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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进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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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激活,具体要扣除多少寿元,神秘声音并没有给出。

    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凌歧估计,他再用个七八次,也就该准备后事了。

    寿元这种东西,消耗了可就没法再恢复!

    密集的脚步声回荡着,步伐还算轻盈,连成一片却无法掩盖,看来人数不少。

    二级的风之优雅,不但增强了凌歧的反应、灵巧能力,连五感都有所增幅。

    想来也是,风的力量不就是空气的力量,连无形的气流都在帮你,当然会有这些神奇的效果。

    稍稍露出半个脑袋,偷偷朝入口处望了一眼!

    凌歧瞬间瞪大了眼睛,额头上有汗水沁出,他看到了一整片红色!

    刺客!一大群红衣刺客!至少二十个!

    中间几人抬着一个长条形棺材似的箱子!其他人则护在周围!

    棺材形状的箱子?不!那就是棺材!

    心脏“突突突”的乱跳,凌歧把身子缩回去,藏的更严实。

    这些刺客,当真是无所不为!

第二十一章 贪欲() 
悄然一瞥,连走马观花都算不上,凌歧已经可以肯定,那就是一口棺材!

    至于棺材中究竟装着什么,金银珠宝、巫术道具、还是它本就该装的东西,从外面看不出来。

    旷野上闻不到尸臭,棺材的重量也难以估算。

    以己度人,凌歧猜测,那里面应该是一具尸体,一具唯一有价值让刺客铤而走险的尸体——

    皇帝的遗骸!

    血脉、护符、龙神、降临、尸体、容器、法术、巫师。。。

    短短一瞬,无数个词眼浮现在他的脑海。

    对于死灵法师,这样一具被神降过并且拥有特殊血脉的尸材,应该是一件不错的原料!

    东方古代不也有用帝尸炼制飞僵的说法。再不济,老皇帝的身份也能被利用一下,只可怜这个老人死了都要被折腾。

    凭心而论,皇帝对他其实还算不错。而且若不是他最后把包鲁斯一起宰了,想来皇帝的遗体早就被转移保护起来。

    发生现在这种情况,他还真有那么一点点遗憾。

    如果他能碾压那些刺客,多半他会很乐意让老人入土为安。如果他自己也会死灵法术的话。。。

    可惜,假设永远是假设,他不会死灵法术,也没有实力砍瓜切菜一样解决掉那些刺客!

    无能为力时,冷眼旁观是他一贯的选择。

    也许这个世界上当真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宁死也要守护,不肯让他们受到半点亵渎。

    对凌歧而言。。。

    压下心底绞痛,强迫自己忘掉过去,凌歧眼神倏然变得冷漠,就像一块冰冷的石头。

    脚步声很快远去,直到沙沙的声音彻底消失,凌歧这才从岩石背后绕出,漠然注视着那些刺客离去的方向。

    天有些阴沉,这里又靠近河边,空气显得很潮湿。

    抬头看了看天空,凌歧忽然感到很是压抑,灰灰的云层又低又厚,像是预示着风雨欲来。

    这是某种觉悟,还是尚未离去的魔魇?

    摇了摇头,他决定改变最初的计划,什么魔法大学、竞技场,都让它见鬼去吧,他要远离这潭浑水!

    皇帝遗体意外被劫,下水道中的守卫多半是团灭了,事件的严重性再一次升级。他连一天半天参观魔法大学或者竞技场的闲暇都没有,他初次入城的时间太凑巧,有心人很容易怀疑上他!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他可以为一件尚未发生的事情做出一百种不同而详尽的准备,到头来发生的更可能是根本想不到的第一百零一种情况,就像他从八十多层楼顶跃下以后发生的一切!

    智者也不是先知。

    压下进入下水道查探的心思,他缠上的因果已经够多,而他还太弱。

    走到百米外一块巨石前,拨开草丛,岩石缝隙里是完好无损的地精法杖。或许是耗光了魔力,或许是没有被激发,这法杖在他手上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有些丑陋。

    拿着法杖,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大块绢布,将它包裹成长条状,而后插在腰间。

    做好这些准备,凌歧这才大步离去。

    有风的帮助,他的到来,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

    也许,这里的痕迹本来已经够多,多到谁都理不清头绪。

    下午三点,还是战斗时机,洛珊大妈看着眼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默然无语。

    他这是把武器铺当成杂货店了啊!

    暗自感叹了一番,大妈也不多话,拿走法杖,又一次在凌歧热切的目光中去到二楼。再下来时,手上多了一副手套!

    青黄底色的金属手套,表面有着一道道颜色略深的纹理。纹路像是天然的,应该是混合了某种特殊金属。

    “玄铁手套,你赚到了!”

    洛珊大妈冷冷说着,有些不舍的将东西递了过去。

    接下手套,凌歧并没了露出占到便宜的喜色,反而蹙起了眉头,好似有些不满。

    洛珊大妈见状,心里一突,急忙解释着:

    “这副手套虽然不是完全用玄铁打造,可其中玄铁含量最少也在五成。。。三成以上。”

    凌歧闻言,心中恍然,表情却没什么变化。

    他皱眉头,并不是察觉货不对版,而是神秘声音根本没有给出提示。

    要说神秘声音的确帮了他不少忙,可终究“眼光太高”,寻常物品根本不予鉴定,这点让他很头疼。

    摇了摇头,凌歧将手套递了回去,也不顾洛珊大妈难看的脸色,淡淡道:

    “我不管你想从这笔生意里赚多少,就算再多,我也无所谓。可这东西,不适合我,你该知道。”

    “假如你这里拿不出令我满意的东西,我只能和其他人交易了。”

    “另外,我对精灵制品很感兴趣,如果你这还有的话,我甚至可以再加些价。。。”

    时间不多,凌歧懒得客套,有话直说。

    现在还远不到他离开的时候,这种“精品”的普通装备,他还没有太大需求。

    如果是在二十多天以后,能够被带回轮回空间的普通精品装备,价值当然更高。

    可惜这副手套太重,的确不适合他。

    上午的时候,因为有丽莎在旁边和稀泥,交易还算愉快。

    现在就——

    “哼!”

    洛珊大妈一把抢过手套,也不回话,气冲冲跑上楼去。

    下来的时候,让凌歧颇为失望的是,并没有看到她拿着别的,而是那柄法杖。

    买卖黄了。

    “那你去和别人交易吧!”

    果然,赶瘟神似的把凌歧送走,砰地一声关上大门,洛珊大妈火气不小。

    凌歧冷笑了一下,也没往心里去。

    只是,对方那样恼羞成怒,应该是手头真的没有适合他的存货了。

    武器店的二楼,看来也不是什么私密宝库呀!

    摇头离开,打消掉某个蠢蠢欲动的念头。

    不知若是洛珊大妈清楚凌歧的想法,该不该为自己的言行庆幸。

    几分钟后,非凡优雅南区分店,就是洛珊大妈对门的奢侈品商店,老板热情的接待了凌歧。

    这里的客人竟比战斗时机还要少。

    不过前者的生意冷淡,纯粹是洛珊大妈性格使然。而后者。。。

    当凌歧满意的走出这家商店,手里多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

    钱袋足够吸引眼球,也就让人忽视了他左手无名指上多出来的一枚戒指。

    “乌木指环:戒指中蕴含着有限的生命力量,装备后可以由精神力触发零级魔法‘治疗微伤’。”

    “治疗微伤:零级魔法,可治疗轻度创伤,也可对深层伤口产生一定良性的愈合效果。施法时间:瞬发。施法间隔:10秒。每日剩余法术次数:9。充能类型:自动。”

    这是一件比初级魔法物品等级更低的基础魔法物品,也就是所谓的附魔物品。

    和天然蕴含魔法能量的天生魔法物品不同,基础魔法物品纯粹是通过法阵刻画来沟通元素界,产生特定的魔法效果,一般情况下,蕴含能量自然不如前者。

    治疗微伤这个法术效果一般,方才在店里凌歧试验了一下,也就能愈合一些小伤口。

    好在无需充能,每天凌晨准时补满十次法术位,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最重要的是,它够便宜。

    非凡优雅并不是魔法物品专卖店,里面还有许多纯粹用来装饰的贵重物品、珠宝饰品,价格皆是不低。

    当然,和魔法物品相比,就算只是一般附魔物品,那些奢侈品都不配提奢侈这两个字。

    在老板提供的十几件魔法道具中,乌木指环是最廉价的一件,售价250金,也是唯一一件报价低于500金的。

    凌歧一个个触摸过去,发现只有三件被提示达到初级魔法物品的水准,报价都在两千金以上。

    这三件魔法道具和火焰戒指差不多,都是施法者专用。

    “非凡优雅南区分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男人,矮矮胖胖,看外貌倒和洛珊大妈挺般配。

    不过他的性格同臭脾气的大妈恰恰相反,和客人对话谈笑风生,风度上佳,看起来受过良好的教育,时常让人忽略他平凡的外貌。

    甚至凌歧在和他攀谈时,总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看到的这个“他”,并不是他,真正的他藏在背后。

    这种感觉,很难描述。假如不是二级风之优雅隐晦提高了他的观察力,甚至根本不会让他察觉出端倪。

    好在这些都和他无关,他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市。

    法杖最后的成交价格,是380个金币。这是一笔巨款,但远不能让凌歧满意。

    然而店主明确提出了,法杖的制作工艺和材料完全不配。明显带有地精风格的粗劣制造手段,几乎已经毁掉了这块天生蕴含雷火力量的黑髓木。

    据他所说,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总店老板、一个高精灵女人,本身就是炼金师,他根本不会收购这种魔法废料。

    凌歧不太擅长还价,数次提价不成,只得把二百五的乌木指环压低到一百八十金币。

    老板满脸肉疼,最后还是答应了,直道自己做了赔本买卖,凌歧撇着嘴只是不屑。

    余下的金币一半兑换成一块等价的金砖,揣在怀里。

    另一半则被他装在鼓鼓囊囊的袋子里,就那么拿在手上,随意抛玩着。

    走在路上,哗哗沙沙的响声,引人侧目,生出歹念。

    感受着身后看向自己几道满含深意的目光,以及周围些许不善,凌歧笑了。

第二十二章 嚣张()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变得轻贱生命。又不知从何时开始,生命本身就已经廉价。

    事实证明,帝都的治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也可能是皇帝的遇刺导致军政系统零时发生混乱,虽然这一消息目前还被封锁着。

    肮脏的小巷,五具尸体,滴血未沾的凌歧,将沾满鲜血的长剑,插回剑鞘,哼着小调翩然离去。

    既然决定尽早离开帝都,他行事时也就无需太过顾忌。

    杀人很简单,也很困难。

    心理是一关,生理是另一关。

    在心理上,凌歧完全不存在所谓的负罪感,别说那些人自己生出了贪念,送上门来找死。就算真是无辜,杀都杀了,还能怎样,哪来许多无用的愧疚。

    自由的意志,就是永远都不需说抱歉。

    杀人放火,也能扯断枷锁,知我是我,悟道成佛。

    倒是那股恶心的催人呕吐的味道,血腥气揉和着别样的异味,他还是有些不适。即便在一天前,他经历过的战斗环境,比这还要恶劣的多。

    这次出手很值得,清理了一些败类,美化了帝都的环境,更让他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生理上仍未适应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活。

    所幸问题不大,不至于杀个人就吐一次,甚或晕血。

    些许不适,还是能够去习惯,克服的。

    凌歧走的洒脱,丝毫没有考虑过毁尸灭迹,进行善后。

    几个流氓混混,随手打杀了,他不认为会在短时间引来太大的麻烦。哪怕对方言语甚是嚣张,也不过多给了他一个杀人的理由。

    他从没想过要接触甚至介入帝都的灰色势力,所以对方报出某个极有名的地下组织名号时,凌歧仅报以冷笑。

    那些见不得光的力量,向来不为他所重!

    这是长期的现代社会生活导致形成的惯性思维,尤其对于他这种社会精英阶层。

    灰色力量,在一般小市民面前嚣张的不得了,但只要稍微有点实力地位、或者光棍点的人,就不会太忌惮他们。

    从前的凌歧不会把这些不入流的角色放在眼里,现在的他更是如此。

    意识有所转变后,不吝杀戮的他,比过去那个表面温和骨子里极端记仇的伪君子更加危险。

    “盗贼工会?嗤!”

    他当然不会知道,自己惹到了什么。更加不会知道,那是一场多大的机缘。。。

    下午三点半,凌歧回到旅店。

    谢绝了莉莎的暗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躺在床上小憩,直到五点多,他才接待了第一位访客,城防队长卡洛斯。

    那个男人来的很快,中午才遇到,下午就上门拜访,看得出确有急事。

    城防队长先是很热情的夸赞了他一番,而后才磨磨唧唧进入正题,留下一份委托,和一张正式的雇佣契约。

    这是一份受到法律保护的文件,内容是关于一个邪恶洞穴的清理计划,奖励颇丰。

    凌歧毫不犹豫按下了手印,发现神秘声音没有出现提示,微微蹙眉。

    一杯茶后,卡洛斯满意的离开,凌歧随意的把那张契约像垃圾一样丢到一旁。

    任务的触发方式出乎预料,已有的任务价值变得更高。

    至于契约?那玩意儿算个屁!

    又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休憩时,湮灭的梦境再一次降临,出现在他的潜意识世界。

    有过先前的经历,他只是很平静的旁观着,观察着那些恶魔生物的战斗方式,动作习性。

    梦境的告破依旧是某个叫做梅鲁涅斯?大衮未知存在的暴怒。

    这一次,凌歧发现,这梦境仿佛并不只是投影,类似东方仙侠传说中水月镜花的法术,更像是某个意志体的意识片段!

    因为他能清晰的感觉到那些地狱生物的气息,甚至还能闻到硫磺的味道!

    这,更像是一道讯息,传递一份感同身受的警兆。

    有了这样的想法,再去回忆先前的梦境,他发现,“自己”观察的角度,同样也是高高在上的,至少那些可以轻易把他撕成碎片的恶魔们根本没有察觉,直到梅鲁涅斯?大衮登场!

    那么。。。

    “这个王国的人所信奉的,似乎是先祖崇拜。”

    “塔洛斯?九圣灵?泰伯?赛普丁!”

    “封神?呵!都是牛鬼蛇神!”

    有些消息,本该是绝密,可当有心人代代相传,被人口口相赞,那也就不再是秘密。

    入夜,万籁俱寂,唯独酒馆热闹起来。

    下午八点多,凌歧起床,精力充沛,就是感到有些饥饿。

    拿上钱袋,早先用的那个,下到一楼。

    乘着人多,凌歧先不急着解决肚子问题,而是嚣张的走到正中央最大的桌子边!

    不理会那桌正在拼酒的冒险者们警告的目光,这一堆七八人加起来,也未必能入他眼。

    一把将桌子上几盘酒菜掀到地上。

    砰!乓!

    “混蛋!你干什么!”

    “狗娘养的!小白脸找死!”

    混乱的声音接连响起,有杯盘落地,有怒拍桌子,有刀剑出鞘。

    喧闹的酒馆先是静了一下,而后哄然沸腾。

    稍远处的酒馆老板皱着眉头,噌地从柜台后站出来,不善的瞪着闹事者,见到是自家上房的贵客,又有些吃不准。

    正在招待客人的莉莎脸上煞白,显然认出了凌歧。

    周围人都跟着起哄,甚至不少人哄笑着起身朝凌歧敬酒、喝彩,一看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之辈。

    凌歧面色平静,近处的威胁也好,远处的哄闹也罢,都不能让他变色。

    伸手,取下腰间挂着的皮袋。

    嘴角噙着一丝讽刺的笑,凌歧做了一件出人预料的事情!

    叮叮咚咚!

    金币银块撞在一起的声音,如此悦耳,整个喧闹的酒馆刹那安静了下来!

    就连那桌恼怒的冒险者们,都呆呆看着凌歧在他们面前倒空了整整一小袋的金银,满脸愕然。

    呼!呼!

    沉重的呼吸声,一些面红耳赤的酒徒下意识站了起来,眸子里已经开始充血。

    啪!

    反手一巴掌将身后某个企图偷袭的瘦小冒险者抽的倒跌出去,不等其他人反应,凌歧锵的抽出长剑,“咔”的一声将身前结实的木桌劈成两半!

    剑上有血光,白天才杀过人,根本就没擦干净。

    凌歧也不在意,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杀人不见血,怎么能让后来者见证他的手段!

    外人当然不会知道凌歧行云流水的动作靠的只是魔法效果加持,剑上的斑斑血迹是下午才开的张,就连干脆利落的斩劈也是靠着武器本身的锋利。

    可就算一些眼神锐利的人,发现这把剑异常的锋利,又能怎样?

    精良的装备,同样是实力的一部分,更是自身强大的证明!

    再当他拿出下午时候签过的羊皮契约文书,差点被他当垃圾丢掉的那一份,看到上面醒目的城防大队队长私人印鉴,就连被他欺上门的那几个冒险者,都瞬间熄了报复的心思。

    财、力、势!

    做足了戏,乘着震撼效果还在,凌歧从身边拉过一条凳来,踩上去,居高临下俯视着一众酒徒。

第二十三章 招募 上() 
“今晚,你们走运了。因为我,伟大的商人,南方莫须由商会少会长,凌歧,要雇佣一队冒险者,去执行帝都城卫所的特别任务。当然,在任务完成后,其中表现优秀的,将获得继续护送我前往科洛尔的资格!”

    嚣张,无比的嚣张。该低调时凌歧可以把自己当成透明人,该高调时他也能把独孤求败的牛x装到极致。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怀疑,也许当年不该考公务员,更应该去做个演员。

    现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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