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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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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你居然会不信?”丽卿微微地嘟起了嘴,看上去有一点小小的天真,“很啊!”

    “我信,我信!”我赶忙接过火机,当场“咔嗒”一声打着了,小小的火苗“噌”地一下窜了起来。

    火苗燃得很平稳,但是,与我认识中温暖的明黄色火苗不一样,这只火机燃起来的火苗是碧绿色的。

    丽卿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后来我才知道,这只火机,是用丽卿的妖气作燃料的。妖皇级别的妖气,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

    而且,就在我接过火机的一刹那,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是多么幸运啊!在我意识中的神秘人说,每一个节气我要收集一个丽卿碰过的物品的,我居然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这下,算不算是无意间任务完成了呢?

    我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把火机揣进自己的口袋,对丽卿连连道谢。

    要是任务失败,从此以后看不到丽卿和无聊斋了,我真的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呢。我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今后绝不会再这样糊里糊涂的了。

    我的心里有一种淡淡的恐惧感。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究竟是害怕离开无聊斋,还是害怕那个令我不知所措的人类的社会呢?

    我们又走了好一阵子,穿过了两三座市镇。这些市镇的样貌区别很大,大概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朝代。这样的对于我来说是新鲜的,但是丽卿一直沉默地走着,观看着,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也许,这些都是她曾经走过,而且留下了回忆的地方吧?

第二十一章 白龙的鳞() 
或许对于丽卿来说,雨水这个日子的纪念活动比较平淡,但是对于我来说,却一点都不平淡。非但不平淡,还相当的颠覆。

    逛着逛着,太阳渐渐地往西斜了。丽卿说了一句“回去吧”,然后,根本不需要折返走路,眼前的景物就忽地一变,我发现自己已经站立在自己的房门口了。

    不过无聊斋的建筑风格还没有变回现代风,而我的身边,那条河依然向远方蜿蜒而去,水波上倒映着落日的余晖,粼粼若金。

    胡丽卿看上去有一点疲倦,于是就回屋去了,关上了房门,再也没有一点声息。

    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做饭了,既然今天没有其他纪念活动了,饭还是要按时吃的,总不能饿着肚子。

    不过做饭之前,我还是决定先去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我想到街上去看一看,看看酒吧的建筑是不是我第一次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个样子,也看看那牌匾上写的是不是“无聊斋”三个字。

    于是我穿过了廊道,走过厅堂,往前门走去。

    虽然我第一次这里的时候是慌里慌张的,对一切的记忆都不是很清楚,但直觉是不会错的,确实,就是我之前看到过的那个样子。

    这一次,我走得很慢,细细地观察四周的陈设,生出了一种亲切感。整栋建筑无论是厅堂还是内室,布置都非常古雅,格局很大,但并不奢华也不精致,是高古的那种古雅。我感觉这栋房子的布局陈设女性气质欠缺,倒像是男性居住的房子更贴切。

    它大概已经存在了很久吧?或许我并不能看到它太多次,每个月最多只有两回而已,但是我已经是这里的一员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对这里产生一种异样的感情。

    走到第一进的厅堂,果然,上一次我没有看错,那幅巨大的白龙绘画就在大厅的墙壁上栩栩如生地铺展着。白龙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我。

    或许,它一直都是那样温柔地注视着每一个人。

    龙的话,应该是神族吧?我新生的记忆这样子告诉了我。

    但是这幅绘画中的白龙,是英武的,高贵的,却并不像我记忆中或是我刚刚膜拜过的河神那样漠然和没有感情。它的双眸是生动的,不是睥睨一切,而是注视万物。

    当然,它现在注视的也不仅仅是我,还有另外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我发现大厅里还站着另外一个人,背对着我,面对着画上的白龙,身上散发出丝丝缕缕的寒气。

    虽然那人披散的黑色长发及腰,罩着一件宽大的黑色古式长袍,但还是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是一名男性。因为他的个子很高,肩膀宽阔,是一等一的好。

    或许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那人微微转身,朝我侧过头来,灿若宝石的红色瞳子傲慢地瞥向了我。

    “后……徐,徐老板!”我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后卿一身古装,大摇大摆地立在我们的厅堂中,从表情看似乎心情极不愉悦。大概是由于无聊斋恢复了人们看不到的样子,所以他现在索性以本来面目示人,一副肤色苍白,唇色鲜红的病态模样。

    后卿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后,就完全无视我了。原本我在他的眼中,也就连一颗尘埃都比不上。

    他只是阴森森地看着画上的白龙。

    忽然,他的手中忽然就多了一把古怪的白色兵器。

    那兵器是略微黯淡的白色,形状奇怪,但我可以确定那是一把刀,而且是一把由某种生物的骨骼制成的刀。千万不能认为骨刀就不锋利、不危险,那要看这骨刀是谁的东西。

    后卿手握骨刀,一刀就向墙上的画卷挥了过去。

    我不由“啊”的一声惊叫了出来。

    他是想要毁掉这幅白龙的画卷吗?

    就在刀锋即将触及画卷的刹那,画卷忽然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然后,只听“当”的一声脆响,骨刀似乎砍在了什么坚硬的物体上,被生生弹了回去。

    光芒消散,画卷的巨龙身体之上,有三个点在微微地闪着亮。

    “果然,”后卿自语道,“居然留了三片龙鳞在这里。这种事情,难道不是重罪吗?”

    什么鳞?白龙的龙鳞?

    就连小小的鳞片,也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连上古魔神的法器攻击都可以抵挡吗?

    不过这时候我可不知道他是战神,也不知道战神即便是画像也根本无需我这个凡人操心的。我只是心中一阵急躁,担心后卿把画给毁了,所以在他第二次凝聚了力量,连骨刃都泛起淡淡的血红色光芒的时候,手足无措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丽卿给我的米妮打火机。

    “咔嗒”一声,火机打着了。就像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一样,这一次火机并不是平静地燃着,而是呼地一下喷出了一大团碧绿的火焰。火焰瞬间向后卿扑了过去,有生命似地缠在了他的白骨之刃上。

    后卿吃了一惊,全身爆发出赤红色的光芒,赤红血光与碧绿狐火纠缠在一起,斗得难解难分。

    我也没想到这火机有这么大的威力,本来听丽卿说有危险就用这个“烧死它们”,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呢。现在看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火机喷出的火焰,连后卿都感觉不好对付的话,就更不要说那些低层级的怪了。

    对于我来说,这果然是一个保命啊!

    不过此刻,我可并不是打算拿这个去对付后卿的,我只是不想让他毁掉这幅画而已。

    无论白龙这两个字能不能提,也无论立春他们是怎样叮嘱我的,我只是觉得,既然丽卿把白龙的画像留在了这里,那么,她对于这幅画应该是很重视的吧。

    我不希望丽卿重视的画被破坏掉,也不希望看到丽卿伤心的样子。

    后卿身上的血光很快就把绿色的狐火压灭了,他的气息冷了下来,转头用一双深红色的血瞳盯着我。

    我的寒毛都竖了起来,这才意识到我的行为可能是给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真正地陷入恐惧,胡丽卿微微带着愠怒的嗓音已经从身后传来了。

    “世宁,怎么回事?”

    丽卿出现在厅堂的门口,虽然口中叫着我的名字,一双明眸却是直直地盯着站在厅堂正中的后卿,眼神显得极为凌厉。

    后卿望着身着古装的她,唇角微微一挑,笑了。僵王形态的他笑起来十分妖异人心惊肉跳。

    “没什么事,就是记起来在你心里头这样的日子好像不一般,所以过来看看热闹。不过战神把龙鳞留在这里,这可是犯天条的,竟也不怕给你带来麻烦?”

    胡丽卿冷冷地说:“不关你的事,这里不欢迎你。”

    后卿沉默地注视了她一会,忽然转身向门口走去,一头黑色长发猛地扬起在空气里,又缓缓地垂落回去,留下一个十分潇洒的背影。

    “世宁,回去吧。”待到后卿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胡丽卿淡淡地对我说。

    当我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惊讶地发现书桌上我摆着的相框旁边,多了一只用红绸包裹的小小陶罐。

    相框里面,我们一家三口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

    我感觉鼻子轻轻地酸了一下。这是代替我送给我已经人世的父母的吧?雨水的红绸和炖肉。

    不知道是他们中的谁放在这里的,不过无论是谁,都没有关系了,因为我的心里已经生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使我的心底充满了喜悦和感激。

第二十二章 绮梦() 
今天清晨打烊,我感觉非常疲惫,回屋脑袋沾到枕头就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很长,以至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梦到丽卿了。

    其实,在酒吧打工快一个月了,与老板抬头不见低头见,已经算是相当熟稔,就是梦到她也没有什么奇怪的。除了丽卿,我还梦到过立夏。不过那个梦可不怎么美妙,我梦到立夏化成一只黑猫,一口咬断了我的脖子。

    为什么竟然是黑猫而不是黑豹,这一点我也不能理解。不过梦嘛,认真你就输了。

    我之所以说今天的梦很奇怪,是因为我感觉梦里的视角怪怪的,像我,又不像我,总之是不像平时那样自然。

    我看到丽卿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裳,脸上漾着开心的笑望着我,我第一次发现,如果她这样子笑的话,唇角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

    她的脸微微地仰起,以一个十分美妙的角度仰视着我,一双凤眼略微地斜睨着,有一丝狡黠,却又像有那么一点点的挑逗。

    丽卿完全不是现在我所认识的那个样子,梦里的她,比现在看上去要清涩,完全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的模样。她梳着古代少女爱梳的双丫髻,发髻簪了白色的白合花,看上去娇美又灵动。

    最让我手足无措的,是她的衣服穿得极少,明明是古装的打扮,可衣服穿得却像原始人,简直就像是用一块布把自己胡乱包裹了一下似的。她的上衣是短袖的,绿色的裙子也非常短,两条纤白的**全都露在外头,赤着脚,一双娇嫩的纤足稳稳地踏在地上。

    明明是少女时代的她,为什么却是如此曲线饱满的姿态呢?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了出来,同时又感觉有一点羞惭。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这种梦……我不会是心理变。态了吧!

    胡丽卿的笑容极其灿烂,看上去心里装着巨大的喜悦。是什么让她如此开心呢?望着她的笑容,我感觉自己的心也愉悦起来了。

    她伸出手,牵住了我长袍的一角。

    “你说过的事,我做到了哦!那么,你说过的话,还作数吗?”

    她的声音比现在略微清脆些,有一种陌生的味道,别有一般动听。

    只是,这是在说什么?

    我怎么又会穿了这样的一件长袍?我可没有这种衣服的。

    而且,总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忽然裂成了两半,有些情绪是我的,又有一部分不像是我的。我看着她,觉得她真是好看,比周围浓郁的春光更夺目。可是,心里的某个角落,有一种淡淡的欢喜漾起来,把心情也染成充满生机的绿色。

    我对于这样的情绪感觉陌生。无论如何,我都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忽然看到了如此美丽的人儿姿态勾魂夺魄地站在面前,内心狂跳,面红耳赤,躁动不已才是正常的反应。可是那种淡淡的欢喜,太淡了,虽说也是一种美好的情绪,可那样的情绪不太正常,绝不像是我的。

    我听见自己对她说了一句什么,可是说的是什么,我居然自己也听不清楚。我到底说了什么呢?我一急,却一下子张开了眼睛,从梦中惊醒了。

    目中所见,只有顶上雪白的天花板。而且,那天花板看上去好像有一些旋转了起来。

    开始我还以为自己是魔怔在梦境里了,直到后来发觉自己头晕目眩,四肢乏力,才明白我这是发烧了。

    了阳历的三月,天气真的一天暖似一天,街角的观赏桃露出了粉色的蓓蕾。春的气息浓起来,我却在这种时候感冒了。

    由于身体沉重,过了午还爬不起床,我只好打电话给立春,告诉他今天我做不了饭了他去买一次便利店的盒饭。

    时间过得真快,我竟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了。他们渐渐地习惯了我烹调的饭菜,偶然由于我忙不开需要买盒饭,有时还会收获些许的抱怨。

    立夏抱怨得最多,主要是趁机讥刺我一番。不过,他近来不怎么说“我可以吃他吗”这样的话了我多少有一点不习惯。

    又迷糊了一个多小时,立春敲门进来了,给我带了一碗方便装的皮蛋瘦肉粥,一个香菇菜包,一盒感冒胶囊。我心里十分感动,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在年幼的时候身体比较弱,经常生病,所以对于生病有一种淡淡的恐惧。我不是惧怕打针或是吃药,我不,是生病时一个人躺在床上,忍耐着痛苦的时候所感受到的那种孤独感。

    那时父母也比较忙,并没有那么多时间陪在我身边,即使是在我生病的时候也不例外。大概就是那个时候,留下了躺在病榻上时的心理阴影。

    没有想到,现在父母了,也没有什么关心我的亲人,却能在生病的时候,有人给送来热气腾腾的饭,还有药。

    虽然送来这些的,其实也并不是“人”。

    立春把一只小小的塑料手提袋挂在我的床头,手提袋中传来十分清新的淡香。

    我用手去掏,里面的东西是圆圆的,是水果。摸出来一看,是黄澄澄的枇杷。

    “马上惊蜇了,邪气重,人也容易生病。今天刚好看到超市有卖台湾水果,就买了点应季的枇杷,据说能宣肺化痰的,世宁试试看。”立春微笑着说,“今天不行就不要上工了,也不差这一天的。”

    我点头应了,心里暖暖的。

    都已经忘记,马上就是惊蛰了。确实曾经听说过,这个时间南方正好枇杷上市,看来立春买到的,就是南方空运过来的枇杷了。

    我吃了饭,又吃了两个枇杷果,果然清甜美味。心情不错地吃了退烧药,我就踏踏实实地躺下了。

    这一觉睡到黄昏,再也无梦。我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全身已经被汗水沁透了,精神却是清爽了许多,热度也退下去了。我去浴室用热水冲了个澡,用电吹风吹干了头发,又换了套衣服,顿时感觉像是获得了新生一般。

    看了看时间,他们大概已经吃过晚饭了,估计又是出去买的吧。我拎起床头装枇杷的袋子往厨房走过去,觉得心里头膨胀的感动总得想点办法渲泄才好。

第二十三章 夜巷() 
既然这个时间容易生病,我打算煮一锅清肺滋润的枇杷果银耳糖水给大家喝。虽然他们并不是人类,也许根本就不会生病,但是既然他们已经选择吃五谷杂粮了,也就不妨试试这个。

    不止是有药效,味道也相当不错。

    我找出了之前买的银耳,用水浸软,洗干净,仔细地去蒂,用手撕成小片,然后放在大碗里,取蒸锅,隔水蒸了二十分钟。蒸银耳的时间刚好用来剥枇杷,去皮,去核,切成小片。煮一锅水,等水滚开,放入银耳、枇杷和冰糖,待冰糖融化后,就可以离火,大功告成了。

    做法简单,但是功夫要精细,火候也要合适,煮过了银耳就会变成粘腻腻的一滩,卖相和口感都会大打折扣。

    我尝了尝,甜度刚好,清香沁人心脾。

    我把枇杷银耳糖水盛入青花白瓷盆,搁了一只大瓷勺进去,又拿了几只小碗,用大托盘一股脑地送到了酒吧的吧台。

    时间还早,酒吧还没开始营业,不过门早已经开了,除了丽卿,大家都已经到了,在不紧不慢地收拾东西。

    “咦,世宁把枇杷做成这个了?”立春头一个好奇地凑了上来。我盛了一碗糖水,递给了他。

    立春非常喜欢水果,这种糖水自然也不会拒绝。他接过来尝了一口,立刻就开始赞不绝口了。

    立冬还是不怎么说话,不过他的食量比较大,喝下一碗糖水,憨厚地一笑,伸过碗来又要一碗。我把这看作是对我的友善和褒奖。

    今天立秋看上去精神格外好,他平时吃素食很少,今天也难得地吃了小半碗糖水,扶了扶眼镜,点头说:“这个时间,是一年中邪气最浓郁的时候,不止是人类,就是我们,食用这些舒解性的食物也是顺天道而行,是有好处的。其实,按习俗,今天应该吃的是梨才对。”

    我感到有一些惊喜,也就是说,我做的这些事情,都是有价值的吗?

    立夏对此嗤之以鼻,冲着立秋嘲讽道:“你不觉得你今天格外得瑟吗?还不都是惊蛰闹的!蛇啊,爬虫啊,今天都不消停,连梨都要吃了,也不怕明天拉肚子!”

    连他们,也有“拉肚子”一说吗?

    不对,我的点放错了,重点是我忘记了,原来过了今夜,就是惊蛰了,我还曾在日历上特意打了圈的。可是今天这一发烧,就把这一茬儿给忘了。

    立秋缓缓站起身来,面无表情地轻轻推了推高挺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在下今天确实身上哪儿都不爽利,筋骨锈住了似的,难受得紧。所以,你,是想打架吗?”

    “打架?好啊!我也早就手痒了!”立夏口角噙着一丝冷笑,嗖地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不要这样吧!这友谊的小船还真是说翻就翻啊!

    我一下就急了,连忙跳起来插到两人中间。

    “那个,我说……我忘记马上就是惊蛰了!立秋哥说今天按风俗应该吃梨才对的吧,现在还早,我去超市买梨……”

    我得想办法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毕竟两个人是因为我的枇杷糖水才吵了起来。虽说我是好心,然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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