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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夫成虫-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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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生病了,发起了高烧,樊世鹤背着她走了一段路,见天色开始暗淡下来,找了一处比较不透风的地方停下,准备过一晚再走。

“米脂,醒醒,起来喝口水。”樊世鹤烧了热水想喂米脂喝,米脂仍昏昏沉沉。嘴里说着各种各样的胡话:

“樊世麟,小兔崽子。樊世麟——”一路把她背到这里,她始终没有停止过呼喊樊世麟的名字。

樊世鹤阴冷的笑了笑,把端在手上准备喂米脂喝的开水扔到身后,一脸愤怒之色。他是一个容易激动的人,他就是太容易激动了。但是他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樊世鹤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情中人,就是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承担得起责任,扛得动大事。

他一直说自己十几岁就为了家族生意走南闯北,耗费了大半辈子的经历。甚至还毁了容,其实樊泥路不想他这么早出去做生意,樊泥路的意思是先读几年书,等到了合适的年龄再去考功名,若考不上就出钱替他买一个官职。可樊世鹤偏不肯,他要证明自己,特别不能输给大哥和二哥,他要让世人看一看,他这个不受重视的孩子能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替家族生意四处奔波。其实他是跟着经验丰富,为人精明。八面玲珑的老管家做生意。樊泥路特别关照这位能干而忠心的老管家,千万看住三少爷,这小子人小鬼大,野心勃勃,千万别让他干危险的勾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樊泥路看三个儿子的眼力还是有的,他最不喜欢樊世鹤不是因为他母亲的缘故,而是阅人无数的樊泥路发现樊世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果然第一次跟老管家出去做生意就出了大事,朱砂本就难买,好不容易到了南国找到一家货色上成的供货色,樊世鹤为了多省五十两银子和人叫价叫到天亮。老管家已经没兴趣砍价了,虽说价格比往年贵了点,但今年确实买不到朱砂,特别是这么好的朱砂,贵个几十两纹银也就算了,没必要斤斤计较。

但是樊世鹤会听老管家的话吗,他急于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的实力,急于彰显自己是很有做生意的天赋的,急于打败上面两个哥哥,你们这两个家伙,一个整天只知道捧着一本书看,一个却又像个花花公子,樊家还得有我来支撑,只有掌握了樊家的生意才能掌握这个家的主动权,才能令你们对我刮目相看,原来从前小看他了,他是三个儿子当中最能干的一个。爹甚至会对他刮目相看,以至于而后悔从前对他这么不好,这么刻薄,这个时候他到需要在爹面前表现的矜持一些,不过是略带傲慢的矜持,总之不是谦逊的那种。

为了省五十两纹银,跟卖朱砂的南国老板砍价砍到天亮,老管家早就意态阑珊打起了瞌睡,卖朱砂的老板被樊世鹤吵闹了整整一个晚上,已经很不耐烦,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可人家毕竟是经验老道的生意人,无论樊世鹤使出什么招数,都能四两拨千斤,相反樊世鹤已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他再也想不出招数来令老板回心转意,便宜他几个子儿。卖朱砂的老板见遇到钉子户了,最后不耐烦的撂下一句,便宜五十两就便宜五十两,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要来我这里买朱砂,我也再也不会把朱砂卖给你。

照一般的做法既然人家已经肯便宜了,买下算了,也好早点回去,可樊世鹤不是一般人,他觉得老板侮辱他,鄙视他,轻蔑他,跟你磨了一个晚上你居然只肯便宜我五十两纹银,欺负人没这么欺负的,我好歹也是皇商之后,我们樊家在东国有的是钱有的是势力,开得绸缎庄遍布东国各大城市,你一个小小的卖朱砂的商人居然敢顶撞我,买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给你面子。

这说的究竟是什么话,卖朱砂的老板一看发现遇到钉头货了,转身就走,说跟你的生意只做一次,做一次我还嫌多余。这话在樊世鹤听来觉得特别刺耳,是对他皇商的自尊心致命的打击,于是樊世鹤从身后拔出一把刀子刺向卖朱砂的老板。可怜又自大的樊世鹤也不想想在人家的地盘上撒野有他好果子吃吗,他被人家来了个瓮中捉鳖,脸上那道疤其实是这么来的。

米脂发起了高烧,脸红彤彤的,嘴里不停叫着樊世麟的名字,樊世鹤见此气的直喘粗气。

“亏我还对你这么好,你走不动路我背你,你肚子饿了,我烤兔肉给你吃,没想到你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真让人捏一把汗,在这荒郊野岭,在这陌生的南国,在这冰天雪地,自私而又阴险的樊世鹤不会丢下米脂不管吧。

☆、第四百章 想走不能

为什么到了现在你心里想的还是那个臭小子,人们说酒后吐真言,你这是病后吐真言,米脂,你太令我失望了,你不是一个好女孩。樊世鹤自己觉得是在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放弃照顾米脂的,其实他觉得自己也没有抛弃她,至少他把身上唯一一件外衣留给了她,给她盖在身上,也许这样只能挡一点风雪,但他认为自己能这样是很不容易的,在冰天雪地只穿一件单衣,他有面临冻死的危险。

樊世鹤替自己想了很多,他怎么不想一下米脂病着,扔下她自己跑路,她存活的机会还有多少。其实这个问题心思缜密的樊世鹤也不是没有想过,不过后来他是这样说通自己的。也许第二天米脂就好了,她这一场病是上天对她的考验,正所谓负负得正,那是她在这里经受的最后一次磨难,吃的最后一次苦,第二天她就会容光焕发,比没生病的时候还健康。老天爷总是这样,喜欢考验人,越是让老天爷考验的人运气越好。

“米脂,你好好待着,没事的,你长这么美,说明上天眷爱你,世上有太多人,他们都只有平凡的姿色,只有你米脂,拥有无与伦比的美貌,这说明什么,说明上天对你好。既然上天对你这么好,它也就不会这么快让你死,你在经历完这次磨难之后就能脱胎换骨,变得更加完美。放心吧米脂,你会没事的。”

替昏睡的米脂盖上他的衣服,樊世鹤觉得自己的衣服虽然只能抵御一点寒冷,但怎么说也是他自己的衣服,总好过让米脂盖树枝树叶,衣服上还留有他的体温,至少能温暖米脂。他是不能带着一个病人继续赶路的,他也不能不赶路,毕竟荒山野岭比较危险,万一遇到熊和其它大型动物可就不好了。樊世鹤替自己想的这么好,他怎么就不想一下要是米脂遇到熊和大型动物怎么办。没关系,他有自己一套措辞。那就是米脂是一个受到上天眷顾垂爱的人,这只不过是一次劫难,她必须经历,如果不这样就是逆天而行,将来是要受到更大的劫难的。

就在樊世鹤带着不怎么惆怅担忧的心情上路时。他隐约看见前面出现了一条曲曲折折的线,这条线活像一条水蛇,歪歪扭扭扭动着身躯,像刚从休眠状态中醒来似的。

“糟了。前面来了一大群人,还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快躲起来。”樊世鹤抱起躺在那里的米脂。熄灭火堆找了处安全的地方藏了起来。

果不出樊世鹤所料,前面走来的队伍是一群当兵的,他们说东国话,穿东国官服,手上举着火把。检查了地上的脚印。发现一大一小居然有两个,他们就是顺着脚印过来的。火堆刚被熄灭,伸手一摸还有余温,带头的是一个矮胖子,此时矮胖子对手下人说:

“可能就在附近。或者刚走不远,先在附近搜。如果搜不到准是刚走没多久,我想我们可以追上他们。”

樊世鹤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当这些人分散开来在四周搜查他们时,他连大气都不敢喘。看一眼怀里的米脂,她的脸好像没有刚才红了,希望她不要在这个时候醒来,此时若发出一点声响就有命丧这些官兵之手的危险。不,他们应该不会杀他,他们很有可能是冲玉玺而来,只要他手里牢牢抓着玉玺,保证他们不敢动他分毫。这样一想,樊世鹤的心情比刚才轻松了许多,他已经不觉得害怕,因为他有玉玺在手,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可以拿出来做筹码。

只能说今天晚上樊世鹤和米脂的运气实在太好了,一大队官兵就在方圆几里范围内搜查两人的下落,居然会擦肩而过。有几次官兵都已经走到离樊世鹤几尺近的距离,但那几个兵就像瞎了似的居然没发现他们。

“头领,全都搜查过了,不见一个人影。”一名瘦高个手下对矮胖头领汇报。

矮胖子伸手使劲抓了抓头颈,气道:

“奶奶的,怎么会搜不到人,我们是看着脚印过来的,脚印一直延续到这里,怎么会找不到他们,难道插翅飞走了,或者挖地三尺钻进去了,奶奶的,真是岂有此理。”此人的口头禅便是奶奶的。

“头领,雪比刚才下的更大了,属下认为即使那两个人逃走,想必也走不远,下这么大的雪,又是荒山野岭,其中一个还是女的,根本不可能跑远。”

樊世鹤吃一惊,这些人真神通,连其中有一个是女的都知道,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莫非就是那天夜里上岛的官兵?此时天色太暗,樊世鹤看不清楚那些官兵的样子,对这些人的真实来历心中还有一点存疑。樊世鹤甚至怀着一种侥幸心理,猜想也许这些兵要找的人不是他们。

然而樊世鹤猜错了,这些兵就是来找他们的,他们就是那天夜里驾船来的官兵。

“樊世鹤真是一个狡猾之徒,以为在岛上定能把他擒获,那是一座孤岛,量他也没本事逃走,奶奶的,没想到结果还是让他逃了,我回去可如何向主子交代,真是头痛死我了。”矮胖子又开始使劲抓他的那个又短又粗的头颈。

原来这些人上面还有一个主子,只是不知道他们和密林里那些人是不是同路,樊世鹤此时脑子里想的是不知他们的主子是谁,现在外面的形式变得复杂起来,称帝之人是玉千池,但他手上没有玉玺,因此他这个皇帝做的名不正言不顺,莫非这些人的主子是玉千池?

不,不可能,如果是这样,玉千池又怎么会知道玉玺在我手上。知道玉玺在我这里的世上一共只有两个人,周凯恩和废人,那么这些人的主子是周凯恩还是废人?尽管废人表面上听命于周凯恩,可只有樊世鹤一个人知道废人对周凯恩很不满,若不是还要仰仗周家的财力,废人早就脱离姓周的单干了。

这一队穿着官服看上去像官兵的人也真够窝囊的,要找的人近在咫尺却没有发现,就凭这一点樊世鹤开始怀疑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果这些人是官兵,警惕性不会这么差,队伍不会走的这么歪斜,当头的不会这么傻。

☆、第四百零一章 秦将军府

等大队人马走了之后,樊世鹤终于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看了看怀里的米脂,发现她居然还在昏睡,轻轻把她放在地下,摸了摸她的脸,烧的比刚才好多了,脸没有这么烫。

“米脂,醒醒。”樊世鹤想试一下,如果叫得醒她就带她一起走,如果叫不醒,就算了。连叫了几声见米脂仍没有反应,樊世鹤终于放下了心,他重重的叹了口气,语带无奈之色:

“大丈夫志在四方,我不会因为区区一名女子而毁了自己的前途。”这就是樊世鹤扔下病中的米脂潇洒离开的借口,或者说理由。

他有远大的志向,为了他的所谓志向可以弃一条人命于不顾,如果世上所有有志向的人都如此,这个世界就是冰冷的。不过樊世鹤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他不是不管米脂,也不是扔下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他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大丈夫志在四方,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终结自己的理想,这是樊世鹤的理论。

不管他的理论有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是歪理还是真理,总之一句话米脂被扔在了冰天雪地。雪越发大了起来,鹅毛似的纷纷扬扬而下,大地像穿了一件银色的衣服,透出一种刺骨的寒。

米脂昏睡的时候梦境不断,梦中出现最多的人是樊世麟,场景切换的很快,简直天马行空,一会儿现代,一会儿古代,反正她有两辈子记忆,全都在梦的场景中出现。发烧的人可能身上很冷,但体内特别热,就像现在的米脂,感觉身体里面就像有一团火在烧。

就在米脂又热又渴,梦见清凌凌的河,飞流直下的瀑布,淙淙流淌的小溪,很想喝一口水而不得的时候,忽然发现口中有了冰凉的感觉。水顺着干燥的口腔滑向热的冒烟的喉咙。一个渴到极限的人终于喝到了水,那种感觉一辈子都无法忘怀。当水在嘴里时。喉咙已经准备好,恨不得一口把它吞下,但由于高烧的缘故,咽喉肿胀,水顺势滑下时觉得有点疼。但那种疼是可以忍受的,因为终于喝到水了,这生命之泉甘甜润泽,好感激那样的感觉。愿意用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与之交换。

米脂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头顶明晃晃的像有一盏探照灯挂在那儿,一开始醒来神智还不是很清楚。看东西都有两个,而且很模糊。头还有点痛,不过跟喉咙的疼比起来还是好了很多。

我这是在什么地方,明明和樊世鹤在一起,难道他趁我昏睡的时候已经把我从冰天雪地的丛林背出来。并且找了一处住的地方。渐渐恢复清醒的米脂发现她睡在一张大床上,床尾正对着窗户,此时乃正午时分,一轮明晃晃的大太阳正对着自己,难怪刚才感觉头顶有盏探照灯。原来是太阳而不是什么探照灯。

房中摆设一应俱全,柔软的被子。桌、椅、柜看起来都有上等红木制成,最让米脂觉得新鲜的是墙角居然有一个小壁炉,炉中燃着一些木材,此时烧的正旺,难怪待在这间屋子里一点都不觉得冷,原来有这一手。

就在米脂打量这间空间虽不大,但布置的很温馨的房间时,她见梳妆台上放着胭脂水粉,想必这是一间姑娘的闺房。樊世鹤怎么会把我放在这里,如果不是看见梳妆台,米脂还以为她住的是客栈。

“小姐,你醒了。”进来一个笑盈盈的女人,看上去她已不年轻,大概三十几岁的样子,但风韵犹存,特别是一张瓜子脸,长的很是好看,看她一身打扮说像妇人又不像,说像姑娘也不像,说妖娆不妖娆,说清秀不清秀。月白色上衣,深蓝色长裙,腰间系一条有五六种颜色的彩绳编织而成的耀眼夺目的腰带,若不是这根腰带,她这身行头就太素了,这根五彩缤纷的腰带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既很好的衬托出了她纤细的腰身,又使这身素衣不至于很素。

“请问你是……”米脂已经把眼前的女人打量够了,觉得此女定伶牙利嘴,做事雷厉风行。

女人嫣然一笑,更显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气质:

“我叫卿卿,他们都这么叫我,你也可以这样叫。”

“卿卿姐,我叫米脂。”咳了咳,说:

“我怎么会在这,是谁把我带到这里来的?这里是什么地方?”

卿卿见米脂咳得厉害,扶她在椅上坐下,边轻轻拍着米脂的背以缓解她的咳嗽,边温柔道:

“这里是将军府,你运气真好,如果不是秦将军在雪地里发现你,你恐怕早就冻死了。”

卿卿说话声音很好听,听她说话真的是一种享受,不过卿卿的话却让米脂大吃一惊,如果她是被人救的,那樊世鹤呢?

“卿卿姐,秦将军单救了我一个人,还是救了两个人?”

卿卿不解的“咦”了一声,诧异道:

“秦将军只救了你一个人回来,他并没有在我面前提起除了你之外还救过其他人。”

“那可怎么办,我的一位好朋友可能还在丛林里,天这么冷,我怕他会有事。卿卿姐,我想见你们家将军。”看着米脂热切的眼神,卿卿说:

“秦将军现在不在府上,等他回来之后再做定夺吧?”

“秦将军去哪儿了?”

卿卿见米脂着急的什么似的,问她:

“失踪的这个朋友是男还是女,我可以让秦将军的手下去丛林找找看。”

米脂跟卿卿描述了樊世鹤的长相身高,特别提到这个人脸上有一条刀疤,卿卿很认真的听米脂的描述,完事后她跑去吩咐管家,说让管家带几个人去丛林里碰碰运气,如果找到米脂的这个朋友最好,如果找不到,等秦将军回来后再派人去找。米脂很感谢卿卿,觉得她有一副好心肠。

很快卿卿又跑了来,她笑着对米脂说,已经叫管家带人去丛林里找米脂要找得人了。米脂对卿卿很是感激,见她跑来跑去,这么冷的天脸上居然出现了细细的一层汗。

昨夜秦将军心血来潮要去打猎,卿卿不让去,说天寒地冻,丛林里的积雪很深,哪还有猎物可打,不要再像上次那样东西没打到,遇到雪崩连命都差点送掉。

秦将军见卿卿这么说,显得很不高兴,卿卿自觉失言,红着脸站在边上再也不敢说话,任凭固执的将军阁下为所欲为。

☆、第四百零二章 巧遇将军

在管家带人去丛林找樊世鹤时,米脂和卿卿聊了会儿,卿卿是南国人,但却出生在东国,父亲是做朱砂生意的老板,因为在东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卿卿看见米脂显得特别亲切,有种遇到老乡的感觉。卿卿的父母在几年前死了,她一个孤女生活得很难,后来遇到了秦将军,秦将军可怜她,把她带到府中,让她管理府中事物,俨然一个女管家。

听到这里,米脂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男女之间不会有单纯的友谊,说不定她明的是秦将军的女管家,暗中做了他的女人。看她也有了点岁数,要是放在现代估计是剩女一类,既然人家贵为将军如何会要一个半老徐娘。威武英勇的将军一直都是很多女子心目中的丈夫人选,这位秦将军身边肯定也有不少红颜知己,为何比卿卿更年轻的女子不要,唯独要她。

“米姑娘你为什么会晕倒在丛林里?”卿卿觉得奇怪,一个来自东国的人不走大路,走的是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聪明的卿卿对米脂的身份开始了怀疑。

米脂咳了咳,沙哑着声音说:

“我和我的朋友在丛林里迷路了,我们是乘船过来的,原先是要找码头靠岸,但是却驶错了方向,没想到会进了丛林。”

卿卿对米脂的话持保留态度,可没有表现在脸上,她点了点头,做出一副相信米脂的样子:

“坐了这么久,你也累了,躺下睡一觉,从将军府到丛林有一段路,无论管家他们找到你的那位朋友,还是没有找到你的那位朋友等你睡醒了我都会第一时间通知你,别太担心,既然你的那位朋友是个男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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