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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剑-第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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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医生写的药方都如鬼画符,除了自己心知肚明,旁人能看懂者寥寥无几。可这医士却写出一手漂亮的小楷。一字一字干净利落,看着没有一丝杂质,丝毫不给人拖泥带水之感。他有些惊奇,忍不住就多看了这医士几眼,发觉对方顶多四十出头,虽穿着随军医正常用制服,但面相清俊,整个人像他写出的字一般,显得干净利落。他忍不住赞道:“先生的字刚劲有力,却又不失潇洒飘逸,不错。”

    这几年来,吴明闲暇之余笔耕不辍,其书法渐臻大家之境,加上中西总督,定国公的名头。相辅相成之下,使其名声更盛。这几天一直是这医士在照顾李源,他面对吴明夫妇的时,也一直不卑不亢。此时听得吴明赞美,反显局促,连忙站起来行了一礼道:“属下也只是手鬼画符,岂敢在公爷面前班门弄斧,让您见笑了。”

    若真从书法的角度讲,他的字只能算工整,倒没什么出彩之处,只是吴明喜欢他这种认真的态度。不免多问了一句:“对了,敢问先生大名,现居何职?”

    二十万大军可不是小数,所以随军又配备了伤兵营。里面的医士近千,还不算上一些护理人员和杂役。这些医士都有职衔,和军中将领福利等同。比如当年南征,胡庸就曾得封校尉之职,统领伤兵营。所以后来缺医少药,太子妃,也就是现在的贤庄太后第一个问责的,就是胡庸这个当家人。

    那医士行了一礼道:“回公爷话。属下名姓顾名齐,忝居校尉一职。”

    “校尉呀。”吴明点了点头:“这么说来,顾先生是医营负责人了?”

    按中西军制,校尉管着一千人,正是医营的标配,医营最高长官就是校尉。虽然医营这个校尉特殊,直接归后军主将左忧管辖,权利也甚大,但终究只是个校尉。没想到李源昏迷,却吧医营一把手惊动了。吴明有些意外,但想了想,却又释然。黑旋风名声大,又是北汉二品武将,加之和自己关系匪浅,他出了事,医营可不敢掉以轻心。所以顾齐才亲自出马,他如此做,虽在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医营也就是伤兵营,战时救治伤患,平时大家有个头疼脑热,也多找医营医士。当然,大军出征,这么多人住在一起,清洁卫生也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工作,医营平时还得负责疫病的防治,担子可并不轻。吴明老于行伍,这些道理自然明白,不由勉励道:“顾先生辛苦,马上就要打京都了,到时少不得要麻烦医营的弟兄。”

攻守之间2() 
    第二节

    顾齐又行一礼,抬起头道:“这都是属下份内之责。xshuotxt”两人正面相对,吴明仔细端详,依稀觉得顾齐有些面熟,不由道:“敢问先生,可认识顾中平顾老先生?”

    顾齐肃然道:“正是家父名讳。”

    怪不得,吴明微微一笑。顾中平医道不俗,早年与胡庸一道,并称杏林双贤,向有“东胡西顾”之说。他也曾做过随军医师,和何家关系也是不错。何艺当年怀上何逍遥,吴若曦兄妹时,这喜脉还是顾中平诊出来的。一见着顾齐,何艺顿觉亲切,抢过话头道:“顾先生,令尊身体可好?现居何处?”

    顾齐笑了笑道:“回圣母话,家父年龄渐大,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如今闲居庭牙,平时在家修身养性,这几年已少有出诊了。”

    何艺感慨道:“顾老先生人同一天,妙手仁心,堪称医学界的泰山北斗。等战争结束,定得登门拜访。”

    顾齐行了一礼:”圣母费心了。”他看了吴明夫妇一眼,有些欲言又止。这表情虽然细微,却被吴明捕捉到了:“先生有话就说,不必吞吞吐吐。”

    顾齐一怔,但马上跪倒在地:“家父一生醉心于医学,年事渐高,却始终为一事耿耿于怀,引为终身之憾。小子能力不足,只得相求于公爷。”

    百善孝为先。吴明对顾齐观感不坏,一听他为老父之事,不惜下跪恳请,对其好感更甚,连忙扶起他,和颜悦色的道:“先生有何为难,但请一说,本公定当竭力而为,敉平令尊之憾。”

    顾中平道:“家父生平所憾无他,只求一观药学杂谈,可此书珍贵,世上已难求真本。公爷人脉甚广,若真有所见,还请通知属下,小子就算砸锅卖铁,也要买来此书,让家父一睹为快。”

    药学杂谈呀,吴明微微一笑,这书他还真见过,小碧抱着唐忧从南宁逃到汉水时,其襁褓中就有此书。不过他不好医道,以前就算见到,也未放在心上。今天顾齐慎重所求,他也不好打马虎眼,应道:“先生所言,本公记下了,若真有此书消息,定想法赚来赠与老先生。”

    这么多年了,天知道那书还在没,也许被唐大哥当厕纸用了都说不定,吴明可不敢打包票。

    定国公的人那自然没得说,向有一诺千金的美誉。他若答应一件事,自会全力以赴。顾齐大喜过望,感激涕零的道:“公爷厚恩,属下没齿难忘,先行谢过了。”

    ※※※

    “养生之法有四,一曰寡欲,二曰慎动,三曰法时,四曰去疾。阿爹,你身体本就不好,兼之心浮气燥,如此,身体何时能好?”

    唐忧将药学杂谈合上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却盯着床上的唐轩。贤庄年轻时,就是京都少有的美人,否则的话,也不会得到太子轩辕竟的独宠了。唐忧继承了其母的美貌,融合了父亲的优点,更是清丽。虽仅十一岁,但少女身姿初展,已现窈窕之姿,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菡萏。

    唐轩坐在床头,满脸苦笑:“小忧,你说的道理,阿爹都懂。但朝廷大军北伐,马上就要抵达京都。值此关键时期,后勤尤其重要。而南阳作为朝廷粮仓重地,自得担负重责。我做为南阳省督,可不是懈怠的时候。”

    他头发已经全白了,一张脸更瘦得不成样子,但她仍努力用右手支起身子,似乎强撑着想起,但换来的却是又一阵咳嗽。唐忧连忙上前帮他扶起来:“爹,真的要去吗?”

    唐轩摸了摸她头,喘了口气道:“不碍事的,一统国祚,恢复汉室河山,是太后的生平所愿,也是为父一生目标。如今当朝户部尚书陶国舅亲自,更显朝廷对后勤辎重的重视。既如此,为父于公于私,都必须亲迎,岂能马虎?”

    唐忧咬着樱桃似的鲜亮的嘴唇,漆黑的眸子望着父亲,默然不语。从记事的时候起,阿爹的身体就很不好,可他一如既往的奔波劳碌,似乎对自身状况一无所知。好不容易空闲下来,太后的旨意就到了,又催促他上蹿下跳,完成手头工作。如此一来,阿爹陪伴她的时间更少,也得不到休息。那个深居帝宫的女人,每次到来都伴随着懿旨,像一道道黄色的催命符一般,不断压榨着的阿爹生命,也剥夺着他的健康,更夺去了自己童趣。她爱阿爹,连带着对那女人也痛恨起来。

    那双眸子黑亮有神,虽是倔强的眼神。但里面有期盼,有痛惜,更带着淡淡的伤感,还有连唐忧都读不出的东西。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呀,眼睛那能容下这么多情感?多愁善感,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有时候不见得是好事。唐轩心头一软,几乎哀求着道:“小忧,阿爹最后一次。你就让阿爹去,等社稷一统时,阿爹再好好弥补你,弥补你和你母亲。”

    这根本不像一个父亲对女儿说的话。唐忧也知道,阿爹很疼自己,但也是一个极有原则的人,一旦有所决定,就极难更改。他之所以低声下气,其主要是,如果自己不同意,他根本走不出这病房。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如果连十一岁的女孩都敌不过,那他的身体,得虚弱成什么样子?

    最终,她娇小的身子让开了。唐轩笑了笑:“谢谢你,小忧。”看着父亲摇晃着,偏又努力正步朝外走去。唐忧倔强着没去扶他,两滴泪水却从脸颊滑落。

    父亲,你不用谢我。维护你的尊严,是一个女儿应尽之责。既然那是你毕生目标,那就去做吧。

    这时唐夫人端着个碗走了进来,一见唐轩不在,顿时吃了一惊:“小忧,你阿爹呢?不会又出去了吧?”

    唐忧收敛了眸中的伤感,点了点头道:“是的娘亲,阿爹又走了。”

    “唉,你也不阻止下,他那身子呀,那再经得起折腾。”唐夫人将碗放在床头边,嘴里唠叨着。

    唐忧抿了抿嘴,却没反驳母亲。唐夫人又道:“对了小忧,你阿爹的身体不要紧吧?”

    女儿虽仅十一岁,但医术甚是惊人。去年一场瘟疫,死者近百,眼见还有蔓延的趋势,百姓一片惶恐,许多人收拾细软,准备撤离广阳。而这几年朝廷北伐,粮食本就紧张,南阳乃朝廷粮仓,产粮大省,一旦人口流失严重,就会对粮食生产造成巨大影响。一旦如此,对现今南汉来说,无疑雪上加霜。

    为此,唐轩急得要命,四处求医,希求能缓解疫情。可此等瘟疫百年罕见,连广阳城仁心堂的黄老先生都束手无策。而胡庸死后,名气最大的不外乎顾中平,可人家远在西北,就算愿意,也是远水难解近渴。就在唐轩绝望的时候,十岁的唐忧却站出来,说这疫情在药学杂谈有记载,她可以照方抓药,试上一试。

    女儿好医,一本药学杂谈,已是倒背如流,听小碧生前说,这书还是胡庸留下来寻找衣钵的。既是胡庸所留,那上面记载的东西,多少有些用处吧?不过事情到此地步,信与不信都不重要了,唐轩抱着司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让女儿配了一方药,然后给患者喝了。没想到效果甚好,此方一到,虽说不上药到病除,但患者马上退烧,休息一周后,就基本痊愈了。

    唐轩大喜,从此对女儿医术深信不疑。身体也交给唐忧调理,否则,以他风中残烛之姿,焉能撑到今日。

    “阿爹只是气虚劳累所致,只要多休息,多喝养气的汤药就没事了。”

    唐忧想了想,最终还是没对母亲说实话。阿爹已近油尽灯枯,这事自己一人清楚就行了,何必再让娘亲担心,徒增伤感而已。

    “哦,那就好。”唐夫人舒了口气,指了指桌上的碗道:“我用你平时会诊所得,买了些人参和土鸡,这是人参熬制的鸡汤,你等会给阿爹送去。”

    唐忧名气一大,已有人慕名而来。虽然她看病,多半分文不取,但也有人过意不去,坚决要付诊金。唐忧拗不过,只得象征性的收些,虽然不多,但为父亲买些补是够的。

    ※※※

    “国舅爷,请用吧,一点便饭,还望勿怪。”唐轩咳嗽一声,伸手虚引,然后坐了下来,端起了身前的一碗饭。

    在他对面,陶子谦也腆着个大肚子坐了下来。祝家倒台后,太后垂帘听政,他一下扬眉吐气起来。不但贵为朝廷国舅,更身居要职。这几年,他在南汉朝堂一手遮天,本来身材偏瘦,如今却脑满肠肥,一看就是大鱼大肉惯了的人。

    桌上放着的,是一碗白煮青菜和一碗盐水煮萝卜,加上一碗水煮冬瓜和一碟咸菜。陶子谦看了,就觉得胃里苦水直往上泛。要不是和唐轩还有要事相商,他早就拂袖而去了。

    唐轩夹了一块冬瓜放进嘴里,细细地抿着,仿佛那是一块肥美多汁的大肉。陶子谦咬了咬牙,有样学样,也挑了点冬瓜放进嘴里。冬瓜是白煮的,一点油水皆无,吃在嘴里如同嚼蜡,实不及肥鸡大鱼之万一,陶子谦只动了动筷子就不吃了,只想着早点结束这餐便饭,好回去吃点油腥找补。

    “国舅爷此番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明明知道自己是来催粮的,装什么大头蒜?不过唐轩虽是一省都督,却于十一年前,率领一帮太学馆书生南下,隐约就是这帮官员的首领,加上太后对他信任有加,陶子谦可不敢对他摆国舅的谱。

    看着唐轩病恹恹的身体,陶子谦虽恨不得冲上去打上一拳,但面上却笑道:“朝廷邸报在前几天已送达广阳,想必唐兄已得到消息。北伪于青麓山脉撤军,中西已占领大阿,朝廷两路合击,兵进京都已成定居。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是来向唐兄筹粮的。”

    唐轩放下碗,又咳了一声道:“国舅,南阳赋税,这几年都超额完成。但征收过勤,也将民心耗尽,导致民乱四起。现在实在征不出粮,否则的话,我也不会厚着面皮向中西借粮了。对了,那一百万石粮,我可打了借条的。虽然定国公仁厚,一直不曾催讨,但我却过意不去,一直思量着还了。不知国舅大人能否给个期限,我也好给他们个准信。”

    那一百万石粮早没影儿,一半送去北伐前线,还有一半进了陶子谦腰包。如今粮食没要到,反惹了一身骚,陶子谦大感晦气,人也有些不自在。他连忙又夹了一筷青菜放进嘴里嚼着,省得被唐轩穷追猛打。唐轩见他狼狈不堪的样子,微微一笑,道:“国舅,这青菜可是拙荆自种的,味道如何?”

    青菜纵算再好,终究是素味,味道能好道那里去?可别看唐轩瘦骨嶙峋,坐在对面却有一股无形的威势,陶子谦不由心虚,言不由衷道:“好吃,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青菜,唐夫人可真是贤惠。”

    唐轩摇了摇头,道:“国舅此言差亦。青菜就是青菜,味道再好,也肯定较荤菜不及。其实但凡能有肉吃,谁又真正愿意青菜萝卜了?国舅吃着青菜萝卜,心里肯骂我不识好歹。但你吃着大鱼大肉之时,可曾想过哪些饥寒交迫的百姓?许多人连青菜萝卜,甚至一口稀饭都没得吃。”

    这已是明显的教训了,把陶子谦噎得不轻,但他有求于人,也不想和这个半截身子都进了黄土的人计较,顺口道:“唐兄之言甚有道理,陶某记住了。”

    唐轩微微一叹。陶子谦能力十足,但为人也贪。这已是一种习惯,岂是他几句话能改过来的?只是要把存了好几年的粮食交到他手里,唐轩就如女儿出嫁一般伤感,还是忍不住,就啰嗦了几句。至于陶子谦听不听得进,那也无可奈何了。他轻声道:“不瞒国舅说,粮食是有。”

    他顿了顿,似在解释,又似在缅怀往事:“六年前,太后着我担任南阳省督,私下就曾令我筹备一笔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这几年来,我紧巴巴的过日子,其实私下也省了部分余粮,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也到了该起出的时候了。”

    陶子谦大喜过望,放下筷子道:“太后私下曾说,唐兄乃国之肱骨,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只是他嘴上说得漂亮,私下却在盘算着。这么大一笔粮食到自己手里,就算稍微刮上一层,油水自也不少,看来这次并没白来。心头正美着,却听一个小姑娘在外面脆生生的道:“阿爹,我给你端了点鸡汤,你快喝点补补身子。”

    陶子谦扭头一看,就见唐忧俏生生的立于门外。她扎着辫子,衣着朴素,反给人清灵之感。一双点漆似的眸子,更起到画龙点晴的作用,使得这小女孩在灵动只中,平添了几分生气。

    陶子谦盯了半晌,才艰难的转过头,向唐轩讪笑道:“唐兄,这位是令爱么?长得可真标致,可曾许过人家?”

    女儿十四及笄,十一十二岁就定好婆家的大有人在,所以陶子谦才有如此一问,只是他不但贪,更好色,唐轩早有耳闻,那可能让他逞心如意。一见他这猪哥的样子,唐轩勃然变色,道:“正是小女,不过她和定国公长子有婚约,恐怕要令国舅失望了。”

    其他人不知唐忧和陶子谦关系,唐轩岂能不明,唐忧可是陶子谦外侄女,那能让他有这念想?就算没有这层关系,以陶子谦人他也不想把女儿推进火坑,嫁给陶子谦。而陶子谦权倾朝野,要拒绝国舅的“好意”,就只有找块厚点的门板做挡箭牌。如今的南汉,还有那块门板有定国公厚?所以尽管唐忧和吴思庭没有婚约,他也只有信口胡扯了。

    “爹!”

    唐忧脸上升起一股红晕。她和吴思庭也仅六年前见过,在她记忆中,吴思庭只是个五岁大的小弟弟而已,尽管这弟弟比较特别。但经过岁月的漫漶,那丝记忆已渐渐模糊。如今父亲却对人言,要将自己许配给他。她心思玲珑,也猜到父亲如此说,多半是搪塞之词,但仍有些生气。气鼓鼓的走过来,将鸡汤端到桌子上,有些赌气的道:“这是娘亲刚刚煲的鸡汤,你快趁热喝了吧。”

    一听面前这水灵灵的人儿,竟是定国公内定的媳妇。陶子谦看了看碗里的鸡汤,在失望之余,也起了层怒气:“以青菜萝卜待客,私下却炖人参鸡汤找补,唐兄真是个妙人。”

    这话听着揶揄,其实暗含讽刺。唐轩微微一叹,已懒得向陶子谦解释。他心头掠过一丝悔意。陶子谦贪财好色,太后却委于户部尚书之职,是非国家之福。只希望他能分轻轻重缓急,别拖国战后腿。

    唉!

攻守之间3() 
    第三节

    六月十三日,朝廷大军姗姗来迟,终于抵达京都。xshuotxt吴明带领一众将领亲迎于五里外,大军到达时,正自黄昏,太阳还未沉入地平线。看着一队队士兵衣甲鲜明,步履整齐的从身旁而过,商羽坤感叹道:“百战之兵,正该如此。向闻杨雄虎门之后,将兵之术一流,颇有先祖之风,今日一见,诚然不虚也。”

    他虽说着客气之语,但话里不无担忧。商羽坤担心的,不外乎朝廷势力过强,一旦和中西冲突,己方抵挡不住。吴明得他侍奉多年,自然清楚其小算盘,回头看了他一眼,冷声道:“马上就要攻京都了,朝廷愈强,则己方势力就多一分,胜算就越大,又有什么不好……”

    正要再说两句敲打的话,这时朝廷大军已过去一半,远方传来一阵急骤的马蹄声,陆汇提醒道:“公爷,朝廷中军到了。”

    吴明只得把剩下的话吞进肚里,和众人一起抬头望去。远方,一大群衣甲鲜明的骑士簇拥着一顶豪华马车朝这边急速行来。当先一人倒提长枪,其下坐骑也是不凡,流线型的马身,全身更是黑黝黝的,比后面骏马也高出老大一截,由于奔得太急,那骑士的披风猎猎而舞,更显丰神俊伟,好一个人马如龙。隔了五六丈,那人已经在大声道:“竟得公爷亲迎!久违芝宇,别来无恙否?”

    这人的声音很是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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