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连我们的特征都不敢说出来,因为他们害怕我的刀,所以告示上最多只会说两个杀人犯,一个少年人,一个年轻人,其实我现在也不能算是少年,我今年应该十七岁,差不多到了及冠之年,你也不过才二十五岁而已。”
“才十七岁就对杀人如此轻车熟路,你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我从来都没说过我是什么好人,从你把我救起来那一天起,你就注定被我拉下水,我也说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你可以走回头路,不过那只会是一个死,倒不如直接跟着我,最起码我会让你活,我知道你前几天想死,不过你现在肯定不想死,因为你已经尝过了以前许多没有尝过的东西,比如烈酒,比如呕吐的滋味,也比如差不多快被冻死的滋味。”
“你很能说,我说不过你。”
“因为你压根儿就没打算跟我辩解。”
少年人进了船舱。
“今天晚上是我们在姜水的最后一夜,明日里我们就上岸,上岸之后去找那么一只商旅队伍混进去,一来能拿到不少报酬,二来也能掩人耳目。”
第二日他们贱卖了渔船,上岸之后到了一处小镇,这小镇看起来比青牛镇大了不少,不过也没有特别显眼的建筑,倒是一如既往差不多都以打渔为生,客商很多,有在此歇息的,有在此路过的,也有在此雇佣厉害的打手作为保镖的,毕竟这行商之事谁也说不好究竟是否会一帆风顺,往来路程打劫的悍匪强盗多的是,每支商队在出发前都会雇佣不少好手,但其实真正能跟商队走到底的人却是寥寥无几,有旅途吃不了苦半途而废的,也有路上遭遇了强盗丢了命的,这天下人都说商人赚钱,其实看到的不过是最顶尖的那几位经常露脸的,比如温家堡温不亏,其实大多数商旅赚钱都是将脑袋别在腰上,血本无归比比皆是,若是一趟能活着命回来并且赚到了那么两三成纯利润都笑的乐开花了。
毕竟这天下从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百姓苦,但乐在安稳,不用担心随时被山贼强盗光顾,商人苦,苦在一路上都苦,真正能在激流涌动中活下来的才能称为商人。
还是有许多愿意赌上自己性命与商队走一趟的,但这一行也有自己规则,商人不会一次性雇佣很多同一个地方的人,因为怕别人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所以脖子上挂着一块小牌匾的年轻渔夫自然成了商队首选。
“看你的模样不像是江湖中人,你敢接这么一趟镖?”
说这话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胖子,这胖子与其他风餐露宿的客商老板倒不是怎么相同,最起码他的衣裳很干净,质地很好,他是一个很讲究的胖子。
“为何不敢?”
年轻渔夫笑了笑,他悄悄趴在胖子商人肩头说了那么一句话,胖子脸色立变,但随即便展颜欢笑。
“行,就是你了,做完了这一趟二十两银子,走。”
“等等,我还要带上一个人。”
年轻渔夫直白道,他将少年人拉了过来。
“这一趟镖咱们两个人一起接。”
“可他只不过是个少年人,他能干这种活儿?”
胖子有些不相信,他没明说,但他的意思也很清楚,因为这少年人多半是个半残废。。
“他能干,相信我,最起码他不会成为累赘。”
“是的,我不会成为累赘。”
清秀少年人淡淡一笑。
“如果我成为累赘的时候,我会自杀,不会拖累你们。”
“那就好,就你们两个了,咱们走。”
这支商队挺大,最起码在这小镇的商队来说足够大了,七八十辆马车,一百来匹健马,人数更是最起码有四五百人,再加上小镇上补充的人手,差不多有六百人,胖子果然很讲究,他不骑马,而是坐在了一辆豪华马车里面,赶马的车夫也是老当益壮。
这一行人中有女子,虽然不多,也有五六个,但五六个也都是丫鬟打扮模样,这样长途跋涉的队伍当中出现女子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总有那么一些富家小姐对外面的世界好奇想出来看看,倒也无可厚非,也不需要担心,因为这支队伍人多,替死鬼也多,就算是一伙山贼倾巢而出也得掂量掂量是否有本事整个吃下。
那中间一辆带着女儿家脂粉气的马车门帘始终不曾掀开,这倒让走在队伍最后骑马而行的年轻渔夫有些不解。
“这位小姐该不会吃喝拉撒都在马车上吧。”
“谁知道呢?不管别人怎样,我们干我们的活儿,拿我们的钱就行了。”
“那倒也是,你猜猜方才我与那胖子说了什么话他才允许你与我一起的?”
年轻渔夫问了一个他很想问的问题,他觉得自己不过一个区区小老百姓能说出来这么一句话已经很值得炫耀了,可少年人却没有丁点儿奇怪的意思,他淡淡道。
“你一定是与那胖子说了你杀过人对不对?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杀过人的多了去了,光是这队伍里面就不下于五十个,不然谁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吃这碗饭?都是走投无路被逼的。”
“那胖子为什么面色变化那么大。”
“因为你杀过人,杀过人的人通常也随时准备被杀,所以他才带上你。”
一百三十章 因为我会用一点刀()
商队出了小镇便是一片崇山峻岭,山间清秀,流水潺潺,倒也算是不错的旅途,从上午时分出发直至下午都没遇见任何危险,差不多五百人中有二百花钱雇佣来的保镖,其余人皆是商队自己人,但这些人当中也不乏高手,二百保镖皆是不同地方招揽而来,互不相识,路上也无多余话说,只骑着马不急不慢徐徐前进,年轻渔夫与少年人依旧走在队伍最后面,他们不与别人说话,别人也不来找他们,都是各行各道,这二百人中从年轻到中年甚至到老年都有,唯独只有少年人这么一个才不过十几岁的,倒是惹来了不少人注意,不过也仅限于注意而已。
“没想到还有吃这一行饭的老头儿,我倒是长了见识了,老头儿遇见危险且不说能不能保护这么一支商队,恐怕自己能不能保住命都不知道。”
年轻渔夫似对队伍中三五个迟暮老人并不待见,尽管这几位老人老态龙钟,双眼熠熠。
“那你就错了。”
马背上的少年人轻轻一笑。
“有句话说的好,老人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过的路还要多,体力或有不及,不过老人的见识以及经验并非年轻人所能比,这就是为什么同在危险环境下,老头儿活下来的几率更大一些,更何况这天下也并非所有老人都那么无用,有些人你看起来不过平平无奇,实则说不定就是跺跺脚天下就能抖三抖的人物。”
“你说的这种人物你见过?”
年轻游侠别过头好奇道,只是少年人依旧摇摇头。
“我没见过,或者说我忘记了自己有没有见过,不过不论哪种你都不得不承认我的话,这安营扎寨夜间休息,年轻人说了不算,只有这些老头儿说了才算,因为他们知道什么地方最为安全,什么地方最为危险。”
年轻渔夫或许之前不信,但当马车队伍停下来,胖子老板下了马车朝后面走了过来时他才终于信了,因为那位老板正是问那几个其貌不扬的老头儿何处安营扎寨。
“再往前走二里路,那里有个落石坡,水源方便,在那里扎营最为合适。”
马车队伍再往前走二里,便到了一处坡度不是很斜的荒坡,绿草盈盈,水源方便,也适合马儿休息,他们便开始准备营帐,只是这雇佣来的保镖们基本上除了兵器之外就身无长物,好在那胖子老板还算仗义,取下了不少营帐让他们自己搭建,只是营帐或许有不够,只能自己组合稍微凑合一下,守夜的活儿轮流来,毕竟这荒山野岭,除去山贼强盗之外,也需担心猛兽来袭。
渔夫二人没有要帐篷。
因为少年人说营帐不够,分不到二人一顶,便干脆不要。
“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很贵重的东西,怕被别人偷了去?”
年轻渔夫好奇道。
“我身上能有什么贵重东西,一幅画几封书信你也都见过了,除此之外,只剩下一粒珠子,我也不知道这珠子是做什么的,但他已经有了裂纹,说不定在我掉入姜水之前就是它救了我,所以我一直留着。”
“珠子也能救人?”
“应该能吧,谁知道呢?对了,出发前我让你买一些吃食你买了没有。”
“忘了。”
年轻渔夫摊摊手,但后面似乎觉得自己这回答实在太过敷衍,他又补充了一句。
“走的时候匆匆忙忙,哪儿顾得上那么多,再说了,这么大一支队伍,难不成还没有我们的晚饭?”
说是匆匆忙忙,但其实哪儿算得上匆匆忙忙,因为他浑身上下唯一带着的东西不过就是一柄楚人才会用的楚刀而已。
“看来我们今天得饿肚子了。”
少年人无奈叹口气。
“你想一下人家商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会与我们这些亡命徒同食一锅饭菜?肯拿出帐篷已经算不错,毕竟干这一行还从来没有听过老板包吃包住的事情。”
“……下次我一定记住。”
“洗洗睡吧,今天晚上轮不到我们守夜。”
他二人来至潺潺溪流边,来到了下游,脱了鞋袜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脚,这时候正望着泉水发愣的少年人被年轻渔夫一巴掌拍醒。
“快看。”
顺着手指的目光看过去,本以为发生什么了不得事情,却只看到那唯一一辆带着脂粉气的马车门帘被掀开,下来一个身着红裙的二八佳人,因为隔得太远,看不清面容,倒是看到灯火之下,那红衣少女正手捧一本书念念有词,篝火处已准备好点心饮水,她饮水一口吃一块点心,吃一块点心看书一眼。
不得不说这小姐一出现倒惹来了不少注视,只是在胖子老板冷冷一瞥之后都收回了目光,他们不敢得罪老板,更不敢得罪老板的女儿,因为他们不知道下一刻这胖子老板会不会重金让人杀了他们。
其实杀人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杀这些亡命徒,不过看在钱的面子上,很多人都愿意这么做。
他二人没有回营地,因为这时候别人正在吃晚饭,他们没有东西吃,只能饿着肚子躺在草地上望着满天繁星。
“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过这样的生活,我只不过是一个渔夫而已。”
“这世上有很多你想不到的事情,你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许我们会死。”
“也有可能我们得到了美人的青睐。”
年轻渔夫嘿嘿一笑,因为有两个丫鬟给他们送来了吃的,与她们家小姐一样的点心。
“谢谢。”
少年人浅浅一笑,他露出两个酒窝,也露出额头的朱砂痣,他打算一会儿就把头发放下来,因为这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朱砂痣实在是太过让人注意,最起码让面前这两个丫鬟注意,因为她们在捂嘴偷笑。
“那边在举行晚会,你们不过去看看吗?”
那其中一个丫鬟道。
“不去,我们不太适合参加晚会。”
少年人直接一口替有些欣喜的年轻渔夫拒绝。
“真不去?”丫鬟继续道。
“不去。”少年人依旧摇摇头。
两个丫鬟走了,尽管她们其实想多看一眼这群人中唯一最为清秀的少年人。
“这么好的事儿都不去?难道你没看到人红衣小姐往我们这边看了几眼?”
年轻渔夫自是有些不解,毕竟这等被富家小姐垂青的事儿只有在说书匠那里才能见得到。
“有些你看起来很好的事儿其实未必就真的很好,我建议你不要太感情用事,你应该知道做我们这行最好别动情,否则你会死的很快。”
“也包括朋友情谊?我觉得我们算得上是朋友。”
“不,我们不是朋友,我们最多只能算是搭档,你死了我还会找另一个搭档,并且我可能连你的尸体都不会处理,这就是我。”
“如果你死了我肯定要把你背到姜水丢进去喂鱼。”
少年哑然失笑。
“你这家伙还挺记仇,我的确不想去看什么晚会,不过现在看来我们非去不可了。”
因为这时候红衣少女已经手捧一本书亲自款款走来。
“你不是说不能有感情?吹牛了吧?这么漂亮的姑娘怎可能不动心?”
“错,我教你不能动感情,可是我还没教你千万不能得罪老板。”
“点心还好吃吗?”
红衣少女来至坐在地上的少年人跟前,她合起了书本,这时候才看清楚其面容,婴儿肥的脸蛋,皮肤白皙,一双手手指修长。
“好吃好吃,谢谢小姐。”
年轻渔夫慌忙点头,坐在其旁边的少年人却一语不发。
“我这两个丫鬟说你们不肯参加晚会,这不我就亲自来请你们了,大家能相聚在一起也是缘,你们若是不去,可莫要怪我生气了。”
“去,小姐亲自来邀请怎能不去?阿牛,对不对?”
紧急之下,年轻渔夫直接给这少年人套上了一个阿牛的称呼。
“阿牛”终是点点头,他们去了营地,营地欢歌笑语正盛。
一眼便能看出胖子老板并不是很乐意,因为这里摆了不少好酒,但纵有万般不乐意也架不住自家千金小姐喜欢,好在这两个年轻人并不像其他人一般那么不识趣直接上来端碗就喝酒,他们二人只不过安安静静坐在那里。
“刚刚咱们说到哪儿了?说到江夏出了一条恶蛟龙对不对?继续说,我最喜欢听这些事情了。”
红衣少女手舞足蹈,她很喜欢听这些神鬼精怪的故事,而这时候场中正有一带剑年轻男子滔滔不绝。
“要说这条恶蛟那可就小孩儿没娘说来话长了,不过小姐愿意听,那我就说说……”
这男子说的天花乱坠,趁着酒劲之下倒是说的有模有样,跟自己亲眼见过一般,但就在某一刻他却全然没了说下去的兴致,因为他发现“小姐”其实压根儿都没心情听,她只是频频朝某个地方看去,而那个地方正有一个左臂被包扎,额头有朱砂痣的清秀少年。
男子丢下了酒坛,他大笑着朝那两个看起来“最好欺负”的年轻人走了过去。
“咱们这里这么多人每个人都说了一段趣事逗小姐开心,唯独两位小兄弟一言不发,不知道能不能请二位上来说一说都见过什么,或是都会一些什么。”
几百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年轻渔夫心里紧张,少年人却眼神空洞仿佛没听进去一般,其实他很多时候都是这幅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不知道在缅怀什么。
年轻渔夫唯唯诺诺,因为他知道阿牛说的这些人当中有命案的不下五十个,眼前这男子绝对就是五十个人当中的一个。
“我……我会打渔。”
全场哄笑。
“那么你呢?小兄弟,你会什么?”
汉子目光灼灼看向少年人,他其实最想让阿牛出丑。
“我什么都不会。”
“阿牛”摇摇头。
“什么都不会?会不会武功?”
“不会。”
“会不会用剑?”
“不会。”
“会不会用刀?”
“会一点,不过现在不是很精通。”
“那你如何来的勇气接这单活儿?”
“阿牛”终于抬起头,浅浅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以及两个酒窝。
“因为我会用一点刀啊。”
一百三一章 不着急,再等等()
“你的意思是就因为你会耍那么几下刀就有胆量接了这单活儿?”
营地里篝火正盛,不时有烤肉的油脂滴入火中让那篝火燃烧的更加旺盛,拿剑的男子有些不屑,其实不只是他一个人不屑,这二百走这一趟的亡命徒至少有八成不屑,这其中或有对那红衣少女如此垂青这么一个半残废少年表示不服的,或有本身便看不起这两个年轻人组合的,毕竟倘若这一路上遇见了什么不可预料的危险,真正提着刀冲在最前面的是他们,他们绝对不相信会是这么两个年轻人,其实这两个人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们看不惯这两人在队伍里面混钱。
“是的,我就会那么几手。”
“阿牛”也不站起身,他不过只是轻轻抬起头又轻描淡写说了这么一句。
年轻渔夫如何看不出这男子言语之间的讥讽,他想解释,他不想他二人就这样在这么多人面前出丑,尤其不想在才送他们点心不久的小姐面前出丑,他想说我这兄弟的几手刀呼吸之间就要了几十条人命,不过他终究还是没说,因为已经被红衣小姐打乱了节奏。
她在替他们解围,本来应该值得高兴的事情,年轻渔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总觉得好像这么一来他二人就真的落实了没用的名头,可是他知道他不能解释,因为身旁的少年人淡淡说了一句。
“做你自己就行,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情,通常蹦哒的越高的人死的越快。”
这一夜他们没有挤营帐,在外面草地上睡了一夜,好在老天爷还算是开心,没有下雨,不下雨倒也算睡的舒舒服服。
一夜相安无事。
第二日他们依旧走在最后面,只是没想到昨日里与那胖子老板选择营地的老人家也缓缓落到了最后面,他与他们二人同行。
这老人看起来约摸花甲之年,一身粗布麻衣,平平无奇,倒是身后背着的一把剑匣颇为惹人注意,他身上很多疤痕,说起话来一口大黄牙,总算还不能说是恶臭,因为他很喜欢喝酒,走一里路喝一大口酒,这么一路上酒壶已经空了两三个,好在那胖子老板对他还算客气,每喝完一壶又会重新添上。
“两位小哥第一次吃这碗饭?”
话匣子还是这黄牙老头儿先打开的,他头发黑白相间,一撮小山羊胡上面还有不少没有擦拭干净的酒水,鼻子下面的胡子还有不少晶莹剔透的鼻涕。
“吃这一碗饭?”
年轻渔夫诧异了一下便明白过来,他先是点点头随后又立马摇摇头,因为他突然发现不能给别人小瞧了自己,即便是一位老头儿。
“怎么可能是第一次?老人家,实话告诉你吧,我可是杀过