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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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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子被突然出现的一柄长刀捅了个透心凉。
  “啊,救。。。救命”张牛只是叫了一句,陆皓山把刀一绞,然后用力一抽,“扑嗵”的一声,牛高马大的张牛就摔倒在地上,抽搐几下就再也没有气息。
  此时听到动静的李向财打开车窗,正好看到陆皓山杀人的一幕,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牙关打颤地说:“你,你要干什么?”
  李向财差点疯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那县老爷派来的官差竟然悄无声息地杀掉了自己的两个护卫,而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个该死的衙役要干什么?一瞬间,他脑海里出现四个字:谋财害命。
  “干什么?杀人啊。”陆皓山扭头,一本正经地说,还有心情对李向财笑了一下。
  长刀上的鲜血还在滴,地上伏着二具尸体,夜幕快要降临,人有点影影绰绰,陆皓山李向财笑的时候,正好吹来一股凉风,对李向财来说,犹如地狱里的恶魔在狞笑,吓得他全身发硬、牙关直颤,差点尿都吓出来了。
  “大爷,饶命,饶命啊”李向财连滚带爬下了马车,一下马车就跪在地上说:“这些财物都是小的孝敬你的,要是不够,家里还有,还有,只要你不杀我,你要什么我给什么,不要杀我啊。”
  这地方僻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这些年养尊处优,几房妾侍早就把李向财的身子淘空了,就是想逃也逃不了,李向财倒也干脆,马上奉上财货,破财挡灾。
  陆皓山没理他,把两个手指放在嘴里一吹,发出一声很响亮的哨声,很快,刘金柱提着一根棍子从路边草丛里钻了出来,先是看到平日不可一世的李向财跪在地上求饶,再看到地上的血迹和尸体,吓了一跳,脸色有点发白,咽了咽口水,小声地说:“山哥,这么快就妥当了?”
  “还算顺利”陆皓山面不改色地说,前世为了造假,参与了几次盗墓找真家伙来观赏,胆子比普通人大很多。
  “你是猴子刘金柱?”正在求饶的李向财听到声音有点熟悉,抬头一看原来还是认识的,连心询问道。
  刘金柱是个混混,替他办过几次差事,也算是有一点交集。
  可是拉近平乎没用,刘金柱一脚把李向财踢翻,有点幸灾乐祸地说:“你这头该死的死肥猪,你也有今天,报应啊,光天化日之下把陆老爹打死,天不收你,我们收你。”
  李向财心中一个激灵,扭头望着陆皓山吃惊地问道:“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位是山哥,你听清楚了,陆皓山,是陆老爹的干儿子,你现在怕了吧。”陆皓山还没说话,一旁的刘金柱已经开口替他介绍了。
  “不,不可能,不可能”李向财一脸不相信地说:“你穿着捕快的衣服,还有县老爷的亲笔书信,难道,难道是县老爷要我的命?”
  那一身捕快制服没有假,而那封书信自己验过,的确是县老爷的亲笔信,还有他印章,一时间,李向财感到自己的脑袋都不好用了,刘金柱是花田村的混混,而这个陆皓山是那死老头的干儿子,那么书信怎么来的?两村开打时,自己一早就打点好了,那县老爷已经收了自己的好处,再说也是亲戚关系,自己逢年过节孝敬一直没断过,怎么转过头来对付自己的?自己倒了,对他有什么好处?再说自己儿子也是官呢。
  陆皓山淡淡地说:“很简单,一切都是假的,这套衣服是灌醉一个衙役后剥过来的,至于你看到的那封书信,不好意思,那是陆某人的手笔。”
  “不可能,那是县老爷的亲笔信,他的笔迹我的非常清楚,再说还有他的印章。”李向货面无血色地说。
  “没什么不可能,那个知县喜欢舞文弄墨,要找到他的字太容易了,他刻意模仿北宋黄庭坚的字体,前人的影子多,自己的风格少,我只是花了一天的时间就把他的字模得**不离十,不夸张地说,就是放在他面前不仔细看也分辩不出,这有什么难,至少那个印章,比书信还简单,只要瞄一眼,随便找一块石头,不出一个时辰就能弄个仿章出来,怎么样,还有疑问吗?”
  前世是做假大师,那手段以假乱真,就是一般的专家也分辩不出,古玩啊,那是用放大镜一点点查看的,那样都发现不了,更别说区区一封书信,这对陆皓山来说,简直比吃饭还容易,一点难度都没有,。
  李向财可以说财大势粗,又圈养了那么多护院恶奴,二个人去杀他犹如飞蛾扑火,陆皓山去祁阳县的目的,就是创造客观条件,实施这个诱杀计划,把他从府里诱到外面,趁他落单时报陆老头的深仇大恨,看着全身打颤、面如死灰的李向财,陆皓山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
  在法纪崩坏的明末,求人不如求己,陆皓山可不再相信腐烂到骨髓里的官府,什么是真理?强权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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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始逃亡

  李向财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做假做到如此逼真,不夸张地说,就是现在再把那书信拿给自己看,自己依然看不出什么破绽,这一招引蛇出洞并不复杂,相反,过程还很简单,就是一套衣服、一封书信就把自己骗了出来,花田村什么时候出了这一号人物?
  欲哭无泪,李向财悔得肠子都青了。
  后悔归后悔,可是的李向财却不敢怠慢,用力磕了几个响头,把头都磕破了,痛哭流涕地说:“两位大侠,小人知错了,你就饶了我吧,我李向财对天发誓,绝不追究今日之事,对了,银子,我有很多的银子,只要二位放了我,你要多少我给多少,饶命啊。”
  钱财再多,要是命都没了,又有什么用?
  夜色开始朦胧,四周响起了虫鸣蛙叫,不知是不是炎热的缘故,叫得特别卖力,点缀了这片偏僻而荒芜的土地,可是这些叫声传到李向财耳中,则变成了牛头催命咒、马面夺命索,这个叫陆皓山的人,不动声色就连杀二人,心狠心辣,李向财知道自己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不吝啬银财了,拼命地求饶。
  “山哥,这个人怎么办?”刘金柱指着跪在地的李向财问道。
  地上伏着二具尸体,那股血腥味让他有点想呕吐的感觉,一阵夜风吹来,现场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可是他一看到陆皓山面无表情地站在哪里,为了在新认的老大面前显示自己的勇敢,强行把自己的胆怯压在心底。
  “大侠,不,山哥,放过我,放过我”李向财也看出陆皓山才是主事之人,头上的血也顾不得擦,连滚带爬到陆皓山面前,哭嚎着说:“不敢了,不敢了,我给你干爹他老人家风光大葬,银子,我有银子,还有很多粮食,你要我都给你,对了,女人,我儿子买了一匹扬州瘦马给我享用,还在西厢没碰上,就献给山哥,只要留下我一条狗命,你要什么我都给。”
  为了活命,李向财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紧紧抱着陆皓山的脚,痛哭流涕地哀求道。
  李向财磕头磕地头破血流,一个年过五十人的大男人抱着一个后辈哭得眼泪鼻涕一齐流,说不出的狼狈,可是为了保命,此刻他也顾不得了,田地再多,身家再丰厚,就是泼天的富贵也没命享有什么用,在生死面前,有几个人像圣人那般面无惧色?
  李向财可不是圣人,相反,他贪财**,把自己的命看得比天还重。
  看着李向财那可怜巴巴的样子,陆皓山没有半分怜悯,相反,陆老头被木棍狠狠击中、然后缓缓倒下的那个情形不断在眼前浮现,一时间火冒三太,“砰”一声,一脚正正踢中李向财的胸口,只是一脚就李向财踢到一边,大喝一声:“滚”。
  这一脚,含恨而发,力大势重,又正中要害,一下子把李向财踢中胸口剧痛,口冒鲜血,痛得他眼泪都出来了,也不知是不是肋骨都给踢断了,李向财一向养尊处优,出门不是马车就是轿子,哪里受过样的折磨?当场就痛得呼天抢地,嚎得好像杀猪一样,可是陆皓山的眼睛已经被仇恨烧得通红,二话不说,冲上去一脚一脚,对李向财又踢又踩,一边踢一边骂道:
  “这一脚是替我干爹报仇的”
  “这一脚是踢你狗眼看人低的”
  “这一脚是踢你为富不仁,鱼肉乡里的”
  “这一脚是踢你发利子钱,压榨百姓的”
  “这一脚是踢你强占民女,无法无天的”
  “这一脚。。。算了,老子就是看你不顺眼“
  。。。。。
  陆皓山好像踢皮球一样,对着李向财一脚又一脚踢去,每一腿都是含恨而发,好像通过殴打,把这几天积在心里的怒气一点一点地发泄出来,把毫无还手之力的李向财踢得哭爹叫娘,不停地求饶,可是陆皓山哪里听得进,一脚复一脚,慢慢地,李向财的声音越来越小,等陆皓山踢得累了,再看他时,只见他遍体鳞伤躺在地上,已经被踢得只剩半条人命,连叫都叫不出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起来,一旁的刘金柱点起了一支火把,那昏黄的火光倒在陆皓山那张还有些狰狞面孔,再看看一脸污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李向财,心里有些发寒,刘金柱有种发冷的感觉,小心翼翼地问道:“山哥,现在,现在怎么办?”
  “当”地一声,陆皓山突然把手里的长刀扔在刘金柱的前面,面无表情地说:“金柱,替我杀了他。”
  刚才那一轮踢打,陆皓山心里的怒气已经消失了大半,整个人也清醒了很多,除了报仇,他还想到了很多,例如退路、以后的生活等问题,在乱世,弱肉强食,明朝那套执行了几百年的法纪在内忧外患的冲击下,制度很快就要崩溃,而陆皓山想到,那就是如何在乱中很好地活下去。
  无论怎样,帮手不能少,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有限,通过几天的相处,陆皓山发现李金柱不少优点,机灵、会办事,脑瓜子也灵活,善于察颜观色,办事也得力,像祁阳县老爷的笔迹都是刘金柱出面弄的,虽说没什么大局观,不过,作为一个手下他已经合格了,陆皓山决定把他彻底收下:让他杀李向财,一来可以试他的决心,二来他手里有了命案,绝了他的退路,日后只能铁了心跟自己,可谓一举两得。
  “我,我杀了他?”刘金柱有些吃惊地说。
  “你可以不杀。”陆皓山淡淡地说。
  刘金柱楞了一下,突然把牙一咬,捡起那长沾了血的长刀,走到李向财面前,突然用力一刺,一刀插向李向财的胸口,然后用力拨,一股血箭飞出,那原来奄奄一息的李向财瞪大眼睛、张大嘴巴,本想惨叫一声,可是他的生命力好像被刀全部带走了一般,什么话也没喊出来,全身抽搐了几下,然后就再没动弹。
  “山哥,李向财杀了,我,我们现在怎么办?”刘金柱有些惊慌地说,这是他每一次杀人,心情有点紧张。
  刘金柱明白,陆皓山让自己动手是一次考验,自己做了,也就没有了退路,不过会得到山哥的信任,刘金柱很清楚,自己参与了这事,是不是自己亲手杀的,被官府抓住都不会有好下场,再说自己不动手又看到了整个过程,知道得太多,要是不做的话,也怕陆皓山杀他灭口,脑瓜子灵活的他,马上就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看到刘金柱很听话的杀了李向财,陆皓山并没有说话,只是仰望着苍天,心时暗暗祈祷着:陆老头,不,干爹,你的仇人李向财已死,倘若你上天有灵,也可以安息了。
  祈祷完了,对刘金柱点点头说:“好,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金柱,马车里有不少财货,你去拿来清点一下。”
  杀了李向财,自然要逃亡,出门在外,没有点盘缠可不行,陆皓山一早就设计好了,在诱骗李向财出来的同时,暗示他带钱银来打点之用,李向财不疑有诈,陆皓山亲眼看到他拿了一大包财物出来的,现在大仇已报,是时候清点自己的战利品了。
  “是,山哥。”刘金柱拿着火把爬上了马车,很快一脸兴奋地拿了一个布包出来,放在地上打开一看,一下子惊喜地叫了出来:“山哥,你看。”
  那布包一打开,马上现出六锭白花花的银子,五十两一锭这里就是三百两,银子的旁边还有一叠黄澄澄的金叶子,此外,还有一个木质的盒子,刘金柱献宝似的递给陆皓山,陆皓山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是祁阳城一处宅子的地契,一看那位置和布局就值不少钱,可惜两人用不上。
  陆皓山看也不看就把地契扔了,拿起金叶子揣在怀里,又让刘金柱把银子收好,然后拍拍刘金柱的肩膀说:“金柱,我们干掉了李向财,这永州府就再没有我们二人的立足之地,我们要逃亡,你想清了吗?如果你不想去,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山哥,从跟你离开花田村的那一刻开始,俺金柱就把命交给山哥,什么话都别说了,俺金柱跟定山哥了,你去哪俺就跟去哪。”刘金柱眼神坚定地说。
  “好,那我们先把这里收拾一下,他们找不到尸体就立不了案,这样我们逃亡时也可以从容一此,来,把尸体搬上马车。”
  “是,山哥”刘金柱一边抬尸体一边好奇地问道:“山哥,我们准备去哪?”
  陆皓山沉默了一下,嘴里吐出二个字:“扬州。”


第六章 举人老爷?

  扬州,因其独特的位置,在历史上一直占据着一个重要的地位,扬州的繁华、富饶名扬天下,美景、美食、美人相得益彰,为历朝历代的文人雅士所钟爱,在扬州的历史上,不知多少文人雅士留下足迹与墨宝、也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这里留下千古传诵的佳话。
  瘦西湖的美景、扬州瘦马还有诱人的美食一直在陆皓山的脑中缠绕,陆皓山决定,在天下进入真正的乱世之前,好好感受一下扬州的繁华,无论如何,这样才不算白来这世上一趟。
  在诱骗李向财出来时特意暗示他打点,就是为了筹集盘缠,幸好,这个李向财没让自己失望,赶巴巴给自己送来一大笔横财,细心的刘金柱又在李向财和那两名手下身上摸索了一番,搜出一个祖母绿戒指、两块上品的玉佩还有十多两碎银。
  作为方圆百里首屈一指的大富翁,李向财身上的东西都不普通的货色,那戒指和玉佩加起来少说也值五百两,又是一笔横财,把刘金柱乐得直哼哼。
  两人商议了一下,清理了现场的血迹,连夜把尸体、马车扔下一处悬崖,这样一来官府就是立案也得一段时间,而陆皓山和刘金柱就有足够的时间从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当然,马匹留下,这年头,没有火车飞机,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陆皓山可不想徒步走到扬州,从永州府到扬州府,有千里之遥呢。
  陆皓山从祁阳县弄了一匹马,而李向财的马车也有一匹,两人正好一人一匹。
  “山哥,那李向财是大人物,他儿子是县官,就是京城也有关系,只怕这样一来,他们很快就能查到是我们所为,我们去扬州,又没有路引,只怕,只怕逃不掉。”处理完尸体,刘金柱擦了一把汗,有些担心地说。
  大明疏律规定,凡离原籍超过百里者,需要到官府报备,取得路引,这才能一路通行,两人犯了命案,就是取得路引,刘金柱担心只要通辑令一下,两人就无所遁形。
  陆皓山一脸淡定地说:“跟着我,还担心什么路引?放心,一切有我,早就准备好了。”
  “看我这榆木脑袋”刘金柱一拍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有山哥在,还愁什么路引呢。”说完,又有些兴奋地自言自语道:“太好了,我刘金柱长这么大,还没离开过永州府,更别说去扬州那么繁华的地方,山哥,以后我就跟定你了,若有异心,天打五雷轰。”
  在兴奋之余,刘金柱马上对陆皓山表忠心。
  短短几天时间,陆皓山就彻底把刘金柱折服了,从模仿县老爷的笔迹、私刻他的印章、再从谋取一名捕快的全副装束、马匹等,最后极为巧妙地把李向财从墙高宅深的大宅里诱骗出来,还让他携带了大笔的钱财,轻易而举地把他杀死,报仇雪恨,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做得滴水不漏,一开始刘金柱还以为两人要冲到竹山村放火杀人呢。
  就是武候再生,估计也就这水平,陆皓山那手出神入化的模仿技艺、滴水不漏的算计让刘金柱惊为天人,本来他想问陆皓山为什么懂这么多,不过陆皓山事前说过:什么也不要问,什么也不要说,这才把自己疑问压在心底。
  有些东西,知道越少就越安全。
  陆皓山拍拍他肩膀,然后从马上把事前准备好的布包拿下来,扔了一套衣服给刘金柱说:“来,穿上,把身上这身带血的衣裳扔了。”
  杀人后,两人一身是血,估计走上官路被人一看到,就是普通百姓看到也扭送到官府,可不能大意,刘金柱接过衣服,一看是一套下人的粗布衣服,崭新的,穿起后感觉整个人的气息都变了,这是刘金柱长这么大,第一次穿新衣服,心里美极了,穿戴完毕扭头一看,眼前一亮,在火光下,只见陆皓山已换了一身读书人的打扮:头戴方巾,脚踏方头鞋,身穿一套蓝色的遥溃种匆话阎缴龋倥渖狭成夏堑男θ荩靡桓鲷骠嫔倌昀伞�
  “山哥,你这一身打扮,真像一个举人老爷。”刘金柱有些羡慕地说。
  “现在,你不要说我像,你要从心里确信,我就是举人,一个到处游历的举人,而你就是书僮”陆皓山一边说,一边翻身上马,一脸认真地说:“来,金柱,我要告诉你一些注意事项。”
  “是,山哥。”
  。。。。。。。
  八月中旬,正是三伏天,骄阳似火,好像要把大地烤着一般,树叶好像都被晒蔫了一样,蔫蔫的,没什么朝气,路边的水沟因为缺水,隐有一种发臭的味道,置身其中犹如身处蒸笼一般,让人感到莫名的烦躁,而名闻天下的扬州城,城内城外,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情况:城门外,不少难民或是倚在城墙处,或是在旁边的村林里搭个窝棚栖身,他们衣衫破烂、面带饥色,用一双双空洞而无神地看着城门,而城门内,则是纸迷金醉,极尽奢侈。
  “干什么的?”
  “哪来的?原籍是何地?”
  “把你的路引拿出来,快点”
  扬州城外,一队捕快正在对着那些难民逐个进行盘问,那些露宿在城外的流民百姓稍有怠慢,马上被凶恶的捕快拳打脚踢,陆皓山携着刘金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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