可以激发新的比喻、新的看事物的方式。
曾经有过一个时代,所有的写作都作为一服良药呈献给国王与臣民,但在柏拉图看来,“写作”这服药无助于好的、真正的回忆,它总是充满遗忘和幻影,德里达写道:“正是凭着真正的、活生生的记忆和真实,才能指控写作这剂坏药是一剂不仅引向遗忘,而且引向不负责任的药。写作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是漫游和玩耍迹象的孤儿状态。写作不仅是一种药(毒药),也是一种游戏,如果不受对哲学真理关怀的制约,写作就是坏游戏。于是在一个家庭情景的修辞学中,不存在对写作问题作出回答的父亲,也没有生动的、纯粹活生生的言语能帮助写作。”有趣的是,德里达指出,不仅是昆西和阿尔托这些瘾君子的写作,从荷马到但丁这些在最肯定、最具有生产性、最不可简约的意义上的写作,这些占支配性地位的人物,也卷入了这一历史。作家诗人所求助灵感、缪斯、神灵和精灵,并让自己的整个身心为这个幽灵所占据,“这是一种追随(“灵魂出窍的”)毒品某一天占据了空闲的位置的历史,或扮演一个衰弱的幽灵角色的历史。这可能是一个方法上的挑衅,是一个召唤幽灵的技术问题:神灵、鬼怪、灵感和指令。诗歌是自我表达的领域,似乎也是一个幽灵般的“他者”的显现之地。
写作一直是一个与身心的亢奋或恍惚状态有关的主题,这个写作自身的主题涉及“幽灵”和“本体论”,涉及一个二元对抗的观念谱系:虚拟和真实,自然与文化,自由与依附,解放与异化,公共和私密等等,这些两元对立的概念光谱也极其容易从一端过渡到另外一端。从昆西和阿尔托,到福柯和德里达本人,都面临这个幽灵的诱惑:如果可能,无论在字面意义还是隐喻意义,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上,我们难道不应该尝试某种起支配性作用的历史,也就是说,尝试那些被称为(创造和寻求)“灵感的历史”?这里隐含的问题似乎是:在对毒品所提供的“虚构的体验”中,什么依然是“令人亢奋的”“灵感状态”?它与文学诗歌所产生的虚构体验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拿一片植物的叶子或者一朵花来改变我们的意识体验,在一些人看来这是另外一种非常不同的圣礼,它与我们更为高傲的自我意识不同。迈克尔·波伦在《植物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