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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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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鲁、野蛮、不讲卫生,但是英勇并且无畏,在大多数看来,佣兵应该就是这样一类人。

    很可惜,马格努斯又要让大多数人失望了。

    佣兵职业化要等到中世纪后期,懦弱并且卑微,这才是中世纪前期佣兵的真实写照。

    去当佣兵的人都是活不下去的穷人,这第一点,可千万别忘了。

    至于说骑士老爷,流浪骑士有,而且不少,但是人家骑士老爷身上一套装备就够换几十头牛,怎么着也算不上穷了,况且,要真的是武艺出众,有的是贵族抢着要。

    即使是野心勃勃,在某个贵族手下做出一番事业,也要比做一个朝不保夕的佣兵强得多。

    况且佣兵也算的上是老兵油子,所谓老兵油子,那就是送死你去捡便宜我来,只会带坏整支军队的氛围,而且无药可救。

    不过,就算是炮灰,蚂蚁多了还是有些用的。

    毕竟蚁多咬死象。

    这样想着,马格努斯不由得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然后手一挥,热情的邀请三人进屋详谈。

第十六章 部署() 
“达克小姐,请帮忙给在座的每一位先生端上一杯热水。”

    “是的,先生,马上就来。”

    穿着长裙的女仆恭谨的点头,脚步轻盈,因为主人的去而复返,快乐的就好像是一只花蝴蝶。

    昌西和一号二号对视一眼,决定装作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毕竟,贵族人家的那些混乱事他们也亲眼见过不少,马格努斯身为王子,哪怕是亡国王子,竟然只是藏了一个娇,这简直就是贵族中少有的纯情派!

    然而他们都想错了。

    冉达克小姐只是附近一家庄园主的女儿,因为家庭勉强称得上是富裕,所以达克小姐生长的还算是不错,面目精致,体态丰盈,胸部饱满,相当符合西方人的审美观。

    但是她和马格努斯真的没关系。

    因为达克小姐笃信基督,而基督宣扬**引人堕落,所以达克小姐尽量避免一切同男士的直接接触。

    事实上,马格努斯认为达克小姐更应该到修道院去做一个修女,而不是跑到这来给他做女仆。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当着达克小姐的面说。

    说了,他今天就没饭吃,不仅没饭吃,连衣服也没人洗,另外,他的某种不可言说的排泄物也没人倒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家里面最恐怖的既不是马格努斯也不是奥德加,而是这位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仆桑!

    “今天稍微有点事,关于你的课程等到晚上再教,你现在先去把我昨天教你的再练习练习。”

    等到达克小姐把热水端上来,马格努斯对着她说道,达克小姐点点头,悄无声息的就走下去了。

    教课,确切的说是学习文字,这是达克小姐愿意留在这当女仆的理由。毕竟在这个时代,会写字的人很少,愿意教一个女孩子写字的人,恐怕除了王室中的那些宫廷教师之外,也就只能见到马格努斯一个了。

    不过,眼下还是回归正题。

    “昌西大团长,这次找你来不是为了什么事,只是想问一问,你的团员都召集的怎么样了?”

    “请王子殿下放心,卡罗尔佣兵团总共七百六十三名成员,随时可以出战!”

    其实你真的不用反应这么大的。

    马格努斯只是简单问了一句,昌西大团长连同一号二号却是如紧绷的弹簧一样,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一幅慷慨激昂,为君赴死在所不惜的模样。

    但是,七百六十三人啊

    马格努斯在心里面稍微估算了一下,因为他一直以来都看不起佣兵的缘故,招募佣兵这方面都是由奥德加负责,以至于他连具体的数目都不知道。

    但是七百多人,怎么着也占据了佣兵的一半了。

    真不愧是曾经法兰西最大的佣兵团,即使是衰落了,也依然有着这么大的分量。

    “嗯,很好,昌西大团长,既然你说随时可以出战,那么就请你和你的团员们做好准备,因为我们很快就要开战了。”

    “开战?和谁?”

    “就要打仗了吗!”

    “敌人的数量如何?”

    完全不同的三个回答,分别出自一号二号以及昌西之口,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们三人的能力差距,一号比较谨慎二号比较鲁莽,而昌西

    艹,职业病又犯了!

    马格努斯在心中暗骂自己一声,都说好了不搞阴谋,还想那么多干什么!

    “具体的目标我不能说,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们这一次是为了你们的国王而作战,我们的行动取得了国王的支持,而敌人的实力在我们面前就像是婴儿般弱小。”

    这可不能说是谎话。

    那五千磅银花出去勒菲弗尔来这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把路易的五千磅银给带回去花出去了五千磅银,马格努斯总算是得到了路易的承诺。

    一旦马格努斯做好准备,路易就会以法兰西国王的名义向布列塔尼宣战,到时候布列塔尼的敌人就不再是马格努斯一个而是整个法国虽说没什么不同,但是名头上听着更吓人一点,不是吗?

    况且有了路易的支持,马格努斯的行动也就算是有了合法性。马格努斯与路易约定,一旦攻下布列塔尼,马格努斯即刻以一名封臣的身份向路易宣誓效忠,这样布列塔尼就算是并入了法兰西之内,就算是教宗来插手,他也没有理由能让马格努斯把吃下去的东西再吐出来了。

    不过,马格努斯付出去的代价也不少。

    那些被割让出去的英国领土就不说了,反正都是虚的五千磅银,这个可是实打实的,再加上马格努斯是在路易的支持下获得的布列塔尼,理所当然的就会被视为国王一派,受到土生土长的法兰克贵族排挤。马格努斯为了自保,自然是只能越发的向着路易靠拢。

    税金什么的,也就不能学着其他的贵族不给,只能当做是交保护费了。

    “这一切如您所愿。”

    听了马格努斯模棱两可的回答,昌西明显的有些犹豫,卡罗尔佣兵团已经衰弱至此,实在是经不起再来一次打击了!

    但是他咬咬牙,决定还是把这笔生意继续做下去。

    其中固然有为了佣兵团的声誉考虑,但是最重要的,还是马格努斯是个惜命的人。

    因为马格努斯是个惜命的人,所以他绝对不会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

    “很好,昌西大团长,很好,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承诺,等到我们获胜之后,你们的那些战利品,那些从贵族的宅邸中抢出来的财宝黄金,我分文不取,都是你们的。想想看,那是多么庞大的一笔财富,足够你们佣兵团东山再起”

    财帛动人心。

    伴随着马格努斯充满了诱惑力的描述,昌西甚至都能看到那些黄澄澄的小家伙正在向他招手。再回头看一号二号,两人的鼻息都异常的沉重,明显是已经沉浸在想象当中。

    “不过,想要拿到这份奖赏,你就要做出足够的贡献才行”

    马格努斯认为自己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

    什么叫足够的贡献?对于精锐来说,足够的贡献就是多多杀敌,但是对于炮灰来说,它就只能拿自己的阵亡数来夸耀了。

    而佣兵,毫无疑问的就是炮灰。

    “是的,我们的佣兵团是最棒的!”

    尽管听懂了马格努斯的话,但是昌西还是一拍胸脯,丝毫不把即将牺牲的那些人放在心上。

    正如之前所说,佣兵,懦弱而又卑微,佣兵的命,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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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出其不意() 
法国北部的春天,天气仍然不能算得上是暖和。

    就好像是电影欢迎来北方中南方人对于北方人的歧视一样“您在那里一定过得很不如意吧?北部人对您是不是很不好?须知道北部人是不能代表法国人的,因为那里天气太冷了,所以人的血也冷了。”

    因此,在法国,北部的春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大兵出动的好时光。

    不过,佣兵们别无选择。

    “你说,咱们的雇主是不是这里有毛病?”

    行军路上,艰难的忍受着将靴子从烂泥中拔出来的痛楚,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的佣兵指着他的脑袋,身边的佣兵们立刻发出了一声轰笑。

    “要我说啊,他是真有毛病,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什么小路,还说近,就这样的小路,哪来的近!”

    再一次艰难的从泥巴中抽出脚步,望着自己出发前才刚刚刷干净的靴子已经变得看不出原貌,另一个佣兵不无抱怨的说道。

    “就是就是!”

    “毛头小子嘛,都以为自己总是正确的,不吃点教训,谁说都听不进去。”

    老佣兵说的话总是格外的有权威性,身着着破破烂烂,甚至都漏了几个大洞的锁子甲的老佣兵一说话,顿时就将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下去了。

    顺便,老佣兵还收获了一群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那可是锁子甲,就算破了,那还是锁子甲能换几头牛的!

    短暂的沉默过后,又一个佣兵的声音响起。

    “你说,咱们这是要到哪去?”

    “我哪知道,在这鬼地方走了这么久,我早就连方向都搞不清了。”

    “而且这两天还是阴天,连颗星星都没有,想判断方向也没办法啊。”

    “我们该不会真迷路了吧”

    不知道哪个佣兵接了一句话,顿时整个队伍又沉默了。

    因为这正是他们所担心的事。

    在这满无边界的黑森林里面,人最担心的就是迷路,倒不是说怕什么野兽,即使是有野兽,狮子老虎熊,它们也不敢在人气旺盛的地方出没,黑森林中最可怕的,是蚊虫和毒蛇才对。

    不过眼下还是初春,冬天的余韵还没有过去,蚊虫还不见踪影,蛇也正在冬眠。但是,总在这黑森林里面晃悠,那也不是个办法啊!

    “都别说话了!蹦蹦跳过来了!”

    蹦蹦跳,这是佣兵对于骑兵的蔑称。

    因为骑兵是骑马的,而马嘛,总是要蹦蹦跳的,所以才得到这个名字。

    勒菲弗尔骑着马,一溜跑的从这群佣兵身前经过。

    这些佣兵说的话他不是没听见,他也只能装作没听见。事实上,佣兵们对于其雇主的恶劣态度简直就可以拍成十部连续剧还不带重复的,为了战斗力考虑,勒菲弗尔也只能听之任之。

    另外,他也对马格努斯的这种行为有些不满。

    如果要给骑兵最讨厌的地方做个排名,那森林绝对能排第二第一是大海,至于说山丘,虽然冲击山上的敌人十分不爽,但是要是从山上冲下来,那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了。

    但是森林,不论何时都不会受到骑兵的欢迎。

    因为容易被埋伏。

    而且还没法轻易脱离。

    况且,让自己爱马沾上这些令人恶心的污泥,也是他厌恶森林的原因。

    “马格努斯殿下,我们还有多久能出去?”

    一路疾行来到队伍的最前端,还没来得及下马,勒菲弗尔就已经高声问道。

    “快了,按照我们现在的进度,最多两天,我们就能到布列塔尼的边界如果这份地图没错的话。”

    同样是坐在马上,手持着地图的马格努斯头也不抬的回答道。勒菲弗尔注意到,马格努斯的左手上正拿着一个类似汤勺的东西,而且貌似是靠着它来指正方向。

    不用多说,这个东西自然就是司南。

    司南的制作相当简单,只需要磁铁矿,也就是四氧化三铁这个很容易就可以在铁矿中找到西方的铁匠铺门口总会立着一块巨大的铁石,这块铁石是用各种不能打铁的废料制成的,马格努斯只是出钱买下这么一块废铁石,就能到了一大堆能够用来制作司南的材料。

    “士兵们的士气现在如何了?”

    “很糟糕。”

    策马来到马格努斯身边,勒菲弗尔直言不讳的说道“雇佣兵们的怨气已经很大了,有许多人都在抱怨不该走这条路,就连骑兵部队里面也已经出现了不少声音,如果再不赶快走出去的话,我担心”

    “是吗?”

    闻言,马格努斯也只能苦笑。

    和之前那个老佣兵说的一样,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没吃过两次亏谁也教不了他。

    嗯,马格努斯这也算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毕竟,用思想和觉悟武装起来,能吃苦能受累,爬雪山过草地吃树根挖草皮也没喊过痛的军队,全世界也就那么一支。

    而且此后几十年,也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够模仿的出来。

    “不过,您的这些士兵真是令人钦佩。”

    这句话勒菲弗尔是真心实意的。

    勒菲弗尔所指的,是马格努斯的禁卫军,跟随着他一同从英格兰逃出来的三百撒克逊人。

    和后面那些叫苦连天的雇佣兵完全不同,一路行来,几天的时间里,除了休息的时候以及传令声,勒菲弗尔就没听过这支禁卫军在行军路上说过一句话。

    纪律,真是铁一般的纪律。

    勒菲弗尔估计,一旦这三百禁卫军结成阵型,自己率领的一百骑兵就算能够冲破,代价也一定是相当的惨烈更不用说之后绞肉机一样的接近战,这支军队,肯定不会像农民军那样直接溃败的。

    “谢谢夸奖,不过他们还是人数太少了,不堪大用。”

    听到勒菲弗尔的夸奖,马格努斯先是笑了笑,然后又摇摇头,示意自己不想讨论这个话题。

    到底,自己还是要留一些底牌的。

    “还是来讨论一下如何进攻的问题吧,虽然因为走这条路让士兵们怨气很大。但是同样,多亏了小路,我们才能得以彻底隐匿自己的踪迹,现在,我估计布列塔尼还是完全不设防的状态。”

    马格努斯的话并不算夸张。

    众所周知,中世纪领主作战的主要方式便是靠着精锐士兵与征召民兵的混合兵种,现在是春天,农民们都在忙着准备春耕,因此这数量庞大的炮灰集团就算是废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对付他们的骑兵以及精锐步兵了。

    “勒菲弗尔,我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

    “您尽管吩咐。”

    谈到正事,马格努斯的语气一下子就变得严肃,受此影响,勒菲弗尔也端正起来。

    “如果我们的方向没有走错的话,我们很快就会在布列塔尼重镇圣马洛登陆,圣马洛是布列塔尼重要的经济来源,一旦圣马洛被包围,布列塔尼公爵一定会心急如焚,率兵来救”

    “我知道,我们在路途间埋伏,打他个措手不及,对不对?”

    马格努斯话才说到一半,勒菲弗尔就已经变得特别兴奋,这不怪他,学了十几年的兵书,就等着今日大展拳脚。

    “不,对方对布列塔尼的地形远比我们熟悉,埋伏的话很可能会被识破,况且,即使是埋伏,正面对抗精锐士兵的伤亡还是太大了。”

    出乎意料,马格努斯竟然摇头,然后将手指向地图上的某处,勒菲弗尔的眼睛顿时缩的好似针尖一般。

    “南特堡”

    “没错,南特堡,布列塔尼的首都,这就是你的目标!”

    “布列塔尼公爵兵力不足,为了保证能够和我们正面对抗,他一定会精锐尽出,到时候南特堡的防守就会十分空虚。我要你带着你的一百骑兵星夜奔驰,打下南特堡,为我们彻底奠定胜局!”

    注蹦蹦跳这个蔑称出现在英国斯图亚特时代,我这里是把它提前了。

    注南特堡,又称布列塔尼公爵堡,始建于十五世纪,同上,我实在是找不到布列塔尼之前有什么著名城堡,只能提前了。

第十八章 攻其不备() 
“快点快点!这批货过去了!”

    “那个商人,就是你,过来!”

    “你这拉出去的都是什么东西?有没有违禁品?”

    “没有?没有是你能说的吗?快点把货都打开,让大爷我检查检查。”

    手持长矛,凶神恶煞的士兵恶狠狠的用矛尖捅着马车,被拦下的商人只能无助并且欲哭无泪的看着。上帝保佑,他只是一个势单力薄的游荡商人,这马车上的皮毛就是他全部的身家,刚刚才交过人头税和车马税,哪里还有闲钱再来贿赂这些守门的小鬼!

    “算了吧卡尔文,看来他是真拿不出钱了,你看这后面都堵了多少人了,放他过去。”

    大概是上帝真的存在,又或者只是商人今天的运气不错,一个在他听来就犹如天籁一般的声音出现,帮他解了围。

    “哼、弗克,这次就看在你的面子上。”

    说来也奇怪,即使是大白天,在城门口就敢明目张胆抢劫的士兵,听到这个声音就好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虽然嘴里还是不情不愿的,身体却很老实,手一挥,放商人走人了。

    “谢谢、谢谢”

    侥幸逃脱大难的商人一面感激着,一面手脚麻利的把货物重新用亚麻绳捆好,就像是逃荒一样,头也不回的就驾着马车往城里跑。

    “这可真是”

    帮他解围的那个声音的主人,被称为弗克的人,无奈的摇摇头,一步三摇晃的继续往前走。

    等到他走远,抢劫失败的士兵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

    “,不就是靠着自己有点能力,得到了镇长的赏识吗,竟然打搅老子赚钱!”

    然后,旁边的士兵立刻就笑话他。

    “得了吧卡尔文,这话你要是敢当着他的面说,晚上我就请你去喝酒,喝最好的蜂蜜酒。”

    “老子有什么不敢的!”

    卡尔文继续骂骂咧咧着,但是却不敢再多话,很明显,他怂了。

    原因无他,不仅仅是因为弗克是他们新上任的队长,最主要的是弗克确实剑术了得,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曾经被弗克打的喘不过气来。

    不过,既然这一笔没敲成功,那从下一笔再补上来就是了。

    “喂,你,你过来,今天不交代清楚这批货里面到底有什么,你就别想走!”

    繁忙的商人,凶神恶煞并且贪婪的老兵瘪,幸灾乐祸的农民,还有一个稍微有些仁慈心的队长,这就是圣马洛的一天。

    和平,以及虽然吃不饱肚子,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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