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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开这么大还热什么热?”钱程抹着脑门儿的汗,“你出去站会儿看看,没让你拍外景呢。身在福中不知福。”
季风被押走之前给我递眼神:果然热啊,火哧嘹的~~久违的快门声加谢谢组合又出现了,加上看不腻的季风,头一回觉得摄影棚里挺自在的。钱程拍照的姿势感觉比模特更有可看性,主要是很惊人,他身体柔软度超高,身体和腿竟然可以低成那个角度去仰拍。一个A 型梯子被他助手抱着,随着派上用场,看他爬上爬下特搞笑,季风倒是憋得住,也可能是习惯了。造型师是V 姐公司的,告诉我这两位的默契好得没话说。
真不是钱程言过,我们四儿现在这小范儿拿的,举手投足风华绝代,连眨眼频率都能控制住。状况出在换了抽象背景时,搭档的女模特换完衣服出来往季风身边一站,钱程从透镜里看过之后:“衣服太花了。”在待选衣架上摘了件衣服扔给她。
那女的面无表情接过衣服,当着全棚人的面,拼色外套一脱,小衫一脱,里面肤色无痕内衣,几秒钟后,整套换好,没沾上半星一点的细粉彩妆,再面无表情坐下:“OK开始吧。”
钱程比那女的更面无表情:“季风看镜头。”
季风以前可没跟我说过女模特都是这么换衣服的,被逮个现形,小小狼狈了一下,被钱程这么一喊才回过神。那副糗样,我把下巴绷了又绷才没有当场笑出来。
用钱程的话说是遇到好模特,可以早收工,但模特还有一个室内时尚栏目的动态小片要拍,所以收工的只有钱程。季风和摄像去二楼景区,我留在一楼工作间,和钱程坐在一边喝冰茶,他过会儿还要去给客户看电子样宣的效果,助理正把刚拍出来的照片导进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现在属于流动作战,助理也从爱吃零食的小女生变成可以背枪佩甲的大个子男生,看他轻松捧着那可媲美天文望远镜的广角镜头,换成女孩肯定不行。
“晚点我发你邮箱里去?”钱程见我一直盯着助理那边看,以为我想要季风的照片。
其实我只是疑惑他拍完照片就往电脑里导的举动。“不是都说正规拍照都用那种原始相机吗?”
“原始相机……”他被这词儿逗笑。
业余了~ 我不好意思地推推发卡:“叫什么?”
“胶片相机,用胶片拍反正是学术一些,我这就是胶片的。”
胶片的可以直接导进电脑?就算是拍立得,我确那堆小型器械里没有扫描仪。
“用这东西。”他把相机后边一个移动硬盘状物体拆下来,“可以把它改成数码相机。”
我接过来开眼,还挺沉的。“干嘛不直接用数码相机?”
“这个像素高,能到3000多万,数码相机达不到。”
“那以前都买胶片相机配它吧,像素这么高,胶片相机是不是还比数码的便宜?”
“是,但数码后背贵。”他敲着我手里那个神奇的转换器,“这个三十多万。”
“……”够买我的SMART 了吧。“钱程我一直纳闷你用这么贵的器材给别人打工能挣什么钱。”
“嗯?”他好像心不在焉,被问得一愣,勉强答道,“还是能挣点儿。”
“你怎么不自己做个工作室?”
“不是不做,是没那个精力做。”那双黑眸里涌出了疲倦,“有空得去上课,学管理学营销……经济,还学什么来着?英语我是肯定不学。”
“你要接中坤?”
“要不她和鬼贝勒俩人这辈子算没戏了。”
不是吧……“老爷子不是同意他们了吗?”
隐忍见放上车!“
我很坚绝地摇头。
季风没再言语,开了车门等我。
我掉头就走。
他说了句:“你长脾气了是不是?”两步赶上来抓着我往车里塞,戒指与戒指相卡,挤疼手指上细细的一条肉皮。我捶着他,身体往后挣,还是被他拖进来捆好——用安全带。我拔下钥匙死死攥着,这种时候我不坐他的车,他也不许开。
季风摆这副见人杀人见鬼宰鬼的恶魔脸给我看是有原因的,小片拍到一半,导演改主意,他溜号跑下来,看到的却是我和钱程深情款款对望。
事实上当然没那么离谱。
我跟钱程说了他姥爷对鬼贝勒的默认后,他很惊讶。估计鬼贝勒和秦堃也是只顾着乐去了,谁也没想起来跟这祖宗通报,他听我说了之后当即连问三个真的吗?又逼我把和老妖怪的对话原汁原味复述一遍,这才真正确认地发了半天呆,再转头看我的时候感激之情不言而喻。“你不知道我姐这些年……”
我当然知道,要不然哪敢冒死进谏。看他今生再无遗憾的夸张模样,忍不住狠狠吓唬他:“别以为这样你就可以甩开公司不管了,我那亲哥哥为了赶快把你姐娶到手还不得抓紧把你推上岗啊。”
他摇头一笑:“谢了。”抬手在我发卡上轻轻一弹,像表扬做了好事的小孩。
我是为你做的,钱程。我在心里把自己好好恶心了一番。
钱程帮了我太多,给了我太多,也教会我很多东西。鬼贝勒和秦堃的事是他的一大心愿,我拼着再挨老怪物两棍子,也想帮他完成。无关情爱吧,眼睛看眼睛,也不会怀孕,糟糕的是季风头扣一顶北美风情的牛仔帽从楼梯扶手一溜地滑下,二目一凛,北美风情转为北美风暴。
让我坐他的车?还是那句话,珍爱生命,远离油门——“拿来。”季风降了中控锁,摊着手朝我要钥匙。
“你开门,我下去就给你!”我能下去钥匙就能下去,他别想带着我和车一起上道祸害北京交通。
两句“拿来”没要去,他动手开抢,我握得更紧,指甲抠进手心里,比不过季风毫不怜惜的态度来得难受。另一手想扳开那股蛮力带给我的疼痛,挣扎中刮到他的腕表,指甲劈断,艳红的血自肉甲相连处急速渗出,随着劲道溢满指甲缝隙。
他被血迹吓到,慌忙松开我。
我缩回手背到身后,把钥匙护住,红着眼瞪他。
他又急又气,大声吼我:“我不抢了!”却伸手拉我胳膊。我固执地反剪着两手,指端神经跳跃着抽搐。季风绷紧的脸上仍隐含着怒意,拍我肩膀的力度也不轻,语气到底放柔下来:“把钥匙扔旁边,我看你手。”
我要承诺:“你不行开车。”
“啊!不开了。”音量又提上去,他整个身子转过来,脚离开离合踩在两个座椅之间,“手给我看看,要你命啦,下那么大力气……”
受伤的左手伸给他,他的嘟囔停止,眼睛一下黯了,全是犯错的心虚。我赌气将手抽回,委屈的心情一涌而上,眼泪扑簌簌掉下来渐渐呜咽出声。
“……”他的手悬在半空,举起来又僵住,不知道先擦眼泪还是先擦血。
我托着受伤的手指大哭,越哭越委屈,他还傻愣愣地不懂哄人,气得我自己抽了纸巾将指头一裹,转身很用力地开车门。
他这才如梦初醒地拉住我:“家我错了,你别生气。”
“你开门~ ”我挣不开他的怀抱,手敲着玻璃坚持要下车。
“你要去哪啊?先把血擦擦。”他不敢再强硬,整盒纸巾拿过来,小心地捉住我的手把染红的纸巾撤下,抽张干净的轻拭,“别哭了,我知道错了,不开车,一会儿坐车回家,嗯?疼不疼?”
“我要下车。”我鼻音浓重,右手因紧握钥匙而发木。
“等会儿一起下,我也不开了,你别哭。我知道错了。”见我眼泪更凶,他急得擦完血的纸就顺势上来擦眼泪。
我向后躲开,他眼明手快地伸手一拦,在我后脑勺和车窗之间加了肉垫。接过纸巾盒自己又哭了半天,从包里翻出指甲刀把破损的长指甲剪去。不知具体伤在何处,总之甲体下面的血管很丰富,只一碰又触动伤口。
他见我疼得不敢下刀,自告奋勇:“我帮你弄。”
我不理他,指甲刀咔嚓咔嚓,指甲被剪得光秃秃,血沾在手指和指甲刀上,还有季风的手上,小伤口,大影响。
“对不起~ ”他咬着嘴唇,悔得恨不能赔命。“还疼吗?”
“管不着。”
“你别生气,我不是故意的。明天把车给V 姐送回去,以后不开了。”
我抽抽搭搭地审他:“你是开车错了吗?”
“我跟你耍脾气错了。”他认识得很清楚,还故意大声嚎气儿地对我。
“你为什么跟我耍脾气?”
他不作声。
我低声控诉:“不是你带我来的吗?我又不知道钱程在这儿,你干嘛耍那一出啊?我背着你跟他见面了吗?”
“他干嘛摸你脑袋?”
“那不是闹着玩吗~ ”
“闹着玩也不行碰。”
又开始了是吧?“你靠边我下车。”
他把我抱紧:“下车也不行碰。”一招连用数次肯定威力顿减,我回头瞪他,他不敢正视,仍旧坚持,“就是不行碰。”
“唉呀你别闹!手疼!”我半哭半笑,疯了一样,还骂季风,“精神病!”
“我真知道错了,别生我气。”
“你错在哪?”
他说:“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嫁过来……”
我踢车门:“我要出去!”
“行行行,我说。”他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捏着那根伤情恐怖的手指,烦恼地说,“我对那人没意见,也相信你,但我还是看不了你们俩太近乎。我一点也不想惹你生气,你知道我出事儿不太过脑子,发火伤着你了,我更难受。我想什么事儿都顺着你来,你高兴就行,就这事儿我控制不住,你知不知道我看见你和他说话都得捏拳头才能忍住不把你拽走?怎么就精神病了呀?我要是有精神病就把你煮熟了吃下去,丛家家你哪都别想去知道吗?不过我舍不得,吃了你就再看不见了,我不是像你那样从小就喜欢着,倒也不能证明就比你的喜欢少,要是喜欢也能上秤量,不一定谁的更沉。你知道吗?”他越说头越低,最后眼睛都埋进我肩窝里,声音也从朗读变成默念,只有从爆破音喷出的气息扑在背部皮肤上可以感觉他还在说着什么,嗡声嗡语像背诵祈祷词。而他说话的内容我不是用耳朵接收,而是透过身体直接传达脑中,他说:“我以前想不明白你怎么那么介意叫叫儿……”现在想明白了。他没说出来,这个精细鬼,这一句话让我彻底失去了继续生气的立场。
说实话,下意识地,我想看到季风为我发这种火,想得到一些证明。可是即使这样,仍然不能说服自己相信他说的话。我发梦遇见魔法师,给我一杆魔力秤,能够测量喜欢,能量得出来,哪怕季风比我的喜欢少,但只是少一点点,我就会非常安心。问题是世上没有魔法,只有魔术——这是我对钱程说过的话。我告诉他:魔术变不出原本不存在的东西,像爱情。我对钱程没有爱情。魔术,并不是现实。
现实里,钱程之于我,是一个很复杂的存在。每个女孩子心里都有这么一个特别的异性,听上去有些暧昧,这个人关心你,你也很依赖他,重视他,高兴或伤感甚至一些无聊的事,都愿意说给他听,你们相互欣赏,有共同话题没顾忌,在一起时旁若无人。这个人绝不会是你的男朋友。
暧昧虽然无毒,却如暗香般烟雾缭绕,无大害,只是容易让人头脑发晕。
所以很多女人撇不去这么一个存在。
能怪季风小心眼儿吗?
欠揍的是我。
杨毅加纲:“那你不揍他!”
我说:“打不过。”她让我揍季风,她怎么不让我自杀?
“反了他呢,跟你耍上了!人呢,我跟他唠唠!”
“和工商的爬山去了。”他跟工商局几个小公务员打得火热,三五不时安排人家,好处就是能得到新公司注册的资料,这年头哪个公司不做个OA啊门禁啊什么的,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合作意向,商机就是抢着第一才有意思。
“小崽子现在还挺有脑瓜儿!”语气不佳,表情可是大大地得意。
我冷笑:“不是一般有脑瓜儿呢。玩儿也不说带我,谁知道带哪个模特儿去的~ ”临走时候可没忘嘱咐我中午去他家把窗台上晒太阳的宠物拎回屋。
“你自己不愿意运动还怨俺弟,俺弟才不是那样人!倒是你我真得警告……不是,忠告两句儿。”她手里握根黄瓜,咬了一口咔咔嚼着说,“四儿真急眼了你就少跟那个摄影师搭搁吧,再说他还追过你。搁谁都得多寻思。”
“我本来也没想多跟他见面啊,那你说我在他姐公司上班,他还总给季风拍照,完了还是哪吒她舅。”我说翅膀怎么五一见到钱程时就连说眼熟,知道这层关系他一拍大腿说哦了,在哪吒家看过她小表舅的照片。一问哪吒,她家只有钱程高中的照片,又说钱程和她良舅长得像。服了老大的慧眼。
杨小丫搓着人中叹气,挺发愁的样子。“你说这事儿也真是,就躲不开了。”
“你可别瞎惦记了,我跟钱程根本就没什么。”
“你还真想有什么啊?”查看周围,翅膀不在,就于一坐在旁边沙发里打电话,她放了胆子对着迈克讲究人,“小猫那年不也没怎么地就把老大刺激吐血了吗?季老四那远近闻名的爆碳儿,你这要真跟人有什么他还不得心肝胆腰子啥的都吐出来啊!”
很清楚地看见于一横了她一眼。我小声说:“于一瞪你!”
她求证都不求证,回头哇啦啦一顿骂,人于一也没搭理她,她自讨没趣儿地接着跟我白唬:“真的,你稍微注意点儿~ 季大叔家就一个儿子,真气死了怪不好的。”
“没啥不好的。”我看着光秃秃的指甲,“他死之前能把我打死。”
“他不是故意的,借他俩胆儿他也不敢打你。”她赶紧说小话,“等见面儿不削他的。”
“什么时候见面儿啊?你还来不来北京了?这赖到人家不走了呢?翅膀烦不烦你~~”
“我来看小猫也不看他的,烦我怎么地?”她一脸无赖相。
“真的这俩人哪去了?你头不梳脸不洗的就坐这儿跟我叭叭儿。”
“不道啊~ 我起来人就没了,可能产检去了吧,大人也都没在家么。”
“你没起来跟去?”怪了,这孩子不上课从来不睡懒觉,我犹豫着问,“小丫你没查查你是不是也那个了。”怀孕的人才贪吃贪睡。
“不能。”她十分笃定,“俺们可注意了呢。”抬头看来到她身后的于一,“HO?”
她戴着耳机,于一根本啥也听不见,她问他就点头,不知道是敷衍还是理解能力超高。
杨毅笑嘻嘻地:“不过你俩得多注意点儿,季风毛愣愣的一天。唉呀!真意外了也挺好点儿事,正好奉子成婚,谁也别拖了。”
我看见于一把耳机拔下来,话题转过去问他:“你俩啥时候过来?别等翅膀撵。”
杨毅代答:“他天天撵,我都习惯了。”于一跟她说话,他一向声音低,我没听清,光看见小丫略显失望的脸色。
“来不了啦?”
“商场可能要跟人打官司,他得回去。”
于一的买卖多又杂,有纠纷难免,我也没太紧张。“那你也跟回去啊?”故意逗那若无其事的,“你回去也啥忙帮不上,跟着还怪忙叨的,上我这儿待几天得了。”
她明明是放心不下还吱吱唔唔:“我自己去没意思,跟季风干起来于一不在你也打不过他,我不吃亏了吗?”身后那人两只大手绕过来揉她脸蛋,她装酷地眯眼:“削你啊!”
于一那种狠茬子稍用点劲儿就能捏死她,没个豆儿高的样还总把这话挂嘴边。“对了,于一不说翅膀他俩有小孩你俩就结婚吗?怎样?兑现不?”
“兑!”她自己就给应了,听到于一笑才不好意思地说,“今年肯定不行,小猫怀孕坐不了飞机回家,等她生完的吧……咱们四个一起结怎么样?反正你今年本命年结婚也不好,明年四儿本命年,完~ 一竿子支2008年去了。也行,五一回家结婚,完事上北京看运动会去。”
季风回来,喝得醉醺醺,脸洗了牙刷了滚上床,强打精神听我说完杨毅的提议。“我看行。”他笑着揽过我,抵着额头低语,酒气喷洒,“找时间跟你家说吧。嗯?”没等我回答,翻个身自己睡着了。他现在酒量是见长,但一下桌儿就这样,能找着我们家已经不错了。我开机准备画图,计件儿的活儿早做完早利索,MSN 自动登陆,看见黑群在线,顺便告诉他季风在这边睡下了,他说那小子还是没醉,知道喝完回家没人管他跑你那儿去。
我回头看那小子,是真醉了,睡呼呼的,小薄被儿盖身上踢都没踢一下。三个多小时,我刚把模儿建完准备收工睡觉,季风呻吟着要水,喝完水又吵吵不得劲儿,迷迷糊糊的,问他哪不得劲,他说脚心痒痒。哪儿?脚心。痒痒的地儿真缺德。是啊,挠也痒痒,不挠也痒痒。他四仰八叉地躺着,好像睡饱了,一双大眼睛盯着我滴溜溜乱转。我关了电脑坐过去,看也不看他:“你要不睡就回家吧,噢?”
“睡。”他伸了手抱我,我想一想偎过去,关掉灯季风说,“我爱你。”
“嗯。”
“家?”
“嗯?”
“你把小锹儿它俩拿回来了吧?”
番外某站的发文的模式,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正中一个添章节的大框架,框下方预着些小格,可以顺手评论。评论的人,或早或晚看了文,每每花几秒时间,打上分数,——这是最早看网文的事,现在大多是看霸王文,——开网页等着,草草的看了就撤;倘肯多花功夫,便可以精读一遍,或者联系着上文,写篇评论了,如果整天都在看,那就能给一篇长评,但这些读者,多是精细鬼,大抵没有这样闲情。只有办公室的,才终日享受地泡在专栏里,只看榜文,慢慢地追阅。
欧娜从上大学起,便在某站的娜人娜文里当写手,编辑说,写得一般,怕讨好不了挑剔读者,就随便写点短篇罢。短篇的心急读者,虽然容易发评,但唠唠叨叨惹人生气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追求剧情跳跃地发展,看有没有狗血情节文笔如何,又反复比较以前的写的文章,然后打分:在这严重筛选下,点击也很难高。所以写了几篇,编辑又说她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哄走不得,便改为专写连载的一种轻松写手了。
欧娜从此便整天的泡在专栏里,专写她的连载。虽然没有什么不好,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编辑是一副凶脸孔,读者也大多是催进度,教人活泼不得;只有路过的上评,她终于笑出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路过的是没看文而写出评论的唯一的人。他文笔很普通;标点完整,名字也没有一个,见过马虎网名没见过这么马虎的。评虽然写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