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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忆灵还逼他喝一种难以下咽的东西。那是一种叫燕子的禽类的窝,据说是燕子唾液和泥土的混合物,在云镜南看来,那里面还间杂着鸟儿们日常起居的排泄物。
云镜南端着碗,一面用眼睛偷看忆灵,只要她稍不留神,便要把粥泼到墙角去。
忆灵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云镜南,冷冷笑道:“爱喝不喝,这东西补着呢!你以为蛊毒那么好解?不把这些补药喝下去,蛊虫就逼不出来。”
云镜南发了一阵呆,抬头对忆灵道:“是不是吃得越多越好?如果是为了解毒,那么……再来半斤人参吧。”
“呵呵,你当这是树根啊!要不是在长山,你根本吃不到这么多大补人参。剂量也要适中才好,否则那蛊虫适应了参味,就不出来了。说不定越吃越肥,一辈子也不出来。”忆灵恐吓道。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云镜南对蛊毒一窍不通,哭丧着脸道,“阿灵,幸好我早些来,要是我年底来,不是没时间吃这大补食谱,没时间逼蛊毒了吗?”忆灵笑笑道:“你不是说前一阵肚子疼吗,肚子疼了自然会来找我。”
她转身去为云镜南盛粥,忍俊不禁,暗道:“这个阿南,人家看他这段时间太累才给他吃这些,他还真以为是为了解什么蛊毒!”
她再盛好一碗燕窝粥,转过身来,差点撞上跟在背后的云镜南。
“吓死我了,你干嘛呢!”忆灵脸上笑意还未消去,故意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
“阿灵,你老实告诉我,我可不想象傻瓜一样吃树根了。”云镜南是何等机灵之人,看到忆灵脸色有异,马上就要刨根问底。
忆灵还要赌气,却看见云镜南眼中红丝,心中大软。
这几个月,云镜南再未提过解药之事,一心一意地帮助忆灵重建蓝河。有时,人的真诚是不用说的,忆灵从重建公国的点点滴滴上可以体会出,云镜南真的很用心。
“他的脸色这样憔悴!他比几年前瘦了这么多!都是我逼他的,我因为一句玩笑,害他这么拼命!”忆灵内疚了。
“阿灵,你不要故意折磨我了。这几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云镜南一眼就看出忆灵已不再怪他。
忆灵心思被窥破,低头道:“既然知道我是故意折磨你,你还这么拼命?”
云镜南苦笑道:“这次发生在蓝河的战争,不会是最后一次。现在的犁氏公国不比从前,能依* 的只有自己。这次兰顿王援兵迟迟不到,你不会不知原因吧?和草原部落发生冲突只是小事,若与兰顿帝国发生冲突,以蓝河目前的实力,那将是一场灭顶之灾。”
他用双手搂住忆灵双肩,忆灵没有挣扎。云镜南的心都快乐炸了,语气听起来却仍很平静:“阿灵,我爱你。我不想你遇到危险!”
忆灵的防线彻底崩溃,将云镜南紧紧抱住。
“你这个坏蛋!你知道这几年我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吗?我几乎每天都在哭泣,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
云镜南真正地感到相依为命的感觉。自从俞伯死后,这个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这是亲人的感觉,即使是铁西宁和古思这样的死党也无法给他的。
即使是古思和铁西宁,现在也要隔着城墙。而他和忆灵,都属于没有国家,或者说是被国家抛弃的人;他们一样地没有父母。相同的处境,使两个人的心紧紧贴在一起。
忆灵仰起头道:“阿南,你知道吗?你根本就没有中蛊毒!”
云镜南轻抚她的长发,笑道:“你不要告诉我不是更好,我还想两年来看你一次呢!”
“不,两年太长了。我要你每天都来看我……不行,我们不能再分开。你就留在蓝河吧!”忆灵道。
“留在蓝河!”云镜南此生从未想过要在哪里定居,但现在,听着忆灵的低语,他产生了强烈的愿望,“对,我要留在蓝河,我们再也不分开!我云镜南何德何能,竟有福份能一辈子都看到阿灵的酒窝,夫复何求!”
“阿南!”忆灵情不自禁地呼唤道,“我失去了一切,我不能再失去你了!”
“不!”云镜南的脸上布满阳光,“你不但有我,还有蓝河!”
清晨阳光洒满屋内,小鸟落在窗格之上,等着屋里的女主人为它洒上一把白米。但今天屋子的主人很忙,衣裳散乱在地板,从餐厅一直通向卧房。一种令人兴奋的气息布满屋内,鸟儿在窗格上流连,敏感地感觉到屋子里兴奋、年轻和充满活力的空气。
突然,空气似乎凝结,卧房内传来一声愤怒的声音,将窗上的鸟儿惊走。
“云,镜,南!”
忆灵重新穿上衣裳,凝视云镜南,目光中尽是失落、痛苦、绝望、怨恨。
云镜南被一脚蹬到地板上,莫名其妙地看着忆灵道:“阿灵,你这是怎么了?”
“那是谁咬的?”忆灵的手发颤,定定地指着云镜南的肩头。
“一个女孩咬的。”云镜南无奈地发现,自己在忆灵面前不想再说谎。过去他说的谎实在太多了。浅红色的咬痕在此时显得无比刺眼。
“她很爱你?”忆灵绝望了,她多么希望云镜南再骗她一次,只要他说这是战斗中留下的,她也一定会相信。
“是的,她很爱我……”云镜南很认真地回答。
“你也爱她吗?”这是忆灵心理防线的最后一层。
“我爱她吗?”云镜南痛苦地回忆着素筝公主的一幕幕往事,“我不知道,我心里忘不了她,这辈子都忘不了!可是我知道,我爱你,我和她在一起时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你!”
忆灵从他眼中看出了那个咬痕的女主人的份量,她反而平静下来。
“一个女子在男子肩上留下咬痕,那是为了什么?那一定是为了留住他的心。他们一定是在缠绵时留下相互的印记。阿南的目光从未这样清澈过,他对那女子是真的割舍不下!……忆灵啊忆灵,你的情人同时爱着别的女子!”
在当时,男人三妻四妾并算不了什么。但如忆灵这样的豪门之女,情况又有不同。历来这样的贵族女子下嫁,对丈夫管得极严,除非对爱情已经丧失信心,否则不会让丈夫娶进侧室。所以兰顿上层社会推行的是不成文的一夫一妻制。同样道理,如果她与素筝公主易位,一样不能容忍云镜南同时爱着两个女子。
“阿南,你走吧。你身上没有蛊毒,虽然骗过犁家,但也救过一次我父亲的命,帮我重建过公国。我们之间,从此恩怨两清,互不相欠!”犁氏家族的血液冰冷如铁石,忆灵仰起头,重新将心扉掩上。
云镜南没有更多辩白。他曾因为欺骗,伤了忆灵的心,现在又因为诚实,再次伤了这个情人的心。
在爱情面前,他一反本性,就象一个木讷的白痴。
后来有人评论说:“上天总是公平的。在付予阿南王机变外表的同时,也送给他一颗诚实的良心。”这话大部分人都不信。
“阿南离开蓝河一定有别的原因,他是为了联盟草原部落,去为安定蓝河边境而奔走。”
不论原因是什么,云镜南只带了一匹马,便离开了公国。
失去俞伯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失去家的痛苦,离开王朝是第二次,而离开蓝河让云镜南彻底断绝了此生能有一个家的希望。
更让他痛苦的是,成千上万蓝河百姓夹道相送。淳朴的民众不顾云镜南只有一匹马,从家里拿来最好的食物、衣布。从阿三的老母鸡下的蛋到山脚老伯家二姑娘纺的布,十数里长的送别队伍,捧着足够犒劳万人军队的东西,挥着泪与云镜南道别。
“阿南大人,你还回来吗?”
“阿南大人,走好!”
他们连云镜南的全名都不知道,都叫他阿南。云镜南这辈子流最多泪水,恐怕就是这一次。从蓝河城塞到山脚,十余里路,他走了一天。
好不容易摆脱了送行人群,云镜南将斗篷罩上头,回首向蓝河城塞看了最后一眼。
在那里,忆灵肯定在目送他。
“驾!”一人一骑借着夜色没入平原,也将骑者失落的心情掩饰入黑色天幕。
阿南要塞,这个四面荒原的城塞,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安睡一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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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下嫁古思结婚了。
德德没能将云镜南带回阿南要塞。
古思就是古思,他不是铁西宁,也不是云镜南。所以,他无法抗拒圣旨。
红雪退兵之后,明镇皇便颁布了公主婚典的旨意。关于素筝公主婚事的种种传言,也渐渐熄灭,人们期盼着公主与战神的结合,这让他们重新燃起希望。
鉴于边陲动荡,皇室破例让公主远涉千里,到古思故地布鲁克城成亲。
素筝公主到达布鲁克整整五十天,婚礼还没有举行。明镇皇位的立储规矩是以长为储,不论男女。素筝公主只要不出意外,便是下一代国君。
古思将婚礼时间一拖再拖。
可是,外界疑云四起。
“难道,公主和那个刺客的传言是真的?”
“听说,古大人和云镜南的关系非比一般。”
“云镜南是兰顿间谍吗?”
“不可能,听说他还在兰顿卧底过。”
“谁说不可能,没听过双重间谍?”
……
喜欢闲谈政治的人则是另一种看法。
“古大人推迟婚约,恐怕是为观望。”
“怎么说?”
“现在,明大人当权,实际上已经控制了王城。陛下此举明显是为了拉拢古大人,那古大人就不能不考虑一下明大人的反应了。”
“古大人会怕明大人?他可是战神,手拥重兵,有他在,明大人有天大的胆也不敢有非份之想。”
“又或是古大人投鼠忌器,有更长远的打算呢?”
“你说古大人顾忌明大人对陛下……”
“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大人物的想法,我们是猜不透的。”
古思这位大人物,心中矛盾与常人没有两样。他只是觉得皇命难违,而兄弟也不能背叛。
王城是无法知道国家的困境的,经过几年战乱,王朝已朽木难支。年年下降的军费开支,捉襟见肘的饷银,一次比一次迟缓的援兵……古思对危机的体会最深。今年与红雪的会战,若不是云镜南通过牧族贸易为布鲁克搞到军粮,王朝这块朽木现在已经垮塌。
现在的王朝,只有一个空架子。官员们人心思危,办事效率低下,奸商们囤积居奇,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在一个被白蚁食透的雕花桌子上,只要轻轻一个晃动,就有可能让政权崩溃。
纷起的谣言让古思刻不容缓,他与素筝公主的婚礼在公主驾临布鲁克城的两个月后举行了。那时候,云镜南正在为蓝河公国呕心沥血。
深秋季节,云镜南终于回到阿南要塞。
*** 布鲁克将军府,西苑。
素筝公主坐在窗影前,低头绣着一块软垫。她的针法很生疏,是到了布鲁克城之后才学的。初为人妇,她没有体会到新婚的激情。
但她很感激,感激古思给她这样一段适应的时间。
虽然古思这个战神,忠诚、勇猛、万众瞩目……在她眼中近乎完美,可那毕竟是一个陌生人啊!连手都没拉过的两个人,就这样睡在一张床上,直到百年。这是多么浪漫的事,又是多么让人脸红啊!
幸好古思很忙,每天都要检视军队,忙到很晚才回来。为了不打扰她,古思总是在东厢客房睡下。
作为一个少女,谁没有憧憬过温存。但她又怎么好意思去叫醒疲惫的古思:“到房里来睡吧!”
同时,也正是这样的距离,使素筝公主得以偷偷观察自己的丈夫。
他果然如传说中的一样,待人彬彬有礼,对国家鞠躬尽瘁,眼神真诚,体态威猛……
“我没有理由不爱上他!”素筝公主这样对自己说,实际上,她也喜欢上了古思。如果要谈到爱,那还须更进一步接触。
所以,她拿起了绣盘,向侍女学了一点针线。给古思的头盔做一个软垫吧!
虽然古思全身披挂的样子很威猛,但其中的麻烦只有自己知道。一年三百多天,一天十几个小时,戴着十几斤重的铁盔,头皮都要磨出茧来。
素筝公主将自己对爱情的渴望,一针针密密缝入软垫。心绪也如针线一般,包含着对爱情的生涩,对未来的执着。
“公主!”门外古思轻唤。
素筝公主的心跳了一下,随即又消沉下来:“他总是这么有礼貌!”有礼貌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夫妻间总需要一点激情吧?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府了?”她打开房门时,还是抑制不住喜悦。
“明天,我们去郊外。”古思连眼睛都没抬。
素筝公主早就想去草原上看看,可古思一直以安全为由拖延。她笑道:“好啊!总算可以去看看沙漠草原了!我一直想在那儿骑骑马呢!”
古思心中酸楚异常,暗叹道:“她真的是记不得阿南了!”
“明天,你可以陪我骑一天马吗?”素筝公主问道。
“可以,”古思抬起头道,“还会有我一个最好的朋友,他也来。”
*** 次日,布鲁克城郊,古思和素筝公主并骑而行。
“草原真是太漂亮了,周围一点遮挡也没有。不象城里,好郁闷啊!”素筝公主开心地纵马驰骋,“我总觉得在梦中,我来过这个地方!你说怪不怪啊?古思?”
“哦,是啊,人常有这种感觉!”古思有点魂不守舍。
对素筝公主来说,被消去的记忆就象忘却的梦境,她对草原还有一点印象,那她见到云镜南时会有什么反应呢?
素筝公主如果记起云镜南,那古思将有如何面对御赐婚姻的问题。如果素筝公主不记得云镜南,古思将有如何处理今后与素筝公主关系的问题。他无法确定自己更希望哪种结果,只能任由命运将自己引向前方。
一匹白马静静伫立在前方,马上乘者身着神族服饰。
“阿南!”古思远远挥手叫道。
“阿思!”云镜南策马迎来,立时看到了古思身边的素筝公主,“阿筝!”
素筝公主显得很开心:“你怎么认识我?我们没见过面啊!哦,我知道了,一定是古思提过我的名字。”
“是啊!是古思和我说的。”云镜南努力笑笑。
“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古思的朋友!”素筝公主更开心了,但随即疑惑起来,“可是,你怎么叫我阿筝呢?和我父母叫得一样……不过没关系,这样叫更亲切。古思,你以后也叫我阿筝好不好?”
古思垂首应道:“我还是称呼公主比较习惯。”
“好吧!”素筝公主有些失望。
“公主,你不是喜欢一马平川的感觉吗?我和阿南还有些话说!”古思插开话题。
“好啊!”素筝公主早就按捺不住疾驰一番的冲动,双腿一夹马腹,素手扬鞭,“呀呜”,轻啸一声,向草原深处奔去。
“阿南,你为什么不早些回来!如果你早些回来,一定可以阻止这件事。”古思道。
云镜南微笑着望定素筝公主的背影,道:“她能和你在一起,比和我在一起要幸福得多!”
“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无法接受她是我妻子,她曾是你的恋人!不管怎样,我是会痛苦一生的,而她……我没有和公主同过房,以后也不会!”古思终于将积压数月的话一口气迸了出来。
“那你要我怎样?你要我重新去勾引阿筝,把阿筝带回不堪回首的往事中吗?你要让她想起,我与她父亲不共戴天的仇?在蓝河的这几个月,我明白了,我爱的是忆灵。和她在一起时,我没有想过阿筝,以前和阿筝在一起时,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忆灵。我和阿筝之间是清白的,相信我,你可以把她当成素不相识的人,去关心她,去爱她!”云镜南话已出口,心里却不禁产生犹豫:我真的对阿筝没有一点感情?
古思明白了,自己现在的情况不会改变,自己想将素筝公主推给云镜南,可是即使推过去,事情也只会变得更糟。他第一次恨自己的兄弟。
“阿南,你是个混蛋!”他一将云镜南从马上扯下。
“你打吧,古思,趁阿筝看不见。”云镜南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在整件事情中,他承认自己是个混蛋,是他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古思将拳头停在半空,最终没打下去,他无奈地接受了现实。
“我会补偿阿筝的,尽量补偿,可绝不是你说的这种方式。”云镜南道。
“你们在干什么?”素筝公主骑了一圈马,看见两个男人在草地上,古思的手还扯着云镜南的衣领。
古思一言不发地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装,翻身上马。
云镜南用手肘撑着上半身,笑道:“没事,我们闹着玩呢!”
“哦。”素筝公主道。
“公主,走吧,该回布鲁克城了。”古思对云镜南怨气未消,不想多看他一眼。
“哦。”素筝公主又看了一眼云镜南,策马追上古思,“怎么你也不和朋友道个别,我们会再见到他吗?”
“他是个商人,很忙的。”古思编了个谎话。
“哦。”素筝公主在古思面前象一只绵羊,完全没有从前在云镜南面前凶悍的样子。
她偷眼看了看神色严肃的古思,又看了看云镜南,心里嘀咕道:这个阿南,好象在哪见过似的,嘴角上总带着奇怪的笑……我应该见过才对啊!呵呵,我怎么可能见过一个神族商人?
她肩上的咬痕有些痒痒,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会开始痒,作为淑女,她总不好意思挠吧!
“幸好没人知道这道奇怪的咬痕!”素筝公主暗自庆幸。
(对于云镜南先生在世元380 年的感情纠葛,笔者觉得遗憾。在此之前,在笔者心目中,云镜南先生一直可以游刃有余地面对所有问题。而云先生本人对这段往事的感慨是:“阿筝很幸运……如果可以,我也想喝下忘忧水。”看来,无论平民还是伟人,在感情面前都一样束手无策。不过,从历史的角度,我们庆幸地看到,当云先生和古先生有时间为感情徒增白发时,还是天下相对安定的时候。世元381 年,那才是一个史册上不能不记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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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部盟世元380 年,兰顿大将红雪在苏曼城暴亡,直接影响了维斯妮洲大陆的政治形势。
雄心勃勃的兰顿王不得不暂时压制住燃烧的野心,转而积蓄国力,再图西进。兰顿国内抛起“大节约”运动高潮,贵族节省金属用度,波旁城更建立义务督察队,以检举监督大吃大喝的奢侈风气。在酒楼、饭庄、瓦舍、勾栏纷纷倒闭的时候,兰顿国库日益充实起来。
明镇王朝在风雨飘摇之际,得到了宝贵的安全期。大权臣明恒的遮天之手,将李系势力逐步掌控或予以取代。整个王朝军政体系中,明恒无法染指的,恐怕只有古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