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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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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手中的长枪,枪尖有规律的微微颤动,随着他的呼吸的频率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高,枪尖的抖动的也越来越规律,最后随着一声的大吼,枪端的抖动已经化作一个斗大的圆环,连人带枪,以枪带人,直刺中平!

    一步直接跨越接近三米的空间,直接跨到了刘豹的面前,于此同时,漫天枪光星星点点,笼罩了刘豹的所有视野。

    下一瞬间,后手发力前送,长棍划出一条扭曲的曲线,像一条活过来的白龙,摇摆不定的刺向对手胸膛正中。

    哪怕是在高速直刺攻击中,长枪的走势,却依旧是呈现一种扭曲的形状,而且还在不停的旋转,变幻攻击位置。

    那种感觉,仿佛真的给人一种,枪走游龙,势若化灵的逼真感觉。

    从远古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生命的生物形态开始,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刻在所有生命最核心处,追求生存的本能。

    在面临生命危险的这一刻,大多数渴望生存的人,都将会或多或少的,爆发出无穷潜能。

    这种潜能,或许并不是单纯使身体力量变大,速度变快方面的改变。

    而是一种全身内外,所有组成身体的组织,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的凝聚。

    就像一个国家,只有在亡国灭种的危险迫在眉睫的时刻,才会让每个人都发出最后的吼声,在所有身体组织的同心协力下。

    此时,面对高郅的快枪,刘豹便是有着本能的求生反应。

    他的反应速度下意识的骤然加快,浑身上下如同过了电一般通透,全身、全心和某种更深层次的力量,在这一刻,被显示出来且被强烈的求生欲望拧成一股。

    大手向旁边一拐,拉扯过来一个满脸惊慌弄不清状况的士兵,挡在自己的身前。

    他可不是什么新兵,也许几年以前,他还会因为热血上头,说不定会冲动的去直接面对威胁。

    但当他随着成为这种久经战场,成为一名心已经坚硬如铁的战场老兵后,刘豹的心里就已经完全没有半点负担的感觉了。

    这一招虽然卑鄙,但在实战中也往往能起到奇效。

    只是可怜那名被他擒来的匈奴士兵,在面对刘豹和高郅二人共同的气击,给压迫得浑身僵硬不敢有任何动静和反应。

    同样是先祖留在血脉中的宝贵遗产,有的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刻,会爆发出所有的力量智慧进行亡命反扑;而有的人则会全身紧张麻痹,呈现出一种僵立不动的状态。

    这是两种不同的生存方式,来自人类远古的祖先面对猛兽的经验。

    有的人通过爆发潜能与猛兽做生死一搏;有的人通过保持静寂避免引起猛兽的注意。

    只是,这名士兵,显然已经丧失掉了反抗和思考的能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死亡的脚步,逐渐逼近。

    即使是躲在被充当挡箭牌的士兵身后,刘豹仍然感到肋下的某一点上,传来一阵针扎般的刺痛。

    他轻轻扭转一下身体,下一刻,一股劲风穿透了挡箭牌士兵的身体,带出一蓬血花,从他肋下擦过,射向身后。

    在他的眼里,还能看到这名匈奴士兵的背后,露出了一点银白色的枪尖。

    然后,大把大把的鲜血,开始渗透出来,在那名绝望的匈奴士兵的背上,汇集成一条红色的小溪,向下流淌,滴落在地上。

    紧接着,整个人,怦然。。。爆炸!

第292章 骇退() 
正所谓枪怕圆,劲走直;当枪力为人蓄力聚发后,再度释放出来的那种力量,便犹如雷霆,穿势若奔雷。

    高郅他之前所刺出的那一枪,能在急步冲锋中,将枪花抖成斗大的圆环,已经是颇为惊人,尤其是在冲锋、外加气罡的配合下,这一枪的气势锋芒,远超一般等闲之辈!

    所以饶是在关键时候,刘豹及时拉扯过来一名身披皮甲的匈奴士兵,隔着人体和皮甲,长枪的气芒,都依旧贯穿而出!

    可以说,高郅之前那道人枪合一的无匹枪势,更将这一枪的威势,提高了一个层次。

    是以,当其中蕴含着的劲力吞吐,勃然爆发的一刹那,那名被刘豹给拉扯过来抵挡的匈奴士兵,顿时被爆成一团血雾。

    将长枪前指,右手握住长枪的尾端,左手握在右手前方一尺七分处,摆出一个笔直向前的持枪式,左手捏住刺出的枪尖握把,前提拔持。

    右臂一转,枪杆转如风扇,一阵一阵的旋风,将那股飘荡在浮空当中的血雾,吹拂散去。

    腥味弥漫,血气翻涌。

    高郅重新将目光,落到了面前的刘豹身上,双腿前后微微分开,左手抬起,长枪在他的身前缓缓上升,自动翻空一个枪花挽动,落在他的手心。

    “现在呢?却是不知道,还有谁来为你挡枪?”高郅抿了抿嘴,扫了扫四周已经开始下意识远离的匈奴士兵,一边向前走,一边戏谑道。

    刘豹狠狠地吞了吞口唾沫,不禁向后退了两步。

    随着一步一步拉近与对面那位白甲小将的距离,一种无形的压力不知不觉的开始弥漫在四周,这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压力,简直无孔不入。

    刘豹只感觉自己被高郅他释放出来的气压,给震慑得浑身难受,不仅是双肩,就连腰椎处的关节开始‘格啦啦’的发出脆响,那种感觉,就像是以前屠杀汉民时,骨折发出的声音。

    再近了一步,刘豹顿觉一层压力碾压而至,膝关节和颈椎处,也开始隐隐地发出清脆的响声,浑身肌肉不由自主的绷紧。

    待得高郅再踏进一步,直迫得整个人心脏跳动的格外剧烈,让刘豹忍不住想要张嘴吸气,似乎光是鼻子吸进的氧气,都不足以供应心脏的需求似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对面明明不过是一个看起来并不强壮的家伙?怎么自己的心口跳的这么厉害?

    刘豹深吞了一口唾沫,手中捏攥大刀握把,猛吸一口气,浑身气劲极速积聚,同时给远处匆匆赶来的亲兵抛了一个眼色。

    等一下万一真的打不过,还需要他们来帮忙拖延掩护。

    “那。。。再来。。。”

    “好,也别怪我欺负你,三招,三招之后,我不会杀你。”

    高郅有些好笑的看着面前这个明明害怕还一本正经的匈奴将领,缓缓地抬举枪尖,将其对准刘豹。

    在高郅的手中,气罡缓缓凝聚,本来银白色反射的金属光泽的枪身,渐渐暗淡下去,变成一种纯洁的白色。

    下一刻,高郅利用长枪本身高速旋转的枪花,配合全身之力进行最后的推送击刺。

    这一枪,恐怕是除了施展枪法的武者本人,谁也不能完全控制落点,甚至于一些强者,也只能确定一个大概击刺范围。

    “喝啊!”刘豹大喝一声,手中大刀挥舞如花旋。

    刀光挥洒,每退一步,身前就凝成一片如水光幕,而这片光幕又立刻被无数迸发的枪影穿的千疮百孔,直到下一道光幕无声无息的生成。

    ‘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两人一交手,便是是火星四射。

    一点星光未灭、两点星光又生,这些枪光造成的星光影像,随着时间竟然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刚刚的枪影,已经连续击穿他布下的所有刀墙,这让刘豹都觉得有些难以置信,本来他已经把这位白甲小将看的很高了。

    要知道这个可是他的绝杀啊!

    这种枪法的要诀在于手腕,通过手腕的快速抖动,并不坚硬的长枪枪身将产生颤抖,而其中高手利用这种枪身的颤抖,可以产生瞬间连续刺击的效应。

    这种枪法尤其可怕的是,一旦陷入被连续攻击的节奏,不论你如何招架,都会加速对方的枪速,而对方需要付出的只是手腕的轻轻一抖罢了。

    这边的刘豹,本来想着,无论对面的枪光之潮声势如何惊人,他总能在瞬间后退,避开锋芒最盛的风口浪尖,等待着枪光由盛转衰的那一刻。

    哪知道,高郅的枪,一枪快过一枪。

    刚才还壁立千仞的刀光之墙,瞬间崩塌,流水一般的刀光如同潮水一般席卷而来,高速的刀光似乎连空气都受到影响。

    在此时,刘豹的刀光之潮在镜头下扭曲波动,就好像高温下的马路,有时会产生的光线扭曲。

    又好像清清的池水,使得水下的物体,变得动荡不定。

    于是,刘豹的刀,被高郅给一枪挑飞了。

    不过,仔细一想这也很正常,高郅如今好歹也是能够与吕布交手的存在了。

    随着不断丰富加强战斗经验,即便是放在整个大汉,他的实力也能称得上一句强大。

    现在面对刘豹这等级别的对手,还不是想怎么赢就怎么赢?

    谁会闲着没事,对着一个小学生张牙舞爪,并且在绝对胜率的情况下,突然花大量的力气,去施展平生的绝技?

    “怎么样?”高郅站在原地,保持着一脚前,一脚后的姿态。在他的头顶,一缕缕淡淡的白色烟气,缓缓上升,凝固!

    刘豹瞳孔一阵伸缩,他才蓦然发现,面前的高郅的恐怖所在。

    就好像,一个人突然发现自己狭路相逢的对手,竟然是一头表面上披着人皮,但实际上是人力根本不可抗拒的怪兽,在震惊、惊恐之下的本能反应。

    哪怕,曾经的刘豹也想过,自己在面对生死危机的时候,即使失败、即使折断、即使死亡,至少也要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武者般死去。

    于是,再然后,刘豹放弃了,不顾一切的,松手,弃刀,转身就跑!

第293章 救美() 
高郅的注意力,全在那个敏捷的身影之上,那个身影仿佛猿猴般灵巧,在地上翻滚着,然后跨越过数个小土丘,直奔远处而去。

    紧接着,十数名手持弯刀,肩披皮沃的匈奴亲卫,持刀而来的他们,迅速的阻拦在刘豹逃窜的路线之上。

    他们想的很简单,虽然不久前,他们亲眼的看到自家的主将刘豹,被面前的那个白甲小将给打得溃败而逃。

    但是,这也并不代表什么,因为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一次失败,其实也并不能说明,高郅的实力,能有多强。

    毕竟,在他们这些匈奴人看来,一个人再厉害,还能以一敌百,敌千不成?

    更何况,在这些残暴的匈奴人看来,只是经常被他们屠杀的汉人的年轻将领,应该也不会算得了什么。

    众匈奴士兵们,手持大刀、长矛,杀气腾腾的围了上去,口中叫嚷有声。

    “呵呵。。。”高郅默然一笑,嘴角泛起一丝寒意。

    既然已经确定了和这些匈奴士兵的敌对关系,在没有肉体上消灭对方之前,那就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优势。

    扭了扭脖子,活动了活动筋骨,长枪甩动。

    劲风扑面,威势无涛!

    那一刻,那些围拢冲刺上来的匈奴士兵们,顿时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面对爆发的高郅,这些士兵们,顿时来不及招架,更谈不上反击。

    白影浮掠,枪芒奔刺,枪走游龙,在高郅的快速加速之下,一枪一个,枪枪破喉,眨眨眼的工夫,这些匈奴士兵们,已经死了十多人,却没能给高郅他造成丝毫的障碍。

    单对单,匈奴士兵的军中,还真的就没有能在他手下,走过三个回合的。

    只是,刚开始,这些匈奴士兵,想着人海战术,所以导致高郅身边围了一圈人,他再厉害,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冲破封锁,郁闷之下,他索性将枪拉开在双臂中,整个身体仿佛一张绷紧的强弩,弩臂上搭着一根森然的巨箭!

    下一刻,高郅便直接将手中的长枪,当做箭矢一样,投了出去。

    出枪的那一瞬间,仅仅是站在前排的军士,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股扑面而来的强风。

    这是高郅的含怒一击,威势自是无比惊人!

    长枪投掷方向上的几个军卒,本来还在怒吼,结果忽觉黑影临头,狂风扑面,仿佛天上掉下来了一座山似的,连身形都站不稳了。其他人也是张口结舌,再喝骂不出半个字来。

    他们都被惊到了!

    被波及者尚如此,身为首要目标的匈奴士兵,感受更深,他先感受到了劲风袭体,然后才听到了那沉重的呼啸声。

    轰~~!!!

    一声猛烈的巨响,被长枪刺中的那片土壤,瞬间坍塌崩离,轰然而倒。

    紧接着,一道道倒飞的身影飞快的蹿入了烟尘,随后,彻底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一掷之威,竟至于斯!

    高郅的冷目如电,在人群中扫视而过,与他对视者,都感到心中震颤,后背发凉,不由自主的转头避开,或者低下头去。

    一股杀意上的寒意,如同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透过士兵们身上的战甲,一丝丝的渗入身体,试图将所有的热气都驱赶出去。

    晨曦犹在天际徘徊,暖阳已经驱散了夜的阴寒。

    远近可见,袅袅青烟条条而起,在空中汇做一处,如同一朵朵云彩。

    高郅浑身白芒闪掠,气势澎湃,浑身上下,闪烁着寒芒,恰似一把火星点缀。

    仿佛种子破土一般,那点火星转眼间便绽放成了一朵小花。

    随即,这等小小的火星开始逐渐点缀摇曳,火花开始扩散,一圈圈漾开,仿佛水面上的波纹,然后,这些波纹变得薄厚不一,凌乱开来。

    下一刻,却又是象被什么东西所吸引,猛的汇聚在了一起,形成了一根巨大的光柱,径直向东南延伸开来。

    一人之力,竟至于斯!

    孤身入敌营,视千军于无物,即便手中已然无枪,却依旧震慑四方,单是这份气魄,就堪称盖世无双了。

    将乃军胆,尤其是当刘豹溃退的时候,这只匈奴大军们,也自如不敢再多做逗留。

    这场战役,依旧是西凉大军的获胜为结果。

    如同分流一般,无论是西凉士兵,还匈奴士兵,每一个路过高郅这个方向的人,都会下意识的,改变方向,哪怕为此会付出多走上几步的代价。。。。

    高郅随手自地上拾起一柄长枪,掂量掂量后,招来马匹,翻身而坐。

    想了想,继续领着麾下骑兵,沿着河内大道方向而行,仿佛在有目的的寻找着什么。

    马蹄纷飞,跟随在高郅身后的西凉铁骑们也不清楚,自己的这位将军,到底在寻找着些什么。

    看那架势,也不像是在追逐敌军啊?

    可是摄于之前高郅在战场上的赫赫战绩,饶是他们也不敢提出质疑,只能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跟在他的身后,走走停停。

    “吁…!停!”高郅斜光一扫,仿佛找到了目标一样,整个人顿时一振,当机勒马,同时大喝一声。

    顺着他的方向扫去,那个方向,数十名匈奴骑兵,正围游在一辆马车旁,在那周围,还有几名私兵的尸体。

    仔细一看,却是能够发现,那马车也不是一般的马车。

    军中的马车都是板车,拉辎重用的,眼前这辆瘫倒的马车,却是坐人的。

    虽然算不上多豪华,但从用料和装饰上来看,也不象是普通人家用的。

    “来不及确认了,驾!”看到那为首的骑兵已经下马准备靠近马车的时候,高郅终于动了。

    被高郅的枪尖指着的时候,邱木达的汗毛,突然根根倒立,浑身毛孔自动闭合,在死亡的危险下,他的敏锐感应,也是陡然被刺激得无形扩大了起来。

    此时此刻,他才蓦然发现,一道闪掠寒芒的枪尖,正指向自己的胸膛。

    此时此刻,他脑海里面的一切杂念,在此刻,全都不翼而飞,只剩下全身上下全心全灵一起发出的呐喊——‘生存’。

    下一刻,他面前却出现了一个黑影,就像是凭空出现的幽灵一般!

    枪出,血洒!

第294章 主辱臣死() 
人生如戏,你永远也无法猜到,自己下一刻,会面临着什么样的结果。

    很多时候,形式往往会瞬息万变,上一刻也许还在天堂,下一刻,便在地狱,也并非不可能。

    不久前还“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匈奴百夫长邱木达,便深深的感受到了此间的满满恶意。

    仅仅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前,他还得意洋洋的领着麾下的勇士,春风得意的“缴获”了一支汉人的家眷商队。

    并且,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他们还成功的发现了一名天仙般的美人儿。

    望着面前的那一主一仆,两名汉人的美女,就像一头猛虎俯视着爪下两只瑟瑟发抖的小白兔,这种欺凌弱小的感觉,让邱木达他的心里颇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说实话,跟随着族内的长者,进行这种突袭河内郡这样子的汉人内部属地,对于他来说,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现在,那位天仙一样的小姐模样的书香美人儿且不说,就连那将嘴唇都咬出血了的侍女,还别说,都别有一番滋味。

    更别说坐在边上,那位浑身气质飘柔的书香美女,已经被吓的脸都白的透明了,双手紧紧抓着自己座位边缘,一看就知道已经被吓傻了。

    现在她的这种姿态真有一种让人好好凌虐一番的冲动。

    嘿嘿,自己完全可以先好好享受一下,等舒服了再把她献给左贤王大人,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当时的邱木达,可谓是得意洋洋,可是很快,乐极生悲的,他就彻底的悲剧了。

    任谁也没有想到,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叫做林桃儿的侍女的左手上,居然一直握着一柄刀,只是从上面看起来,她的手像是紧张的抓着自己衣襟的边缘。

    但是,在衣襟领袖的反面,林桃儿的四根手指,正死死的将一柄短刀紧紧压住。

    她手中的刀并非市面上常见的一般利刀,更像是用来切削水果用的器具。

    刚才这些不速之客进来的时候,林桃儿就将这柄小刀藏在自己的衣襟下,双腿微微分开,面对匈奴士兵,她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静候事态发展。

    毕竟,就算她的手上勉强有把“武器”,可让她用一柄小刀去对付十数个持大刀、铁枪的匈奴士兵,那也实在是,未免太过于异想天开了一些。

    可是,当对方拿到自家车队携带的钱财以后,一脸笑嘻嘻的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并且杀死了护卫后,林桃儿就知道,今天的事情不可能善了。

    因为,这种不停压迫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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