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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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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国家更多依靠部落时代武士的勇敢和人海战术取胜,他们崇拜强大的个人力量和装备精良武技高超的骑士,而罗马人严密的方阵以及进退有序的军团遭到自信心爆棚的蛮族武士的嘲笑,“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是主流对罗马人的贬低,可骄傲的法兰克贵族忘了。残存半壁的帝国面对潮水般涌来的东方蛮族依旧屹立不倒,即使是伟大的查理曼大帝和奥托大帝都未能在同东罗马人的战斗中占到丝毫便宜。

    罗洛轻敌的态度令我不禁微微摇头,一个农民出身的小侍从都如此轻视东罗马人的军队。其他自小养尊处优的贵族骑士只能更目空一切,“必须提高警惕,千万不可轻敌。”我一本正经的下命令,虽然他们几个很不理解公爵大人为什么突然认真起来。但了解我脾气的人都知道。一旦使用这种语气,就说明我准备严肃对待了,“把斥候撒开侦查,防止敌人趁机偷袭我们的侧翼。”

    “遵命!”几个传令兵奔驰的马蹄声渐行渐远,罗洛的脸上也找不到刚开始时的紧张,看来罗马人在法兰克人心中的确不怎么禁打。可怕的意识,我对大家的过分轻敌感到担心,敌人无论从素质还是数量上。貌似都暂时占据上风,真不知道这帮冲锋阵型也排不好的骑士哪来的自信。

    “罗马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博洛尼亚和佛罗伦萨之间的山区。这并不是他们平时的势力范围,难道罗马已经落入其手?”我忧心忡忡的揣测着,在与莱昂纳多的情报系统失去联系后,我只能通过派出的斥候了解实时军情,完全无法掌握其他地区局势的发展,活脱脱变成“睁眼瞎”。

    不放心的我再次对排兵布阵进行调整,战斗力最强的骑士摆在整个队伍的一线,稍弱些的投诚叛军安置在骑士身后狭长的谷地,几乎打不了硬仗的各城邦仆从军分列几个方阵依次排开,抗打击力强的巴塞尔人一拆为二构成我们的侧翼,最后由奈梅亨直属骑士压阵保护辎重和俘虏。“除非罗马人长了翅膀越过崇山峻岭飞到我们后方,否则他们也会在进攻中付出一定的代价。”我明白自己必须手握底牌的道理,真正的谈判开始前,双方肯定得过过招,对彼此的实力加深了解。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上的云朵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谷地的微风簌簌拂动树叶发出悦耳的沙沙声,感受到大战来临前紧张气氛的战马肌肉紧绷的等待许久,终于熬不住缰绳痛苦的束缚,昂起脖子像摆脱主人的控制。我随手把头盔往脑门推了推,凝在头皮的虚汗立刻凝成水珠,顺着额头直淌进脖领,“还真是沉得住气啊……”我轻轻抚摸坐骑的鬃毛来安抚它躁动不安的情绪,手心传来滚烫的炙热。

    “斥候还没回来吗?再派几骑过去找找,都热化蒸发了不成?”我有点急躁的喊着,话音未落便有三四名骑兵冲出队伍,迅速消失在山路的转弯处,旁边扛着长矛的比尔斯盯着突然生气的大人不知所措。

    一个大腹便便的骑士将长矛丢给侍从,粗暴的扯开领口透气,大声发着牢骚:“要我说咱们与其在这傻等,还不如直接冲过去干掉他们了事,罗马人在山谷中一样伸展不开兵力,上帝保佑的话,咱们没准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说话的好像是来自汉诺威的某位男爵,他套着的锁甲似乎不怎么合身,勒得肚子一节一节像根灌冒了的香肠,简单粗暴的智商同他那乡下口音一样白痴。

    我冷冷的斜了他一眼,没心情开口解释自己的想法,这种自以为是的傻瓜见得多了,就不再大惊小怪——骑士包打天下?在用纪律和组织约束的严谨军团面前不过是渣,因为罗马人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对手,所以我必须谨慎。

    “传令兵回来了!”不知哪个眼尖的高叫着,果然有两骑相伴绕出丛林,慌张的模样甚是狼狈。

    我在侍从的簇拥下迎上去,比尔斯帮忙拽住跑在前面的马缰,让众人等得望眼欲穿的传令兵急忙汇报:“有一支骑兵往这边来了,大概五六十人左右,连人带马都包裹着铠甲,飞奔起来地动山摇,太可怕了!”

    “连人带马都包着铠甲?可能是罗马人的圣甲骑兵,不过人数也太少了,不像是来偷袭的。”我捏着下巴嘀咕道,“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放松警惕,传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敌人一露头马上让弓箭手射住阵角,防止狡猾的罗马人耍弄什么阴谋诡计;罗洛,你带人去后面,注意别让对手抄了退路。”得到命令的众人纷纷回到各自岗位,阵中登时响起一片刀出鞘箭上弦的响动,骑士们端起长矛全神贯注的准备就绪。

    等待,我最讨厌等待,这会苦熬你的心智和耐心,时间好像故意作对似的无限被拉长,然后不断用挑逗神经的蛛丝马迹调戏等待者的心理底线,你越焦急,结果往往来的越迟,压在胸口的“石头”就越沉重,让人慢慢呼吸困难,紧张到濒临崩溃。时间是摧垮伪装的秘密武器,我舔着略微发干的嘴唇,思维跳脱到某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死角,整个人有种灵魂出窍的幻觉……

    “大人……大人!大人!”这是谁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撑开一条眼缝,意识还停留在天灵盖之上飘扬,怎么也拽不回躯壳,“公爵大人,您醒醒,大人!上帝啊,您这是怎么了?”呼唤的声音似乎换了,但我依旧想不起在何处听过,难道是梦魇?我试着动动手指,才发现根本指挥不了哪怕最细小的神经。

    “哗!”耳廓传来清晰的轰鸣,灵魂通电似的瞬间回归正位,我猛地惊醒,各种感官重新运转,脸上挂满湿漉漉仍在滴答的水珠,“刚才谁拿水泼我了?”沾湿的衬衫紧贴胸口,仿佛附着于肌肤的第二层皮,软黏黏的很难受。

    “是我……大人,但我只是想叫醒您,绝无僭越的意思。”罗洛怯怯的举手回答,“罗马人到了,正在那边等您,他们要见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为首的似乎是个骑士,他挂着贵族才能够配有的宝剑。”

    我没好气的白他一眼,指着自己狼狈的模样嚷嚷:“你就准备让我这样去见罗马人的骑士?还不快去拿条毛巾来!”

    机灵的比尔斯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条干净的方巾,这举动令我惊讶之余颇为赏识,刚来伺候不久的他也不知道从哪打听到我不同于其他贵族的“洁癖”,如果不是有人提点,那只能说明这孩子足够聪明,是块可以悉心雕琢的好料。

    我赞赏的冲巴塞尔少年点点头,后者不好意思的红了脸,罗洛则略显尴尬的接过方巾,自己多年的多年忠心服务让个小孩子比下去,或多或少都会感到难堪。“大人。”他扶了扶腰间的骑士剑,好像它可以给自己带来力量,“现在出发吗?”(。。)

第三百三十三章 司令官大人() 
谷地的气候瞬息万变,尤其在大洋环抱的半岛上,伟大的造物展现出纵横睥睨的气魄和波诡云谲的幻化,手中的云朵仿佛柔软的橡皮泥,随意捏出任何他想要的形状,然后再根据心情配以电闪雷鸣或者滂沱大雨。我盯着天空不断此消彼长的几团乌云,琢磨还有多久才会下雨,而没带雨具的自己该被浇成怎样的落汤鸡。“有时间得发明把雨伞了。”我念叨着收回目光,因为已经到达了会面地点。

    呵,罗马人!我一眼就从对方特殊的头盔造型上分辨出他们的身份,这种带护耳和护颈的铁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后脖大动脉不受流矢所伤,红色的羽毛盔缨垂在脑后随风招摇,绝对浓郁的东方特色。

    等待已久的罗马人也看到了姗姗来迟的我们,这些被波兰人偷师的圣甲骑兵堪称战场上横冲直撞的大杀器,驰骋在辽阔的近东高原和平地上,阻挡着来自亚洲沙漠深处的波斯人、游牧民以及形形色色的入侵者,一次又一次在上帝的庇佑下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包围着东帝国继续巍然屹立。

    只见他们内衬衣领处露出薄薄边缘的带袖锁甲,外穿附有填充物的厚长袍式铠甲,这是罗马人从被征服的东方民族身上学会的新技术,既轻便又具有很好防护的甲衣可以大大减小骑兵的负重,增强作战的灵活性;除了眼睛,他们整个头部被铁盔和大概两到三层厚的锁甲套帽包裹,手臂和小腿则被薄铁片制成的护甲保护起来。甲片间的缝隙则用锁甲连接,技艺相当精湛;可脱戴的锁甲手套与金属套鞋同铠甲构成一个毫无漏洞的防御体系,让穿着它的骑兵变身恐怖的钢铁侠。

    圣甲骑兵相比北欧战马略显矮壮的安纳托利亚马同样全副武装。上好牛皮制成的轻皮甲的前胸位置开有裂口以方便战马两条前腿的运动。在不降低防护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速度;只有马匹的眼睛、鼻孔和小腿未被这身马甲包裹,前后桥高耸的鞍子使得驾驭者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找出这些中世纪“超级主战坦克”的弱点,除了被变态防御牺牲掉的机动,这也是我之所以击败波兰重骑兵的关键,只要地形稍有坡度,圣甲骑兵引以为傲的装甲将成为致命要害。

    在与波列斯瓦夫一战之后。莱昂纳多曾亲自向我描述他所目睹过的真正的圣甲骑兵冲锋的场面,“你会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屎尿横流的弄脏自己的裤子!”他肯定的对当时正洋洋得意的我挥舞拳头。“只有罗马人的重骑兵才配称作圣甲骑兵,波兰那个不过是蹩脚的冒牌货,拿来对付斯拉夫野人的大玩具。”

    他一边说一边摆弄桌上的木头模型演示给我看——野战中,这一兵种以楔形阵势排列。第一排20人。第二排24人,之后每排增加4人直到最后一排暨第12排的64人,这也意味着整支方阵的人数为夸张的504人!当然,普遍情况下一支方阵的组成为10排384人。除了标配的剑和长矛,他们额外增加使用了重型的钉头锤,位于两翼的某些骑兵还配备制作精良的复合弓;如果阵中有300名枪骑兵,则搭配20名弓骑兵,如果枪骑兵的人数增加到500。则搭配150人甚至更多的弓骑兵。

    “恐怖的组合,罗马极盛军力的完美展现!”莱昂纳多继续用高亢嘹亮的嗓音表达内心的激动。“您该庆幸自己打败的只是学艺不精的小徒弟,而这种人马皆着重甲的骑兵靡费巨资,一般都隶属于君士坦丁堡的皇帝禁卫军,您不用担心将面对如此逆天的对手——当然,除非奈梅亨有朝一日去进攻君士坦丁堡!哈哈……那可是君士坦丁堡,上帝缔造的永攻不破的人间堡垒!”

    当时的我新胜累骄,并不认同他可信度极低的说法。老家伙活得够久,可惜胆识却越来越差,我心里嗤之以鼻的嘀咕着,总想找机会再次证明自己的军事才能(如果那真的是军事才能而不是运气爆棚的话),“别总长别人志气灭自家威风。”我语气刻薄的回答他,“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才知道。罗马人的军队么,早已是昨日黄花,咱们再发展发展未必不能打败昔日的老大帝国……”

    好吧,我承认现在有点胆怯了,老人家的至理名言多少有些他的道理,那时的自己的确太过年少轻狂。“移动的钢铁堡垒果然名不虚传……”我偷偷做了个夸张的鬼脸,随即严肃的正襟危坐。

    “日安,公爵大人。”为首的罗马人戴着与众不同的头盔,红色的短披风也昭示出他的身份,这应该就是此次会面对方的重要人物了,“我的名字是维比乌斯。瓦勒里乌斯。斯维什托夫,朗伯德军区第十军团‘格米纳’的司令官,很高兴在这里同您见面,尊敬的奈梅亨公爵大人。”说着,他右手攥拳放在胸口微微低头致意,干净利落的行了个很“罗马”的见面礼。

    “愿上帝保佑您,斯维什托夫大人。”我不知应如何称呼这位罗马军团的司令官,只得硬着头皮按照法兰克贵族的习惯,择取他排在冗长名字最后的姓氏并加上“lord”来表示敬意。

    “您可以叫我维比乌斯。”罗马司令官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堆满皱纹,令深陷的双眸愈发迷离,“斯维什托夫是我家族的名讳,来自某位曾在保加利亚战胜蛮族的祖先,那里正是他建功立业的起点。”

    “对不起,请原谅我的冒犯。”我本意还个得体的礼仪,思来想去却找不到合适的动作,不得不干巴巴的冲他点点头,“恕我孤陋寡闻,这里似乎不是你们的驻地,难道您的士兵迷路了?”为了不惹毛这位看起来城府极深的罗马人,我决定尽可能客气的表述自己的想法,能一团和气何苦刀兵相见呢?

    维比乌斯耸了耸他漂亮的希腊式鹰钩鼻,扬手指着我身后说道:“以此向北八十里的博洛尼亚,得名于征服它的罗马将军。”他又指着相反的方向,“往南一百一十里,托斯卡纳的珍珠佛罗伦萨,兴建于不朽的凯撒在位时期,一直是罗马城的北大门,无数骄傲的罗马人曾在您脚下的土地上生活、战斗,最终埋葬于此。”他直视我的眼睛,咄咄逼人的反问,“难道是我们迷路了吗,公爵大人?”

    强词夺理!我恨得咬牙切齿,没想到穿越中世纪还能遇见用“自古以来”做说辞的家伙,帝国兴亡的此消彼长一贯无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也改变不了,他们拿狗屁不通的逻辑说事无非希望搞得我恼羞成怒。激将法不错,可惜用错了对象。我立刻冷静下来,维比乌斯捕捉到我脸上细微的情绪变化有些吃惊,也许在他的印象中,自大且野蛮是法兰克贵族的全部标签。

    “可是我现在站在这里。”我的眼神故意掠过他望向远方,悠然吐出一句,“veni!vidi!vici!”

    “您会拉丁语?”

    “凯撒的金句谁人不知?言简意赅却字字铿锵有力!”我针锋相对的用他们“罗马人”的典故反击回去,看来平日有一搭没有搭的读些书还是很管用的,必要时可以信手拈来几句让对手哑巴吃黄连的先贤哲言。

    维比乌斯先是保持片刻惊讶的表情,接着突然难以自控的爆笑起来,“哈哈……”他张开的嘴巴里粉红色舌头蠕动的样子活像一条刚刚爬出泥土的蛞蝓,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还伴有阵阵令人作呕的口臭,“既然您不纠结我为何会说法兰克语,我也不纠结您怎么知道凯撒的名句,这段愉快的插曲为下面的谈话开了好头,我十分欣赏您的幽默和机智,不知您意下如何?”

    “我们早该放弃这让彼此不舒服的谈话了,司令官大人,和你们罗马人一样,我们法兰克人同样不喜欢拐弯抹角的套磁。”擅长见风使舵的精明鬼,怪不得能坐上军团司令的位置,我暗暗又提高了警惕,“您脚下的土地是德意志帝国附庸城邦的领土,无论遵照罗马人还是法兰克人的法律,您不请自来的行为等于公然宣战,作为帝国的公爵,我有权勒令您的军队立即退出,这是第一次警告!”我伏在马背探出身子,“或者您听不太习惯‘德意志’这种叫法,‘神圣教廷和西方世界的保护者罗马帝国’怎么样?”

    “警告?”他玩味的重复着,眼睛开始不老实的打量起跟在我左右的骑士和侍从,那语气似乎不屑一顾,“我愿意双方以公正平等的身份展开谈判,就像站在圣马太的天平前一样坦诚相见,您与我都不希望彼此无谓的流血,只要各自得到足够的信任和回报,争斗可以避免。”他顿了顿,“愿主为证,我绝不想把刀剑施加于相同信仰的基督兄弟头上。”

    激将法接着欲擒故纵,兵法韬略玩得炉火纯青啊,我望着他等待答案的脸,索性打算听下去:“如您所愿,司令官大人。”(。。)

第三百三十四章 这里也是罗马() 
上帝变得调皮起来,刚才被拨弄玩耍的云朵瞬间失宠,让流动的风远远送走,现在上帝喜欢晴天。他操纵着手中毒辣的精芒,像投飞镖一样准确的刺向没有植被覆盖的裸露大地,通过持续的加温把那一整块地皮烘成架在火堆上的坩埚,而穿着铠甲貌似威风凛凛的我们,则更像包在锡纸里面等待上锅的排骨,此刻的坚挺不过是过会蒸烂前的回光返照,怎一个热字了得!

    我一动不动地困在灼热烫人的铠甲里,装作自己毫不在意,脸上尽量摆出气定神闲的洒脱。可我快成了笼屉中蒸熟的大虾!心底有个声音歇斯底里的怒吼着,却没人能从我脸上觉察表情的变化。

    那帮罗马人肯定快热晕了!我得意的瞅着他们捂得严严实实只露眼睛的铠甲,强忍着不敢笑。严肃严肃!我对自己说,尽管维比乌斯身后好几个圣甲骑士的脸憋得通红,比我们更接近油焖大虾的颜色。

    “这就是意大利啊。”维比乌斯无厘头的冒出这么一句,悠长的尾音经过空气发酵膨胀,拥挤的塞进我的耳朵。

    “一半地狱,一半天堂。”我模仿起小清新忧伤的调调,仿佛饱览世事沧桑的叹口气,“也是有些人的地狱,有些人的天堂。”

    维比乌斯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这种话估计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说实在的,在后世从大街上随便抓个少年都能整出几句无病呻吟的小情调,我这点功夫实在差得很。“您的话对又不对。”他意有所指的瞥着我。“我始终相信,意大利会成为朋友的天堂和敌人的地狱,只要分得清敌我。”

    真够直白的。罗马人,难道你们的老师没说过外交谈判要说一分藏七分骗两分吗?直来直去虽然痛快却难免给人受威胁和逼迫的感觉,这下没得聊了……我偷偷翻个白眼,已经无力吐槽了:“意大利只有一个,来的朋友倒很多,关系再铁分得不均匀谁都不高兴,您说是吧。维比乌斯大人?”

    罗马人终于承受不住冒火的闷热而摘下头盔,紧贴着头皮的短发显得十分干练和爽朗,不过那微秃后移的发际线实在煞风景。配上他尖削的鹰钩鼻很有些地中海风味。赢了!我好像打了场胜仗似的昂起下巴,手脚麻利的也解下头盔,在双方军人寸步不让的对峙中奈梅亨先占一局,哪怕只是个比谁更耐热的无聊“游戏”。

    “此刻在场的只有你我。难道您以为我对谁都这么一套说辞吗?”维比乌斯不耐烦的握紧手中长剑。“我本可以轻易碾碎您的军队,公爵大人,但我并没有那样做,请您好好思考原因,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不仅直白,还是个暴脾气的罗马人,光画了个胡萝卜的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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