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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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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你们懂吗?!”

    “”

    意料之中的默不作声。

    马格努斯看着眼前这群佣兵头子的身影,在心底默默的骂了一句,不堪大用。

    虽说他也没想用三言两语就能哄得别人替他送死,但是至少你得表个态吧,连装都装不好,还干什么刀口舔血的买卖,回家养孩子得了。

    “如果没事,那就请各位散了吧,今日我已经有些疲累了。”

    又过了三五分钟,空气都好像是冻住了一样,马格努斯心灰意冷直接挥手送客,那些佣兵头子顿时就送了一口气,三三两两的准备散了。

    “哦对了,记得把昌西给我叫过来。”

    临到就还剩下一个人,马格努斯就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一样,赶紧把他叫住。

    不过五分钟,满头大汗的昌西就急匆匆的跑过来了。

    看到昌西来的这么快,马格努斯就忍不住想笑,昌西大团长百密一疏,以为跑得快能说明他重视。却没想到只用了这么短的时间就来到马格努斯面前,就代表着这件事情背后肯定有他的影子,又或者是他早就听到了风声,要不然也不可能来的这么快。

    说不定刚刚就在马格努斯的帐篷门口听墙角呢。

    不过,马格努斯也不想和他计较就是了。

    昌西大团长是个明白人不聪明,但是明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和这样的人说话,可比和之前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佣兵头子说话舒服的多。

    尽管大团长现在是大汗淋漓,但是马格努斯完全都没有让他喘口气的意思,直接就开门见山道“昌西大团长,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同来建立一个行会?”

    s竟然上了推荐好吧,我也该勤奋一点了。

第二十八章 休止符() 
当天,许多人看见马格努斯与昌西大团长彻谈到深夜,只是究竟他们谈了什么,这两个人,一个闭口不谈,一个讳莫如深。

    马格努斯是王子,他不想说,自然没人敢去找麻烦,但是昌西这边,即使是他最信任的一号和二号,也没能从昌西的口中敲出一丁点的消息。

    唯一能透露的,就是后来有一天昌西喝的大醉,又哭又笑,只说就要发达了,具体的内容,却是一概不知。

    不管流言传的如何,夜深了就要睡觉,这个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而且说实在的,都是大佬们才有闲心还在计较钱啊,待遇啊之类的问题,普通的士兵,白天打生打死的,就图着夜晚能吃个饱饭睡个好觉。

    过完今夜,明天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战死沙场。

    然后,到了第二天的清晨。

    “作战计划是这样的,我们分为两队一队由我带领,主要人员是禁卫军以及伤员,我们将在原地驻扎,一方面是为了照顾伤员,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圣马洛城内的敌人与布列塔尼公爵汇合另一队由奥德加将军带队,其他所有还能动的人都编入他那一队,你们将进入丛林,搜索布列塔尼公爵的踪迹,有人听不明白吗?”

    古语有云三更做饭,五更前行,这中间差着的两更,不仅是给士兵吃饭的时间,最重要的是让士兵解决生理问题。

    毕竟,没人会想带领着一支满载着屎尿上阵的军队。

    趁着这个空挡,马格努斯就把所有的领头人物,包括奥德加,昌西,还有那些小型佣兵团的头子全都聚集起来,说出了今日的计划。

    理所当然的,他这个计划一说出来,几乎就是遭到了所有佣兵头子的反对。

    反对的理由有很多,但是说白了,就是雇佣兵们都不想去送死。

    骑兵冲锋的威力,他们都已经看的很明白了,王子殿下的那等训练严格装备厚实的军队,在布防严密的阵地战的时候都是如此不堪一击,更不用说他们那些烂枪头了。

    “我完全支持王子殿下的意见!”

    不过,有人偏偏就要唱反调。

    这个人就是昌西,雇佣兵的大头,他们的天然领导者。

    其他雇佣兵们都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他。

    但是昌西就是没有一点羞愧的意思,不仅是在昂头挺胸,而且还大声的又重复一遍“我们卡罗尔佣兵团完全服从王子殿下的一切命令!”

    他到底是给你灌了什么**药了?!

    这下,就连一号和二号都不由自主的要离昌西远一些了。

    话虽如此,但是所有人都明白,倘若是马格努斯没给昌西天大的好处,昌西是怎么也不会跳出来大包大揽的。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你们搞交易,偷偷摸摸的就算了,还非要大摇大摆的说出来,一幅就怕别人不知道的样子,你们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要找麻烦,然后让昌西来摆平。

    他这是在给昌西树威信。

    会议终了,一群小型佣兵团的头子终究还是抵不过马格努斯与昌西这两个大头,尽管不情不愿,但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的归队。

    看到这群雇佣兵头子老实了,马格努斯这才放下心来,准备着进行自己真正的计划。

    没错,打从一开始,马格努斯就没把希望放在这群雇佣兵的身上。之所以调遣他们,也只是像之前所说的,替昌西树立威信罢了。

    马格努斯真正指望的,是远在百里之外的勒菲弗尔。

    那么,远隔百里,马格努斯又没有骑兵,他要用什么方法与勒菲弗尔联系?

    让人学希腊的菲迪波德斯,跑一段全程马拉松吗?

    不不不,这实在是太慢,而且太不保险了。

    马格努斯的方法,是放飞一只信鸽。

    用信鸽送信,这可不是马格努斯的专利,东方暂且不论,在西方,早在古罗马的时候欧洲人就已经发现了这一原理。而在中东,那里的信鸽通讯更是发达到令人发指一位苏丹,诺雷丁穆罕默德,竟然在他的首都巴格达与各大城市之间建立起一个信鸽通讯网,以便于他随时都能收到整个国家境内重要消息。

    不过,马格努斯想使用信鸽,还缺了一个重要条件。

    信鸽之所以能送信,原因就在于它想归巢。

    简单来说,就是它出生在哪里,它就想回到哪里。

    而马格努斯,他对于整个欧罗巴大陆来说都是一个陌生人,他可没那个条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建立信鸽的通讯网。

    这个时候,马格努斯就必须要感谢法王路易七世了。

    不愧是安稳的坐了三十年王位的老狐狸,虽说这一辈子都是屡战屡败,但是一直输人家还能坐稳王位,这本身就是一种本事。

    发达的间谍网,同样是本事的一部分。

    这可不是马格努斯那种小打小闹,靠雇佣流浪儿来组成的间谍网,而是经过了时间的洗礼磨炼,卡佩家族用百年岁月才编制出来的遍及整个法兰西的深网。

    倘若英格兰没有亡国,先王哈罗德的手下,也该有这么一张深网才对。

    事实上,马格努斯都在想着等战后向路易七世讨要一些饲养鸽子的人才了。凭借着双方的合作关系,马格努斯想着,大不了自己多给些钱就是了。

    毕竟,信鸽通讯,这在古代,尤其是古代战争当中,占据的优势实在是太大了。

    就在马格努斯思虑的时候,几只信鸽已经带着他的期望,噗呲噗呲的扇动翅膀,飞向西方,那里,正是南特市的方向。

    而在另一边,南特市。

    整个城市都陷入了诡异的安静当中。

    这同样是一种秩序,只不过这秩序,是用鲜血与人头造就的。

    “嘿,看我又找到了什么,我就说那个富商肯定还有存货,让你们不信。”

    一个骑兵得意洋洋的说着,在他身后,十几名骑兵披红挂彩,身披绸缎,而在他的对面,却是一众骑兵羡慕嫉妒的眼神。

    “得了吧,光有钱有什么用,还不如找女人!要不然,咱们再去把昨天轮过的那个女人轮一顿?”

    一个骑兵酸溜溜的说道,马上就在骑兵群中引起了一阵哄笑。

    “你该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没说的,我现在就给你抢回来,再给你找个神父,今天咱们就喝喜酒!”

    “对对,等喜酒喝完了,咱们再一块轮,包管大家都快活。”

    语气欢快,气氛活泼,说出的话却是残酷无比。

    但是这就是中世纪前期的常态,所有人都已经习以为常的,常态。

    就和之前那个说先喝喜酒再**米的骑兵一样,像这种p,在整个中世纪前期都是司空见惯,压根就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正常。

    而且,假如一个妇女对于自己的丈夫不满,那么她甚至可以公开的找情夫前提是他的丈夫要通过一项考验,考验的内容是找一个赤身**的女人来进行色诱,假如这个丈夫没有动情,那么就代表他性无能然后这位妇女就解放了。

    所以说,柳下惠什么的,在中世纪前期还真的生存不下去。

    不过,在这么一群正常人当中,还真有一个不正常的。

    勒菲弗尔。

    整个生命的前十九年都被武术和忠诚所充斥,为了方便掌控,路易七世甚至给他灌输了满脑子的骑士美德,这让他相当看不惯眼前这群老兵瘪的所作所为。

    但是他也无计可施,在这一群老兵瘪肆虐的时候,他就只能躲在当地教堂的祈祷室里,祈求天主饶恕他的罪孽。

    因此,当他收到马格努斯的来信的时候,别提有多高兴了。

    终于,终于有点正经事可以干,而不是在这里眼看着这群骑兵犯下罪孽了。

    “好了!都别扯了!我希望你们别一直想着怎么骑女人,却忘了马怎么骑了!现在,骑上你们的战马,就让我们为这场战争,来划上一个休止符!”

第二十九章 追击() 
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后悔药。

    可惜,它看不见也摸不着,要不然,布列塔尼公爵愿意花自己全部的身家不,一半还是四分之一吧,布列塔尼公爵愿意用自己四分之一的身家,只为换上这么一颗。

    遗憾的是,他是真的买不到。

    “快、快、再快一点!”

    乡间,在人与牛马踩出来的土路上,雷声滚滚,烟雾漫天。

    骑兵的生命力就是速度。

    熟读兵书的勒菲弗尔无比的明白这一点,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三番五次的叫喊,即使是嗓子喊哑了也没停下。

    不过,即使是如此,骑兵的速度也没能快的起来。

    这是一个很难抉择的问题,在速度与马儿的耐力中取舍,跑得快,固然可以提高速度但是相对的马儿的耐力就会降低的更快,万一遇到了敌人那就完蛋了,连跑都跑不掉。

    每一个骑兵将领都知道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但是只有把握好速度与耐力之间平衡点的将领,才称得上是能将。

    就目前看来,勒菲弗尔还差的远。

    而且,骑兵速度慢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每一个骑兵的屁股后面,都用绳子拴着两到三个南特的市民。

    这个主意不是马格努斯出的,锅不能推到他头上,这个锅,必须要让勒菲弗尔背才行。

    而且这种行为对勒菲弗尔而言也不算陌生。

    早在数百年前,法兰西人还是高卢人,查理曼大帝还没有一统法兰西的时代,驱使流民以乱敌人军心,这种行为就是司空见惯。

    习以为常的程度大约就和今天封建领主打仗一定要征召农兵一样。

    大约在这些领主的眼中,这些流民也算得上是一种炮灰了,虽然比征召农兵更没用,但是却更廉价。

    “队长,前方不远处发现篝火的痕迹。”

    一个斥候从前方回报。

    这些斥候,他们也是骑兵,只不过是脱掉了那一身沉重的锁子甲而换上了轻便的皮甲,虽然防御力有所降低,但是减轻了不少对马的负担,因此能够得以快速的来回。

    “找到了!”

    勒菲弗尔双手紧握着缰绳,心中激动不已。

    “通知所有骑兵,放慢速度,开始侦探附近有人存在的踪迹动物的残骸、人的粪便,什么都好,我要知道布列塔尼公爵的军队往哪走了!”

    受过训练的骑兵就是比雇佣兵专业,当然,也可能是雇佣兵压根就没有好好找。

    大规模人群行动的踪迹,尤其是像布列塔尼公爵这样,人还带着马,是根本就瞒不过的。

    原因是马。

    马是随地大小便的典范,往往站着站着就忍不住排出来了,在这到处被落叶和草丛掩盖的树林里,顺着马粪的痕迹来找人,从来都是一抓一个准。

    一行骑兵分为两队,一队监视着那些被一路拖拽过来的南特市民。这些市民,马跑的时候他们也必须跟着跑,多有几个体力不支倒在地上被拖过来的,身上都全是伤口,气息奄奄,眼看就快活不成了。

    不过,即使是如此,也没有一个骑兵去照看一下的。

    就连勒菲弗尔都没有。

    战争就是战争,战争当中没有无辜者。

    另一队骑兵,他们则下了马,四散开来寻找可能存在的痕迹。

    不多时,就有一个声音叫唤起来“有了!”

    勒菲弗尔连忙赶了过去。

    十几个骑兵围成一圈,就好像是保护着什么宝贝一样把一团马粪围在中间而在内圈,更有一个经验丰富的老骑兵,直接脱下了手套,毫不顾忌的就用手抓住了这团马粪。

    “马粪已经变凉了,但是内部还有些温度,他们刚离开没多少时间。”

    老骑兵小心翼翼的将马粪捏个粉碎,仔细的用手感受它的温度,那神情就像是在鉴定什么艺术品一样,周围没有一个敢出声的突然间,老骑兵就好像发现了发现了什么,皱了皱眉,干脆从马粪上捻下一小块粉末,直接放进了嘴里!

    “敌人的马没有被照顾好!它里面还是湿的!我们现在去打他们,敌人的马都跑不起来!”

    骑兵们轰然叫了一声好。

    老骑兵的判断,这一点完全不用怀疑。马粪为球状,干而热,如果马粪内部变湿了,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这匹马肯定是生病了。

    再联想到之前得到的信息,布列塔尼公爵大败,粮草尽失,那就是连喂马的干草都没了,马因此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而闹了肚子,这个逻辑简直无懈可击。

    “发现马粪的是哪个方向?”

    军心向战,士气高涨,勒菲弗尔自然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赶紧就问道。

    然后,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回了一句“西南方!”

    西南方

    勒菲弗尔开始思考,圣马洛市在北方,而自己则是从南边的南特市一路疾行而来,两个城市差不多是平行的自己的西南方,也就是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东南方,布列塔尼公爵这是想绕一个半圆,从丛林中穿过,直接抵达南特堡!

    “所有人立刻上马!”

    一连想了三遍,确认自己的推理没有一点的错误,勒菲弗尔不再犹豫,大声的吼道

    “敌人在我们的西南方,他们想绕过我们!既然这样,我们就给他来个惊喜!”

    而此时,布列塔尼公爵军。

    又饥又饿,又累又渴。

    公爵大人倒是还好,再怎么也饿不到他的头上,还有那些骑兵也是一样,只是苦了那些征召民兵炮灰而已,你总不能指望着骑士老爷去给一个农夫打猎吧?

    幸运点的,抢到了一点野菜吃,不幸运的,从昨天开始就饥肠辘辘到现在,还在一直赶路,不管是体能还是精神都已经到极限了。

    甚至还有几个摇摇晃晃,马上就要倒下去的。

    布列塔尼公爵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样的状态,不要说打仗了,只怕再走一段路,光是累,就能累趴下一半的征召农兵。

    而且他还不能抛弃这些炮灰。

    这不是他起了善心,而是出于现实的考量马格努斯将他打败了,接下来就是要进军南特堡守城这回事,光是靠精锐骑兵是不行的,必须得有足够的炮灰才能守住。

    而且,他还没忘了,马格努斯有一支至少不少于五十人的骑兵在南特市周围虎视眈眈。

    虽然他为了躲避这支骑兵特地走了远路,但是万一呢?命运这玩意谁都说不好,万一要是碰到了,征召农兵还能充当一下肉盾,便于他和身边的骑兵们逃跑。

    至于在正面对抗,这个主意打从一开始就没出现过。

    一是他现在被吓破了胆,就像是破了口的气球,虽然其实都还是一样的东西,但是内在却已经消失不见了二来,他们这是一群疲兵,疲兵,要如何才能与士气正旺,以逸待劳的敌人对抗?

    然后,轰鸣的雷声响起。

    “打雷了?”

    布列塔尼公爵抬头,阳光明媚,春色大好。

    他只是在装傻罢了。

    虽然一直以来都是将马奔跑时候的声音形容成雷声,但是这只是一种修辞手法,形容就像打雷一样震撼真正的马蹄声与雷声的差别,只要听过,就不会有人分不出来。

    布列塔尼公爵这么做,不过是心中还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愿意,也不想承认现实。

    但是现实可不管你承不承认它,只要还活着,你就只能接受。

    “公爵大人!”

    尽管最近有些离心,但是生死关头,布列塔尼公爵的骑兵还是无法置他于不顾,焦急的大喊道。

    “逃!”

    妄想被打破,布列塔尼公爵咬咬牙,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一夹腿,马吃痛,疯狂的就向前跑。

    周围的骑兵看到公爵这等表现,也不愿多话,跟随着公爵大人的背影就跑了起来。

    只留下一群吓呆了的征召农兵还停留在原地。

    而此时,在丛林的深处,轰鸣声已是越来越近,那人与马的身影,已经是隐约可见。

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 
“标枪准备”

    近了,更近了。

    眼看着敌人越来越清晰,逐渐的从一个蚂蚁般的小点变成指头大小的长状物,勒菲弗尔已经紧张的举起了握紧标枪的右手。

    这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上战场,更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杀人,但是无论上战场多少回,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感到害怕。

    战争,这就是一个吞噬生命的巨兽,无论有多少的灵魂在它面前,它也能毫不费劲的一口咽下。

    “先瞄准!后投掷!不要浪费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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