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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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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于和那少年是第一次见面,所以我斟酌了半天字句,结果还是抵不过好奇直白的开口:“凤凰公主怎么样了?有没有回到她的族里?”

少年愣了一下,疑惑的看着我:“你怎么会知道?”z

我见他个性率直,毫无隐瞒掩藏的坦率反问,一时间对这少年大起好感,耐心的把鹰王的委托和他身上沾染的凤凰族特有的檀香味告诉他,当然略去了瑞告诉我的确定凤凰公主平安的信息,这个若一同说了,就显得我刚才是多此一问。

刚才已经跟他姐姐确认了我们不是害她哭的元凶,加上少年显然跟凤凰小公主交情不错的样子(过了这么久他身上的檀香味我还闻得到就说明小公主不是跟他待了很长时间就是曾经贴的极近),他笑着指指从他走出来后又飘回半空中的雾团说,“就是用这个送那凤凰公主回去的。”

从刚才就一直在一旁听我们讲话的死人类感叹一句:“原来神话小说里所谓的腾云驾雾是真有其事!”他颇为向往的看着少年,我猜他下一句一定会说“带我坐一次吧。”

果然,死人类对少年露出景仰的神情,“不知在下可有此荣幸体验一下这御风而行的神奇法术。”

大概所有的少年人,都有一种得到成人肯定的心愿。我记得自己还是个人类时,每每父亲大人寥寥几句称赞我画的水墨画后,都会兴高采烈一整天,那少年也不例外,死人类夸张的仰慕神情显然成功的取悦了他,他微红着脸点头,双掌合拢旋转着做了一个动作,口中低声念叨几句,只见在半空中飘荡半天颜色渐淡的雾团缓缓变浓变大落到地上。

少年腼腆的做了个“请”的手势,姿势很不熟练,显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

我犹豫的看了半天那个湿漉漉的雾团,对于一大堆由雨滴聚成的东东用来载人,实在是心存怀疑,可不幸旁边站了个行动速度比思考速度快N倍的死人类,还来不及考虑出结果,已被他强行拖入雾团中。

走进去才发现,这个真的是名副其实的雾团,冰冷,潮湿,因为太厚,阳光几乎穿透不进来,所以里面虽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却也暗的可以。我在伦敦住得久,再加上血族的体质,所以待在雾中基本适应良好,但死人类和我不同,从他捉着我不时颤抖一下的手臂就知道他一定很冷。

少年和他的姐姐在我们进去后也跟着进来,黑暗中,他抱歉的对我们笑笑,大概是为了自己提供了如此环境不良的交通工具表示道歉。

少年默念了几句,没多久,我就有一种漂浮感,这种脚踩不到实地的感觉似乎并不陌生,我凝神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有过同样的经历。

漂浮感没维持多久,大约在死人类终于抵御不住寒冷打了一个喷嚏后,我就感觉脚踩到了实地。

奇怪得是从雾团中出来,我们所在的地方竟然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客厅,死人类吸吸鼻子,问少年:“这是府上?”

少年微笑颔首。

我和死人类立刻不着痕迹的四下打量,却见这家居布置的跟我们第一次夜探时看到的并无多大区别,仍是平凡普通的居室。

“喝点热茶暖暖身子吧。”年轻女子从厨房泡好茶出来打个手势,他弟弟翻译给我们听。

死人类如获至宝,立刻接过牛饮一大杯。

我对于除了鲜血以外的液体向来没多大兴趣,只是微笑的对她摇头告诉她我不冷。

那少年大概常年在雾中待养成习惯,因此也仅仅不忍违背姐姐的好意,接过茶杯握在手中。

闲聊了会儿,从少年口中得知凤凰族小公主化成人形时是个矮矮的带婴儿肥小姑娘,死人类有点忍俊不住,“飞得起来吗?”

少年也有点困惑:“奇怪她变成原形时明明线条修长光亮四射的,怎么化身成人就圆圆球一个?”

这两个难兄难弟一般就此感慨了会儿聊斋艳女现实版的神话破灭。

我看他俩一见投机的一个反复确认对方有无看错,一个一口咬定他的审美观不会出错,实在忍不住想拖着他们去动物园看看文弱青年版的虎精和钟楼怪人版的孔雀王,但那里浩劫刚过,实在不适宜再舔新乱,只好含恨打消念头。

死人类和少年聊得熟了,话题自然而然引到少年的姐姐从事的工作上,死人类语中颇有“本是良家子,怎会入贼窝”的疑问。

我暗叹,死人类比我说话还直,就不怕得罪人家爱姐心切的好弟弟,凭空招来一团雾把他裹住丢去西伯利亚冻死他。

不想那少年却毫无世俗的道德观念,死人类的问题只是让他意外的眨眼,“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姐虽不是个中翘楚,但职业无分贵贱,她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对?”

死人类无语的倒在沙发上,虽然行事离奇古怪,但这小子骨子里是个道德家,你看他什么都敢乱丢就是不丢警察就知道了,挣扎了一会儿,他还是开口劝说,“毕竟不是受人称道的职业,你姐一介弱质,做这个彷佛不太好。”

少年正待辩驳,一直微笑喝茶听死人类和少年交谈的女子却出人意料的安抚的按了按弟弟的手,微笑的飞快的打了几个手势,我只觉得她的笑容和手势说不出的优雅,可惜我看不懂,用我信佛的母亲的话来描述,可以概括的说此手势和笑容大有禅意。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死人类喃喃的念给我听,我不禁想起捷克有句同样含义的名言,“大贼绞死小贼”。

死人类苦笑着摇头,显然他并不认同,但一时三刻也无从辩驳起。

那女子见我会心微笑,死人类虽然不满但也未出口驳斥,安静的拿着杯子去厨房续热水。

少年对于死人类的沉默显然有辩论胜利的成就感,因此略带得意的抬高了下巴。

为维护面子,死人类只得扯开话题,问起他们一家在我们住的同一栋大楼住了没多久就搬离的原因。

我已知是风无痕的缘故,她的大名在黑道绝对有坚壁清野的功效。

少年可能是觉得刚才他姐姐的职业被美化的太过,不好意思再说明业界有此克星,因此只是简单的说风水不好。

我笑,看看时间不早,跟姐弟俩道了别,拉着半信半疑(努力判断道士和风水师是不是同行)的死人类瞬移回到了公司。

正文 第21章

把多余的空白提单交给老板,我拿着其中一份正预备打印,却被小姜劈手夺过,递了张白纸要求我先试验。

出来的数据位置和提单的格式比较了下,果然有很大的位置偏差,小姜对朝他行注目礼的打扫阿姨眨眨眼,“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办公室里一片嘘声,众人已习惯了他的卖弄,纷纷出言调侃。

阿姨笑笑继续工作。

我因他无心的一句话,想起了此刻应该远在伦敦的瑞,不知道族里的攻防布置得怎么样了?科克长老是做结界的高手,责任心又重,却碍于瑞的嘱托不得不滞留在此盯着我学魔法,我能学出点成就来老头可能还觉得安慰点,可偏偏族人求之不得的大长老单独开小灶补习碰上我却完全是对牛弹琴。父亲大人以前说过,天下的夫子都喜欢一教就会的学生,老头总对我恶声恶气,估计还是我太没天分的缘故。

下午剩下的时间,我都心不在焉的一边继续回忆咒语,一边调整打印机,以期打印出来的内容能合得上空白的提单格式。

可惜几个小时下来,打印机是调整得能打出完美合拍的提单来了,令我十二万沮丧得是那些唱歌一般的咒语就是左右背不出来!

是哪个无良的混蛋说勤能补拙的?没听过牛拉到北京去还是牛么?

等下,等下,我已经一下午连续骂了自己两次笨如牛了,应该,算对得起白费功夫的科克长老了。

嘘出一口气,我心安理得的决定回家。

在打印机设定好的位置上用铅笔画好线做个记号,对着催了我N次的死人类答应一声,我和他一同走出了公司。

坐上车才发现,最近下班搭顺风车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用死人类的话说,一个人也是这么些汽油,两个人也是这么些汽油,我坐他旁边万一出车祸他来不及抓垫子什么的,我至少在逃难前还可以拉他一把。

我心想这人总算挺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这么胡乱开车容易出车祸,还知道把俺这个救星摆在旁边救苦救难。结果他上下打量了我一通,接下去又自语道:“不过看你的反应也不是很快,独自在车祸前能逃脱的可能性都不是很大,比较可能在黄泉路上跟我做个伴。”

看看这是什么话,我当即就打消了拒绝搭乘他污染空气的落后交通工具的念头,反正他这么开车出车祸是早晚的事,到时候本大爷在一旁及时的拉他一把,不过是举手之劳,看他到时候要怎么报答俺的救命大恩!

到了家,沙发还没坐热,风大美女就殷勤的递了一包血给我,声明那包血是她独家制作,绝对是适合居家旅游拍戏就医的优良产品。

我很怀疑的钻研了会她递过来的血袋,的确闻得出血液的香味,且色泽暗红,触感温热,看起来比较新鲜的样子。但有些东西看起来是血,闻起来是血,却未必真的是血,所以我掂着这包仿冒品额头出汗了片刻后,终于想起了死人以前跟莫里打起来时用过的嫁祸计。我回了满脸期待的风美女一个笑容,然后殷勤的把那假冒伪劣产品递给科克大长老:“长老,您先请。”

老头握握拳头,用目光凌迟了我几分钟后,很有气势的揪起我的领子(汗,怎么都爱抓我的领子?)骂道,“你这浑小子,早上溜得快,现在先给我把咒语背出来,背不出来就不许进食。”然后看也不看那包血,扯着我就去拿他的宝贝魔法书。

我顿时如蒙大赦,抱歉的对风美女投了个我也很无奈的眼神,乖乖的跟着老头背咒语去了。

连续几天,老头在教我背防御魔法失败了N次后,决定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改弦易辙教我攻击魔法,再度失败;跟着调整方向再改教比较用不上的医治魔法,仍然失败。

如此这般,到最后几乎连点石成金的魔法都搬出来教失败后,老头对着满屋子金灿灿的摆设晃了晃,看起来彷佛老了几百岁。

我觉得非常对不起含辛茹苦的大长老,他费心换了N棵树,还是没能逃过“吊死”的命运,完全是因为我本身实在是举世罕见的特大号朽木。

老头摇摇晃晃的把满屋子的金子恢复原状,几乎是面目扭曲的盯着我,“重头再来一遍,还是从防御魔法开始学。”

加上瑞教得那回,那些基础的防御魔法我已经学第三遍了,老头大概是听到了我的想法,脸青了一半,阴森森的小眼睛眯成一条针,“明天早上再给我忘记,我就把你变成蝙蝠丢到阳光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看老头气到抓狂的样子,下意识的就相信他的承诺绝对会兑现,只得抱着瑞摘抄的那本笔记整夜重复不停的看,泪啊~想我学四书五经要考秀才的前晚都不曾这么拼命过。

到晨曦微露时分,我忍不住打了个瞌睡,低头再看那该是白纸黑字的笔记时,瞌睡虫却集体被吓跑。

只见那满满的鬼画符再度张牙舞爪一明一暗的开始跳跃,我的脑海由万咒翻腾到一片真空,前后也不过是一个呵欠的时间。

看看时钟,再过半小时,老头就会由蝙蝠变成人了,到时候就吾命休矣!我吓的一骨溜从床上爬起来,本想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瞬移去伦敦找瑞,但一来我很久没回去,实在不知道夫人他们搬到了哪里,二来瑞要是知道我把他辛苦教了一晚上的咒语忘光光,估计我的下场不会比面对老头好多少。

我想来想去,思及虎精的伤也还没好,我不可能晚上抱着他那身柔软舒服的毛皮一同睡,风大美女和莫里的窝虽然空着,但天知道这女人会在她住过的地方留下多少未知数给后来者,所以我无计可施之下,只好去投奔死人类。

大概是一天一夜没睡,又辛苦背了一晚上无聊咒语受到打击,我郁闷的只想一睡不醒,所以潜意识的就往床和被子的方向瞬移。

死人类正在刷牙,我穿着睡衣迷迷糊糊的掉到他叠的被子上时,也就轻轻的响了一声,他满口牙膏泡沫的跑出来时,我已经打开了他叠得像豆腐块一样的被子盖了半身。

看见是我,死人类惊讶的扬扬眉,就回去继续刷牙洗脸刮胡子了。

当他带着清爽的刮胡水味道出来时,我已经快睡着了,这家伙很不厚道的把我从被子里拉出来,递给我从我家隔空摸来的衣服牙刷,“快起来,上班要迟到了。”

“迟到就迟到,我要睡觉!”快要睡着的时候被吵醒困意绝对比一直撑着不睡要浓厚得多,所以我挣扎了几下,在死人类以为我清醒的知道换衣服了,放心的转身离去后,我抱着换下来的睡衣,又倒回了被窝。

死人类在书房整理完资料,可能觉得过了这么久我还没穿好衣服有点奇怪,所以他又走进来预备催我一下,

我正裹着大半条被子,大半件睡衣继续维持将要睡着的状态,这家伙贼心不死的又伸手把我从被窝里拉了出来。

毕竟在人屋檐下,我只能强忍住想揍他的冲动,很轻柔坚定的告诉他:“我要睡觉。”

若是换了瑞,听了我这么百分百肯定的话后,一定就放任我继续睡觉了。

可死人类做事肆意不羁,某些时候却又古板得跟我老父有得一拼,他听了我的话,只是用更加坚定的语气回答我:“不行,你不能因为想赖床就跷班,会养成不好的习惯。”一手递过来我的衣服。

看他不容置疑的神情,我无奈,只能乖乖的离开亲爱的被子,开始穿衣服。

“你怎么一大早跑来我这里睡?”怕我衣服穿到一半睡着,死人类不忘帮我分散瞌睡虫的注意力。

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对咒语的奇怪忘性,我含糊的拿他的话来堵他,“你不是说睡不着可以来找你聊聊天的吗?”

死人类望望天花板:“在早上?抱着被子就睡,还说是特地来找我聊天?”明显不信。

“呃,”我沉默了一下,手伸进袖子,忍住瞌睡,“你不是还说,不是聊天,也可以做点别的。”

我的意思是不找你老兄说话,借你床铺用用的意思,结果死人类居然双眼闪闪发光的望着我:“你确定?”

“嗯,”我非常用力的点头,很确定,我现在还是很困,要睡觉。

于是死人类考虑了一会儿,没想到还是决定弃我的睡意于不顾,很无情的说;“不行,晚上的事晚上做,白天有白天该做的。'奇''书''网'这才像样子。”

拜托,我几个月前还是白天睡觉晚上到处瞎逛上网的,瑞都没异议,碰上死人类就说我不像样子。

“居然嫌弃我。”我低声喃喃,非常不满,也不想想我几百年来都是昼伏夜出的,从来没有谁说俺的生活习惯不像样子过。

为难的看着我,死人类又回头颇为留恋的看看他的公文包,最后好像下了什么大决心一般,走到我跟前。

我笑逐颜开,呵呵,终于肯放我睡觉了么?

结果,他他他,居然低下头来吻住我的唇。

晕,我吓一跳之余,立刻推开他,色狼啊,一大早就占我便宜!

死人类奇怪的看着我:“怎么了?改主意了?”

我愣住,机械的抬头,看到墙上的钟,又瞥了眼似乎不怀好意的死人类,干笑两声,“呵呵,好像上班要迟到了!”

言毕,立刻爬出被子拿起死人类放在床头柜上我的牙刷跑去浴室梳洗。

正文 第22章

这天的上班时间笑料十足,平日里爱出风头,好好先生一个的小姜同志跟车队老板夫人对帐发生严重纠纷,开始还温和的好言解说,无奈老板娘是完全不肯承认错误的死硬派。小姜同志连续一上午沟通失败后不得不痛定思痛改变作战计划,打电话给车队老板,大概是听了老板娘一上午的唠叨过于心力交瘁(吵不过对方),心有不忿的小姜同志很小人的挑拨人家夫妻,要求老板休掉悍妻。

此等小人行径自然引来全公司侧目,随即大家捧腹大笑,看了一天笑话的同事几乎都意犹未尽,明明下班时间已到,却纷纷作忙碌状竖起耳朵听壁角。

我被八卦情绪传染,不知不觉跟着留下来听后续发展,就此错过先死人类一步回家的大好良机。

他做完事出来,吆喝一声下注赌小姜同志短期内绝对无法对完那笔糊涂帐。

人类骨子里有好事好赌的天性,一经渲染,同事们个个摩拳擦掌跟着下注,当着当事人的面很不讲人权的议定以三日为限。

眼看众人的注意力被转移开,死人类得意的笑笑,搭上我的肩走出门去。

一路上我都在为无辜牺牲的小姜默哀,不小心忘记了早上的小小插曲,直到电梯到达死人类居住的楼层,我才想起来,现在似乎必须在龙潭虎穴中做个选择。

死人类目前的状态还算正常,我决定先忽略他,偷偷打开天眼,看了一下我家的状况,科克老头正捧着魔法书嘴角念念有词,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冷不防让我想起族中有他不中意的学生,数度被他以各种理由变成各种千奇百怪的东西,把对方变成一棵树一朵花一只青蛙也就算了,偏偏大长老为了显示他的法力高超创意独到,变成树的常常让人家长出脚,变成花的会有两只章鱼手,变成青蛙的则常常演绎动物版的三头六臂,据德高望重的大长老自己的解释那是为了避免被变的族人显得太普通被其他族人忽略,会不小心踩到受到额外伤害。

不知道他此刻正在算计着把我变成什么,我郁闷的再度把意念集中起来去注视风无痕,她大小姐正在厨房,围着我家唯一的一口锅搅拌着一陀绿油油的冒着泡泡的东西,然后大概是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从口袋里掏出瓶瓶罐罐往里面加佐料,只见气泡咕噜咕噜的冒得更大声之后,扑得一声,那锅绿色浑浊的东东就这么平白变成了浓稠的红色液体,我吞吞口水,看起来真得很像美味新鲜的人血。

估计我等下若进门去,风大小姐一定会一力推销这锅天晓得什么配料制成的伪造品。

叹了口气,相比之下,死人类看起来安全无害多了,大不了,等他变成有害我再溜之大吉好了。

计划一定,我就厚脸皮的提出要求在他家借住两天,死人类上下左右打量了我半天,在我几乎不耐烦的决定去投奔虎精时,他才微笑的点点头。

昨天背了一晚上咒语,白天上班光顾着工作听笑话,睡意还勉强克制得住,此刻看到床,我就忍不住打个哈欠,对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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