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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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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左贤王刘豹,则无趣的坐在一处门栏旁。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

    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留给他的痕迹,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他还是贵族出身。

    “真是无趣。。。”

    他脸上的肌肉隐隐的抽搐着,身上所散发着的杀气愈发的浓厚了几分,让他的几个属下都是激灵灵的打了个寒噤,知道身后的这位以凶残闻名的主再度开始发狠了。

    目光微挑,在前方,是他那正在肆虐的叔父……呼厨泉。

    反手拔刀,向下一劈,鲜血彪飞出去,溅了其余人一脸,随后黑色战马撞入护院当中,有人直接被撞倒踩踏,或躲避跳开。

    马蹄前行已经逼近想要转身的一名少女后面,伸手一抓,直接将尖叫出声的少女,提到身前横放。

    “放开她!!”

    女孩的父亲,终于忍不住,从地上捡过一把刀冲上来,想要阻止暴行,却被后踹的马蹄正中胸口,哇的吐了一口血,身子直接倒飞出去砸在人堆里,周围的人混乱的散开,乱跑起来。

    然后,刀光划过刺目的光线,挥舞的两只手掌,说话的脑袋还带着惊恐圆瞪的表情,在地上滚动,剩下的数十名庄内护院,惊骇的看着失去生命的躯体,掩面跪了下来。

    “哼,一群没骨气的汉人!”

    呼厨泉擦过刀锋上的血渍,“女的带走,把剩下的人都杀了,学他们把脑袋都挂到树上去。”轻描淡写的扫了下跪的人群,收刀上马。

    马蹄声终究朝这边响了过来,目测有千人数量的骑兵,犹如川流的河水,奔流过来。

    马背上的将领身材中等、壮硕,灰色交领袍子外,罩着两当盆领铠,披膊各挂两颗兽面,黑脸上,带着些许的疲倦。

    战马微微晃了晃鬃毛,刘豹拍拍马头,驱马走了几步,视线在头颅那边扫过,然后停留在对面为首的那人身上。

    数千人慢慢的在黑夜中赶到了这里,让整个空间中都弥漫着一种强烈的浓烈煞气。

    火焰燃烧,马蹄踏过尸体。

    一支满载而归的匈奴骑兵高兴的互相交谈。

    后面,刘豹回头看着燃烧的庄子,惊恐乱跑的汉人,又看了看前方叔父的马背上,挣扎的女子,摇了摇头。

    这些汉人女人,可入不了他的法眼。

    草原汉子的最好追求就是,骑最快的马,用最好的刀,抢最漂亮的女人!

第289章 狼群() 
凌晨的铅青里,影影绰绰,伴随着马蹄声重重,溃败的零星士兵,在山下的狭路窄道亡命奔逃。

    再往后,便是斑斑点点的火光在朝这边蔓延过来,偶尔会有兵器碰撞,凄厉的厮杀声,或许是被追兵追上,又打了起来,但不久声音就消失了。

    惊鸟陡然窜起在空中鸣叫,数匹侦骑在林间穿行,一名斥候低声喝道:“小心”

    空气嗖的一声,箭矢射来,钉在另一名斥候肩膀上,身影坠马的同时,对面阴影里,三匹战马冲出,一柄刀刃唰的一下斩出,金鸣交击,爆出火花,映出双方狰狞凶狠的表情。

    一名同伴飞扑,将对面一名挥刀的敌人拉下马背,拔刀刺进对方身体。

    只是,就在他吼出声音的同时,背后又有一匹战马自旁边而过,刀锋探出,噗的一声将他头颅斩了下来,随后朝逃走的斥候追了出去。

    起伏的低岭间,黑色的战马飞驰,踩碎枯枝,随后一道道马蹄迈过来,溅起厚厚一层落叶,不远的后面,留下一片狼藉,以及数具尸体。

    偶尔,空气里有颤音在响,紧接着人影自树后倒地。

    很快,大量的骑马身影,尾随而至。。。

    大军将行,最先较量的便是双方的斥候,逐步在河内郡的诸多县城等,西、北、东、南四个方向,皆开始演变成小规模的交锋。

    匈奴人,显然没有想到,在他们眼中看似正逢处于虚弱的大汉王朝,居然还能有对他们突如其来的迅速袭击,进行反击抵抗的能力。

    同样想不到,本来在他们看来就是一场丰收洗礼的“旅途”,居然会招惹上令他们忌讳不已的董卓麾下的精锐骑兵……西凉铁骑!

    于是,本来就是心生松懈的匈奴士兵,很快就被尾随衔杀的西凉铁骑们,给打得吃了个不大不小的闷亏。

    当然,出于骑兵的迅速,他们也很快的收到了消息。

    很快,正逢无趣的刘豹,得知后方传递的消息,主动请缨,领点一千匈奴骑兵,奔袭而去。

    没过多久,两只为数过千的骑兵,于一处偏僻山谷中,相对而持。

    “嘶。。。啪踏。。。!”

    战马缓缓在地上倒退,按着长枪、利矛,于沉默中一列一列的调头。

    山谷中风吹过来,抚动树梢,对面传过来的话,夹带几分威胁,西凉铁骑中有人不屑的冷笑,也有部分人,面色深沉下来,握紧了枪。

    刘豹面色一动,心中升腾起一丝兴奋。

    作为匈奴最年轻的左贤王,他刘豹,自然也不会是什么温室里面生存的花朵,厮杀,那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所以,对于军队的气势,他是非常敏感的。

    他自然能够看出,此时在对面那一千骑并非软蛋。

    从对方气势上和他们数年前,曾在边地见到的戎边汉卒没有什么两样,甚至隐隐还强于对方。

    左右换顾一番,刘豹心中有所思索。

    此处地势夹杂,并不是骑兵展开攻势的好地方,身后山谷也未被阻挡,若是开战,退的问题并不是很大,只是会被对方尾随追击,加上地势处处有山林,想要草原那般摆脱他们显然有些困难。

    “众将士,击溃他们,证明我们,是真正的勇士!”

    声音激昂回荡在天地间,漫天遍野的旌旗攒动,士卒拍着枪矛呼吼,刹那间,杀声犹如铺天盖地的海浪席卷过大地,冲向天际。

    士兵汹涌而出,杀气冲天。

    对面,数千阵容前,策马而行的将领抬刀一指:“杀过去”

    “杀”充满杀气的声音狮虎般咆哮。

    “杀”几乎是与此同时,对面的白甲将军,同样一声令下。

    上千骑兵的怒吼陡然响起,战马轰然奔驰而出,犹如轰然决堤的洪水,以排山倒海之势,朝前方碾压过去。

    下一刻,人影疯狂的举着兵器,或骑马、或汹涌狂奔,一边是士气正旺,另一边带着哀兵之势,双方士兵都没有摆出任何的阵势,只是歇斯底里的呐喊着,凶猛的撞了上去。

    兵器与兵器,呯呯呯呯的撞击声,擦出片片火花闪烁;兵器戳入血肉,噗噗噗鲜血四溅,挥舞刀刃的身影交织、杀戮着,朝着对方奋力推进。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

    所以,他们将目标,很快盯上了,汉人当中表现最突出的那员白甲将军身上。

    正在激烈厮杀中的高郅,瞬间警觉,轻轻一偏头先是躲过了斜劈来的马刀,然后再侧步闪过战马的冲撞。

    战马的威力可不只是它那的前蹄,如果被它那近千斤重的身体以极高的速度撞上,就是全身重甲的士兵也会被撞的骨断筋折,所以与骑兵作战,死在马刀下的并不多,更多的是先被战马撞到,而后再被无数双铁蹄踏为肉泥的……

    当然了,再强大的兵种也有它的弱点,而战马的弱点恰恰就是它那双几乎无坚不摧的铁蹄。

    闪过战马冲撞的一瞬间,高郅猛然伸出了自己的一条腿,目标就是战马的后腿,‘别马腿’,象棋盘上经常出现的一招,在真实的战场上也是有他的原形的。

    当战马前蹄跃起,后蹄着地,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只要看准时机,用巧力在战马的后腿着力处轻轻一勾。

    这个庞然大物就会因为重心不稳轰然倒地,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极难。

    这一招对时机,眼力,速度,力量,胆量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不敢轻易尝试,一个不好被别断的就是自己的腿了。

    “护住将军!”

    有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西凉铁骑方面也是很快反应过来,簇拥在高郅的身旁,竖起长矛,为其护阵。

    然而执行战术的匈奴铁骑,却连抬头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冷冰冰的面甲下,眼眸中似有熊熊火光,一心只盯着眼前的对手。

    他们直接发动了强攻。

    毫不犹豫,如扑火的飞蛾一般。一个接一个撞到了蓄势以久的长矛丛林之中。

    生命,璀璨如传说中的昙花。瞬间绽放,又在瞬间凋零。

    最先冲入战阵的数十名名骑手当场和坐骑一道被刺穿,鲜血瀑布般喷涌出来,热血,浸透了这片深沉的土壤。

第290章 狂刀() 
“既然你们不怕死,那就最好,都给我。。。去死吧!”

    高郅望着前面仍然在继续不断挥洒鲜血的匈奴士兵,目光继续闪烁一抹寒光,冷笑的下达命令道。

    “全军听令,给我横扫了,眼前这帮野蛮的匈奴!”

    “杀光匈奴!”

    “杀光匈奴!”

    随着高郅他的右臂持握长枪,左臂伸掌,并且高高的举起,于其身后的西凉士兵们,所有的手紧紧的握在了兵刃之上,他们的眼中闪烁着疯狂般的光芒。

    他们西凉军,本就不惧战,不畏战,甚至于他们都时刻在渴望着战斗、厮杀与疯狂的杀戮。

    对于他们而言,本应该为正常人所畏惧抵触的战场,其实却是他们获得功勋的最好的场所。

    作为一路追随于董卓,从西凉那等偏僻地区,他们西凉军,可是完全以最为低等的身份,凭借厮杀征伐,生生打出来的地位!

    对于这些西凉士兵们来说,很多时候,杀人,都已经不再是什么抵触了,而往往是会演变成一种另类的享受。

    至少,在他们没有完全面临九死一生的绝境的时候,在他们崩溃的时候,死战并不是稀罕的事情,甚至令人甘之如饴!

    瞥视一眼那些疯狂冲拥而来的匈奴士兵,高郅示意让前排的士兵让看开道路。

    一枪在手,下一刻,恐怖的枪光八方迸射,下定了杀心的高郅,顿时迸发猛烈的杀意。

    “轰!”

    下一刻,高郅一马当先,率先杀出,马背上寒枪点缀,漫天枪光席卷而出。

    整个人连人带马,宛若合为一体,似白龙出水,苍龙咆哮,无匹威势。

    所掠之处,枪出若雨,刺若奔极,方圆七米内,没有一块人体能保持完整,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一瞬间,周围所有人都被枪光撕成粉碎。

    但见高郅手中长枪抖擞,手中的寒光长枪,突然又洒出一片枪光。

    迎面而至的十数骑兵,咽喉处顿时高高的喷起一阵血雾,在十几个人喷出的血雾中,视线都有些模糊。

    血雾中穿梭,高郅那张本来还带着杀意的脸在血雾中变得模糊不清,仿佛隐隐的都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

    一抹幽光仿佛来自虚无,当刘豹刚刚被青年的心狠手辣震的微微一愣神的功夫,眼膜上突然映出一抹光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派出去的亲卫士兵,已然全数被斩杀。

    漫天枪光敛去,一地碎尸中,白甲染成血红,持枪少年昂然而立,持枪握马,弹枪长吟。

    “可。。。可恶!”刘豹吞咽了一口唾沫,取出马背旁的淬铁大刀。

    大刀厚重,约一米多长,还真别说,看看倒也是寒光闪闪,颇有威慑力。

    “你就是此处汉人的领兵人?”

    刘豹打量了一番高郅,双眼眯成了一条缝隙,在眼帘的缝隙中,诡异的绿色精芒,似乎要从眼皮下面溢了出来。

    “正是!”高郅勒马提缰,昂头应道。

    “那好,且看某来战你!”刘豹点了点头,感受着对面那名白甲骑将身上所传递出来的强悍气势与汹汹煞气,目光同时变得灼热了起来。

    这是一个,值得他全力以赴的一战!

    “我能够感应到,在你的身上,蕴含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会全力以赴,还望多多指教!”刘豹双目泛光,与此同时,他的气劲缓缓提聚而起。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强大的气势骤然,于他的身上,沸腾了起来。

    “来!战!吃我一刀!”

    说完,刘豹闷哼了一声,有一阵雷声滚滚而发,似乎不只是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而是全身上下,同时共振响起一般。

    于此同时,他双手握刀,由下而上轻飘飘的一刀撩起,而当这一刀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刘豹霍然上前半步,整个身体前压,这一刀猛然回转下斩,带着凄厉的破风嘶鸣,狠狠斩来。

    对于草原勇士而言,他们往往更注重攻击力和破甲能力,对于轻巧变幻的刀法已经不太重视。

    “仄!”一声厉喝,刘豹向前跨出半步,扭腰送胯,同时用腰部送顶,催马上前。

    借着这跨前半步和腰部送顶的力量,胯下马匹,顿时以惊人的速度顺势一刀挥出,从面前的虚空之上一掠而过。

    手臂像弹弓一样弯曲着,随着刀锋完全离去,这一部分势能在瞬间爆发出来,导致这一刀比平时挥砍的速度,要更快一些。

    结果,让他骇然的是,高郅居然单臂持枪而挡;关键还稳稳的架住了刘豹的双手刀力,这份腕力简直骇人听闻。

    反正刘豹清楚的知道,他自己是肯定没本事用这么单薄的一把枪把大刀挡下来的。

    更别说持枪的手腕一动不动,稳如磐石一般,连手臂发力、青筋暴起的样子都没有半点。

    “哈哈哈,再来!”高郅望着面前的匈奴人,勾了勾手指,虽然这个动作看上去不太礼貌。

    可是,此刻站在战场上的高郅,偏偏每一个动作都让人感觉到协调顺畅,给人感觉就算他做出这个类似挑衅的动作,也让人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杀!”

    刘豹感应到了高郅的强大,他犹豫了一下,毕竟就这样认输,的确让人太不甘心,至少也要全力发挥过,实在不是敌手再认输,想办法逃跑也不迟。

    狠狠一咬牙,再度催马而动。

    人借马势,一旦奔跑起来,就算不能说是地动山摇,也让整个前进道路上的地面,颤抖起来。

    “呵!”高郅轻呵一声,轻松的出枪。

    高郅的长枪,抖擞若雨,行云流水,根本分不清哪一招哪一式,只觉得动作与动作之间,根本就是顺理成章,似乎完全不需要用力,自然上一个动作的力量会推动下一个动作的施展。

    配合着高郅飘拂的白色甲胄,与其说这是一套枪法,还不如说这是一套枪舞。

    在高郅他的手中,整套枪法下来,既没有威风凛凛的气势,也没有杀气腾腾的表情。

    整套枪法就像是山间缓坡处,安静的小溪流水,顺着山势,自然流淌。

第291章 快枪() 
“啊啊啊啊~!该死的家伙,可敢下马一战?”在被高郅那如雨绵绵的枪术给逼得完全无法靠近后,刘豹终于忍不住骂咧起来。

    “。。。好,如你所愿。”高郅眉头都没有皱一皱,看着二人周围无形空出来的地方,淡然的翻身下马,如今的他,有那个自信。

    “哼!”刘豹冷哼一声,下马后蓄力就狠狠的挥舞大刀,双腿前弓后箭,双手探出,沉喝一声,奔着高郅方向劈砍而去。

    高郅持枪而挡。

    “嗤——”

    不过这一次,高郅却是被击退了,坚实的地面上,被高郅他的鞋子,硬生生的磨出了两道浅浅的沟渠。

    要说单论力量爆发,高郅其实还远在这位大个子的身上,可是摩擦力这玩意不光是看力气的,还要看体重。

    “哈哈哈,汉人,比力气,你可不会是我的对手!”见高郅被自己“击退”,刘豹却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同时,双手之上,青筋暴起,再度施加力气,压迫而去。

    “啊啊啊啊~!”

    “是吗?”淡然的看着面前脸色狰狞的刘豹,高郅抿了抿嘴,小腿后跟部,猛然发力,肌肉骤然紧绷。

    “呲。。。”一声清响,刀枪相持中,高郅原本退后的步伐,陡然停顿。

    紧接着,在刘豹还没有收敛起来的笑容中,蓦然转为惊骇的神色。

    因为,很快他就突然发现,自己手中的大刀,赫然开始无规则的高速震动起来。

    再一看,那边高郅的手掌,已然就按在刀背上,通过刀背的旋转,他能清楚的感到刘豹的用力方式。

    于是,这等听劲的方法,对高郅来说几乎是一种本能,像刘豹这样只有一把傻力气的蛮人,自然的吃了闷亏。

    其实,如果要说武器的使用技巧,刘豹自己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渣,只会靠着一身蛮力硬生生挥舞。

    套路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仗着力气大、气劲强悍来对敌人反复劈砍,真的碰上高郅这样的强者,无疑是要吃亏的。

    只是他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只能硬咬着牙关,继续发力了。

    “哼。”高郅眼眸一寒,深吸一口气,视自身为一口深潭,无数杂念正飘浮在潭水中,使得潭水浑浊。

    呼吸吞吐,丝丝缕缕的寒气被吸入肺部,在两侧肺叶的枪气气罡中周转几圈,其中精华自然被吸入气罡之中,而其他气罡又被吐出,让这些气罡弥漫在身边,渐渐被吸附在身体皮肤表面。

    这个倒并非是他的什么杀招,仅仅只是高郅在尝试着一种心里的揣测,并运用这种力量,来对付眼前那个,在他看来,除了力气一无是处的蛮人。

    皮肤组织是一种多孔、多层次的人体表层覆盖物。

    也就是说,皮肤组织并不像是内脏组织一样无隙可乘的,既然这些稀薄的气罡能渗透进皮肤,那么自然,就能在皮肤组织中留存下来。

    “咦。。。。呔!”于此同时,一股发自腹腔的共鸣开始由低到高,随着高郅呼吸的节奏越来越快,最后凝成一声爆喝!

    而他手中的长枪,枪尖有规律的微微颤动,随着他的呼吸的频率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高,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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