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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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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愿意?”公孙瓒沉默了片刻,偏头看向赵云,问道。

    “云,定寻得援兵前来。”

    赵云双手抱拳,感激的望了一眼高郅的同时,诚恳应道。

    “好,那便任你为曲长,那个小卒也归你麾下,为我先驱,杀出去寻求援兵。”

    公孙瓒也不多想,他本就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只要有人愿意就行,大手一挥。

    允!

    。。。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高小兄弟,此次多谢你帮赵某说话。”赵云领着身后骑兵,对高郅拱手感激道。

    “赵大哥过奖了,在下不过说句公道话话罢了。”高郅谦虚一笑。

    “赵大哥的本领我自知晓,敌将阿列尔实力强悍,我等武功,皆非此人对手。军中能战而胜之之人,唯有将军一人!”

    高郅大肆刷着好感度,反正好话又不要钱不是?

    “赵大哥若真要感谢,便领着我们活着杀出去好了。”高郅看似若无其事的提道。

    “云自当护住高兄弟周全,高兄弟放心,我们也一定会求来援兵!”

    赵云点了点头,提枪上马,点齐兵马,在坡头上无数将士的瞩目下冲出山坡,率领百余骑,向南方疾驰而去。

    坡下,数百名鲜卑士卒正巡回守视。

    鲜卑军中点起的火把不算多,但基本上连成了一片。

    任何相邻的两支火把,其照明范围都有一定程度的重叠,这就保证了一定程度上,巡视的视线没有死角。

    所以相对于一个山坡,几百巡逻的军士并不算多,但用于警戒却足够了。

    毕竟,想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又谈何容易?

    冷风呼啸,将火把吹刮得飘摇不定。

    随着火光时明时灭,光照的死角,时而就会在某些地方出现,赵云他们本想趁机而过。

    然而,光凭这点破绽,却不足以形成突破的时机。

    “谁!”

    某个小便的鲜卑士卒,无意中发现了坡上黑隆隆的人影,大喝一声。

    “杀!”

    高郅安叹一声晦气,借着猛冲之势,对着那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鲜卑士兵,一枪狠狠刺去。

    “啊!”鲜卑士卒的惨叫声,引起了其他士卒的注意,几百刀兵,迅速往高郅他们的方向围拢而来。

    “赵大哥,我们得快速冲击了。”高郅收回长枪,一脸苦涩的对不远处的赵云道。

    “嗯。”赵云点了点头,眼眸一凝,率先纵马,杀下山坡。

    “某乃常山赵子龙,挡我者死!”

    赵云一声长啸,长枪挥舞,浑身蓝气弥漫,卷起一片银蓝辉光,犹如万丈赤练,所到之处一枪一个,挡者尽皆毙命。

    “我们快速向南而行,某来开路!”

    又是一声长啸,赵云催动胯下战马,手中长枪挥舞的更加鬼神叵测,简直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冲杀过来,尸横遍地。

    数百丈的距离,横尸数百条,鲜血洒了一地。

    赵云单骑当先,手中长枪上下飞舞卷起一片银光,所到之处无人能敌。

    他每一枪下去必然刺死一名鲜卑士兵,或者戳透咽喉,或者贯穿胸部,或者洞穿脑门。

    每一枪下去,都携带着对异族的仇恨,绝不给敌人活下去的希望!

第25章 猛将的作用() 
“杀~~!”

    以赵云为箭头,在他的身后,高郅并一百一十位白马骑兵,紧紧的跟随冲锋,收割着前方已经被赵云给冲撞得支离破碎的敌阵。

    在赵云全力以赴下,鲜卑的那几百刀盾兵所构成的防线,几乎如纸般脆弱。

    任谁都难以想象,几百人会被一人给视若无物,来去自如。

    哪怕如今的赵云实力并非他的个人巅峰,依旧在这些异族胡虏中所向披靡。

    白马所过,哀鸿遍野;

    长枪所指,横扫千军。

    这,便是个人武勇的真实体现!

    有时候,武勇,甚至可以主宰一场规模战争的成败兴替!

    这并不是夸张,也不是渲染,更不是基于这个“异变”的历史背景,才独有的“可能”,而是历史的书写、真实的记载。

    想想在原本历史的三国上的潼关之战,西凉锦马超,就凭借着绝对武力杀的曹操割须弃袍,同样也是一场武艺压过统率的巅峰之战。

    你不能说曹操的统率不行,只是当两军进入白刃肉搏战的时候,统率的作用就不如武力明显了。

    更往前推,在原来世界的历史上,楚汉相争的彭城之战中,霸王项羽更是把武勇在沙场上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老巢彭城失守主力大军远征在外的情况下,面对着刘邦组织的五十六万联军。

    项羽率领三万骑兵从齐国境内以闪电战急袭刘邦,在两日两夜的时间内狂赶了一千余里,率先击破了汉军头号猛将樊哙,继而连败周勃、灌婴。

    一口气击溃了刘邦主力,斩杀了十万之众。

    联军就此崩溃,刘邦向荥阳方向逃窜,项羽随后挥军追赶,连续击溃了汉将组织的多次反击,再次阵斩了数万汉军。

    最后联军彻底崩溃。无人敢再战,死在项羽铁骑之下或者落入睢水被溺毙的多达十余万,刘邦仅率领十余骑逃回荥阳,父母妻儿全部被项羽俘获。

    此战,刘邦遭到严重挫折,诸侯纷纷背汉向楚。

    彭城之战项羽以三万骑兵跋涉千里,闪电战击破刘邦五十六万联军,斩杀逼死二十多万联军,堪称把猛将的作用发挥到巅峰。

    虽然不能说彭城之战的大捷全部靠的是项羽的武力,因为谁也不能否认项羽超强的统率。

    但如果项羽没有盖世爆表的武艺,没有项羽带头冲锋;把这次闪电战的统率换成韩信、李靖、白起、吴起,不管换成任何人怕是都无法取得这场彪炳史册的大捷。

    关键时刻,主将一骑当先,斩将夺旗,挡者披靡,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给士卒们带来的信心是无法形容的。

    它可以让身后的将士信心倍增,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以勇往无前的勇气冲锋,把敌人打的心惊胆战,彻底崩溃,这就是猛将在沙场上的作用!

    此时的赵云,无疑称得上是一员猛将,还是有着更加超凡的“气”的力量加成!

    爆发起来的他,简直犹如虎入羊群、鹤立鸡群,一身白甲穿梭在黑色潮流之中,显得分外的显眼。

    ······

    “砍马!”

    “包围他!”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打不过赵云,那就···打他马!

    很快,被赵云动静所吸引的鲜卑刀兵,便找到了应对赵云的办法,三五成群,刀背扬起,膝盖微曲结成刀阵,手腕划动间,道道寒芒闪烁直迫赵云的坐骑夜照玉麒麟。

    “安敢如斯!”赵云对于自己的宝马自然非常看重,哪里舍得让其有受伤的可能?见到敌兵改变策略后,怒喝一声,左手将马头偏转,改变它前进的线路。

    同时,赵云双腿曲膝,整个人借助马背踏力,全力飞腾而起,向前方的“刀芒”跃去,浑身蓝光绽放,矫健的身体在半空中蜷缩,而后肌肉绷紧的他,狠狠向前一弹。

    一个三百六十度翻身转体,赵云完美跳过涔涔刀锋,双腿落地。

    重新站立起来的他大跨了几步,甩开了后面的追兵,将手中长枪一横,格挡住刺来的三刀,顺势向前一推,将对面后排从缝隙中刺来的长刀也压住,然后暴喝一声,就着么顶着数把长刀向前推去!

    他走的很慢,步步都踩实,但气势很足,身上那股子凌冽的杀意犹如实质一般,仿佛纵然前面是千军万马他能撕裂一道口子。

    直面赵云的三名鲜卑士兵,刀背都被压在了脸上,但他们退无可退,后面还有几十个人顶着他们。

    赵云眼眸微蹙,再次暴喝一声,声如雷鸣,脚下的土地寸寸崩碎,以一人之力,竟压的几十人缓缓后退。

    几十个鲜卑刀兵被挤压成了一堆,手中的刀互相推挤之下误伤了不少自己人,但伤者即便惨叫痛呼,也不能倒下退出,直挺挺的任由后面的人推着角力。

    随着赵云的发力,直面赵云的几把刀受不住这种大力,纷纷碎裂,只见一道枪光闪过,前排三人的头都冲天而起,而赵云手持长枪,也挤进了人群。

    浑身蓝光洋溢的赵云,身上像是抹了油一样,在人群中穿梭向前,手中的长枪化成了一团银光,他钻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血雨飘起。

    如果他和对方贴得太近,那他每一次抬膝、每一次枪击都是一条人命,膝起骨碎,枪至人亡。

    几个呼吸之后,赵云面前已经是一条畅通无阻的大道了,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铺了一地,喷血的声音像是在下暴雨,鲜血积的让这儿看起来像是条水沟。

    这个相貌清秀帅气的青年,背后却仿佛有一只恐怖的巨兽在仰天嘶吼,他只是这么静静走着,却传来让人膝盖发软的压力,久久无语。

    “赵大哥,快上马,西北有敌人正在赶来,我们需要速退!”良久,才传来高呼声,却是高郅驱马赶了过来。

    在他身畔,还有一马,正是夜照玉麒麟!

    方才在战斗中,在赵云迎战出击后,便是由高郅暂时接管了那一百余骑兵的控制,在注意到赵云的情况后,高郅还亲自带人去护住此马,为此还受了点轻伤。

    “多谢高兄弟你帮忙照看它了·····你受伤了?”赵云重新落回马背,才发现高郅的伤势,连忙关切道。

    “嗯,小伤罢了,再说···,我也不是没有收获。”高郅扯了扯嘴唇,同时瞥了瞥夜照玉麒麟,有点不自然的笑道。

    心里却是狠狠的吐槽着:mmp,早知道云哥你这马的“妖孽”程度,我才不会吃饱了没事去保护它啊。

    这马的实力·····,tm比我还厉害!

第26章 阵势的遏制() 
是的!没有听错!

    高郅他现在。。。还真的是没有一匹马厉害!

    甚至他表示严重怀疑,在他所认识的人里面,是不是也只有少数几个人,能够拍着胸脯说自己不会输给赵云的这匹夜照玉麒麟!

    神TM知道,谁又TM可以去想象一下,一匹马。。。

    仅仅只是一匹马,居然都可以有凝气化罡的实力!

    按照赵云的说法,武修将从一开始入门也就是感受到气劲的存在的阶段,称之为淬气纳体境。

    当体内气劲能够从感应到掌握的时候,便已经能够算是个小高手了,在军中也能够胜任个普通军侯乃至军司马的职位。

    再往上一级,体内气劲凝结化罡,也就是凝气成罡境界,到了这个境界的人,便足以凭借武力纵横一地,封侯拜将亦是不在话下。

    然后就是突破这一级,武将通过对自身气劲罡气的理解程度,能够将气劲离体,同时在周身显化出不同的异像,又称为化罡显象境界。

    到了这种境界,便几乎是达到了修行的极致,按古时流行的一句话来说,便是“纵千军万马,单骑亦敢闯一闯!”

    而赵云的这匹爱马··夜照玉麒麟,实力正是妥妥的凝气成罡!

    一想到方才在战斗中遇到它准备上前保护的时候,此马极其震撼的爆发,双蹄一脚一个把两名意图对它图谋不轨的鲜卑士兵,给蹬得脑袋缩到肚子里面的场景,高郅就感觉自己的脸,在不住的抽搐·····

    活久见啊,活久见,真是cao蛋的人生,跌宕起伏。

    从见到赵云起,高郅的嘴,就一直没有停下过嘀咕,甚至连他不久前,刚刚突破到淬气纳体境界的欢喜,都早已荡然无存。

    实在是羞愧难当啊,一匹马,都能够轻轻松松的吊打自己。

    等等···好像这么说还不对,因为严格意义来说,不止一匹马可以吊打自己·····

    毕竟按照上个世界的一致评论,这段时间里面,最好的马,肯定不会是夜照玉麒麟。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如果再按照夜照玉麒麟的实力为基础进行推算的话,搞不好,人家赤兔,还可能也是凝气成罡。。。甚至化罡显象级别的超级神马!

    天啊,这还真是给人有一种一辈子尽活到狗身上的蹉跎感啊!

    “嘶·····”高郅不敢再想下去了,他感觉自己的腮帮子,疼得发痒~~

    “怎么了?”赵云回头,眼眸移挪到高郅受伤的胳膊上,“伤势还未止住血吗?”赵云偏过脑袋,看着高郅问道。

    “额···咳咳,止住了,止住了,没事,赵大哥,我们还是抓紧时间撤退吧。”高郅连连摆手,转移话题。

    毕竟,这让他怎么好意思说,难不成说自己···是被一匹马给打击到了?

    想都别想,自己也是要脸的好吧!

    “好吧,所有人集合,我们准备离开!”赵云虽然有些担心,不过见高郅信誓旦旦的否认,也就点了点头,召集部下。

    “速速让开道路,挡吾等去路者,死!”赵云神色一振,抖擞枪身,一马当先,冲着犹自混乱的鲜卑刀兵喝道。

    这一喝不要紧,那些鲜卑守兵的气势顿时有些低迷起来,本来就被白马义从的士气所压,现在更是不堪。

    或许是赵云给他们的威慑,或许是不想无谓牺牲,一阵稀稀落落后,这些鲜卑士兵,竟然真的渐渐让开了道路。

    “太棒了,我们赶紧走!”高郅心下一喜,和身后的骑士加快移动速度。

    “休要放跑汉狗!违者杀无赦!”然而没等他们高兴多久,很快,一声咆哮,便重新遏制住了这些士气低迷的鲜卑士兵原本退散的趋势。

    却是关键时候,阿列尔闻讯率兵赶了过来。

    并且在其说罢后,这个好战的家伙还亲自呼哨,领着数百骑优先呼啸着奔着高郅他们的方向杀来,更远处,密密麻麻的黑色身影,如同蚂蚁般分出道道洪流,正汇聚过来。

    “shit!”高郅暗骂一句。

    倒不是说他过于悲观,而是,量变容易引起质变。

    与之前的那几百未来得及结阵,便遭到偷袭而被击溃的鲜卑刀兵不一样,当军队人数达到一定程度后,再结以军阵后,威胁程度便会大幅度的上升。

    就算有着一位猛将当头,恐怕也是困难重重。

    也许有人会问了,高郅他虚什么?在赵云这样的万人敌面前,就算人数再多,这些普通士兵也不过是送菜吧?

    其实不然,因为要是这么看的话,再多人也没有一个顶级武将重要,但事实上却是大错特错。

    毕竟,这可是一个不可用常理估量的世界,武将体魄便强大的同时,士卒的力气基础也在变化;更何况,还有军势这种莫名却又神奇力量的加成。

    的确,强大的武将爆发起来后,会给那些士卒威压,降低士气、震慑心魂。

    但是当士卒结阵,气息连成一片之后,就会抵消游离在外的威慑气息。

    也就是说结成阵,或者说连成片,保持阵型的部队对上武将吃不了多少亏,甚至于一般的武将单枪匹马杀进来,士卒不要命的抵挡,搞不好就能斩杀掉武将。

    所以阵型对于军队很重要,要是乱哄哄的像猪一样冲上去,搞不好十万人会被几千人军容齐整的部队打的头都抬不起来。

    再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赵云他能够凭借一身实力杀出重围,高郅他们这些“小喽啰”,到时候还会剩几个?还能活下几个?

    是以,对于阿列尔这小屁孩赶来的事实,高郅其实是一点都不想的····

    不过现在倒也不是给他去思考想不想这些问题的时候。

    毕竟,到了这种拼生死的时刻,什么计谋、运气之类的只能是屁话,靠的还得是人,靠的是拼命!

    唯有拼命!只有拼命!

    一些时候,明知道不可为也必须为,因为你不能后退,刀锋入骨不得不战,你可以失败,但不能退缩,因为失败了还可以重来,退缩了就将万劫不复。

    “众将士!”赵云沉声喊道,“公孙瓒将军之安危,军中将士之存亡,皆在汝手中!长枪列前,跟我迎敌突围!”

    赵云的话,如一道惊雷将众白马义从精锐劈醒,心中只记得赵云的一句话!用自己的死去争取自家将军的生!

    为了他们的白马将军,为了他们的择袍兄弟,为了他们的理想,死!又有何妨?

    “杀!”唯死战尔!

第27章 恶战如斯() 
一黑一白两股潮水碰撞到一处,似乎发出一声巨响。

    两军相交,就如同两股灼热的洪流,碰撞得浪花四溅。

    或许这么说有些不对,更准确一点来说,应该是一方面为灼热沸腾的滔滔火山洪流,另一方面,则是稍显娟细却又寒冷刺骨的冰泉。

    半空中挥舞的鲜明大旗,疾速奔驰的铁蹄战马、川流策腾的骑士、显目的火光、照耀如白昼的洪流···铸成激烈残酷的战局。

    当白马义从的诸多战士,报之以决死的决心的时候,就算人数是相对处于劣势的一方,也同样爆发出了属于他们的光辉。

    战场杀伐,给予人忘乎所以的烘热,似饕餮一样,蚕食着人的理智。

    分落的喧哗,疯狂捶打的战鼓声隆隆,给人一种动人心魄的氛围。

    即便如高郅,亦是融入其中,被刺激得浑身热血沸腾。

    他紧贴在战马身上,长枪横放,突然向上挥起,身子则微微一侧,避开了他对面鲜卑骑士的一刀。

    战马巨大的冲击力,使得长枪枪杆将对方那员骑兵撞翻落马,巨大的力量,即使以高郅如今的力气,也不禁一震。

    不过好歹杀死一个人,也算是首开得胜。

    什么?你跟我说他只是落马并没有死?

    呵呵~~

    在高速冲锋的两只军队中落马,你觉得那人还能活?

    振奋精神,高郅的视线偏移,就在先前那名骑兵身后,又是一名鲜卑骑士发出一声怪叫,手中的弯刀从下望上反撩过来。

    这名鲜卑士兵相貌凶恶,身材高大,一看就是孔武有力之人。

    高郅见了,也不禁吃了一惊,不敢轻视。

    不过,现在的他,也不是刚刚上战场的雏鸟了,脑海中闪过几招赵云教授过的马战技巧,手中长枪一挥,借助兵器长的优势,居然后发先至,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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