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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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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练兵场上(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66章

    “一二、一二一、一二一”

    清晨时分,当整齐的口令声在校场上响起的时候,那整齐的脚步声,有如鼓楼上的辰鼓一般,足以唤醒这座城市,而数千人齐步走的场景,更成为了江阴城一道独特的风景。

    不过,这道独特的风景线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首先,每个人不知挨了多少打,对于那些刚经受了两天的“折磨”的军官来说,他们这会同样会把自己遭的罪,施加在棚里士兵身上,用竹条抽打他们,以让他们掌握这些基本的军姿技巧。

    在掌握这些军姿和队列技巧之后,接下来就是不断的训练,一天十二个时辰的训练。一整天的训练下来,那些原本精神十足的兵丁,无不一个个累的走路摇摇晃晃,非但脚底板子走出了水泡,整个人也累得几乎脱了形。轻轻用手一推,就能像烂泥一般瘫倒在地上。

    而唯一能让他们兴奋的恐怕就是每天都能吃到肉,尽管近八千弟兄,每天只杀十头猪,平均到每个人的碗里,仍然可以见到几块拇指大小的肉块,三口两口的就能吃完。但这毕竟是肉啊!这十几年,为消灭南明的抵抗,对于江南满清可谓是极尽盘剥,以至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上次吃肉,估计还是亲戚邻居家里办红白喜事的时候。甚至其中还有些生来命苦的家伙,估计上次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闻过肉腥。

    现在,他们可是天天开荤,就冲着这天天能吃着的肉,即便是现在让他们就去死,估计都没有人眨眼犹豫的!

    肉不仅是能让这些士兵甘愿为之效命,同样也是加强训练的威胁,在训练出错的超过三次,全队取消吃肉的资格!对于大多数士兵来说,这个威胁甚至比军官手中的竹条还要大。

    当训练步入正轨之后,摆在朱明忠面前还有武器问题,其实早部队开始训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进行制造了,除了营中原本的铁匠在制造武器之外,为了加快速度更是从城中请来的一些铁匠,在那里支起炉子打作起兵器来,而兵器则是最简单的长矛,七尺长的长矛,实际上就是红缨枪,不过为了省钱的关系,甚至都没有系上红缨,只有铁制的枪头和木制的枪杆。现如今不论是清军的绿营兵,亦或是明军大都是使用这种廉价的武器。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这种简易而廉价的武器被制出了几千杆,使得那些刚募来的兵卒不至于手无尺寸,近七千士兵排成巨大的方阵,手握着一根根七尺多长的长枪,在那里踏着正步走的时候,看起来已经不能再用壮观来形容,甚至于可以用极为震撼威武来形容。

    可问题是,士兵们怎么利用这些长枪?

    “西班牙长枪阵?”

    看着手中的长枪,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他看过很多穿越小说,似乎长枪阵是很多穿越者的不二选择,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都被神化了。

    “在江南这种水网密布的地形里,怎么才能排个大方阵?”

    想到这城外那片水网密布的水田,朱明忠的心底暗自敲着鼓。

    长枪阵怎么用,朱明忠并不清楚,长枪兵怎么训练,他也不知道,而且长枪阵的威力是否当真如小说中描述的那么“神奇”,他也不明白。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长枪阵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近代军队的纪律和战斗意志。

    这才是最重要的,就像是在鸦片战争中清军遭遇英式军队时,其所受到的震撼也非同一般。英国人不仅在火枪齐射上压制清军,刺刀肉搏也远胜清军阵中的长矛、腰刀和盾牌。甚至英国人还发现,清军虽然自知火力远不如自己,却宁愿被动被打,也不愿意拼死发动近战。一旦英军近身,大部分清军都会望风披靡。

    “刺刀……”

    突然,历史上的经验让朱明忠的眼前一亮!

    刺刀!

    对,没错,就是的刺刀!

    在中国近代史上,或许包括淮军在内所谓“帝国擎柱”尽管装备起洋枪、洋炮,但是面对的敌人屡屡发起的刺刀冲锋,便可以轻易将害怕近战他们轻易的逼退。别说的是清军,甚至就是奥斯曼土耳其,即便是他们引进了欧洲最先进的大炮、火枪,但是他们仍然在俄国人的刺刀冲锋下一次次败下阵来,当时的枪械技术依然无法摆脱单发与重复填装的难题,刺刀在战场上依然需要顶半边天。当欧洲军队以密集的阵列,挺着刺刀向他们进攻时,土耳其人只能依靠临时工事等遮蔽物,不规则的进行射击。最后被欧洲军队痛宰。

    刺刀冲锋!

    没错,没错!

    想通了这一点的朱明忠,双眼猛然睁大,他的手中握着这硬木制成的七尺长枪,嘴唇轻颤道。

    “为什么要用长枪阵?为什么要防御,老子要的是刺刀冲锋,是万岁冲锋,如果连土耳其那样的“教徒”都没办法阻挡刺刀冲锋,那清军的绿营兵,又岂能阻挡?”

    刺刀怎么用?

    握着手中的长枪,朱明忠在脑海中回忆着他看过的资料,而最简单有效的,恐怕就是日式的刺枪术,在后世的论坛网络上,描述日式的刺枪术的贴子可以用成千上万来形容,毕竟日军的刺刀曾给予国人极为惨痛的记忆。

    “日式刺枪术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动作:突刺,刺左,刺右,刺下,防左刺,防右刺和欺骗刺……”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朱明忠握着手中长枪,慢慢的调整着自己的动作,他的一手握长枪的前方,一手握后方前,枪尾稍下垂在支撑腿侧面,半斜向面对对手,枪尖略微与眉平。这样,长枪从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护住颈、胸、腹要害,然后朱明忠猛的一个踏步,枪头一甩。

    “杀……”

    一声沉喝从朱明忠的嗓间迸发出来,一个算是相当标准的突步刺,就这么被他毫无征兆的施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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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衙内(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第67章

    一排书架,占据了整个墙壁,上面整整齐齐的放满盒盒的书籍,怕不下千本之多,由此可见此间主人的博学。在书房临窗的位置正放着张宽长的红檀书桌,旭阳的丝丝缕缕光线自屋门两侧的晴窗映射进来,一个

    女儿的读书声,在房间里响着,看着女儿读书的模样,寇云的叹了口气,蹙起秀眉,露出沉思的神情。

    为什么会这样?

    为何不趁乱逃出这座鸟笼,反倒是任由那姓钱的摆布?

    甚至还要以色侍人?

    听着女儿的读书声,寇云没有想到,自己的命运会落得如此凄惨。一个多月前,那姓林为筹集军饷借口宋家通匪,将宋家满家抄家灭门,作为宋家老爷的小妾,侥幸免于一死的她被关在大牢之中,后来她又却被姓钱的带到那衙门里。

    “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姓钱只是眯着眼睛,随口抛出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面对自己和女儿的将来,她选择了屈服。

    待明军打进城的时候,她以为一切都会就此结束,可谁曾想,噩梦仍然继续着,那姓钱的依然威胁着她,又一次用她和女儿的安危。

    或是流放于披甲人为奴,或是入营为娼妓……才出虎口又入狼穴,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为何不趁乱离开?

    这兵荒马乱的,自己这个妇道人家带着女儿,没准一出城,就会被强人所虏。

    “娘!”

    突然,女儿的喊声,让寇云回神来,在展颜一笑的同时,也抹去了面上的轻愁,然后,她抬起头,堆起笑容,回答着道:

    “琳儿,有什么事吗?”

    “娘,咱们不是已经回家了吗?为何你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

    不过只有十二岁的宋琳根本就不知道娘亲的烦恼,她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只有小女孩的单纯。看着女儿那明亮而纯净的眸子中,家……这里就是曾经的宋家,只不过宋家的人又在什么地方?

    想着夫君身首异处的下场,寇云的心头顿时一酸,那目中的泪差点掉了下来。

    家,没有了人的家,还能算是家吗?

    “娘,你怎么了?琳儿以后不问便是了,你别哭了。”

    见娘的眼眶发红,宋琳连忙出言劝慰道。对于这个家,甚至这宋家的家人,她都没有丝毫感情,在宋家没人能瞧得起娘,同样也没人会瞧得起她,甚至就连那所谓的爹爹,也不曾对她这个女儿假以颜色。对于宋琳来说,在这个家中只有娘亲,是她的亲人。

    “娘没事,琳儿,这篇文章可读懂吗?来,和娘说说”

    虽说出于娼门,但是寇云自幼也跟着夫读诗学文,如果不时十五岁便嫁入林家,估计,现在以其才色双全而名扬秦淮河。

    女子,即便是熟读诗书、做得文章又能如何,到头来,不还是以色侍人。

    心忧所至,在为女儿讲着文章的时候,寇云的眉间蹙着的一把忧色。不过在心底,她倒是暗自庆幸着,庆幸着那人这些日子一直宿于校场之中,忙于操练兵丁,而不是宿于后宅,若是他留于后宅,万一让自己侍寝,到时候又该如何?

    原本正听着娘解释文章的宋琳,抬起头便看到了娘眉间的忧色,想到前几日,这衙门里又换了主人,后来她娘俩虽被送回了家,可这家,并不是原本的那个家了,虽年少却已经懂事的她轻咬嘴唇,好一会才问道。

    “娘,你是又要嫁人了吗?”

    尽管先前曾问过什么时候回家,是因为在宋琳的心中,只有家才是安全的,尽管她自己也知道,那个家回不去了,现在看着娘这副失神的模样,自然想到了数日前,娘被迫嫁给那个知县老爷时,于这屋间独立嘤嘤地流着清泪的模样,难道又有人逼娘嫁他?

    年少的宋琳说起话来很是直白。听了女儿这句“又要嫁人”之语,脸色又红又羞,那种羞耻感更是涌上了心头。

    可,可我一个弱女子,又有什么法子?

    想了一番,寇云抹了眼,把那把还未流出的泪,抹了回去,然后看着女儿说道:

    “琳儿,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个乱世……娘只是一个弱女子,无论如何,娘亲都会让你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对于她来说,女儿或许是她唯一的牵挂,为了女儿的她愿意不惜一切代价。那怕是……

    喟然一声叹息后,想到那个人,她倒暗自在心底开导着自己,至少那人既然不是粗鄙武夫,不单年少且相貌英俊,如此,又还有何不知足的地方。

    就在心底这么寻思着的时候,隐约的她似乎听到外面有人说着“恭敬大人回府”之类的话语。

    难道是他回来了?

    原本正在安慰自己的寇云心头顿时攥成了一小把,万一他招自己过去侍寝的话,又、又该如何?

    显然,寇云是想多了,在校场呆了整整三天,与士兵们同食同宿同训练,这会整个已经累得有些虚脱的朱明忠,前脚刚一进屋,人便躺到了床上,别说是不知招人侍寝,便是知道,恐怕这会也是有心无力。毕竟几天高强度的训练,尤其是下午在那里演示了几个小时的“刺枪术”之后,即便是身强体壮,这会体力上的疲惫已到了极点,那里还有什么精力招来“侍妾”大战三百回合。更何况,朱明忠,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了个没名份的“侍妾”。

    近晌午时的阳光透过窗纸,显得很是柔和,美美的睡了一觉后,被热醒的朱明忠,睁开眼,望着那床柱上精美的雕花,感受着身下木板的硬度,浑身是汗的朱明忠总算意识到,自己仍然身在大明。

    在这个时代不可能有空调,不可能有风扇……因为时值正午,不知是天气,还是心情,感觉有些闷燥的朱明忠,在坐起来的时候,便感觉到某个位置的擎天之势,那势头似乎比过去更加强劲。

    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随时传来的是一阵碎步声,他抬起头,便看到一个穿着淡青色对襟汉服的女子走了进来。

    进来的是寇云。

    昨夜,她整整一夜未曾安睡,最终她还是做出了那个决定,作为一个弱女子,在这个乱世中,她没有其它的选择,唯一能做出的选择,就是依靠一个强者,一个能保护她和女儿的强者。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决定,所以她才会在天一放明的时候,就来到朱明忠的睡房外,因为这是宋家宅院的关系,所以,她自然是熟门熟路,然后她本是钱师父安排来侍候大人的,所以亲兵们自然没有阻拦。任由她直接来到朱明忠的睡房,并在睡房外的供丫环睡觉的小床上候着。

    一直就这么等着的她,在听到屋内的动静后,便深吸口气走进来,垂着头,心头怦怦乱跳的她,满面羞红的说道。

    “大人,你醒了,让奴家侍候你更衣吗?”

    寇云嗯,并不是女主,这是肯定的,但是主角作为一个男人,总需要一些……猎物?不,战利品?好吧,需要发泄欲望……T故事很精彩,正在继续,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求支持、求推荐……欢迎大家加入《大明铁骨》读者交流群:150536833一起讨论小说。如果大家对故事的情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在群里私信无语,另外欢迎报名龙套!

第69章 献宝(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杀……”

    震耳欲聋的喊声在城外的校场回荡着,因为城内的校场面积太小,所以现在的校场,使移到了城外郑军走后遗留的大营之中。

    在过去的几天之中,这座大营内,到处都是一片喊杀声,那些拿着长枪的兵丁,既然有人扛着枪训练队列,也有人在那里对着靶习练习刺杀。

    而真正震撼人心的恐怕还是校场中的刺杀对练,就像是几百年后练习拼刺一样,朱明忠同样也制出了护具,不过与后世的铁制的拼刺护具不同,这护具就是件罩甲,这不知什么遗留下的百余件罩甲。

    在进行刺杀对抗的时候,双方身上都穿着特制的护具,头戴特制的护头,这是朱明借鉴后世的护具制成,面部是铁制护网,看不清对方的脸,对抗双方手持去掉枪头的木枪,像戎装的武士一样,威武无比,谁第一枪刺中对方胸部为胜。

    校场之中刺杀对抗特别激烈,在对抗之中,双方的杀声更是有如雷鸣一般,高手出场的时候,往往不过短短几秒钟,顶多是十几秒钟的激烈搏斗,然后,不知是谁第一枪刺中对方,一枪中的,一旁的裁判立即叫停,对方就完蛋了,激烈的对抗戛然而止,胜负分明。如果是在战场上一枪就把对方捅死了。

    而在这里,胜利者与失败者,同样也需要有收获与付出——他们的赌注就是晚饭中的肉,胜利者可以拿走失败者的肉,对于他们来说,为了获得额外的肉,无不是在刺杀对抗中拼尽全力,即便是失败后,也会主动挑战,以争取夺回属于自己的肉。

    对此作为朱明忠自然是乐见其成,甚至他还会刻意的举行一些竞赛,比如队列竞赛,而赌注同样也是他们碗中的肉,胜利者多吃、失败者无肉。

    在这片训练场上,肉成为了他们的动力!

    与荣耀无关!

    但只要通过不断的训练,长时间的身体记忆形成之后,他们就会如同训练场上一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

    “九队取消吃肉资格!”

    站在校台上的朱明忠,观察着校场中正在进行队列训练的部队,不时的发出命令。

    队列、刺杀,只要他们能掌握这两样,自己就一定能练出一只精兵来!

    不过,光凭这一点可不够!

    “不知道老钱那边,把事办的怎么样了?这者这么几天了……”

    当朱明忠想到钱磊的时候,钱磊这个曾经江师县衙的师爷,曾是江阴县那破落官府中唯一的主事人物,但几天前因为吴有才的到来被“夺了权”的他,并没轻松下来,反倒是更累了,这几日甚至累的如那死狗一般,搁在过去他还能凭着自己对事物的熟悉嘲弄府令,把持官府,可现如今,他的那些拖推之术,却全没有任何用处,原因简单至级,这位守备大人全不吃他一套,三言两语便是斧钺加身,虽说那斧钺并未真正加到他身上,可只消朱明忠的双眼一瞪,便能让钱磊吓的魂不附体。

    也不怪他怯懦,只因为他太过“识时务”,太过油滑,要不然也不会有那日被其一喝,便吓的一五一十的将所有的一切都招出来,虽说后来朱明忠没有要他的脑袋,可钱磊也知道,之所以没砍他脑袋是因为自己对他还有用,若是不显出自己的用处,这脑袋不定也就没了。

    这几日,在朱明忠于新建的校场训练兵卒时,钱磊则在城内外忙里忙外的为其张罗着一切,这不这边刚办好一件事,立即便朝校场赶来,虽说是为了邀功,更重要的还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用处,生怕显不出用来,被其当成废物给斩了。

    一进校场,远远的钱磊便看到坐在台上朱明忠,连忙加快了脚步,近了校台他便连忙跪下磕头道。

    “小,小人,见过大人!”

    瞧着钱磊那诚惶诚恐的模样,朱明忠心里到是分不清,他这惶恐是装的还是真的,不过,对付这钱磊,他却已经总结出了经验来——这人就是一贱骨头,对他越狠,他就越卖力。

    “我说,先别急着磕头,炳奇,交待你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一通冷言冷语传入钱磊的耳中,只让他浑身一颤,他便急忙将手中的包裹双手献上去。

    “大人,小人,小人是不敢耽误大人的大事,这,这不,按您的吩咐,东西刚一做好,我便给大人送来了!”

    东西做好了!

    看着被双手举起的包裹,朱明忠一愣,这么快!

    待亲兵将包裹送上来,连忙接过包裹将其打开,他便看到包裹内包着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后,全是盐白般晶粒,虽说其中还点缀些许灰粒,但相比先前无疑进步许多。

    “都造好了?”

    “按您老传的法子,现在一共制了两千斤,若是硝土能供上,每天可制得一千斤,这不,昨夜小人亲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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