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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竞争异常激烈,便被学生称作“团战”。
午餐过后,文秦和陈力新结伴来到了“团战”现场。此时,“团战”的气氛已十分浓烈。文秦看到几个大型的社团都搬来了桌椅,搭起巨大的展示牌。画社拿出了成员的作品,摆放在醒目的位置,引得众人驻足观看;剧社搭建了自己的小舞台,他们的成员浓妆艳抹,在舞台上表演着逗人发笑的小品;音乐社也是不落下风,他们带来了成员组建的乐队,吉他手拨动着温柔的琴弦,鼓手身心投入地击打着架子鼓,键盘手一个劲地按着键盘,主唱则纵情地哼唱着轻快动人的旋律,俨然一场小型的演唱会:
“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几个文艺社团的卖力表演吸引了大量新生的目光,他们的展台前挤满了对眼前的一切充满好奇的新生。他们用崇拜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学长学姐,还不时傻里傻气地鼓起掌来。对于他们的花痴行为,文秦感到有些受不了。
其他一些冷门的社团则相形见绌。他们的展台上没有太多张扬外显的表演,有的只是一张桌子一个人,新生只要简单地和社团负责人交流几句,在那张桌子上的表格里写下自己的姓名,就算加入社团了。如此简单的入社仪式自然吸引不了太多人的围观。比如棋社的成员眼见自己的展台前门可罗雀,便自顾自地下起了围棋;羽毛球社的招新也缺乏亮点,他们的人显得有些无精打采,为了打发时间,他们竟拿起球拍开始打起了羽毛球。最冷清的要数一个名叫“数论社”的社团。这个社团的主要目的是要出版一本数学月刊,其中的内容对于不精通数学的新生而言实在晦涩难懂,看着社员们一个劲地推销他们的月刊,许多学生都绕着道走开了。
文秦在欣赏完音乐社和剧社的表演后,一度想要加入他们。可回过头,他想到自己没有什么表演和演奏乐器的天赋,便打消了入社的念头。
高中的学业还是挺繁忙的,不如就加一个没什么事做的社团,这样也不会分散太多的精力。文秦心里默默地想着。
“喂,来这边。”这时,陈力新忽然朝文秦喊道。
“什么事?”
“赶紧过来,这边。”
文秦走向了陈力新所在的位置,他看到陈力新正在和一个个子不高的人说着什么,同时,一个消瘦的身影也立在一旁。文秦认得那个消瘦的人,他是张伟安,开学第一夜里给陈力新开欢送演唱会的人中,就有他的身影,至于和陈力新说话的小个子,文秦并不清楚他是谁。小个子男生手里握着一张表格,在他的身旁,立着一块牌子,牌子的上方画了一个工整的足球,在足球下面写着一行字:英奇中学足球队。
“英奇中学足球队?”文秦有些纳闷,因为眼前这个小个子男生,并不像一个经常踢球的人。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曲浪。”陈力新将头转向那个名叫曲浪的人,说:“浪队,这是我的室友,文秦。”
“你好,文秦。”
“你好,曲队长。”文秦有些迷惑,陈力新为什么要将足球队长介绍给他。
“怎么样,有兴趣加入足球队吗?”曲浪的问题直截了当,顿时让文秦明白了陈力新的意图,原来,他是想让自己加入足球队。
“加入足球队?可是我不怎么会踢球啊。”
“没事,我们足球队最近很缺人呢,如果你有兴趣,就可以加入。”
“真的很缺人吗?”
“是啊,之前我们走了好几个老球员,现在人员紧缺,我听陈力新说,你还满喜欢足球的,所以想让你加入。”
“赶紧报名吧,报足球队的人也太少了。之前我以为足球是热门,还特意在午饭后就过来了,早知道这边这么冷清,我该先睡一觉再来也不迟。”张伟安也加入了足球队,此时他已开始打起了哈欠。
文秦瞥了一眼曲浪手里的表格,那里空空如也,除了陈力新和张伟安的名字,就再没有其他人了。
“这个,我要好好考虑一下,我本来想加入羽毛球社的,听说那个社团活动只是打打羽毛球那么简单。话说,足球队的训练会很辛苦吗?”
“我们今年刚换了教练,不瞒你说,这个教练听说训练起来还是挺苦的。不过,如果是做喜欢的事,辛苦一点应该也没多大关系吧?”
“做喜欢的事?”文秦心底也说不清自己对足球的喜爱到底有多少,只能说,自己是个爱看球的人,至于能否踢好球,则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现在不能决定的话,可以先在这里留个名字,下周一我们将进行一次试训,到时候你可以过来看看。”曲浪眼神里透露着坚毅。
文秦把名字写在了表格上。他仍旧没有决定是否就此加入足球队。
正当文秦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人影突然挤进了他的视线。
“这里,谁是负责人?”一个带着眼镜的人穿着一件阿森纳队的14号球衣,走到曲浪跟前,。
“是我,怎么了?”曲浪回答道。
“你就是足球队的负责人吗?”眼镜男的口气有些跋扈,他并没有意识到眼前的人是球队的队长。
“没错。”
“我要加入足球队。”眼镜男满不在乎地说。
“原来是要加入球队啊,欢迎欢迎,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是新生吧?”
“老子萧笛,高一十三班!”眼镜男依旧是一副气焰嚣张的口吻。
“你说话客气点,这可是足球队的队长,也是你的学长。”陈力新看不下去了,他凑到萧笛面前呵斥道。
“老子萧笛,你他妈又是谁?”
萧笛,一个充满文气的名字,令人联想到宋人的诗句“萧萧笛竹楚山秋”。这个姓名的所有者,却向陈力新发出这般凌厉的粗鄙之语。陈力新被这突如其来的冒犯震得一时语塞。
“我叫陈力新。”
“陈离心?没听过啊,这是什么破名字啊,离心洗衣机吗?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初中足球联赛的金靴,这里轮得到你说话吗?”
“唉,别吵别吵,大家都是要加入足球队的人,以后都是队友。”曲浪试图缓和紧张的氛围。
“切,好臭屁的小子,我是那次比赛的银靴,我怎么不记得金靴是你这个眼镜兄啊?”陈力新有些恼火。
“妈的,别叫我眼镜兄,我也不记得那次的银靴是什么人,不过,只要我参加的比赛,从来都是射手榜的头名。我才不在意第二名是谁。”
“你这个人也太嚣张了,说话毫无分寸。”
“怎么了,不服?不服来单挑啊!”
“单挑就单挑!”
“那我们就下周一下午,足球场,比一比罚任意球!敢不敢?”
“谁不敢来,就这么定了,到时候别耍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章 暗度成仓()
2006年9月18日
詹邦德靠在椅子上,仰着头发修得十分平整的脑袋。他的发型被打理得颇为精巧,这是詹邦德在收到方宏给的酬金那天,为了庆祝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而特意找人裁剪的。失业的那段艰难日子中,詹邦德整日蓬头垢面,邋里邋遢地度过每一天。他的两鬓修得齐整如一,好像皮尔斯布鲁斯南在007中的那种款式。
可除了发型和名字,詹邦德觉得自己和007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电影里的007,除了外形英俊,身手矫健之外,还有装备了激光设备的手表、能当作枪管的手杖、x透光眼镜、机关无数的豪车,更为重要的是,007的身边总会相伴各种充满风情的绝色美女。可方宏给自己的唯一装备,只有一台dv摄像机,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这让詹邦德感到有些沮丧,因为方宏曾当着他的面大言不惭地声称“你是我的007”。
现实就是如此,詹邦德不能奢望自己能像英国皇家特工一样威风洋气,所有装备一应俱全。在他身边没有什么“邦女郎”,只有已为人妇的杨姐。
当然,方宏支付给自己的订金,还是让帮他购买了不少东西。譬如那本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辅导讲义全册,就花了他几张红彤彤的**。
缺乏卧底的装备,詹邦德需要自力更生。首先一个大问题,便是自己要拿什么东西做记录?詹邦德曾经仔细考虑过这一点。起先,他认为买一本普通的笔记本就够了。但思来想去,他觉得作为一名球队的队医,总是带着一本笔记本出入足球队的话,会不会显得很奇怪?万一哪个队员翻看自己的笔记本,发现里面记着球队的重要信息,岂不是要暴露了自己的卧底身份?
他想起肖申克的救赎里,主人公把重要的东西藏在镂空的圣经的桥段。
可詹邦德并不是基督教徒,随身携带着圣经可比带着一本普通的笔记本还要显得奇怪。
他的身份是一名医生。
于是乎,詹邦德想到了一个主意。
他买来一本比圣经还厚的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辅导讲义。他觉得,只要声称自己要准备执业医师的考试,便能够随时随地地带着这本书。任何时候,他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要复习考试。
这本书有数百页,在詹邦德的改造之下,打开一看,除了书本的前十页还像买来时一样,罗列着各种医学知识,剩下的几百页都是空白的。实际上,他是把讲义的封面和前十页剪了下来,贴在了另一本笔记本上。后面的空白部分,可以用来记录他搜集到的情报。
像这种专业性质很强的书,一般的高中生应该也没什么兴趣翻看。这样就避免了被人发现的问题。
这样一看,詹邦德觉得自己俨然已变成一个奋力地备考的队医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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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来到医务室后,詹邦德的工作十分清闲。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大多体质健康,小小的医务室里并没有太大的工作量,在这个时期,除了因为季节变换而偶尔前来看看感冒的学生之外,并没有太多的病号。
詹邦德转起手中的圆珠笔。早在学生时代,詹邦德就因为经常碰到乏味的课程而养成了转笔打发无聊时间的习惯。现在,医务室里的工作,就好比在上一堂无聊至极的课,这让詹邦德手中的笔,转动得愈发频繁。
这种以转笔消遣时光的无所事事的状态已经持续了两周。这两周的时间里,詹邦德利用上班的空隙,走遍了英奇中学的各个角落,摸清了学校的建筑分布。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学生,有的是在医务室来看病的,还有的则是路上碰到的。在这些学生里,惟一没有让詹邦德碰见的正是他最想寻找的一群人——踢球的人。
尽管詹邦德还没有发现学校里有多少人在踢球,哪几个人是足球队的成员,但他还是有不少收获的,譬如说,他能通过一些细节,分辨出新生和老生的不同之处。
他注意到,那些走路悠哉游哉的人往往是新生,而行色匆匆目的清晰的则一般是老生。詹邦德想起自己在高中时也是如此,高一时还对身边的人和物充满着新奇,到了高二乃至高三,因为学业负担的加重,整个人都变得更加紧迫了。
老生的时间观念强,不意味着他们会比新生更加到达教室,相反的是,卡着上课铃声抵达教室的,以老生居多。
他观察到的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男女生靠的比较近的往往是老生,而男生女生泾渭分明地走在两侧的往往是新生。
这种男女分道走的场景让詹邦德联想到医务室里挂在墙上的那幅人体解剖图。如果把整个学校比作人的全身,那么连接各处的道路就像一根根血管,行走在道路上的男生与女生,就好比流淌在血管里的血液。男生像是红色的动脉,活力充沛,奔涌而出;女生就如同蓝色的静脉,平和细腻,涓涓细流。
傍晚时分,校园的血液循环因为一声下课铃而陡然加快。本来寂静空旷的操场逐渐热闹起来,成为了心脏地带。
每到这个时候,詹邦德就会独自走到足球场附近。球场上依旧矗立着一块块“草坪养护”的告示牌。这些牌子自从开学以来就如同扎了根般一直立在那儿,每当有人想要靠近草皮时,一个老头就会匆忙奔来,阻止任何人再进一步。
那个老头就是詹邦德第一次来校时在门口把他拦住盘问的老伯。
“这草皮还没长好呢,不能随便踩,”老伯有些不高兴地看了看詹邦德,他操着一口浓重的本地方言,“咦,怎么又是你?你不是那个医务室的年轻人嘛,不好好在医务室里呆着,跑来球场干嘛?”
“老伯,这里什么时候才开放啊?”
“别急,下周就开了啊。你一个医生不好好看病,还想着偷跑来踢球?”
“不是啦,反正医务室也没事做,闲着就散步散到这儿来了。”
“噢,原来是散步啊。不好意思,错怪你了。”
“老伯,这里平时都没有踢球的人吗?”
“踢球的嘛,高年级的学生因为知道每年的**月份是草坪养护的时节,所以不怎么来。最近倒是有几个新来的学生,因为搞不清状况经常跑来踢,还好我发现得早,把他们轰走了。”
“几个新来的学生?”
“嗯,其中一个都被我遇上了好几回了。有天凌晨四点多,他居然还想偷偷跑进来踢球,得亏我那天醒得早,把他痛骂了一顿。”
“这么拼命?”
“要是读书有这股拼劲就好了,搞什么不好,非要和我老头子作对。”
“您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吗?”
“不大记得了,也就个子高高的吧。”
詹邦德对老伯描述的这个人产生了兴趣。他本能地感觉到,那可能是一个对自己的搜寻工作十分重要的人。
“啊,你看你背后,他们又来了。”
詹邦德转过身去,他看到几个高中生正抱着足球向这边走来。
他忽然预感到,这几个人里可能会有他的猎物。
今天注意不会是个一无所获的日子。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章 单挑(一)()
文秦一路追寻着陈力新。他看着陈力新和拿着足球的萧笛并肩前行,走向了学校的足球场,一路上,金靴和银靴没有丝毫的交流。这种死一般的沉默显示了两人之间巨大的敌意。
萧笛手上的足球名叫“团队之星”,是2006年世界杯的比赛用球。它融合了传统与创新,采用黑、白、金三色。这其中,黑、白是东道主德国国家足球队的传统颜色,而金色则代表着世界杯冠军奖杯。这个比赛用球和刚刚过去的那届杯赛一样,令人印象深刻。
这个足球,是萧笛的爸爸在夏天出差德国期间,特地从当地买来送给他的礼物。
萧笛很是喜欢这个名叫“团队之星”的足球,它代表着那个炽热焦灼的夏天记忆,它有着世界杯的色彩和温度。平日里,他甚至不舍得拿它出来踢。可是,今天他却把它带到了校园。
“用什么样的球,你来定。”萧笛深深记着陈力新对他说的这句话。上周五的约定里,陈力新没有对单挑时的所用的足球提出什么特殊的要求。这让萧笛感到,陈力新是在有意地轻视他。
踢过球的人都明白,不同的足球对于踢球者来说,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球的重量偏轻,会让罚出的球轻飘飘的,犹如气球一般飞散开来;球要是比平时稍重,又会使罚出的球路低沉,对力道要求更大。
陈力新让萧笛带着自己的球来,摆明是告诉萧笛:我让你用自己习惯的用球也没关系,老子让你三分,也吃定你。
在萧笛的辞典中,“老子”这个词只能由自己使用,一旦有人胆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词,便是对他最大的挑衅。这是萧笛无法忍受的。
老子今天一定要赢你。萧笛在心里暗想。
在他身旁的陈力新,此刻对将要到来的对决,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他的对手可是初中联赛的金靴,一届比赛里轰入七球的射手王。陈力新虽然没有看过萧笛踢球,但也曾听朋友们有意无意地提起其人其事。他们称他作金靴亨利,因为他时常披一件阿森纳14号的球衣。
“那个金靴,好像很厉害,虽然踢球非常独,一有机会就自己射门,但他的水平确实比别人高一档。”
“戴着副眼镜也能进七个球,要是视力好一些,说不定看得更清,射的更准呢。”
陈力新只知金靴是个眼镜男,并不知晓他的样貌,更不会知道他的名字叫萧笛。
那届比赛陈力新所在的球队踢到了决赛,只差一步就能夺得冠军;而萧笛所在的球队在半决赛折戟。两个人的球队并没有直接交锋。这让一众看客有些失望,他们期待的金靴大战银靴并未上演。
有关萧笛的传说曾在一段时间围绕在陈力新身边。因为陈力新是那届杯赛的银靴,进了六个球。和金靴相比,那只是一个球的差距。但那一个球的差距,却时常成为别人调侃陈力新的谈资。
“银靴啊,真了不起。这个称号很适合你噢,毕竟你很‘淫’嘛。”
陈力新是那种花团锦簇的男生,身边总不缺少一堆女生的环绕。从这个方面来说,“淫靴”这个称号点中了他的特质。
“比戴眼镜的还少进一个,阿新还需努力啊。”
明明是进了六个球,发挥出色的陈力新,只是因为比金靴少进一个球就遭遇那么多人的数落,陈力新有时候会觉得那些球不如不进。
一时间,别人都不叫陈力新的名字,而是呼他作“银(淫)靴”。陈力新并不乐意别人这么叫他,可这个绰号却如影随形地伴着他度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看似褒奖,实则挖苦,像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银靴相比金靴,总有低人一等的感觉。这就好比大多数人只知道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山峰,却不知道第二高的山峰叫乔戈里峰。
陈力新就是那座乔戈里峰。
上周五中午的“团战日”,乔戈里峰终于遇到了让他耿耿于怀的珠穆朗玛峰。只是让陈力新始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