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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置信的轻言一声,陈永华甚至都没注意到,他的声音又压低了不少,仅只能让他们两人听到,
“可不就是金口玉言!”
王致利的言语中略带着些许不满。
“在这厅上,他这话就是金口玉言,虽不能定死,却能让他人生死不得,却能破百姓之家!”
从身边这人的语气中,陈永华能够听出他似乎对江北或者说对这“推事”有些不满,不过从他的只言片语中,他还是感受推事的权威,至少他的权威在这审判厅上,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否乐意,在审判厅上推事的权威早已经树立,在案件开始审理的时候,陈永华立即看到了探辩双方唇枪舌箭似的辩论,而让他们诧异的是,本应该权威非常的推事,这个时候,则只是在那里听着他们的辩论,偶尔的出言阻止某一方过激的言论,这审判厅反倒成为了提刑官和讼师的主场,至于推事和陪审员,侧只是倾听。
在退庭休息的时候,眉头紧锁,对于先前于厅上看到的那一幕幕,听着控辩双方的争论,似有所思陈永华突然问道王致利。
“不知老兄以为,那郑侠如是否有罪?”
第208章 文源(第二更,求月票)()
一片片桃花,将整个公园点缀的极为美丽,而在桃花下,尽是赏花的百姓,这些百姓不少是穿着粗布的贩夫走卒,其中自然也有穿着儒袍的士子,而于那草地上亦随处可见坐于粗布席上正在吟诗饮酒的士子。当然也有寻常百姓。
正是春光明媚之时,这桃花盛开的公园之中尽是来自清河各处的百姓,而置身于这公园里,陈永华的神情却显得有些恍惚,他已经在这公园中走了足足一个多时辰,在他看来,这园中的风光即便是王府恐怕也无法与其相比,可偏生,这里并不是王府,而是所谓的公园。
这样的地方怎么能让寻常百姓随意进入?
置身于公园之中的陈永华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这样的念头,自从来到清河之后,这座城市带来他的冲击委太多了,即便是在这处公园之中,也让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击,对于园林他并不陌生,在南京城内外有着大大小小数十处经过两百余年整治的国公府,每一处无不是如仙境一般,但是却没有一处面积能与清河的这处河畔公园相比。
而且他自然也不知道,这处按照西洋园林风格规划的公园,是朱明忠一手规划设计的,甚至曾亲自参于开沟挖渠,植树种花,或许清江书院像是一座隐于园林中的学院,而这座公园却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园。自从其建成以来,不知吸引多少百姓,自然也让清河的百姓多了一处休闲的去处,毕竟这园内园内花草怡人,景色优美,若是再过数年,这公园自然比现在更美上几分,毕竟许多景观树木尚未栽种。
“先生,若是能住在这地方,便是死了,也值了……”
田三喃喃着,指着公园中央的一栋屋宇,颇有些感叹的说道。
“这楼房旁的高塔居然这么高,住在这城方的,肯定是什么大官吧!先生,你说该不会是那位经略吧!”
“走,过去瞧瞧!”
陈永华立即抬脚朝着这那里走了过去,待他走到这栋风格与他曾见过的楼宇截然不同的砖石彻成的二层楼房的时候,才注意到这楼房入口中悬挂着一个匾牌。
“文源阁”
文源阁?
疑惑中,陈永华进入了文源阁,在进入文源阁的瞬间,他即明白了,这文源阁是什么地方。
是藏书楼!
“这藏书楼我等外人也可进入?”
置身于“文源阁”中,看着与书阁临窗处阅读书籍的士子,再看着那一排排的书柜,陈永华甚至有些惊愕的问道一旁书阁管理员。
“这位先生是外地来的吧!”
那书阁管理员笑看着陈永华,手往一旁指去,说道,
“哪,你看,经略耗巨款建此书阁,为的自然是让大家于此借阅,不过如果不办借书证,自然是不能借出,以免遗失。不过若办借书证,倒也简单,只需要花上二两银币就可以办借书证……”
在管理员的话语中,陈永华只觉得一阵目眩,他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这里的书居然可以随意借阅。
作为读书人的陈永华,平生最大的憾事是什么?就是家中家学不长,所以藏书甚少,而他人族中藏书楼往往不许外人进入,既便偶有大方者,也不过只是命人传抄些许书籍供本地士子阅读。至于那藏书楼,那里曾许外姓人进入,别说是外姓人,就是本族人恐怕也难得一进,甚至各家的藏书楼都有“书不出阁”的规矩。
“这文源阁中藏书多少卷?”
“多亏江北等地藏书家献呈母册,目下阁中现有藏书3000余部,50000余卷,目前,每日皆的新增书册……”
作为书阁管理员之一的王权,在回答外人的问题时,那语气显得极为得意。
“母册?何谓母册?”
“这文源阁书册不同于旧书,为方便借阅皆用新纸印制,所有书籍,皆以母册为范……”
在一番解释之后,王权才问道。
“这位先生,如果你要是与清河长住不妨办上一个借书证,方便借书,当然,如果你是去清河书院,自然无须借阅,书院之中,也有藏书楼,只要是这里有的,书院中自然也有,而且以后,每府每县皆会建图书馆,供本地士子借阅……”
花了二块银圆办了一张借书证的陈永华,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办这借书证,毕竟他很快就会离开清河,也许是想用这二两银子,资助这对寻常士子开放的文源阁,也许是因为一时的心情激动。
可即便是办好这借书证,直到坐于那明亮的窗前——一色的玻璃窗皆是朝南向阳,阳光透过玻璃窗映入屋中,只让这屋中明亮非常,不见丝毫昏暗,即便是王府的公堂也不见得有这么明亮。
“这书纸……”
在展开纸的瞬间,陈永华便发现这书纸与寻常的书纸截然不同,不见寻常纸张的绵软,反而极为挺括、光滑。
“似乎和寻常纸张有所不同?”
疑惑中,陈永华把书拿在手中,发现这书册沉甸甸的,不似寻常书册那么绵软,显然是纸的关系。再往那边书架看去时,他才注意到,书架上的书都是竖立着置于书架上,与家中将书籍平置于书阁中截然不同。
“难道是纸的关系?”
陈永华疑惑的思讨着。
不过他并不知道,为了印书,朱明忠用了整整八个月的时间,才在借鉴了雁皮纸、日本纸的基础上,最终还是选择了西洋纸的工艺,“发明”了适合印书的造纸工艺。
来自后世的朱明忠非常清楚,古代国人之所不愿将书外借,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纸张——为了适应书法毛笔,中国的纸张从一开始就是往“帛书的绵软”方向上发展,既便是有硬纸,也仅恨于包装,而且成本相对较高。绵软的宣纸固然可以成就书法,但以其为印书,绵软的纸纸却不耐翻阅,所以私人藏书者才会惜书如金,不轻易让外人借阅。
而相比之下,西方的纸张却是以羊皮纸为方向,甚至这也是日本的三桠纸现在能够大量出口西方的原因——在西洋,日本的三桠纸被视为“植物性羊皮纸”。只不过那种后来用于印钞的挺括厚实且光滑的三桠纸成本相对较高,自然不适合批量印书,所以,最终在充分对比之借,在充分借鉴两者工艺的基础上,以中国传统的硬纸为基础,这清河的造纸坊制成了新式的纸张。
而这种较为坚挺的纸张与后世的书本纸类似,且价格相对廉价,比传统纸张更适应印书。甚至正得益于这种纸张,朱明忠得以真正掌握学术的核心——通过印刷教材去传播实学,进而改变自宋明之后理学一家独大的现象。
当然,改变这一切的并不仅仅只是纸张,还有金属活字印刷,也就是铅活字印刷术,用这种方法,清河的印书坊可以进行快捷、大批量的生产。当然这并不是朱明忠的发明,毕竟早在两百年前,谷登堡就已经发明了这一切,他还发明了铸字盒、冲压字模、铸造活字的铅合金、木制印刷机、印刷油墨和一整套印刷工艺,而朱明忠所需要的,只是将其引入中国,并加以推广。
而推广的顺利,远超过朱明忠的想象,几乎是在兵工厂,刚成立铸字局,铅活字以及印刷机,就立即被印书坊接受,毕竟,这种铅活字,较木刻更硬,与铜刻更省。而最为重要的是——不需刻工!
尽管中国发明了印刷术以及活字印刷术,但是后者却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推广,千年来一直都是以木版雕像为主,至于活字印刷对于中国出版界并不重要。因为这个时代出版的书籍主要可分为经史子集四类,经和史发行量最大,却都是历史流传下来、很少改动的东西,像四书五经这样的典籍更是一传几千年。出版这些书,费大力气雕刻一套印版,只要确认无错误,就可原封不动地用上几十甚至百年,而使用活字排版反倒要经常复排,对于文化不高的排字工而言,出错的概率反倒大于雕版,成本也未见经济;而子、集等杂书倒是发行量小,品种多,本来适合用活字的,但写这些的往往不是殷富官宦就是才子学士,对于他们而言,雕版印刷可以讲究刀工字体的风格特点,而活字印刷则只能用呆板的印刷体,明代胡正言发明套色雕版彩印之后,雕版对于这些人的魅力就更大了,而且他们的财力通常也能承担这样的开支。如此一来,这木版印刷反倒更为流行。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西方的活字印刷因为是字母,其活字制造法是用钢模来冲制字模,再制活字,用于印刷,而中国的活字印刷仍然采用雕刻金属活字,成本自然高昂。
而在清河铅活字之所以能被迅速接受,正是因为书局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请刻工雕刻铜字,而只需从铸字局买活字既可。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民间流行的话本等,这些书本自然适合活字印刷。
而过去千年不变的经史子集出版为主流的模式,使得易于保存初样、适于重复印刷相同文字的雕版成了中国印刷界的主宰。但是现在,随着实学在江北的盛行,加之各种专业类书籍的印刷,灵活方便的活字取代昂贵笨拙的雕版就成为了必然。
看着手中印刷极为精美的书本,陈永华自然不知道,这看似简单的铅活字以及纸张当然还有图书官背后隐藏着的“大阴谋”——通过对书籍的推广去传播实学,通过实学的传播去改变儒学,进而改变整个社会的“大阴谋”。他甚至不知道在清河书院之中,身为山长的朱之瑜除非了孜孜不倦向他的学生们讲述“以实用为贵,以涉虚为戒”之外,同样也不止一次的告诉他的学生们“教育为立国之本”。
而如何发展教育,兴办学堂,印刷书籍,就是最简单的方式,而最终,这些看似并不怎么起眼的书籍以及分布在各地官办图书馆,将会从根本改变一切。
毕竟,在这个时代,书籍原本是由少数人垄断的,而当朱明忠刻意的修建图书馆,向世人开放图书馆的同时,图书馆中的成千上万卷“以实用为贵,以涉虚为戒”的书籍,就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心态。
甚至就连此时,身处“文源阁”这个看似与寻常藏书楼中的陈永华,都没有意识到,他自己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着改变,而改变的他的不是其它,而是手中的这部《职方外纪》,这是一部欧洲中世纪地理知识和16…17世纪世界航海发现的地理知识,过去这部由艾儒略、扬廷筠译写的书籍,仅局限于少数人家中,其影响自然非常有限,而现在通过图书馆,任何人都可以借阅,都可以从书中一观世界之大,从而大多数国人坐井观天的心态。
而翻看着这本书的陈永华,更是用一种愕然的心态看着这书,尽管在厦门时,他曾与西洋人接触过,但却从未曾想过,世界会有如此之大,而在中华之外,居然还有如此广阔的天地。
整整一天,陈永华整个人都沉浸于这书籍之中,当然不仅仅只是一本《职方外纪》,还有包括《西方问答》在内的诸多书籍,他同样也借来一一翻阅,直到太阳下山时,在管理的督促之中,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这“文源阁”时,回头看着身后的“文源阁”,他才感叹道,
“今始方知道什么是坐井观天!什么是无异于井蛙。”
于唇边感叹之余,陈永华却看到一旁的田三,同样也是一副可惜之色,
“只可惜,这天色暗了,若是能再看了几个时辰,就好了……”
这才他方才想起,粗识文墨的田三也与他一样,一同于书阁中看书。而直到这时,陈永华才注意到,此时离开书阁的并不仅仅只有读书,甚至其中不乏一些身着粗布衣裳的贩夫走卒……
第210章 化学(第二更,求月票)()
对于朱明忠来说,他自然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一个号称是中国史上第一汉奸的家伙咬牙切齿的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其实,恨不得食其骨的又何止一人,债多不压身,更何况,在他的心里这根本就谈不上是债,自然更不可能放在心上。
此时对于身处实验室室中的朱明忠来说,这会他正兴致勃勃的进行着实验室,其实作为经略使,因为不需要直接参与民政管理,所以他总会有一些时间用于实验室,比如荷兰土豆的培育,朝天椒的培育,甚至还有棉花的繁育,前两者的种子是随同他一齐穿越过来的,而后者,则完全是意外的收获——在汤玛士的船上,有两包棉花,这两包看似不起眼的皮棉,并不是于国内普遍种植的短绒的亚洲棉,而是原产于墨西哥的陆地棉,在历史上,这种产量更高、质量更好的陆地棉替代了质量不好产量不高的非洲棉和亚洲棉是在至少两个半世纪之后,而现在,面对这两包来自美洲的籽棉,朱明忠自然没有放过棉包中的棉籽,立即命人在城外的训练场上内试种,毕竟,在他的规划中,纺织工业将会是推动中国工业发展的原动力。而棉花则是掀起这场工业革命的原料保障。
当然,陆地棉的本土驯化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现在不只是一个漫长过程的开始。他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漫长的良种培育过程之中,毕竟在现阶段人口稀少土地充足的情况下,良种并不是急需的。
相比于农业,如何改良军事装备从而满足军事上的需要也许是更为迫切的,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几个月间,朱明忠一直有针对性的进行一些化学实验室,而实验室的目的,正是为了满足改良军事装备的需要。
“氯酸钾……”
从木桶取出卤水时,朱明忠暗自嘀咕着,这是第几次实验室了?
现在他已经记不清楚,为了制取氯酸钾已经进行了多少次实验室。
是第100次,还是200次?或者更多?但是每一次的实验室得出的成品都有些不尽人意。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17世纪,为了完成这些实验室,他需要完成太多的准备工作。在原料的制备上,他需要将卤水蓄藏长达几个月的时间,使卤水中的硫酸镁结晶成七水硫酸镁,然后将卤水加温到114度蒸发,冷却到25度左右,使食盐及硫酸镁结晶析出。接着再次加热122…126度蒸发溶液,冷却结晶除去食盐。
而想要完成这一实验室,当然还需要一个物体——温度计,尽管在医药箱中有一个水银体温剂,但是制作温度计的时候,仍然几乎完全从零开始,在这个冬天的时候,就像是当初的摄尔修斯一样,朱明忠把水银温度计插人正在熔解的雪中,定为冰点,作为一个标准温度点;然后又把温度计插人沸腾的水中,定为沸点,作为另一个标准温度点。并把冰点和沸点之间等分100度,最终制成了第一个水银温度计,并将其应用于实验室之中。
甚至就连同这个实验室室中的许多器皿,也是他亲自设计的,在这个从知识由经验到科学的变革时代,朱明忠就像是一个拓荒者一样,有条不紊的从事着他的实验室。
“浓缩溶液形成六水氯化钾氯化镁,也就是光卤石结晶,然后再将光卤石溶解加热105度的水中,冷却到25度,氯化钾先结晶析出……”
尽管按照曾看过的资料中提到的经洗涤、干燥后,可制得纯度80%左右的工业氯化钾,但是多次实验室之后,朱明忠发现制得的氯酸钾效果有些不尽人意,还需要进一步纯化。
作为一个工科生,对于机械朱明忠还算是了解,但是对于化学,却并不怎么了解,毕竟在21世纪的中国大学之中,所实施的教育是所谓的“专才教育”而不是“通才教育”,在这种教育机制下,对于化学朱明忠也不过只是稍有涉猎罢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感叹之余,朱明忠绞尽脑汁的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资料,然后将其应用到接下的实验室之中。
他之所以会用几个月的时间去研究氯酸钾,自然是因为氯酸钾在军事装备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它是制造拉火管的关键原料,没有氯酸钾,忠义军只能使用原始的点火式的手榴弹,如果有了氯酸钾,忠义军就可以直接迈进拉发手榴弹的新时代,从此近代化的拉发手榴弹,就会成忠义军的大杀器。
毕竟过去使用的那种点火的手榴弹。在使用时有着太多的限制,尤其是受到天气的限制。在战场上之所以无法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就是因为在战场上点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不是每一个人能够随时都携带火种。尤其是在使用前装燧发枪的时候,随身携带的火绒就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而且士兵们战场上很少有机会一个手拿着手榴弹,一个手拿着火绒,然后点燃手榴弹。
也正因为如此,拉发手榴弹就成了提高忠义军战斗力的关键所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他的重要性不逊于燧发枪。
但是,朱明忠显然忽视了17世纪化学的落后,更何况他本身还不是化学专业。
“要是实在不行,就用雷汞,用翻板击针的手榴弹!”
口中这么嘀咕着,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也许相比于氯酸钾,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