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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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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靖王便总括军务,全力战事,而把丞相的职权分给了太师、太尉、太傅三公。

    如今,荀朗若当了丞相,岂不是在名号与实权都与摄政东皇逼似了吗?

    女史们十分兴奋。当事人荀太师却仿佛并不怎么高兴。

    他望着天子那一脸的真诚表情,冷冷道:“陛下开的什么玩笑?”

    他只想知道,她是用了什么方法让鸿昭对这荒唐的政令“裁可”。

    :

第168章 第 168 章 螳螂黄雀(五)() 
轩,沉香细焚,轩外,鸟雀呼晴。 第一缕晨光总算刺破乌云,照了天台宫。

    荀朗坐在榻边,扶着跳痛的额角将那拜相诏看了一遍。

    “浮华夸饰,像是薛公琰的手笔。”

    “不错。正是他。”

    天子已经洗漱完毕,换了朝服。歪在榻的另一角,边吃点心,边小心翼翼观察荀朗的反应。

    可他点评完了笔后,把那诏扔到了一边,不置可否,闷头吃茶。

    他不说话,凤翎也不好起头,只能乖乖地朝嘴里塞糕饼。

    栗子糕太干,她吃得急,心又虚,终于噎住了,咽了几下口水没有效果,便悻悻直起身,想去拿荀朗那一边案的茶水。

    还没等她伸手,荀朗已经将自己手里的杯盏递给了她。

    凤翎接了杯,有些疑惑。

    案分明有她没有动过的茶。他却像个没有规矩的莽夫一样,随手把自己吃剩的残茶给了天子。这实在不像是荀朗的行事作风。

    她望了他一眼,发现荀朗面无表情,不以为意,她也不再深究,乖乖把那半盏茶灌了下去。

    “又是煎茶?”

    “恩。崖州云岭。”

    荀朗接过空杯,搁回了案。

    “怪不得有股香。”凤翎随口道。

    她其实并不能分清茶叶的种,只是记得,荀朗是个守旧的人。当东夷士子们都开始改吃更加香醇的炒青时,他却依然死忠着蒸青煎茶的古朴味道。

    大概味蕾的记忆与脑海的一样,都是很难被磨灭的。

    “你在屏风外头等了许久?”

    “也没多久……是从你说起崖州的趣事开始。”

    “眼圈青黑的……一夜未眠吗?”

    “不是,我还是睡过一会儿的……”凤翎自觉失言,尴尬地咳了一声,改口道,“我是说,我睡在超然台,被雨声弄醒了,听说你今日来得早,想过来看看。”

    荀朗笑道:“那好。我还以为你是为我担心,才没有睡好呢。”

    凤翎愣了愣,脸皮发红,低下头嘟嘟囔囔:“对……是……担心来着……呵……这栗子糕真香。是用的什么独门配方?”

    “独门配方是肚子饿吧?”

    荀朗笑笑说罢,也自盘子里捡了一块,扔到嘴里细细嚼起来。

    窗外鸟雀欢鸣,越发显出轩内死一般的寂静。

    凤翎觉得连自己的心跳声都快被他听见了。她受不了这种压抑的气氛,连忙重新扯起笑,没话找话。

    “怪不得你每次朝会完了,吃廊餐时都能那样从容。原来朝前已经吃过点心了啊?”

    “是啊。难道你每一次都是饿着肚子听政的吗?”

    凤翎语塞,一脸委屈。

    荀朗见了,笑得春风和煦

    :“谁让你赖床睡懒觉。莫说是我。连那几位老先生也是五更起,吃得脑满肠肥了,才来跟你掰扯的。前几日早,我还在永泰坊里看见宗正曹大人侯在小摊子边吃羊肉包子呢。”

    “羊肉包子?”凤翎顿时眼睛放光,“永泰坊的羊肉包子?是不是那种加了圆葱的?”

    荀朗点了点头。

    天子嘟着嘴愤愤道:“这些老油条,原来也是吃货。”

    “陛下没有吃着,很不高兴吧?”

    “恩。”

    凤翎在脸做出了一副痛不欲生的遗憾表情。

    “那下回我给你带些过来,听政的时候,可以放下帘子,他们说他们的,你管你在里面偷偷地啃。”

    “好啊。好啊。”

    她瞪大眼使劲点点头,引得他摇头微笑道:“你到不怕弄得满朝的羊膻味?”

    凤翎撇撇嘴,装作不悦,心却有些暗喜,觉得似乎又与他回到了日常状态。

    “你那么早到阁里来做什么?那些乾国人好不容易走了,我还以为你会好好歇一歇呢。”

    荀朗取食的手顿了顿,淡淡笑道:“哦。昨夜忙得晚了。想着不能迟到,睡意散了,干脆早点到这里来看会儿闲,也一样是休憩。”

    凤翎赶忙笑着附和:“没想到,还遇见了个会说的女先生。”

    “恩。”

    “你整日在内阁跟那帮老油条掐,太无聊了。我把那个小丫头派给你做侍女。让她时常说说。红袖添香,解君疲乏,好不好?”

    荀朗听了,笑容有些僵硬,对着那张讨好的脸望了一阵,方微微蹙眉道:“也好。多谢主公体恤。”

    他一本正经唤她“主公”,到叫凤翎发了愣,不知如何作答,便只是讪讪干笑。

    “话本这东西确实是门可怕的学问啊。”荀朗轻轻叹了声,“什么刘明辉负心李鸯……”

    “原来她还说了《玉碎记》?”

    “恩。这二人的初遇简直是一起刑案。亏你还能看得那样起劲。”说起诡异的男风纠葛,荀朗的脸色到底有些不自然。

    “刑案?哦。你是说刘明辉qiang暴了李鸯。”天子想起话本里那一段,不由捂嘴窃笑,“哎呀。那是因为他误以为他是仪凤楼的清倌人嘛。”

    荀朗看见她那突然猥琐的表情,无奈地翻了翻眼。

    凤翎正拼命寻话,听他挑了自己喜欢的话题,很是松了口气,便满嘴跑舌头地胡说起来:“刘明辉后来浪荡也不是真对李公子变了心。李鸯为他舍家别业,失了原本的富贵悠闲。刘明辉是想用那种方式了却他二人的孽缘,以期让公子回到正道啊。要不为什么到了最后,李鸯杀人受刑时,那姓刘的非要与他同死呢?这叫……”她翻翻眼,想了一下,找到了句里的现成话,“哦,对了,叫‘悲欢离合总缘情’。舍弃亦是源于爱慕。你要知道,写话本要写这种矫情的故事,日常日子太过平淡乏味,不是作死作活的风月有哪个要看啊?”

    天子得意洋洋说完自己的评,又往嘴里塞了口糕。

    “舍弃亦是源于爱慕……”荀朗搓了搓指头沾的糖粉,垂着眼,若有所思。

    “凤翎。”

    “恩?”

    “你告诉我……究竟何为爱慕?”

    荀朗的这一句问,问得太过突然,问得天子差点把栗子糕吐了一身。

    “如果qiang暴也能成爱慕,那么……”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如玉的脸漾出一丝惨淡:“你所谓的爱慕,当是一场酣畅的鱼水之欢吧?”

    他低着头,并不看她。

    她却已经面红耳赤,结结巴巴:“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坦然微笑,不慌不忙。

    “一本《安乐志》写的全是好故事。可惜我自作聪明了许多年,不屑去读懂里头的要义。今日那说的小姑娘也没能讲明白。你研习这我要早,可否指点一二呢?”

    凤翎努力维持着傻笑,心却已经开始打颤。

    “这种东西怎么能用三言两语说清楚。”

    “哦……这种东西说不清楚。”他抬头望着她,目光澄澈,声音微哑,“那么……凤翎是否爱慕荀朗?”

    凤翎瞠目结舌地望着他,不敢相信他竟会用这种直截了当的问话方式。

    “子清,你怎么……怎么……”她仍在试图用嬉皮笑脸把他拉回日常,“哎呀,我知道了,今后好好做学问,再不看这种杂。你不要说笑了。”

    荀朗仍是一瞬不瞬地望着她,平静的脸没有一丝笑纹:“主公,属下没有说笑……而是在征询圣意。”

    凤翎被他看得收起了笑,脸色苍白,嘴唇冰凉,侧过脸,默了好一阵。

    阳光照射到她朱紫的皇袍,泛出七彩光晕。

    轩外的鸟雀叫得越发欢畅。

    在荀朗以为她要一直这样哑下去时,她却终于开了口。

    “凤翎当然爱慕荀朗。这是东夷人尽皆知的事。何况还有宣政殿前的血誓……我可不要……不要天诛……”

    “那么,是从何时开始的呢?”他截住她的话,继续平静地发问。

    她扭回头,望着他,微微蹙眉。

    “臣分明记得,先主公在时,主公是从来不与臣多话的。”

    “我那时觉得你是姐姐的人,所以……”

    荀朗呼吸一窒,犹自强笑道:“那么,是从何时候起,主公想到要把‘姐姐的人’变成主公的人?”

    她咬着唇,不知从何说起。

    “是已经忘记了?还是……”他的笑容更加温柔,目光却渐渐黯淡,“原本从未开始过?”

    “不是的。”她急切地盯住他,“我不曾忘记。白石头山,是在白石头山”

    “白石头山?”

    “不错。是如今兽苑狮虎山的后头。那个时候,它还光秃秃的,堆满河滩里拉来的白石头。”

    荀朗的脸写满疑惑。

    “太丢人了……你大概已经不记得了。”凤翎尴尬地笑起来,下意识地捏着盘子里的糕饼,浑然不觉栗子糕已经全被捏碎。

    “最初……我确实是觉得你这人无趣,事事讲究,样样精通。只有姐姐那样优秀的人,才敢与你扯关系。可是那一天……天狗食日……”

    “天狗食日?”

    “那一天,灵台预警,母亲和大人们都到神宫诵经祈福。整个离宫全是镇邪鼓的声音。他们关照我不要走出院子,说一到日亏时,那鼓声有了法力,不但能镇天狗,也能震碎人的魂魄,可是……鼓声太响了,竟把我的马吓得跑出了马厩。我怕它寻不回来,偷偷溜了出去,想着在日亏前能赶回宫苑的。结果……遇见了你。”

    她不知想起了什么,脸露出了羞怯的笑意。

    荀朗一脸错愕。

    “你说的可是天顺十三年的那一回日食,灵台待诏算错了天象,日亏整整提前了两个时辰?”

    凤翎点点头。

    荀朗忖了忖,凝着眉,缓缓道:“可我那时候已经是个神官。日食的那一天,是必需要一直留守神宫的。”

    天子瞪大了眼,娇羞的笑意瞬间被惊愕撕碎。

    荀朗看见她脸的变化,止住话,微微眯了眯眼,忽然又温柔地笑起来。

    “按理……该是这样的吧?可是那一天,我……确实是溜出来过的。”

    凤翎明显松了口气,剜他一眼,低下头笑而不语。

    荀朗仿佛有些走神,竟随手拿起案那只已经被凤翎喝干的空杯,凑到了唇边。

    待他发现天子正用诧异的眼睛打量他时,便又笑笑道:“这样早的事,主公到还能记清楚?”

    她一愣,脸渐渐飞起红云。

    “对你可能只是件小事。对我,却是忘不掉的。”

    “哦?”荀朗死死捏住了杯盏,暗暗咬紧了牙,“因何忘不掉了呢?”

    :

第169章 第 169 章 螳螂黄雀(六)() 
要说死前还有什么心愿的话。 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我想,像话本里写的那样,生为一个女娃,存活一世,经历过一次英雄救美,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十一岁,不是美人,也从没遇见过像样的英雄,临死之前,终于被一只穿着怪的鬼怪搭救了。

    一片黑暗,满耳鼓声。他攥着我的手,一点都不放松。

    我知道他救不活我。

    可是……

    我已经没有遗憾了。

    ……

    天顺十三年,我依然和家人一起生活在离宫里,脑袋也依然不大灵光,。

    离宫很大,大得涵盖了三山两川,可我却觉得它小。因为十一年来,我早已用脚丈量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却始终没能踏出去。

    姐姐说,天恩地厚,才让我这样的傻子生在了帝王家。不用坠入那“干戈日寻,民卒流亡”的人间地狱。

    “外头到处都是战死或者饿死的鬼魂。像你这样的傻丫头,肥肥嫩嫩,要不了片刻会被他们吃个精光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到几乎凶恶,把我吓得直哆嗦,可是,站在她边的那个小神官,却分明在偷笑。

    拿别人的害怕做乐子,真是最恶劣的行为。

    我打不过姐姐,不敢忤逆她,只好更加痛恨那个偷笑的神官。

    天恩地厚……

    天有多高,地有多阔?我从来都不知道。三山两川,是我的全部天地。

    今天,撞了百年不遇的天狗食日。整个离宫的人都神神叨叨,怪模怪样,大家都只想管着自己的性命不要被天狗吃了去,便也没有工夫来看住我了。

    每隔半个时辰,都会有一阵震耳欲聋的鼓声,响彻整片宫苑。

    我的马被他们吓跑了。那是母亲送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膘肥体壮,朱紫色的皮毛泛出油光,像挂着露珠的黑牡丹。可他是个男娃,黑牡丹这个名字不但难听,而且女气,所以我管他叫飒露紫,飒爽英姿,不畏霜露。

    丈量三山两川的时候,飒露紫都一直乖乖地跟随着我。他见识过我每一次的出丑,也曾经挨过我撒气的鞭子,却从来没有舍弃我。所以我不能失掉他,即使是在群妖乱舞的日食之期。

    我换了侍郎的衣裳,偷骑姐姐的王追,顺着往日走马的路线,一直跑到了御苑边界。

    竟然没有人把守?

    果然,日食之期,一切都是反常的。

    我想,或许,飒露紫已经先我一步跑了出去。我必需要把他找回来。

    可是王追识路,更加识相。他我更怕姐姐,竟然死活也不肯跨过宫禁。

    于是,我下了马,在最不合适的时间,徒步跑出了三山两川,跑出了我坚守了十一年的全部天地。

    直到一只脚被卡在白石山下的捕兽夹时,我才知道原来山川之外没有战死与饿死的鬼魂,而是更让人恐惧的,无边无际的山川,和满山的陷阱与兽夹。

    衣衫和脸面全都因为那结结实实的一记狗吃屎,变得肮脏不堪,脚腕痛得让我直想骂人。

    鼓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与之前的不同。竟然响得没有停歇。

    鼓声不断,说明天狗已经开始吞吃太阳,召唤羲和的镇妖仪式开始了。

    这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与天狗相,我更害怕那无休无止的鼓声。宫里的人说,太阳被全部吞吃之时,那鼓声不但有斩妖的法力,更可以震碎妖人的魂魄。

    不是说过了午时才会日亏吗?

    怎么会提前那么多时间?

    我焦急万分,拼命挣扎,谁知越急越气虚。

    天光渐渐昏暗,我费尽了力气也没能把脚从兽夹里抽出来。

    “救命救命”

    我开始高声喊叫。可是镇邪鼓的声音太响了,没有人会听到我的呼救,连我自己也听不见。

    巨大的石堆在晦暗的天色下阴沉沉,泛着惨白的光,仿佛来自毫无生机的幽冥。

    筋疲力尽,徒劳无功。我终于停止了挣扎,身体也渐渐麻木。

    太阳的光越发晦暗。

    我不敢抬头去看天狗把它吃成了什么样。

    那个讨厌的小神官曾经告诉过我,直视日食是会被灼瞎眼睛的。那个神官虽然讨厌,却不大会说谎话。

    突然,一只金面鬼怪出现在了幽冥巨石边,牵着黑马,挎着弓箭,穿着铠甲。

    大人们说得不错,天狗食日之期果然是群妖乱舞的恶时辰。可我不用害怕这个鬼怪,像她们说的那样,我自己是一只狗妖,只是误打误撞才会混入了帝王的高贵血脉里。

    我开始拼命挥手。

    即使鼓声淹没了所有声音,也照样卖力呼救。

    他终于看见了我,绕过硕大的白石头,向这里行来。

    等他走近了,我才看出,原来那张鬼脸是一个怪的金色面具,凶神恶煞,十分吓人。

    “你是什么妖怪?不管是什么妖怪,看在我也是同类的份。请你救救我吧”

    我知道,他听不见,所以才敢信口胡说。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侍郎穿戴和腰牌,蹲下身望了望那只被兽夹卡住的脚。大概明白了我的处境。

    然后,只用了一下,他竟然把那只兽夹打开了。

    这个鬼怪一定是有法力的吧?

    “谢……”

    感谢还没有说完,天狗已经把太阳吃掉了。

    天地顿时昏暗犹如夜晚。

    我的绝命之时到来了。

    镇妖鼓好像对吃太阳的那只天狗没什么用场。大概是因为它太老太大。

    如果是一只小天狗呢?如果只有十一岁呢?

    我当然能猜到结果。

    “你走吧镇邪鼓会伤人的。”

    我抖抖索索说完了这句话,手却在黑暗不自觉地向他摸去,甚至不管不顾地一把拽住了他的手,像拽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

    黑暗,“英雄”的手顿了顿,终究没有把我甩开。

    鼓声越发急促,声浪像是要吞噬整座山川。

    我的耳朵已经快聋了。

    “英雄”仿佛也有些害怕。因为他的手心是冰凉的,只我好一点点,没有发抖。这样正好,待会儿,他不用过早发现我已经被鼓声震碎了魂魄,断了气。他能攥着我的手,攥得更长一些。

    头顶的太阳从没有这么好看过。犹如一只赤金的戒指,镶嵌在黑暗,那细细的光圈竟是难得的温柔。

    看着苟延残喘的太阳,我恶意地笑起来你也有今天。

    我的母亲是日神羲和,高高在,统驭帝国。太阳从不会被阴影遮蔽,至多只会长出一两点黑斑。我和姐姐,还有我们那位那神秘死亡的父亲,大概是羲和脸的黑斑。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还有天狗这种大肚子的吃货,能够一口一口,把太阳吃掉。

    天狗是不是也和院子里的猎犬们一样有公母之分?吞吃太阳的那一只,究竟是公还是母呢?

    按理说,只有公狗,才能有那样大的食量。

    也不对,如我,不是男娃,照样十分能吃,每次都让姐姐很丢脸,让那个小神官偷偷发笑。

    那个叫荀朗的小神官真是太可恶了,才我大了三五岁,一本正经地做起了小先生。吃起饭来还细巧雅得像个娘们儿。偏偏连骑射也总是拿第一。这样的好孩子,和姐姐一样,都是辈子积了大德的吧?

    我么,一定像她们说的那样,是只狗妖,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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