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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这就是一个吞噬生命的巨兽,无论有多少的灵魂在它面前,它也能毫不费劲的一口咽下。
“先瞄准!后投掷!不要浪费标枪!”
必须不能浪费。
勒菲弗尔他们装备的标枪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轻标枪,这种标枪基本上就是削尖的长棍,没什么大杀伤力,就是应付炮灰用的但是另一种,却是专门对付骑兵与重装步兵的重标枪。
传承自罗马帝国马略改革后的重标枪,长1。21米,重24公斤,尖端全部都是用精铁打造,具有着良好的破甲能力,一旦敌人靠近了还能够当做刺矛使用。
遗憾的是,这种重标枪他们只带了五支。
这不是价钱的问题,欧罗巴的领主干什么都吝啬,就是对战争大方至极,农民田中还在用木锄甚至是用手刨地,领主的军火库里一堆长剑在摆着生锈。
但是,重标枪实在是太重了。
标枪骑兵是轻骑兵,轻骑兵最重要的便是机动力,五支重标枪就差不多与一件链甲的重量相等而在战争中,即使是最奢侈最怕死的骑士,他也顶多只能穿着两件链甲。
再穿多手都抬不起来,这就不是防御是送死了。
而标枪骑兵,它所面临的困境与骑士大致相等。
带的标枪太少,它就无法大量的杀伤敌人,但是带的数量多了马力又跟不上,速度抬不起来,标枪骑兵就一无是处。
那么为什么不用弓骑?
因为标枪与弓箭相比,容易制作,并且更容易训练。
以英格兰长弓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兰长弓的制作要用七年,培养一个长弓手还必须要从小养起,并且对身高、肩宽都有着硬要求。
只是培养站在陆地上的弓手就如此艰难,更不用说是骑在马上的弓骑了事实上,即使是号称人人皆兵的蒙古人,全盛时期能不能拿出超过五万的弓骑都还是个问题,更不用说割据严重,地盘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欧陆领主了。
因此,使用标枪骑兵,不只是无奈,更是实惠的选择。
而且,仅对这个时代而言,标枪骑兵的效果还不错。
“三十步投掷!”
从蚂蚁到手指,再从手指到手臂,敌人的身影越来越清晰,勒菲弗尔不再犹豫,一声令下,数十只标枪腾空而起。
接着便是风声尖鸣呼啸的声音。
4公斤重的标枪,以马的动力为基,以标骑的投力为本,刺穿了空气一去不回,然后在大地母亲的牵引中投入她的怀抱。
当然,中途是否是误伤了一两个倒霉蛋,货真价实的铁头铁脑的标枪是肯定不会介意的。
“末尾留下十个!其他的继续跟我追击敌人!”
如旋风般从征召农兵的队伍中横穿而过,勒菲弗尔看都没有看这些可怜的蝼蚁一眼,只是大声吩咐着,然后头也不回的继续冲锋。
其他的标骑也都学的有模有样,只有队伍最末端的几个家伙抱怨着减慢了速度,狞笑着再度举起手中寄宿着死亡的标枪。
“公爵大人,敌人追上来了!”
尽管之前打了个大败仗,还做出了抛弃手下这样的事,但是公爵数十年来的积威犹在,他手下的骑兵们仍然愿意为公爵再搏杀一场只是,想要让他们像之前一样不惧生死大概是不可能了。
不过,布列塔尼公爵注定要让他们失望。
“你们去拦住他们,让我逃跑!”
???
这不是我们的公爵!
因为马一直都在奔跑,风声太大,骑在公爵周围的几个骑兵都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快啊!你们还在等什么!拦住他们,让我逃跑!我向你们承诺,如果你们被俘了,战后我一定会把你们赎出来,如果你们战死了,你们的封邑会由你们的儿子继承!所以现在、立刻马上去给我挡住他们!”
如果不是骑在马上,公爵应该都跳将起来了。
人们常说,只有死到临头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本色。
而现在,布列塔尼公爵才终于露出他的真实面目,就像是一个破了口的气球,当那些吹出来的勇气全部都烟消云散,遗留下来的便只有丑陋的胆怯。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是公爵,他不应该死在这种地方!
不要以为公爵糊涂,实际上现在公爵的脑袋转的灵光的很圣马洛与南特市之间骑兵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经带着骑兵与征召农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间绕了远路,他也至少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
只要摆脱这些标骑,他一个人骑着马躲到丛林中,一个人的目标远比一群人要小的多,再加上他对这片地形的熟悉,他大可以抄近路,在标骑没有追上他之间就返回南特堡!
之后,不管他是向布雷斯特伯爵求援,又或者向法王路易七世投降,甚至他还可以去求教宗教宗太远了他可以去求大主教,让大主教来调停不用上战场就能结束这场战争的方法多的是,他完全不用在这里浪费生命!
至于说这些骑兵,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花费了这么多钱养你们,不就是为了等着让你们替我送死的这一刻嘛。
逻辑正确,但是不顾人情。
如果说第一次的抛弃大家还能认为是意外,这只是公爵大人的一个无心之失,并不是公爵大人的本意,那么这第二次的抛弃,又算得上是什么呢?
再一次的意外吗?
连一点幻想的空间都不给,布列塔尼公爵亲手撕裂了他的骑兵对他的最后一丝美好想象。
最终,骑兵点头。
“遵从您的命令,公爵大人。”
期待着骑兵反水的朋友现在就可以散了,不管是出于身份还是义务,这些骑兵都不可能反水但是,正如之前所说,此刻他们不会反水仅仅是出于他们的身份与义务。
他们是公爵的封臣,他们有义务为公爵而战,但是这个义务并不包括牺牲生命。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会抵抗勒菲弗尔,不过形式一旦恶化,他们也会轻而易举的投降。
反正不杀骑兵是中世纪的通用法则,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照样从哪来回哪去。
“调转马头!我们去与他们战斗!让这些法兰西人仔细瞧瞧,布列塔尼的男人从来不是好欺负的!”
“麻烦了。”
眼看着对面的布列塔尼人突然间士气高涨,勒菲弗尔忍不住的皱了皱眉头。
这个麻烦,当然不是刚才说的那个不杀骑兵的法则实际上,这个法则说的仅仅是不杀战后被俘的骑兵,至于战争当中,自然是各安天命。
勒菲弗尔所说的麻烦,是他即将不得不和布列塔尼骑兵进行缠斗。
标骑是轻骑兵,穿的大多是便于活动的皮甲,而布列塔尼骑兵却是重骑,穿的都是链甲,用轻骑正面冲击重骑,这无疑就是自杀。
因此,只能缠斗。
这也就意味着煮熟的鸭子飞了。
“该死的!懦夫!胆小鬼!蛆虫!”
当时,看着在骑兵掩护下一骑绝尘的布列塔尼公爵的身影,勒菲弗尔气的差点张口骂娘。
“全部散开!敌人的马不能坚持,我们有很大的优势!先射马,再射人!注意不要伤到友军!”
到手的功劳跑了,尽管很不甘心,但是勒菲弗尔还没到疯狂的地步,一旁布列塔尼骑兵的雪亮刀锋也无时无刻的不在显示着自己的存在感说到底,用一百标骑去硬拼七十重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冒险的事。
如果不是因为敌人是残兵,又推断出马有问题,让勒菲弗尔信心大涨,他根本就不会像刚才那样正大光明的跑出来。
标骑对抗重骑兵,它就和弓骑对抗重骑差不多,都是游走,骚扰,射击。
不过,和弓骑不同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威力要大的多。
弓箭射马,如果没有射到要害,那马身上扛着几只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用重标枪射马,即使只是蹭到一点,那也是一条深深地血沟。
因此形式对于重骑来说便是比较不利。
当然,重骑也可以靠着他们精湛的骑术来躲开标骑的投掷,毕竟标骑的标枪有限,而且他们实际上瞄的并不怎么准但是,对于重骑来说,真正不利的是他们自身的状况。
这里是丛林,而不是平原!
平原上,重骑可以尽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心别一不小心被树枝挂下马!
这个坏处是双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缘故,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足够的余地,来游刃有余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整个场面,就像是群鲨在狩猎鲸鱼。
明明鲸鱼有着足够的力量,甚至仅靠尾巴掀起的水流就能把一头鲨鱼打翻在地,但是它就是没法碰到鲨鱼一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撕咬,鲜血流出,一点点的失去搏斗的力量。
当然,局面其实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不少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可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优势确实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投降!我们投降!”
并不激烈的追逐战持续了一小会,伤亡了十几个人的布列塔尼骑兵就已经举手投降说是伤亡十几个人,但其实大部分都只是伤,而且是没什么大碍的摔伤,标骑们充分的贯彻了勒菲弗尔先射马的措施,重标枪使劲的往战马身上招呼这也就导致了尽管大部分骑兵摔的七荤八素,但也就是疼,并不影响战斗力。
不过,正如之前所说,随着公爵两次抛弃,布列塔尼骑兵已经不愿意再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经逃跑的不见踪影,自觉已经完成任务的骑兵自然不愿意再战斗下去了。
“收兵!”
还在计较着到嘴的鸭子飞走的勒菲弗尔对投降的布列塔尼骑兵没什么好脸色,但是人家也不介意,标骑们除了没收了他们的武器,甚至连马都没让他们下大家都是骑兵,是有身份的人,以后说不定还能见面,搞那么尴尬干什么。
再说,骑兵也有骑兵的坚持,既然投降了,那就不会再搞反复。
“你们几个,去通知一下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觉已经平复心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之后,对着身边的斥候说道。
“就说我辜负了他的期望,没能抓住布列塔尼公爵,但是我已经击溃了公爵身边最后一支力量,目前正在极速赶往南特市,准备围攻南特堡,希望他能够速速赶来支援。”
ps昨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第三十一章 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废物!”
“一群废物!”
阉人情报总管再次被沉重的铁毡砸了个头破血流。
“猪猡!!”
即使是把桌上的东西全砸个粉碎,布列塔尼公爵也没有感到一丝的解气,反而是更加的变本加厉,印戳、案板、鹅毛笔,甚至是还燃烧着火焰的火把,无一不砸在了躺在地上蜷缩在一团的阉人总管的身上。
只是,正在肆意的发泄着怒火的公爵,却丝毫没有发觉,阉人总管的眼中愈发浓烈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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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正”
此时此刻,就在布列塔尼公爵发着惑的功夫,马格努斯正在折腾他新来的士兵。
“你们的食物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的生命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应该为谁效忠?!”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歪歪扭扭着排成了五排,一部分是逃亡时被抓到的征召农兵,一部分是勒菲弗尔拖拽到战场上却没起到什么作用的南特市民,马格努斯手持着皮鞭在人群当中穿梭,谁敢不喊口号立刻就是狠狠一鞭子。
这不是什么羞耻p,这是货真价实的士兵训练。
强化集体荣誉,强化士兵对自己去看忠诚,强化自己在士兵心中的地位
虽然这其实目前并没有什么卵用。
再怎么喊口号,哪怕就是一天喊上千万遍也洗刷不掉是马格努斯入侵他们的事实更何况那些淋漓的鲜血,那些死不瞑目,尸骨都还未腐烂的尸体就在丛林当中埋着,人的记性还没有差到这个地步。
但是马格努斯不图现在,只图将来。
时间会洗刷一切的仇恨,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民族意识的时代,个人的仇恨没有民族的意识做支撑,在岁月的洪流中轻易就会烟消云散。
到那个时候,如今的这些无用功就成了绝佳的伏笔。
“所有人都给我喊一百遍!喊的最快,喊的声音最大的,今晚有肉吃!喊的最慢,不认真喊的,今天就饿肚子!”
再次巡视了一圈,马格努斯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使出了惯例的招数。
但是惯例的招数就是好招数马格努斯刚刚从勒菲弗尔那接手这些俘虏的时候,他们连队列都不会战呢但是赞美肉与皮鞭,只用了一天,这些混蛋就明白究竟该如何做才能吃肉了。
不过,仅仅只是肉与皮鞭还不够,马格努斯还需要布奸?
“阿方斯,你过来。”
以本地人来治理本地人,既可以起表率作用,又可以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布列塔尼人的反叛。
不过,即使是布奸也不是那么好选的,这个人必须要在布列塔尼人中有一定的威信,否则就起不到作用。
随着马格努斯的呼喊,一个足足高了别人一个半头,粗略估计也有一米八的身材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说句题外话,十一世纪的欧洲人,因为普遍营养不良的原因,平均身高仅为一米六,农民和农奴长的更矮,因此这个阿方斯一米八的身高在当时已经可以被当做是巨人了。
顺便,骑兵,包括马格努斯,他们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这也是为什么骑兵自觉高人一等的原因之一。
“王子殿下,阿方斯向您报道。”
一路小跑着过来,阿方斯在临近马格努斯的时候猛的站定,手放背后,双脚分开,正是马格努斯前两天教他们的站立方式,做的标准的很,看来也是下了苦工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面露微笑,阿方斯顿时就是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
实话实说,马格努斯对于阿方斯可没有什么特别照顾,之所以选他也只是因为他身材高大,在一群征召农兵中犹如鹤立鸡群,而且还是主动投靠,多少有点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但是现在看来或许值得培养。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善于钻营的人更多,但是既聪明又善于钻营,还肯下苦工,这样的人才就很少见了。
倘若阿方斯的自叙属实,他是某个偏远村庄的偷猎者出身,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更没有错综复杂的贵族关系,那么他就很干净,是真正值得培养的人才。
因此,马格努斯也就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阿方斯,我知道你主动投靠过来是想要什么。”
阿方斯的身体猛的一抖。
“你有野心,有野心是好事,我喜欢有野心的人,但是这份野心如果没有用对地方”
“我向天上的父发誓,今生今世都忠诚于王子殿下,不敢有半点的反复!”
马格努斯的话都没说完,阿方斯就已经又是赌咒又是发誓,马格努斯见了也只是一笑。
对于野心勃勃的人而言,什么誓言都是狗屁,比起死了之后才能见到的上帝,他们更看重的是生前的荣华。
“行了,静下来吧,我没有怀疑你的忠心,我现在正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看到你身后的那群人了吗?”
马格努斯用手指着正在大声喊着口号的布列塔尼人,阿方斯点点头。
“我要你在三天之内,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在喊口号的时候,要和你一样充满热情,而不仅仅是大声的去喊我不会管你怎么做,我只要结果。这三天,你要什么我给什么,任务成功,我升你做将军,任务失败,你就自绝,不用再来见我了。”
阿方斯的嘴唇突然间翁动了两下,手指都忍不住的颤抖。
这不是害怕,这是激动。
做将军,将军最小也是骑士,这是贵族的体面,从来都不会有错的!
做了将军,他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封邑,他也是个人上人了!
“很好,现在放手去干吧。”
马格努斯望着阿方斯这等激动的模样,心中窃喜。
“另外,我记得当时有几个家伙想像你一样投靠我,不过我拒绝了,你可以去把他们找出来,当你的副官毕竟,未来的将军也需要他自己的班底”
留下一句充满了诱惑的话语,马格努斯任由阿方斯呆立原地,飘然离去。
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马格努斯确信,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如同古希腊哲言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东方也有类似的话树倒猢狲散。
眼下,只要是有点眼色的人都能看出来布列塔尼公爵这艘破船已经航行到了极限,距离沉没只是时间问题,那些船上的乘客,他们都是时候找下家了。
只是,根据乘客地位的不同,他们要找的下家也不一样。
贵族,马格努斯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作为一个外来者,更是一个侵略者,这些本地的贵族肯定是不会投靠到他的名下。
在布列塔尼,有一个人比他更适合贵族们投靠,那就是布雷斯特伯爵。
因此他就只能指望平民。
马格努斯现在重用布列塔尼人,就是要做出一个表示,只要是有才能的,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不管是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又或者是布列塔尼人,他都能一视同仁。
这个表示对于现在的他极为重要,只有做出了这个表示,广大的布列塔尼农民才能安心的在他手下种地干活,为他创造更多的财富、更多的钢铁、更多的士兵。
而且,有一个阶层,它既不融于贵族,又不属于平民,这个阶层在他兵临南特堡的时候就已经早早的向他表达了投诚的意向。
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如今面临着南特堡的铜墙铁壁,马格努斯仍然是一点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